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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天门市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暂行方法(全文)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治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全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治理条例和建立部、财政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暂行)。 其次条商品住宅和非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交存、使用、治理和监视,适用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修理、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
2、,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构造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根底、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方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全部权人决策、政府监视的原则。 第五条市房地产治理局为全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指导和监视工作。财务、审计主管部
3、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财务监视和审计监视工作。 交存 第六条以下物业的业主应当根据本方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全部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构造相连的非住宅。 第七条商品住宅和非住宅的业主缴交首期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按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数额为每平方米建安造价的5%。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市状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商品住宅和非住宅的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
4、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修理资金。 第九条 购房人未根据本方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开发建立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 购房人未根据本方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商业银行的效劳质量等因素,确定本市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专户治理银行,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专户应当在本市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专户治理银行开立。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或者业主大会虽已成立但未要求划转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专户治理银行开立银行专户进展代管,实行专款专用。 开立商品住宅和非
5、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治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治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二条 专户治理银行应当使用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专用票据。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成立后,要求划转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应当经专有局部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统一,并同时对以下事项表决: (一)专户治理银行的选定; (二)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使用和账目治理方法; (三)确定业主委员会主任为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责任人的决议; (四)应急修理授权协议书; (五)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有业主大会确定的与住宅专项修理
6、资金有关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通过关于以上事项的决议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到选定的专户治理银行开立业主大会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专户。 第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通过划转决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划转手续,并提交业主大会关于本方法第十三条所列事项的决议及专户治理银行开户证明。 申请材料齐全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专户治理银行将物业治理区域内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专户,并将有关账目移交业主委员会。 第十五条 划转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时,业主委员会应当与开户银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发生
7、本方法其次十六条其次款规定的紧急状况后,未按规定实施修理和更新、改造的,同意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修并从修理工程涉及的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中支付相应费用的授权协议书。 第十六条 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专户应当通过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拥有支付修理及更新、改造工程费用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只能支付到商定的施工单位或者物业效劳企业账户中;拥有支付评估、监理等费用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只能支付到商定的评估、监理单位账户中。 业主委员会不得擅自变更开户银行,确需变更的,应当经业主大会打算,撤销原银行专户开立新专户,并报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余额缺乏首期交存额30
8、%的,应当根据业主大会打算的续交方案准时续交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详细治理方法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使用 第十八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便利快捷、公开透亮、受益人和负担人相全都的原则。 第十九条住宅共用部位的修理和更新、改造范围包括: (一)屋面防水层破损,顶层房间渗漏的; (二)楼房外墙消失雨水渗漏,引起外墙内外表浸湿; (三)楼房外墙外装饰层消失裂缝、脱落或者空鼓率超过国家相应标准、标准的规定值; (四)建筑保温层消失破损或者脱落,或者建筑保温不良引起外墙内外表消失潮湿、结露或者霉变; (五)外墙及楼梯间、公共走廊涂饰层消失开裂、锈渍、
9、起泡、翘皮、脱落、污染; (六)公共区域窗台、门廊挑檐、楼梯踏步及扶手、维护墙、院门等消失破损的; (七)公共区域门窗或者窗纱破损的; (八)住宅共用部位需要修理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其次十条 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和更新、改造范围包括: (一)电梯及主要部位的修理或更换; (二)避雷设施不能满意安全要求; (三)监控设施、消防系统消失功能障碍,或者局部设备、部件损坏严峻的; (四)楼内排水(排污)设备消失故障,给、排水管道漏水、锈蚀严峻,排污泵锈蚀或者其他设备损坏的; (五)水箱、泵房等二次供水设施损坏需要修理和更新、改造的,但依法或依合同商定应当由供水企业担当的除外; (六)住宅共用设
10、施设备需要修理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其次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和更新、改造费用,根据以下规定分摊: (一)属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根据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担当; (二)属单幢房屋内业主共有的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根据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担当; (三)属一个单元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单元内的业主根据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担当;属于单元内一侧房屋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侧房屋的业主根据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担当; (四)相邻业主共有部位的修理,由相邻业主根据各自拥有
11、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担当; (五)与房屋构造相连的汽车车库的修理,由车库共用关系的业主根据各自拥有车库的比例共同担当。 业主个人修理资金分户账金额不够支付分摊修理工程费用的,差额局部由该业主以现金支付。 涉及尚未出售的商品住宅、非住宅的,开发建立单位应当根据尚未售出商品住宅的建筑面积,分摊修理和更新、改造费用。 其次十二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划转业主大会治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根据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效劳企业依据修理和更新、改造工程提出访用建议和方案;没有物业效劳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 (二)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效劳企业应当组织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局部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
12、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争论通过使用建议和方案;表决前应当将使用建议和方案向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列支范围内的业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三)使用方案通过后,相关业主或者物业效劳企业持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使用表、相关业主表决结果及其证明、使用方案及预算、施工合同等材料,向市房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访用申请; (四)市房地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展审核;经审核符合使用条件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向专户治理银行发出划转申请所需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百分之五十的通知;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告知申请人; (五)相关业主或者物业效劳企业根据使用方案组织实施修理和更新、改造工程
13、; (六)工程验收合格后,相关业主或者物业效劳企业持以下材料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拨付修理费用的余额: 1、修理工程验收单; 2、修理工程决算单; 3、修理和更新、改造工程的发票; 4、其他相关材料。 (七)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展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向专户治理银行发出划转修理费用余额的通知;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 其次十三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划转业主大会治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根据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效劳企业依据修理和更新、改造工程提出访用方案;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业主委员会持住宅专
14、项修理资金使用备案表、使用方案及预算等有关材料报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发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应当责令改正; (四)物业效劳企业根据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使用方案组织实施修理、更新和改造工程,并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申请,业主委员会依据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专项修理资金使用方案,向专户治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通知,将所需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划转至修理单位; (五)工程竣工后,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治理区域内公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和修理费用决算状况。 其次十四条 鼓舞相关业主和物业效劳企业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相关业主和物业
15、效劳企业可以聘请专业工程造价询问机构及工程监理机构对工程预算进展评估及对工程进展监理,相关费用从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中列支。 其次十五条 共同担当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业主,可以推举代表或者聘请专业人员参加修理和更新、改造工程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监视治理。 其次十六条 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状况,需要马上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展修理和更新、改造的,应当根据以下规定使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 (一)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划转业主大会治理前,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本方法其次十二条第(三)至第(七)项的规定办理; (二)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划转业主大会治理后,根据本方法其次十三条第(三)项
16、至第(五)项的规定办理。 前款所称紧急状况包括: (一)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 (三)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急; (四)消防系统消失功能障碍,消防治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进展修理及更新、改造; (五)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其他紧急状况。 其次十七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修理资金期间,发生紧急状况且危及公共安全,物业效劳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未根据规定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展修理和更新、改造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以下程序组织代修,修理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分户账中列支: (一)组织相关专业部门进展鉴定并出具鉴定报
17、告; (二)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就工程事项出具相关证明; (三)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制作工程预算并经工程 造价询问机构审定; (四)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施工单位进展抢修; (五)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业主对修理工程进展验收后,将工程费用分摊至相关业主,并在该物业区域内公示7日;专户治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划转至修理单位。 (六)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划转业主大会治理后,发生紧急状况危及公共安全,物业效劳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未根据规定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展修理和更新、改造的,所在地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应急修理授权协议书根据前款规定的程序组织代修,修理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
18、专项修理资金分户账中列支。 其次十八条 以下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开发建立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担当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担当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修理、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担当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依据物业效劳合同商定,应当由物业效劳企业担当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和养护费用。 其次十九条在保证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用于购置国债。 利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购置国债,应当在银行
19、间债券市场或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购置一级市场发行的国债,并持有到期。 制止利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从事国债回购、托付理财业务或者将购置的国债用于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 第三十条以下资金应当转入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滚存使用: (一)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存储利息; (二)利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购置国债的增值收益; (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展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打算的除外; (四)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监视治理 第三十一条房屋全部权转让时,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随房屋全部权同时转移,受让方应当持相关材料到专户治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房屋全部权转让时,该
20、房屋分户账中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余额缺乏首期应交存额30%的,受让方应当在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时按规定续交住宅专项修理资金。 第三十二条房屋灭失的,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将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返还业主; 第三十三条市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机构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划转业主大会前的代管期间,业主委员会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划转业主大会后的自主治理期间,应当每年与专户治理银行核对一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布以下状况: (一)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总额; (二)发生列支的工程、费用和分摊状况; (三)业主分户账中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 (四)其他有
21、关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使用和治理的状况。 业主对公布的状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核。 第三十四条专户治理银行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发送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对账单。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对资金账户变化状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专户治理银行进展复核。 专户治理银行应当建立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查询制度,承受业主对其分户账中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使用、增值收益和账面余额的查询。 第三十五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治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承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视。 第三十六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应当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收支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执
22、行状况的监视。 第三十七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专用票据的购领、使用、保存、核销治理,应当根据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承受财政部门的监视检查。 第三十八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财政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商品住宅和非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交存和使用状况进展检查,逐步标准和完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使用和治理。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开发建立单位违反本方法规定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开发建立单位未按本方法其次十一条规定分摊修理、更新和改造费用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方法规
23、定,挪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物业效劳企业挪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情节严峻的,除按前款规定予以惩罚外,还应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撤消资质证书。 第四十一条 业主大会违反本方法其次十九条规定的,由市房地产行政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四十二条对违反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专用票据治理规定的行为,根据财政违法行为惩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
24、监视治理职责,或者发觉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房地产治理局负责解释。 物业经理人:.P 篇2:信阳市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使用方法(2023) 信房202386号 信阳市房产治理中心 关于印发信阳市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使用方法的通知 各县、区房管中心(住建局)、中心机关各科室、各物业效劳企业: 为了加强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治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修理、更新、改造,保证资金安全使用,维护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全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方法(建立部、财政部第165号令)、河南省住宅专项修理
25、资金治理实施细则(省住建厅、财政厅豫建202376号)和信阳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基金治理方法(信政文202315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制定了信阳市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使用方法,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仔细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信阳市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使用方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治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全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建立部、财政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方法和省住建厅、财政厅河南省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根据有关规定统一
26、归集并存入市修理资金专户的专项修理资金的使用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修理和更新、改造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业主应当加强爱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责任;物业效劳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效劳合同商定,担当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修理、养护治理。 第四条本方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构造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根底、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非产权式楼内存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
27、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共用照明、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绿地、景观、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五条 市房产治理中心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视工作。区、县房地产治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视工作。 第六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业主决策、便利快捷、公开透亮、受益人和负担人相全都的原则。 第七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效劳单位,为业主供应效劳所发生相关管线和设施
28、、设备的修理、养护费用不得从修理资金中列支。 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专业经营效劳单位施工损坏的应当准时恢复原状,其修理费用应当由责任人担当。 第八条 以下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立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担当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和更新、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担当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修理、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担当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依据物业效劳合同商定,应当由物业效劳企业担当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和养护费用。 第九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
29、施设备的修理和更新、改造费用,根据以下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根据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的,开发建立单位应当根据尚未售出商品住宅的建筑面积,分摊修理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十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使用,根据以下程序办理: (一)制定方案 物业效劳企业应当依据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意见及查看结果提出修理规划建议,制定修理和更新、改造方案及相应的修理预算。 没有物业效劳企业的,由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提出访
30、用建议,并在区县房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托付相关单位制定修理和更新、改造方案。 (二)业主确认 修理和更新、改造方案应当经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局部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争论通过或书面同意,并在小区明显位置进展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 (三)办理备案 物业效劳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到工程所在地的市、县房产业务主管部门办理专项修理资金使用备案。要件齐全的,房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接件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访用打算。中心城区由中心物业科、工程科依据现场查看和有关资料签署意见,报中心领导审批后作出访用打算。 办理备案需提交以下文件: 1、信阳市住宅小区修
31、理工程申请备案审核表; 2、经公示的修理和更新、改造方案及修理工程预算书(市中心城区修理费用5万元以下的,由中心工程科对提交的修理工程预算书审核并签章;超过5万元以上,须供应信阳市建立工程标准定额治理站的预算报告;超过10万元以上,须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并提交托付监理合同); 3、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4、业主大会或相关业主书面确认证明(专有局部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 5、施工承包合同; 6、修理和更新、改造公示证明。 市、县房产治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修理和更新、改造工程款划转至修理单位,并根据相关业主所占建筑面积的比
32、例制定修理和更新、改造工程决算费用分摊清册,按分摊清册从相关业主个人账户中扣减。 (四)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物业效劳企业或相关单位应当组织业主、业主委员会、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展验收,并签署修理和更新、改造工程验收报告。 市中心城区由中心物业科、工程科组成联合勘验组现场复查验收,签署意见报中心领导审批。 (五)工程决算 物业效劳企业或相关单位根据工程量状况作出决算书。修理费用5万元以下的由中心工程科对提交的修理工程决算书审核并签章;超过5万元以上或超过工程预算的,须供应信阳市建立工程标准定额治理站的决算报告。并在小区进展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持经审核过的修理工程决算报告、修理发票及
33、申请拨付修理资金的书面报告,到市、县房地产治理部门据实结算。 第十一条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状况,需要马上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展修理和更新、改造的,可由本区域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共同认定后直接提出修理资金使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修理费用由本区域相关业主按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据实分摊。 发生前款状况后,未按规定实施修理和更新、改造的,市、县房产治理部门可以组织代修,修理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分户账中列支。 第十二条 修理和更新、改造工程费用超过20万元以上的,物业效劳企业、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施工企业,并与中标的施工企业签订工
34、程施工合同。 第十三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3年12月8日原信阳市房产治理局印发的信阳市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使用拨付方法(试行)(信房物202319号)同时废止。 附件: 1. 信阳市住宅小区修理工程申请备案审核表; 2.修理和更新、改造方案; 3.业主大会或相关业主书面确认证明、修理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表; 4.修理和更新、改造公示证明 5.修理和更新、改造工程决算费用分摊清册; 6.信阳市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使用审批表。 信阳市住宅修理工程申请表(附件1).doc 附件(2-5).doc 修理资金使用审批表(附件6).doc 篇3:泰州市区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方法(2023) 泰
35、政规20231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区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方法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争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遵照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2日 泰州市区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和正常使用,维护资金全部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物业治理条例、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方法等法规规章,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市区(含医药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交存、使用、治理和监视。 本方法所称住宅专项
36、修理资金(以下简称公维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修理、更新及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构造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根底、承重墙体、柱、梁、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方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沟渠、池、井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根据受益范围区分为单幢楼栋业主共同受益的局部,简称楼栋共用部位,以及物业区域全体业主共同受益的局部,简称小区共用部位
37、。 第四条公维资金根据修理使用受益范围,区分为楼栋共用部位修理资金(简称楼栋公维资金)和小区共用部位修理资金(简称小区公维资金)。 第五条公维资金的治理实行额度适中、弹性归集、钱随房走、专户存储、专业指导、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六条市住建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负责市区公维资金的指导和监视工作,市物业治理机构详细负责公维资金治理的日常工作。 各区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自职责范围,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住宅小区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经小区大多数业主同意后,可以申请自主治理公维资金。 其次章交存 第八条商品住宅及与之构造相连的非住宅的业主应当交存公维资金,一个业主全部且与其他物业不
38、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应当交存公维资金。 2023年5月1日以后受让土地的住宅物业配置电梯的,开发建立单位应当交存补充公维资金,专项用于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更新和改造。 第九条商品住宅以及与之构造相连的非住宅的业主根据所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交存公维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公维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至8%。 第十条售后公有住房根据以下规定交存公维资金: (一)业主根据所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交存公维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公维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本钱价的2%。 (二)售房单位根据多层房屋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房屋不低
39、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提取公维资金。 第十一条开发建立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前,根据物业建筑面积交存补充公维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标准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 第十二条市住建部门应当依据本地区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变化状况,适时调整公布公维资金的交存标准,并确定楼栋公维资金与小区公维资金的账户分设比例和资金来源。 第十三条开发建立单位在申请房屋预(销)售许可时,应当按申请预(销)售房屋面积的10%至30%的比例预交公维资金。 第十四条依据不怜悯形,公维资金分别实行以下方式交存: (一)开发建立单位垫交公维资金的,应当在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前,按其初始登记的面积垫交(扣除
40、已预交的局部),公维资金治理单位向开发建立单位出具公维资金分户交存专用凭据。开发建立单位销售房屋后,可在交付房屋前向购房人收取公维资金,并将公维资金治理单位开具的分户交存专用凭据转交购房人。开发建立单位、物业效劳企业不得以自开的票据或收据向购房业主收取公维资金。 (二)开发建立单位未垫交公维资金的,应当在将房屋交付购房人之前,指导催促购房人直接将公维资金交存到专户治理银行的公维资金专户。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届满后未出售的物业,开发建立单位应领先行交存公维资金。 第十五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房屋交付前交存公维资金;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缴纳购房款的同时,交存公维资金。 小区公维资金和楼栋公维资金分
41、别采纳不同的交存方式,小区公维资金可以采纳预先交存、缺乏续交的方式;楼栋公维资金可以采纳逐月交存、弹性归集的方式。 鼓舞提倡业主采纳现代高效的银行卡代扣或随水、电、气、物业费一并缴纳的方式交存公维资金。 第十六条未依法交存首期公维资金的,开发建立单位以及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置人。 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开发建立单位或购房业主办理权属登记时(包括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应当审核其是否按登记面积足额交存公维资金。 第十八条业主交存的公维资金属于业主共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公维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全部。 第十九条公维资金治理单位应当通过竞争的方式,择优选择商业银行作为公维资金的
42、专户治理银行,并在专户治理银行开立公维资金专户。 商品住宅公维资金按物业治理区域设立总账,在总账下设立统筹、户室、专项等分账。 其次十条分账户公维资金余额缺乏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准时续交。业主大修房屋但分账户余额不够使用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第三章使用 其次十一条公维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修理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公维资金的使用享受国家的免税政策。 其次十二条公维资金的使用,分一般修理使用和应急修理使用,遵循便利快捷、公开透亮、权利和义务相对等、受益人和负担人相全都,以及风险分担、业主互助的原则。 其次十三条一般修理使用公维资金的,按以
43、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效劳企业,或相关业主、业委会、居委会、街道办,向公维资金治理单位提出访用申请; (二)公维资金治理单位依据该小区的资金状况及修理需要进展专业指导,并确定是否列入修理规划;对确定进展修理的工程,需保存修理前图片、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单项修理预算到达规定额度的,需书面或公示征求业办法见,书面征求意见需到达相关范围内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公示征求意见需相关范围内三分之一业主未反对,公示方式为小区公示或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的详细方式由公维资金治理单位指导确定; (四)组织修理; (五)造价审核; (六)划拨资金。 其次十四条发生危及安全或严峻影响业主居住生活等紧急状况,有以下
44、情形之一需马上进展修理、更新和改造的,物业效劳企业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应急修理: (一)屋面防水损坏或外墙老化造成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公共护(围)栏破损严峻,危及人身安全的; (四)楼体单侧外立面有脱落危急的;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胜利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六)危及安全的其他情形。 其次十五条符合本方法其次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应急修理使用公维资金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相关业主提出修理申请; (二)物业效劳企业组织查勘现场,对损坏现状进展拍照并提出修理方案、预算费用和费用分摊意见上报公维资金治理单位; (三)公维资金治理单位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