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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政策解读汇编 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工作 政策解读汇编 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目 录 1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1) 2关于稳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连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7) 3关于稳固拓展安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11) 4农业农村部等 10 部委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进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14) 5国家发改委等 30 部委关于连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稳固拓展脱贫
2、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18) 6人社部等 5 部委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24) 7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27) 8关于中心财政连接推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治理方法政策解读 (30) 9关于稳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34) 10关于以生态振兴稳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2023-2023 年)政策解读 (37) 11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政策解读 (40) 12关于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的意见政策解
3、读 (45) 13关于坚持做好中心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50) 14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56) 中国银保监会等4部委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2023 年 3 月 4 日,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等 4 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36 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相关政策,含金量高,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主要突出表现在“ 四个变化”“ 四个要求”“ 一个创新”。现就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解读如下: 一、四个变
4、化 (一)名称的变化。通知明确了贷款名称为“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相比拟以前“扶贫小额信贷”的名称,更突出了贷款对象群体。目前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为 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依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开发指导司相关领导调研精神,以后贷款对象将探究扩大至全体农村低收入人口甚至一般农户。 (二)贷款利率的变化。通知明确:“鼓舞银行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贷款利率可依据贷款户信用评级、还款力量、贷款本钱等因素适当浮动,1 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 1 年期 LPR( 目前为 3.85%),1 年期 至 3 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 5 年期以上 LPR( 目前为4.65%)。贷款利
5、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相比拟于过去 1 年期基准利率(4.25%)和 3 年期基准利率(4.85%),均有所下调,削减了用于贷款贴息的财政资金,减轻了财政负担。【LPR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立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东进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银行、台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渣打银行(中国)、花旗银行(中国)、微众银行、网商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等 18 家)依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
6、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根底性的贷款参考利率,各金融机构应主要参考 LPR 进展贷款定价。LPR 市场化程度较高,能够充分反映信贷市场资金供求状况,使用 LPR 进展贷款定价可以促进形成市场化的贷款利率,提高市场利率向信贷利率的传导效率。】 (三)贴息方式的变化。通知明确:“财政资金对贷款适当贴息,地方财政部门应依据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确定贴息比例,保持过渡期内政策力度总体稳定。”相比拟于以前的全额贴息,过渡期文件给省级在贴息比例方面留出了操 作空间,可以适当贴息,但是要保持过渡期内政策力度总体稳定。经讨论会商,我省明确为
7、过渡期内前 3 年新发放贷款实行全额贴息,后 2 年贴息 70%,省级配套文件马上下发。 (四)贷款额度的变化。通知明确:“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力量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 万元,5 万元以上局部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文件明确了贷款额度可以突破 5 万元,追加到 10 万元以内,但是贷款对象必需是 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力量的,且超出 5 万元以上局部不予贴息。这项政策的突破适应了新阶段产业进展的实际,满意了脱贫群众进展壮大产业的进一步资金需求。 二、四个要求 (一)贷款用途的要求。通知明确:“坚持户借、户用、
8、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进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此次明确提出贷款资金 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这里同“一自三合”模式中的合伙、合作、合营“三合”模式有着本质区分,“三合”要求贷款真正参加产业进展中来,通过参加务工、治理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资金用于进展生产,从而激发群众的内生动 力,并不是以简洁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二)续贷和展期的要求。通知明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可续贷或展期 1 次,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
9、过渡期内到期的,也可续贷或展期 1 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经办银行要合规审慎办理续贷或展期。”依据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标准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治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2324 号)要求,在贷款户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具有肯定还款力量、还款意愿良好、确有资金需求、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无需归还本金办理续贷。续贷期限由经办银行依据贷款工程、还款力量等状况综合打算,原则上不超过 3 年且只能办理 1 次续贷。对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归还到期贷款的贫困户,经办银行可为其办理贷款展期。1 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
10、,1 年期到 3 年期的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原则上只能办理 1 次展期。 (三)主责银行的要求。通知明确:“监管部门负责在脱贫人口数量较多的乡镇,指定 1 家设有网点的银行机构作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主责银行,对脱贫人口实行名单制治理,确保应贷尽贷。”文件首次提出 在脱贫人口数量较多的定 乡镇,指定 1 家设有网点的银行机构作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主责任银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并且业务向农村网点众多的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展倾斜。明确各地主责任银行,利于压实银行机构的责任,便于群众询问和准时办理业务。 (四)贷后监管的要求。通知明确:“
11、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治理,加大监视检查力度,杜绝搭便车户贷企用等违规行为。对因个人主观恶意而调整出列、不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户,银行机构要准时收回贷款或转为农户贷款。对恶意拖欠银行贷款、存在逃废债行为的,要纳入失信债务人名单。”文件首次提出 对于因个人主观恶意而调整出列、不再符 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户,银行机构要准时收回贷款或转为农户贷款。转为一般农户贷款,即意味着贷款不享受贴息、风险补偿金等优待政策。 三、一个创新 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的创新。通知明确:“已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的地区要在保持工作机制总体稳定的根底上,动态调整,标准使用,积极做好风险补偿,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鼓舞各地
12、探究采纳政府购置效劳、保费补贴等方式,引入政府性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分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明确商定风险分担比例和启动条件。不得让贷款对象担当风险补偿、担保和保险费用,不得要求贷款对象供应反担保。”文件首次提出 鼓舞各地探究采纳政 府购置效劳、保费补贴等方式,引入政府性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分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这就意味着转变以往单纯由政府财政资金设立风险补偿金的现状, 可以实行政府购置效劳等方式,引入担保资金、保险资金等共同分担风险。这个创新不仅可以丰富风险补偿金的来源渠道,还大大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依据实现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座谈会以及脱贫地区产业进展工作视频会
13、议部署要求,以及农业农村部规划财务司 国家乡村振兴局开发指导司关于有效连接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国务院扶贫办担当的脱贫地区产业进展工作已整体划入农业农村部,其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由农业农村部规划财务司担当。下一步,各地要根据省里统一安排,加强协调联动,做好任务调整和连接,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平稳有序连接,连续发挥农村产业进展的金融资金支撑作用。 国家医保局等 7 部委关于稳固拓展医疗 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连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3 年 1 月 29 日,国家医保局、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稳固拓
14、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连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2310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心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医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构建了世界上掩盖范围最广的根本医疗保障网, 发挥了医保制度防贫减贫重要作用。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心经济工作会议、中心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关于推动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医保局先行一步,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实施意见,在总结运用医保脱
15、贫攻坚实践阅历的根底上,细化政策接续连接要求,优化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有针对性讨论解决保障缺乏和过度保障问题, 探究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确保医保脱贫成果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二、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了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连接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实施意见强调,在过渡期内,通过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政策,健全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统筹完善过渡期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常态化帮扶政策,扎实推动共同富有。实施意见提出 4 方面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有方向,持续完善脱贫人口待遇保障政策,稳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政策有效连接、待遇平稳过渡、制
16、度可持续。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解决农村居民最关怀、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保障问题,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三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立足经济社会进展水平和基金收支状况,实事求是确定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标准,既要应保尽保,又要防止泛福利化倾向。四是坚持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格局,夯实根本保障制度根底,完善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政策,统筹推动医疗保障和医疗效劳高质量协同进展,整体提升农村医疗保障和安康治理水平。 三、完善脱贫人口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实施意见聚焦稳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从调整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人员范围和标准、连续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倾斜保障政策、持续加大过度保障治理等方面细化了政策措施。一是优化
17、调整资助参保政策。将原有的全员定额资助贫困人口参保政策,调整为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 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以实施分类资助,稳定脱贫人口转为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参保普惠性财政补贴。二是分类调整大病倾斜和救助托底政策。过渡期连续实施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的倾斜支付,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进一步夯实救助托底保障。三是坚决治理过度保障政策。严禁超更加展阶段、超出承受力量设定待遇保障标准,确保制度可持续。 四、合理确定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实施意见聚焦有效连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统筹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的根底上,增设了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
18、长效机制,合力防范返贫致贫风险。一是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做好参保发动和资助工作,确保根本医疗保险动态全掩盖。对已实现稳定就业的脱贫人口,引导其依法依规参与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做好参保关系转移接续,确保待遇接续享受。二是增加根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稳固根本医保住院水平,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 70%左右。优化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补齐门诊慢病保障短板。三是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力量。在稳固大病保险普惠性待遇水平根底上,细化了起付线、报销比例等倾斜支付政策。四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坚持根本救助标准和保障范围,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员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可由各地按 不低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