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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安全生产方针, 有效预防和应对我市辖区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提高管道事故 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管道设施安全运行,促进全市经济持续 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 预案、市危(wei)险化学品生产安全
2、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制定 本预案。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发布全市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指导监督 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油气长输管道所在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 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的环境监测,分析环境中有害物质成份 及污染程度,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监督事故责任单位 及处置单位对现场产生的危(wei)险废物实施无害化处置工作;参 预事故调查处理;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负责事故现场城镇燃气设施的停气、供气工 作;负责提供事故发生地市政管线规划批复情况,并参预研究处置措 施和施救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交通局:负责组织运输单位实施突发事故
3、现场抢险物资、抢险 人员和疏散人员的运送;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卫生局:确定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制定定点医院储备相 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调动医疗力量实施现场医疗救治 及伤员转运;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质监局:制定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负责组织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完成指挥部交办的 其他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备和解决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资金;完成指挥部交 办的其他工作。市人社局:负责单位及参预抢险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及后续有关 社会保险的处置后政策咨询,参预事故调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 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协助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人员疏
4、散及转移安置工 作,并为转移安置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负责相关灾民生活救助物 质的调拨、使用与管理;负责突发灾害死亡人员的清运、火化等善后 事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发布全市气象灾害预警,适时准确提供事故现场 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监测信息;完成指挥部 交办的其他工作。市监察局:参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查处行政监察对象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问题及事故暗地里隐藏的腐败问题。市总工会:负责参预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等善后处理和 社会稳定工作,参预事故调查处理;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
5、、本溪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决或者配合市 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抢险、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物质供应、善后处 理等相关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本溪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电力保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 作。有关管道企业:按照本预案要求编制、修订企业应急预案,按有 关规定进行备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应 急机制、预警措施,加强对重大危(wei)险源监控与管理;储备应急 物资,保证应急投入,做好应急准备。事故发生后,依据单位自救 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事发企业应迅速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 负责人即将向事发地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主管长输管道保 护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
6、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及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在应急救援中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 提供相应的技术和设备支持,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态 扩大。其他成员单位: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3风险分析31石油天然气管道情况简介目前,我市有一条天然气管线“茨-本”线,管线全长84公里, 本溪境内8公里,途经我市平山区,管道设计压力为16mpa,操作压 力为04mpa,输气量为16X 104m3/d,并采用常温输送,暂时未利用。 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拟建设引入本溪高新区天然气管道工程,管道 全长12公里,本溪境内720米,途经本溪高新区,管道设计运行压 力40mpa,输气能力220X
7、104m3/do中石油拟建设抚锦线成品油管 线一条,管线全长4115公里,本溪段部份297公里,途经我市明山 区、溪湖区、本溪高新区。32危(wei)险源情况及风险分析油气输送管线突发事件是可能存在的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之一。 根据我市油气企业的业务类型,通过风险评价和风险分析,可能发生 的事件主要类型有:洪水、山体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大规模油气管道断裂、油气大量泄漏及泄漏引起火灾、爆炸或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因第三方破坏、设备设施故障、管道腐蚀或者操作失误等原因 造成的油气管道发生大量油气泄漏,易引起火灾、爆炸或者重大环 境污染事件。4预防与预警41信息监测预警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
8、会和管道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监测 预警联动机制,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进行监测监控和信息分析,明 确对可能引起事故或者其他灾害的信息,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市应急指 挥部办公室。管道企业应急值班人员通过对管道生产运行参数的监视、对管线 的巡查、接到群众事故报告等途径发现管道发生火灾、爆炸、天然气 泄漏、管道露管、悬空、飘荡等事故,应即将组织相关人员核实事件 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预测事件的级别,即将启动管道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 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即将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报告,各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根据事故情况,
9、即将启动本辖区的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同时上报市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市政府报告。市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总指挥的指示负责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管道企业主动与国土资源、气象部门沟通,建立地质灾害温和象 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制作并发布全市地 质灾害温和象预警信息,管道企业制作因地质温和象因素引起的次 生、
10、衍生灾害预警信息,并报告当地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事故信息, 对重大以上事故预警信息进行核实研判后及时上报市政府。42预警分级及信息发布按照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预警级 别由低到高划分为iv级、适级、ii级、i级,挨次采用蓝色、黄色、 橙色和红色表示。iv级预警(蓝色):估计将要发生普通(iv级)以上事故,事态可能会 扩大。运级预警(黄色):估计将要发生较大(迨级)以上事故,事态有扩大 的趋势。ii级预警(橙色):估计将要发生重大(ii级)以上事故,事态正在逐 步扩大。i级预警(红色):估计将要
11、发生特殊重大(i级)事故,事态正在趋于严重。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原则上按照事件等级经相应的应 急指挥部总指挥签发后,由指定发言人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快捷 有效方式发布,亦可通过警报器、宣传车或者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进行。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情况,依据势态变化情况 和专家组提出的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 相关单位。5应急响应51分级响应i级、ii级响应:是指发生特殊重大、重大事故的响应。在启动 国家、省级响应前,启动本预案及下级各预案,响应行动由市应急指 挥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响应启动后,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开展应 急救援工作。iii级应急响应:是指较
12、大事故响应。启动本预案及下级各预案, 由市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iv级应急响应:是指普通事故的响应。响应行动由事发地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应急指挥部负责按照各地应急预案组织实 施,并及时逐级报告救援工作发展情况。应急响应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应急指挥部启动 相应的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启动条件:发生以下情况时,启动本预案:(1)发生i级、五级、出级事故;接到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油气储运事故救援增 援的请示;接到上级关于油气储运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市应急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启动本预案。52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有关单
13、位应即将逐级报告事故信息,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当即将报告事发地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和有 关企业。事发地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有关企业应在接到 事故报告后,即将报告市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市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市政府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 室按照总指挥的指示负责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单位上报事故信息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 息来源、现场当前的状态、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 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处置发展情况。应急救援报警电话: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2)市安监局:12350、*火警电话
14、:119公安局报警电话:110本预案所称事故是指蓦地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 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严重影响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平稳运行和 群众生活的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事故由高到 低划分为特殊重大事故(i级)、重大事故(五级)、较大事故(出级)、一 般事故(iv级)四个级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殊重大事故(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造成油气管道主干线输送中断7天以上;对社会安全和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紧急转移安置50000人以 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事故(ii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不含)以下死亡,或者
15、50人以上100人(不含)以下重伤;医疗急救电话:12053应急处置531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和有关企业 要即将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 置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市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市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或者确认即将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事发地县(区)政府、本溪 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并 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 的原 因、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 评估并报市政府、市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市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
16、。532应急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需要市政府、市油气长输 管道事故处置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置的特殊重大、重大、较大事故,由 市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 告,经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 责要求,即将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应急指挥部办公 室或者事故现场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时报 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保证事故抢险工作协调、有序、有效实施。533现场处置现场应急救援处置主要包括:事发企业要迅速切断油气来源,封锁事故现场和危(wei)险区 域,迅速撤离、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设法保护相邻
17、 装置、设 备,严禁一切火源,切断一切电源,防止静电火花,并尽 快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危(wei)险区域,防止事态扩大和引起次生 事故。事发地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应迅速组织周围群众撤 离危(wei)险区域,维护好社会治安,同时做好撤离人员的生活安 置工作。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方案(灭火、堵漏等)O(3)事发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加强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相关成员单位要做好现场救援人员人身安全防护,避免烧伤、 中毒、噪音等伤害。医疗救护应根据需要即将调动医疗力量在安全区 域实施现场医疗救治工作,并对伤员进行转运。设置警戒线和划定安全区域,对事故现场和周边
18、地区进行可燃 气体分析、有毒气体分析、大气环境监测温和象预报,必要时向周边 居民发出警报。做好重要设施和目标的保护工作,防止对江河、湖泊、 交通干线等造成重大影响。对需要疏散的周边居民,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实施; 尽快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挪移现场物件时,有关部门应采 取标志、记录、拍照、摄像和绘制现场图等措施进行现场标识,妥善 保护好现场。当对较大事故采取应急处置仍未能操纵情况,特别是浮现跨区 域大面积或者可能发展成为严重危害的态势时,由市油气长输管道事 故应急指挥部请示市政府启动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按 照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当事故发展到市政府难以控制和处置时,由市
19、政府或者市石油 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市政府指示向省政府报告,请 求支援,或者提请启动响应的上一级应急预案。54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是指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 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经市 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确认并批准,由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55信息发布和新闻报导事故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导工作,应按照及时、准确、客观、全 面的原则,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重要信息(事故的时间、 地点、性质、损失及伤害),及时发布初步调查核实情况、政府采取 的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 作。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当经
20、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审查批准,由市应急指 挥部指定发言人。6后期处置61善后处理事发地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清理、环境污染消除及设备检查,生产恢复由事故发生企业按照规 定程序及生产工艺要求进行;事故伤亡人员由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国家 规定赋予治疗和抚恤;市政府和事发地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及有关部门,对在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规 定赋予相应的津贴和抚恤;在抢险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和占 用的场地,由征用部门提出补偿明细,报市财政局审核后,按照国家 规定赋予补偿。62调查评估按事故等级由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像应职责,在事故应急抢救的 同时,
21、采集现场有关事故物证;对事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调查问询;分 析确认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责任、 防范措施,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全 部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总指挥或者要求指挥部办公室召 集各有关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出加强 和改进同类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以 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7保障措施71队伍保障事故应急专业救援队伍由市消防局为骨干组成。各县(区)政府、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和有关企业应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开展救 援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队伍规模和人员技能应满足应急救援 工
22、作需要。72物资装备保障抢救用吊车、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由事发地县(区) 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协调保障;抢救用客运、货运等运输车 辆由市交通局和事发地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协调保障; 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及应急药品器械由市卫生局负责协调保 障;根据突发事故特点,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应合理配备配置防护器 材;现场抢救专用防护器材(防毒面具、各种呼吸器、防护服)由事故发 生单位、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及大型企业救援队伍负责。73经费保障各县(区)政府应按要求设立应对突发事件储备金,筹备和解决石 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管道企业必须做好事故应 急救援资金准备
23、,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8预案管理81预案演练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应急预案演 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82预案修订本预案的修订,当所依据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应急 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问题时,由市石油天然气长输 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修订。83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2)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不含)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油气管道主干线输送中断3-6天;对社会安全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需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 上50000人(不含)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事故(适级):
24、造成3人以上10人(不含)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不 含)以下重伤;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不含)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油气管道主干线输送中断1-2天;对社会安全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需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 5000人(不含)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普通事故(iv级):造成3人(不含)以下死亡,或者10人(不含)以下重伤;(2)造成1000万元(不含)以下直接经济损失;(3)造成油气管道主干线泄漏、输送短时中断;对社会安全和环境造成影响,需紧急转移安置10人以上100 人(不含)以下。14合用范围本预案合用于本溪市行政区域内经国家、省核准进行的石油、天 然气长输管道(包括
25、抚锦线本溪段成品油管道、茨本线本溪段天然气 管道、引入本溪高新区天然气管道工程)生产运行中突发的iii级及以 上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15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职能,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调用所需资源,采 取必要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对安全隐患进行评 估、管理,努力减少未遂事件的发生,长抓不懈,防患未然。增强忧 患意识,各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及输油气管道权属企业要 坚持日常教育与定期演练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 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本溪市石油
26、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 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各级应急体制,落实应急职责。实行 应急分级管理制度,突发事件的管道权属企业是应急救援的主体和第 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各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及输油气管道权属企业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16应急预案体系构建市、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企业三级应急预案体 系,有关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应急 预案,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安监局备案;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 组织制定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像关规定进行审核、备案。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成员单位职责2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本溪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应急救援
27、组织机构由本溪 市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县(区)政府、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管道权属企 业组成。211指挥部组织体系与主要职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本溪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 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统一指挥和协调 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对工作,具体组成及职责如下:总指挥由市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2)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 委主任、市安监局局长、有关县(区)政府和本溪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 导担任。(3)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安监局、市委
28、宣 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 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交通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水务 局、市林业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服务业委、市政府法制办、 市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市气象局、市监察局、市总工 会、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广电局、本溪日报社、 本溪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有关县(区)政府、本溪高新 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本溪供电公司、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主要负 责人组成。(4)主要职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本溪市石油天然 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生管道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指 令或者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
29、综合分析事故预测预警信息,正确研判 可能发生的事故及紧急状态,评价其影响范围、程度,制定应对措 施;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为管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和决策支 持;做好事故信息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确定应向社会发布的管道 事故有关信息;按分级响应规定做好处置协调。212总指挥、副总指挥职责总指挥职责: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决策救援方案;负责人 员、资源配置、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救 援有关工作,负责新闻管理。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完成事故应急救援和协调工作,或者受总指挥委托代替总指挥完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213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指挥部办公室作为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
30、事机构,设在市发展 改革委。负责信息汇总、综合协调;执行指挥部的决定,统一组织协 调、检查指导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的应急准备、协调有关部门完 成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工作;定期组织编制、修订本溪市石油天然 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有关企业做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 工作;组织、指导和催促检查预案演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对事故的 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管理。214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主要职责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由指挥部礼聘安监、环保、消防、医疗、国 土资源、交通、规划建设、质监、法律、管道企业等方面有关专
31、家和 技术骨干组成。参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论证和救 援措施的制定;对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方法、灾 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向市应急救 援指挥部提供科学有效的方案;参预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评审工 作,参预宣传培训、预案演练评估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2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信 息上报、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做好事故应急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 公室的日常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 应急预案响应的建议;参预事故调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安监局:参预应急指挥,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 查处的落实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委宣传部:按照指挥部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事故有关信息,组 织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必要时实施事 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预 事故调查处理;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消防局: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救援,制定事故现场 处置方案;组织搜救伤员;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协助有关部门 对事故现场的设备容器实施冷却和救援后的洗消工作;完成指挥部交 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