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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和惩处;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和惩处;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着眼于教育和引导。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着眼于教育和引导。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标要求:课标要求: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并用的统治手段。天降丧于殷,殷既坠厥命,我有周
2、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于休。若天棐忱,我亦不敢天降丧于殷,殷既坠厥命,我有周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于休。若天棐忱,我亦不敢知曰:其终出于不祥。知曰:其终出于不祥。”尚书尚书君奭君奭 周公曰:周公曰:“呜呼!我闻曰: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呜呼!我闻曰: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治民祗惧,不敢荒宁。肆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尚书尚书无逸无逸 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
3、不可杀。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尚书尚书康诰康诰牢记商王朝灭亡的历史教训体察民情慎用刑罚敬天保民 “敬天保民敬天保民”的思想,是西周统治者为维护社会等级秩序提出的。周公主张要敬从天命,但又的思想,是西周统治者为维护社会等级秩序提出的。周公主张要敬从天命,但又不盲目地依赖天命,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人文主义的发展路向。不盲目地依赖天命,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人文主义的发展路向。周公强调从民情知天命的观点,也表明他对于民众的力量以及民众在社会政治生活上的作用予周公强调从民情知天命的观点,也表明他对于民众的力量以及民众在社会政治生活上的作用予以高度的重
4、视,这一思想实际上开启了后代民本思想的先河。以高度的重视,这一思想实际上开启了后代民本思想的先河。进步性一、儒法之争先秦的德治与法治自主学习1:依据课本第44页,指出中国古代成文法诞生的标志是什么?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铸刑书”。探究1:结合材料一,分析“铸刑书”产生了哪些影响?材料一:公元前536年郑国的执政者子产把刑书铸在鼎上,公之于众。史称“郑人铸刑书”。晋国的大夫叔向提出反对,理由是过去“临事制刑”,现在完全公开,老百姓知道了刑法的规定,就不害怕统治者了;再则发生争论,他们会同刑书对照,可以免去统治者任意惩罚。三十年后,叔向所在的晋国也把他们的刑书公布了,这一
5、次引起了孔子的强烈抨击:“晋其亡乎!失其度矣贵贱不愆,所谓度也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第一卷,北京:法律出版社标志着中国古代成文法的诞生;标志着中国古代成文法的诞生;有利于削弱贵族专权,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平民利益;有利于削弱贵族专权,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平民利益;反映出西周礼乐制度的崩溃和治国策略的改变;反映出西周礼乐制度的崩溃和治国策略的改变;推动了德治、礼治的思想大讨论。推动了德治、礼治的思想大讨论。一、儒法之争先秦的德治与法治自主学习2:依据课本第44、45页,归纳德治与法治之争的主要表现,填写表格。德治德治法
6、治法治代表学派代表人物主张代表言论国君选择儒家法家孔子、孟子商鞅、韩非“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以法治国”“不务德而务法”“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以法家思想为指导,进行富国强兵的改革。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以法家思想为指导,进行富国强兵的改革。性本善性本恶 材料二:先秦的“德治”与“法治”之争,实质是社会治理方式之争。从法治的立场出发,法家根本否认可以用道德人格的力量决定国家的治乱安危。但法家并不是全盘否认道德的价值,在他们看来,一些基本的、有利于君主统治的道德规范还必须遵守也就是说,他们也赞同维护君主统治的一套现行的道德规范,在这一点上他
7、们与儒家并无不同。他们与儒家的不同,只在于如何使人们达到这些规范的要求。摘编自关健英:先秦法家的法治精神内涵,载北方论丛,2004年第3期一、儒法之争先秦的德治与法治探究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指出儒家和法家争论的核心是什么?并思考儒家与法家思想的共同之处。核心:应该选取何种社会治理方式,核心:应该选取何种社会治理方式,是是“德主刑辅德主刑辅”还是还是“一断于法一断于法”。共同之处:实现有效社会治理,维护君主统治。共同之处:实现有效社会治理,维护君主统治。一、儒法之争先秦的德治与法治 材料三:商鞅第一次见秦孝公,说之以“帝道”,即效法尧、舜无为而治,秦孝公“时时睡,弗听”;第二次召见时,商鞅
8、说之以“王道”,即以德治国、仁义无敌,秦孝公很不耐烦地回应“久远,吾不能待”;第三、四次召见时,商鞅说之以“霸道”,即以法治国、富国强兵、以力取天下,秦孝公始称善,甚至“公与语,不自知跶之前于席也”。整理自史记商君列传探究3:结合材料三和所学知识,概括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的结果如何?并分析原因。结果:法治思想得到统治者的推崇。结果:法治思想得到统治者的推崇。原因:法家思想更符合战国时期各国原因:法家思想更符合战国时期各国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王充论衡材料五:上曰:“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今犯法已论,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
9、坐之,及为收帑,朕甚不取。”上曰: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怜之。其除肉刑。”节选自史记孝文本纪二、礼法合流汉唐的法律儒家化 材料四:“相国萧何攈摭(读作jn zh,摘取之意)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汉书刑法志 云梦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探究4:依据材料四、五,分析汉初法律与秦朝法律的关系。基本沿袭了秦律,并根据统治需要有所增减。基本沿袭了秦律,并根据统治需要有所增减。“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天下苦秦久矣”二、礼法合流汉唐的法律儒家化 材料六:董仲舒春秋决狱曰: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
10、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或曰,殴父也,当枭首。(宋)李昉编纂,任明等校点:太平御览第六卷探究5:阅读材料六,指出按照当时法律应该怎么判决?你认为应当怎么判决?按照当时法律,应当处以按照当时法律,应当处以“枭首枭首”,即处以死刑。,即处以死刑。材料六:董仲舒春秋决狱曰: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或曰,殴父也,当枭首。议议曰曰:臣臣愚愚以以父父子子至至亲亲也也,闻闻其其斗斗,莫莫不不有有怵怵怅怅之之心心,扶扶杖杖而而救救之之,非非所所以以欲欲诟诟父父也也。春春秋秋之之义义,许许止止父父病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谓殴父也。
11、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谓殴父也。诏:不当坐。诏:不当坐。(宋)李昉编纂,任明等校点:太平御览第六卷探究6:阅读材料六,指出董仲舒的解决办法是什么?这场官司的最终判决是什么?这则材料反映出哪些信息?解决办法:从解决办法:从春秋春秋中找到了理论依据,论证为无罪。中找到了理论依据,论证为无罪。最后判决:皇帝下诏裁决为无罪。最后判决:皇帝下诏裁决为无罪。信息:信息:皇帝的诏令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体现了浓厚的皇帝的诏令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体现了浓厚的人治色彩;人治色彩;用儒家思想解释法律的开端。用儒家思想解释法律的开端。二、礼法合流汉唐的法律儒家化西汉:“引经决狱”东汉:“引经注律”探
12、究7:阅读材料七,概括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有何阶段特征?并分析有何意义。材料七:亲属间相犯,视血缘亲疏而有轻重之分,是魏晋南朝司法实践中通行的原则。北朝在接受汉族法律文化影响以后,也以此为刑法原则之一。特别是晋律“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的原则确立以后,使得依伦常定罪量刑进一步制度化、法律化。所谓“五服”是根据亲疏等差关系而形成的五种丧服制度,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如亲属间相犯,根据服制所定的亲疏有区别地定罪量刑,从而加强了礼在刑法中的比重。张晋藩著:中华法制文明史古代卷阶段特征:引礼入律,将儒家礼教内容引入律令。阶段特征:引礼入律,将儒家礼教内容引入律令。意义:意义:促进了
13、法律儒家化的进程;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强化了对于儒家伦理、社会秩序的维护。强化了对于儒家伦理、社会秩序的维护。魏晋南北朝:“引礼入律”二、礼法合流汉唐的法律儒家化西汉:“引经决狱”东汉:“引经注律”探究8:阅读材料八,概括在唐代法律儒家化有何阶段特征?魏晋南北朝:“引礼入律”材料八:唐律与礼的关系极为密切:第一,唐律的修撰以礼为指导原则。第二,唐律的条文大多源出于礼。今传唐律共十二篇,五二条,绝大部分律条本身,或直接、或间接地源出于礼。第三,唐律的实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为礼所左右。古代法律的实施,有两个重要的环节,一是对律文的解释,一是律文的具体执行。唐律有统一的、官方的解释,这就是唐律疏议
14、,它完全以礼为理论基础。至于礼在唐律的具体执行中发生的影响,也是很明显的。律条无文时,可以据礼处断;律条有文时,可以用礼解释;律条与礼冲突,难以附会时,可以弃律从礼。摘编自刘俊文:唐律与礼的密切关系例述,载北京大学学报阶段特征:法律与礼的关系更加密切,阶段特征:法律与礼的关系更加密切,实现了实现了“礼法合一礼法合一”。唐朝:“礼法合一”二、礼法合流汉唐的法律儒家化自主学习3:依据课本第46页,指出中国古代实现“礼法合一”的主要标志是什么?并概括有何历史意义?主要标志:颁布主要标志:颁布唐律疏议唐律疏议。历史意义:历史意义: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影响了此后中国历代王朝以及影
15、响了此后中国历代王朝以及 周边国家的法律制定。周边国家的法律制定。礼法合一;礼法合一;法律以君主意志为主;法律以君主意志为主;刑法发达,民法薄弱;刑法发达,民法薄弱;行政司法合一。行政司法合一。世界五大法系:世界五大法系:l大陆法系大陆法系l英美法系英美法系l伊斯兰法系伊斯兰法系l印度法系印度法系l中华法系中华法系自主学习4:依据本节课所学,指出中华法系的突出特征是什么?三、明刑弼教宋元明清的法律与教化自主学习5:依据课本第46、47页,梳理不同政权是如何利用法律和教化来治理国家的。朝廷朝廷儒士儒士唐朝颁布贞观律永徽律 颁行 宋朝编纂 天圣令南宋后期确立程朱理学为正统思想创建程朱理学。通过 ,
16、向社会广泛传播理学元朝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 。明朝明朝颁布大明律在乡约中宣讲明太祖的 。清朝清朝颁布大清律例在乡约中宣讲 和 。唐律疏议唐律疏议大唐开元礼大唐开元礼宋刑统宋刑统讲学,制定乡约,撰写读物讲学,制定乡约,撰写读物唐律唐律六喻六喻圣谕十六条圣谕十六条圣谕广训圣谕广训探究9:对比表格信息,概括唐宋元明清王朝利用法律和教化治理国家时有何特点?法律与教化并用;法律与教化并用;朝廷和儒生良性互动;朝廷和儒生良性互动;注重向社会和基层推广、渗透。注重向社会和基层推广、渗透。三、明刑弼教宋元明清的法律与教化(一)立法制礼法律与教化并用 材料九:开元礼一百五十卷大到祭天祀地之礼,小到婚冠丧礼,衣食
17、住行,几乎包容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开元礼对上起帝王,下至百官臣僚的政治活动与日常生活都作了详尽的规定,甚至连“礼不下庶人”的庶民阶层,也有礼仪程序需要遵守。从某种意义上说,开元礼是唐代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赵澜:大唐开元礼初探,载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探究9:根据材料九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既然唐律已经礼法合一了,为什么政府在颁布唐律疏议等法典后,还要制定大唐开元礼等礼典?告诉百姓言行举止的规范,对法律进行补充;告诉百姓言行举止的规范,对法律进行补充;意图建立儒家礼治社会;意图建立儒家礼治社会;维护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维护封建君主专制统治。(二)宋代儒士基层教化的先行者三、明刑弼教宋元明清的法律与
18、教化自主学习5:依据课本第47页,指出宋代儒士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有哪些?能够产生怎样的历史影响?开创了社会治理层面朝廷与儒生的良性互动;开创了社会治理层面朝廷与儒生的良性互动;促进了社会基层的稳定。促进了社会基层的稳定。(三)明清乡约法律与教化的基层合流三、明刑弼教宋元明清的法律与教化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吕氏乡约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明太祖“六谕”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
19、息诬告以全良善,诫匿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康熙帝“圣谕十六条”探究10:依据课本第47页学思之窗,分析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反映了什么?变化:原本由儒士发起,以教化百姓;明清增加了皇帝的圣喻,变化:原本由儒士发起,以教化百姓;明清增加了皇帝的圣喻,政府加以利用和推广,更加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并与法律合流。政府加以利用和推广,更加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并与法律合流。反映信息:法律与教化向基层渗透,普通民众被卷入古代王朝用反映信息:法律与教化向基层渗透,普通民众被卷入古代王朝用法律和教化织成的社会治理巨网之中。法律和教化织成的社会治理巨网之中。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儒法之争儒法之争 先秦的德治与法治先秦的德治与法治礼法合流礼法合流 汉唐的法律儒家化汉唐的法律儒家化明刑弼教明刑弼教 宋元明清的法律与教化宋元明清的法律与教化表现表现德治德治法治法治结果结果:法治思想得到推崇。:法治思想得到推崇。表现表现开端:春秋决狱开端:春秋决狱完成:唐律疏议完成:唐律疏议影响:影响: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历代王朝及周边国家法律制定历代王朝及周边国家法律制定立法、司法立法、司法礼法并用礼法并用向基层渗透向基层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