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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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第一章第一章 劳动法总论劳动法总论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目的和要求:v掌握劳动法的概念、内容和调整对象、掌握劳动法的概念、内容和调整对象、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领会劳动法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领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特征。了解劳动法的立的基本原则和特征。了解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和意义以及劳动法的表现形式;法目的和意义以及劳动法的表现形式;重点和难点:重点和难点:v劳动法的概念、内容和调整对象、我劳动法的概念、内容和调整对象、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适用范围劳动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适用范围 一、劳动法的概念一、劳动法的概

2、念(一)狭义:(一)狭义:(二)广义:(二)广义: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案例判断:案例判断:下列哪一事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由下列哪一事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劳动法调整?()A甲厂职工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甲厂职工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参观的客户蒋某致伤,蒋某要求将参观的客户蒋某致伤,蒋某要求陈某赔偿陈某赔偿 B汪某因身高不足汪某因身高不足1.70米而被乙米而被乙厂招聘职工时拒绝录用,汪某欲告厂招聘职工时拒绝录用,汪某欲告乙厂乙厂 C丙公司与劳务输出公司就丙公司与劳务输出公司就30名外派劳务人员达成的协议名外派劳务人员达成的协议 D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

3、银行提供的担保银行提供的担保(一一)劳动关系劳动关系v1、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主要判断标准、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主要判断标准(概念与特点):(概念与特点):A、劳动关系的概念:为完成劳动过程,实现、劳动关系的概念:为完成劳动过程,实现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结合,而在生产资料、劳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结合,而在生产资料、劳动力所有者之间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动力所有者之间所发生的社会关系。B、劳动关系只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凡不属、劳动关系只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凡不属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关系,都不属劳动关系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关系,都不属劳动关系-劳动法所涉及范围只限于劳动过程中。劳动法所涉及范围只限于劳动过

4、程中。C、劳动关系只能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产、劳动关系只能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生。-主体的固定性主体的固定性vD、劳动关系的存在,必须以劳动为目的,内容以、劳动关系的存在,必须以劳动为目的,内容以劳动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为核心劳动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为核心 v即其目的在于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社会产即其目的在于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社会产品提供服务品提供服务-劳动关系兼具人身关系属性和财劳动关系兼具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产关系属性。vE、劳动关系必须具有有偿性特征、劳动关系必须具有有偿性特征 vF、劳动关系既具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劳动关系既具有法律上的平等

5、性,又具有实现这种关系的隶属性。这种关系的隶属性。vG、劳动关系的范围上多种所有制性质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范围上多种所有制性质的劳动关系并存;劳动合同关系与非合同劳动关系并存;劳动并存;劳动合同关系与非合同劳动关系并存;劳动力市场配置机制与行政配置机制并存。力市场配置机制与行政配置机制并存。(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其他社会关系v1、管理劳动力方面的社会关系。、管理劳动力方面的社会关系。v2、社会保险方面的社会关系。、社会保险方面的社会关系。v3、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关、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关系。系。v4、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关系。、处理劳

6、动争议方面的关系。v5、监督劳动法执行方面的关系。、监督劳动法执行方面的关系。案例:案例:v下列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哪些属于劳动法下列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哪些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的调整范围?()vA某私营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某私营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vB某国家机关与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某国家机关与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 vC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 vD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法条:劳动法第二条v劳动法并不是针对所有的在职人员制定劳动法并不是针对所有的在职人员制定的,只有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只

7、有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才能适用。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才能适用。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v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v(一)概念: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一)概念: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特征,主导整个劳动法体系,为劳动法调整特征,主导整个劳动法体系,为劳动法调整整个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整个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则。(二)劳动法基本原则(

8、二)劳动法基本原则v1、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v2、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 v3、三方性原则、三方性原则第三节第三节 中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中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v中国自古重农抑商,中国自古重农抑商,1895-1913随随着清末洋务运动开始着清末洋务运动开始-中国工人中国工人阶级产生,在民国成立前清政府根阶级产生,在民国成立前清政府根本没出台一个关于保护工人利益的本没出台一个关于保护工人利益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v斗争加剧斗争加剧1912-1927中国劳动法开始了艰难中国劳动法开始了艰难的产生过程。从的产生过程。从1928年到

9、抗战近十年南京政年到抗战近十年南京政府进行了空前立法活动,其中劳动法是重点。府进行了空前立法活动,其中劳动法是重点。v19301948苏区、边区与解放区的劳动法律、苏区、边区与解放区的劳动法律、法规在战争年代发挥了一定作用,也为以后法规在战争年代发挥了一定作用,也为以后新中国的劳动立法积累了一定经验。新中国的劳动立法积累了一定经验。v新中国的劳动立法经历了起步、停滞和复兴新中国的劳动立法经历了起步、停滞和复兴三个阶段。从三个阶段。从1994年劳动法颁布以来取年劳动法颁布以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与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相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与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适应的思考题v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

10、么?v2、如何理解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劳动法律关系v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 v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被劳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被劳动法规调整而形成的一种法律上的动法规调整而形成的一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权利和义务关系。二、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v1、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v2、劳动法律关系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劳动法律关系以国家意志为主导,以当事人意志为主体以当事人意志为主体v3、劳动法律关系再社会劳动中得以形、劳动法律关系再社会劳动中得以形成和实现成和实现三、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v(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劳动法律

11、关系的主体v1、劳动者。劳动者的法律资格:即国家要求、劳动者。劳动者的法律资格:即国家要求劳动者参加劳动法律关系时所应当具备的条劳动者参加劳动法律关系时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件。v2、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三、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三、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v(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担的义务。v(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v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指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向的对象。四、劳动法律事实v1、概念。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

12、够引、概念。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情况。v2、种类。劳动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种类。劳动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类。思考题v1、什么是劳动法律关系?它与劳动关系有什么联系和区别?v2、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第三章劳动就业v一、劳动就业概述一、劳动就业概述v劳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宪法4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劳动者报酬和福利。v(一)劳动就业的定义v广义:v狭

13、义:(二)劳动就业的特征v1、劳动者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v2、劳动者必须有就业愿望;v3、必须从事法律允许的社会职业,即是合法劳动。v4、劳动者所从事的社会职业是有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能够用以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赡养一定的家庭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v5、劳动者必须有劳动行为。二、劳动就业方针二、劳动就业方针v(一)建国初期政府介绍就业和群众自行就业相结合(“两扇门”就业方针)(二)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就业和自谋职业(“三结合”就业方针)(三)现阶段职业介绍所介绍就业、自愿组织就业和自谋职业。(90年代后)三、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三、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

14、一)国家促进就业原则;(一)国家促进就业原则;(二)平等就业和自主双向选择原则:(二)平等就业和自主双向选择原则:(三)劳动者竞争就业原则(三)劳动者竞争就业原则(四)特定就业群体的特殊保护原则;(四)特定就业群体的特殊保护原则;(五)禁止未成年人就业原则;(五)禁止未成年人就业原则;四、职业介绍的概念职业介绍的概念v职业介绍是国家制定的有关部门和机构依法职业介绍是国家制定的有关部门和机构依法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沟通和咨询的一种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沟通和咨询的一种就业中介服务。就业中介服务。五、职业介绍机构的分类五、职业介绍机构的分类v(一)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一)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

15、1)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2)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v(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收费标准高收费标准高由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从事营由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从事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服务机构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服务机构 六、特殊劳动者的就业保障v(一)妇女就业保障(一)妇女就业保障v1、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v2、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标准v3、男女同工同酬、男女同工同酬v4、根据妇女特点安排工作、根据妇女特点安排工作v5、获得物质资助权

16、。、获得物质资助权。v七、残疾人就业保障七、残疾人就业保障v八、退役军人就业保障八、退役军人就业保障v九、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保障九、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保障第四章劳动合同v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v相关法条相关法条 v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v第十六第十六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务的协议。v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v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v第二条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

17、非企业单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v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禁止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禁止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v根据我国劳动法第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订立和变更

18、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根据这一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下列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下列原则:v(一)合法原则(一)合法原则 v所谓合法,就是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该原则必须符所谓合法,就是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该原则必须符合三项要求:合三项要求:v1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主体资格。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主体资格。v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劳动合同内容合法。v3劳动合同形式合法。劳动合同形式合法。v(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v(三)(三

19、)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三、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三、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v(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v1、概念: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概念: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同条款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v2、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v用人单位的条件:劳动法第用人单位的条件:劳动法第2条规定:条规定:“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

20、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v劳动者的条件:劳动者的条件:v 年龄:18周岁周岁v 具备劳动能力条件(二)订立的原则v劳动法第劳动法第17条第条第1款规定:款规定:“订立和变更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v平等自愿的原则平等自愿的原则 v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一致的原

21、则 v遵守法律、法规的原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遵守法律、法规的原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是受保护的前提是受保护的前提(三)订立劳动合同的阶段(三)订立劳动合同的阶段v1、确定劳动合同当事人阶段、确定劳动合同当事人阶段v2、确定劳动合同内容阶段、确定劳动合同内容阶段四、劳动合同的形式四、劳动合同的形式v定定 义:指劳动合同当事人确立、变更、终止义:指劳动合同当事人确立、变更、终止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表现方式。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表现方式。v劳动法第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面形式订立。五、劳动合同的期限五、劳动合同的期限v定义: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劳

22、动关系双方定义: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v(一)劳动合同的种类v按照合同期限的不同劳动合同分为:在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v 劳动法第劳动法第20条第条第1款规定:款规定:“劳动合同的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作为期限。”六、劳动合同的内容六、劳动合同的内容v必备条款:必备条款:v合同期限(不违法前提下,可自行约定)合同期限(不违法前提下,可自行约定)v工作内容工作内容v 劳动条件劳动条件 v 劳动报酬劳动

23、报酬 v 劳动纪律劳动纪律 v 合同终止条件合同终止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v补充条款:补充条款:v试用期试用期v保守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v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条款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条款v 违约金和赔违约金和赔 偿金条款偿金条款七、劳动合同的效力v(一)劳动合同的有效(一)劳动合同的有效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主要包括: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主要包括: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格;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当事人意必须合格;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合同的形式必须合法。思表示必须真实;合同的形式必须合法。(二)劳动合同的无效(二)劳动合同的无效v定义:定义:v劳动合同的无

24、效情形: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v(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合法;v(2)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或形式不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或形式不合法;v(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v(4)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八、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八、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v(一)劳动合同的履行v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应承担义务的行为。履行劳动合同应遵循如下原则:v1亲自履行原则;v2全面履行原则;3协作履行原则;(二)劳动合同的变更v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

25、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法律为。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是:订立劳动合同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其变更程序应与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相同。v定义定义 v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法定原因或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法定原因或约定条件发生变化,对已生效的劳动合同进行条款约定条件发生变化,对已生效的劳动合同进行条款的修改或补充。的修改或补充。v变更条件变更条件:引起劳动合同变更的要素。:引起劳动合同变更的要素。v前提前提: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v变更情形变更情形 v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劳

26、动合同 v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或废止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或废止 v企业经上级批准或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企业经上级批准或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v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v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况。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况。九、九、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v(一)劳动合同的终止v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和事由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和事由概念: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概念: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律效力依法被消灭

27、,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自然消失或经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自然消失或经判决、裁决而消失。终止必符合法定条件。判决、裁决而消失。终止必符合法定条件。v终止情形终止情形v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v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v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v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条件;v4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依法解散、关闭、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依法解散、关闭、撤销;撤销;v5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

28、力或死亡;v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v【注意:不包括解除合同。】【注意:不包括解除合同。】(二)劳动合同的解除v1、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种类、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种类 v定义定义v种类:种类:(1)以解除方式为标准:协议解除、单方解除)以解除方式为标准:协议解除、单方解除(2)以解除原因中有无过错为标准:有过错解除、)以解除原因中有无过错为标准:有过错解除、无过错解除无过错解除(3)以解除条件的依据为标准:法定解除、约定)以解除条件的依据为标准:法定解除、约定解除解除v2、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vA、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vB、用人单位单

29、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vC、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vD、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劳动合同自行解除。v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v根据劳动合同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其具体补偿办法如下:v(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

30、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v(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v(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

31、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v(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v(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

32、于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资的经济补偿金。v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张某自张某自1984年年7月大学毕业后就在甲公司工作,并月大学毕业后就在甲公司工作,并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2004年年8月,张某休假月,张某休假出游,发生车祸,成为植物人,出游,发生车祸,成为植物人,2005年年8月,甲公月,甲公司以张某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张某解司以张某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与除劳动合同,并与9月停发一切工资和保险,张某月停发一切工资和保险,张某家属不服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家属不服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问:问

33、:1、甲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甲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如何裁判?、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如何裁判?3、甲公司该怎么做?(如果向解除劳动合同应如、甲公司该怎么做?(如果向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做?)何做?)十、集体合同v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v(一)概念:集体合同,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一)概念:集体合同,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它

34、是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相应面协议。它是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相应的工会或职工代表签订的以集体劳动事项为中心内容的集的工会或职工代表签订的以集体劳动事项为中心内容的集体协议体协议 v除了综合性的集体合同外,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除了综合性的集体合同外,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项集体合同。v劳动法第劳动法第33条规定: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35、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v“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v(二)集体合同的特征:(二)集体合同的特征:v1、集体合同是一种劳动协议。、集体合同是一种劳动协议。v2、集体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集体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v3、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全体职工的权的最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利义务为主要内容。v4、集体合同是要式、双务合同。、集体合同是要式、双务合同。v(三)订立集体合同应当遵循的原(三)订立集体合同应当

36、遵循的原则和程序则和程序 v 1、订立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以下、订立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原则:v(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v(2)平等合作、协商一致原则;)平等合作、协商一致原则;v(3)权利义务适度原则。)权利义务适度原则。v(四)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的程序是:(四)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的程序是:v1、集体协商。、集体协商。v2、审议通过。、审议通过。v3、双方签字。、双方签字。v4、报送审查。、报送审查。v5、公布实施。、公布实施。v(五)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五)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 v定义:是指集体合同成立之后所具有的约束力。定义:是指集体合同成立之后所具有的约束力。v劳动法第劳动法第35

37、条规定: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v效力表现:效力表现:v1、企业处理劳动关系的劳动条件和各项劳动标准、企业处理劳动关系的劳动条件和各项劳动标准均不得违背集体合同中的规定。均不得违背集体合同中的规定。v2、企业与全体职工应当履行集体合同所规定的义、企业与全体职工应当履行集体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务。v(六)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六)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v集体

38、合同的变更,是指集体合同生效后尚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集体合同生效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主客观情况发生变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集体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对原集体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v1、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v在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或在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解除集体合同:v第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第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v第二,订立集体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第二,订立集体

39、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v第三;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集体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第三;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集体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行;v第四,企业转产、停产、破产、被兼并,致使集体合同无第四,企业转产、停产、破产、被兼并,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法履行;v第五,工会组织被依法撤销;第五,工会组织被依法撤销;v第六,双方约定的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情况出现;第六,双方约定的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情况出现;v第七,其他需要解除集体合同的情况出现。第七,其他需要解除集体合同的情况出现。v2、集体合同的终止,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集体合同的终止,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集体合同法律关系消灭。

40、集体的发生而导致集体合同法律关系消灭。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l3年,期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v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要求。思考与讨论v1、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和处理?、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和处理?v2、什么是劳动合同解除?在哪些情下用人单、什么是劳动合同解除?在哪些情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五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v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

41、,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工作时间和休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概念、种类,掌握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学习分析息休假的概念、种类,掌握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学习分析相关案例相关案例v教学重点:工作时间的种类;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休教学重点:工作时间的种类;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休息时间的种类息时间的种类v教学难点:工作时间的种类区分;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教学难点:工作时间的种类区分;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v教学手段:多媒体课堂讲授、讨论教学手段:多媒体课堂讲授、讨论v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宪法第宪法第43条规定: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

42、休息的权利。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规定时我国宪法对公民休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规定时我国宪法对公民休息权规定的具体化。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和提高劳息权规定的具体化。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所必须的。动效率所必须的。一、工作时间的相关概念一、工作时间的相关概念v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或一周内从事生产或工作在一昼夜或一周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时间,即劳动者每天应工作的时的时间,即劳动者每天应工作的时数或每周应工作的天数。数或每周应工作的天数。二、工作日的种类二、工作日的种类v工作时间一般包括工作周和工作日工作时间一般包括工作周和工作

43、日 v(一)工作周(一)工作周 v(二)工作日(二)工作日 1、标准工作日、标准工作日 2、缩短工作日、缩短工作日 3、不定时工作日、不定时工作日 4、综合计算工作日、综合计算工作日 5、计件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 三、延长工作时间三、延长工作时间v1、概念v2、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1)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规定延长条件:a.必须是生产经营需要;b.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不得强迫劳动时间限制:(2)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规定劳动法第42条规定,在下列情形下,工作时间的延长是不受限制的: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b.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

44、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c.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v(3)延长工作时间的相关报酬规定a.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b.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c.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例:某员工月工资3000元,6月份该员工周末加班2天,请问6月份企业实际应支付该员工工资多少元?如果他请假两天呢?四、休息休假v(一)概念(一)概念v(二)休息时间的种类(二)休息时间的种类v1、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 v2、两个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两个工作日间的

45、休息时间 v3、每周公休假日、每周公休假日 v4、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 v5、年休假、年休假 v6、探亲假、探亲假 思考题:v1、简述我国现行的工时制度?、简述我国现行的工时制度?v2、我国劳动法对延长工作时间有哪些主、我国劳动法对延长工作时间有哪些主要规定?要规定?第六章工资v教学目的:通过学习,识记工资、最低工资等重教学目的:通过学习,识记工资、最低工资等重要概念,了解工资立法的概述,理解工资分配形要概念,了解工资立法的概述,理解工资分配形式,掌握基本工资制度、最低工资制度、特殊情式,掌握基本工资制度、最低工资制度、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学会分析工资案例况下的工资等,学会分析工资案例v教学

46、重点:工资的支付;用人单位代扣工资的规教学重点:工资的支付;用人单位代扣工资的规定;工资立法的基本原则;工资总额;最低工资定;工资立法的基本原则;工资总额;最低工资制度;制度;v教学难点:工资的支付;工资总额的组成;最低教学难点:工资的支付;工资总额的组成;最低工资制度相关内容工资制度相关内容v教学手段:多媒体课堂讲授、讨论教学手段:多媒体课堂讲授、讨论v一、工资的概念一、工资的概念 v二、工资立法的基本原则二、工资立法的基本原则 工资立法的基本原则工资立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第劳动法第46条规定: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

47、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一)按劳分配原则(一)按劳分配原则(二)同工同酬原则(二)同工同酬原则 案例v甲原为某铁制品厂职工,技术娴熟,是该工厂的一名技术能手。2003年10月,由于其丈夫到外地某市工作,甲便辞去原来的工作到了外地某市,甲又找到了一家铁制品公司工作。在这个铁制品公司工作时,甲由于技术娴熟,工作产量达到了其所在车间的平均水平,甚至超过一些男性职工的工作产量。但该铁制品公司在支付工资时,以甲是女工为由,支付给她的工资比男工少200元,甲找该公司经理协商,但被公司经理予以拒绝。2

48、003年12月,甲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v问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处理?v三、工资的形式三、工资的形式是指计量劳动和支付工资的方式是指计量劳动和支付工资的方式(一)、基本工资形式(一)、基本工资形式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二)辅助工资形式(二)辅助工资形式1、奖金;、奖金;2、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 v四、最低工资的概念和组成四、最低工资的概念和组成v(一)定义(一)定义 组成部分:工资、奖金等。组成部分:工资、奖金等。v(二)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二)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1)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

49、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等(4)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不包括在最大工资标准内。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不包括在最大工资标准内。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某IT企业,由于生产调整将小李所在的部门撤销,员工被分配到其他部门从事新工作。因小李不愿到其他部门工作,企业无奈只好以小李所在部门被撤销,导致劳动合同中与其约定的工作内容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

50、变更工作内容达成一致为由,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3项的规定,解除了小李的劳动合同。v小李:“解除合同可以,但要按国家规定给我经济补偿金。”v企业认为,“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中所说的“工资“,是指按月发给职工的固定工资。小李则认为,这里的“工资”不只包括固定工资,还应当包括职工领取的奖金以及加班费等。试分析:小李和企业的观点哪个正确?第七章劳动保护v教学目的:识记劳动保护相关概念,了解劳动保护教学目的:识记劳动保护相关概念,了解劳动保护的立法概况和法律体系,掌握对劳动安全、卫生的的立法概况和法律体系,掌握对劳动安全、卫生的相关内容,熟练掌握对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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