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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素质考点巩固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强化 练习:1、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A : 14周岁B : 16周岁C : 18周岁D : 20周岁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答案】Bo2、单选题 下列何种情形下,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A :犯靠嫌疑人甲,犯盗窃罪B :犯罪嫌疑人乙,犯合同诈骗罪C :犯罪嫌疑人丙,犯间谍罪D :犯罪嫌疑人丁,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 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应当经侦查机关
2、许可。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故本题应选Co3、单选题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一A :管制B :拘役C:刑事拘留D :有期徒刑22、单选题下列关于刑法的主刑和附加刑说法错误的一项是_A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的刑罚方式,不能独立适用B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不能适用死刑C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I):附加刑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它是作为一种比较严厉的刑罚方式适用于重罪犯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刑法第32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34条规 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 产。附
3、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故A错误,应选。2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中止的要件的是A :必须是在危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B :必须自动放弃犯罪C: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D :必须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ABCD解析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 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项: (1)必须是在危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2)必须自动放弃犯罪;(3)彻底 放弃犯罪;(4)必须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o24、单选题 李某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发现有人正盗窃工厂仓库中的生产器材,便上前阻拦。窃贼
4、掏 出匕首刺向李某,搏斗中,窃贼被李某用力推倒在地,头撞在被盗器材的铁角上当场死亡。李某的行为是A :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B :过失致人死亡,承担较轻的刑事责任C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D :间接故意杀人,但由于李某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利益,应当免除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 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的行 为。本题中李某为了使集体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实行 防卫,属于正当防卫。由于歹徒
5、当场使用暴力手段抗拒抓捕,其犯罪性质已经 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 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李某将窃 贼推倒在地,致其死亡的行为属于特殊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选项A为正确答 案。25、单选题下列有关监视居住的表述,错误的是oA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B :监视居住一律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C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D :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参考
6、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 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据此可知,只有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的期限才能 折抵刑期。故本题应选Do26、单选题 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 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A:过于自信的过失 B :疏忽大意的过失 C:间接故意 D:直接故意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本题也较简单。甲对于乙的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肯定是直接故意,对 于丙的死亡,甲显然不是直接
7、故意。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而造成了丙 的死亡,根本不存在是不是过失的问题,是典型的间接故意。27、单选题我国刑法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采用的是A :从新原则B :从旧原则C :从旧兼从轻原则D :从新兼从轻原则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 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 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 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故我国刑法的溯及 力采用从旧兼从轻
8、的原则。28、单选题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不同。下列属于金融犯罪的是A: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B :由于外部事件造成的操作风险C :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流程造成的操作风险D :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系统漏洞造成的操作风险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解析金融犯罪,是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 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法第189条第1款规定,银行或 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 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 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B、C、D三项不构成金融犯罪。故本题选 Ao29、单选题
9、下列犯罪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A :诬告陷害罪B :强迫职工劳动罪C :非法搜查罪D :侮辱罪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30、单选题甲将车停在银行门口,到银行办事,办完事出来倒车时,将蹲在汽车尾部玩耍的两岁男孩轧死。甲的行为属于 oA :疏忽大意的过失B:间接故意C :过于自信的过失D :意外事件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A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 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 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 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10、心理态度。本题中甲并没有预见到结果的发生,故 A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 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 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 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别。31、单选题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 “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 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汕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
11、亡。关 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窥筱熹B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C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D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中毒,将其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 子等他来接,这表明了他不希望儿子中毒,因此不具有直接故意和放任危害结 果发生的间接故意。朱某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此危害结果,以为将其子送到幼 儿园就能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对其主观心态应 当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32、单选题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
12、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 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 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A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B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 :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D :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本题的考点是正当防卫问题。本案中“乙辱骂张某并将其踢 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
13、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乙对 张某实施不法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和时间条件。“张某的长子甲见 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甲为维护 他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打击,符合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和防 卫目的的要求。虽然将乙打昏在地,但从侵害行为和防卫行为的强度对比来 看,甲并未超出必要限度。所以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而张某在乙失去侵害能 力时,却侵害乙的生命权,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一一不法侵害正在进 行。张某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的行为构成故 意杀人罪。33、单选题符合下列哪一情形而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14、不构成累犯?A :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B :赦免以后C :缓刑考验期满以后D :假释考验期满以后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除外。”所以A、B不选。刑法第85条规定“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 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假释考验期满符合 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条件,可以构成累犯,选项D不选。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
15、以C选项应 选。34、单选题某甲在公共汽车上窃取某乙人民币3000元,下车时被某乙发现,要将其扭送派出所途中,甲猛地将乙打倒在地,窜入一死胡同,被群众抓获,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oA:构成抢劫罪 B:构成盗窃罪 C:构成抢夺罪 D :尚未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甲的行为构成转化抢劫罪。参见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 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35、单选题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
16、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不负刑事责任 不负刑事责任 应当负刑事责任 应当负刑事责任A :属于正当防卫, B :属于意外事件, 0 :属于防卫过当, D :属于故意杀人,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已经丧失了攻击能力,张某已经不存在 进行防卫的前提条件了,此时他再去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剌数下,导致 王某死亡,显然是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36、多选题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 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B :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轻
17、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丙的重伤负责C :由于证据不足,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较为合适D :甲、乙成立故意伤害(重伤)罪的共犯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共同犯罪的特点是须两个人以上,有共同的故意、有共同 的行为。“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因此甲乙属于 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犯罪行为是由每个犯罪人的单个的犯罪行为 所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犯罪的危害结果是由共同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因 此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犯罪行为作为一个整体和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 关系。每一个单个的犯罪人的行为也和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 此,作为共同犯罪人的
18、甲乙2人均应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选ABC三项。37、单选题甲吃饭时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成重伤。在羁押期间,甲精神失常。经鉴定是由于羁押而引发的精神障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减轻处罚 B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免除处罚C :甲是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D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 责任。”该法第18条第1款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 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 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19、”本 题中,甲在犯罪时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且甲不具有减轻或者 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因此正确答案为Do38、单选题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 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B :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C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预备行为D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中止行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
20、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 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 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枚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此时戒指 已经在其控制之下,即其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符合盗窃罪的全 部构成要件,成立盗窃既遂,故选项B说法错误。陈某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的 行为是发生在盗窃犯罪既遂之后,因此不存在盗窃中止的情形,其将戒指扔回 柜台只是属于被迫返还财物,而并不影响对其犯罪性质的认定。39、单选题 被判处死缓的罪犯,死缓执行期间,应当予以减刑的条件是A :死缓执行期间,没有犯罪的B :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
21、意犯罪的C :死缓执行期间有悔改表现的D :死缓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参考答案:B 木题解释: 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2款规定: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 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 减刑。”40、单选题对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行为人_A :导致婴儿死亡的B:出于出卖目的C:以勒索财物为目的D:已完成该犯罪行为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以 绑架罪论处。刑法第240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而偷盗婴幼儿的以拐卖儿 童罪论处。在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中,导致被害人死亡
22、,都是从重处罚情节。41、单选题 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害人甲由于被告人乙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被害人甲死亡 的情形下,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A :甲的法定代理人B :甲的父亲.C :甲的配偶D:甲的工作单位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 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 讼。”据此可知,甲的工作单位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项应选。42、单选题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A :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 :通过
23、外交途径解决C :适用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D:直接驱逐出境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了属地管辖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所以,外 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之外,均适用我国刑法。A选 项正确。43、单选题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A :表面联系B :一般联系C: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D:普遍联系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答案】Co44、单选题吴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则他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应为多少年?OA : 3年B : 10
24、 年C : 13 年D : 7年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参见刑法第58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 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 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 权利。【答案】Bo解析: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 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 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4、单选题李某属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
25、私自动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去炒股,一个月后被领导发现,其行为属于A :贪污罪B:挪用公款罪C :滥用职权罪D: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 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李某是国有企业的财务人 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挪用数额较大,用于炒股,构成挪用公款罪,所 以选Bo5、单选题张大妈于某日清晨在路边捡到一名弃婴,带回家中抚养十几天后,将该弃婴以8000元价格卖给邻村刘某。张大妈的行为构成A :遗弃罪B :诈骗罪C :拐骗儿童罪D:拐卖
26、儿童罪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 中转儿童的行为。行为人只要明知是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而实.施了上述六种 行为中任何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拐卖儿童罪。6、单选题甲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查期间,甲又主动交代曾实施抢劫犯罪。甲交代出抢劫案件的行为属于_45、单选题某甲捏造某乙(某机关干部)受贿20000元,并写成小字报四处散发、张贴,致使某乙名誉受到很大损害。某甲的行为属于A :诬告陷害罪B :诽镑罪C :侮辱罪D:报复陷害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构成诽谤罪。如果某甲向公检法等机关告发意欲使乙受刑事 处
27、罚,则构成诬告陷害罪。但本案中甲只是将诽镑的情况写成小字报散发。46、单选题 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 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 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箱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 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 B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 C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 D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
28、 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耿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 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客观方面 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 物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还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前者除侵犯财产外还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后 者只侵犯了财产;前者的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 物,也可以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前者的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之便的侵吞、 窃取、骗取及其他手段,后者的行为分别是特定的窃取、骗取与侵占行为,不 存在利用职务之便的问题;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者的主
29、体为一般主 体。本题中李某虽然在行为方式上是窃取,似乎符合贪污罪客观方面的特征, 但李某所窃取的2万元营业款并没有利用其记账员的职务便利,因为营业款是 出纳员保管,所以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 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李某已经将营业款藏到垃圾袋中,在事实上已经脱 离了银行的控制,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既遂。47、单选题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A :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 刑10年B :李某犯强奸罪
30、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C :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 处无期徒刑D :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乂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除外。”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
31、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 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 行完毕,所以A项不构成累犯。48、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一A :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B :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C :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D :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 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49、单选题对正在进行中的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A:殴打行为B:诽谤行为c:诬告陷害行为D:贪污行为参考
32、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 的不法侵害行为。(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3)对象条件。 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 第三者。(4)主观条件。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 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 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选Ao50、单选题 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A :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
33、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B :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C :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D :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1条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 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 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A选项正确。该解释第1条还规定: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
34、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 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B选项中未供述同案犯乙,C选项中未供述本人罪行, 均不成立自首。依据该解释第1条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 首。” D选项中甲出走不知所踪,属于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情况,也不能认定 为自首。51、单选题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因为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的心理态度和对丙的心理态度分别是OA :均为直接故意B.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C :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D.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
35、析: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可以由 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 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 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 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 度。从题意可知,甲对乙是直接故意,对丙是间接故意。52、单选题我国立法上将犯罪分为10类,并通过刑法分则第一至十章分
36、别予以论述,这种分类主要是依据A:主体的不同 B:客体的不同 C:主观要件的不同 D:客观要件的不同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依据即以犯罪同类客体为 主,以犯罪主体或者惩治犯罪的特殊需要为辅,根据此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53、单选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涉及()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A:国家秘密B :个人隐私C:商业秘密D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参考答案:C54、多选题强奸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是一A:主体不同B:客体不同C :犯罪客观方面不同D:目的不同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本
37、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的界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强奸罪都表现为对女性的身心健康的侵犯, 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但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 罪和强奸罪具有如下的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客 体是妇女的人格尊严和性自由的权利,而强奸罪的客体是强奸罪的客体不仅是 女性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还应当包括幼女的身心健康;(2)犯罪对象不完 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14周岁以上的女性,而强奸 罪的犯罪对象不仅仅是14周岁以上的女性,还可以是14周岁以下的幼女;(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对妇女实施性
38、交以外的猥 亵、侮辱行为,没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则是对妇女实施性交行 为,即使由于行为人的自身的原因而致性交行为未能完成,也应认定为强奸(未遂)罪;(4)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主体只 能是年满16周岁的人(通常是男性),而强奸罪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的人(也通常为男性),(5)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观方 面不是以奸淫为目的,而强奸罪的主观方面就是为了奸淫的目的。所以,本题 的正确答案是ABCDo55、单选题 关于缓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B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C :对于数罪并罚但宣告刑为3年以下
39、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D :虽然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缓刑条件,仍然可以适用缓刑 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根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 分子,不适用缓刑。所以A项正确。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 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 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 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举期限内从事特定 活动,进入特定
40、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 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由于刑法中各种减轻、免除处罚规定的存在, 数罪并罚和故意杀人罪最后的宣告刑都有可能为3年以下,所以两者都有能够 适用缓刑的可能,C、D均正确。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不可适用缓刑,所以B项错误。56、单选题 某甲,男,16岁,因与其父共同涉嫌贪污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讯问某甲时,下述正确的做法是OA :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B :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C :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 :应当通知其聘请的律师到场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41、参考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 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 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 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 为,有权提出控告。”57、单选题 乙与丙因某事发生口角,甲知此事后,找到乙,谎称自己受丙所托带口信给乙,如果乙不 拿出2000元给丙,丙将派人来打乙。乙害怕被打,就托甲将2000元带给丙。甲将钱占为己有。对甲的行 为应当如何处理?A:按诈骗罪处理B :按敲诈勒索罪处理C:按侵占罪处理D:按抢劫罪处理参考答案:
42、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可以采用排除法来解答本题。首先甲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因为不符合 抢劫罪的行为方式。其次,甲的行为也不构成侵占罪,因为侵占罪的前提是合 法持有他人财务。58、单选题王某潜入某工厂仓库盗窃,将仓库货物(价值2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刘某发现该货物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0分钟后,王某来到院墙外, 发现货物已无踪影。对于王某、刘某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盗窃罪(既遂)B :王某和刘某成立盗窃罪共犯(既遂)C :王某成立盗窃罪(既遂),刘某成立侵占罪D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
43、立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盗窃罪既遂的通说认为,财物离开占有人的实际控制即构成 盗窃罪既遂,本案中,王某已经将价值2万元的货物窃得,并扔出墙外,此 时,该财产已经离开了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因此,王某构成盗窃罪的既 遂,所以可以排除A项和D项。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 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不属于 自己的货物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本题正确答案是C项。59、单选题甲某精心准备窃取银行客户密码,晚上在家中利用互联网将客户账上的10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其妻发觉后极力劝阻,甲某悔悟,又将10万元转
44、入客户的账户。甲某的行为属于 oA :犯罪中止 B :犯罪未遂 C :犯罪既遂 D :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 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 主体,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可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在 一般情况下,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或窃取他人 财物数额较大,是盗窃罪的客观方面的主要特征。本罪的直接客体在一般情 况下是为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制度。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 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
45、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 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60、单选题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A:确有悔改表现B:确有立功表现C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D:正在提出申诉的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61、单选题 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 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甲。A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B :应当负刑事责任,
46、但可以从轻处罚C :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D :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o因此选Do62、单选题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司法机关查获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经伙同他人盗窃财物价值达3万元,对李某应当如何处理?A :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B :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C :不撤销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D :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刑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 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 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63、单选题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A :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B :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C :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D : 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选项A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 B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选项C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