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6章国际法学课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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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第六章 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法上的个人第一节第一节你是哪国人你是哪国人个人的国籍制度个人的国籍制度一、国籍概念一、国籍概念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某一特定国家之间固一个人同某一特定国家之间固定的法律联系。定的法律联系。二、国籍的意义二、国籍的意义1.1.国家确定某人为其国民或公民,确定其法律地位的重要依据国家确定某人为其国民或公民,确定其法律地位的重要依据2.2.国家区分本国人和外国人的依据国家区分本国人和外国人的依据3.3.确定属人管辖权的依据确定属人管辖权的依据4.4.国籍国对其提供外交保护的依据国籍国对其

2、提供外交保护的依据三、关于国籍的立法三、关于国籍的立法(一)主要是国内法(一)主要是国内法宪法宪法专门的国籍法专门的国籍法(二)国际法(二)国际法19301930年年关于国籍法冲突的若干问题的公约关于国籍法冲突的若干问题的公约关于双重国籍某些情况下兵役义务的议定书关于双重国籍某些情况下兵役义务的议定书关于某种无国籍情况的议定书关于某种无国籍情况的议定书19571957年年关于已婚妇女国籍公约关于已婚妇女国籍公约19611961年年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四、国籍的取得四、国籍的取得(一)出生(一)出生(1 1)血统主义血统主义(2 2)出生地主义出生地主义出生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或飞

3、越的飞出生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或飞越的飞机上的人可能会取得船旗国的国籍。机上的人可能会取得船旗国的国籍。(3 3)混合制混合制单系血统主义单系血统主义双系血统主义双系血统主义(二)加入(二)加入1.1.申请入籍申请入籍常见条件:常见条件:申请者在相关国家连续居住申请者在相关国家连续居住3 3年或年或5 5年以上年以上在该国有一定数量的投资或带来一定的技术在该国有一定数量的投资或带来一定的技术熟练掌握该国的语言熟练掌握该国的语言道德品质端正道德品质端正固定的住所固定的住所正当的职业正当的职业2.2.婚姻婚姻(1 1)无条件的妻随夫籍。无条件的妻随夫籍。(2 2)外国女子外国女子与本国男子结婚采取妻

4、随夫籍的原则与本国男子结婚采取妻随夫籍的原则无条件无条件取得本取得本国国籍国国籍本国女子本国女子与外国男子结婚采取女子国籍独立的原则与外国男子结婚采取女子国籍独立的原则不必然变不必然变更更国籍国籍(3 3)有条件的妻随夫籍有条件的妻随夫籍外国女子与本国男子结婚原则上取得本国国籍但有一定条件外国女子与本国男子结婚原则上取得本国国籍但有一定条件本国女子与外国男子结婚原则上丧失本国国籍但有一定条件本国女子与外国男子结婚原则上丧失本国国籍但有一定条件3.3.收养或认领收养或认领(1 1)收养影响国籍)收养影响国籍(2 2)收养不影响国籍)收养不影响国籍(3 3)收养虽不影响国籍,但养父母所属国可按优惠

5、条件(如居住)收养虽不影响国籍,但养父母所属国可按优惠条件(如居住满一定年限或拥有一定的财产)给被收养人以该国国籍。满一定年限或拥有一定的财产)给被收养人以该国国籍。4.4.领土转移领土转移双方协议是否变更国籍双方协议是否变更国籍五、国籍的丧失五、国籍的丧失1.1.自愿自愿(1 1)申请退籍)申请退籍(2 2)两个以上国籍中选择一)两个以上国籍中选择一个国籍个国籍2.2.非自愿非自愿六、国籍的冲突六、国籍的冲突(一)分类(一)分类 积极冲突积极冲突 消极冲突消极冲突(二)原因(二)原因 出生出生 婚姻婚姻 收养收养 入籍入籍 认领认领 偷越国境偷越国境 国际难民国际难民(三)后果(三)后果1

6、1使个人陷入困难境地使个人陷入困难境地2 2引起国家之间行使属人管辖权等问题的冲突引起国家之间行使属人管辖权等问题的冲突3 3给第三国对外国人的管理带来不便给第三国对外国人的管理带来不便(四)解决(四)解决国内立法国内立法双边条约双边条约国际公约国际公约 七、中国立法及实践七、中国立法及实践(一)国籍法的基本原则(一)国籍法的基本原则 1.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1 1)各族人民平等地具有中国国籍)各族人民平等地具有中国国籍(2 2)男女国籍平等)男女国籍平等 2.2.血统主义为主兼出生地主义血统主义为主兼出生地主义(1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

7、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2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3 3)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3.3.不承认双重国籍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

8、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失中国国籍。4.4.减少无国籍人减少无国籍人(1 1)中国公民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中国公民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2 2)外国人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但)外国人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但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3 3)曾经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曾经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保留外国国籍。(4 4)不以任何理由剥夺中国公民的国籍。)不以任何理由剥夺中国公民的国籍。(二)国籍法在特别行政区的实施(

9、二)国籍法在特别行政区的实施1.1.具中国血统,本人出生在中国是中国公民具中国血统,本人出生在中国是中国公民2.2.该中国公民仍可持原有效旅行证件,但不得主张英、葡领事保护该中国公民仍可持原有效旅行证件,但不得主张英、葡领事保护3.3.不承认英国政府居英权计划不承认英国政府居英权计划4.4.中国公民持有外国证件不享有外国领事保护权中国公民持有外国证件不享有外国领事保护权5.5.国籍变更可申报国籍变更可申报6.6.授权特别行政区政府对具体事宜作出处理授权特别行政区政府对具体事宜作出处理(三)中国公民不准出境的情形(三)中国公民不准出境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

10、法 1.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2.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人的;3.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4.4.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5.5.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

11、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的;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第二节第二节 来自外国的你来自外国的你-法律地位和待遇法律地位和待遇一、外国人的概念一、外国人的概念外国人是指居住或处于一国境内,外国人是指居住或处于一国境内,不具有所在国国籍而具有其他国籍的不具有所在国国籍而具有其他国籍的人。人。二、外国人入境、居留和出境的一般规则二、外国人入境、居留和出境的一般规则(一)入境(一)入境国家无义务国家无义务互惠互惠(二)居留(二)居留保护民事权利保护民事权利不享受政治权利不享受政治

12、权利没有服兵役的义务没有服兵役的义务(三)出境(三)出境1.1.禁止出境禁止出境2.2.强制出境强制出境(1)(1)危害居留国的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危害居留国的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全(2)(2)侮辱居留国侮辱居留国(3)(3)危害或者侮辱其他国家危害或者侮辱其他国家(4)(4)在内国或在外国犯有可罚的行为在内国或在外国犯有可罚的行为(5)(5)经济上损害居留国经济上损害居留国(6)(6)违反禁止居留义务而居住在居留国违反禁止居留义务而居住在居留国三、外国人待遇三、外国人待遇(一)待遇标准(一)待遇标准国内法标准国内法标准国际法最低标准国际法最低标准(二)待遇种类(二)待遇种类1.1.国民待遇国民待遇

13、国民待遇是指在同等条件下外国人与本国国民享有同等的待遇。国民待遇是指在同等条件下外国人与本国国民享有同等的待遇。2.2.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指国家给予外国人以不低于或者不少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最惠国待遇是指国家给予外国人以不低于或者不少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国民或者法人的待遇。第三国的国民或者法人的待遇。3.3.互惠待遇互惠待遇互惠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外国人的某项权利、免除互惠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外国人的某项权利、免除或或优惠以优惠以该外国人的国籍该外国人的国籍国同样给予该国国民某项权利、免除或优惠为前提。国同样给予该国国民某项权利、免除或优惠为前提。4.4.差别待遇差别待遇外国人与

14、本国公民之间的差别待遇外国人与本国公民之间的差别待遇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之间的差别待遇。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之间的差别待遇。四、中国对外国人的管理四、中国对外国人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一)对外国人不予签发签证的情形(一)对外国人不予签发签证的情形 1.1.被处驱逐出境被处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未满未满不准入境规定不准入境规定年限年限的;的;2.2.患有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的其他传染病的;其他传染病的;3.3.可能可能危害中国国家

15、安全和利益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违法犯罪活动动的;的;4.4.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弄虚作假或者或者不能保障不能保障在中国境内期间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所需费用的;的;5.5.不能提交不能提交签证机关要求提交的签证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的;的;6.6.签证机关认为不宜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认为不宜签发签证的其他情形其他情形。(二)不准外国人入境的情形(二)不准外国人入境的情形 1.1.未持有效未持有效出境入境出境入境证件证件或者或者拒绝、逃避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接受边防检查检查的;的;2.2.具有第具有第

16、2121条第条第1 1款第款第1 1项至第项至第4 4项规定情形的;项规定情形的;3.3.入境后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的活动的;4.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其他情形。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不说明理由。(三)外国人在中国居留(三)外国人在中国居留1.1.外国人外国人合法权益受保护合法权益受保护2.2.延长签证延长签证不予签发的情形:不予签发的情形:所持签证类别属于不应办理外国所持签证类别属于不应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的;人居留证件的;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在

17、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不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的;违反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违反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适合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不适合在中国境内居留的;签发机关认为不宜签发外国人居签发机关认为不宜签发外国人居留证件的其他情形。留证件的其他情形。3.3.非法就业的情形非法就业的情形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的;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

18、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四)不准外国人出境的情形(四)不准外国人出境的情形1.1.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但是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的,但是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移管被判刑人的除外移管被判刑人的除外;2.2.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3.3.拖欠拖欠劳动者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不准出境的;辖市人民政府

19、决定不准出境的;4.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五)可以对外国人遣送出境的情形(五)可以对外国人遣送出境的情形(1 1)被处)被处限期出境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2 2)有)有不准入境不准入境情形的;情形的;(3 3)非法居留非法居留、非法、非法就业就业的;的;(4 4)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被遣送

20、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1 1-5 5年内年内不准入境。不准入境。第三节第三节外交保护外交保护 一、外交保护概念和性质一、外交保护概念和性质(一)概念(一)概念外交保护是指一国对在外国的国民(包括本国法人)的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外交保护是指一国对在外国的国民(包括本国法人)的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家非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或适当救济时,通过外交途径向加害国进行交涉国家非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或适当救济时,通过外交途径向加害国进行交涉和寻求补偿的行为。和寻求补偿的行为。(二)性质(二)性质外交保护的基础是国家的属人管辖权外交保护的基础是国家的属人管辖权(三)保护的理由(三)保护的理由一国国民的人身、财

21、产等基本权益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一国国民的人身、财产等基本权益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一国的立法或行政行为即将危害外国人的合法权益一国的立法或行政行为即将危害外国人的合法权益 二、外交保护行使的范围二、外交保护行使的范围(一)侨民无辜受到逮捕或拘留(一)侨民无辜受到逮捕或拘留(二)侨民在司法程序中被拒绝司法(二)侨民在司法程序中被拒绝司法(三)侨民的财产或利益被非法剥夺(三)侨民的财产或利益被非法剥夺(四)侨居国不给予侨民足够的保护以防范私人或团伙的暴力行为(四)侨居国不给予侨民足够的保护以防范私人或团伙的暴力行为(五)侨民受到歧视性待遇,无故受到侨居国的驱赶和野蛮迫害(五)侨民受到歧视性待遇,无故受

22、到侨居国的驱赶和野蛮迫害三、三、外交保护外交保护条件条件(一)持续的实际国籍(一)持续的实际国籍 1.1.持续的国籍持续的国籍从受害人受害之日起到国家提出求偿时,他必须连续具有保护国国籍。从受害人受害之日起到国家提出求偿时,他必须连续具有保护国国籍。2.2.实际联系国籍实际联系国籍个人属于该国实际人口,与该国保持实际的权利义务关系。个人属于该国实际人口,与该国保持实际的权利义务关系。(二)国际不法行为引起损害(二)国际不法行为引起损害(三)用尽当地救济(三)用尽当地救济 例外:例外:1.1.不存在合理地可得到的能提供有效补救的当地救济,即当地救济不具有不存在合理地可得到的能提供有效补救的当地救

23、济,即当地救济不具有提供此种救济的合理可能性。提供此种救济的合理可能性。2.2.救济过程受到不适当的拖延,且这种不当拖延是由被指称应负责的国家救济过程受到不适当的拖延,且这种不当拖延是由被指称应负责的国家造成的。造成的。3.3.受害人与被指称应对损害负责的国家之间在发生损害之日没有相关联系。受害人与被指称应对损害负责的国家之间在发生损害之日没有相关联系。4.4.被指称应负责的国家放弃了用尽当地救济办法的要求。被指称应负责的国家放弃了用尽当地救济办法的要求。四、外交保护的具体方式四、外交保护的具体方式(一)(一)被捕侨民被捕侨民应有机会与本国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交谈。应有机会与本国外交代表或领事官

24、员交谈。(二)侨民作为(二)侨民作为被告被审判被告被审判时,本国外交代表有权旁听审判过程。时,本国外交代表有权旁听审判过程。(三)侨民的财产被(三)侨民的财产被无偿征用无偿征用,外交代表应建议他采取侨民国国内法律的补救,外交代表应建议他采取侨民国国内法律的补救方法。方法。(四)侨民遭到侨居国的个人或组织的(四)侨民遭到侨居国的个人或组织的暴力攻击暴力攻击时,如果侨民国有关机关不尽时,如果侨民国有关机关不尽力采取保护性措施,外交代表可向有关当局进行交涉,要求赔偿。力采取保护性措施,外交代表可向有关当局进行交涉,要求赔偿。(五)侨民受到(五)侨民受到歧视性待遇歧视性待遇,遭驱赶或迫害时,外交代表应

25、当提出抗议。,遭驱赶或迫害时,外交代表应当提出抗议。第四节第四节 追踪到天涯追踪到天涯海角海角引渡制度引渡制度一、概念一、概念国家把当时在该国境内国家把当时在该国境内而被别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而被别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潜逃意大利10年之久的张某被依法引渡回国。中国对外缔结司法协助及引渡条约情况中国对外缔结司法协助及引渡条约情况一、引渡条约一、引渡条约5454项(项(3737项生效)项生效)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4444项(项(3535项生效)项生效)三、民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三、民刑事司法协助

26、条约1919项(全部生效)项(全部生效)四、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四、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2020项(项(1818项生效)项生效)五、资产返还和分享协定五、资产返还和分享协定1 1项(尚未生效)项(尚未生效)六、打击“三股势力”协定六、打击“三股势力”协定7 7项(全部生效)项(全部生效)七、移管被判刑人条约七、移管被判刑人条约1414项(项(1212项生效)项生效)二、引渡的根据二、引渡的根据(一)国家没有一般性的引渡义务,国家通常通过条约对引渡的内(一)国家没有一般性的引渡义务,国家通常通过条约对引渡的内容和程序予以明确规定。容和程序予以明确规定。(二)在没有条约的情况下,国家完全根据主权自主通

27、过立法或者(二)在没有条约的情况下,国家完全根据主权自主通过立法或者其他方式决定引渡的条件、程度和后果。其他方式决定引渡的条件、程度和后果。三、请求引渡的主体三、请求引渡的主体(一)罪犯本人所属国(一)罪犯本人所属国(二)犯罪行为发生地国(二)犯罪行为发生地国(三)受害国(三)受害国四、引渡对象四、引渡对象被某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人被某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人“本国国民不引渡”“本国国民不引渡”五、引渡条件五、引渡条件(一)(一)政治犯例外原则政治犯例外原则国家对由于政治原因而遭受外国追诉的外国人不予引渡。国家对由于政治原因而遭受外国追诉的外国人不予引渡。适用困难:适用困难:关于政治犯的含义和范

28、围缺乏明确性。关于政治犯的含义和范围缺乏明确性。对于某种犯罪行为是否是政治犯的决定权,属于被请求引渡的对于某种犯罪行为是否是政治犯的决定权,属于被请求引渡的国家,可能被歪曲或滥用。国家,可能被歪曲或滥用。(二)(二)双重犯罪原则双重犯罪原则(三)(三)罪名特定原则罪名特定原则六、引渡程序六、引渡程序(一)被请求国应请求国的要求对被引渡人临时逮捕(一)被请求国应请求国的要求对被引渡人临时逮捕(二)请求国提出正式的引渡请求(附有关文件)(二)请求国提出正式的引渡请求(附有关文件)(三)被请求国有关机关对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将决定交由有关机(三)被请求国有关机关对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将决定交由有关机关批

29、准关批准(四)被请求国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与请求国完成对罪犯的(四)被请求国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与请求国完成对罪犯的移交。移交。七、引渡效果七、引渡效果请求国只能就其请求国只能就其请求引渡时所指控的罪名请求引渡时所指控的罪名加以审判和处罚加以审判和处罚八、中国引渡法规定拒绝引渡的八、中国引渡法规定拒绝引渡的强制性强制性理由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八条第八条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根据中华

30、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籍籍的;的;(二)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机关对于引渡请求所(二)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机关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指的犯罪已经作出生效判决已经作出生效判决,或者已经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或者已经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三)因(三)因政治犯罪政治犯罪而请求引渡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给予被请求而请求引渡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给予被请求引渡人受庇护权利的;引渡人受庇护权利的;(四)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其(四)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其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或者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

31、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在司法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纯属军事犯罪军事犯罪的;的;(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在收到引渡请求时,(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在收到引渡请求时,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不不应当追究应当追究被请求

32、引渡人的刑事责任的;被请求引渡人的刑事责任的;(七)被请求引渡人在请求国曾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七)被请求引渡人在请求国曾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酷刑或者其他或者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处罚的;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处罚的;(八)请求国根据(八)请求国根据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提出引渡请求的。但请求国承诺在引渡提出引渡请求的。但请求国承诺在引渡后对被请求引渡人给予在其出庭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审判机会的除外。后对被请求引渡人给予在其出庭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审判机会的除外。九、中国引渡法规定拒绝引渡的九、中国引渡法规定拒绝引渡的任择性任择性理由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九条第九条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引渡: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引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具有刑事管辖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具有刑事管辖权,并且对被请求引渡人并且对被请求引渡人正在进行刑事诉讼正在进行刑事诉讼或者准备提起刑事诉讼的;或者准备提起刑事诉讼的;(二)由于被请求引渡人的年龄、健康等原因,根据二)由于被请求引渡人的年龄、健康等原因,根据人道主义人道主义原原则不宜引渡的。则不宜引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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