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考点特训《刑法》(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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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素质考点特训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招聘题库大纲考点 高频考题:1、多选题下列有关犯罪认定的表述错误的是_A :生产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才构成犯罪B :故意杀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C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从中牟利的,才构成犯罪D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ABCD解析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构成生产假药罪不以“足以严重危 害人体健康”为要件,故A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2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 人罪并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故B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4条之一 的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构成犯罪并不以“从中牟

2、利”为要件,故C项 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4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以“造成严重后 果”为要件,故D项表述错误。2、多选题 在罪数形态中,属于处断的一罪的是_A :继续犯B :连续犯C :牵连犯D :吸收犯参考答案:BCD 本题解释:BCD解析处断的一罪,是指实质上构成数罪,但因其所具有的特征而被司法机 关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它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连续犯,是指 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触犯了 同一罪名的犯罪。牵连犯,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或者结果 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吸收犯,是指数个不同的行为中,一行为吸收另一个 行为

3、,只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B、C、D项当选。A项继续犯,是指犯 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不间断状态的犯罪,属于实质的一罪。故本题答 案应选BCDoc :犯罪嫌疑人丙,犯间谍罪D :犯罪嫌疑人丁,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 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故本题应选Co22、多选题下列有关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oA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B :院长的回避,由本院

4、审判委员会决定C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D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诉一次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 判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 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故 应选ABCo23、单选题 甲、乙为劫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2000余元。甲、 乙随后从丙携带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谋划

5、后,按名片上的电话给丙的妻子丁打电话, 声称丙已被绑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处,否则杀害丙。丁立即报警,甲、乙被 抓获。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 :抢劫罪和绑架罪并罚B :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绑架罪并罚C :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D :以故意杀人罪、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 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 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所以,甲和乙为劫取财物而将 丙杀死,当场取得现金2000元的行为应认定为

6、抢劫罪。行为人故意杀死被害人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被害人被绑架为名,向其 亲属索取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在客观 方面表现为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考虑,劫持或者控 制他人,提出勒索财物的要求。行为人是否实际绑架了他人,是勒索财物行为 构成绑架罪还是敲诈勒索罪的关键所在。所以甲和乙将丙杀害后,又临时起意 给丙妻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勒索现金10万元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应当对二人的上述行为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所以C选项为正 确答案。24、单选题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

7、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B :对于犯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 不得适用假释C :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释D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根据刑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 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 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 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并未被剥 夺治权利,而A

8、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不是假释的规定。所以A项错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 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B、C两项说法错误。刑法第65条 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 算。而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由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不能构成累犯。所 以D项正确。25、单选题 派出所长陈某在“追逃”专项斗争中,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 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 罚法并且已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虽然陈某通知本派出所人员不要“抓获”这7名人员,但仍有5名人员

9、 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关于陈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陈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B :陈某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C :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D :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超越职权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务,或者故意违法 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构成 要件是: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 知自己超越职权或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可能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 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

10、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客观方面表现 为滥用职权处理事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公务的正常管理秩序。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 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 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玩忽职守的行为,并对公共财产、国家 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 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

11、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 16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这一犯罪。主观方 面是出于故意,并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客观方面表 现为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本题中派出所所长陈某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 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并且已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致使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 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符合滥用联权罪的构成要件。故本题中 选项A为正确答案。26、单选题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A :直接

12、故意 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 :疏忽大意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李某明知私拉电网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在自己的 花房周围拉电网,并且未采取任何防止结果出现的措施,对出现的结果是一种 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所以是间接故意。27、单选题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A :表面联系B :一般联系C :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D:普遍联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28、单选题某甲在公共汽车上窃取某乙人民币3000元,下车时被某乙发现,要将其扭送派出所途中,甲猛地将乙打倒在地,窜入一死胡同,被群众抓获,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OA:构成抢劫罪

13、B:构成盗窃罪 C:构成抢夺罪 D :尚未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甲的行为构成转化抢劫罪。参见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 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29、单选题 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 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 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 人死亡。甲驾车逃离。甲的行为构成A :故意杀人罪B:交通肇事罪C:

14、破坏交通工具罪D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 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题中, 甲并无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的故意,也无破坏交通工具的故意。30、单选题吴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则他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应为多少年?OA : 3年B : 10 年C : 13 年D : 7年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参见刑法第58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 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

15、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 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 权利。31、单选题符合下列哪一情形而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构成累犯?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B :赦免以后C :缓刑考验期满以后D :假释考验期满以后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除外。”所以A、B不选。刑法第85条规

16、定“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 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假释考验期满符合 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条件,可以构成累犯,选项D不选。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C选项应 选。32、单选题贾某骑摩托车违章撞伤田某,造成田某腿部表皮破裂。贾某送田某到医院治疗,护士未作皮试,即给田某注射破伤风针,田某因药物过敏而死。贾某的行为对田某死亡而言属于A :过失杀人罪 B :过失致人重伤罪 C :交通肇事罪 D:意外事件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贾某撞伤田某,但无法预见到田某因医生失职而死亡。贾某 撞伤田某并送其至医院的

17、行为于田某的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于意外事 件。33、单选题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A :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 刑10年B :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C :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 处无期徒刑D :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

18、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除外。”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 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 行完毕,所以A项不构成累犯。34、单选题下列犯罪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A :诬告陷害罪B :强迫职工劳动罪C :非法搜查罪D :侮辱罪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35、单选题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

19、司法机关查获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经伙同他人盗窃财物价值达3万元,对李某应当如何处理?A :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B :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C :不撤销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D :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刑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 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 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6、单选题 根据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 :对于

20、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D:累犯不适用缓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根据刑法第68条,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是“应当” 。B错误。要牢记一般自首和一般立功都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 罚。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 岁的人犯罪除外。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 适用缓刑。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o37、单选题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

21、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 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 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B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 :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D :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本题的考点是正当防卫问题。本案中“乙辱骂张某并将其踢 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 o乙对 张某实施不法侵害,符

22、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和时间条件。“张某的长子甲见 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甲为维护 他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打击,符合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和防 卫目的的要求。虽然将乙打昏在地,但从侵害行为和防卫行为的强度对比来 看,甲并未超出必要限度。所以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而张某在乙失去侵害能 力时,却侵害乙的生命权,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一一不法侵害正在进 行。张某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的行为构成故 意杀人罪。38、单选题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万元与他人私分。张某构成A

23、 :保险诈骗罪B:虚假理赔罪C :贪污罪D :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贪污罪的认定。刑法第183条规 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耿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 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 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 罪处罚。”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是职务侵占罪,刑法第382条、第 383条规定的是贪污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o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24、利,将 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 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 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 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区分1 .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 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 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

25、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 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 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 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 .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 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3 .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 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 能是公共财物。4 .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

26、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 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 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5 .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 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6 1999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 准的规定(试行)中分别对贪污罪、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涵义进 行了解释,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 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由于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只是 主体和侵犯客体的不同,故其重合部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解释基本可为 职

27、务侵占罪所用。具体说来,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上的便利”可理解为根据法律、法令、 政策、单位章程以及单位有关负责人员赋予特定权力的人员利用主管、管理、 经营、经手单位财产的便利条件。39、单选题焦某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焦某某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应当oA :不起诉B :移送起诉C:撤销案件D :交付审判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在侦查阶段是撤销案件,在起诉阶段是不起诉。享有受贿案件侦查权的 是检察机关,所以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适用的是撤销案 件。40、多选题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

28、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3、单选题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 应当负刑事责任 应当负刑事责任B :属于意外事件, C :属于防卫过当, D :属于故意杀人,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已经丧失了攻击能力,张某已经不存在 进行防卫的前提条件了,此时他再去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剌数下,导致 王某死亡,显然是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4、多选题以下关于追诉时效的说法,

29、错误的是oA :追诉时效期限是以法定最高刑为标准,不是以实际应当判处的刑罚为标准B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C :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以后,如果认为有必要追诉,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D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不再追诉参考答案:CD本题解释:CD解析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不再追诉,故C、D 项说法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CDo5、多选题关于被害人承诺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oA :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 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

30、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B :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 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C :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 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D :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A :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 :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D :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D本题解释:【答案】ADO解析: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

31、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成立共同 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 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 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 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可以排除B选项。在共同 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 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如果共同 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人 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在 犯罪实施阶段

32、,甲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意 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作为共同犯罪人,其 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因此可以排除c选项。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o41、单选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OA :挪用公款罪B :贪污罪C :挪用资金罪D :受贿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 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42、单选题关于量刑情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oA :从重处罚是指应当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B :从重处罚是

33、在法定刑以上判处刑罚c :从重处罚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D :减轻处罚也可以判处法定最低刑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本题考查的是对从重、减轻处罚的理解。命题人选择几个考生容易发生误解的地方进行考查。本题对正确理解从重、从轻、减轻处罚是有价值的。对于从重处罚,首先要掌握的是:它是在法定刑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从重、从轻都是在法定刑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加重、减轻都是在法定刑限度以 外判处刑罚。基于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刑法并无加重处罚的规定。其次.从重处罚是根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从重处罚,并不一定是在犯罪所适用刑 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因为每个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所犯罪行的具体情节 千差万别,对有些人的

34、犯罪可能必须判处中线以上的刑罚才算“从重处罚”, 对有些人在中线以下判处可能就是“从重处罚” 了。既然在“从重处罚”时还 可能在中线以下判处刑罚,从重处罚当然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了。所以,选 项C正确。减轻处罚一定要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而且不能判处法定最低刑。法定 最低刑是从轻处罚的底线。如何正确量刑已经成为高频考点。大家要掌握从 重、从轻、加重、减轻如何适用。尤其要改变一个错误观念:从轻、从重量刑 一定要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从轻、从重可以在犯罪所适用 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也可以在中线以下判处,关键看行为人本身的犯罪 严重程度。刑法第62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

35、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 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 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请注意这里的“以下”是 不含本数的。即不能判处法定最低刑,只能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43、单选题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 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儿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

36、。李某的行为属于 A :犯罪中止 B :犯罪既遂 C :犯罪未遂 D :犯罪预备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此题情形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是 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 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 止。44、单选题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因为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的心理态度和对丙的心理态度分别是OA :均为直接故意B.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C :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D.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

37、:B解析: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可以由 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 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 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 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 度。从题意可知,甲对乙是直接故意,对丙是间接故意。45、单选题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要

38、件是一A :犯罪客体B :犯罪客观方面C :犯罪主体D :犯罪主观方面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犯罪要件是犯罪客体。46、单选题 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 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 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箱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 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B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 C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 D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参考答案:

39、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 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 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客观方面 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 物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还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前者除侵犯财产外还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后 者只侵犯了财产;前者的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 物,也可以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前者的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之便的侵吞、 窃取、骗取及其他手段,后者的行为分别是特定

40、的窃取、骗取与侵占行为,不 存在利用职务之便的问题;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 体。本题中李某虽然在行为方式上是窃取,似乎符合贪污罪客观方面的特征, 但李某所窃取的2万元营业款并没有利用其记账员的职务便利,因为营业款是 出纳员保管,所以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 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 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李某已经将营业款藏到垃圾袋中,在事实上已经脱 离了银行的控制,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既遂。47、单选题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

41、钱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A :诈骗罪B :盗窃罪C :抢劫罪D :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的认定。刑法第263条规 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人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 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 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 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

42、罪的手 段行为包括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都属于抢劫罪的 “其他方法”,本题中,张某用酒将高某灌醉,非法占有高某5000元的行为, 显然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o48、单选题 公、检、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个月。A : 3B : 4C : 7D : 6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8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 月。”49、单选题我国立法上将犯罪分为10类,并通过刑法分则第一至十章分别予以论述

43、,这种分类主要是依据A:主体的不同 B :客体的不同 C :主观要件的不同 D :客观要件的不同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依据即以犯罪同类客体为 主,以犯罪主体或者惩治犯罪的特殊需要为辅,根据此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50、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A :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B :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C :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D :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 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51

44、、单选题甲某精心准备窃取银行客户密码,晚上在家中利用互联网将客户账上的10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其妻发觉后极力劝阻,甲某悔悟,又将10万元转入客户的账户。甲某的行为属于 OA :犯罪中止 B :犯罪未遂 C :犯罪既遂 D :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 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 主体,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可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在 一般情况下,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或窃取他人 财物数额较大,是盗窃罪的客观方面的主要特征。本罪的直接客体

45、在一般情 况下是为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制度。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 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 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52、单选题 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A :过于自信的过失B :疏忽大意的过失C:间接故意D :直接故意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题也较简单。甲对于乙的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肯定是直接故意,对 于丙的死亡,甲显然不是直接故意。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而造成了丙 的死亡,根

46、本不存在是不是过失的问题,是典型的间接故意。53、单选题 山海关海关负责人陈广天,在负责查处一起案值巨大的走私案件时,本应移送检察机关追 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陈广天由于接受行为人贿赂人民币2万元,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 处罚,陈广天的行为应定性为 oA:已构成受贿罪B :已构成放纵走私罪C :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D :已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受贿罪,是指国家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务的,或者非法 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构 成受贿罪。陈某的行为符合此

47、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受贿罪。依据刑法第四 百零二条的规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 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陈某的行 为显然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选项D正确。54、单选题 赵某乘一女工深夜行走至无人处时,大喝一声“放下包”,该女工听到喊声,扔包便跑, 赵某的行为构成A :抢劫罪B :抢夺罪C :诈骗罪D :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赵某构成抢劫罪,因为在深夜无人处对一单身女工大喝已经 对其人身安全形成了实质的威胁,所以应定抢劫罪。55、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中止的要件的是A :必须是在危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B :必须自动放弃犯罪C: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D :必须有效防止危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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