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统编版(2019)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一.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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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法律教化地位:统治阶地位: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是国家的统治工具工具作用:防范与作用:防范与惩处惩处地位:社地位:社会治理的会治理的重要工具重要工具作用:教作用:教育和引导育和引导相辅相成中国的法律与教化中国的法律与教化春秋时期春秋时期秦秦隋唐隋唐最早成文最早成文确立确立成熟成熟西方的法律西方的法律罗马法的基础罗马法的基础以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以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以英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以英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特点:强调司法独立、保护个人权利。特点:强调司法独立、保护个人权利。法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律:中国特色社会

2、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教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就,形成了社会主教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就,形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义核心价值观。新中国的法新中国的法律与教化律与教化中华法系(礼法结合)宗教(基督教)学习要点水平1-2学习目标水平3-4学习目标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阶段能够梳理古代中华法系发展脉络,理解“以礼入律”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征;能够理解儒家思想在社会教化中的作用;能够理解中国古代“法治”与“礼教”之间的逻辑关系。能够用唯物史观解释“法律儒家化”趋势,理解儒家思想在中国古代法律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能够探究礼法结合思想对当代依法治国的启示春秋战国(

3、东周)铸刑书铸刑书夏商禹刑禹刑汤刑汤刑君王及奴隶主君王及奴隶主可以随意残害可以随意残害奴隶奴隶西周以宗法制为核心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提出敬的礼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天保民的思想九刑九刑德治与法治之争背景:背景:王室衰微王室衰微大国争霸大国争霸礼崩乐坏礼崩乐坏“百家争鸣百家争鸣”法治传统法治传统古代统治阶级的规范行为的制度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1、德治2、法治殷商统治者崇尚天帝神权,强调 “天命神授 ”,而西周统治者提出 “天命靡(无)常,惟德是辅 ”,人主只有敬慎其德,治理好国家, “保享于民 ”才能 “享天之命 ”。这一变化反映了西周()A儒家民本思想初步形成B以宗法人伦取代天命C王权神

4、授观念逐步淡化D天命观具有人文色彩3、德治与法治之争左传昭公六年记载“三月,郑人铸刑书”(公元前536年)。最早成文法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叔向使诒子产书,曰:始吾有虞于子,今泽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左传昭公六年实践上:法经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制定成文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法经成为以后历代法典的蓝本。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文件。思想上:材料一: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材料二:秦王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韩非子)与之游,死不恨矣!”均摘编自史记时代的需求与选择时代的需求与选择学

5、派学派人性论人性论代表代表政治主张政治主张儒家儒家人性善人性善孔子孔子(春秋鲁国)(春秋鲁国)“为政以德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不要过度消耗民力。耗民力。孟子孟子(战国邹国)(战国邹国)“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法家法家人性恶人性恶商鞅商鞅(战国卫国战国卫国)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韩非韩非(战国韩国)(战国韩国)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君主赏

6、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为保证法令畅通,主张为保证法令畅通,主张“以法为教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以吏为师”。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3 3)评价)评价儒家主张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儒家主张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在重视富国强兵的君主看来,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在重视富国强兵的君主看来,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4 4)结果)结果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 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

7、国。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云梦睡虎地秦简 ”考古发现,被当时秦律十八种的编者集中使用最早、最长的部分几乎都是关于官吏行为的法律、考核官员的方法等。这说明秦律制定()A有利于中央决策传输到地方B加强了皇帝对官员监督控C防止了官僚机构的贪污腐败D完善了中央机构的运作体系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1 1、秦汉时期(律令)、秦汉时期(律令)秦朝: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此后,历朝法典多以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此后,历朝法典多以“律律”命名。命名。如:如:

8、云梦睡虎地秦简对秦律的详细记载。云梦睡虎地秦简对秦律的详细记载。汉朝: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如:江陵张家山汉墓二年律令如:江陵张家山汉墓二年律令秦汉: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材料: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汉书元帝纪指导思想:外儒内法指导思想:外儒内法春秋决狱又称 “经义决狱 ”,是用儒家经义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分析、定罪、量刑的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董仲舒曾收集整理了232 个案例,指导律吏,称春秋决狱比。这表明汉代()A推行礼法并用B关注人情冷暖C弱化宗法观念D强化法制体系2

9、2、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1 1)原因原因 :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2 2)表现: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表现: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令的儒家化。材料一:古代礼律关系密切,而司马氏以东汉末年之儒学大族创建晋室,统治中国,材料一:古代礼律关系密切,而司马氏以东汉末年之儒学大族创建晋室,统治中国,其所制定之刑律尤为儒家化,既为南朝历代所因袭,北魏改律,复采用之,辗转嬗蜕,其所制定之刑律

10、尤为儒家化,既为南朝历代所因袭,北魏改律,复采用之,辗转嬗蜕,经由(北)齐隋,以至于唐,实为华夏刑律不祧之正统。经由(北)齐隋,以至于唐,实为华夏刑律不祧之正统。陈寅恪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材料二: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规被编辑为材料二: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规被编辑为“令令”,由具体行,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20篇、篇、620620条、条、2760027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案

11、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同罪而不同罚。 张晋藩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中国法制通史原则原则尊卑亲疏尊卑亲疏特点特点律令儒家化律令儒家化目的目的维护三纲五常维护三纲五常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原则: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原则: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1 1)法律()法律(律令格式律令格式):唐律疏议):唐律疏议A A、过程、过程:律在唐初经过多次删繁就简。律在唐初经过多次删繁就简。唐高宗永徽年间,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唐高宗永徽年间,在贞观律基

12、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唐高宗又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唐高宗又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B B、评价、评价:唐律疏议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唐律疏议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历代王朝大多以唐律疏议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历代王朝大多以唐律疏议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典范,如对儒家伦理中的,如对儒家伦理中的“孝孝”特别重视,要求维护特别重视,要求维护“孝孝”的伦理的相关律文有数十条之多。的

13、伦理的相关律文有数十条之多。3 3、唐、唐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止邪,式以轨物程事。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止邪,式以轨物程事。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2 2)教化:)教化:A A、礼治:大唐开元礼、礼治:大唐开元礼颁布:颁布:732732年颁布。年颁布。内容:吉、宾、军、嘉、凶五礼。内容:吉、宾、军、嘉、凶五礼。吉礼:吉礼是五礼之冠,主要是对天神、地祗、人鬼的祭祀典礼。吉礼:吉礼是五礼之冠,主要是对天神、地祗、人鬼的祭祀典礼。宾礼:宾礼是接待宾客之礼。宾礼:宾礼是接待宾客之礼。军礼:军礼是师旅操演、征伐之礼。军礼:军礼是师旅操演

14、、征伐之礼。嘉礼:嘉礼是和合人际关系、沟通、联络感情的礼仪。嘉礼:嘉礼是和合人际关系、沟通、联络感情的礼仪。凶礼:凶礼是哀悯吊唁忧患之礼。凶礼:凶礼是哀悯吊唁忧患之礼。评价: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评价: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B B、基层教化、基层教化在社会层面,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在社会层面,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3 3、唐、唐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1 1、宋朝:基本沿用唐

15、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编纂于编纂于963963年的宋刑统,其条目与唐律疏议基本相同,只是有些内容年的宋刑统,其条目与唐律疏议基本相同,只是有些内容 略有改变。略有改变。天一阁所藏宋朝天圣令,是以唐开元二十五年令为蓝本。天一阁所藏宋朝天圣令,是以唐开元二十五年令为蓝本。(一)法律(一)法律2 2、元朝:元朝、元朝: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3 3、明朝、明朝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 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在司法实践

16、中又特别重视“例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4 4、清朝:、清朝: 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1 1、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1 1)理学理学 周敦颐周敦颐(开始开始)、)、程颢、程颐、朱程颢、程颐、朱熹(程朱理学)熹(程朱理学)南宋后期逐步确立统治地位。南宋后期逐步确立统治地位

17、。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朱熹的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朱熹的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2 2)乡约: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乡约: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创造者:北宋吕大钧兄弟创造者:北宋吕大钧兄弟 范本:吕大钧撰写的吕氏乡约范本:吕大钧撰写的吕氏乡约2 2、明朝:、明朝: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六谕”。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六谕主劝

18、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明朝儒学士人常常引明朝儒学士人常常引 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不遵乡约的百姓要受到处罚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不遵乡约的百姓要受到处罚, , 甚至甚至送官府治罪。送官府治罪。(二)教化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3 3、清朝:、清朝: 清朝乡约基本延续了明朝的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清朝乡约基本延续了明朝的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4 4、作用:、作用:教化百姓;教化百姓;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二)教化(二)教化宋朝民间自发,儒士教化乡里(约律分野)明朝政府介入(约律融合)清朝约律进一步融合(约为律用)目的维护三纲五常罗马共和国的主要机构包括 、 和公民大会。 有两人,一年一任,由 选举产生。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担任军事统帅,主持公民大会和元老院,并 。 由卸任高级官员组成, ,负责向官员提出建议,协调他们的行动。公民大会有权立法、宣战、媾和和审判,是罗马国家 机关。但公民大会的召开和表决都受到高级官员和元老院的限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罗马共和国政体具有浓厚的 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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