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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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湛江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23) 湛江市前期物业治理招标投标治理规定(2023)有关的物业治理文本,湛部规2023-21湛建物202376号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前期物业治理招标投标治理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立局(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建立局、. 湛部规2023-21 湛建物202376号 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前期物业治理招标投标治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立局(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建立局、住房和规划建立局、规划与开发建立局、公共建立局)、房产治理局,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效劳企业: 为标准我市物业治理招标投标活动,建立公正、标准、

2、科学、适时、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依据目前行业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湛江市前期物业治理招标投标治理规定(湛房202377号)进展了修改,讨论制定了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前期物业治理招标投标治理规定(详见附件),市法制局已审核同意,请贯彻执行。 附件: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前期物业治理招标投标治理规定(编号:湛部规2023-21)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 2023年7月12日 湛江市前期物业治理招标投标治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标准湛江市前期物业治理招标投标活动,爱护物业效劳工程招标投标当事人及广阔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治理市场公正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物业治理条例广东省物业治理条例和建立部前期物业治理招标投标治理暂行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本规定所称前期物业治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效劳企业之前,由建立单位选聘物业效劳企业实施的物业治理。 第三条 市区范围内前期物业治理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监视、治理适用本规定,其它物业治理招标投标活动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前期物业治理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监视和治理。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治理活动招标投标活动的监视、治理工作。 第五条 前期物业治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

4、开、公正、公正和诚恳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同一物业治理区域内住宅、非住宅物业的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效劳企业之前的物业效劳,由建立单位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效劳企业,供应前期物业效劳。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通过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效劳企业: (一)公开招标时,投标人少于3个; (二)住宅物业工程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万平方米。 第七条 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效劳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根据以下规定完成物业效劳招标投标工作: (一)现售商品房住宅工程在售前30日完成; (二)预售商品房住宅工程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 招标 第八条 本

5、规定所称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工程,进展物业效劳招标的物业建立单位。 第九条 招标人可以托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有力量组织和实施招标活动的,可以自行组织实施招标。 第十条 前期物业效劳招标代理机构应是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供应相关效劳的社会中介组织,拥有营业场所及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气。 第十一条 前期物业治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人实行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本市公开发行的报刊登载招标公告。 招标人实行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含3个)物业效劳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二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人名称; (二)招标工程名称、地址

6、、使用性质、建筑面积、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等根本状况; (三)投标人条件; (四)投标人报名地点、期限以及猎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依据物业效劳工程的特点和需要,在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根本状况。包括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招标工程根本状况。包括物业名称、座落地址、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绿化面积、房屋类型、产权性质、房屋幢数、套数、建筑构造、公建配套设施、主要设备设施、投标报价测算所需的各类技术参数和指标、物业档案(含施工或竣工图纸)、小区平面图及物业效劳用房的配备状况等; (三)物业效劳内容及要求,包括效劳内容、效劳标准等

7、; (四)对投标人及标书的要求,包括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书的格式、主要内容等; (五)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六)招标活动方案,包括招标组织机构、开标时间、地点,方法与程序等; (七)物业效劳合同的签订说明; (八)投标书密封要求和送达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九)悔标的责任; (十)其他事项的说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在公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招标工程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招标小组人员资料(自行组织招标的)或招标代理托付书(托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 (三)物业工程的建立工

8、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 (四)物业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招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六)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 (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前款(一)、(二)为原件,其他为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备案单位公章。 第十五条 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可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申请人进展资格预审。 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物业治理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猎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法。 第十六条 经资格预审后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猎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

9、向资格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公开招标的物业效劳工程,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第十八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展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的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 第十九条 招标人依据招标工程的详细状况,可以组织潜在的投标申请人踏勘物业工程现场,并供应隐藏工程图纸等具体资料。招标人对潜在

10、的投标申请人提出的疑问应当予以澄清并以书面形式发送全部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其次十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猎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状况。 其次十一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进展谈判。 第三章 投标 其次十二条 本方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前期物业治理招标并参加投标竞争的物业效劳企业,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登记企业根本信用信息。 其次十三条 符合招标公告设定申请条件的物业效劳企业,可在招标公揭发布至投标申请截止期内,申请投标并猎取招标文件。 其次十四条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

11、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包括物业效劳费用收支预算方案; (三)物业效劳方案; (四)对招标文件所列其他内容的陈述; (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次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限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或其托付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当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其次十六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投标截止时限的同一时间公开进展。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要求全部投标人参与,

12、承受物业工程所在地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视。 招标人应邀请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也可托付公证机构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清点投标人文件,进展开标记录,投标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其次十七条 开标过程完毕后,马上进入评标程序。评标程序应当保密。 评标采纳评标委员会综合评标的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物业效劳行业专家库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以外的物业效劳行业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在开标前从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建立的物业效劳行业专家库中实行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其次十八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

13、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展现场辩论,召开现场辩论会的,应当事先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注明所占的评分比重。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要求,依据标书评分、现场辩论等状况进展综合评标。 其次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出具评标报告,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拟意见,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完毕后马上宣布评标结果。 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行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挨次确定其他中标人。 确定招标结果10天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全部未中标的投标人,并返还其投标书和投标保证金

14、。 第三十条 出具评标书面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刻解散。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前期)物业效劳合同。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中标通知书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3年7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原2023年8月湛江市房产治理局印发的湛江市前期物业治理招标投标治理规定(湛房202377号)同时废止。 物业经理人:.pmceo.Com 篇2:宁波市区实行物业治理招投标的一般住宅小

15、区综合效劳收费暂行规定 宁波市区实行物业治理招投标的一般住宅小区综合效劳收费暂行规定 市区各物业治理公司: 现将宁波市区实行物业治理招投标的一般住宅小区综合效劳收费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日 抄送:市府办、综治办、创立办、城区办、文明办、房地局、城乡建委、市政公用局、物检所、海曙、江东、江北区物检所、物业办 宁波市物价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印发 校对:俞雪飞 共打印120份 宁波市区实行物业治理招投标的一般住宅小区综合效劳收费暂行规定 为促进我市一般住宅小区物业治理招投标工作的顺当进展,推动物业治理市场化进程,标准实行物业治理招投标的一般住宅小区(以下简称住宅小

16、区)综合效劳收费行为, 维护中标企业和业主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计委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方法和省物价局印发的浙江省物业治理效劳收费暂行方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状况, 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物业治理招投标的住宅小区综合效劳收费的标底价格(以下简称标底价格)根据优质优价、分级定价的原则,依据住宅小区的建立标准、硬件设施和物业治理效劳质量等因素分别确定。 二、标底价格划分特级和一般等级(一般等级是指甲、乙、丙、丁级),标准分别规定为:特级0.350.40元/月*平方米,一般等级不得超过甲级。确定特级收费,必需具备市物价局、房地局甬价房202370号文件规定的综合效劳费特批条件。符合特批条件

17、的新建住宅小区,原则上按特级标精确定标底价格。 三、业主管委会尚未成立的住宅小区,其标底价格由招标单位在规定幅度内测定,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后,由招投标治理办公室在招投标前报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已成立业主管委会的住宅小区,其标底价格由该住宅小区的业主管委会在规定幅度内商定并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后,由招投标治理办公室报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四、实施物业治理招投标的住宅小区。招投标确定的综合效劳费标准执行1年即自实施物业治理之日次月起(新建住宅小区自竣工交付之日次月起)12个月。物业治理实施一年后,综合效劳费通过价格听证会或考评重新核定。 五、重新核定的报批程序: (一)由物业治理公司向市政府

18、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已成立业主管委会的住宅小区,须征得业主管委会同意。 (三)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召开价格听证会或会同有关部门考评,确定综合效劳标准。 六、上述规定自2023年10月15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实行招投标的住宅小区,其综合效劳费标准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召开价格听证会后确定。 篇3:宁波市前期物业治理招投标程序(全文) 附件1 宁波市前期物业治理招投标程序(全文) 一、申请 由开发建立单位向辖区物业主管部门提交前期物业效劳书面招标申请。 二、审核 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书面招标申请书7日内,对申报招标的物业工程应按规定落实到位的物业资金、用房及有关条件进展审核。

19、审核通过的,予以办理招标登记手续。 三、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负责编制,招标单位测算的物业治理有关收费标准报市物价部门备案。 四、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召开辖区物业治理招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方式、投标单位资格、投标单位确定方式、评标标准、定标方法,形成会议纪要,报市物业治理主管部门备案。 五、公布招标公告 按确定招标方式由招标单位公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应当自核准之日起1个月内通过新闻媒介(市三区、高新区、东钱湖旅游渡假区统一在宁波日报上公布,其他县市区可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公开公布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建立委员会网上公布。招标公告期应为5个工作日。 六、报名及审核 具备

20、招标条件的物业效劳企业按规定时间携投标意向书、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治理业绩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到辖区招标办公室报名。 由辖区招标办审核投标单位的资格和有关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确定投标入围单位,再由招标单位书面通知其参与招标预备会。 实行公开招标的,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3家;少于3家的,应重新公布招标公告,如其次次公告后,申请投标的单位仍少于3家的,经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可以协议方式选聘相应资质的物业效劳企业。 七、招标预备会 1、投标单位向辖区招标办交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书、领取招投文件;逾期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21、。 2、由辖区招标办公室组织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进展答疑,有必要的,组织投标单位到招标工程现场查勘。 八、投标文件制作 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20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为主、附属标书两局部)制作,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在规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 九、开标、评标、决标(一个工作日) (一)标书确认(上午) 公证人员查看投标文件密封状况,并统一启封、查证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公布有效投标单位。公证人员把主标书自行作好标记,交辖区招标办公室收存。如有效的投标单位少于3家的,中止招标程序,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二)评委抽取(上午) 在辖区招标办的监视下,由公证机构在评委库中抽取评委

22、。招标人无推举单位的,除招标人选派的一名评委外,其余评委应当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有推举投标申请人的,则不得选派评委参加评标,市三区、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评委从市物业治理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其他县(市)区的评委在辖区的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三)主标书评审(上午) 辖区招标办将主标书发给评委,评委在限定时间和地点独立完成主标书评审工作,主标书评分表经评委评分和签名后,现场密封,交至辖区招标办。 (四)现场辩论(下午) 辖区招标办召开现场辩论评标、定标大会。现场辩论、定标大会程序如下: 1、现场辩论评标、定标大会由辖区招标办派人主持,公证机构到场全程公证; 2、投标单位提前半小

23、时到场,向公证人员申报参与辩论人员名单。公证机构对辩论人员进展资格审查。每个投标人的辩论人员为3人; 3、主持人公布评委、投标单位和公证机构名单; 4、投标人现场抽取辩论挨次号; 5、投标单位按挨次进场陈述、辩论。投标人现场陈述时间在15分钟内,现场辩论实行评委提问的形式进展,评委提问挨次由投标单位抽签确定; 6、评委对投标人现场陈述、辩论进展独立评分,经签名后递交公证人员收存; 7、辩论评分统计完毕后,公证机构现场验证密封的主标书评分表后启封、公布各投标人的主标书得分; 8、统计并公布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值; 9、以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在投标人综合得分全都的状况下,以主标书得分高者中标; 1

24、0、招标人托付评标委员会宣布中标人,公证机构宣读公证词; 11、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12、会议主持人宣布评标、定标会议完毕。 十、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应当于定标次日在宁波市建立委员会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中标公示应当载明招标人和中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根本状况、招标方式、开标时间,负责受理投诉的单位等。必要时,可同时在当地主要媒介上进展公示 十一、签订前期物业效劳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中标单位和招标单位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参照宁波市前期物业效劳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托付合同,并报辖区物业治理主管部门备案。 十二、办理相关移交工作。 前期物业效劳合同签订后5日内,招标单位按规定向中标单位办好相关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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