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知识》考点特训《刑法》(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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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知识考点特训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招聘题库大纲考点 高频考题:1、单选题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万元与他人私分。张某构成A:保险诈骗罪B:虚假理赔罪C :贪污罪D :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贪污罪的认定。刑法第183条规 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 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 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2、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 罪处罚。”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是职务侵占罪,刑法第382条、第 383条规定的是贪污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o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 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 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 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 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区分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3、单位的人员。无论是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 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 耿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 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 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 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19、单选题 王某潜入某工厂仓库盗窃,将仓库货物(价值2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 捡,偶尔经过此处的刘某发现该货物

4、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0分钟后,王某来到院墙外, 发现货物已无踪影。对于王某、刘某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盗窃罪(既遂)B :王某和刘某成立盗窃罪共犯(既遂)C :王某成立盗窃罪(既遂),刘某成立侵占罪D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盗窃罪既遂的通说认为,财物离开占有人的实际控制即构成 盗窃罪既遂,本案中,王某已经将价值2万元的货物窃得,并扔出墙外,此 时,该财产已经离开了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因此,王某构成盗窃罪的既 遂,所以可以排除A项和D项。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

5、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 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不属于 自己的货物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本题正确答案是C项。20、单选题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指A :犯罪结果没有发生B :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C :犯罪目的没有达到D :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所 谓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其实就是犯罪既遂的标准。我国刑法理论 通说认为,判断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构成要件说,即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符合特定 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凡符合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即为既遂,

6、否则为犯 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o21、单选题符合下列哪一情形而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构成累犯?A :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B :赦免以后C :缓刑考验期满以后D :假释考验期满以后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除外。”所以A、B不选。刑法第85条规定“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 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

7、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假释考验期满符合 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条件,可以构成累犯,选项D不选。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C选项应 选。22、单选题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 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B :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C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预备行为D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中止行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

8、析: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 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 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 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枚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此时戒指 已经在其控制之下,即其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符合盗窃罪的全 部构成要件,成立盗窃既遂,故选项B说法错误。陈某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的 行为是发生在盗窃犯罪既遂之后,因此不存在盗窃中止的情形,其将戒指扔回 柜台只是属于被迫返还财物,而并不影响对其犯罪性质的认定。23、单选题 乙与丙因某事发生口角,甲知此事后,找到乙,谎称自

9、己受丙所托带口信给乙,如果乙不 拿出2000元给丙,丙将派人来打乙。乙害怕被打,就托甲将2000元带给丙。甲将钱占为己有。对甲的行 为应当如何处理?A :按诈骗罪处理B :按敲诈勒索罪处理C:按侵占罪处理D:按抢劫罪处理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可以采用排除法来解答本题。首先甲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因为不符合 抢劫罪的行为方式。其次,甲的行为也不构成侵占罪,因为侵占罪的前提是合 法持有他人财务。24、单选题某甲捏造某乙(某机关干部)受贿20000元,并写成小字报四处散发、张贴,致使某乙名誉受到很大损害。某甲的行为属于A:诬告陷害罪B :诽镑罪C :侮辱罪D:报复陷害罪参考答案:B本

10、题解释:【答案】B。解析:构成诽谤罪。如果某甲向公检法等机关告发意欲使乙受刑事 处罚,则构成诬告陷害罪。但本案中甲只是将诽镑的情况写成小字报散发。25、单选题 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B :对于犯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 不得适用假释C :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释D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根据刑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

11、罪分子,应 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 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 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并未被剥 夺治权利,而A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不是假释的规定。所以A项错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 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B、C两项说法错误。刑法第65条 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 算。而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

12、由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不能构成累犯。所 以D项正确。26、单选题张大妈于某日清晨在路边捡到一名弃婴,带回家中抚养十几天后,将该弃婴以8000元价格卖给邻村刘某。张大妈的行为构成A :遗弃罪B :诈骗罪C :拐骗儿童罪D:拐卖儿童罪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 中转儿童的行为。行为人只要明知是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而实.施了上述六种 行为中任何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拐卖儿童罪。27、单选题 张某意图杀害李某,一日晚藏于李某院内,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即认为是李 某,遂举枪射击,次日方知打死的不是李某,而是其家中的一头牲畜。

13、张某OA :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 C :应负过失致死的责任D :因未造成李某受损害不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张某出于杀害李某的目的实施了杀人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 认识错误而使杀人行为没有得逞,应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选项 A正确。张某的行为并非不能预见原因所致,选项B不正确。C选项的主观条件 与题目不符,不正确。由题目可知,张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李某的现实危险, 因此,选项D不正确。28、单选题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 A :诈骗罪B :盗窃罪

14、C :抢劫罪D :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的认定。刑法第263条规 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人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 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 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 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的手 段行为包括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都属于抢劫

15、罪的 “其他方法”,本题中,张某用酒将高某灌醉,非法占有高某5000元的行为, 显然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o29、单选题工人孙某休假回村,一日主动携带邻居6岁小孩进入村旁林深路险、豺狼出没的山林中狩猎玩。走入森林约5公里的时候,两人失散。孙某继续独自狩猎,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 家人,便径直回县城工作单位。4 口后,邻居在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孙某的行为属于下 列哪一种?A :故意杀人 B :意外事件 C :过失致人死亡 D :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孙某明知与自己失散后小孩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下,放

16、任危 险结果的发生。由题目中孙某既不寻找也不告知小孩家人可知,小孩遭遇危险 与否均不违背孙某的意愿。孙某的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选项A正确。选 项B、D明显错误。选项C与孙某的主观要件不符,孙某对于危害结果抱放任而 不是反对的态度。选项C不正确。30、单选题小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决并处罚金5000元,小张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对小张并处罚金的执行机关是OA:一审法院 B:二审法院C :监狱D:公安机关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注意执行权的划分,罚金、没收财产和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 院。监狱对有期徒刑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有执行权,公安机关对管制、 剩

17、余刑期不足一年的罪犯有执行权。因此c、D错误。注意无论在刑事还是在民 事程序中,一般都由一审法院执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由上级法院执行。A 正确,B错误。31、单选题假定甲有外遇,为达到和第三者结婚的目的,准备杀妻,已将毒药放入妻子的碗中,妻子发觉饭有异味而将饭倒掉,幸免于难,则甲的行为属于A :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因甲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所 以属于犯罪未遂。32、单选题贾某骑摩托车违章撞伤田某,造成田某腿部表皮破裂。贾某送田某到医院治疗,护士未作皮试,即给田某注射破伤风针,田某因药物过敏

18、而死。贾某的行为对田某死亡而言属于A :过失杀人罪 B :过失致人重伤罪 C :交通肇事罪 D :意外事件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贾某撞伤田某,但无法预见到田某因医生失职而死亡。贾某 撞伤田某并送其至医院的行为于田某的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于意外事 件。33、单选题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于A :某些直接故意犯罪中B :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中C :某些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D :所有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首先,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 中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次,间接故意需要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认定间

19、接故意,而危害结果一旦发生就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所以间接故意中也 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最后,并不是所有的直接故意中都有未完成状态。 举动犯只要行为人一实施犯罪行为,就达到既遂,所以也不可能有犯罪的未完 成状态。故选A项。34、单选题我国刑法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采用的是一A :从新原则B :从旧原则C :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 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 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

20、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 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故我国刑法的溯及 力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35、多选题在罪数形态中,属于处断的一罪的是A :继续犯B :连续犯C :牵连犯D :吸收犯参考答案:BCD 本题解释:BCD解析处断的一罪,是指实质上构成数罪,但因其所具有的特征而被司法机 关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它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连续犯,是指 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触犯了 同一罪名的犯罪。牵连犯,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或者结果 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吸收犯,是指数个不同的行为中,一行为吸

21、收另一个 行为,只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B、C、D项当选。A项继续犯,是指犯 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不间断状态的犯罪,属于实质的一罪。故本题答 案应选BCDo36、单选题 一般来说,以下犯罪行为不属于腐败犯罪表现的是一A :遗弃罪B:权钱交易犯罪C :滥用职权罪D :以权谋私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 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属于侵犯公民 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一个罪名,应选。37、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22、A :简单的共同犯靠B:复杂的共同犯罪C :必要的共同犯罪D :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复杂共同犯罪的含义。根据共同犯罪 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 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分工的共同犯罪。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共同犯 罪人可以根据分工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在本题中,甲乙丙 三人共同盗窃,存在着甲望风、乙入室行窃、丙接应转运赃物的分工,所以甲 乙丙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是复杂的共同犯罪。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o38、多选题强奸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是A:主体不同B:客体不同C :犯罪客

23、观方面不同D:目的不同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的界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强奸罪都表现为对女性的身心健康的侵犯, 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但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 罪和强奸罪具有如下的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客 体是妇女的人格尊严和性自由的权利,而强奸罪的客体是强奸罪的客体不仅是 女性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还应当包括幼女的身心健康;(2)犯罪对象不完 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14周岁以上的女性,而强奸 罪的犯罪对象不仅仅是14周岁以上的女性,还可以是1

24、4周岁以下的幼女; (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对妇女实施性交以外的猥 亵、侮辱行为,没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则是对妇女实施性交行 为,即使由于行为人的自身的原因而致性交行为未能完成,也应认定为强奸(未遂)罪;(4)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主体只 能是年满16周岁的人(通常是男性),而强奸罪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的人(也通常为男性),(5)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观方 面不是以奸淫为目的,而强奸罪的主观方面就是为了奸淫的目的。所以,本题 的正确答案是ABCDo39、单选题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5、?A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3年B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C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D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依据刑法第38条和第69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 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 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所以A、B选项的内容本身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 39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所以C选 项内容本身是错误的。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的是对判处

26、拘役的犯罪分子的 执行内容。根据刑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 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所以D选项不选。40、单选题纪某因为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满释放后7年,禁不住朋友的再三恳求,帮助朋友贩卖了 30克毒品。纪某的行为A :属于毒品犯罪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B :属于毒品犯罪的惯犯,应当从重处罚C :属于毒品犯罪的再犯,应当从重处罚D :定贩卖毒品罪,加重处罚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 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3 .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

27、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 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 能是公共财物。4 .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 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 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5 .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 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6、1999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 准的规定(试行)中分别对贪污罪、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涵义进 行了解释,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 “利用职务上的便

28、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 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由于贪污罪和耿务侵占罪只是 主体和侵犯客体的不同,故其重合部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解释基本可为 职务侵占罪所用。具体说来,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上的便利”可理解为根据法律、法令、 政策、单位章程以及单位有关负责人员赋予特定权力的人员利用主管、管理、 经营、经手单位财产的便利条件。2、单选题山海关海关负责人陈广天,在负责查处一起案值巨大的走私案件时,木应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陈广天由于接受行为人贿赂人民币2万元,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 处罚,陈广天的行为应定性为OA:己构成受贿罪B :已构成放纵走私罪C :已构

29、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D :已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受贿罪,是指国家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务的,或者非法 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构 成受贿罪。陈某的行为符合此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受贿罪。依据刑法第四 百零二条的规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答案】C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毒品再犯制度。刑法第356条规 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 之罪的,从重处罚。”这是刑法关于毒品再犯制度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

30、,本 题中,纪某因运输毒品罪被判过刑之后,又犯贩卖毒品罪,构成毒品再犯,应 当从重处罚。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o41、单选题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A:过于自信的过失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间接故意 D:直接故意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题也较简单。甲对于乙的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肯定是直接故意,对 于丙的死亡,甲显然不是直接故意。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而造成了丙 的死亡,根本不存在是不是过失的问题,是典型的间接故意。42、单选题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害人甲由于被告

31、人乙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被害人甲死亡的情形下,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A :甲的法比彳弋理人B :甲的父亲.C :甲的配偶D :甲的工作单位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 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 讼。”据此可知,甲的工作单位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项应选。43、单选题甲某精心准备窃取银行客户密码,晚上在家中利用互联网将客户账上的10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其妻发觉后极力劝阻,甲某悔悟,又将10万元转入客户的账户。甲某的行为属于

32、 OA :犯罪中止 B :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 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 主体,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可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在 一般情况下,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或窃取他人 财物数额较大,是盗窃罪的客观方面的主要特征。本罪的直接客体在一般情 况下是为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制度。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 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

33、物的目 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44、单选题 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在本国领域内犯罪、都适用于本国刑法,体现了A :属地原则B :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解析刑事管辖原则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 管辖权的问题。一般而言,刑事管辖包括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 遍原则。其中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 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故本题选Ao45、单选题 下列何种情形下,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A :犯第嫌疑人

34、甲,犯盗窃罪B :犯罪嫌疑人乙,犯合同诈骗罪C :犯罪嫌疑人丙,犯间谍罪D :犯罪嫌疑人丁,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 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故本题应选Co46、单选题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A:属于强奸预备 B:属于强奸未遂 C:属于强奸中止 D :不构成强奸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因事实

35、认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称为不能犯的未 遂。其中对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所导致的未遂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甲误认 为乙是妇女而意图强奸,发现乙是男人后逃跑,符合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的特 征,属于强奸未遂,B选项正确。47、单选题被判处死缓的罪犯,死缓执行期间,应当予以减刑的条件是A :死缓执行期间,没有犯罪的B :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C :死缓执行期间有悔改表现的D :死缓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2款规定: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 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 减刑。”48、多选

36、题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B :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 :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D :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D本题解释:【答案】AD。解析: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成立共同 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 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 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 故意和共同的行为

37、,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可以排除B选项。在共同 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 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如果共同 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人 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在 犯罪实施阶段,甲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意 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作为共同犯罪人,其 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因此可以排除c选项。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o49、单选题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

38、刑考验期满后,司法机关查获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经伙同他人盗窃财物价值达3万元,对李某应当如何处理?A :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B :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 C :不撤销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D :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开IJ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 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 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50、单选题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A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B :在犯罪过程中,自

39、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C :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D :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 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B项正确。51、多选题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判须满足的条件包括A :案件事实清楚B:证据充分C :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D :公诉人或自诉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1款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

40、)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 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故应排除D项。52、单选题某甲,男,16岁,因与其父共同涉嫌贪污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讯问某甲时,下述正确的做法是oA :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B :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c: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D :应当通知其聘请的律师到场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 件,在讯问和审判时

41、,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 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 为,有权提出控告。”53、单选题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因为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的心理态度和对丙的心理态度分别是oA :均为直接故意B.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C :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D.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可以由 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是指行为

42、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 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 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 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 度。从题意可知,甲对乙是直接故意,对丙是间接故意。54、单选题收购废品的小贩赵某答应收购某铜厂15岁青工罗霜偷的工业用紫铜,罗遂偷出价值1500元的铜块交给赵某。2人的行为构成何罪?A :赵某构成销售赃物罪,罗某构成盗窃罪B :赵、罗构成共同盗窃罪c :赵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和销售赃物

43、罪,罗构成盗窃罪D :赵构成盗窃罪,罗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赵某明知罗某以盗窃所得财物出售,仍答应收购,赵罗二人在罗某盗窃 之前已经形成共同的犯罪意识,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是共同犯罪。赵某 构成销售赃物罪的前提是赵某在罗某犯罪前不知道其犯罪意图。选项A、C可排 除。由题干可知,罗某犯罪时为15岁,其所犯盗窃罪不符合刑法所规定的 14-16周岁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因此对罗某不应以盗窃罪定罪处 罚,D为正确答案。55、多选题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有A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B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

44、行处罚C :事前与盗窃犯罪人通谋、事后为其销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D :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超过了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的,其他共同犯罪人对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行为不承担刑 事责任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o解析:刑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 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故选项 A正确。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 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故选项B正确。一般地,若事前通谋,事后按照 约定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赃物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 法掩饰、隐瞒的,应按犯罪分子所实施的特定犯罪的

45、共同犯罪处理,故选项C 正确。在共同犯罪中,实行过限行为,由实行该种行为的人独自承担刑事责 任,其他共同犯罪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故选项D正确。本题应ABCDo56、单选题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 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 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古攵意B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C: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D: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46、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中毒,将其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 子等他来接,这表明了他不希望儿子中毒,因此不具有直接故意和放任危害结 果发生的间接故意。朱某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此危害结果,以为将其子送到幼 儿园就能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对其主观心态应 当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57、单选题下列关于刑法的主刑和附加刑说法错误的一项是A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的刑罚方式,不能独立适用B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不能适用死刑C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D :附加刑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它是作为一种比较严厉的刑罚方式适用于重

47、罪犯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刑法第32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34条规 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 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故A错误,应选。58、单选题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 :过于自信的过失D :疏忽大意的过失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李某明知私拉电网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在自己的 花房周围拉电网,并且未采取任何防止结果出现的措施,对出现的结果是一种 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所以是间接故意。59、单选题 焦某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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