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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年司法考试考试试题题库5卷22年司法考试考试试题题库5卷 第1卷 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甲( )。A在监狱服刑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3年,3年期满后享有政治权刹B在监狱服刑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出狱后还需剥夺政治权利3年C在监狱服刑期间不被剥夺政治权,出狱后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3年D在监狱服刑期间的最后3年被剥夺政治权利正确答案:B8B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刑法第58条第1款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对于有期徒刑、拘役而言,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分为两部分:剥夺政治权利
2、的期限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以后的剥夺时间,而其在主刑服刑期间属当然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因此,选B。 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 B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C1830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 D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正确答案:B暂无 领事官员在接受国不受逮捕、拘押和监禁,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受此限制的情况?( )A领事官员在接受国有严重犯罪情形,依法定程序应予以逮捕和拘押的B领事官员在接受国有违反交通法规情形,应予以拘留的C领事官员在接受国有违反治安法规情形,应予以拘押的D为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而依法定程序应予以逮捕和拘押
3、的正确答案:AD领事的特权与豁免与外交人员的人身不受侵犯的规定相比,领事官员的人身不受侵犯受到一定限制。当领事官员犯有严重罪行时,依-3地司法机关的裁判,可予以逮捕或拘押。为了执行确定有效的司法判决,可施以监禁或拘束其人身自由。如对领事官员提起刑事诉讼,该员须到管辖机关出庭。但进行诉讼程序时,应顾及对该员所任职位的尊重,并应尽量避免妨碍其职务的执行。因此正确答案是AD项。 甲乙两国于1996年签订投资保护条约,该条约至今有效。2022年甲国政府依本国立法机构于2022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取消了乙国公民在甲国的某些投资优惠,而这些优惠恰恰是甲国按照前述条约应给予乙国公民的。针对甲国的上述作法,根据
4、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A甲国立法机构无权通过与上述条约不一致的立法B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将会引起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C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如果是严格依据其国内法作出的,则甲国不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D甲国如果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则甲国政府的上述行为是否引起国家责任在国际法上尚无定论正确答案:B 第 21 题 下列有关行政许可法律责任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即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B行政机关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的,即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C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申请许可的,行政机关即应给予
5、罚款处罚D被许可人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即应追究刑事责任正确答案:B参见行政许可法第72、74、78、80条。22年司法考试考试试题题库5卷 第2卷 在某案件开庭审理时,原告提出审判员周某是被告的近亲属,要求其回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原告应当在开庭审理以前提出回避申请,因此对其回避申请应当依法予以驳回 B在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回避的决定以前,周某应当暂时停止参加本案的工作 C对于周某的回避应当由审判长作出决定 D若法院决定周某不回避,原告不服申请复议,则在复议期间周某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正确答案:BD本题考查回避制度。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
6、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因此A错误,B正确。第47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因此周某的回避应由法院院长决定。C错误。第4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7、,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因此D正确。 孙老汉夫妇去世后,长子孙甲欲以自己尽义务最多为由独占全部遗产,幼子孙丁起诉要求分割遗产,次子孙乙、三子孙丙既不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法院受理此案后,应( )。A追加孙乙、孙丙为被告B追加孙乙、孙丙为原告C推定孙乙、孙丙放弃继承权D视为孙乙、孙丙放弃继承权正确答案:B考点继承权的放弃解析继承法意见第60条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苒列为当事人。故B正确。 关于贸易救济措施争议的国内程序救济和多边程序救济,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前者的当事人是原调查的利
8、害关系人,而后者的当事人是出口国政府和进口国政府B前者的申诉对象是主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后者的申诉对象则还包括行政复议裁决、法院判决,甚至还包括进口国立法C前者的审查依据是进口国国内法,而后者的审查依据是WTO的相关规则D前者遵循的是进口国国内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而后者遵循的是WTO的争端解决规则正确答案:ABCD 依据保险法的规定,下列何种情况下,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能解除保险合同? ( )A甲公司和乙保险公司订立一批车辆的运输保险合同,后甲公司因资金紧张,提出解除合同B甲为父亲丙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一份人寿保险,因过失甲未告知乙公司丙患有心脏病的事实,一年后乙保险公司知晓提出解除合同C甲
9、公司就其全部财产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三年后甲公司感觉该项支出过大,遂提出解除合同D甲为5岁的儿子丙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一份幼儿平安成长险,后甲谎称丙死亡,请求乙公司给付保险金,乙保险公司知晓真相后提出解除合同正确答案:AA考点: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能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讲解:依保险法第15条的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该法第50条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根据上述两法条,除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享有任意解除
10、权。因此,A项不能解除,C项可以解除,故A项符合题意,当选。该法第16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手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
11、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因此,B项中乙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该法第27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43条规定外
12、,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因此,D项符合保险人享有解除权的法定条件,不选,而A项当选。 甲乙两国因边境冲突引发战争,甲国军队俘获数十名乙国战俘。依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待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战俘应保有其被俘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B战事停止后甲国可依乙国战俘的情形决定遣返或关押C甲国不得将乙国战俘扣为人质D甲国为使本国某地区免受
13、乙国军事攻击可在该地区安置乙国战俘正确答案:AC22年司法考试考试试题题库5卷 第3卷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B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C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D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正确答案:ACD根据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1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 地法律。第l2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 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 庭、继承的除外。第l3条规定,宣
14、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第15条规定,人 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因此,B项错误,ACD正确。 胡某夫妇系吉祥镇如意村村民,为补贴家用,二人进程打工,在城区租了一问临街房开了一家小商店,由于生活拮据,夫妻二人就吃住在小商店内。某日下午,魏某等人趁店内无人之际,携带仿真手枪、胶带、三棱刮刀等工具进入商店,强行将商店卷帘拉上,用仿真手枪、三棱刮刀顶住胡某的胸部进行威胁,逼其交出钱物。胡某不从,魏某随手拿起一瓶酒砸在胡某的头部,致胡某左耳失聪。魏某等人抢得现金4000元后逃走。本案中属于抢劫罪法定加重情节的有哪些?( )A入户抢劫B抢劫致人重伤C持枪抢劫D抢劫数额
15、巨大正确答案:B根据司法解释,入户抢劫中的“户”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本题中,胡某的商店虽然也是其供家庭生活所用的居所,但同时也是经营场所。对于集经营、生活于一体的处所,在经营时间内,由于其对外开放,行为人可以不经主人允许即进入,尚未处于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状态,不能认定为户,因此,A项不选。“持枪抢劫”必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的枪支,而不是仿真枪支,因此,C项不选。“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因此,D项不选。根据刑法第95条的规定,
16、使人丧失听觉的属于重伤,因此,B项当选。 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中的必经环节。关于法律解释及其方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描述的是体系解释方法B文义解释是首先考虑的解释方法,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优先性C历史解释的对象主要是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无关D客观目的解释中,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可以作为解释的根据正确答案:C考点法律解释的方法 解析法律解释的方法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文义解释、立法者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体系解释、客观目的解释等。 选项A涉及体系解释,所谓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乃至整个
17、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条文和其他条文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的意思是,想要寻找到词句的正确意思,应该联系词句的上下文来理解,把词句至于整个文章中,联系其他词句进行理解,用的正是体系解释的方法。因此,选项A正确,不当选。 选项B涉及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法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文义解释之所以被放在优先地位,是因为文义解释使法律适用者在做法律决定时严格地受制于制定法,相对于其他解释,这种解释方法可以防止法律适用者在法律适用过程中过多掺杂自己的主观意念,防止法律适用者滥用自由裁量权,使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得到最大的保
18、证。因此,选项B正确,不当选。关于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问题,目前主流观点认可下列的位阶:(1)文义解释一(2)体系解释一(3)立法者意图或目的解释一(4)历史解释一(5)比较解释一(6)客观目的解释。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文义解释的优先地位也不是绝对的,即这种优先性关系是可以被推翻的。但是法律人在推翻这种优先性关系时,必须充分地予以论证,即只有存在更强大的理由的情况下,法律人才可以推翻这种优先性关系。 选项C涉及历史解释的方法。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的解释。它的具体内容是:第一,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特定解决方案在过去曾被实施过;第二,该方案导致了一个后果F;
19、第三,F是不合乎社会道德标准的;第四,过去与现在的情形不同不能充分地排除F在目前的情形下不会出现;因此,第五,该解决方案在目前也不一定教称赞。这种方法要求解释者要对历史事实及其现实情形的差异进行证成,而且要对“F是不是符合道德标准”的命题进行证成。因此,历史解释的对象不仅包括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要对历史事实及其现实情形的差异进行证成),也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有关(要考虑解决方案在目前是否被接受),选项C错误,不当选。 选项D涉及客观目的解释。所谓客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理性的目的”或“在有效的法秩序的框架中客观上所指示的”目的即法的客观目的,而不是根据过去和目前事实上存在的任何个人的目
20、的。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这种方法的关键是,“理性的目的”和“在有效的法秩序的框架中客观上所指示的目的”是什么?对此,拉伦茨认为“其一涉及被规整之事物领域的结构,简言之,连立法者也不能改变的实际既存状态,假使他要合理的立法的话,在作任何规整时,他都必须考虑到此”;另一类是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其隐含于规整之中,只有借助这些原则才能掌握并且表达出来规整和法律念之间的意义关联。例如,对相同的构成事实作相异的评价,会构成评价上的矛盾,如果根据“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的法伦理性原则去评价的话,就可以避免评价矛盾的情况。因此,客观目的解释中,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可以作为解释的根据。选项D正确,不当选。
21、难度系数* 甲公司因兼并乙公司,负有向丙公司付款20万元之义务;而此时依据甲、丙公司之间的合同,丙公司必须向甲公司提供价值20万元的彩电100台。现甲公司想抵销这债务,则:( )A经与乙公司协商一致后方可B可单方通知丙公司使债务抵销C自向乙公司发出抵销通知时,该笔债务抵销D自与丙公司就抵销问题达成协议后,该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当事人间不再负任何权利义务正确答案:D本题涉及债的抵销问题。债的抵销依产生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两种。法定抵销必须双方互负同种类债务,互享同种类债权,且符合抵销的其他要件。法定抵销可因单方通知而实现。依合同法第100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
22、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此即合意抵销,合意抵销不得采取单方通知方式,而应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人民法院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可以以下列哪些方式送达?( )。A公告送达B邮寄送达C直接送达D委托送达正确答案:C根据执行规定第61条之规定,履行通告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22年司法考试考试试题题库5卷 第4卷 甲某为外国籍人,在中国工作数年后决定收养一女孩,依我国关于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某在华收养子女,应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B甲某应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甲某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
23、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C前项证明材料须经甲某所在国的外交机关或该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D前项证明材料只能由中国驻甲某国籍国使馆认证正确答案:ABC依我国收养法第21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A正确。依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第4条第2款,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是收养入需要提交的。再从语句表述方式看,这些材料也不是穷尽性的,B正确。依据同一条的规定,C也正确。D错误,可以对这些证明材料加以认证的机构,除了我国驻外使馆之外,至少还有驻外领馆。判断此项的具体法律依据也是上述
24、第4条第2款。D只提到使馆没有提到领馆。 下列事项中哪些项不是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 )A出票日期B付款13期C付款人名称D收款人名称正确答案:ACD票据法第22条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汇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据此,B选项的付款日期不是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其他都是。 某林区村民张某为盖房欲去山上伐几棵国有林木。父亲对儿子说,未经许可去伐国有林木属乱砍乱伐,是违反森林法的。张某依从了父亲的劝导,该事例说明法的哪些功能?( )。A引导功
25、能B评价功能C教育功能D强制功能正确答案:AB考点法的规范作用解析根据作用对象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和功能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指引作用和功能,其作用对象是本人的行为。张某听从父亲劝导,知道未经许可去砍伐国有林木属违反森林法的行为,而未去伐木。这说明法有指导作用和功能。(2)评价作用和功能,其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张某父亲认为儿子不经许可去国有林区伐木,会违反森林法而加以劝阻,这说明法有评价的作用和功能。(3)预测作用和功能,其作用对象是人们相互的行为。本事例不能说明法有此功能。(4)教育作用和功能,其作用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本事例中未有法律的实施,因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也不能发生影响,故不能
26、说明法有教育功能。(5)强制作用与功能,其作用对象为违法者的行为。张某未去伐木,故也无违法行为。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是哪一项?( )。A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行的某些生活习惯C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D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关于两国边界的议定书正确答案:B考点法律渊源解析法律、地方性法规和条约都是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少数民族的习惯尽管在少数民族地区通行,但如没有经过有权机关的认可,其不是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 在我国司法领域,“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 )A法律对于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等,
27、都是统一适用的。所有公民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并承担相同的义务B公民权利受到侵犯的,一律平等的受到法律保护,不得歧视任何公民C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要保护诉讼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D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同样的追究法律责任,依法给予相当的法律制裁正确答案:BCD本题考查“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在司法领域,“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含义是:第一,在我国,法律对于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等,都是统一适用的。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并承担同等的义务。第二,公民权利受到侵犯的,一律平等的受到法律保护,不得歧视
28、任何公民。第三,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要保证诉讼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要切实保障诉讼参加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第四,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同样的追究法律责任,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不允许有不受法律约束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任何超出法律之外的特殊待遇都是违法的。A项错误,“相同”与“同等”的含义不同。同等并不意味着完全相同,而是强调平等之意。因此说“所有公民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并承担相同的义务”是并不准确的。22年司法考试考试试题题库5卷 第5卷 王小帅上班途中拾得一个皮包,内装发票、现金等财物王小帅在现场等候了一会儿,未见失主,就携包
29、上班次日王小帅见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写明“如有拾得者,酬谢2千元”王小帅见失主所寻找的正是自己拾得的皮包,便将皮包返还给失主但在王小帅向失主请求酬金时,被失主拒绝依物权法的规定,王小帅应当享有哪些权利、负有哪些义务?( )A无偿归还拾得物,因为我国法律未规定拾得人有获得报酬的权利B无偿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偿还因此而支出的费用,但无权获得报酬C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给予报酬,但无权要求失主偿还因此支出的费用D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支付2千元的酬金正确答案:D5.答案: D 考点: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果讲解:物权法第10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
30、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物权法第112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据此,王小帅有义务归还原物,但有权要求失主支付其支出的必要费用。同时,因为失主发布了悬赏广告,王小帅有权要求失主支付其承诺的报酬。故A、B、C三项错误,D项正确。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经营者保证商品或者服务安全的义务的是( )。A经营者对有潜在危险的商品和服务应作出明确的文字说明和警示B经营者对有缺陷的商品或者服务即使是正确使用或者接受仍
31、会造成损害的应告知消费者C经营者应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承担质量担保D经营者对有缺陷并可能造成危害的商品或者服务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正确答案:C经营者保证商品或者服务安全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
32、措施。” 甲公司生产“幼儿聪”食品,在广告中宣称该食品能提供给婴幼儿成长所需的营养,并请当地的乙消协在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该食品,后来发现销售业绩不是很理想,于是又聘请当地小有名气的主持人丙为其代言丁购买食品食用后造成头部发育畸形,经查,该食品不仅不具有宣称的营养,而且含有过量的不宜食用的物质,丁欲追究甲乙丙的法律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向下承担赔偿责任B乙和甲对丁的损失应承担连带责任C如果丙证明其不知道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则不承担赔偿责任D丁可以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购买该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正确答案:ACD74答案:A、C、D 考点:税收争议处理程序讲解: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
33、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故本题B项说法正确,A、C、D表述均有误,故本题应选A、C、D。 下列行为构成赌博罪的是?( )A甲某在自己家里聚众赌博,提供赌具,从中抽头渔利B乙某下岗后天天无所事事,以赌博为常业,将家中积蓄挥霍一空C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丙某负责管理街道社区活动中心,丙某将棋牌室提供给该社区的居民打牌娱乐使用,并收取少量的管理费D丁某在互联网上开设了一个赌博网站,接受大量网上投注正确答案:AB赌博罪
34、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管理费和服务费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D项的情形构成开设赌场罪。 高某,18周岁,某中学高二学生,上网成瘾。一日,高某向母亲索要上网费未果,心生怒气,随手拿起一把水果刀扎向其母,致其母轻伤后,拿走其母随身携带的500元钱。下列关于高某的行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以抢劫罪论处B以故意伤害罪论处C以虐待罪论处D不构成犯罪正确答案:AC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为个人使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教唆或者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