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题库考点《刑法》(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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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素质题库考点刑法(2023年最新版)随着各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陆续展开,小编特地为大家准备了最新事业单位考试必考题库中各考点常考高 频试题,并按照考点分类编写,方便大家根据各地招考简章公布的考试大纲及 自己的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强化复习。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您定能够金 榜题名,实现您的梦想。1、多选题 下列属于共同犯罪中从犯的是A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人B :在犯罪集团中的非组织、领导者C :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人D :被教唆实施犯罪的人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o解析: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 的,是从犯。2、多选题成立不作为犯罪所要求的特定

2、义务来源为A :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B :职务上、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C :道义上的义务D :行为人先行行为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时所引起的负有防止危险结果发生的义务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行为 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不 能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如果不存在这种特定义务,则根本不可能构成刑 法的不作为。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并非 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义务,都可以作为刑法中的不作为的根据。只有其他法 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且为刑法所承认,才是不作

3、为的法律义务的根据。(2) 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一特定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职务身份或 从事某种业务并且正在执行为前提,否则,不发生履行该类义务的问题。(3) 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简称先行行 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害状态,该行为人产生采取积极 行为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这就是由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所以,本 题的正确答案是ABDo罪负刑事责任,故张三不应负刑事责任。D项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 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21、单选题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

4、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A:属于强奸预备 B:属于强奸未遂 C:属于强奸中止 D :不构成强奸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因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称为不能犯的未 遂。其中对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所导致的未遂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甲误认 为乙是妇女而意图强奸,发现乙是男人后逃跑,符合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的特 征,属于强奸未遂,B选项正确。22、单选题对被判处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适用减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A : 一年B :二年C :三年D :五年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刑法规定,对

5、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 节和悔改表现,适用减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23、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A :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B :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C :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D :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 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24、单选题 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B :对于犯杀

6、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 不得适用假释C :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释D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根据刑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 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 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 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并未被剥 夺治权利,而A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不是假释的规定。所以A项错误。刑法第

7、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 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B、C两项说法错误。刑法第65条 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 算。而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由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不能构成累犯。所 以D项正确。25、单选题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 “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 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

8、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 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薪意B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C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D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中毒,将其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 子等他来接,这表明了他不希望儿子中毒,因此不具有直接故意和放任危害结 果发生的间接故意。朱某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此危害结果,以为将其子送到幼 儿园就能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对其主观心态应 当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26、单选题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A :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9、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 刑10年B :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C :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 处无期徒刑D :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除外。”第

10、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 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 行完毕,所以A项不构成累犯。27、单选题在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受刑事追诉的涉嫌犯罪的人被称为一A :人犯B :被告人C :犯罪嫌疑人D :犯人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提起公诉前叫“犯罪嫌疑人”,审判阶段叫“被告人”,判决之后叫 “罪犯”。28、单选题 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A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B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C :在犯罪过程

11、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D :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 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B项正确。29、单选题 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害人甲由于被告人乙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被害人甲死亡 的情形下,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A :甲的法定A理人B :甲的父亲.C :甲的配偶D :甲的工作单位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 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

12、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 讼。”据此可知,甲的工作单位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项应选。30、单选题 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A : 8小时B : 12小时C : 16小时D : 24小时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解析: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 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 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 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 要采取

13、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 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 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31、单选题 下列何种情形下,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 可?A :犯靠嫌疑人甲,犯盗窃罪B :犯罪嫌疑人乙,犯合同诈骗罪C :犯罪嫌疑人丙,犯间谍罪D :犯罪嫌疑人丁,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 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故本题应

14、选Co32、多选题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 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B :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丙的重伤负责C :由于证据不足,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较为合适D :甲、乙成立故意伤害(重伤)罪的共犯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共同犯罪的特点是须两个人以上,有共同的故意、有共同 的行为。“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因此甲乙属于 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犯罪行为是由每个犯罪人的单个的犯罪行为 所组成的一

15、个有机的整体。犯罪的危害结果是由共同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因 此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犯罪行为作为一个整体和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 关系。每一个单个的犯罪人的行为也和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 此,作为共同犯罪人的甲乙2人均应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选ABC三项。33、单选题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A :表面联系B :一般联系C :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D:普遍联系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答案】Co34、单选题收购废品的小贩赵某答应收购某铜厂15岁青工罗霜偷的工业用紫铜,罗遂偷出价值1500元的铜块交给赵某。2人的行为构成何罪?A :赵某构成销售赃物罪,罗某构

16、成盗窃罪B :赵、罗构成共同盗窃罪C :赵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和销售赃物罪,罗构成盗窃罪D :赵构成盗窃罪,罗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赵某明知罗某以盗窃所得财物出售,仍答应收购,赵罗二人在罗某盗窃 之前已经形成共同的犯罪意识,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是共同犯罪。赵某 构成销售赃物罪的前提是赵某在罗某犯罪前不知道其犯罪意图。选项A、C可排 除。由题干可知,罗某犯罪时为15岁,其所犯盗窃罪不符合刑法所规定的14-16周岁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因此对罗某不应以盗窃罪定罪处 罚,D为正确答案。35、单选题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在本国领域内犯罪、都适用于本国刑法

17、,体现了OA :属地原则B :属人原则C :保护原则D :普遍管辖原则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A解析刑事管辖原则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 管辖权的问题。一般而言,刑事管辖包括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 遍原则。其中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 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故本题选Ao36、单选题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万元与他人私分。张某构成A:保险诈骗罪B:虚假理赔罪C :贪污罪D :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

18、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贪污罪的认定。刑法第183条规 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 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 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 罪处罚。”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是职务侵占罪,刑法第382条、第 383条规定的是贪污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o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19、、企业、事业单位、人 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 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 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区分1 .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 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 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 国

20、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 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 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 .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 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3 .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 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 能是公共财物。4 .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 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

21、当然 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5 .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 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6、1999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 准的规定(试行)中分别对贪污罪、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涵义进 行了解释,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 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由于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只是 主体和侵犯客体的不同,故其重合部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解释基本可为 职务侵占罪所用。具体说来,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上的便利”可理解为根据法律、法令、政策、单位章程

22、以及单位有关负责人员赋予特定权力的人员利用主管、管理、 经营、经手单位财产的便利条件。37、单选题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冯某的行为构成何 种犯罪?A :挪用特定款物罪B :挪用公款罪C :职务侵占罪D :挪用资金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根据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 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 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3、。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 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因此本题选Bo38、A : B : C :D :Q B B XJ XJ 续连收 连牵吸在罪数形态中,属于处断的一罪的是参考答案:BCD本题解释:BCD解析处断的一罪,是指实质上构成数罪,但因其所具有的特征而被司法机 关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它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连续犯,是指 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触犯了 同一罪名的犯罪。牵连犯,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或者结果 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吸收犯,是指数个不同的行为中,一行为吸收另一个 行为,只成立吸收行为一个

24、罪名的犯罪。B、C、D项当选。A项继续犯,是指犯 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不间断状态的犯罪,属于实质的一罪。故本题答 案应选BCDo39、多选题下列有关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A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B :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C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D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诉一次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 判

25、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 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故 应选ABCo40、单选题被判处死缓的罪犯,死缓执行期间,应当予以减刑的条件是A :死缓执行期间,没有犯罪的B :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C :死缓执行期间有悔改表现的D :死缓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2款规定: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 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 减刑。”41、多选题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有A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

26、共同犯罪论处B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C :事前与盗窃犯罪人通谋、事后为其销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D :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超过了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的,其他共同犯罪人对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行为不承担刑 事责任3、单选题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3年B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C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D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

27、:依据刑法第38条和第69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 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 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所以A、B选项的内容本身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 39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所以C选 项内容本身是错误的。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的是对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 执行内容。根据刑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 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所以D选项不选。4、单选题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是A :犯罪客体B :犯罪客观方面C :犯罪主体D :犯罪主观方面参考答案

28、: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犯罪要件是犯罪客体。5、单选题符合下列哪一情形而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构成累犯?A :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B :赦免以后C :缓刑考验期满以后D :假释考验期满以后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o解析:刑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 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故选项 A正确。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 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故选项B正确。一般地,若事前通谋,事后按照 约定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赃物予以窝臧、转移、收购、代为

29、销售或者以其他方 法掩饰、隐瞒的,应按犯罪分子所实施的特定犯罪的共同犯罪处理,故选项C 正确。在共同犯罪中,实行过限行为,由实行该种行为的人独自承担刑事责 任,其他共同犯罪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故选项D正确。本题应ABCDo42、多选题下列刑事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_A :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B :恐怖活动案件C :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D :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A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 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 案件。”据此可知,本题应选ABDo43、多选题下列选项中

30、属于主刑的是A :拘役B:刑事拘留C :死刑缓期执行D :逮捕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AC解析刑事拘留与逮捕均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故应排除B、D项。拘役与死刑 缓期执行都是主刑。44、单选题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且数额较大的,应以定罪处罚。A :受贿罪 B :贪污罪 C :职务侵占罪 D:徇私枉法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刑法第39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 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 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31、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 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 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 财物的,以贪污论。45、单选题以下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的是A :甲是故意,乙是过失B :甲、乙都是过失C :甲无意中帮助乙完成了犯罪D :甲、乙共同故意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46、多选题刑法是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部门,下列各项中属于刑法的任务的是一A :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B :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C :保

32、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D :维护社会秩序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ABCD解析刑法第2条明确了我国刑法的任务,即“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 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 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 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 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由此可知,A、B、C、D四项均是我国刑法的任务。47、单选题关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批准和执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一A :取保候审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B :监视居住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C :必要时可由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D :批准逮捕

33、权专属于人民法院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2条第3款规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故B 项应选。取保候审和逮捕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故A、C项应排除;批准逮捕 权专属于人民检察院,故D项应排除。48、单选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涉及。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A :国家秘密B :个人隐私C :商业秘密D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参考答案:C49、单选题 根据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 :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34、除外D :累犯不适用缓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根据刑法第68条,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是“应当 o B错误。要牢记一般自首和一般立功都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 罚。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 岁的人犯罪除外。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耍分子,不 适用缓刑。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o50、单选题甲某认为乡公安员乙某办事不公,致其“坐班房”丢脸,因而怀恨在心。某日酒后,妻子责骂甲某是“班房坯” o甲某被激怒,转身操起一把长约1.2米的钢叉,声称要把乙某和乙某的女儿刺 死。他携钢叉去乡里寻找乙某未果,便沿路来到供销社门市部顺手拿走

35、一瓶乐果农药,夹在腋下,来到乙 某女儿的工作单位,声称:交出乙某的女儿,与其他人无关!该单位的职工说乙某的女儿不在。他不相 信,到车间里寻找也未找到,被工厂保安控制住。甲的行为oA :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B :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C :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 D :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预备、未遂的区别要点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着手实行犯罪的判 断需要因罪而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案属于预备犯,杀人行为的着手 是开始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但不同的方式的着手的点是不同的,在刀杀、枪 杀、棍杀的时候起码要等到行为人看到被害人,举起武器要打、要杀才能认为 是着手

36、,显而易见在本案中行为人连被害人的影子也没有见到,当然不能认为 是着手。由于行为人没有找到被害人而且被其他人拿下,属于意志以外的原 因,所以是预备犯。这就是未遂与预备的区别。常见的未遂与预备的区别除了 杀人问题以外还有抢劫。如:一个人打出租车到某地去,结果引起司机的怀 疑,直接把车开到了公安局去了,这种情况属于预备犯,因为抢劫的着手是为 了获得财物,开始使用暴力威胁行为。在这个案件中行为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 因来不及实施,因此是预备犯。51、单选题我国刑法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采用的是A :从新原则B :从旧原则C :从旧兼从轻原则D :从新兼从轻原则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刑法第12条规定

37、:“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 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 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 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故我国刑法的溯及 力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52、单选题下列关于刑法的主刑和附加刑说法错误的一项是A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的刑罚方式,不能独立适用B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不能适用死刑C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D :附加刑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它是作为一种比较严

38、厉的刑罚方式适用于重罪犯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刑法第32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34条规 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 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故A错误,应选。53、多选题 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编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A :二人构成共同犯罪B :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C :李弟不构成犯罪D :李弟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C本题解释:【答案】BC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共同犯罪的主体。刑法第25条 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这一规定,共同犯罪 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

39、事责任能力的人。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八 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在本题中,李弟只有15周岁,对诈骗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故李某与李弟之间不能成立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李弟不 构成犯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o54、单选题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 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

40、于A :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 :犯罪未遂 D :犯罪预备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此题情形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是 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 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 止。55、单选题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于一A :某些直接故意犯罪中B :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中C :某些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D :所有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首先,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 中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次,间接故意

41、需要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认定间 接故意,而危害结果一旦发生就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所以间接故意中也 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最后,并不是所有的直接故意中都有未完成状态。 举动犯只要行为人一实施犯罪行为,就达到既遂,所以也不可能有犯罪的未完 成状态。故选A项。56、单选题某甲捏造某乙(某机关干部)受贿20000元,并写成小字报四处散发、张贴,致使某乙名誉受到很大损害。某甲的行为属于A :诬告陷害罪B :诽镑罪C :侮辱罪D:报复陷害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构成诽谤罪。如果某甲向公检法等机关告发意欲使乙受刑事 处罚,则构成诬告陷害罪。但本案中甲只是将诽镑的情况写成小字报散发。57

42、、单选题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司法机关查获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经伙同他人盗窃财物价值达3万元,对李某应当如何处理?A: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B :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C :不撤销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D :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刑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 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 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58、单选题 某甲,男,16岁,因与其父共同涉嫌贪

43、污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讯问某甲时,下述正确的做法是 。A :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B :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C :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D :应当通知其聘请的律师到场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 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 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 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 为,有权提出控告。”59、多选题强奸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

44、罪的区别是A:主体不同B :客体不同C :犯罪客观方面不同D :目的不同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的界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强奸罪都表现为对女性的身心健康的侵犯, 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但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 罪和强奸罪具有如下的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客 体是妇女的人格尊严和性自由的权利,而强奸罪的客体是强奸罪的客体不仅是 女性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还应当包括幼女的身心健康;(2)犯罪对象不完 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14周岁以上的女性,而强奸

45、罪的犯罪对象不仅仅是14周岁以上的女性,还可以是14周岁以下的幼女;(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对妇女实施性交以外的猥 亵、侮辱行为,没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则是对妇女实施性交行 为,即使由于行为人的自身的原因而致性交行为未能完成,也应认定为强奸(未遂)罪;(4)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主体只 能是年满16周岁的人(通常是男性),而强奸罪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的人(也通常为男性),(5)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观方面不是以奸淫为目的,而强奸罪的主观方面就是为了奸淫的目的。所以,本题 的正确答案是ABCDo60、多选题紧急避险与正当

46、防卫的相同之处包括A:目的相同B :行为的对象相同C:前提相同D:危害来源相同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正当 防卫和紧急避险的相同点在于:(1)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 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2)前提相同。两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 到侵害时才能实施;(3)责任相同。两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 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本题的选项中,选项AC都 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而选项BD都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O61、单选题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不同。下列属于金融犯罪的是A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B :由于外部事件造成的操作风险C :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流程造成的操作风险D :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系统漏洞造成的操作风险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解析金融犯罪,是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 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法第189条第1款规定,银行或 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 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 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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