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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三五”食品药品规划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丽水市食品药品“十三五”规划以及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县级“十三五”规划之一,是“十三五”时期景宁畲族自治县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指导性文件。一、食品药品监管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一)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发展现状1.食品安全责任网建设得到完善。坚持食品安全全县“一盘棋”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强化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
2、食品安全责任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全县已建成食品安全网格291个,所有网格全部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并全面建立巡查执法、信息报送、定期例会、协管员报酬等工作机制。2.食品药品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十二五”时期,景宁畲族自治县食品药品产业经济总体实现平稳较快增长。截至2016年底,全县有食品生产企业28户,食品小作坊45 户,食品流通主体1465户,餐饮主体830户,药品生产企业3 户,药品流通企业28 户,医疗器械流通企业29户,保健食品流通企业86户,化妆品生产1户,化妆品流通企业 247户。3.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水平得到提升。对食品检测资源进行整合,依托丽水市食品安全
3、检测资源整合共享及预警平台,对全县各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检测计划、检测经费、检测信息、检测能力”实行整合。药品监管信息化全面推进,实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流向在线监管,实现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药品储存温湿度在线监管,实现电子监管全品种在药品经营企业的全覆盖。4.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不断提升壮大。通过十二五期间两轮机构改革,县市场监管局现有行政编制100 人,在编84 人;下属事业编制24 人,在编23 人。全县现有市场监管所6个。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基本组建。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管理专家库,举办了应急演习演练,初步建立了统一、规范的食品药品安
4、全事故应急响应、处理机制,应急处置水平显著提高。科研队伍建设得到加强。5.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得到规范。食品药品监管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重在治本”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多项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问题多发、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区域、部位和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危害大、社会反映强烈的严重违法行为;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进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改善我县食品药品质量和流通、消费环境。6.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进一步加强。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
5、、“四个你我”等主题活动,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生产经营者食品药品安全意识逐步提高,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和满意度明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完善,在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建立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违法违规信息等的现场公开发布机制。食品药品违法经营黑名单、质量抽验公告、行政处罚案件和药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等四类监管信息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责任约谈制度,严格落实事前(许可发证)、事中(重点单位)、事后(违法企业)约谈制度,起到重预防
6、、常提醒、敲警钟的作用。继续执行好食品安全信用“红黑榜”名单制度,及时公布违法违规企业名单。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二)当前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问题1.体制机制亟待理顺。“十二五”末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形成下合上不合的体制,给系统的整体性、统一性、协调性带来影响。市场监管部门组建后内部工作的融合、衔接并没有现成的制度以及可参考的经验,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2.监管手段相对落后。检测仪器装备与食品药品检验标准及国家相关建设要求相比还存在距离,需继续更新和补充。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建设滞后于市场监管需要,非标检测研究能力有待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不高,尚未实现上下信息互通、互用,智慧化、信息
7、化监管。3.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数量比例严重失衡,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较弱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日益凸显,一人身兼数职现象非常普遍,仍然存在监管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力量分散等问题。4.企业转型不够有力。我县食品药品企业规模较小、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研发能力较弱。企业没有成为创新主体,更没有掌握核心技术,科技投入跟不上,亟待转型提升。5.责任网络不够完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不健全、各监管环节衔接不够紧密,监管力量分散,缺乏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监管效率较低。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尚未健全。二、“十三五”时期发
8、展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四个全面”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总目标,以“四个最严”为总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程监管理念,努力推进“三网六体系”建设,全面加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监管,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强力推进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为景宁市民创造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食品药品监管必须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监管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二是坚持权责一致、分级负责。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科学划分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的职责,做到责任明晰、权责一致。完善工作机制,坚持
9、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强化监管部门之间的系统性、协同性,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部门市场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领导责任。三是坚持科技强安、提升效能。围绕“科技强安、科技兴安”的理念,加快构建贴近需求、服务监管、体系完善、结构合理、功能强大、资源共享的技术支撑体系,全面加强检验检测、检查认证、风险评估、技术指导等综合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公共信息平台和电子监管体系,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四是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透明。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执法,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
10、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秩序。五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快构建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三、“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到“十三五”期末,逐步建立起统一专业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基本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由部门监管向社会综合治理的转变,实现由分段分散监管向集中高效监管的转变,实现由传统粗放监管向科学精细监管的转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
11、实到位,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显著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科学监管水平、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建设体制顺畅、监管高效、企业诚信、公众放心、社会理性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强区。(一)食品药品监督抽检进一步强化。地产食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流通环节食品、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抽检不合格检出率达到10%以上,涉药(械)单位监督检查和抽检覆盖面保持在95%以上,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覆盖面保持在90%以上。抽检不合格食品药品处置率达到100%。(二)食品药品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良好生产经营规范全面建立。主要食品信息追溯覆盖率不低于90%。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00通过保
12、健食品GMP认证。药品经营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S)要求。药品生产100%通过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2018年1月1日起,全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全部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全部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三)基层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及乡镇(街道)派出机构执法装备标准配置率100%,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业务满足执法基本需要。(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不断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予以保障,按时足额拨付上级专项经费和本级预算经费。建立经费使用的绩效考评制度,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用。(五)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进
13、一步提升。十三五末,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5%以上。四、“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一)建设统一高效的监管执法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善乡镇市场监管所机构建设和“一村一名”市场监管协管员配备工作。建立健全上下对应、权责一致、统一规范的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发挥“大市场”监管体制优势,综合运用好“大市场、大监管、大标准、大质量”平台,建立健全经营异常目录,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缺陷产品主动召回、强制退出和销毁等最严格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推行小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证照合一”制度,分类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14、,鼓励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强制推行高风险食品企业责任保险。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潜规则研究,定期发布全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食品安全检测情况通报。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实施食品药品监管标准化基层站所建设项目,统筹合理布局基层站所,注重基层站所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制定执法装备标准和配备规划,加大对基层执法装备配置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高执法装备配备水平。提高稽查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公共卫生、法律等相关专业执法人员占一定比例。实施监管干部全员培训计划,加强系统监管干部队伍能力培训,切实提升行政监管干部业务水平。健全监管执法机制。完善上下联动、区域联防、部门配合的“
15、大稽查”执法格局,建立稽查办案专家库,探索开展跨区域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建立覆盖全程、无缝对接的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办案机制和行刑衔接机制,构建行刑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强化联合执法。建立重大案件督查督办机制,制定案件通报、分析和督查督办相关规定,加大对重大案件查办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力度,提升案件查办效能。(二)建设务实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风险监测。加强技术和业务培训,确保完成国家、省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方案,推动监测与监管联动衔接,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监督执法环节,提高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药品不良反应(ADR)(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完善不良反
16、应重点监测、主动监测制度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ADE)的反馈、沟通、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保持在800份以上/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保持在100份以上/百万人口。强化风险分析。建立常态化风险会商机制,强化风险的排查和控制。分领域制定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制度,探索建立日常监管、审评认证、检验检测、监督抽验等全环节联动机制,准确排查分析安全隐患,明确监管的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增强监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强化风险控制。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自主建设农产品基地,督促健全完善生产档
17、案、产品自检和标识等制度,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质量和市场供应量;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加大高效低毒农兽药推广力度;加强畜禽定点屠宰场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对畜禽违禁药物进行自检。加强对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健全流通环节食品管理制度,对食品批发企业的送货车实行信息登记管理,规范食品进货、储存、销售、下架、退市行为;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完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机制;强化对小微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推进餐饮服务企业“痕迹化”管理,推进“阳光厨房”建设提质扩面,鼓励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引进HACCP管理体系;着力加强
18、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风险监管体系,有序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严格实行流通环节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强化药品、医疗器械运输过程安全管理。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在用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和高风险在用医疗器械定期检查制度,切实降低药品医疗器械使用风险。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全面实施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提升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三)建设先进完备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进全县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逐步形成“市级为中心、县级
19、有专长、基层有快检、第三方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推动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地方产业特点,发展特色检测项目,推进基层监管所快检实验室建设。加强产业服务能力建设。强化技术帮扶,建立健全事前介入指导、全程跟踪帮扶等服务机制,精准对接、精准服务食品和医药产业。发挥评审认证的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推动我县食品药品产业转型升级,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产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水平。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积极培养业务骨干,构建合理的人才梯队,做到“一人一专,一专多能”。(四)建设科学规范的安全责任体系健全食品药品综合协调机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议事机制,完
20、善成员单位定期信息通报、形势会商等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健全对地方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考核与安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制度,引导和督促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建设,健全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政策研究和合作交流,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决策科学化水平。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扎实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水平。理清区、乡(镇)两级监管事权。建立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以及“三前三后”监管界限划分、责任明确和工作对接机制
21、,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现无缝对接。明确界定横向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间的职责边界和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确保无缝监管。强化基层网格监管。按照“有办公场所、有人员配备、有制度上墙、有宣传橱窗、有档案管理”等要求,大力推进乡镇(街道)食安办及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统筹协调、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业务培训等机制,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工作纪律、巡查检查、信息报送、报酬补助、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加快提升基层食品工作信息化监管水平,在“食品安全社会协同管理平台”和手机“食安通”的基础上,
22、围绕“一张网”建设要求,加强与基层社会治理信息系统的整合对接,实现信息资源联通共享。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实施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为重点,围绕准入制度、监管制度、设备工艺、操作规程、追溯体系、标签标识等各个方面,指导企业开展自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示范创建,全面落实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推行大型餐饮服务企业风险自查报告制度。推行食品药品经营管理规范,强化食品药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食品药品展销会等集中交易活动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安全管理责任。强化食品药品生产企业自主检测能力建设,规范自检行为,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报告真实、有效。全面实行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过
23、程控制、产品检验、出厂销售等“全过程”记录制度,形成上下游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五)建设科学高效的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县级数据中心。依托省里统一建设的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县级数据中心,力争到“十三五”末建立覆盖全品种的“四品一械”智慧监管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实时监控平台。以加强事中监管能力为着眼点,建立“四品一械”实时监控系统,开展重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关键环节实时监控,优化完善药品流通环节温湿度监控系统。大力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公开餐饮业后台操作,到2020年全县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80%以上。开发互联网食
24、品药品销售监测平台,实施互联网食品药品销售“以网管网”工程,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监管。搭建广告监测管理平台,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建设产品追溯平台。在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基础上,搭建产品追溯平台,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建设,形成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直至销售终端的全过程电子追溯链条。探索并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溯源体系,进一步统一追溯编码和质量标识,实现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互联互通。在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乳粉以及流通环节酒类、肉类、蔬菜电子追溯系统100%覆盖的基础上,推动电子追溯系统基本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流通、消费全过程。扩大药品电子
25、监管品种和范围,药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100%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药品电子监管全品种覆盖、全过程追溯,推进高风险医疗器械电子监管工作,探索原料药电子监管。建设信用管理平台。对各类数据进行集成计算,利用信息技术自动实现信用评估和等级划分,为分级监管、信用监管奠定基础。建立食品药品产品、企业基础数据库和诚信数据库。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公文办理、内部管理、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人事管理等日常性事务电子化、网络化。建设综合管理平台。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开发数据分析系统,集成检验检测、审评认证、日常监管、稽查执法、投诉举报、舆情监测、风险评估等各方面的数据信息,加强数据的采集、整
26、理、分析、应用、发布等统一管理,提高信息监测、研判、交换、共享、预警水平,提升风险防控、分析决策能力。建设公众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网上公众服务集群,实现网上办事大厅的可配置式管理和场景式服务,方便公众网上办事。(六)建设畅通灵敏的应急处置体系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分级建设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和应急管理队伍,建立健全应急专家库,完善专家咨询制度。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行预案动态管理,注重各类应急预案之间的衔接,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建立应急工作手册,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应急
27、能力建设。建立上下统一、三级联动的应急指挥平台,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药品电子监管系统、食品安全信息分析预警系统等系统的应急功能。加强检验机构的应急检验能力建设,制定完善应急检验制度和程序,注重食品药品突发事件风险因素的研究和分析,提高应急检验能力和水平。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人员实战能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监测分析、风险评估、预警预告、应急处理、信息报告、信息发布、舆情应对等制度,提升事故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等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全面建立食品药品舆情监测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建立统一协调的食品药品
28、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体系,为突发事件处置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完善规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七)建设全民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优化投诉举报管理中心运作模式,整合投诉举报平台,建立统一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和处理机制,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开展各种主题活动,丰富群防群治载体,提升群防群治效果。大力发展食品药品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志愿者、义工等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途径。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加大对道德失范、诚信缺
29、失的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守法经营宣传教育,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深入实施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探索实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完善和深化食安金融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追究企业及负责人的责任,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支持各相关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交流沟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新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30、,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强化对举报人保护,鼓励公众及业内人士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监督企业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实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阳光工程”,及时公开抽检信息、检查信息、案件信息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展食品药品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志愿者、义工等群众性队伍,发挥消费者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民间组织作用,引导、约束、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诚信经营。开展“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曝光台”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示范基地和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
31、站。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五年行动计划。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深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素养和基本知识知晓率。加强食品药品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切实增强食品安全职业技能和安全意识。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专家作用,通过风险交流等方式,普及食品药品常识,引导消费者理性看食品药品安全,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五、“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程(一)食品安全县创建。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食品安全底线和群众满意高线“两个关键”,2016年启动创建工作,加快形成“上下统一、责
32、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动全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确保“十三五”期间获得“浙江省食品安全县”称号。(二)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按照“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公众可查”的基本要求,以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为核心,以检测工作为倒逼手段,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逐步建成全县食品质量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实现许可、生产、经营、监督各环节信息和各级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形成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流通直至销售消费餐桌终端的全过程电子追溯链条,
33、做到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三)食品药品检(监)测能力建设。加强乡镇(区域)食品快检能力建设。结合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配备日常巡查必需的食品安全快检箱,提高源头发现问题能力。(四)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政府加大快检经费投入,努力实现全县所有大中型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含批发功能)快速检测室全覆盖。通过实施“城区农贸市场检测室免费向公众开放”工作,进一步落实市场举办者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市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五)餐饮单位“阳光厨房”建设。公开餐饮业后台操作,加强社会监督,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到2020年全县大型、
34、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80%以上,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监管手段为支撑,全面对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1个中心7大平台”,即全省数据中心以及产品追溯、审评审批、信用管理、行政执法、公众服务、综合管理等七大平台,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公众可查的智慧监管体系。(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落实有关建设标准,逐步实现县级和乡镇所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的标准化。到“十三五”期末,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及乡镇(街道)派出机构100%达到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八)基层市场监管所实施规范化建设。规
35、范市场监管所组织构架,加强力量配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力争到“十三五”期,全县90%以上的市场监管所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才专业化建设。逐步建立一支总量不低于0.6人/千人口配备标准的专业化监管队伍。分级分类实施全员轮训,强化专业知识、监管实务、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社会协管员和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力量布局。(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开展食品安全常识、安全用药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建设10个县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示范基地。开展对媒体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知识培训。创建有一定影响力、广泛知
36、名度的“食药聚焦”电视栏目和报刊专栏。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大考核力度,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健全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查指导,形成层次分明、责任明确、合作密切、行动协调、完整无缝的监管链,促使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强化食安办作用发挥,推动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贯彻落实到位。细化、明确各级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主动防范、及早介入,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二)强化政策人才保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实施细则和制度,加大食品标准化建设研究工作,规范食品
37、小作坊,解决市场准入,产业转型等问题。完善促进食品药品产业优化升级政策措施,提高食品医药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制订鼓励性政策措施,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产品研发,完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形成有利于提高食品药品质量、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激励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的科技、人才政策,强化科技、人才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支撑作用。(三)保障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支持,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重点保障取证装备、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装备投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和保障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及行
38、政管理、监督抽检、科普宣教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四)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乡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各项目标。建立年度跟踪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年度工作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稳步推进。相关名称解释:1.四品一械:四品指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一械指医疗器械。2.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共享及预警平台:是基于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信息定向发布等理念,构建的一个集食品检
39、测资源整合、安全监测、智能预警、风险评估、溯源管理、绩效评价于一体的,具有数据实时通讯传输功能的跨系统电子政务协同应用软件系统。该系统由丽水自主研发,于2008年7月投入使用。3.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4.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5.三网六体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三网六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浙食药监【2014】9号)提出构建“安全责任网、电子监管网、社会共治网”三网和“监管执法、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标准法规、社会监督”六大体系
40、。6.四个最严: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7.四小一市场:四小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药店;一市场指,农贸市场(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8.五常法管理:是指餐饮单位对各管理现场不断进行常分类、常整理、常清洁、常检查、常自律的活动或其他管理模式,为一种原理简单、具体实用、效果明显、科学有效的现场管理方法,目的是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水平。9.飞行检查: 200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药品 GMP飞行检查暂行规定,建立了飞行检查制度,即事先不通知被检查企业而对其实施快速的现场检查。飞行检查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
41、产的真实状况,克服药品 GMP认证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检查走过场的不足,对药品 GMP认证检查也起到了监督促进作用。现运用于食品药品监管各环节。10.“三前三后”监管界限:农林水分别负责食用农产品、林产品、初级水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管理。11.丽水市食品安全社会协同管理平台:是基于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大、中、小”三级责任网格划分为框架、以单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单元、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和监管信息为基础,于2012年自主探索研发的信息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平台,结合手
42、机“食安通”软件,实现基层食品安全现场巡查移动办公化管理。12.手机“食安通”: 是一款手机APP软件,是丽水市食品安全社会协同管理平台的一个组成部分,以平台服务器程序数据资源为支撑,与食品企业二维码结合组成移动巡查系统,实现基层食品安全现场巡查移动办公化管理。13.阳光厨房:是指餐饮单位使用可视玻璃隔断或视频直播等方式向消费者展示食品制作加工的过程,公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14.GSP: GSP(Good Supply Practice),即良好供应规范,是指控制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15.GMP: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即良好作业规范,是指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16.GCP: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即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为保证药品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可靠性和重现性而制定的规范。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