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86347786 上传时间:2023-04-14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21.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docx(2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预算法、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 理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 通知等规定,结合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 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开展的预算绩效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 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 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 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 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第四条学校、校属各单位(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 主体。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 财务处是学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

2、理工作的牵 头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学校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督促、沟通协调、 建章立制工作;(二)审核校属各单位(部门)报送的事前绩效评估结 果、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结果、自评结果,开展自评结(五)讲求成本。绩效目标应当充分考虑到后期数据获 取、检验的经济性和便捷性,符合节约成本的要求。第三十三条绩效目标表是所设置绩效目标的表现形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校属各单位(部门)在填报项目申报 表时同时编报(格式和说明见附4、附5);整体绩效目 标,财务处应当编报整体绩效目标表(格式和说明见附 6、附7);审核需要时,应当提供绩效目标编制说明及相 关证明材料(格式见附8)。第三十四条绩效目标设置程

3、序包括:(一)校属各单位(部门)设置绩效目标。申请预算资 金的单位按照要求设置绩效目标,提交财务处;根据财务处 审核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再次提交。(二)财务处设置绩效目标。财务处按要求设置整体支 出绩效目标,审核、汇总校属各单位(部门)绩效目标,提 交省财政厅;根据省财政厅审核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 善,按程序再次提交省财政厅。第三十五条绩效目标设置的方法包括:(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L对项目的功能进行梳理,包括资金性质、预期投入、 支出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明确项目的 功能特性。2.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 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确定

4、项目所要实现的目标,并以定量 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可以 将绩效目标分解为多个子目标。3,对项目支出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从中概括、提炼出最 能反映项目支出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 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4.通过收集相关基础数据,明确指标值确定依据,并结 合项目预期进展、预计投入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 值。(-)学校整体绩效目标设置。L对学校的职能进行梳理,确定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职 责。2.结合学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主要 工作任务,预计学校在本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 效果,将其确定为学校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表

5、述。学校整体绩效目标可以分解为多个子目标。3,依据学校整体绩效目标,结合学校的各项具体工作职 责和工作任务,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 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4.通过收集相关基础数据,明确指标值确定依据,并结 合年度预算安排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第三十六条绩效目标审核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 目标”的原则,由省财政厅或财务处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 审核。第三十七条绩效目标审核是预算审核的有机组成部分。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第三十八条绩效目标审核的主要内容:(一)完整性。绩效目标的内容是否完整,

6、绩效目标是 否明确、清晰,绩效指标是否量化,相关数据的获取是否有 具体来源等。(-)相关性。绩效目标的设置与部门职能、事业发展 规划是否相关。(三)适当性。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指 标值持续多年不变,甚至有所降低的,是否做出相关说明。(四)可行性。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 新增的重大政策、项目是否通过了事前绩效评估等。必要时可以委托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审核。必要时需出具绩效目标审核意见书(见附9)。第三十九条 审核绩效目标时,应当参考以前年度该项 目部门自评结果和财政评价结果。通过逐年修正绩效指标,如此循环往复,实现绩效持续 性改进和螺旋式上升,形成相应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

7、系。第四十条绩效目标审核程序为:(一)财务处审核。财务处对校属各单位(部门)报送 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审核。省财政厅组织对报送的绩效目标 进行审核。对未通过审核的,根据审核反馈情况修改完善后 重新报送。对未重新报送的,不得安排预算。第四十一条按照“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财务处在收到省财政厅批复的预算时,同步批复校属各 单位(部门)的绩效目标。第四十二条 批复的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在预算执行中,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可以同步调 整绩效目标。第四十三条 校属各单位(部门)应当按照批复的绩效 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部门自评。第四

8、十四条 财务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 学校预算公开时,同步公开绩效目标。第五章绩效运行监控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运行监控,是指在预算执 行过程中,对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的 监督、控制和管理活动。第四十六条绩效运行监控的范围是纳入学校预算管理 的全部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性基金预算资金、事 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第四十七条绩效运行监控内容主要包括:(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计产出的完成进度及 趋势,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二是预计效益的实 现程度及趋势,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 续影响等。三是跟踪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趋势。(二)预算资金执行情

9、况,包括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预 算执行单位实际支出情况以及预计结转结余情况。(三)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绩效延伸监控。必要时,可 对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支出具体工作任务开展情况、发展趋 势、实施计划调整等情况进行延伸监控。具体内容包括:采 购、工程招标、监理和验收、信息公示、资产管理以及有关 预算资金会计核算等。(四)其他需要实施绩效监控的情况。第四十八条绩效运行监控采用目标比较法,用定量分 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 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 等情况进行分析评判。第四十九条绩效运行监控的重点:(一)及时性。重点关注上年结转资金较大、当年新增 预算

10、且前期准备不充分,以及预算执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 情况。(二)合规性。重点关注相关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 挪用预算资金、超标准配置资产等情况。(三)有效性。重点关注项目执行是否与绩效目标一致、 执行效果能否达到预期等。第五十条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具体采取校属各单位(部 门)日常监控和省财政厅定期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科研类项目可暂不开展年度中的绩效运行监控,但应 当在实施期内结合项目检查等方式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更加 注重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可持续性。第五十一条校属各单位(部门)每年对1-7月预算执 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一次绩效运行监

11、控汇总分 析,具体工作程序如下:(一)收集绩效运行监控信息。校属各单位(部门)对 照批复的绩效目标,以绩效目标执行情况为重点收集绩效运 行监控信息。(二)分析绩效运行监控信息。校属各单位(部门)在 收集上述绩效运行信息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 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 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三)填报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表。校属各单位(部门) 在分析绩效运行监控信息的基础上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运行 监控表(格式见附10),并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绩效 评价的依据。(四)报送绩效运行监控表。校属各单位(部门)绩效 监控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经验、

12、发现问题、提出下一步改 进措施,将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表报送财务处。财务 处审核、汇总后,将所有一级项目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 表报送省财政厅。第五十二条通过绩效运行监控信息,深入分析预算执 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对绩效运行监控中发 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应当及时采取分类处置 措施予以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一)对于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 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要本着实事求是 的原则,及时按程序调减预算,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二)对于绩效运行监控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如预算执 行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已经或预计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或风 险等情况,

13、应当暂停项目实施,相应按照有关程序调减预算 并停止拨付资金,及时纠偏止损。已开始执行的采购项目应 当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第五十三条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应当作为以后年度预算 安排和政策制定的参考。第六章绩效评价管理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严 谨的方法和程序,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对预算资金及其 使用主体的支出行为、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形成评价结果的过程。第五十五条绩效评价管理的范围是纳入学校预算管理 的全部资金(不含不可预见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性基金预算资金、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第五十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一)项目绩效评价。主要从产出、效果等方面,

14、综合 衡量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侧重于绩效改进。(-)政策绩效评价。主要从政策制定的必要性和合理 性、政策执行的效率性和合规性、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等方 面,综合衡量政策实施效果,侧重于政策调整。(三)整体绩效评价。主要围绕学校职责、行业发展规 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 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 果,侧重于提高学校整体绩效水平。第五十七条绩效评价按以下方式分类:按照评价主体分为部门自评和财政评价。校属各单位 (部门)开展的评价为部门自评;省财政厅开展的评价为财 政评价,财政评价包括重点评价和再评价。按照评价客体分为项目评价、政策评价、整体绩

15、效评价、 对省级财政资金项目运行情况的综合绩效评价等。第五十八条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延续年度的重大项目可以根据项目进展或支出完成 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全部完成后适时开展全周期绩效评价。科研项目应当按照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开 展绩效评价。第五十九条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的考核工具。部门自评应当根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开展绩效评价, 不得另行设定绩效评价指标。根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开展 绩效评价完成后,确有需要的,可另设绩效评价指标开展评 价,绩效评价指标中的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应作为次年绩效 目标进行设置。第六十条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 较法、因素

16、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 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应当采用两种以上方法。(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 关联性分析的方法。(二)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 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三)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 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四)最低成本法。是指在绩效目标确定的前提下,成本最小者为优的方法。(五)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 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六)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 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七)其他评价方法。第六十一条绩效评价组织方

17、式包括两种,可以由校属 各单位(部门)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第六十二条 校属各单位(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应当 出具绩效评价结果。自行实施的,直接形成绩效评价结果; 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基础 上形成绩效评价结果。第六十三条 项目绩效评价和学校整体绩效评价应当采 取评分的形式,总分设置为100分。政策绩效评价可以不采取评分的形式,根据评价给出延 续或终止的结论。第六十四条本条所称部门自评,是指校属各单位(部 门)依据批复的绩效目标开展的一系列评价活动。部门自评侧重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我检查、实现校 属各单位(部门)自我管理,是提取、修正绩效指标的过程。第

18、六十五条 部门自评的程序:(一)制订工作方案。部门自评工作方案由校属各单位果应用;(三)配合完成省财政厅等上级部门组织的预算绩效管 理活动;(四)应当履行的其他预算绩效管理职责。第六条 校属各单位(部门)作为预算项目实施单位, 主要职责:(一)负责具体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各环节,科学设置 绩效指标体系;(二)向财务处报送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绩效目标、绩 效运行监控结果、自评结果;(三)配合完成省财政厅等上级部门组织的预算绩效管 理活动;(四)应当履行的其他预算绩效管理职责。第三章事前绩效评估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事前绩效评估,是指校属各单位(部 门)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程序,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 目进

19、行客观公正的评定、估算,形成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的过 程。第八条事前绩效评估范围为新出台的申请资金1000万 元以上的重大政策和项目。第九条事前绩效评估的主要内容:(一)立项必要性。是否与国家、省、相关行业政策相(部门)或校属各单位(部门)会同第三方机构共同研究制 订,主要内容包括评价对象、组织方式、评价方法、调查问 卷设计、具体样本确定、评价人员组成、实施时间安排等内 容。(二)组织实施自评。通过案卷研究、调研访谈、问卷 调查等方式收集、核实数据和信息,并对这些数据和信息进 行整理分析。(三)撰写部门自评结果。在整理分析基础上,由校属 各单位(部门)直接形成部门自评结果,或以第三方机构出 具的绩

20、效评价报告为依据,形成部门自评结果。(四)校属各单位(部门)向财务处报送自评结果,由 财务处负责审核、汇总。第六十六条部门自评应当对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批复 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评分。部门自评采取评分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不设置加分 项,可以不评级。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40 分、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40分。校属各单位(部门)根 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二、三级绩效指标的权重。第六十七条 部门自评的评分方法。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 完成的,按完成值在指标值中所占比例记分。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 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

21、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 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 (含80%)、 80-50% (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各项绩效指标得分汇总成该项目自评的总分。第六十八条 部门自评结果呈现形式。(一)表格形式。校属各单位(部门)出具自评表(格式见附11、附12):(二)文字形式。校属各单位(部门)出具自评结论、佐证资料等(格式 见附13、附14) o第七章评价结果应用第六十九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通过多 种方式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实现绩效持续性改进和螺旋 式上升,逐年循环往复,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的活动。第七十条财务处审核、汇总自评结果,将自评结果

22、摘 要版送学校领导审签,根据批示要求和自评结果进行整改后, 报送省财政厅备案。第七十一条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将部门自 评结果与校属各单位(部门)及具体项目预算安排挂钩。第七十二条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谁评价、谁公开” 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一)公开的时间和内容。财务处在决算公开时同步公 开部门自评结果及结果应用情况;公开的方式。在学校门户网站和省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 算公开专栏中一并公开自评结果及应用情况,并永久保留。第八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七十三条 校属各单位(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省级预 算绩效管理相关职责,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 益,依法接受

23、监督。第七十四条 学校不得影响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管 理工作。受托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报告负责,保证 报告的公信力和客观性。第七十五条 对绩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应当 根据预算法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会计 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 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七十六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第七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年3月28 日印发的学院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暂行)(* 号)同时废止。关,是否与主管部门职能、规划及年度工作重点相关,是否 有迫切的现实需求和确定的服务对象,是否属于财政资金支 持范围等。(二)投入经济性。预算费用测算依据是否充分、

24、标准 是否合理;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成本控制措施是否科学有 效等。(三)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与相 关规划和计划相符、是否与现实需求相匹配,绩效指标是否 细化、量化、可衡量,指标值是否合理、可考核等。(四)实施方案可行性。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经过 充分论证;是否具备人、财、物等基本实施条件;是否制定有 效的过程控制措施,有无保障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配套机制 等。(五)筹资合规性。资金来源渠道、筹措程序是否合规, 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是否匹配,财政投入方式是否合理,筹 资风险是否可控等。第十条 事前绩效评估流程包括校属各单位(部门)开 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向财务处提交评估结果、财务处审

25、核评估 结果并向省财政厅提交评估结果、财政厅审核评估结果等。第十一条 校属各单位(部门)应当结合预算评审、项 目审批等,及时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应当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第十二条校属各单位(部门)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可以 自行实施,直接形成评估结果;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基础上形成评估结果。第十三条 校属各单位(部门)组织开展的事前绩效评 估结果,应当连同预算申请一并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审核 后报送省财政厅。第十四条事前绩效评估指标是判断新出台政策、项目 是否可行的评估工具(事前绩效评估指标框架见附1)。第十五条事前绩效评估的方式主要有

26、专家论证、实地 调研、社会调查,以及征询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意见等。第十六条事前绩效评估的程序:(一)确定事前绩效评估的组织方式。主要有校属各单 位(部门)自行实施和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二)制订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包括评估对象、评 估方法、时间安排、人员组成等。(三)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四)形成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五)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档案。第十七条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包括评估结论、佐证材料 等内容(格式见附2)。第十八条 评估结论分为“通过”、“不予通过” O校属各单位(部门)组织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结果,财 务处审核结论为“通过”的,细化项目设置后纳入学校项目 库管理;省财政厅审

27、核结论为“通过”的,细化项目设置后 纳入省级财政项目库管理。第十九条事前绩效评估聘请专家论证的,除出具绩效 评估结果外,还应当出具事前绩效评估专家意见书(格式见 附3)。第四章绩效目标管理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称的绩效目标,是指预算资金在一 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第二十一条绩效目标管理的范围是纳入学校预算管理 的全部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性基金预算资金、事 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第二十二条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绩效目标 设置、审核、批复以及调整、应用等环节。第二十三条 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按照“谁申请资金、谁 设置目标”的原则,由校属各单位(部门)设置。第二十四条 预算绩效目标设置

28、应当作为预算安排的前 置条件。未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不得纳入项目库管 理,也不得安排预算资金。第二十五条绩效目标按以下方式分类:(一)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 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整体绩效目标。本条所称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 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本条所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 要求,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 出和效果。本条所称整体绩效目标,是指学校按照确定的职责,利 用学校所管理的全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 体产出和效果。(二)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

29、目标。本条所称长期绩效目标,是指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 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本条所称年度绩效目标,是指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 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第二十六条 绩效目标应当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 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主要 包括预期产出、预期效果等。(一)本条所称预期产出,是指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 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二)本条所称预期效果,是指上述产出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带来的影响情况,以及服务对象对该项产出和 影响的满意程度等。第二十七条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 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一)本条所称产出指标

30、,是指对预期产出的描述,反 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相关预算资金预期提供的公共产 品和服务情况的一级指标。进一步细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 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二级指标。数量指标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数量;质量指标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达到的标准、 水平和效果;时效指标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及时程度和 效率情况;成本指标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所需成本的控 制情况。(二)本条所称效益指标,是指对预期效果的描述,反 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相关产出所带来的预期效果的一 级指标。进一步细分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反映相

31、关产出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和 效果等;社会效益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生态效益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 效果;可持续影响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三)本条所称满意度指标,是反映服务对象对相关产 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的一级指标。第二十八条工作运转类项目,可以主要设置产出指标; 经济发展类、事业发展类、民生保障类项目,应当同时设置 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第二十九条 指标值是指用量化的数值、比率或定性表 述来表示预算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应当与绩效指标逐一 对应,通常用相对值或绝对值表示。第三十条指标值确定依据一般包括:(一)历史数据,是指同类指标的以前

32、年度实际完成数 据等;(二)行业标准,是指行业部门和标准化管理机构公布 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三)计划数据,是指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 定额等数据;(四)其他数据,是指省财政厅认可的其他依据。第三十一条绩效目标设置的依据包括:(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省委、省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三)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或项 目规划;(四)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五)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要求;(六)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数据及以前年度 绩效评价结果等;(七)学院预算项目绩效共性指标体系(荆理工财 (2020) 3 号);(八)符合省财政厅要求的其他依据。第三十二条设置的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考核量化。坚持“定量为常态、定性为例外”的 原则。不能定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当具有可 衡量性。(二)适度压力。指标值设置应当具有挑战性和压力性。 原则上,相同指标的指标值设置应当较上年完成情况有所提 升。(三)相关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 划数密切相关,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高度匹配。(四)指向核心。绩效目标应当优先选择最能反映绩效 管理要求的关键性指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