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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3篇医院物资选购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选购行为,保证选购质量,把握选购价格,提高选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选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选购管理中心,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选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选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选购的程序、选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选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选购员、和需要选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选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选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选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选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选购的申请审核、固定
2、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办公用品、其他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总务科;固定资产、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选购管理中心;医疗器械、医疗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器械科;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选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选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选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依据审批的
3、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器械科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选购原则与方式 1、选购物资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选购;必需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选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选购方案后应快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选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选购小组在选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选购方案可外出选购。在选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
4、真正选购物美价廉、质量牢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选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选购(一批物资选购金额超1万元或单件物资超20xx元的)可实行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选购。 5、选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选购伪劣产品,选购人员应负确定经济责任。 四、选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选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要据市场行情询价议方式选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实行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选购。由医院选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xx元以上的设备必需招标选购,由医院选购委员会组织实施,由院
5、长审批。 4、20xx元以下的设备可实行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选购,由医院选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选购程序 1、方案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选购方案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选购部按方案选购。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依据各临床科室用药状况(包括各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名目拟定选购方案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看法,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由选购部门组织实施。 (3)突发大事的紧急选购或临时急需选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准时交选购部门选购。 (4)医疗器械、医疗耗材、卫生材料由使用部门主任
6、或护士长拟定选购方案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选购部门按方案选购。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选购方案立项后,选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选购部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照实向招标选购委员会汇报考察状况,必要时出示样品,供应争辩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选购委员会组织选购部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全部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选购部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
7、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需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场日期、有效日期,并有相关部门进行抽验、检验合格后入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留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限期等。 5、仪器设备由器械科、使用科室、依据选购合同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全部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8、物资选购发票应由选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选购部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终又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选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选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选购需求方案表,选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选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选购监督 医院选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的监督监事机构,负责对选购方案、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事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正在选购中消逝明显违反选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状况,有提出订正和惩处的权利。 医院物资选购管理制度2 为了规范选购行为,保证选购质量
9、,把握选购价格,提高选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选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选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选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选购的程序、选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选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选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选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选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选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选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选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选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选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
10、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选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选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选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依据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
11、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选购原则与方式 1、选购物资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选购;必需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选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选购方案后应快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 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选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选购小组在选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方案方可外出选购。在选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选购价廉物美、质量牢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12、。 4、一次性选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选购可实行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选购。 5、选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选购 伪劣产品,选购人员应负确定经济责任。 四、选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选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医院物资选购管理制度3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一、凡使用期满并丢失效能、性能严峻落后不能满足当时需求、由于各种缘由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二、医疗设备报废,必需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缘由、数量、经医疗设备科鉴定审核批准。单价一万元以上宝贵设备必需经院领导审批
13、后,方能办理报废。 三、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科会计办理销帐手续,建立残值帐目,档案员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四、凡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必需送交医疗设备科,进价万元以上的设备须由设备科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理。 医疗设备购置及引进制度 一、医院各科需用的各类低值易耗器材,由各科每月拟定方案,交设备科审批,由选购员联系选购。选购人员在选购过程中必需严格自律,选购质优价廉的物品。仓管人员负责对各种低值易耗器材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器材坚决退换。 二、单价在5万元或以上的设备购进,必需先由方案使用科室提出可行性报告,填写医疗设备购臵申请表,并由科室核心组全体成员签名,交设备科加具看法,后提至
14、医院办公会议争辩争论准备是否购买。 三、洽谈购买单价5万元以上设备时,由院领导、设备科领导、设备使用科室领导(或设备使用人员)参与洽谈。有关人员不允许单独与经销商接触洽谈有关买卖业务。对拟购的设备选择应具备多向性,有比较择优购买,洽谈成功必需签定正式供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参加洽谈人员不允许接受经销商的各种赠品及旅游邀请。在购买设备中获得的折扣全部归公,确定禁止收受回扣。 四、设备到位的验收工作一般由本院设备科技术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及档案室管理人员一同验收,并收集全部的档案资料。部分高精尖新设备如本院不具备验收力气的,将邀请省市有关部门参与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必需认真负责,在验收表中签字确认,
15、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必需认真填写精密、宝贵仪器设备档案内容栏目 五、各类精密宝贵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必需有使用科室领导、设备科领导、及相关院领导签名才能付款。 医疗设备科工作制度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预防、教学、科研所需医疗器械的方案、论证、招标、选购、调配、供应、保养、修理、更新及应用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使用科室上报的医疗器械方案,做好年度、月方案报请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做好相关论证工作。 三、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相关文件,做好医疗器械论证、招标、选购、公示工作。 四、凡购入得医疗器械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每月定期清库,打印月报表,尽量做到零库存管理。 五、建立健全医疗
16、器械档案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六、做好每月的医疗器械付款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物、账证相符,凭证装订整齐,保存完好。 七、组织本科人员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八、做好下送、下修和报废回收工作,保证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顺当完成。 九、乐观开展技术革新及科研工作,定期做好大型设备更新和应用分析,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作用。 十、接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乐观关心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做好医疗设备计量检测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及高值耗材管理条例,严把质量关。 十二、做好医疗器械可追溯及不良大事的收集、上报工作,建立医疗器械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17、 十三、负责对甲类、乙类大型设备的逐级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并存档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 十四、努力协调医院与相关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临床一线工作顺当进行。 十五、遵守国家、医院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包括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医用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及软件。 1、医疗器械的方案管理 (1)凡医院由国家无偿调拨、拨款购置、租赁、嘉奖、院资金购置及接受捐赠的医疗设备均属于此管理范围。 (2)医院全部医疗设备一律由医疗设备科有方案地统一购入。各使用科室应本着先急后缓
18、、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临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预算的前提下,向医疗设备科做出每月方案和年度方案,由医疗设备科统一汇总,经有关部门及医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订购任何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使用科室有责任推举欲订购物资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供购置时参考。 (4)医疗设备的购置方案须经使用科室论证小组成员签字,报设备科统一制定方案,经医院院务会议争辩通过后,方可执行。 (5)为保证方案的严峻性,经批准后的购置方案一般不得任凭改动。如系特殊状况需调整时,也应书面呈报设备科并由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2、医疗器械的选购管理 (1)医疗设备科所购医疗器械严格
19、执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查验索取必要的证件,审查招标医疗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如有,一票拒绝,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医院任何形式的招标)、是否为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是否为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并备档。 (2)一般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科室要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核后再报院长办公会议争辩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选购。大型医疗设备除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外,还需要填写“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由院长办公会议争辩批准后报政府选购办批准购买。50万元以上设备经过院长办公会议争辩批准后报政府选购办批准后托付招标公司招标购入
20、。 (3)新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必需严格执行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选购的相关规定,严格依据中标(成交)产品选购手册进行选购。 (4)全部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需与供货商签订购置合同。 3、医疗器械的出入库管理 (1)所购医疗设备到货后必需填写医疗设备验收登记卡片,包括设备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经销单位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购置时间、生产编号、验收人等内容;所购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到货后需登记产品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灭菌期、送货人、验货人、发票号、报关单、检测报告、追踪号;检查医
21、疗器械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并由专人下送使用科室。 (2)严禁包装破损、失效及有明显问题的物品进入库房。 (3)医疗器械需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使用科室发觉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刻停止使用,并准时报告院内感染科、设备科及当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对于所购医疗器械,招标文书、档案、出入库登记必需统一由专人管理,做到每件医疗器械可追溯。 4、医疗器械的档案管理 (1)凡购入的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必需建立档案,整理后交院档案室保存。 (2)凡购入耗材,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消杀用品、设备、配件的出入库记录及登记记
22、录必需存档,并由设备科专人管理,以上物资使用后其档案需保存10年。 (3)凡医疗器械招标资料由设备科专人整理,建档并保管留存,保存期限为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10年。 5、医疗设备的运行管理 (1)医疗设备领回到使用科室后,应准时由医疗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协同厂家及使用人员安装、调试,操作人员使用正常后,填写验收报告单,并由使用科室主任级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2)医疗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操作人员应保证其有足够的工作时数,以便一些质量问题能够及早发觉,尽可能在保修期内得到妥当处理。 (3)对大型医疗设备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制成卡片挂在医疗设备上或醒目地贴在操作者便于看到的位置,使用时
23、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4)大型医疗设备须由专人管理,并有使用记录和交接手续。使用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后方可上机操作,进修,实习人员和其他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要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请、论证报告、招标文书、合同、装箱单、合格证、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线路图、修理记录等,由设备科专人建档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保存。 (6)各使用科室于医疗设备科每年清点医疗设备财产一次,如遇账目不符,准时查找,并报告设备科长及医院领导,争论处理。 (7)使用科室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要准时填写修理申请表,写明故障所在,通知医疗设备科负责修理。如遇外修时,需由设备
24、科专人联系,如使用科室擅自请外单位人员修理,设备科有权拒绝办理付款及有关手续并追究使用科室责任。 (8)大型甲类、乙类医疗设备必需有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设备操作人员必需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方可上机操作。 6、医疗设备的维护、计量、修理平安管理 (1)各使用科室应重视医疗设备的维护,每天开机前、关机后均应周密检查,并进行清洁、校验、整理、复原等工作,使设备每天处于良好状态。 (2)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要依据其技术管理要求,分别实行恒温、防磁、防震、稳压、避光、润滑等维护措施。 (3)医疗设备须进行两级保养。一级保养系指前述第 1、2条,二级保养是指设备科技术人员对各医疗设备进行定期
25、预防性检修,确保良好的机器性能。 (4)医疗设备科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1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平安防护等进行检查。 (5)对于强检医疗设备需依据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时间定期计量、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6)医疗设备需要修理时,使用科室应仔细填写设备修理申请单,注明医疗设备的型号、故障缘由、现象等,然后交设备科修理组,设备科修理技术人员在收到修理申请单后,应尽快对故障进行检查、修理,使其恢复正常运转。要确保常规抢救设备完好率100%。 (7)医疗设备需要外修时,使用科室应填写“医疗设备外修修理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联系外修,使用科室不得自
26、行外修,否则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使用科室自付并追究其责任。 (8)重视修理人员素养培育,定期选派技术人员外出培训。 (9)各科室医疗设备不得私自外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7、医疗器械的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报废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于财务科、经管会、病案室等职能科室联合到医疗设备使用科室了解设备性能、工作效率等使用状况,并依据使用科室实际作出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方案报院领导参考。 (2)凡因使用磨损、老化等损坏的医疗设备,经设备科技术人员鉴定确认无法修理的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由使用科室填写“医疗设备报废(调拨)审批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经设
27、备科核实,设备科长批准、院领导批准和财务科长批准后,方可报上级部门报废注销或降级使用。 (3)凡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调整使用:无正值理由闲置半年以上者;引进新医疗设备后原设备降级使用者。 (4)凡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注销报废:达不到国家计量标准,严峻影响使用平安造成危害而无法修复改造者;超过使用年限,机构陈旧,性能明显落后,严峻丢失精度,主要配件损坏无法修复者。 (5)医疗设备的报废与调整统一由设备科办理,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处理。 (6)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由使用科室填写“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申请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设备科长和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废,报废物品由设备科按规定统一处理
28、。 8、医疗器械的损坏赔偿 (1)凡使用医疗医疗设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保管不妥、交接不清、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当,造成医疗设备损坏的,可依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酌情赐予批判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2)医疗设备丢失,要书面说明丢失状况并附检查,经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调查确认事实后,拿出处理看法,报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准时销账。 (3)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医疗器械遗失、霉烂、虫蛀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赐予相应处理。 大型医疗器械购置论证制度 1、凡购置单价在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使用科室须经过科室论证小组论证后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2、设备科负责汇总审
29、核,院领导审批后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座谈会论证其可行性。 3、设备科在职工座谈会后将论证结果进行汇总,报医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招标选购。 4、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需报卫生局审批后,由政府选购办组织招标。 5、购置5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医院托付的招标公司招标,需报卫生厅备案。 医疗设备科招标选购制度 依据贵州省卫生部门相关文件,完善医疗器械选购制度,规范选购行为,凡医疗设备科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需经国家,省市或医院内部进行招标后方可选购。 1、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选购需由招标机构公开招标后方可选购,招标结果需报卫生厅备案。凡是经过国家、省、市招标过的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及低值耗材
30、,医院必需按其价格选购,医院内不再另行招标,对于国家、省、市均没有招标过的5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低值耗材、卫生材料、医用试剂、消毒用品,医院均接受院内招标的方式选购,做到公开、公正、公正。 2、医院招标选购必需由主管院长、院办、纪检办、审计处、财务处、医务处、院内感染科、设备科招标小组成员及临床科室有关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 3、医院内招标流程须首先由临床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报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科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实施招标。 4、医疗设备科招标组成员有义务前期审核厂商资质,无异议后进行会议支配,报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招标。 5、10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
31、耗材等的中标结果实行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表决通过,评委在中标名目上签字后生效;10-50万元医疗设备的招标由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接受实名制填写评标成员看法表,并依据评标看法产生评标结果。 6、中标结果由医疗设备科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各参标厂商,并签订由医院法律顾问审核过的合同,合同生效后方可实施选购。 7、严禁购置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 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医疗器械档案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负责整理、分类管理。 2、医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专人整理核实资料,装订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3、医疗耗材资料由专人整理后 ,在设备科保管,全部资料在耗材用完后保存10年,植
32、入人体的一次性耗材资料由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4、医疗器械档案应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个人不得存放有关档案,以确保医疗器械档案的系统化、完整化,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的作用。 5、建立医疗器械档案名目,单位和个人需借阅有关医疗设备档案或其他资料时,医疗器械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当保管,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6、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员应负责所管档案的平安,留意防火、防潮、严防泄密。 7、医疗器械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名目应与案卷内容全都。 医用计量器具管理方法 1、医用计量器具的购进,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
33、设备科长,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招标购买,与医疗器械的选购相同。 2、库房保管员将各种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书、厂家名称、出厂时间、产品型号及资料交计量人员建卡、存档。计量后,才可发放到临床科室。 3、各科室必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计量器具,不得任凭改动计量器具的参数和基准,消逝问题要准时向设备科申报,不得擅自拆除。 4、凡属医院强检计量器具,必需建立统一的计量强检制度,定期由质量监督局检定,确保强检率100%。严禁使用无检定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过期的医用计量器具。 5、医疗设备科定期对医院职工开展计量学问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对计量工作的定期管理考核,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工作。 6、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
34、维护保养医用计量器具,对任凭损坏和改动计量器具参数基准的科室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7、医疗设备科负责报请有关医用计量器具使用造成不良大事的工作。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凡属医院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有必需实行周期检定,由省、市质量监督局行使检定权,依据医院状况实行送检、来检两种方法 1、凡有强检计量器具的科室、个人,必需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检定或有意漏检。 2、对于漏检、检定不合格和超出周期的计量器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26条、27条规定一律不准使用,否则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并惩处,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申报上级领导后进行修理、降级和报废处理。 3
35、、经过修理后属强检医用计量器具应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后方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4、对于新购进或注销的计量器具要经主管院长、设备科长审批,报专职计量员建账、建卡、建档、销账、销卡,任何人无权处理。 5、专职计量人员要定期询访各科室,发觉问题准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医疗器械技术组工作制度 1、医疗器械修理人员应每月定期对所管科室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作记录存档。 2、医疗器械修理人员应在接到临床科室保修申请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如无法修复应准时上报科长及临床科室主任,组织相关修理人员会诊、修复或申请外修。 3、医疗器械修理人员应在修理后准时填写修理记录,存入档案。 4、医疗器械技术组确保
36、医院常规抢救医疗设备的100%完好率。 5、医疗器械修理人员应确保购买保修及配件质量与价格合理。 6、医疗器械技术组应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争论,分析修理中的疑难问题,沟通修理心得。乐观开展技术革新,搞好科研和教学工作。 医疗器械应用分析制度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到临床科室对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对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设备科除定期到临床科室了解其设备性能及使用状况外,临床科室应填写:“大型医疗设备医用分析表”。 3、医疗设备科对临床科室填写的“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表”进行汇总,做出相应的分析、总结,并报医院领导参考。 4、依据分析结果,设备科
37、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做出大型医疗设备年度更新方案。 一次性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一次性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其平安性,有效性必需严格把握的医疗器械。现在医院开展的医用钢板、心脏瓣膜、人工关节、血管支架、心脏起搏器、人工晶片、各种补片、生物胶、球囊等。 2、凡医院购入的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须严格依据卫生部门相关文件要求选购,并与供货商签订合同。 3、使用科室应依据临床的实际需要,提前送交申请方案,必需写清产品的生产厂家、供应商、规格、型号、价格、病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住院号、诊断病情、手术医师姓名、手术日期,并由科室主任签字。 4、库房管
38、理人员必需严格依据国家对高值耗材的管理要求,逐一进行核实,登记生产厂家、供应商、产品名称、详细清单、产品的检验报告或报关单、价格、生产日期及失效期和企业确认的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并对唯一性标识的内容、位置、标识方法以及可追溯的程度作出记录,做到没件高值耗材可追溯。相关资料由设备科整理并存档。 5、使用时由手术室派专人负责领取,将其送往手术室进行消毒,以备手术时使用。手术室有责任对所送植入材料数量等手续进行核实,再次验货,以防在材料消毒前的货物调换。使用后的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的相关标识载入病历。 6、一旦有医疗器械不良大事发生,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依照有关程序准时上报相关部门。
39、医疗器械平安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医院内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科室必需向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需办理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 1、医院全部医疗设备必需由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或计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由厂家进行专业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大型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须持上岗证,并严格依据每台医疗设备操作规程执行。 3、医疗设备修理人员应定期到临床科室维护、检修医疗设备。 4、医疗设备科专职计量人员及修理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计量、平安防护、
40、接地等进行检查和监测。 5、对于压力容器、高压氧、X线机、CT、B超等特殊医疗设备应由医疗设备科专职人员联系治疗技术监督管理局专职人员定期鉴定,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6、对于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同位素药品的科室必需严格方案、审批、购入、出入库管理,并可追溯。特别是放射性物质在使用时需要报属地公安部门,完善相关手续,谨防丢失泄露。 7、凡由于购入的医疗设备、放射性物质、剧毒性物质、剧毒试剂引起的相关医疗事故,使用科室应准时上报医疗设备科及主管院长,并上报当地药监局和相关部门。 医疗器械不良大事报告制度 1、医疗器械不良大事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的状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
41、导致人体损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大事。医疗器械不良大事报告是指对事后医疗器械不良大事的报告。 2、医院组成医疗器械不良大事管理委员会,并有专人负责医疗器械不良大事的监管工作。 3、使用科室对发觉的医疗器械不良大事应由专人进行详细记录,按规定报告。 4、凡由医疗器械引起的不良大事,使用科室一经发觉,应立刻停止使用,经科主任签字后与48小时内上报设备科,严峻损害应于发觉后24小时内上报设备科,死亡大事应在12小时之内上报设备科;设备科接到书面报告后,由专人准时报告医务处,同时上报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医疗器械上岗培训考核制度 1、一般医疗设备的验收合格后,须由厂家工程师对医院至少两名以上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或异地培训。 2、对国家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使用科室至少派两名以上操作人员参加国家制定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 3、操作人员合格证有效期满后须准时进行再次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 4、操作人员要严格依据医疗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医疗事故责任自负。 5、修理人员须定期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医疗设备进行平安监督检查,有问题应准时向上级领导汇报。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