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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3篇) 书目 第1篇电力工程施工平安监督管理规定 第2篇电力工程施工平安管理-试题 第3篇电力工程施工平安管理 试题 电力工程施工平安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特种设备平安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实施监督管理。 本方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除核
2、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输电、配电等电网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本方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包括电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涉及施工平安的生产活动。 第三条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加、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 电力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有关的单位,必需遵守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平安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平安生产规章制度,保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依法担当平安生产责任。 第五条 开展电力
3、建设工程施工平安的科学技术探讨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电力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科学管理,提高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水平。 其次章 建设单位平安责任 第六条 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负全面管理责任,详细内容包括: (一)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负责电力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二)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平安生产管理; (三)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实施突发事务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 (四)建立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综合预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
4、定各类平安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组织、程序、资源及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应急体系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有效实施; (五)刚好协调和解决影响平安生产重大问题。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平安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的平安生产责任。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电力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详细包括: (一)应当将电力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禁止中标单位将中标项目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二)应当在电力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平安生产条件、平安生产费用
5、运用、平安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三)应当审查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满意国家规定的资格要求; (四)应当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中标单位签订平安生产协议。 第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平安生产费用投入和运用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应当单独计列平安生产费用,不得在电力建设工程投标中列入竞争性报价。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进展状况,刚好、足额向参建单位支付平安生产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参建单位供应满意平安生产的要求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气象、水文、地质等相关资料,供应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参建单位落实防灾
6、减灾责任,建立健全自然灾难预料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地质灾难状况进行评估检查。应当对施工营地选址布置方案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合理选址。组织施工单位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难工程项目的生活办公营地、生产设备设施、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开展地质灾难隐患排查,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执行定额工期,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如工期确需调整,应当对平安影响进行论证和评估。论证和评估应当提出相应的施工组织措施和平安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工程分包管理责任,严禁施工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将分包单位纳入工程平安管理体系,严禁以包代管。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在
7、电力建设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15日内,将保证平安施工的措施,包括电力建设工程基本状况、参建单位基本状况、平安组织及管理措施、平安投入安排、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备案。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平安责任 第十四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力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供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真实、精确、完整,满意工程施工平安的须要。在编制设计安排书时应当识别设计适用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编制条文清单。 第十五条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过程中,应当制定并落实平安生产技术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平安,保障勘察区域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平安
8、。 第十六条 电力建设工程所在区域存在自然灾难或电力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难风险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制定相应专项平安技术措施,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灾难防治方案建议。 应当监控基础开挖、洞室开挖、水下作业等重大危急作业的地质条件改变状况,刚好调整设计方案和平安技术措施。 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在规划阶段应当开展平安风险、地质灾难分析和评估,优化工程选线、选址方案;可行性探讨阶段应当对涉及电力建设工程平安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价;初步设计应当提出相应施工方案和平安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 对于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和特别结构的电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平
9、安和预防生产平安事故的措施建议;不符合现行相关平安技术规范或标准规定的,应当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送相应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施工平安操作和防护的须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平安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防范平安生产事故的指导看法;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参建单位进行技术和平安交底,说明设计意图;施工过程中,对不能满意平安生产要求的设计,应当刚好变更。 第四章 施工单位平安责任 其次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具备国家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其次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
10、对其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负责。应当设立平安生产 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 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其次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计列和运用平安生产费用。应当编制平安生产费用运用安排,专款专用。 其次十三条 电力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负总责,详细包括: (一)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除可依法对劳务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外,不得对主体工程进行其它形式的施工分包;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 (二)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主体工程以外项目进行专业分包的,分包单位必需具有相应资质和平安生产许可证
11、,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平安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担当工程平安生产连带管理责任,分包单位对其承包的施工现场平安生产负责; (三)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实行劳务分包的,应当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对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担当主体责任。 其次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务分包平安管理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纳入其平安管理体系,落实平安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限制。 其次十五条 电力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开呈现场查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平安技术措施并按技术管理相关规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 分部分
12、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平安技术交底,照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困难自然条件、困难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平安验算结果,必要时召开专家会争论证确认。 其次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平安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平安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生。 其次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因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和影响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缆、设施及周边环境实行专项防护措施。对施工现场出入口、通道口、孔
13、洞口、邻近带电区、易燃易爆及危急化学品存放处等危急区域和部位实行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记。 其次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用火、用电、易燃易爆材料运用等消防平安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平安责任人,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其次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选购、租赁、验收、检测、发放、运用、维护和管理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建立施工设备平安管理制度、平安操作规程及相应的管理台帐和维保记录档案。 施工单位运用的特种设备应当是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的登记标记、检测合格标记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的单位,应当具有国
14、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在施工前按规定履行告知手续,施工过程根据相关规定接受监督检验。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平安生产教化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新入场人员应当按规定经过三级平安教化。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进行调试、试运行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调试大纲、试验方案,对各项试验方案制定平安技术措施并严格实施。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
15、分包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章 监理单位平安责任 第三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监理单位资源配置应当满意工程监理要求,依据合同约定履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监理职责,确保平安生产监理与工程质量限制、工期限制、投资限制的同步实施。 第三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平安监理工作制度,编制含有平安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人员平安职责以及相关工作平安监理措施和目标。 第三十五条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或参与各类平安检查活动,驾驭现场平安生产动态,建立平安管理台帐。重点审查、监督下列工作: (一)根据工程建设强制性
16、标准和平安生产标准刚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二)审查和验证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人员资质、平安协议; (三)审查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和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平安用具的平安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意平安施工的要求; (四)对大中型起重机械、脚手架、跨越架、施工用电、危急品库房等重要施工设施投入运用前进行平安检查签证。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及整套启动等重大工序交接前进行平安检查签证; (五)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别作业和危急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困难自然条件、困难结构
17、、技术难度大及危急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理;监督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平安施工措施的落实; (六)监督施工单位平安生产费的运用、平安教化培训状况。 第三十六条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觉存在生产平安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刚好整改;情节严峻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短暂或部分停止施工,并刚好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刚好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国家能源局依法实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的监督管理,详细内容包括: (一)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监管机制,制定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行业标准; (二)建
18、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生产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约谈、诫勉制度; (三)加强层级监督指导,对事故多发地区、平安管理薄弱的企业和平安隐患突出的项目、部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根据国家能源局授权实施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监督管理,详细内容如下: (一)部署和组织开展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监督检查; (二)建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生产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约谈、诫勉制度; (三)依法组织或参与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做好事故分析和上报工作。 第三十九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履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实行下列监管措施: (一)要求被检
19、查单位供应有关平安生产的文件和资料(含相关照片、录像及电子文本等),根据国家规定照实公开有关信息;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订正施工中违反平安生产要求的行为; (三)对检查中发觉的生产平安事故隐患,责令整改;对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整改前或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平安的,责令其从危急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者短暂停止施工; (四)约谈存在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受理和查处有关平安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披露违反本方法有关规定的行为和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措施。 第四十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建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领
20、域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记录,并将其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公开严峻违法失信信息,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实行肯定期限内市场禁入等惩戒措施。 第四十一条 生产平安事故或自然灾难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刚好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实行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削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和衍生事故发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规定报告事故信息。 第七章 罚 则 第四十二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的; (二)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三)在事故调查中假公
21、济私、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峻后果的; (五)在实施监管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取和运用平安生产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条 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5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或者阻碍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及其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 (二)供应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资料; (三)未根据国家有
22、关监管规章、规则的规定披露有关信息的。 第四十五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平安事故,构成犯罪的,对干脆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损失的,依法担当赔偿责任: (一)对电力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违规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 (三)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四十六条 电力勘察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业整顿,提请相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
23、证书;造成重大平安事故,构成犯罪的,对干脆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担当赔偿责任: (一)未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的电力建设工程和特别结构的电力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平安和预防生产平安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第四十七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提请相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平安事故,构成犯罪的,对干脆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
24、成损失的,依法担当赔偿责任: (一)未按本方法设立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兼)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特种(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三)运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运用的危及电力施工平安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四)未根据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取得运用登记证书的; (五)未向作业人员供应平安防护用品、用具的; (六)未在施工现场的危急部位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记,或者未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25、。 第四十八条 挪用平安生产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挪用费用 20%以上 50%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平安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提请相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平安事故,构成犯罪的,对干脆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担当赔偿责任: (一)未对重大平安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觉平安事故隐患未刚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短暂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刚好
26、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五十条 违反本方法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平安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惩罚的,处 2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根据管理权限赐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
27、内不得担当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五十一条 本方法规定的行政惩罚,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确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电力建设工程平安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惩罚确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原电监会发布的电力建设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方法(电监平安202338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三条 本方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说明。 电力工程施工平安管理-试题 一、推断题:(对的打,错打)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不
28、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平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平安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担当责任。()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干脆经济损失的事故;() 4、;罚款惩罚暂行规定,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惩罚,由省级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 5、有意不照实报告书谷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干脆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6、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
29、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状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7、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力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8、电力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平安教化培训,接受初次平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9、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平安生产全面负责。() 1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预案是第一责任人的平安职责之一。() 11、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应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
30、.5%为计提依据提取平安费用。() 12、企业提取的平安费用可用来支付工伤赔偿。() 13、水电站的电工必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特地的平安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4、水电站检修用的起重机由于运用次数很少,可以不必每年年检。() 15、消火栓内的消防水带、水枪可作浇花用,用完后应晾晒、以免腐烂。() 16、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有时间特点:一般发生在夜班、后半班工作结束时和节假日前后发生较多。() 17、我省条例规定工伤死亡者的直系亲属获赔金为工伤保险待遇与生产平安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总和。() 18、企业发生生产平安事故时,从业人员应主动进行自救和互救。() 19、生
31、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0、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马上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1、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连接。() 22、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看法。() 23、事故信息,是指已经发生的生产平安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24、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平安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0.5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平安生产监督管
32、理部门。() 25、事故详细状况短暂不清晰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状况。() 26、企业的平安生产现状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 27、级别评定标准采纳千分制。() 28、存在“三合一”厂房的评为d级。() 29、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十个方面”的要求基本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700分以上900分以下的为b级。() 30、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十个方面”的要求落实不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700分以下,但不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为c级。() 31、企业经现场评估,发觉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评为d级。()32、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33、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平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3、爆炸危急环境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34、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特地的平安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5、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不须有明确的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 3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7、从业人员熟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38、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生产事故易发环节,每两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预案演练。() 39、
34、平安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措施是施工阶段平安工作的主要内容() 40、针对重大危急源。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中毒及其他群死群伤的,建立和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41、施工过程中,当施工方案、法规修订、发生事故等内外条件发生改变时,应刚好更新危急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限制策划结果。() 42、保证平安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投入,平安文明施工补助费用可以投入到生产中。() 43、尽量削减塔位的降基量,削减植被的破坏。 44、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运用。() 45、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安技措施交底未履行签字确认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46、特别工种人员全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有效期
35、内) 方可上岗。() 47、作业人员未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等紧急救援法不得上岗。() 48、发生特殊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限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9、对重大、特殊重大生产平安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当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 50、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企业应给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吩咐的干脆决策权和指挥权。() 5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特别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执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需全部经过培
36、训合格后上岗。() 52、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坚持担心全部生产,凡超实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赐予规定上限的经济惩罚。() 二、单项选择题: 1、道路交通事故b 2、平安生产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d 3、生产经营单位 发生事故时b 4、以下的哪种生产经营单位c 5、平安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c 6、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d 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a 8、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c 9、在线路上工作c 10、凡在离地面c 11、从业人员有权拒绝b 12、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a 13、各类作业人员在发觉干脆危及
37、人身b 14、平安设备的维护d 15、2023年,我省处置了c 16、2023年6月份c 17、事故信息报告后b 18、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本单位d 19、级别评定标准d 20、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十个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位d 21、国务院令493号b 22、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c 23、爆炸危急环境的防雷a 24、建立事故隐患和举报b 25、事故发生后,事故报告应当c 26、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复岗是指c 27、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生产事故c 28、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为c 29、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十个方面”的要求基本落实b 30、平安标识牌a 31、水平平
38、安绳a 32、在二、三级c 33、办公区、生活区、c 34、工作人员至少c 35、专业分包c 36、从2023年1月1日c 37、对重大、特殊重大d 38、企业要建立完善平安生产动态监控b 三、多项选择题: 1、罚款惩罚暂行规定,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惩罚,由省级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 5、有意不照实报告书谷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干脆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6、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状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7、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力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电力
39、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8、电力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平安教化培训,接受初次平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9、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平安生产全面负责。() 1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预案是第一责任人的平安职责之一。() 11、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应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5%为计提依据提取平安费用。() 12、企业提取的平安费用可用来支付工伤赔偿。() 13、水电站的电工必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特地的平安作业
40、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4、水电站检修用的起重机由于运用次数很少,可以不必每年年检。() 15、消火栓内的消防水带、水枪可作浇花用,用完后应晾晒、以免腐烂。() 16、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有时间特点:一般发生在夜班、后半班工作结束时和节假日前后发生较多。() 17、我省条例规定工伤死亡者的直系亲属获赔金为工伤保险待遇与生产平安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总和。() 18、企业发生生产平安事故时,从业人员应主动进行自救和互救。() 1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0、
4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马上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1、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连接。() 22、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看法。() 23、事故信息,是指已经发生的生产平安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24、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平安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0.5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5、事故详细状况短暂不清晰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状况。() 26、企业的平安生产现状划分为
42、a、b、c、d四个级别。() 27、级别评定标准采纳千分制。() 28、存在“三合一”厂房的评为d级。() 29、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十个方面”的要求基本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700分以上900分以下的为b级。() 30、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十个方面”的要求落实不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700分以下,但不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为c级。() 31、企业经现场评估,发觉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评为d级。()32、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平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3、爆炸危急环境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43、 34、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特地的平安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5、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不须有明确的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 3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7、从业人员熟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38、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生产事故易发环节,每两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预案演练。() 39、平安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措施是施工阶段平安工作的主要内容() 40、针对重大危急源。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中毒及其他群死群伤的,建立和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41、施工过程中,当施工方案、法规修订、发生事故等内外条件发生改变时,应刚好更新危急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限制策划结果。() 42、保证平安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投入,平安文明施工补助费用可以投入到生产中。() 43、尽量削减塔位的降基量,削减植被的破坏。 44、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运用。() 45、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安技措施交底未履行签字确认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46、特别工种人员全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有效期内) 方可上岗。()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