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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铁路攻坚日心得体会铁路工作体会(三篇)对于铁路攻坚日心得体会一 一、要有安全意识。我们全部的文件、会议、检查都应当在实质上下功夫,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无论开展了什么教育,实行了什么包保,实行了什么卡控,都要表达在落实上,而不是在过程中,要看到的就是一个流程的结果。这就是大安全意识。 在日常的工作治理中,发觉问题要马上做好记录、进展归类,当场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与措施。安排专人进展跟踪督导,问题解决后进展再次回访检查,直到问题的彻底解决。 二、要仔细思索好每一个岗位的安全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思想上对安全工作重视的程度不够,总认为有那么多的制度,有特地抓安全的机构,有分管领导,还有专业的检查组,怎么
2、还能出事。有一种幸运心理。 平常应不定期的对科室整体工作进展抽查。在科室内设立若干检查小组,对各车间、班组定期进展业务方面的安全 检查以及不定期的抽查,为全段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添砖加瓦。 三、治理上不到位。有时在抓安全的工作中,总认为我不是管安全的,有特地管的,我说多了不好。放松了在治理上的说教,也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老好人的态度。没有在安全上化解职工的思想心情,也助长了担心全因素的进展。 在日常抓安全的工作当中,遇到任何安全方面的问题,应准时指出。遇到自己治理以外的问题,应向相关治理部门进展告知,必要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进展处理。平常应向职工系统的、人性化的宣传安全生产、安全责任的相关学问,使“安
3、全”二字深入人心。 四、要从“7.23”事故教训中解脱出来,重新熟悉安全,全面理顺自己的安全工作。仔细的思索,努力的投入,教育职工,提示自己,找出自己工作中安全的关键部位,努力把好关口,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五、要从详细工作中抓起。作为从事材料科治理工作的我,要切实加强职工的劳动安全、材料出入库工作的安全、库房治理安全和开展有关安全方面的专业学问学习。不断增加自控、互控、他控意识。全部岗位都应当有安全预想和预案,做到预防在前,想在前,做在前,把制度落实在前。 1、从材料选购源头严把质量关,杜绝任何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担心全因素;2、严格按规划准时的发放劳动爱护用 品。3、材料验收、发放工作程序
4、科学,安全有效。装卸材料时应把人身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要求配戴劳动爱护用品,对有毒有害、强酸强碱、易燃易爆等材料要在相关专业人员的督导下进展搬运作业。4、材料入库后应根据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质分库、分类进展堆码。5、严格执行库房“十防”制度,确保库房治理安全。6、材料向各车间运送途中要确保人身、车辆、材料的安全,杜绝任何安全隐患。7、组织科室人员每月进展当月安全工作总结以及下月安全生产任务的预想,根据安全规章制度定出有关工作的安全预案,切合实际科学的执行,不断完善科室业务方面的安全学问。8、定期开展有关安全方面专业学问的学习,使职工坚固树立“安全责任大如天,安全问题压倒一切”的思想意识。 六、要
5、从自身做起。“7.23”事故的发生,的确存在着治理上的问题。就是对事物的客观熟悉缺乏,应从中吸取教训,要关怀好职工,关怀好企业,关怀好我们的生产安全和治理安全。要坚持制度,常常深入现场,留意发觉问题,解决问题,从小事做起,从过程做起,给全段的安全打下一个坚实的根底。 七、努力学习规章,带着科室职工开展安全规章学习教育,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发挥技术骨干作用,号召职工当技术能手,做安全榜样。 八、围绕我段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落实好近期发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努力实现生产安全稳定、人身安全万无一失。 总之。实现安全要从每一个人做起,从制定制度开头到落实好制度为果,尽自己的努力,确保我段各项安全工
6、作落实到实处。 对于铁路攻坚日心得体会二 合同名称:_ 合同编号:_ 发包方(甲方):_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_ 承包方(乙方):_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_ 本工程由发包方经招标选定_为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铁路经济合同治理方法,结合本工程详细状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建立工程和工程名称:_; 1.2工程地点:_; 1.3承包范围:_; 1.4工程内容:_; 1.5承包方式:_。 第2条工期 2.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年_月_日开工。 2.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年_月_日竣工。 第3条合同价款 依据中标通知书等招标文件,确
7、定本工程的合同价款为_元。(价款工程见附表1承包工程工程及费用一览表) 第4条工程质量 4.1乙方必需根据设计文件和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技术标准、标准进展施工。 4.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需全部到达国家或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到达100,优良率到达_。 4.3凡因乙方缘由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到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担当违约责任。由于甲方缘由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担当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5条设计文件 5.1甲方须在开工前_日,向乙方供应_套设计文件和图纸。 5.2乙方要求增加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份数,由
8、甲方供应,费用乙方自负。 5.3乙方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_日内组织现场核对。 5.4非经甲方供应的设计文件,不能作为乙方施工依据。 5.5变更设计文件按本合同第16条办理。 第6条双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6.1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_,甲方代表姓名:_。 6.2甲方托付的驻工地监理单位名称:_,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岗位证书编号:_。 6.3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_,乙方工程经理姓名:_,工程经理资质证书编号:_。 第7条甲方工作 7.1负责办理工程所需建立用地申报手续及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7.2按国家或铁道部下达的年度规划,依据合同工期与施工组织设计,准时供应所需建立资金。 7.3派驻工地机
9、构和代表,履行甲方职责,协调各方工作。 7.4在开工前一个月,到铁路工程质量监视站办理工程质量监视手续。 7.5招标选择或托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工程建立监理工作,并签订监理合同,将合同副本抄送乙方。 7.6按本合同商定,供给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 7.7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展施工图技术交底。 7.8编制工程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乙方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过渡工程施工方案,并催促实施。 7.9申请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10按本合同商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给设备和材料。 7.11按权限审批变更设计。 7.12按本合同商定办理验工计价手续,拨
10、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7.13按规定办理开工前审计、工程预算(概算)执行状况审计和竣工后竣工决算的审计手续。 7.14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与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第8条乙方工作 8.1依据甲方托付,负责详细办理建立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去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等工作。 8.2依据甲方托付,负责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所需的租地及补偿工作。 8.3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过渡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送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8.4按施工投标时的承诺,如期上足工程所需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 8.5按期向甲方报送年、季度施工规划,用款规划,年、季、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于年末_天
11、、季末_天、月末_天内报送工程形象进度及其他有关状况。 8.6按本合同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选购、检验、加工和治理。 8.7涉及既有线改(扩)建或过渡工程施工,必需严格执行铁道部关于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的有关规定。 8.8严格根据设计文件要求进展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商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8.9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爱护、劳动爱护和安全生产。 8.10根据规定提出竣工文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 8.11准时提报验工计价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 8.12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8.13对_等规定保修期的工程,保修期自_
12、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9条进度规划 9.1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年度投资规划一个月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年度施工进度规划,并于每一季度最终一个月下旬提出下一季度工程进度规划。 9.2甲方代表应在收到乙方年度施工进度规划_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通知乙方,逾期未批复,可视为同意乙方报告,乙方可据此施工。 9.3经甲方同意的施工进度规划,是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双方必需遵守。 9.4由于非乙方缘由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代表备案。 第10条延期开工 10.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头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10天,书面对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理
13、由和要求的报告。 10.2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答复。如甲方在7天内未予答复,可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10.3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开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10.4由于甲方缘由不能按时开工,甲方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推迟开工日期,并对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赐予适当补偿,必要时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 11.1在确有必要时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7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11.2乙方按甲方要求停顿施工,妥当爱护已完工程。 11.3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书面复工通知后,连续施工。 11.4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担当经
14、济支出,必要时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负违约责任,并担当所发生的费用。 第12条工期延误 12.1工期延误缘由及责任 12.1.1不行抗力,非甲、乙方责任。 12.1.2施工图不能按规定日期提交,属甲方责任。 12.1.3重大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属甲方责任。 12.1.4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属造成事故责任方责任。 12.1.5主要材料、设备推迟到货,属选购方责任。 12.1.6建立资金不到位,属甲方责任。 12.1.7年度规划调整,属甲方责任。 12.1.8其它缘由,依其性质确定责任方。 12.2.1甲方缘由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在状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工程内容、缘由及要求向甲方代表
15、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未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补偿。 12.2.2乙方缘由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担当违约责任。 12.2.3非甲、乙双方缘由造成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13条工期提前如提前工期,需经双方协商全都并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改良度规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赐予批复,并为赶工供应便利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提前的时间要求; 13.2乙方实行的赶工措施; 13.3甲方为赶工供应的条件; 13.4甲方应担当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 第14条工程质量检查 14.1乙方
16、在施工现场必需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治理和检查。 14.2乙方应随时承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监察、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担当返工或修改的费用。 14.3甲方缘由造成工程返工或修改,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担当。 第15条隐藏工程检查和签证 15.1在通知监理工程师对隐藏工程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进展自检。 15.2乙方自检合格后,按部规定格式填写隐藏工程检查证及附件,于隐藏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到现场进展检查,并在检查证上签字,方可连续施工。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及附件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不予签证,待乙方改正后重新
17、检查签证。 15.3如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现场检查时,应托付乙方检查人员负责检查合格、签证并注明缘由,即可连续施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事后应补签检查证,如有疑问,确需再行检查的隐藏工程,可以提出重新检查,其检查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在接到隐藏工程检查通知后,既不按时到现场,又未托付者,对危及安全的工点,乙方有权视现场状况予以隐藏,其后果由监理单位(或甲方)担当。 15.4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到现场进展检查,需重做检查及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5.5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藏工程,乙方在通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
18、)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参与检查、签证。 15.6乙方应承受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供应必要的检查条件。 第16条变更设计变更设计的分类、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按铁路根本建立变更设计治理方法(铁建1997125号)办理。 16.1类变更设计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甲方应在5天内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文件。 16.2类变更设计经甲方审定后,甲方应在3天内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16.3类变更设计经甲方审定后,甲方应即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16.4类变更设计经批准后,据以调整合同价款。、类变更设计的合同价款调整,按合同商定办理。 第17条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 17.1甲方
19、根据本合同附表2向乙方供应有关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供应时间、地点的清单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17.2甲方在材料设备到货_日前将到货通知送达乙方,乙方应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验收后交乙方。甲方未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保管责任,发生损坏丧失由甲方负责。 17.3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状况分别处理: 17.3.1材料设备的发货票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担当全部价差。 17.3.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经甲方托付,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担当相应经济支出。串换不成,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选购供给,重新选购的经济支出由
20、甲方担当。 第18条乙方选购的材料设备 18.1除按本合同由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以外,其他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选购。 18.2乙方选购的材料设备要满意设计和标准的要求,并供应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资料。 18.3由于乙方缘由需代用材料,要报甲方批准,发生费用由乙方担当。 18.4由于甲方缘由,引起乙方选购的材料、设备费用的增加,由甲方担当。 第19条合同价款调整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变合同价款,但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9.1人力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损失; 19.2国家规划有重大调整; 19.3铁道部发文批准调整的有关费用; 19.4已正式批准的变更设计; 19.5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工
21、程、数量增减; 19.6按招标议标文件和本合同确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原则,商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第20条工程预付款 20.1预付工程备料款:甲方预付备料款额度,建筑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建筑工程工作量的30%,安装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安装工程工作量的10%。预付的备料款,从竣工前未完工程所需材料价值相当于付备料款额度时起,在工程价款结算时,按材料所占的比重间续抵扣。 20.2预付设备定货款:列入当年规划的设备,由甲方审查乙方到期的定货合同后,按合同将款直接拨到供货单位,如拨到乙方,由乙方代付,待设备安装并办理验工计价后抵扣,但由此产生的纳税应甲方负担。 20.3预付征地、拆迁费用:如甲方托付乙方办理征
22、地、拆迁手续时,甲方凭审核后的乙方与地方政府签订的征地、拆迁协议价款向地方预付。甲方按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的0.5%支付手续费,由乙方包干使用。 20.4有关购置设备、工器具及征地、补偿、协作帮助工程和电力增容等的财务结算和会计处理按铁道部现行的铁路建立资金治理方法办理。 第21条验工计价验工计价根据月预支,季度、年度验工计价及末次验工清算分阶段办理。 21.1月预支工程款:乙方应按当年投资规划(扣除列入当年规划的设备)及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提出季度用款规划,经甲方认可后,每月按当季建安工程价值的30%预支。 21.2季度验工计价:乙方按当季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分章节编制季度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工程师(
23、或甲方代表)签认后,于季末后5天内报甲方审批,作为季度结算的依据。 21.3年度验工计价:乙方按当年投资规划内完成的实际工作量,编制年度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认后,于次年1月7日前报甲方审批,作为年度结算的依据。 21.4末次验工计价:建立工程竣工时,由乙方编制末次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证后作为竣工清算的依据。 21.5凡需要安装的设备,待安装就位后凭发货票和规定的综合业务提成、运杂费计价。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和工器具,依据发货票及固定资产验收或保管记录办理计价。 21.6材料(不含国外贷款选购材料)差价按铁道部公布的价差系数计价。 21.7其他工程和费用,按工
24、程比例或双方商定计价。 第22条工程款支付 22.1月预支工程款,于每月15日前拨付。 22.2季度验工计价工程款,于下一季度20日前拨付。 22.3年度验工计价工程款,于次年元月31日前拨付。 22.4末次验工计价工程款,乙方在末次验工计价后5天内,将工程验工结算清单报送甲方,甲方在15天内审理办清结算手续,拨清合同价款97%工程款。 22.5工程尾工款,在月、季度、年度历次验工时,甲方对乙方100%验工计价并按计价数拨款。末次验工计价后,在拨款时拘留合同价款的3%作为工程尾工款,如末次验工前所剩的工程价款缺乏3%时,可提前拘留。工程尾工款一般应在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结清。有保修期的工
25、程工程,待保修期满后30天内结清。 第23条竣工验收 23.1本工程的竣工验收按铁道部铁路根本建立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暂行方法组织进展。 23.2竣工验收交接依据: 23.2.1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 23.2.2国家和铁道部批准的有关本工程建立的文件; 23.2.3设计时采纳的规程、标准(修理规章不作为验收依据); 23.2.4铁道部规定的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3.3竣工验收中甲方的工作: 23.3.1仔细审查乙方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 23.3.2确认工程到达竣工验收交接程度时,向工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恳求组织初验。 23.3.3受工程主管部门指定主持
26、现场初验,并负责写出初验报告。 23.3.4催促检查乙方按期完成初验中提出的未完工程或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整治的工程。 23.3.5组织乙方及有关单位在正式验收_天前编制好全部竣工文件。 23.3.6按验收委员会的安排参与正式验收工作。 23.4竣工验收中乙方的工作: 23.4.1本工程已按设计配套完成,并具备运输条件,在提出验收报告前,乙方应按设计文件及验标进展全面自检。 23.4.2自检合格后,提出申请竣工验收报告,说明本工程完成状况、验收预备状况,以及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的详细日期等报甲方。 23.4.3本工程正式验收_天前,乙方应编制好包括正式竣工图、有关规定的图表、已完工程数量报告、已完工
27、程技术资料、地亩资料等的竣工文件一式_份。 23.4.4增建二线及既有线改建工程的竣工验收,乙方应在正式验收交接前7天向甲方供应开办运营所需的技术文件。 23.4.5按验收委员会的安排参与竣工验收工作。 第24条竣工决算 24.1竣工决算由甲方统一组织并负责编制。乙方应按要求仔细、准时向甲方供应财产交接资料。 24.2竣工决算按铁道部现行的铁路根本建立工程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财产编制方法的规定执行,在工程工程正式验收后6个月内完成,并报有关部门。 第25条工程分包 25.1乙方承包的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分包。确需分包的工程,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列明分包工程理由、范围、内容,
28、并附分包单位资质证书等资料。甲方应在7日内批复,并通知监理单位。 25.2乙方在甲方批准后,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方可开工,并将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5.3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对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应担当的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应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25.4分包工程由乙方统一向甲方办理验工计价与结算。 25.5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26条环境爱护 在完本钱工程施工过程中: 26.1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须按设计文件和甲方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进展处理。如有变更,乙方应先通知甲方。甲方应在7日内答复,甲方逾期未予答复,视为同
29、意,乙方即可进展施工。乙方如未通知甲方变更而自行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担当。 26.2乙方应在施工中实行有效的防范措施,爱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开和削减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担当相应费用。 第27条文物爱护 在施工中发觉文物或有考古、地质讨论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实行有效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马上与有关治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延误工期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补救措施。 第28条合理化建议 乙方对设计或原材料串换提出合理化建议,应向甲方申报并抄送设计和监理单位,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讨论,按批准权限进展审批。经批准
30、接受的合理化建议节省的投资,按铁道部现行有关规定进展嘉奖。 第29条安全施工 29.1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循国家和铁道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开伤亡事故的发生。 29.2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须马上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检察机关,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立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供应必要的条件,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担当。 29.3为了爱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管。 29.4在施工中,遇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
31、状况,需要特别防护时,乙方必需按设计要求,实行牢靠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由甲方按概算计列,并按商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设计未考虑,在施工中又必需实行防护措施时,一般状况下乙方须报甲方批准前方可实施,防护措施费由甲方担当。遇有危及安全的特别紧急状况时,乙方有权相机处置,事后_天内必需向甲方补办批准手续。 29.5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进展监视、检查。 第30条不行抗力 不行抗力发生后,乙方应快速实行措施,尽力削减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通报受害状况,甲方和监理、设计单位应准时赴施工现场进展处理。甲方应对灾难处理供应必要的条件。乙方在_天内向甲方报告损失状况和清
32、理、修复费用。如灾难连续发生,由甲方担当防护措施费用。 因灾难发生的费用按以下原则处理: 30.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担当。 30.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担当相应费用。 30.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30.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担当,由甲、乙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商定。 第31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31.1由于甲、乙双方之外缘由,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连续履行,乙方应妥当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爱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担当保管费用,并为乙方撤出供应必要的条件。由于工程
33、停建或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编制损失补偿费用规划,报送甲方,由甲方审核后报铁道部批准,按批准金额拨付乙方。 31.2如甲方须由乙方连续担当缓建工程的维护,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 第32条违约 32.1违约责任 32.1.1甲方的违约责任 32.1.1.1甲方未按合同商定支付工程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违约金。 32.1.1.2甲方未按合同商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32.1.1.3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32.1.1.4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担当。 32.1.2乙方的违约责任 32.1.2
34、.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应当担当逾期竣工的责任,按合同商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2.1.2.2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担当,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担当违约责任。 32.1.2.3因乙方责任而导致工程不能连续施工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担当。 32.2违约处理 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连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前14天通知对方。当合同中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在_天内爱护好施工现场。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担当责任。如因一方违约而未能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在担当违约责任后,仍应连续履行
35、合同。 第33条索赔 甲方未按合同商定履行义务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33.1有正值索赔理由,且有索赔大事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33.2索赔大事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索赔要求; 33.3甲方在接到索赔要求后14天内赐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4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成立。 第34条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正、合理的原则,准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 经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可以实行以下一种方式解决: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次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
36、商定按第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35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验交后,甲方按竣工结算将费用支付完毕即告终止。 第36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电报、会议纪要、图表都是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37条合同附件名目 本合同附件名目见附表。 第38条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_份,甲、乙双方各_份。 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开户银行及帐号:_开户银行及帐号: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附件 承包
37、工程工程及费用一览表(略) 甲方供给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对于铁路攻坚日心得体会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险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患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难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其次章保险责任 其次条本保险分为根本险和综合险两种。 保险货物患病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根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漂浮、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
38、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患病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难、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爱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根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惊、碰撞、挤压而造成破裂、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裂开使货物的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惊、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失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患病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患病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
39、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终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 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假如收货人未准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除外责任 第四条由于以下缘由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斗或军事行动; 2.核大事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有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保险金额 第五条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
40、五章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根据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承受并帮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展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需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货物假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得悉后,应马上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快速实行施救和爱护措施,防止或削减货物损失。 第九条被保险人假如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局部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 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
41、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需供应以下有关单证: 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一般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抢救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报告后,应当依据保险责任范围,快速核定应否赔偿。 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 第十二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依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依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但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假如被保险人投保缺乏,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爱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 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爱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假如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商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帮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