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民权主义思想演进的特点.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孙中山民权主义思想演进的特点.pdf(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孙中山民权主义思想演进的特点宋德华提 要孙中山一生追求中国实行民主政治,其民权主义思想不断演进发展,表现出极为鲜明的特点。他以“取法乎上”作为理想,力求紧随世界民主潮流而前进,同时留意避免西方民主制的弊端,主张通过中西结合来完善民主制度。依据对中国国情的体认,他强调实现民主应以国家民主制度的建设为重心,以“革命程序”的推进为方略。通过辨析这些特点,有助于深入认识孙中山民权主义思想的价值和不足。关键词】孙中山民权主义中西合璧直接民权革命程序中图分类号D693o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一114x(2009)05一0079一08在中国建立民主制度,真正做到主权在民,这是孙中山一生的政治追求。他
2、用:民权主义”来代表自己的这一政治思想,并以之作为三民主义的核心。自从在兴中会的秘密誓词中确定“创立合众政府”的目标以来,孙中山就一直在为民权主义的实现而奋斗,其民权主义思想也伴随着孙中山政治斗争的实践不断演进发展,表现出极为鲜明的特点。对于这些特点,史学界以往的研究成果中多有涉及,但关注之点各不相同,具体看法亦不尽一致。本文拟在此做一较为集中的梳理,并就其中一些有待深入认识的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以求对孙中山的民权主义思想有更加准确的理解和把握。一、“取法乎上的理想追求中国近代民主思想的产生,源自西方民主制度的影响。先进中国人所提出的各种民主改革设计,都与取法西方密切相关。与君主立宪论者只主张
3、仿效英国、德国、日本式的政治制度,不赞成甚至坚决反对采用美国、法国式的民主制度相反,孙中山始终坚持中国必须实行民主共和制。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要“取法乎上”,也就是要选取世界上最先进的民主制度作为学习的榜样。孙中山选取的具体对象先后有所不同,而“取法乎上”的追求一以贯之,成为其民权主义思想演进最为显著的一个特点。孙中山之所以选择“取法乎上”,取决于他所怀抱的两个坚定信念。一是民主共和为人类最79万方数据万方数据高的政治理想,正如他明确表示的那样:“余以人群自治为政治之极则,故于政治之精神执共和主义”。“人群自治”在这里是个代表性的说法,其中涵盖了很丰富的民主思想内容。二是中国应当走在世界民主潮流
4、的前列,不仅要变君主专制为民主共和,而且要“建一头等民主大共和国”,既然为“头等”,当然要比一般的共和国更加先进。出于这样的信念,孙中山从一开始投身于建立民国的政治革命,就决心“总要择地球上最文明的政治法律来救我们中国,最优等的人格来待我们四万万同胞”,这就好比修铁路一样,要使用“近日改良最利便之汽车(指火车引者注)”,而不是用最初发明的火车。尽管以选用机车来比喻选择政治制度并不恰当,但其中所表达的中国不能落后于世界,而应瞄准最先进的政治制度奋起直追、迎头赶上的精神,是有重大意义的。此时,孙中山所认定的最先进的政治制度是美国的民主制度。他十分肯定地说:中国建立共和政府就是要“效法美国”,“除此
5、之外,无论何项政体皆不宜于中国”。这一认知固然与孙中山曾在美国多年接受西方民主教育有很大关系,但更为重要的原因,还是美国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精神在当时显示了更突出的优越性,因而对孙中山产生了更大的吸引力。孙中山对民主共和制的选择在辛亥革命中得到了各方政治势力的认可,民国政权终于取代了君主专制的统治。从代表革命成果的南京临时政府及参众两院的组成方式上,从革命后迅即颁布的临时约法的基本内容中,人们不难看到美国民主共和制的影子。孙中山“取法乎上”的政治选择没有在美国式的民主共和制前止步。当民国政治制度遭到袁世凯等人破坏后,孙中山一面再度高举民权主义的旗帜与之进行坚决的斗争,一面对民主共和制本身重新加以审
6、视,力求找出民国何以不能顺利建成的原因所在。他开始意识到,要真正建设好民国,光有政府层面的变革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打好“民国之基础”叫,而这个基础,就是实行“直接民权”制。所谓“直接民权”制,是相对于代议制这一间接民权制而言。代议制是由人民选出议员,组成议院,代表人民来行使权力。在这一制度下,一般民众只有选举权,而其他权利都要通过议院议员来实现,因而这只是一种间接的民权。“直接民权”制与此不同。它同时将四种权力直接交给人民,即除了选举权外,人民还具有罢官权、创制权和复决权,通过行使这四种权利,人民就可以对政治起到直接的影响和制约作用。比较之下,孙中山认为实行“直接民权”制的国家更为先进,可以“超
7、过”仅仅实行代议制的共和国,而成为“真正民国”。像此前主张建立美国式的民主共和制一样,主张实行“直接民权”制也是“取法乎上”的结果。取法的主要对象是瑞士。孙中山称赞瑞士为“自然进化”而成的民国,“民俗强悍,极富自治能力”,实行“直接民权”制已达六十年之久,是欧洲唯一实行此制的国家。除瑞士外,在美国的一些州也开始实行“直接民权”,并且已经实行得“很有成绩”。由此,孙中山预言“直接民权”制“将来或者可以推广到全美国,或者全世界”凹。可见,对于“直接民权”这一当时“最好之民权制度”,孙中山抱着极为赞赏和满怀期待的态度。与此同时,孙中山之所以着力宣扬“直接民主”制,与他一贯重视“地方自治”也是分不开的
8、。早在孙中山民权主义思想形成之初,地方自治就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民权”制主张实际上是对地方自治思想的升华,突出了民权在地方自治中的核心作用,体现了孙中山要在地方为民权建立坚实的基础,从而为民权主义在全国的实现提供切实保障的思想。关于这一点,孙中山专门做过这样的论述:“共和之坚固与否,全视乎吾民,而不在乎政府与官吏。盖共和国与专制国不同。专制国是专靠皇帝,皇帝贤,尚可苟安;如不贤,则全国蒙祸。而共和国则万方数据万方数据专恃民力,使吾民能人人始终负责,则共和目的无不可达;若吾民不知负责,无论政府官吏如何善良,真正之共和必不能实现也。是知共和国之民,应希望自己,不应希望政府官吏也”凹。这段论
9、述很有思想深度。它是孙中山在“直接民权”制的启迪下,从辛亥革命只实现了中央政权的变动,而没有进行地方自治的建设,结果使民主共和徒有其名的经验教训中,得出的新认识。俄国十月革命发生后,革命的成功及其所建立的新型苏维埃制度引起了孙中山的高度关注。本着“取法乎上”的精神,他对俄国革命的新鲜经验进行了研究。他表示要“以俄为师”,从俄国革命的成功中找到中国转败为胜的法宝。他从俄国人身上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如革命政党的建设,革命军队的组建,发动工农参加革命运动等等。这对孙中山走出一再失败的困境,开辟革命的新路,起了很大的作用。从民权主义的角度来看,孙中山对俄国革命的取法则比较间接一些。他将苏维埃政权称之为
10、“人民独裁”政体,准确地判定出它不是代议制政体,但因为所得材料很少,还是觉得“不能判断其究竟”,只能推想“这种人民独裁的政体,当然比较代议政体改良得多”。孙中山虽然肯定俄国苏维埃制度比西方代议制更为先进,但也明确表示这一制度还不适合中国采用。不过,俄国新型政权形式的出现,仍然对孙中山的民权主义思想产生了明显的影响。这集中表现在国民党“一大”宣言所写的这样一段话中:“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者所得而私也”。这表明在俄国革命的启发下,孙中山开始认识民权制度究竟在事实上代表哪些人的利益这一更为实质性的问题。他看出
11、以往各国的民权制度多为“资产阶级”所掌控利用,因此希望中国能改变这一状况,使民权制度真正能够代表全体“平民”的利益。毫无疑问,这一认识将孙中山的民权主义思想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可以说,由于坚持“取法乎上”,孙中山就能不断紧随世界的民主潮流而前进,其民权主义思想也因此而充满活力。尽管从中国近代的政治实践来看,孙中山的“取法乎上”始终只是一个未能实现的理想,但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理想和为之实现而进行的奋斗,民主新思想的幼芽才得以不断生长,并成为越来越多人们所认可的政治理念。二、中西合璧的理论创造“取法乎上”是向世界学习民主政治的先进经验,与此同时,孙中山对这些经验也不是盲目崇拜、全盘照搬,而是采取认真研
12、究、客观分析的科学态度。由于坚持这种态度,他就能不断发现西方民主制度所存在的弊端,并力图用中国文化中的优良传统对其加以改造补救,进一步形成新的理论创造。这一特点,集中体现在孙中山所创立的“五权宪法”及“权能分别”论上。所谓“五权宪法”,严格说来,其实并不是一种宪法,而是宪法中所规定的一种关于国家政权如何组织的政治制度。孙中山对宪法的认识侧重于制度,因而将五权分立制称之为五权宪法,这有其特定的含义。孙中山最初提出“五权宪法”,主要是为了克服西方“三权分立”制之下所存在的两个方面的流弊。一是官吏任职资格方面。西方国家由于考选制度不发达,没有独立的考试机关,因而选官不严,存在着“盲从滥举及任用私人的
13、流弊”。二是对官员的监督弹劾方面。西方国家都是由立法机关兼有监督的权限,没有独立的纠察机关,因而“生出无数弊病”,例如在美国就往往导致出现“议院专制”、行政权受制于议院的情况。为了避免这些流弊,孙中山提出了改进的办法,这就是学习中国历代的做法,在“三权分立”之外另立考试权和监察权,8l万方数据万方数据形成“五权分立”。孙中山充分肯定了中国考试制度和监察制度的价值,同时亦辨析了两者过去实际上为君权所制约的性质圆,表明对中国历史传统同样也是不仅有继承,而且有批判。在此时的论述中,孙中山着重关注的通过考试权的独立而加强对官吏任职资格的审查,通过监察权的独立而调整议院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权限,以此弥补“三
14、权分立”制的不足。但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他还没有讲清楚,就是“五权分立”与“三权分立”之间有什么原则性的差别。“三权分立”的根本精神是权力制衡,它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大部分,并分别由议院、政府、司法机关来掌握和实行。从理论上说,议院立法代表着国家权力的最高准则,政府行政担负着国家权力的最重职责,而司法机关审判执法则是国家权力最公平、严正的守护者。这是一种大分权。相比之下,“五权分立”只是一种小分权。从三权中所分出来的考试权和监察权如果要与原来的三权并立,势必要对分权体制重新加以设计。因此,“五权分立”制是对“三权分立”制的重大变动,而不只是增加两权如此简单。这种变动的性质此时只是预示
15、了一个趋向,要到随后孙中山对西方民主制度进一步加以研究,它才清楚地显示出来。“五权宪法”未能写入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临时约法之中,因为当时大家对孙中山独创的这种政治体制很不理解,皆不赞成。但孙中山非常看重“五权宪法”,在后来维护民主共和制的斗争中,不但一再重提,而且还在原有的基础上作了更加详尽的论述,其思考的重心也发生了显著的改变。原来“五权宪法”重在通过增加考试权和监察权,对官吏进行更严格的选拔和更有力的监管,而现在实行“五权宪法”则是要重新划定和加强政府的权力,以克服“三权分立”在体制上所存在的流弊。什么流弊呢?就是“民权”的权力往往过大,结果对政府的权力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历史上如法国大革命
16、时期,“充分民权”导致了权力的失控,出现“暴民专制”,不仅令国家处于无政府状态,而且许多优秀的革命领袖人物也像王公贵族一样被人杀害印。在各国政治现实中,由于议院的权力太大,结果容易使政府变得无能。要纠正这种流弊,就要加强政府的权力。具体来说,也就是要实行“五权宪法”,将五权全部交给政府。这样一来,“五权宪法”就突破了原来“三权分立”制的基本政治框架,形成了一种新的政治体制。对此重大改变,孙中山特意从理论上作了说明,提出了“权能分别”论。这一理论的提出与受到外国学者的启发有关,而与孙中山对西方民权制度的深入思考有更为内在的关系。“权能分别”论不只是关于“五权宪法”的理论,而且是关于“直接民权”的
17、理论。更准确地说,是将“五权宪法”和“直接民权”结合起来,共同构成了孙中山新的民权国家制度的理论。简要地概括,这一理论就是主张将国家权力分为“政权”与“治权”两大部分。“政权”部分为民权,其性质为所有权,表示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具体表现为选举、罢官、创制、复决等四项“直接民权”;“治权”部分为政府权,其性质为管理权,受人民的委托行使各项政治权力,具体表现为“五权分立”。孙中山的理念是,“政权”与“治权”两者虽在授受关系上相统属,但在权力行使上要分别独立,由此达到民权是“完全的民权”,政府为“万能的政府”,民主共和制度因此而完美无缺、毫无流弊的目的。孙中山对自己理论和制度上的这一创造非常自信,认为
18、解决了西方民权制度百余年来所一直没有解决的根本问题。“五权宪法”从提出到演进为“权能分别”论,进一步彰显了孙中山用中西合璧的方法力矫西方民主制度流弊的思想特点。“直接民权”是西方民主制度的精华,考试制度和监察制度是中国的优良传统,“权能分别”则是孙中山结合中西所作的新的创造。这一创造改变了西方民主制度原来“三权分立”的基本格局,实际上将“三权分立”变成了“政权”与“治权”两权分82万方数据万方数据立。从这一创造中,可以见到孙中山所具有的强烈的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但从另一方面看,这一创造也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在理论立足点上,它还显得相当薄弱和粗糙。孙中山举了很多事例来说明“权能”必须分别和可以分
19、别的道理,而这些事例与“权能”之间的可比性大都难以令人置信。例如,孙中山用得最多的一个比喻,是将人民与政府的关系比作阿斗与诸葛亮的关系。阿斗拥有作为皇帝的权力,但无能无用,必须将治国之权完全交给诸葛亮;反过来说,诸葛亮本事再大,也不具有主人的身份,必须听命于阿斗,其才能只能用来为阿斗服务。阿斗与诸葛亮的结合,就相当于理想的国家制度凹。这一比喻存在很多可议之处,像人民是不是阿斗,何以表明人民变成了“皇帝”,何以证明人民“无能”,无能的“阿斗”何以就能管住万能的“诸葛亮”,如果管不住又该怎么办等等,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并不像孙中山所讲的那样一目了然、显而易见。就现实针对性而言,“权能分别”所要
20、解决的是西方民主制的流弊,它对中国建立民主制度有何必要性,孙中山还阐释得很不够。孙中山在讲到权能不分在西方往往导致议院强大、政府“无能”之时,指出反观中国,却是出现了完全相反的景象,即议院完全被政府所操纵,议员都变成了“猪仔议员”,“有钱就卖身,分赃贪利,为全国人民所不齿”,根本维护不了人民的利益。这本来是一种很重要的观察。同样是权能不分,在西方使民强“官”弱,而在中国却使民弱“官”强,可见中西所面对的政治问题是很不相同的。针对两种不同的问题,如何有区别地运用“权能分别”论,很有进一步探索的必要。可惜孙中山对中西之间的重大差异未能深究,只将其一概视为代议制的流弊。国为本位的价值取向孙中山的民权
21、主义思想在演进过程中,不仅对西方民主有所取、有所变,而且有所重。这就是孙中山将民权主义思想的重心,始终是放在民国政治制度的建设之上,而对于西方“天赋人权”和自由平等等民主价值观,则采取了一种赞美而重视不够,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与争取民权的政治斗争对立起来的态度。这显示了孙中山民权主义思想演进的又一重要特点。在西方民主思想中,本来包含着“民权”思想和“人权”思想两大部分。前者侧重于国家政治层面的民主权力,后者侧重于个人价值观层面的民主权利,两者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在欧美各国争取民主的斗争中,“民权”思想与“人权”思想往往相互交织在一起,共同起着思想启蒙和价值导向作用。孙中山非常熟悉欧美这段
22、历史,但他对“民权”思想与“人权”思想的重视程度却有很大的不同。他对“民权”思想的重视前文已作论述,这里主要分析他对“人权”思想的态度。对于西方“人权”思想本身的价值,孙中山是充分加以肯定的。他多次谈到英国人民为了自由、法国人民为了平等、美国人民为了独立而进行的斗争,认为像“天赋人权”、自由平等这类口号和思想,对于冲破专制主义思想的束缚,打倒统治人民的王权,建立民主制度,起了巨大的历史作用。在临时约法的条文及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法令中,也多方体现了维护人民享有自由平等权利的精神管。但是,孙中山在阐释民权主义思想的内涵时,往往将其定位在比较狭窄的“政治”层面,将政治解释为“管理众人”之事,而
23、争取民权的主要甚至唯一的任务就是要解决“政体”的问题。为了强调这一点,他否认在中国争取自由平等权有多大必要性,因为中国人从很早的历史年代起就不缺自由和平等,“中国人向来不懂什么是争自由平等,当中原因,就是中国的专制和83万方数据万方数据欧洲比较实在没有什么利害所以人们便不觉得十分痛苦,因为不觉得痛苦,便不为这个道理去奋斗”。这种判断显然并不符合事实,与孙中山本人对清朝专制政权种种侵犯人民权利罪行所作的谴责,也形成了明显的矛盾。在中国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处于革命领袖的地位,孙中山将推翻专制政权的任务摆在民权主义的首位,是完全合理的。正如他所指出的那样,政治上的“民权”对于个人的“平等自由”很重要,
24、“民权发达了,平等自由才可以长存;如果没有民权,什么平等自由都保守不住”回。然而,同样的道理,如果不努力造就国民的平等自由思想,要想建立起真正的民权制度,也将十分困难。孙中山因为重视政治斗争而忽略倡导和培养国民自由平等精神的重要性,无疑是其民权主义思想的一大缺失。这一缺失对孙中山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最突出的事例就是当成立中华革命党进行反袁斗争时,孙中山在该党章程中对入党条件及革命后人民的政治待遇作出了很不符合情理的规定留。如果用民主思想来衡量,这些规定显然有悖于自由平等的精神。即使是出于革命的目的,并且确有特殊原因,但还是令人难以接受。这一做法当时就遭到了党内一些人士的反对,也为后来研究者所
25、诟病。孙中山自己并未意识到这些做法有何不妥,在后来成立中国国民党修改党章时,还为当年所作规定的必要性做了辩护,并坚持认为办党就要采用“人治”,革命就要“服从个人”曰。随着政治斗争的展开,孙中山对自由平等精神的忽略还有加强的趋势。在国民党成立之后所作的多次讲演中,他一再要求人们为民国而牺牲个人的自由平等,为革命政党而牺牲个人的自由平等,对于民国、革命政党和革命领袖采取绝对服从的态度。在国民党“一大”宣言中,明确表示国民党的民权主义与“天赋人权”“殊科”,即不是同一类型的观念,规定革命者才能享有民权,而民国的敌人不能享受此权四。这些要求或规定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们将某些合理的要求与自由平等变成了
26、对立的两极,就难免对民主精神的培育和生长造成相当的障碍,甚至埋下在民国政权和革命政党内部滋长专制主义的严重隐患。四、预定程序的政治方略除了从理论上对民主政治制度进行完善和对民权主义的内涵加以规定外,孙中山还对民权主义如何在中国实现作了深入的思考,制订了从军政、训政到宪政的“革命程序”。在很大程度上,革命程序也就是实现民主的程序,因为贯穿于这一程序的中心任务,就是要完成从专制政治到民主政治的转变。坚持按照这一程序进行政治革命,反对取消和破坏这些程序,将实行这些程序作为实现民主的有力保证,这也是孙中山民权主义思想演进的重要特点之一。早在1902年,孙中山就提出了有关“革命程序”的初步构想。到192
27、4年国民党召开“一大”前夕,“革命程序”作为一项重大规定,写入了孙中山撰写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这一纲领性的文件(称为“建设之程序”)。在20多年时间里,“革命程序”论的具体内容有较多的变化田,但对于革命必须循序而行这一点,孙中山始终没有动摇。如果以民权主义的实现为视角,从后期基本定型的“革命程序”来看,其主要内容大致可概括为这样几点:一是军政时期,以革命武力彻底消灭民权的敌人,扫除民权的障碍,为实行地方自治打下基础;二是训政时期,由革命政党或革命政府对人民进行教育和训练,使之树立国家主人的意识,学会如何行使民主权利;三是宪政时期,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由人民行使“直接民权”,按“五权宪法”组成“
28、民选之政府”。至此,民权主义就可以宣布大功告成锄。万方数据万方数据在“革命程序”论中包含了许多有价值的思想。首先是民主的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经历一个发展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必须与反民主的势力进行坚决的斗争,包括以革命武装进行的斗争。这一点也是来自孙中山对于革命实践的总结。民国初建时,孙中山曾一度以为政治革命已经完成,因而不再倡言民权,一心只重民生。“宋教仁案”使之猛醒,于是重新高举和捍卫民权主义的旗帜。在随后反袁、护法等一系列斗争中,孙中山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了实现民主的艰巨性,对于务必以革命手段清除官僚、武人和政客等“地底的陈土”,这样民主才可能真正扎根这一点感受更深。其次,革命政党在实现民
29、主的斗争中应起核心和关键的作用。这是因为革命政党是有主义、有理想的政治组织,比一般民众肩负着更重的革命任务。它有责任用先进的思想教育民众,并率领民众完成实现民主的历史任务。再次,民主的最后实现应以还政于民为标志。按照孙中山的设想,“训政”时期,由于民众还没有学会使用民权,所以政治权力还是完全掌握在革命政党或革命政府的手里。但是,一旦这个时期结束,革命政党或革命政府就应该将大权交还给民众,真正实行“宪政”,这样才算是民权主义的圆满结局。不过,孙中山的“革命程序”论也存在着很大的弱点。像前文所论孙中山将人民与政府的关系比之为阿斗与诸葛亮的关系有失于偏颇一样,“革命程序”论中论人民与革命政党的关系也
30、并不恰当。孙中山将革命政党比之为伊尹,而将人民比之为太甲,“训政”就好像伊尹训太甲,太甲只能俯首听训锣。孙中山一再使用这类比喻,其实来自他思想上更深层的一种观念,就是将人类从本性上分为先知先觉、后知后觉和不知不觉三种类型鲫。在孙中山看来,人民的大多数皆属于不知不觉者,因此必须由革命政党进行训导,实属理所当然。这种观念用来指导人民争取民主的实践,实在多有弊端。“革命程序”论更大的弱点是,其理想化的设计与中国政治斗争的现实之间,有着相当大的反差。事实上,从推翻清朝、建立民国开始,政治现实的每一个重要事件的发生,都往往出乎孙中山的预料,都使他大吃一惊,然后促使甚至逼迫他根据时变,迅速调整自己的斗争策
31、略。在他身前,“革命程序”还可以说没有实行的条件;在他身后,“革命程序”更是徒有其名,全无其实。曾经由孙中山一手缔造的革命政党不仅不能成为民权的代表者,反而与广大工农民众反目成仇,与昔日盟友中国共产党兵戎相见,并最后遭致彻底失败。可见,争取民主的斗争很难有一个固定的程序可以遵循,有一个预期的结果可以许诺。孙中山虽然将“革命程序”规定为实现民主的必经之路,但也没有固守这一程序。北京政变发生后,曹锟为首的直系军阀政府倒台,冯玉祥邀请孙中山北上共商国是。孙中山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政治时机,于是提出了召开国民会议的主张,抱病进京,力图促成全国和平统一的实现,并通过国民会议的形式改变军阀的专制,推进民
32、主的进程。这一努力,已经突破了“革命程序”论的束缚。不过,孙中山也清醒地意识到,这一时机能否把握得住,存在着成败两种可能。如果失败,和平前景又将变为武装斗争。因此,还不能说孙中山此时就已经放弃了“革命程序”论。总之,孙中山以其一生的探索和奋斗,为人们留下了特色鲜明、极为可贵的民权主义思想。他奋力追赶世界的民主潮流,又以批判的态度和创新的精神不断完善民主政治的理论,并殚精竭虑,为民主在中国的实现寻找可靠的途径。他作为真诚而勇敢的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完全尽到了历史责任。他的民权主义思想也存在着许多不足,这需要后人进行总结分析,并本着孙中山先生一以贯之的追求民主真理的精神,在理论上加以新的阐释,在
33、实践上作出新的创造。85万方数据万方数据参见张磊著孙中山思想研究第三章“民权主义思想”,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桑兵著孙中山的活动与思想中孙中山革命程序论的演变和信仰的理想主义与策略的实用主义孙中山的政治性格特征二文,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1年;刘曼容著孙中山与中国国民革命第二章“仿效西方模式革命的历史回顾”,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欲举革命推翻清朝而建立共和政体在横滨与宫崎寅藏的谈话,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05页。救中国应改革旧制实行共和在东京中国留学生欢迎大会的演说,孙文选集中册,第152154、153页。在巴黎的谈话,孙中山全集第l
34、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563页。人人须谋公共权利在旅沪粤籍国会议员荼话会的演说,孙文选集中册,第548、549页。关于“直接民权”四种权力的名称和顺序,孙中山先后有过不同的表述。这里采用的是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的提法,见孙文选集上册,第397页。地方自治为民国之础石在上海召开演说大会发表政见,孙文选集中册,第552、555页。I圆三民主义民权主义第四讲,孙文选集上册,第546、548、539540、547页。宁波实行地方自治之三项意见在宁波各界欢迎会的演说,孙文选集中册,第558页。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孙文选集上册,第677页。三民主义与五权分立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
35、祝大会的演说,孙文选集中册,第171一173、172页。三民主义民权主义第六讲,孙文选集上册,第569592页。三民主义民权主义第五讲,孙文选集上册,第560一562页。参见三民主义民权主义第二讲、三民主义民权主义第三讲的相关论述,孙文选集上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南京临时政府社会改革措施选录, 孙文选集中册,第275276、263265、27l、273274页。三民主义民权主义第一讲,孙文选集中册,第483页。三民主义民权主义第三讲,孙文选集中册,第520、527页。中华革命党革命方略、 中华革命党总章,孙文选集中册,第439、43l页。修改党章的说明在上海中国国民党本部会议的演说,孙文选集中
36、册,第690、693页。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孙文选集上册,第677678页。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孙文选集上册,第398、398401页。参见拙文:孙中山“革命程序论”的前后差异,拙著岭南人物与近代思潮,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年。改造中国之第一步在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国庆庆祝会的演说,孙文选集中册,第637页。训政之解释在上海中国国民党本部会议的演说,孙文选集中册,第695页。伊尹,商初大臣。太甲,商代国君。太甲即位后,因不遵守商汤之法,不理国政,被伊尹放逐。三年后太甲悔过,又被接回复位。另一说是太甲即位时,伊尹篡位自立,放逐太甲。七年后太甲潜回将伊尹杀死。见辞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年,第269、776页。三民主义民权主义第五讲,孙文选集上册。第557558页。作者简介:宋德华,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广州510631责任编辑江中孝万方数据万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