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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州新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新区辖区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高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大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大连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 金州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金州新区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实施办法金
2、州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金州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事故分级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 人
3、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金州新区行政区域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包括铁大线输油管道、鞍大线输油管道、新大线输油管道、新大复线输油管道、大沈天然气管道干线、沈大支线)发生的 级以上安全事故,超出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涉及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5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体系构建由新区应急预案体系联动的由新区、街道、企业三级应急预案构成。体系内各有关街道和管道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专项应急子预案,并报新区发改局、安监局备案;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自行组织制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备案
4、。1.6应急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制,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应急职责。2组织体系及职责2.1组织机构金州新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新区应急委、新区安委会、新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组成。2.2指挥部组织体系与职责2.2.1应急指挥部组成在新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成立金州新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新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
5、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对工作。新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新区管委会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新区发改局局长、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新区宣传部、监察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土地房屋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局、城建局、交通局、卫生计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总工会、气象局、开发区公安分局、金州公安分局、开发区消防大队、金州消防大队、金石滩消防大队、驻区各供电分公司、各自来水分公司、各通讯公司、各街道办事处以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运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公安队伍、消防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其他救援力
6、量。2.2.2应急指挥部职责应急指挥部在新区应急委领导下,负责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职责如下:(1)报请新区应急委,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决策救援方案;(2)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3)组织专家组对事故进行研判(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意见建议);(4)发布应急救援启动指令;(5)组织、指挥、调动、协调各相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6)统一指挥实施应急救援各项程序;(7)调动各种应急资源(救援物资、车辆、设备和人员等);(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9)确定应向社会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信息;(10)负责辖区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2.2.3总指挥、副总指挥
7、职责(1)总指挥职责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救援有关工作,负责新闻管理。(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完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工作,或受总指挥委托代替总指挥完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2.2.4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新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新区发改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编制本应急预案;(2)对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及各相关街道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3)负责建立全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全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通信信息网络;(4)负责全区油气长
8、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处理和报送工作,向应急处置机构和单位传达指挥部指令,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5)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各相关单位故应急救援的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6)负责区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区政府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7)预案启动时执行和传达指挥部的指令,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决定;(8)负责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的管理工作;(9)负责信息汇总、综合协调;(10)组织协调有关应对事故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11)负责本预案的评估、修订和备案工作;(12)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2.5应急救援
9、专家组主要职责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员由聘请的安监、环保、公安、消防、医疗、国土、交通、质监、法律、管道企业等方面的专家和技术骨干组成。职责如下:(1)参与应急救援方案论证和救援措施制定;(2)指导应急处置工作;(3)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4)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工作。(5)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评审工作;(6)参与宣教培训、预案演练评估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2.2.6宣传部职责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事故有关信息,组织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工作;完成新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7新区监察局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2.2.8 发改局职责负责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0、的日常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新区管委会和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响应的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完成新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9 民政局职责负责协助事发街道做好人员疏散及转移安置工作,并为转移安置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负责相关灾民生活救助物资的调拨、使用与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和事故现场辖区街道办事处做好突发灾害死亡人员的清运、火化等善后事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10 财政局职责负责筹备和解决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资金;完成新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11 人社局职责负责依法对事故发生后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相关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及处置后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参与事故调查
11、;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12 土地房屋局职责负责转发大连市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油气长输管道所在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成新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13 环保局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环境监测,分析环境中有害物质成分及污染程度,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监督事故责任单位及专业处置单位对现场产生的危险废物实施无害化处置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完成新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14 规划建设局职责负责提供事故发生地周边控制性规划管网综合图纸,并参与研究处置措施和施救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15 城建局职责负责组织管道燃气经
12、营单位根据指挥部停、供气命令,落实事故现场天然气停、供工作;根据抢险需要,提供市政管网图等信息,并对事故造成破坏的雨污水管网等市政管网设施进行清洗、看护等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新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16 交通局职责负责组织运输单位实施突发事故现场抢险物资、抢险人员和疏散人员的运送;完成新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17 卫生计生局职责确定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调动医疗力量实施现场医疗救治及伤员转运;完成新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18 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配合市质监局制定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
13、方案;负责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完成新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19安监局职责根据事件相应级别,参与应急指挥;根据新区管委会委托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20总工会职责负责参与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完成新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21气象局职责负责发布全区气象灾害预警,适时准确提供事故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监测信息;完成新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22开发区公安分局、金州公安分局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必要时实施事故
14、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完成新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23开发区消防大队、金州消防大队、金石滩消防大队职责在新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救援,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组织搜救伤员;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并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的设备容器实施冷却和救援后的洗消工作;完成新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24事故发生地区街道办事处职责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抢险、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完成新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25各供电分公司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停、供电力保障;完成新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
15、其他工作。2.2.26各自来水分公司职责负责事故现场自来水紧急供水加压保障;完成新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27德泰控股负责协调集团下属企业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完成新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28各通讯公司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完成新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29管道运营单位职责按照本预案要求编制、修订企业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应急机制、预警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应急投入,做好应急准备。事故发生后,依据单位自救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事发企业应迅速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负责人立
16、即向新区发改局、安监局、应急办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在应急救援中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和设备支持,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态扩大。3监测与预警3.1信息监测预警各街道和管道运营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进行监测监控和信息分析,明确对可能引发事故或其他灾害的信息,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管道运营单位主动与气象部门、国土部门沟通,建立气象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气象部门和国土部门制作并发布全区气象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管道企业制作因气象和地质因素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并报告当地街道办事处和新区应
17、急指挥部办公室。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事故预警信息,对重大以上事故预警信息进行核实研判后及时新区应急委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3.2预警分级及信息发布根据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受事故影响的范围、发展势态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将预警级别由重到轻分为四级,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级(红色)预警:预判为特别重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 级事故及险情。级(橙色)预警:预判为重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 级事故及险情。级(黄色)预警:预判为较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 级事故及险情。级(蓝色)预警:预判为一般事故,即有可能造成 级事故及险情。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原则
18、上按照事件等级,经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签发后,由指定发言人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快捷有效方式发布,亦可通过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进行。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依据势态变化情况和专家组提出的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级、级、级响应:是指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的响应。在启动国务院、省级、市级响应前,经新区应急委批准,启动本预案及下级各预案,响应行动由新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市级响应启动后,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级应急响应:是指一般事故的响应。经请示新区应急委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及下级各预案
19、,响应行动由新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响应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实施救援。4.2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立即逐级报告事故信息,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新区110指挥中心、新区应急指挥部(中央直属企业同时上报企业总部)。新区110指挥中心和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报告新区应急办。新区应急办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新区管委会和市应急办。事件发生地区街道办事处或有关企业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新区应急办、安委会和应急指挥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新区管委会报告。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总指挥的指示负责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单位上报事故
20、信息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现场当前的状态、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处置进展情况。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新区应急办24 小时值班电话:87920000(2)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发改局):87610817(3)新区安监局:87533994或 1235002(4)新区110应急联动中心、公安报警电话:110(5)火警电话:119(6)医疗急救电话:1204.3应急处置4.3.1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和有关企业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新区应急办、应急指挥部和安委会报
21、告。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一般以上等级事故,新区管委会主管领导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并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原因、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市应急委、市安委会、市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4.3.2应急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需要新区应急办、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由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经新区应急委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应急指挥部或事故现场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将
22、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保证事故抢险工作协调、有序、有效实施。4.3.3现场处置现场应急救援处置主要包括:(1)事发单位要迅速切断油气源,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迅速撤离、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设法保护相邻装置、设备,严禁一切火源,切断一切电源,防止静电火花,并尽快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危险区域,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2)公安部门和事发地区街道办事处应迅速组织周围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护好社会治安,加强现场保护,维护交通秩序,同时做好撤离人员的生活安置工作。(3)消防部门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制定和实施灭火、堵漏、稀释等应急救援方案。(4)现场抢险救援和应急指
23、挥相关单位要做好现场救援人员人身安全防护,避免烧伤、中毒、噪音等伤害。卫生部门应根据需要立即调动医疗力量在安全区域实施现场医疗救治工作,并对伤员进行转运。(5)设置警戒线和划定安全区域,对事故现场和周边地区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有毒气体分析、大气环境监测和气象预报,必要时向周边居民发出警报。做好重要设施和目标的保护工作,防止对水、土、空气和交通干线等造成重大影响。(6)对需要疏散的周边居民,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实施;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有关部门应采取标志、记录、拍照、摄像和绘制现场图等措施进行现场标识,妥善保护好现场。(7)当对较大事故采取应急处置仍未能控制情况,
24、尤其是出现跨区域大面积或可能发展成为严重危害的态势时,由区应急指挥部请示新区管委会启动新区管委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8)当事故发展到新区管委会难以控制和处置时,由新区管委会或新区应急指挥部按照新区管委会指示向市政府报告,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相应的上一级应急预案。4.4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是指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经新区应急指挥部报请新区应急委批准,紧急状态解除,应急响应正式结束。4.5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事故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按照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
25、发布重要信息(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损失及伤害),及时发布初步调查核实情况、管委会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当经新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由新区应急指挥部指定发言人。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理在新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由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开展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恢复正常秩序。按照新区指挥部的工作意见和各单位的工作职责,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开展现场清理、环境污染消除及设备检查等
26、工作,生产恢复由事故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及生产工艺要求进行。5.2保险保险机构及时进行保险处理赔偿工作。5.3调查评估按事故等级由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按照相应职责,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调查、评估应注意收集现场有关物证;对事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分析确定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责任、防范措施,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提交事故调查、评估报告。5.4总结与改进应急救援结束后,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应急工作的意见、建议,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报新区管委会及新区应急委。6应急保障6.1通信与信息
27、保障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报告系统;完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6.2应急支援与保障6.2.1救援装备保障新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救援装备、器材的调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应急救援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抢救用吊车、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由事发地区街道办事处、新区规划建设局等单位负责保障;抢救用客运、货运等运输车辆由区交通局负责协调保障;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及应急药品器械由新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协调保障;根据突发事故特点,开发区、金州、金石滩公安消防大队应合理配备配置防护器材;现场
28、抢救专用防护器材(防毒面具、各种呼吸器、防护服)由事故发生单位、公安消防大队及大型企业救援队伍负责协调保障。6.2.2应急队伍保障新区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区级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要根据本行业、本领域的特点,组建或联系相关企业建立针对性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各单位做好管理和联系工作。各级应急队伍保障单位应积极开展救援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队伍规模和人员技能应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6.2.3交通运输保障新区应急指挥部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协调相关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
29、要。6.2.4医疗卫生保障新区、街道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建立医疗救护队伍,配备相应的医疗物资和人员,确保快速应急响应和救治能力。6.2.5治安保障新区应急指挥部按照规定,组织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加强事故现场治安管理,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和设备实施安全保护。6.2.6物资保障新区、街道及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等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6.2.7基本生活保障新区、街道有关部门应健全救灾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协调事故责任单位及事发地区社区(村),做好受灾群众的衣食住行基本生活保障。6.2.8资金保障新区、街道应安排预备费,用于解决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所需
30、资金。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做好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准备。责任事故产生的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6.2.9社会动员保障新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动员、组织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6.2.10紧急避难保障新区、街道应按有关规定,结合城镇改造和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建立城市规模相适应的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紧急情况下避难生存的需要。6.2.11公共设施保障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水、电、油、气、煤的停、供,以及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6.2.12技术保障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应急专家库和资料库,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6.3宣传和培训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
31、室、各相关职能单位、有关企业要及时向公众和员工宣传石油天然气储运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有针对性制定宣传教育内容和计划。同时要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安全风险意识和观念,提高应对事故的决策和处置能力。7预案管理7.1预案演练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7.2预案修订当本预案所依据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问题时,由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修订。7.3预案解释本预案由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预案体系框架图2金州新区
32、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应急处置基本流程图附件 1预案体系框架图金州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金州新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马桥子街道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海青岛街道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大孤山街道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湾里街道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急预案华家街道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站前街道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先进街道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向应街道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中石油管道大连输油气分公司事故应急预案附件 2金州新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应急处置基本流程图信息报送传达启动指挥部应急响应应急专家组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事故发生事发单位先期处置(启动预案、报警、自救互救)公安:110消防:119急救:120应急办:87920000现场指挥机构有关 人 员专 家赶 赴 现场信息收集与分析应急响应升级解除警戒现场清理善后处置应急结束评估与总结事态控制扩大应急救援行动人群疏散与安置专业力量救援工程抢修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现场监测信息发布恢复与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