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23年).docx

上传人:老** 文档编号:88607745 上传时间:2023-04-27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28.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23年).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23年).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23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23年).docx(3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23) 关于印发陕西省物业效劳收费治理方法的通知 陕发改价格2023924号 各设区市进展改革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韩城市进展改革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杨凌示范区进展改革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神木市、府谷县发改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物业效劳收费治理,标准物业效劳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效劳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效劳行业安康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治理条例国家物业效劳收费治理方法,以及陕西省物业治理条例和陕西省定价名目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陕西省物业效劳收费治理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仔

2、细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准时与我们联系。 本方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原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印发的陕西省物业效劳收费治理实施方法(陕价服发202385号)以及陕西省物业治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效劳价格治理方法(陕价服发2023128号)同时废止。 省进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省市场监视治理局 2023年8月1日 陕西省物业效劳收费治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标准物业效劳收费行为,维护业主或者使用人(以下统称“业主”)和物业效劳企业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治理条例和陕西省物业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

3、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效劳收费行为及其监视治理。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物业效劳收费,是指物业效劳企业根据合同商定向业主供应效劳所收取费用的统称,包括物业效劳费、物业治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效劳费(以下统称“停车效劳费”)和其他效劳费。 物业效劳费是指物业效劳企业根据物业效劳合同的商定,在物业治理区域内供应房屋、配套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日常治理、维护保养、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秩序维护以及安全防范等具有公共性和普遍性的效劳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停车效劳费是指物业效劳企业承受业主或者业主大会的托付,根据停放效劳合同商定,在物业治理区域内对指定场地(所)停放的交通工具进展秩序治理、供应效劳所

4、收取的费用。 其他效劳费是指物业效劳企业依据业主托付或者共性化需求供应前期物业效劳合同或者物业效劳合同内容以外且由业主自愿选择的效劳工程所收取的相应费用。 第四条 省进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省市场监视治理局负责制定物业效劳收费治理方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省物业效劳收费的监视治理工作。设区市、县(市)进展改革部门会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视治理部门根据各自治理权限,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效劳收费监视治理工作。 第五条 物业效劳收费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整价。 成立业主大会之前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

5、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的物业效劳费和停车效劳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除此之外,其他类型物业的物业效劳费和停车效劳费实行市场调整价。 其他效劳费实行市场调整价。 第六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效劳收费标准由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详细工作由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进展改革部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据物业效劳等级标准,综合考虑小区容量、场地设施、企业本钱、业主承受力量等因素制定,定期调整并保持相对稳定。物业效劳企业与业主在政府指导价之内通过合同商定物业效劳费和停车效劳费详细标准。 实行市场调整价的物业效劳收费标准,由物业效劳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通过合同商定。 业主将住宅转变为经营性用

6、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治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物业效劳收费实行市场调整价。 其次章 物业效劳收费标准的制定 第七条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效劳企业可以实行包干制或者酬金制计费方式商定物业效劳费。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效劳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效劳费,物业效劳企业依照合同商定事项供应效劳,盈亏均由物业效劳企业享有或者担当。包干制物业效劳费由物业效劳本钱、法定税费和企业利润构成。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按商定比例或者商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效劳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效劳合同商定的支出,结余或者缺乏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担当。酬金制物业效劳费由物业效劳支出和企业酬金构成。 第

7、八条 物业效劳本钱或者物业效劳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局部: 1、治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治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治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治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效劳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修理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修理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效劳本钱或者物业效劳支出。 第九条 停车效劳费本钱由交通工具停放效劳设施设备日常运行

8、费、保养维护费、检验检测费、设备折旧、职工薪酬、清洁卫生费、秩序维护费、治理费分摊以及经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同意的其它费用组成。与物业效劳费本钱相重叠的局部应当独立核算,按比例分担,不得重复计算。 第十条 物业治理区域内照明、景观、消防、安防、电梯等归属业主共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用水、用电费用以及电梯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计入物业效劳费本钱,不得单独收取。 第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实行抄表到户的,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并依法担当分户终端计量装置以外管线和设施设备的修理、养护、更新等责任,且相关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效劳费本钱。未实行抄表到户的,总表

9、与分表之间的正常损耗,应当计入物业效劳费本钱,并由物业效劳企业担当物业治理区域内公共管线和设施设备的修理、养护、更新等责任,不得在物业效劳费之外再单独收取相关费用,各地可以依据实际状况制定核算方法。 第三章 物业效劳收费计费方式 第十二条 物业效劳费依据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月计收,物业效劳合同对计收时间另有商定的除外。 (一)已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屋,根据权属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 (二)已出售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屋,按买卖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后,次月起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 第十三条 纳入物业治理范围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建立单位缘由未按时交付

10、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物业效劳费由建立单位全额交纳。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物业效劳费从交付次日起由业主按月交纳。 第十四条 停车效劳费依据合同商定按月计收。纳入物业治理范围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建立单位缘由未按时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车位,停车效劳费由建立单位全额交纳。符合交付条件的车位,停车效劳费从交付次日起由业主按月交纳。同一小区内,面积小于标准车位的停车效劳费应当适当优待。 第十五条 鼓舞对物业治理区域内短时停车效劳费实行优待,对临时车辆停放效劳费应当限定单日收费最高上限。物业效劳企业在收到业主告知后,不得限制或者阻碍业主在自有以及租赁的空置车位上免费停放未登记车辆。 第十六条 以下车辆临时进

11、入物业治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收取费用: (一)临时停放30分钟之内的车辆; (二)执行公务的军队、武警、公安、消防、抢险、抢救、环卫等特种车辆; (三)残疾人车辆(仅限小区地面无障碍车位停放的由残疾人驾驶的车辆)。 第十七条 业主因自身缘由逾期不办理物业交付手续的,其空置期间的物业效劳费、停车效劳费从建立单位书面通知业主办理交付手续截止日期的次日起由业主按月交纳。 第十八条 经业主验收,暂不使用或者使用后因自身缘由空置1个月以上的房屋、自有或者租赁车位经物业效劳企业登记确认后,其空置期间的物业效劳费、停车效劳费应当下调。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下调幅度;实行市场调整价的

12、根据物业效劳合同执行。 第四章 行为标准与监视治理 第十九条 物业效劳企业应当根据合同商定向业主收取相关费用,不得将签订前期物业效劳合同或者物业效劳合同内容以外的其他效劳合同作为向业主交付物业的前置条件强制捆绑、强制效劳、强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效劳、多收费少效劳,以及变相收费。业主应当按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不得拒绝交纳。业主拒不交纳的,物业效劳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但不得限制或者阻碍其对物业的正常使用。 其次十条 物业效劳企业承受专营单位托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也不得以未交物业效劳费为由限制或者阻碍业主对水、电、气、暖等的正常使用。物业效劳企业与专营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应当向

13、全体业主公开,不得损害业主利益。 其次十一条 自备供暖(冷)的小区,其采暖(冷)费由物业效劳企业或者专营单位提出收费方案(政府对供暖补贴的,补贴方案应当包括在收费方案内),必需经业主大会或者专有局部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据实收取。采暖(冷)期完毕后,必需向全体业主公布收支状况。 其次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效劳企业。业主可以自行或者托付物业效劳企业清运装修期间产生的垃圾。托付物业效劳企业清运装修垃圾的收费标准由双方自行商定。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损坏的,恢复、修理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由业主或者装修单位担当,并担当相关责任

14、。 其次十三条 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在物业治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承接本小区物业的承接查验报告,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分布图,明确车位权属,便于业主查询。 其次十四条 物业效劳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公示物业效劳企业名称、效劳工程、效劳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承受监视。 其次十五条 利用、占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广告、出租等经营活动的,所得收益归属全体业主全部,优先用于抵扣物业效劳费或者专项修理资金,也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打算使用。 其次十六条 物业效劳企业要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物业效劳合同履行状况、归属业主收益等状况在物业治理区域内显著位置

15、据实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业主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全部归属全体业主收益的相关财务资料,物业效劳企业应当供应便利。鼓舞物业效劳企业向全体业主公开物业效劳费和停车效劳费收入以及本钱费用(构成)支出明细。 其次十七条 各地进展改革部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视治理部门要加强物业效劳收费监视治理工作。进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守信联合鼓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物业效劳行业诚信治理。市场监视治理部门要对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不实行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严厉查处。 第五章 附 则 其次十八条 各地应当结合实际制

16、定详细实施细则(方法),并抄送上一级进展改革部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视治理部门。 其次十九条 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类型物业的收费行为可以参照本方法执行,其物业效劳收费实行市场调整价。 第三十条 本方法由省进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省市场监视治理局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方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凡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方法不符的,按本方法执行。国家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篇2:陕西省物业效劳收费治理方法(2023修) 陕价服发2023106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立局(住房保障局、建委、市政局),杨凌示范区进展改革局、规划建立局(市政局):

17、 为进一步标准物业效劳收费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效劳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治理条例(国务院令)及国家进展改革委、建立部印发的物业效劳收费治理方法,结合我省实际,我们重新修订了陕西省物业效劳收费治理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原陕价经发202382号同时废止。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 2023年九月十三日 陕西省物业效劳收费治理方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标准物业效劳收费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效劳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治理条例、物业效劳收费治理方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效劳收费

18、及监视治理。 未实行社会化物业效劳的全省公共机构物业及原房改房的物业效劳收费参照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物业效劳收费,是指物业效劳企业根据物业效劳合同的商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公共或共用场地进展修理、养护、治理,维护物业治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正、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效劳企业;鼓舞物业效劳企业开展正值的价格竞争,制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效劳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效劳收费的监视治理工作。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立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

19、定全省物业效劳收费政策,指导全省物业效劳收费治理工作。 物业效劳收费实行分级治理。按工商注册同级治理或属地治理的原则,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监视治理。 在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省级部门、系统等治理的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物业效劳企业,其物业效劳收费的监视治理由省物价局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负责;在市、县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注册登记、具备各级资质(含在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注册登记、具备三级资质)的物业效劳企业,其物业效劳收费由设区市或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监视治理。 省物价局会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可依据实际状况授权设区

20、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属省管物业效劳企业的收费进展监视和治理。 第六条物业效劳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效劳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并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整价。 第七条住宅和办公写字楼的物业效劳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型的物业效劳收费及物业效劳企业为业主供应的特约效劳实行市场调整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标准其价格行为。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效劳收费,由省物价局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依据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效劳指导标准,制定全省相应等级的基准价(陕西省物业效劳收费等级标准附后)。 设区市价格和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当地物业环境、硬件设施、效劳内容、效劳质量、

21、效劳本钱、物价指数等因素,对高层住宅按不高于省定基准价、办公写字楼按省定基准价或上浮不超过10%、多层住宅按省定基准价或上浮不超过40%的原则制定物业效劳收费标准,理顺高层与多层物业效劳费的比价关系,每两年公布一次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第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效劳收费实行备案制。前期物业效劳收费备案,依据建立单位和物业效劳企业根据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效劳指导标准和陕西省物业效劳收费等级标准,在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签订的,经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前期物业效劳合同、物业效劳企业和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效劳协议(规约)商定的收费标准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依据业主委员

22、会与其聘用的物业效劳企业根据上述原则,结合住宅小区或办公写字楼的实际状况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商定的收费标准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前期物业效劳合同到期后仍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当物业效劳企业和业主双方对收费标准协商不全都时,由小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协调解决。 物业效劳收费按月收取,确需预收的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 第十条实行市场调整价的物业效劳收费,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效劳企业在物业效劳合同中商定。未实行社会化物业治理的老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方法执行,亦可暂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物业效劳企业备案时应以独立的小区或楼宇为单位,填写小区物业效劳收费标预备案表或办公写

23、字楼物业效劳收费标预备案表,同时供应物业效劳企业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物业效劳企业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建立单位和物业效劳企业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及物业效劳企业和业主签订的物业效劳协议或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效劳企业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本钱核算资料等。 物业效劳企业因效劳内容、效劳质量和本钱费用变化,需要调整物业效劳收费标准时,应与业主大会协商,业主大会须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签字同意变更物业效劳合同相关条款后,重新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物业效劳收费和交通工具停放效劳费实行明码标价。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明码标价牌(栏)的格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治理权限,负

24、责审核公示内容,其价格监视检查机构对明码标价牌(栏)进展监制和监视检查。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效劳企业可实行包干制或酬金制计费方式商定物业效劳费用。包干制是由业主向物业效劳企业支付固定的物业效劳费用,盈余或亏损均由物业效劳企业享有或担当。酬金制是在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按商定比例或商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效劳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效劳合同商定的支出,结余或缺乏均由业主享有或担当。 第十四条建立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商定物业效劳内容、效劳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主要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商定应当全都。 第十五条物业效劳收费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效劳费用

25、由物业效劳本钱、法定税费和物业效劳企业的利润构成。物业效劳收费实行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构成包括物业效劳支出和物业效劳企业的酬金。 物业效劳本钱或物业效劳支出构成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的修理养护费用; 3、物业治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不含生活垃圾处理费); 4、物业治理区域内绿化浇灌、养护费用; 5、物业治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效劳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9、法定税费; 10、合理利润。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

26、与物业效劳企业在物业效劳合同中另行商定,由物业效劳企业代收代缴。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应当列入修理资金专项支出解决,不得计入物业效劳支出或物业效劳本钱。在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的修理和设备更换,应由原建立单位负责,不得动用专项修理资金或由业主担当。 第十六条物业效劳收费实行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属代管性质,为交纳费用的业主全部,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效劳合同商定以外的支出。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状况。业主或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和

27、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状况提出质询时,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准时答复。 第十七条物业效劳收费实行酬金制方式,物业效劳企业或业主大会可以根据物业效劳合同商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状况进展审计。 第十八条对供热、中心空调等动力设备发生的能源费用应分别计入其供给价格中,不得另外向业主(使用人)收取。 第十九条物业效劳费根据法定产权面积计收。已办理产权证的,以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办理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由业主购置(使用)层高到达2.2米以上(含2.2米)的车库、杂屋,物业效劳费根据同类型住宅收费标准的50%收取,另有合同商定的从其商定。转变使用性质

28、用于居住的应根据同类住宅物业效劳收费标准收取,用于办公的按同类住宅物业效劳收费标准加收100%,用于商业(包括商业经营或为经营配套的仓储、员工食堂等)的按同类住宅物业效劳收费标准加收200%。 其次十条业主(使用人)对房屋进展装修时,应当向物业效劳企业登记。物业效劳企业可向业主(使用人)收取以下费用: (一)装修垃圾清运费:业主可以托付物业效劳企业清运装修产生的垃圾,装修垃圾清运费由业主负担;业主也可以根据规定时间自行清运。 (二)出入证件工本费:对出入人员实行证件或登记查询 治理的小区,物业效劳企业可对装修工人出入实行持证限期治理,并据实收取证件工本费。 (三)装修押金:物业效劳企业可向业主

29、或装饰装修企业收取装修押金。在装饰装修工程完成,第一个采暖期完毕后15日内应当全额退回。装修期间如有损坏走廊、墙面、电梯、对讲门等共公设施的状况,其修复所需费用由损坏责任人担当,当责任人拒绝修复时,物业效劳企业可在其装修押金中据实扣除,其余局部应如数退回。 上述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其次十一条物业效劳企业在物业效劳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效劳合同,为业主供应质价相符的效劳。 其次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效劳合同的商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效劳费用或物业效劳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效劳合同商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效劳费用或物业效劳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

30、当催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效劳企业可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商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效劳费用或物业效劳资金的,从其商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效劳费用或物业效劳资金。 其次十三条纳入物业治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立单位缘由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效劳费用或物业效劳资金由建立单位全额交纳。 业主验收房屋后从未入住,经物业效劳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一个月开头其物业效劳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不使用住房,经物业效劳企业登记确认后,不使用连续期限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头,其物业效劳费按收费标准

31、的70%交纳。 其次十四条物业治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效劳企业承受托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托付方收取手续费,详细标准由双方协商商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不得因物业效劳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顿供应效劳。 生活用水水泵加压发生的能消耗随水费分摊。公共照明、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费用,物业效劳企业应单独计量,严格根据省物价局水电价格政策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 其次十五条自备供暖系统且未实行分户计量的小区,其采暖费由物业效劳企业提出收费方案,征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同意后据实收取。采暖期完毕后,须向业

32、主公布收支状况。 其次十六条物业效劳企业已承受托付实施物业效劳并相应收取效劳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一样的费用。 其次十七条交通工具停放效劳费根据陕西省物业治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效劳价格治理方法执行。 其次十八条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效劳企业的收费工程、收费标准和效劳内容、效劳标准的监视检查。物业效劳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惩罚规定予以惩罚。 其次十九条经备案的物业效劳收费,须办理收费证并 仔细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收费单位须在物业效劳收费标预备案表及收费证有效期内实施收费

33、。 第三十条本方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陕价经发202382号同时废止。 陕西省物业效劳收费等级标准 单位:元/月 一、多层住宅(六层以下,含六层) 效劳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等外 收费标准 0.45 0.40 0.35 0.30 二、高层住宅 效劳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等外 收费标准 1.50 1.20 0.90 0.70 三、办公写字楼 效劳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等外 收费标准 5.00 4.00 3.00 2.00 说明: 1、此物业效劳收费等级标准依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印发的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效劳指导标准,根据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物业效劳凡达不到三级效劳标准的,收费按

34、等外标准收取。 2、有电梯的楼宇,电梯运行能消耗、年检费另行据实收取(年检费实行政府定价,严格按省物价局新定标准执行),并定期公布收支状况,物业效劳本钱中不包含上述费用。 3、上述收费标准为基准价,设区市价格和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当地物业环境、硬件设施、效劳内容、效劳质量、效劳本钱、物价指数等因素,对高层住宅按不高于省定基准价、办公写字楼按省定基准价或上浮不超过10%、多层住宅按省定基准价或上浮不超过40%的原则制定物业效劳收费标准。 4、多层住宅小区容积率、绿化面积符合国家建立标准,并同时具备电子对讲、红外线监控、背景音乐、绿化喷泉等条件的可参照高层住宅三级收费标准执行。、 5、住宅、

35、办公及营业用房以房屋实际用途区分。 6、住宅用作办公的根据住宅物业收费标准加收100%;与住宅构造不行分割的楼宇,其用作办公用房的根据住宅物业收费标准加收100%,用作营业用房的根据住宅物业收费标准加收200%。 7、不设电梯的七层住宅楼,参照多层住宅收费标准执行。 8、效劳高于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效劳指导标准的楼宇,收费标准属市场调整价,由业主与物业效劳企业自行商定。 篇3:合肥市物业效劳收费实施方法(2023) 合肥市物业效劳收费实施方法(20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标准物业效劳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效劳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合肥市物业效劳行业安康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

36、法、安徽省物业治理条例、安徽省物业效劳收费治理方法和合肥市物业治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的物业效劳收费行为及其治理。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物业效劳收费,是指物业效劳企业根据物业效劳合同的商定,对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展修理、养护、治理,维护物业治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物业公共效劳费、车辆停放效劳费、特约效劳费等。 第四条物业效劳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诚信以及质价相符的原则。 鼓舞物业效劳企业开展正值的价格和效劳竞争,促进物业效劳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效劳

37、收费依据物业的性质和效劳内容等不怜悯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整价。 一般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效劳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非住宅、别墅(包括独栋、双拼、联排等)等非一般住宅、已成立业主大会的一般住宅小区物业效劳收费;物业效劳企业为满意局部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或承受业主(物业使用人)托付开展的特约效劳收费;车辆停放效劳费等均实行市场调整价。 实行市场调整价的物业效劳收费标准,通过物业效劳合同商定。 第六条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市市区范围内物业效劳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物业效劳标准和效劳内容。 一般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效劳收费实行分等级定价,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行政主

38、管部门,依据物业类型、效劳等级、效劳内容、效劳本钱等状况,制定相应等级政府指导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公布的物业效劳标准和物业效劳内容、政府指导价执行状况进展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 其次章 物业公共效劳费 第七条物业公共效劳费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合理利润、法定税费以及经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组成。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修理资金予以列支的,不得计入物业效劳本钱或物业效劳费支出。

39、第八条新建一般住宅小区物业效劳企业在前期物业公共效劳收费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详细的收费标准。 第九条一般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效劳收费标准需要调整的,经物业治理区域内专有局部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由物业效劳企业与业主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第十条一般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效劳费实行包干制形式。业主大会成立后可以实行包干制或者酬金制形式,详细物业公共效劳收费形式由物业效劳合同商定。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效劳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效劳费用,盈利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效劳企业享有或者担当的物业效劳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按商定比例或者商定数额提

40、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效劳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效劳合同商定的支出,结余或者缺乏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担当的物业效劳计费方式。 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效劳企业应当根据规定对物业效劳各项资金的收支建立台账,并承受业主委员会的核查。 第十一条物业公共效劳费按月计交。业主与物业效劳企业有商定的,从其商定,但商定的期限不得超过物业效劳合同期限。 第十二条物业公共效劳费根据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尚未登记的,暂按购房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 第十三条物业公共效劳费根据以下规定交纳: (一)前期物业效劳合同签订之日至房屋交付之日当月的物业公共效劳费,由建立单位交纳; (二)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起的物业公

41、共效劳费由业主交纳,业主将其物业出租、出借给承租人、借用人使用,且商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公共效劳费的,从其商定; (三)承租公有住房的,自租赁合同签订次月起至合同期满当月的物业公共效劳费,由公有住房承租人交纳。 第十四条物业发生转移或者灭失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效劳费用。 合法转变居住用途的住房,物业公共效劳费可按非住宅物业效劳费标准收取。 第十五条物业效劳企业不得向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环卫等公用事业单位收取物业治理区域内规划配套设施用房的物业公共效劳费。 第三章 车辆停放效劳费 第十六条物业治理区域内的停车效劳收费包括车位效劳费和场地使用费。其中专有车位(库

42、),应交纳车位效劳费;车位租用使用人应当交纳车位效劳费和场地使用费。 第十七条新建一般住宅小区停车效劳收费标准,在前期物业效劳合同中商定;非新建且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一般住宅小区停车效劳收费标准连续执行前期物业效劳合同商定,合同到期后,如需调整收费标准,需经物业治理区域内专有局部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由物业效劳企业或停车效劳企业与业主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鼓舞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承受其它外来车辆停放,并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详细停放时段、免费时间、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由物业效劳企业与业主协商商定,并在车辆进出口显著位置进展公示。 物业效劳企业对于进入物业治理区域内执行公务以及

43、为业主(物业使用人)供应抢救的临时停放车辆免收停车费;对配送、修理、安装、装潢、邮递等效劳的临时停放车辆供应便利,在肯定时限内免收停车费。 第十九条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停车效劳及收费的内部治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治理、停车场所保洁、照明、巡察(或监控)和日常维护等效劳工作。 第四章 其他效劳费 其次十条住宅物业治理区域内的公共路灯、楼梯灯、人防工程、车库、电梯、二次供水、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的用电、绿化用水用电,消防用水等收费,应当执行居民用水用电价格标准。 其次十一条物业治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企业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相关费用,其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

44、应当根据最终用户使用的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向其收取费用,不得转嫁户外管线或者其他设施的损耗和损失。 物业效劳企业承受上述企业托付代收上述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其次十二条一般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效劳费中包含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供水、供电等公共能消耗,物业效劳企业不得另向业主分摊。 二次供水未移交给供水部门的供水设备,其增压水泵运行费用可据实分摊收取,分摊状况应在物业治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示,承受监视。 其次十三条住宅小区物业效劳企业对人员、车辆实行出入证件(含IC卡或蓝牙等)治理的,首次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不少于4张人行出入证和一辆汽车出入证。业主申请多配或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可收取工本费。 其次十四条物业效劳企业可以根据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商定,供应特约效劳并收取相应的费用。物业效劳企业为业主(物业使用人)供应特约效劳时,双方应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签订效劳协议、强行收费。 第五章 监视治理 其次十五条建立单位与所选聘的物业效劳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效劳合同应当商定物业效劳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效劳期限等内容。 建立单位在与业主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将前期物业效劳合同作为附件。 其次十六条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