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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文独创性的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研宄工作取得的成果 : 尽我所知 .除 /文中特別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 过的研宂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 西南政法大学 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 过的材料;对于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宂所做的任何贡献 .均己在论文中作了明确 的说明并表示谢意。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 西南政法大学 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 学校有权保留所送交的论文,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可以公布论文内容,可以采用影 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可以向有关部门和机构送交论文的纸质复
2、印件和 电了版本。 (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 签 字 日 期 : 年 厂 月 K曰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提示 一 、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类型分为:基础 性理论研宄、应用型专题、案例分析、调研报告。 二、 论文的正文篇幅要求为:基础性理论研宄论文不低于 2万字, 属于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与调研报告的学位论文,不低于 1.5万字。 三、 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型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要 有案例材料作为支撑,案例材料计算在正文篇幅的字数内。 注(其余要求见网页 ) : 西南政法大学网站一研究生部网页 一 法律硕士一培养要求一关于 规范法律硕士学
3、位论文的通知 提示: 我国同性恋组织合法化的困境及其思考 是基础性理论研究论文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参考标准 法律硕士理论性研究论文 法律硕士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 评阅参考标准 应用性专题研究论文评阅参考标准 一、论文的选题意义 一、论题是否具有现实意义与司法实践价 值 二、对文献资料掌握的程度 二、所选案例及调研数据是否紧扣论题 三、论文所反映出的基础理论和专门 三、论述及论证方法是否反映了对基础理 知识水平 论和专门知识的掌握与运用 四、论文的创造性 四、是否针对特定的问题做出了独立思 考,或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方法 五、写作的规范性和逻辑性等方面 五、不拘泥于理论性研宄论文格式
4、,具有 与论文类型相适应的写作规范与逻辑 六、论文的不足 六、论文的不足 论文所反映出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 论文所反映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水平 优 () 良 () 中 () 差 () 优 () 良 () 中 () 差 () 论文写作水平 论文写作水平 优 () 良 () 中 () 差 () 优 () 良 () 中 () 差 () 该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 该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 是否同意该硕士生参加论文答辩 是否同意该硕士生参加论文答辩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我国同性恋组织合法化的困境及其思考 The plight of the legalization
5、 of gay organizations and their thinking 作 者 姓 名 : _ 李 雪 梅 指 导 教 师 : 汪 太 贤 教 授 西 南 政 法 大 学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1 内容摘要 从 2013年开始,长沙同性恋组织的注册事件便波折不断,经媒体报道,引起了社 会的广泛关注。同性恋本身,就使同性恋人权的保障成了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近年来 呈现井喷式发展的同性恋组织,更是提升了这个群体的关注度。 同性恋是自古即有的社会现象,同性恋组织也不过是同性恋群体发展到一定历史阶 段的产物。与此同时
6、,世界各国对待同性恋组织的态度也出现了 明显区分。目前,国内 同性恋组织要求合法化的呼声越来越高,而现实的合法化路径却屡受波折。宄其原因, 一方面是由于国内外在结社权或者同性恋问题上的研宄大都各自为阵。另一方面,我国 同性恋组织的合法化问题,存在理论上与立法上的双重缺失。因此不可避免的遭遇到注 册难题、组织性要素缺失问题以及传统法文化障碍的多重困境。而针对困境的解决就必 须要立足我国实际,展开探讨。据此,本文拟从五个方面进行探讨: 第一,问题的提出:首先对长沙某同性恋机构注册遭拒案件进行分析,阐述论文写 作的启发点,然后对论文主题的写作背景进行了 介绍。 第二,同性恋与同性恋组织:首先对同性恋
7、及其组织的概念进行了认定。然后阐释 同性恋及其组织的历史发展脉络,说明同性恋组织的出现不过是同性恋群体发展到一定 阶段的产物。时至今日,同性恋组织化进程虽有波折,但面临的社会宽容度也在逐步提 升。 第三,国内外对待同性恋组织的不同态度:这部分内容首先阐述了同性恋组织的三 种不同对待,包括 “ 肯定说 ”“ 否定说 ” “ 空白说 ” 三种观点。然后,对我国同性恋组 织的合法化现状进行了分析。 第四,同性恋组织合法化面临的困境:这部分主要是注册难题、同性恋组织内部以 及传统法文化 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分析。 第五,解决同性恋组织合法化问题的思考:这部分内容主要针对困境的三个不同方 面从解决注册难题、
8、组织内部完善以及社会认同三个方面展开了同性恋组织合法化之路 的几点探讨。 关键词:同性恋组织;合法化;发展方向;困境 ;1 Abstract Starting in 2013, changsha gay organization registered event has twists and turns, the media, caused the wide attention of the society. Homosexuality itself, makes the gay rights protection has become an inevitable topic. Explosi
9、ve growth of gay organizations in recent years, but also improve the attention of the group. Homosexuality is that some social phenomenon since ancient times, gay groups but also is the product of the gay community development to a certain historical stage. Meanwhile, the attitude toward gay groups
10、around the world and there is an obvious distinction. At present, the domestic gay organization clamor for the legalization is higher and higher, and the legalization of realistic path is lapped by twists and turns. Investigate its reason, on the one hand is due to both at home and abroad on the rig
11、ht of association, or gay and lesbian issues as most of the research. On the other hand, the question of legalized gay organizations in China, the dual loss on exist in theory and legislation. Thus inevitably encounter registration problem, the problem of lack of organizational factors and tradition
12、al legal culture barriers of multiple difficulties. And for the solution of the dilemma will have to be based on the reality of our country, this text. On this basis, the paper discusses from five aspects: First, the problem is put forward: first, a gay organization registered in changsha was reject
13、ed the case analysis, this essay writing inspiration point, and then introduces the background of thesis writing. Second, gay and lesbian and gay groups: describes the concept of homosexuality and its organization. Then explain gay and their organizations development history, gay groups appear but i
14、s the product of the gay community development to a certain stage. Today, gay organization process despite twists and turns, but facing the social tolerance is also gradually improve. Third, different attitude towards homosexuality organization at home and abroad: this part first elaborated the gay
15、groups in three different treatment, including certainly said MnoM blank three kinds of view. Then, analyzed about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legalized gay organizations in China. 2 Fourth, legalize gay organization faces a dilemma: this part mainly registration problem, gay organization and analyze t
16、he problems of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3 Fifth, the thinking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legalized gay organization: this part mainly aimed at the difficulties of registered from three different aspects to solve problems, perfecting the organization and social identity of three aspects of the road of
17、 the legalization of homosexual groups points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words: Gay organizations; legalization; development direction; difficulties and exploration;1 目 录 弓丨 S . 1 一、 问题的提出 . 4 二、 同性恋与同性恋组织 . 6 (一) 同性恋及其组织的认定 . 6 (二) 同性恋及其组织的历史概述 . 7 (三) 同性恋及其组织的发展现状 . 11 三、 国内外对待同性恋组织合法化的态度 . 13 (一
18、) 同性恋组织的不同对待 . 13 (二) 国内在同性恋组织合法化问题上的见解 . 17 四、 同性恋组 织合法化面临的困境 . 19 (一) 同性恋组织的注册难题 . 19 (二) 同性恋组织的组织性要素缺失问题 . 21 (三) 同性恋组织合法化的法文化障碍 . 22 五、 解决同性恋组织合法化困境的思考 . 23 (一) 关于组织注册的思考 . 23 (二) 关于组织性要素缺失问题的思考 . 25 (三) 关于社会认同问题的思考 . 25 会吉 i吾 . 28 参考文献 . 29 至夂 i射 . 31我国同性恋组织合法化的困境及其思考 1 引 (一) 选题的缘由及其意义 自 2013年开
19、始,长沙同性恋机构注册事件便波折不断。先是由民政部门以 “ 同性恋 组织没有法律基础 ”“ 与我国传统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悖 ” 为由,被告知暂时无法注册。 随后该组织于 2014年 2月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但先后又被告知 “ 材料不全,要求 补正 ”“ 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不予受理 ” 。此事经报道后,掀起了社会的热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思想的开放,人权保障问题成了当下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 而此时日趋活跃的同性恋群体,也将同性恋人权的研宄问题推上日程表。特别是近些年 同性恋的组织化发展,更是引起了社会对组织合法化争议的关注。目前,国内外无论是 在同性恋人权保障亦或是结社权方面都有
20、较多理论研宄。但具体到边缘化存在又积极要 求 ” 正名 ” 的同性恋组织,尤其在同性恋组织的合法化问题上,是否必须强加某种价值 取向,国内目前存在理论与立法上的双重空缺。 此 外,同性恋组织的合法化路径也屡受波折:一方面,同性恋组织受到伦理道德、 法文化及社会条件等方面的责难。另一方面,同性恋组织也经常遇到各种法律理由的质 疑。虽然有些同性恋组织已取得合法的法律身份,但大都以防艾或者其他公益目的为由 登记注册,从而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公益事业单位支持的。相反,绝大多数的同性恋组 织,却因缺乏存在的正当性标准而处于一种灰色地带。 (二)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在同性恋人权保障以及结社自由方面,国内外
21、相关领域已有大量的理论研宄与实践 成果。国外对同性恋人权的理论研宄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通过宪法法律对同性恋者 权益予以保障。比如南非就从非歧视性原则出发,在宪法第九条第三款中明确了同 性恋者权利保障依据。 1欧美许多国家也从法律角度对同性婚姻或民事结合合法化问题 宁立标 : 论南非对同性恋者权利的宪法保护,非洲法研宄, 2009年第 4期,第 59页。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予以了明确保障。二、不同学科也从心理 学、生态学、文学、哲学等角度对同性恋组织 进行了具体阐释。比如从生态学研究角度的人类男性性行为人类女性性行为以 及从社会学研宄角度的性史。欧美国家的结社权问题深受国家与社会二元体
22、制的影 响,结社自由在实践中的落实也较好。托克维尔更是将结社自由视为仅次于自己活动自 由的最天然的自由。 2这两方面内容推动了同性恋运动的兴盛。对此,部分学者也提出 了运动发展的定位 : “ 现在的同性恋运动所需的是更多有关生活的艺术,而不是所谓的 有关性的科学知识(或者伪科学知识 ) ” 3。 我国在同性恋人权保障与结社自由理论的研宄上考虑到了具体国情。比如结社权的 理论研宄即注意到了国家与社会二元化的差异,围绕我国社团组织发展的特殊性以及 宪法刑法与社会团体管理条例的具体规定,展开了一系列的研宄。但是在 同性恋的研宄上受西方理论尤其是酷儿理论的影响较多。就目前来看,法学视角的同性 恋人权保
23、障研宄大有增加,出现了中国同性恋人权保障研宄同性恋问题的宪法学 思考等一系列的法学著作。但是,社会学学者研宄仍为主流。其中以李银河教授的研 宄贡献最为突出,影响力最广,相继推出了酷儿理论 同性恋亚文化福柯与性 等多部著作。并明确指出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都是正常社会现象,都享有人格上的平等 地位。 4同时还参与了立法层面的实践活动,联合代表提出立法提案。是当前同性恋活 动的积极推动者。 针对同性恋组织合法化的问题,国内对于同性恋组织的了解主要是通过媒体报道获 得,但更多停留在概念层面。学者对组织合法化的倡议较多,李银河教授也已于 2008 年向人大代表提出了 “ 关于敦促民政部门批准特殊性倾向人群
24、注册成立社团的建议 ” 5。 但同性恋组织合法化问题毕竟是最新社会热点,相关理论研宄存在空白也是不可避免 的。李龙、夏立安:论结社自由权,法学, 1997年 12期。 福柯谈同性恋与文化, http:/ 李银河关于同性恋 8个观点:异性恋不比同性恋更正常, http:/fashion.ifeng.eom/a/20141219/40067405_0.shtml。 李银河:两个立法建议, http:/ 我国同性恋组织合法化的困境及其思考 3 (三) 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 本文写作的重点在于我国同性恋组织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境以及解决困境的思考。 难点在于如何立足本国实际,正确借鉴国外有益资料,实现
25、同性恋组织的合法化。创新 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同性恋组织存在状况的划分 : “ 否定说 ”“ 肯定说 ”“ 空白说 ” 二、探求同性恋组织合法化的理论依据:国内同性恋与结社权理论研宄相对独立,同性 恋组织合法化的研宄仍未步入正轨。三、探索视角的转换:回避同性婚恋问题,意图通 过合法化同性恋组织保障同性恋者权益。 (四)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论文先通过社会热点提出同性恋组织合法化的问题,继而对同性恋与同性恋组织历 史脉络、国内外存在状况进行了梳理,并结合相关梳理概况提出同性恋组织所面临的社 会困境,最后得出对困境解决的思考。 本文的写作方法主要有:一、文献分析法,借鉴国内外专家的文章著作,创新思
26、维, 开阔新思路。二、实证研宄法,立足我国现实,以同性恋组织的现实情况为基础进行论 证。三、比较分析法,通过评析外国同性恋组织在同性恋问题上对人权及社会的作用, 结合我国现状和发展背景,阐释同性恋组织合法化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4 一、问题的提出 在欧美许多国家,同性恋组织已经得到了国家政策和法律承认。世界最大的同性恋 组织“ 国际同性恋者人权委员会 ” 也己于 2010年正式成为合法化的国际组织。同性恋 组织在我国仍未能得到政策和法律的明确认同。因此,现阶段争取同性恋组织合法化问 题成为同性恋人群争取权益的一个方向。 2013年年底,长沙某男同性恋者小寒向民政部门申请同
27、性恋机构的注册,准备将机 构正式登记为 “ 长沙同志中心 ” 6。但民政部门以 “ 同性恋组织的成立没有法律基础 ” , “ 与我国传统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悖 ” 为由,拒绝了该组织的注册申请。 2014年 2 月份,小寒向法院提起了针对民政部门的行政诉讼。但随后便被告知 “ 材料不全,要求 补正 ” 。之后,法院又声称该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不予受理。此事经媒体 报导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也是本次论文写作的启发点。 在对案件资料进行系统梳理之后,首先提炼出民政部门与法院的 两条回复理由:第 一,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的首要条件便是男女双方的自愿结合,而同性之间的 婚恋关系显然不
28、符合该项条文,不被认可于法有据。第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以下称条例)严格规定,社会团体的注册登记必须符合社会道德风尚,不能违背 宪法、法律或者其他的政策性法规的规定。而同性恋组织的注册与我国伦理观念的间隙 较大,不予注册符合情理。其次针对上述两条回复提出个人见解:第一,同性恋组织的 注册绝不可能是以结婚为目的,而是成员之间加强交流,或者以更为 合理的组织形式维 护群体的合法权益,即便包括其他的非法事由,也绝对无法达成 “ 两个人 ” 的婚恋构成。 第二,从历史上看,男女双方的异性恋始终是主流趋势。这一点,无论是在千百年来的 传统道德观念里抑或是文化记载中,都得到了很好地印证。同性恋现象即
29、便存在,也未 登大雅之堂。故辩说同性恋与我国传统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悖,表面来看,也倒是可 以成立的理由。6长沙同志中心: 即 “ 湖南同爱 M络协作机制 ” ,于 2009年 9月份成立于长沙的同性恋公益组织。该组织成立的目 的主要是致力于提升同志群体在中国社会的能见度,反对主流社会对同性恋以及跨性别人上的偏见和歧视。组织的 活动内容主要是开展社群内部分享会、公众倡导活动、反歧视游行、拍摄专题。 我国同性恋组织合法化的困境及其思考 同性恋现象自古即有之这一结论是不言而喻的,它并不是今日才被推上舆论热点。 其间,同性恋者也经历了刑事犯罪化、病态化到正常化的过程。直到现在,世界上大多 数国家或者
30、是 不赋予其相关的法律权利 ( 比如说婚姻权,性自主权等 ) 或者是严厉禁止, 其中便以中国、俄罗斯、非洲及穆斯林社会为代表。同时,越来越多国家也出现了承认 同性结合合法化或倾向于法律上支持的现象,比如说英国,美国,南非等等。 2010年, 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全体会议上,国际同性恋者人权委员会以过半数优势正式成为世界 上最大的同性恋合法组织,这无疑是世界人权保障事业的极大发展,亦是同性恋群体争 取自身权益的一个成功典范。 据资料调查显示,我国约有 3% 一 4%的同性恋者,根据现有的人口规模来看,大 约在3600万 5200万之间。 7可以说是相对小比例,却绝对大数量的一个群体。近年来, 同性
31、恋组织呈雨后春笋般发展。宄其原因:首先,应归功于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其次, 流氓罪的去除,世界防艾基金的流入,以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人士对防艾工作高度重视也 对组织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再次,改革开放的推进,社会整体思想的开放,以及群众 受教育水平提升,增加了社会的认知。与此同时,那些要求法律认同,专注于维护群体 利益的同性恋者开始走向社会,现身说法,各色的同性恋组织便主动或被迫的曝光于大 众的视野。这对于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来讲,无疑是烫手山芋。而一些影视明星,专家学 者的公开 “ 出柜 ” ,更是加剧了同性恋组织的骚动,成为当下不得不正视的一个问题。 7何东平: 论我国同性恋者的人权保障,安徽农业大学
32、学报, 2001年 9月第 20卷第 9期,第 9页。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二、同性恋与同性恋组织 (一)同性恋及其组织的认定 1. 同性恋的概念 关于同性恋的概念有许多不同的定义,比如精神病教科书中就曾将同性恋定义 为,不以发生外在的性行为为前提,而对同性别的人产生的感情抑或性欲观念。在牛 津法律指南中,同性恋被概括为同性之间的性爱或情爱关系:在这一关系中,某一同 性恋者只是持续性的对其他同性产生性吸引或者性反应,进而希望通过性关系来完成性 渴望的满足。 8在我国同性恋研宄中,最具代表性的社会学家李银河,将同性恋视为一 种倾向或行为,而这种倾向或行为恰恰是以同性为对象展开的。 9在诸多
33、的概念分析当 中,百度百科的解释或许更为全面即: “ 同性恋是指一个人在性爱、心理、情感上的兴 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无论这样的兴趣是否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那些与同性 产生爱情、性欲或恋慕的人被称作同性恋。 ”1(1 一方面,从当前环境来讲,对同性产生 感情绝不能是一种或然性现象,而必须是具 有惯性的,长期的。否则,便不能贸然地断 定同性恋身份。另外,此处并不要求同性特征的外在表露,宄其原因,大抵如下:目前, 世界上禁止同性结合的国家和地区,受制于社会氛围,伦理道德,以及法律制裁等因素 的影响,必然有大批同性恋人群隐匿自己的性取向,与异性缔结婚姻关系,这些未能表 露同性恋倾向的群体,即便
34、走着异性恋的路,也不能想当然划归异性恋群体中。故,此 处采用百度百科的定义也是较为妥当的。 2. 同性恋组织的概念舒纾:新华网同性恋主题报告与形象研究,中国知网, 2009年兰州大学硕士论文,第 5页。 李银河:同性恋亚文化,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2009年 11月版,第 6页。 http:/ 2014 年 8 月 5 日。 我国同性恋组织合法化的困境及其思考 关于同性恋组织的概念,此前尚无准确定义。一方面,同性恋组织出现时间较短, 20世纪以后才大量涌现在民众视野当中。另一方面,无论是专家学者亦或是普通民众, 大家的聚焦点多是在同性婚恋的合法化以及社会认同上,对同性恋组织缺少关注。最后, 相对
35、同性恋,普通公民对同性恋组织的了解不多,具体功能更是所知甚少,对于同性恋 组织的概念关注就更为少了。同性恋组织,归根到底是组织的一部分,或者说是该组织 的一个子系统。在此,我们不妨借鉴一下组织的 相关定义。百度百科对组织的概念定义 为两方面。 “ 广义上讲,组织是指由诸多要素按照一定方式相互联系起来的系统。狭义 上讲,组织就是指人们为实现一定的目标,互相协作结合而成的集体或团体,如党团组 织、工会组织、企业、军事组织等等。 ” 10当今社会,组织充当着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联 系纽带,而绝不仅是社会的一个基本构成单位。具体到同性恋组织,它不仅连通着各个 同性恋个体,为组织成员提供必要的健康、心理咨询
36、等方面的协助,并逐步发展成为了 相互之间交流沟通的平台;也承担着向社会、政府发声,从而争取各项权益,实现群体 利益的 责任。据此,我们可以给同性恋组织下定义为: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一些具有共 同利益诉求的同性恋者,为方便各自之间的沟通交流,开展健康、卫生、管理等各方面 的工作,尤其是群体各项权益保障的争取活动,而自愿组成的一个稳定团体。 (二)同性恋及其组织的历史概述 1.同性恋的历史概述 同性恋即是亘古就有的社会现象,如同现代生物学上研宄表明的一样,是自然界中 的一种普遍现象。人类也不过是万千生物中一种,所以出现性别倒错(同性恋的别称) 也同样只是一种自然现象。从本质上讲,性别倒错不是现代社会
37、的产物,是人之存在即 伴随的。 弗洛伊德的言辞中即对同性恋者充满了鼓励,并将同性爱视为一种正常现象, 驳斥了所谓的 “ 罪恶 ”“ 堕落 ” 与 “ 疾病 ” 的说法,否定了那些将同性恋视为犯罪的极 端、残酷的理论。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人们己经能更加理解、接纳这个独特的群体, 使其在现代社会中能挣脱以往禁忌,从而出现在大众视野之中。其实, “ 同性恋 ” 一词http:/ 2014 年 12 月 24 日。 7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并不是我们本土创造的结果,而是先发于 19世纪的西方社会,鉴于同世界接轨的原因, 而在之后的本土研宄中直接采用,用以指称我国社会中曾经出现的 “ 比顽童 ”“
38、 娈童 ” “ 余桃 ”“ 龙阳 ”“ 断袖 ” “ 对食 ”“ 契兄 ”“ 契弟 ” 等词汇,但这些词汇从本质上来 讲,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同性恋者,更多是一种亚异性恋。而具体到我国的环境下,同 性恋究竟始于何时,目前尚无人给出明确的答案,即便是阅微草堂笔记中所记载的 有关 “ 娈童 ” 始于黄帝的说法,也只是依据前人的习惯,未能取得相当的可信性。 目前,我国最早的关于同性恋的记载应该是在先秦时期,商书 依训中有言: “ 敢有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时谓乱风。 ” 11。此处便明确点明了娈童现 象,同时也将其列为 “ 三风 ” “ 十愆 ” 之一。并指称,卿士若有 此种习气,家便会沦丧
39、 ; 如果是一邦之君,国家便会陷于危困之地。足见当时社会对同性恋现象的警戒,严厉苛 责存在的同性恋现象,所谓 “ 美男破老 ” 即是如此罢。时至汉代,尤其是汉代上流社会, 倒也是迎来了同性恋的风行。据史料记载, “ 柔曼之倾意,非独女德,盖亦有男色焉。 ” 12 并进一步指出,像籍孺、闳孺、邓通、韩嫣、董贤这类男色之人不在少数,并且所获恩 宠亦是令人瞠目。董贤便是男色人士中的典型:父子二人皆位列公卿,权贵之恩宠可见 一斑。受帝王同性之倾向的影响,大臣也多有宠幸男色的习气。魏晋南北朝时期,又掀 开了同性恋的另一个兴盛潮, “ 看杀卫玢 ” 即出于此时期。宋书中反映了自西晋咸 宁、太康以后,男宠之
40、风大为盛行,甚至超过了一向占据主流的女色市场。隋唐五代及 宋元时期,经济社会处于高度发达的状态,时代风气多展现为宏大、向上与阳刚之态, 文学作品受此影响,继而展现出豪迈之感,拥有广阔胸襟,力图建功立业成为了文人气 质的主旋律,李白,杜甫,苏轼,辛弃疾等文人墨客莫不从属此类。反倒是反映柔靡爱 好的同性习气较少为人提及,相关历史资料也较为匮乏。但在北宋后期至南宋,有关同 性恋的记载倒也有迹可循,并载明长江中下游地区 的男色之风较为兴盛。明清时期,同 性恋现象达至鼎盛,同性恋习气蔚然成风。此时以明武宗朱厚照为典型,有云 : “ 左挟 安陵右龙阳,美人翠秀娇红妆。 ” 13,即将男宠与女色相较提出。随
41、之,大量描写同性 恋的文学作品涌现,金瓶梅三言两拍均涉及同性恋的描写,龙阳逸史更是 一部专门关于男色的书籍。以士人与男伶更是清代男风之最,艳丽相公也是层出不穷。【清】黄侃:黄侃手批:白文十经,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3版,第 18页。 【汉】班固:汉书 佞幸传卷九三 *中华书局 1962年版,第 3741页。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类稿卷二五七言古诗一十五首 白,中华书局 1987年版,第 78页。 8 我国同性恋组织合法化的困境及其思考 9 八国联军进京后,同性恋现象也最终倾颓,大概也是随国家运势之衰而陨落。 2.同性恋组织的历史概述 在古代文书的记载中,多是单个同性恋者的描述,至于同性恋组织
42、的发展演变,鲜 有提及。但纵览文献史籍,也是可以找到一些有关同性恋组织发展的隐蔽踪迹的。比如 说,教坊记中记载的唐代胡人的婚姻习俗,尤其是教坊女工之间的暧昧关系令人注 目。此时的教坊从各个方面来讲都更具母系氏族社会的特征,并产生了性别的倒错。她 们之间互相称兄道弟,共享 “ 新妇 ” ,云: “ 我兄弟相怜爱,欲得尝其妇也。 ” 14这远 远超越了女性之间正常的互通,而不能简单以 “ 闺蜜 ” 一词予以解释。进一步印证了她 们之间带有同性爱色彩的关系。但此处的教坊诸女并 不能称之为同性恋组织,甚至都不 能以同性恋社群加以认定。真正出现的,有记载的同性恋群体或许当属宋朝。宋初,陶 穀在清异录卷上
43、记载了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一一男色消费 :“ 四方指南海为烟月作 坊,以言风俗尚淫。今京师鬻色户将及万计,至于男子举体自货,进退恬然,遂成蜂窠 卷陌,又不止烟月作坊。 ” 15此时的宋朝出现了最早的男妓,并随着风气的盛行,逐步 形成了男娼交易场所,有同性恋倾向的人也在此消费市场形成群体。当然,此处的同性 恋群体多是停留在消遣娱乐层面,未能建构一个规范意义上的共同组织,更没能达成统 一意志。即 便如此,这个群体还是没能逃脱统治者视觉,进而颁布了禁男娼令。朱或在 萍州可谈中对该禁令做了些许记载: “ 至今京师与郡邑无赖男子用以图衣食,旧未 尝正名禁止。政和间,始立法告捕,男子为娼,杖一百,告者赏钱五十贯。 ” 16周密在 癸辛杂识后集中也进行了记载。宋元时期,男色消费算是一种受压制状况下的初始 萌发,但明朝,即便有大明律例附解 .附录的惩罚规定,依旧掩饰不住其男色集群的 大发展趋势。明朝资本主义萌芽开始出现,思想意识极大发展,社会风气及价值观念也 产生了巨大变迁。文坛也涌现了一大批反映市民阶层人伦 情欲的文章,尤其是中后期以 后的思想启蒙运动,不仅批判禁欲主义,主张感性欲望的张扬。而且倡导率性而为,肯 定人的自然性情。这些人文因素的影响,对民间同性恋社会形态研究上,均提供了大量【唐】崔令钦:教坊记,历代笔记小说集成 唐代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