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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连云港市“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2021年12月目 录前 言1一、发展基础与形势1(一)发展基础1(二)存在问题5(三)机遇挑战6二、发展思路与目标8(一)指导思想8(二)基本原则9(三)发展目标10三、重点任务与举措13(一)做优做强金融组织体系,筑牢金融产业发展根基13(二)畅通经济金融循环通道,服务构建现代化新港城15(三)发挥港航联通区位优势,打造航运金融创新城市23(四)深化区域资本市场建设,提升直接融资发展水平24(五)加强重大战略金融支撑,构建金融开放合作新格局28(六)深入实施金融安全战略,坚决守住金融稳定底线30四、规划实施与保障34(一)强化组织保障34(二)强化政策保障3
2、5(三)强化人才保障36(四)强化机制保障37前 言“十四五”时期,是连云港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求,加快在新时代实现“后发先至”的关键五年。连云港市金融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也肩负着重大责任。为加快推进连云港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连云港市国民经
3、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连云港市“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明确未来五年连云港市金融业发展思路、目标和任务,作为全市金融系统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依据和指南。 38 一、发展基础与形势“十三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市金融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模
4、式创新愈益活跃,监管体系愈趋完善,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为“十四五”时期金融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发展基础金融产业支撑作用愈加显现。“十三五”期间,全市金融业各项指标实现较快增长,对经济增长起到重要支撑作用,支柱产业地位加快显现。2020年,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26.64亿元,较“十二五”末增长145.10%,占服务业增加值和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14.92%和6.92%,较“十二五”末分别提高4.8和2.6个百分点。金融业税收12.58亿元,较“十二五”末增加3.50亿元,占全口径税收比例提高至3.52%。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4260.62亿元、4258.73
5、亿元,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96.89%、133.05%。保费收入达到114.16亿元,较“十二五”末增长83.66%。金融从业人员达到4.3万人。金融产业业态愈显丰富。“十三五”期间,全市积极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基本形成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创投、典当、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截至“十三五”末,全市共有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193家。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34家,其中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8家;保险业机构53家,其中外资保险公司6家;证券期货业机构23家,其中证券分公司1家、证券营业部19家、期货营业部3家;财务公司1家;融资性担保(再担保)公司2
6、4家,其中国有担保机构16家;典当行8家;融资租赁公司5家;商业保理公司2家;小额贷款公司18家,其中农村小额贷款公司12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6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25家。服务实体能力愈发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市金融机构紧紧围绕全市产业投资重点和金融服务薄弱环节,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实体经济发展“输血供氧”。社会融资规模持续扩张,截至“十三五”末,全市社会融资规模6494.82亿元,是“十二五”末的2.29倍。银行业信贷规模创历史新高,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是“十二五”末的2倍和2.3倍;制造业贷款恢复性增长,余额超过330亿元;涉农贷款余额1408.50亿元,增量占全部贷款增量的比重
7、超过30%;小微企业融资获得感不断提升,贷款余额达到642.86亿元,是“十二五”末的2.1倍。保险业经济补偿功能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更加有效,保费收入是“十二五”末的1.8倍,累计赔付137.07亿元;保险密度由1381.33元/人,提高至2481.74元/人。直接融资规模大幅提升,新增上市公司2家,新增新三板等场外市场挂牌企业197家,建成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连云港分中心,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余额达到1315.42亿元,是“十二五”末的2.12倍。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逐步建立,新增融资担保业务32.42亿元,其中小微企业、“三农”业务占比超过70%。金融模式创新愈益活跃。“十三五”期间,全市积极探
8、索金融改革、发展与创新,市场主体、金融产品、融资模式和服务平台等方面创新成效明显。政银企联动合作力度显著加强,推出“苏科贷”“苏微贷”“富民创业贷”“连农贷”“连文贷”“税易贷”等创新产品;建成推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有效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上线企业突破4万家,累计成功撮合融资160.37亿元,融资需求满足率超过90%。金融支持“一带一路”交汇点、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机制体制逐步建立。江苏自贸区(连云港片区)各项金融改革政策落地实施,在自贸片区内设立银行分支机构4家、地方金融组织2家,推出“跨境电商贷”“中银自贸物流贷”等25个金融产品。全市首个无抵押支农“险
9、资直投”项目落地实施。积极开展东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大力推进东海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和省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县建设。金融生态环境愈趋优化。“十三五”期间,成立地方金融监管局,整合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职能,构建权责明晰、履职到位、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监管组织体系。地方金融组织稳健发展,对“7+4”类机构的监管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组织清理整顿成效明显,严重违法违规和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地方金融组织有序退出市场。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进一步化解,国有企业运行平稳,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不良贷款保持“双降”,不良贷款余额降至全省最低,不良贷款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县域金融生态稳中
10、向好,东海县连续多年获评“金融生态优秀县”,灌云、灌南、赣榆等县区在全省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评估中位次前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力度不断加大,新发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数、涉案金额、参与人数等主要指标连年下降,“群防群控、打早打小”的格局初步形成。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协同机制不断完善,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防范重大金融风险金融监管协作机制、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作机制等工作机制相继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取得决定性成果,市内P2P网贷机构全部出清,虚拟货币发行交易、现金贷、校园贷等领域风险基本清零。表1 连云港金融业发展成果类别指标内容“十三五”末“十二五”末总体指标1. 金融业增加值(亿元)22
11、6.6492.472. 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6.924.283. 金融机构(组织)总数(家)1991434. 金融机构总资产(亿元)5167.142546.50银行业5. 银行业金融机构(家)34286. 财务公司(家)1-7. 本外币存款规模(亿元)4260.622163.928. 本外币贷款规模(亿元)4258.731827.409. 不良贷款率(%)0.712.25保险业10. 保险公司数量(家)534011. 保费收入(亿元)114.1662.1612. 保险密度(元/人)2481.741381.33区域资本市场13. 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家)4-14. 证券期货机构数量(
12、家)231515. 上市企业数(家)8716. 场外市场挂牌企业数量(家)23538地方金融组织17.融资担保公司(家)242418.融资租赁公司(家)5319.商业保理公司(家)2-20.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家)182121.典当企业数量(家)91222.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家)25-(二)存在问题“十三五”期间,全市金融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与长足进步,发展态势长期向好。但是,对标“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要求,对照新时期全市改革发展新目标、新需求,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和短板,亟需在“十四五”期间着力破解。金融产业规模相对较小。“十三五”期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比重和规模持续提升,但对比苏北
13、、鲁南以及长三角GDP同等体量城市仍处于较弱水平,金融业增加值仍处于区域“洼地”,金融业占GDP比例较低。与连云港市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奋力实现连云港在新时代“后发先至”提供强力金融支撑的使命担当不相适应,亟待加快做大金融产业规模。金融组织体系不够完整。经过“十三五”期间的快速发展,连云港市逐渐形成了以银行业为主导,各类金融机构蓬勃发展的格局。但各类金融主体仍不健全,法人金融机构偏少,缺少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尚无全牌照的金融机构和总部注册在本地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金融租赁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专注服务于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足,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较少。
14、主体融资结构比较单一。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仍然不能充分满足广大市场主体的需要,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一方面,融资渠道结构尚不健全。全市融资体系中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担保等业态较为薄弱。另一方面,资金配置结构尚不均衡。金融机构支持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以及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综合服务水平不够高,制造业、小微企业贷款偏低。金融风险防控仍需加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金融风险防控机制仍需完善。地方政府和平台公司债务管理需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农村法人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运营管理需进一步规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机制尚不健全
15、,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案件仍有发生。“十三五”末,虽然全市非法集资案例数由75例/年,下降到12例/年,但是2020年仍有1013涉案人次,与2015年的1047涉案人次基本持平。(三)机遇挑战“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内外经济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仍然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连云港金融业要积极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和风险挑战,践行国家战略,服务连云港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住新机遇,迈上新台阶,实现跨越式发展。世界经济发展处于新机遇期。从国际环境看,新冠疫情加剧了大国战略的持续博弈,“逆全球化”势力不断崛起,全球产业链碎片化、区域化和本地化风险上升,世界动荡源和风险点增多
16、、金融运行不稳定性因素增多的同时,世界经济与金融格局进入深刻调整期,国际经济金融体系加快朝多极化方向发展。根据国家部署,未来一段时间,长三角将打造世界级城市群,连云港作为我国东部沿海港口城市、长三角北翼重要门户,将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战略,实现“一带一路”倡议和长三角经济带战略的交融,以金融业为重点的服务业将迎来广阔发展空间。与此同时,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轮信息技术及产业革命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金融产业加快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连云港顺应经济金融与技术发展大势,必将迎来金融业全面迈上更高能级的重大机遇期。金融发
17、展环境面临创新集成期。从国内看,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将突出,面临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资源环境约束增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金融体系内部风险持续累积、部分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频繁、部分金融组织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等重大挑战。对此我国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金融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将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资本市场扩容,全面扩大金融开放,推进金融与科技加速融合,不断加大对产业链升级、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为连云港金融业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供了有利条件。连云港应找准金融业在新发展格局中的独特定位,
18、发挥航运金融、产业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鲜明特色,有效畅通金融全方位服务实体经济的对接渠道,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金融创新发展迎来新窗口期。从区域发展来看,省域而言,江苏实体经济发达、科技水平高、人才资源富集、产业体系比较完备、现代化建设基础坚实,多重国家战略机遇叠加交融。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大力实施向海发展、沿江产业向沿海转移、建设苏北物流“金三角”、“以我为主”建设现代交通运输体系等重大决策部署,为连云港市经济社会和金融业中长期发展带来多重机遇。市域而言,党的十八大以来,连云港大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
19、效显著,经济规模和经济结构持续提升,综合实力大幅跃升,为全市金融业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十四五”时期,连云港将进入经济发展的加速期、转型升级的关键期、美丽港城的提升期、后发先至的收获期。这对全市金融业可持续稳定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同时,更要求连云港金融业发展模式必须进行深度转变,补短板、强弱项,充分激活和释放金融改革发展的动能,打造全新的窗口期和更强驱动力的新金融,助力“强富美高”新港城建设。二、发展思路与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争当表率、争做示
20、范、走在前列”要求,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有效把握我国金融改革开放和金融科技创新的有利条件,立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着力推进现代金融体系和制度建设,增强金融业的集聚和辐射能力,全力推动金融产业与实体经济互动并进、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有效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努力把连云港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节点城市,为加快建设人民期待的现代化新港城,奋力实现连云港在新时代“后发先至”提供强力金融支撑。(二)基本原则回归本源,服务实体。始终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连云港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规划,进一步打通金融向实体经济的传导路径,引导金融资源
21、和社会资本向实体经济、关键创新领域集聚,围绕创新链和产业链打造资金链,构建金融、科技和产业良性互动、共生发展新格局。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加大小微、“三农”、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增强金融普惠性。协调均衡,彰显特色。促进城市、县域、农村等区域金融联动发展,发挥金融产业整体合力,提升金融发展能级。突出地方特色,着力发展航运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产业链金融、普惠金融等,构建有力支持重大战略、特色产业和产业升级的全市一体化金融发展格局。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直接融资市场与间接融资市场发展相协调。深化改革,开放合作。依托“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等多重发展战略叠加优势,面向
22、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推动金融业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双向开放,释放和激发金融行业创新发展活力,努力实现金融业在国家和江苏省金融开放中走在前列。优化环境,守牢底线。加强金融业营商环境建设,以优质金融服务环境,集聚金融机构、金融人才,引领金融业创新发展。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贯穿金融工作始终的基本原则,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积极推进监管体制创新,加强风险识别和动态监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保护合法金融债权,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营造诚信、安全、和谐的金融业发展氛围,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三)发展目标围绕国家、江苏及连云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35年远景目标,始终保持金融经济同向
23、发力,融合发展。到2035年,连云港基本建成与现代金融体系相适应,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求,具有连云港特色的地方金融体系,基本实现地方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四五”期间,努力形成金融业态更加丰富、融资模式更加多元、金融创新更加活跃、监管体系更加完善、金融环境更加优良的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奋力将连云港建成航运金融的创新城市和金融开放合作的区域节点城市。“十四五”时期,连云港市金融工作要努力实现以下具体目标:金融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超过350亿元,年均增速高于同期GDP增速;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GDP和第三产业的比重分别达7%和12%以上。2025年末,全
24、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超过1万亿元,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超过8000亿元和7500亿元。不良贷款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保费收入突破2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保险深度、保险密度达到苏北领先水平。融资结构不断优化,直接融资比例明显提高,实现上市公司县区零“空白”。金融组织体系持续壮大。深度融入国家和全省战略布局,打造全业态金融机构集群,金融机构总量持续增加,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稳健,新型金融组织培育壮大,中介服务机构稳步发展。积极打造特色金融生态圈,多元业态协调发展,形成协同并进、定位清晰、优势互补的全市一体化金融发展格局,区域、城乡发展差距明显改善。金融服务质效显著提升。新增社会融资规模、
25、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规模、上市挂牌公司数量、非金融企业债券市场融资、保费收入等金融业发展主要指标持续稳定增长。社会融资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协调发展。重点领域改革、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金融保障有力。坚持金融产业与实体经济互动并进,创新资金直达实体经济通道,制造业、“三农”、小微企业、城乡居民创业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金融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补短板、强弱项取得阶段性成果。金融发展势能充分积蓄。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高层次金融人才培育机制基本成形,激励政策体系不断健全,更多金融业高级管理人才和高技术人才落户港城,一批优秀人才进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和市“52
26、1高层次人才工程”。加快推动金融业双向开放,推进自贸片区金融创新,推动外汇管理、跨境业务、离岸业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努力吸引境内外金融资源,金融双向开放取得显著成效。金融生态环境更加优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金融执法和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地方金融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征信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企业信用环境明显优化,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继续保持全省较低水平。金融体系质态健康稳定,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明显减少,合法金融债权和金融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金融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全市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与金融风险防控机制逐步健全、高效运转,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7、。表2 “十四五”连云港金融业发展主要规划目标类别主要指标“十三五”末“十四五”末总体指标1.金融业增加值(亿元)226.643502.金融机构(组织)数量(家)1992623.金融业占GDP比重(%)6.9274.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35.61保持合理区间,与货币政策相匹配5.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比(%)21.1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银行业6.银行机构数量(家)34407.财务公司(家)128.银行本外币存款规模(亿元)426080009.银行本外币贷款规模(亿元)4258750010.银行不良贷款比率(%)0.7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保险业11.保险公司数量(家)536512.
28、保费收入(亿元)11420013.保险深度(%)3.48414.保险密度(元/人)21534300区域资本市场15.证券期货机构数量(家)232816.上市公司数量(家)81617.私募基金管理人(家)41018.场外市场挂牌企业数量(家)235450地方金融组织19.融资担保公司数量(家)24稳步发展20.融资租赁公司(家)61021.商业保理公司(家)2822.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家)183022.典当企业数量(家)92023.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家)25适度发展三、重点任务与举措(一)做优做强金融组织体系,筑牢金融产业发展根基以“一带一路”强支点和自贸片区建设为总抓手,抢抓机遇、主动作为,
29、大力引进和组建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领军型金融企业,着力完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持续增强金融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1.大力引进和组建各类持牌金融机构抓住国家新一轮金融改革创新机遇,积极对接具有重要影响力国内外金融机构,大力引进内外资银行、证券、保险等持牌金融机构,力争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连机构实现全覆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城商行引进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动承接国内金融机构交叉持牌发起或参与成立的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抓住产融结合深度发展契机,鼓励支持大型企业集团、法人银行发起设立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依法设立理财子公司和
30、资金运营中心。积极争取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在连云港设立二级分支机构。争取外资银行在自贸片区设立代表处。积极发展消费金融、汽车金融、金融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登记结算公司、第三方支付、基金销售、金融要素交易平台等重点金融企业。2.着力培育领军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动东方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法人农商行深化改革,支持通过战略重组,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法人银行机构通过兼并重组的方式整合资源,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逐步将村镇银行打造成为扎根县域、覆盖县域的农村金融服务重要力量。做大做强国有投资公司金融板块,鼓励金控集团以投资入股、兼并重组、发起设立等方式,引进培育增量金融资源,拓展
31、业务架构和经营范围,逐步发展成为涵盖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创投、基金、担保、小贷、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等多种门类的金融控股集团,不断壮大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实力。支持工业投资集团进一步做强做优金融业务板块,完善融资服务功能,突显国有资本的导向作用,全面提升对全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融资保障能力。支持方洋集团组建财务公司。3.稳健发展一批地方金融组织支持引导“7+4”类地方金融组织立足本地,专注主业,回归本源,稳健发展,发挥好金融补充作用,促进规范健康发展。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保持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数量和规模的适度增长。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
32、资担保系统建设,实现市、县(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覆盖。4.积极培育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强化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政策支持,积极培育和引进国内外优秀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仲裁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投资咨询机构、征信机构等专业中介服务组织,引导其突出业务特色,提供专业化中介服务,为金融产业发展提供功能支撑和业态配套。支持各类金融行业自律组织设立和发展,强化自律管理和服务功能,优化服务环境,促进信息交流。5.探索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适时启动金融集聚区建设,集聚各类金融资源,完善金融业服务体系,推进城市、产业、金融协同发展,提升金融服务的体验感,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打造城
33、市形象的新亮点。支持市开发区、连云区、海州区、灌南县等县(区)开展金融集聚区或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二)畅通经济金融循环通道,服务构建现代化新港城1.强化产业金融支撑,助推“富强港城”建设紧紧围绕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创新资金直达实体经济通道,加快产融结构匹配,切实加强重点产业金融支撑,助推“富强港城”建设。加强重点产业金融支持。加大对临港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柘汪临港产业区协同耦合、错位发展,打造国际一流石化产业基地;强化对冶金行业提档升级的融资支持,巩固提升大型风电产业优势,培育发展核电装备、海工装备等临港新兴制造业集群
34、。大力发展海洋金融,持续提升对远洋渔业、海洋食品、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材料、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再生能源等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助推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大对大型智能工程机械、智能矿山机械、农业机械、汽车零部件等装备制造业金融支持,推动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升级。聚焦“三新一高”产业发展,强化金融服务保障,支持“中华药港”、国家火炬计划东海硅材料产业基地、连云港市装备制造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积极申报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保险保费补贴试点项目。进一步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支持力度,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
35、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突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五链统筹”,研究出台产业链金融支持政策,形成政策支持的合力,发挥好“政策工具包”的推动作用。优化产业链信用环境,积极培育提升产业链上龙头骨干企业和链主企业信用等级,围绕核心企业完善上下游配套企业信用体系。聚焦临港石化、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以及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链,鼓励金融机构依托核心企业,积极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保理、国际国内信用证等各种形式的产业链金融业务,扎实推进金融强链工程。探索设立数字金融服务平台,积极推广物联网金融产品和模式,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对科创企业资金流、信息流、实物流的有机整合,
36、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支持中国(连云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推动连云港外贸转型升级,努力打造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富强港城”。优化新项目新业态金融服务。围绕重大创新载体、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融支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从项目立项、招标、建设等全方位提供金融服务。紧紧抓住“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自贸片区建设等重大机遇,以各类重点园区建设为契机,创新园区建设融资模式、积极稳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鼓励探索搭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强化东海、灌南电商物流产业园、海州智慧物流园、灌云、赣榆直播电商等地方特色物流平台及村级电商平台金融配套服务,助
37、力发展具有连云港特色的电子商务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结合现代物流、健康医养、休闲旅游、商务配套、电子商务、高端制造等应用场景,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场景金融,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富强港城”。2.提高金融创新能力,助推“创新港城”建设坚定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科技创新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抓手,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良性互动,大力推进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努力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科技投融资体系,助推“创新港城”建设。推进科技创新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融资
38、项目推荐、合作平台搭建、融资政策引导、绩效考核导向、专营金融机构建设等措施,推动银行机构不断增强服务科技发展的能力。推动设立科创企业专职金融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和科技保险支公司,稳步发展科技小贷公司,提升科创企业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专业性。加强科创融资担保机构建设,鼓励设立为科创企业融资服务的专营担保机构,发展科创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和贷款再担保业务。强化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用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连云港分中心”“江苏省科技企业融资路演服务中心连云港分中心”等平台,进一步疏通银企沟通渠道。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的引进和培育力度,积极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交易、技术咨询、技术评
39、估、技术经纪、法律咨询、会计核算等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为科技企业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完善覆盖创新全过程的投融资运行机制。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创新链布局资金链,完善银行支撑、担保支持、创投优先、财政扶持的“四位一体”科技金融运行机制。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加大创新创业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促进创新创业和转型升级。建立银行、保险、担保、企业、政府等多方共同参与的风险补偿基金,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为创新企业等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建立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库、科技创新企业金融产品库和金融支持科技企业政策库,实施科创企业融资顾问制度,完善科创企业融资
40、需求对接机制,为金融精准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基础支撑。有效发挥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信保基金、应急转贷资金等专项资金作用,加快完善科创企业融资风险分担和风险缓释机制。加大科技创新投融资金融产品供给。加快推广“苏科贷”“苏科投”“苏科保”等政策性科技金融产品;大力推进“知保通”“科贷通”“高企贷”等产品扩点增面;推广应用“人才贷”“人才投”等创新产品,强化对科技人才融资支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建立创新创业融资“投贷保”联动机制,推动“股权+债权”和“股权+知识产权+债权”等融资创新,增加对科创企业长期信贷资金投放,更好满足科创企业研
41、发投入等长期资金需求。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创新,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大力推动“投贷联动”,不断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准入门槛和融资成本。用足用好“小微创业贷”“苏微贷”等各类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杠杆效应,提升财政资金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质效。3.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助推“美丽港城”建设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集聚金融资源,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助力“美丽港城”建设。提升绿色低碳可持续金融支撑水平。探索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研究绿色金融发展政策,建立金融支持绿色
42、产业发展的有效模式。大力发展绿色基础信贷、特色化绿色融资、环境权益类融资等创新产品,鼓励商业银行将绿色信贷纳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加大对“清水行动”“蓝天行动”“绿地行动”“清洁家园”、循环经济、低碳环保重大生态建设工程等绿色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碳表现挂钩贷款,支持发行工业污水收费收益权ABN。加快发展绿色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生态环境责任类保险、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创新产品的应用;在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与环境高风险领域探索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申报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用于生态农林业
43、、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循环经济发展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污染场地修复、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进一步拓宽绿色产业和项目的融资渠道。加大文旅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旅游名城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打造“一带一路”的国际旅游门户、建设山海相拥的旅游名城,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发展以文化金融为特色新型金融市场主体,鼓励金融机构组建文化和旅游事业服务团队。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海上云台山至连岛跨海观光索道、“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国际邮轮母港、大花果山文旅综合提升、秦山岛旅游综合开发、东海温泉小镇等重点文旅项目的支
44、持。强化对生态休闲、健康养生、文化体验等高端休闲旅游产业和农业生态旅游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助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国家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等重点文旅品牌的创建工作。推动金融机构与文旅企业对接合作,加大金融对“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农业”等旅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构建适合文旅企业轻资产特点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各金融机构发挥比较优势,打造特色金融产品,做大“连文贷”业务规模,推出“文保贷”等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鼓励开展商标权、专营权、著作权等质押贷款、融资租赁业务,促进文旅产业发展壮大。4.做优民生金融服务,助推“幸福港
45、城”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全面乡村振兴”、“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战略实施,践行金融普惠理念,持续增进城乡民生福祉,改善区域、城乡发展差距,助力“幸福港城”建设。努力发展农村金融。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农业信贷、保险、担保等涉农金融要素市场建设,努力形成政策性、合作性、商业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力争实现建制村全覆盖;巩固优化金融机构县域网点,扩大服务范围,实现乡镇有机构、村村有服务,显著提高乡村、社区群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推动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面向农村地区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支付、手机信
46、贷、扫码支付等服务。大力开展产权类金融产品创新,优化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配套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开展林权、养殖权、海域使用权、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抵质押业务创新。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功能,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增强农业保险在恢复农业再生产能力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保险机构围绕农户需求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拓展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探索试点家庭农场保证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订单+信贷+保险”融资新模式。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支持东海县、赣榆区等地区开展农村综合金融改革试点,逐步扩大试点地区;扎实推进东海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47、示范区建设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改革,努力打造可复制推广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东海模式。支持灌南县开展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示范点建设,支持灌云县开展“富民兴村”贷款试点,支持连云区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加快发展普惠金融。深入推进普惠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组织、市场和产品服务体系,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着力提高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三农”、脱贫人口、创业就业等领域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小微企业、“三农”、就业创业金融支持,不断壮大资金规模,扩大服务范围,做大业务总量。创新政银企合作模式,完善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和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做大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规模;鼓励各地规范设立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持续推进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海州区“花果山”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平台服务功能。加大脱贫人口金融支持力度,适度扩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单笔贷款规模,放宽贷款对象、范围限制。加强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残疾人、老龄人口等重点群体的金融服务。构建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工作考评体系,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对涉农、小微企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