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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洞桥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目标任务为了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救灾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各部门救 灾职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 特编制本预案。本预案用于本镇范围内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2基本情况我镇地处宁波市西郊,地理位置位于北纬29度47分,东经121度22分,镇域面积约 31平方公里。东与石轩街道相连接,南接奉化市江口镇,西靠邺江镇,北依古林镇。下辖 20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1个渔业社,人口 2
2、1586人,9446户,60岁以上老年 人3582人,低保户75户105人,残疾家庭756户,重点优抚对象39人,外来人口 16488 人。2.1 我镇境内河流纵横,全长约80公里。主要河流有:奉化江、郭江、南塘河、野猫洞江、 上凌江、里江、幸福河。主要桥梁有:百梁桥、元贞桥、分洪桥、洞桥、惠民桥、潘沙大桥。 2.3我镇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是宁波向南通往奉化,宁海、象山的交通要道,高速公 路、省道纵横贯穿全境,是战时宁波向南通往奉化,宁海、象山的必经要地。公路四通八达, 总长约27.4公里,实现了村村通公路。洞桥境内有高速公路9公里,省道5.1公里,县道 10公里,乡道3.3公里、村道39
3、公里。主要干线有:甬金高速公路、34省道等。洞桥自来水厂mdash;位于沙港村,有职工19人,日供水能力L5万吨,年供水量231万吨。 洞桥粮食收储有限公司mdash;位于洞桥镇百梁桥村和张家垫村,总占地面积7875平方米, 有库房12间,库房容量4140吨,主要收储稻谷。2.4我镇有工业企业5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92家,高新科技企业2家。3灾害风险3我镇位于北亚热带与中亚热带过渡区域的季风气候,冬夏长,春秋短,四季分明,夏无 酷热,冬无严寒,热量较充足,雨量丰沛,冬夏季风交替显著,梅期在6、7月,暑期7、8 月,3到5月多雾,7到9月是台风影响期。年平均气温16.2度。3.2属近海陆地
4、毒B西平原。区域内河流交错,地质湿软,向东距北仑港约48公里,北至镇 海港约40公里,海拔高程为2.0米左右。年受海洋性季风湿润气候影响,冬季晴冷干燥, 春末夏初常低温阴雨,7至9月多台风活动,易造成风、洪、涝等自然灾害,特别是近南塘 河、幸福河、里江河、奉化江、郸江等两岸居民点是灾害危害的主要地域(段)。他们的房 屋、耕地、道路、电力、通信、水利设施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4启动条件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4.1 凡在我镇区域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 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一次灾害过
5、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4.1.1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大于全镇总人口的0.1%;4.1.2 因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在国内或国际造成影响;4.1.3 倒塌房屋间数大于受灾区域房屋总间数的0.1%4.2 发生一般地震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大于全镇总人口的0.1%或房 屋倒塌和严重损房间数大于受灾区域房屋总间数的0.1%。4.3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人员伤亡、需要紧急 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5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1)镇设立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防灾救灾领导小组)。镇长任 组长,政法副书记、人武部部长、农业副镇长、城建副
6、镇长任副组长。主要职责:负责本镇 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防灾救灾的部署、检查和实施,组织、协调开展全镇防灾救灾工作,及时 核查上报灾情,组织接收救灾捐赠,指导做好灾民生活救济、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和维护社 会稳定等项工作。 镇机关各办和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成立若干防灾救灾组。一旦本预案启动,各 类防灾救灾组根据各自的职责要求,立即展开有关工作。具体分组与职能是:核查核灾组。由农业农村办、民政办牵头,工贸办、村镇建设办、派出所、教辅室等部 门(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根据受灾情况,报告启动和完善救灾方案;收集汇总灾情,及 时掌握受灾情况;分析评估灾情,按时报告初灾情况(在灾害发生1个半小时内汇总上报);
7、 调查核查灾情,每日定时续报情况(包括灾情和救灾情况,每日8时30分前);接收救灾 捐赠,中报争取应急救灾资金;提出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和发放情况。 责任人:农业副镇长、民政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农技员。基本生活保障组。由民政办牵头,农业农村办、工贸办、社会事务办、财政审计办等部 门(科室)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实灾民急需的饮水、食 品、药品等救灾物品的保障;根据镇领导小组指令调配查灾核灾人员;接待上级和有关部门 的灾情检查。责任人:人武部部长、党政综合办主任。设施恢复和生产自救组。由村镇建设办、农业农村办牵头,人武部、工贸办、综治办、 供电营业所、
8、电信支局、自来水厂、教辅室、广电站、机管站、消防队、环卫站等部门(单 位)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广电、学校校舍 和城镇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以及城乡房屋抢险排险,指导做好农作物救灾种子调配、供 应及损毁农田的修复工作,帮助指导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责任人:城建副镇 长、农业农村办主任。应急资金保障组。由财政审计办牵头,农业农村办、村镇建设办、民政办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救灾准备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应急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 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责任人:镇长、财 政审计办主任、民政助理
9、员。医疗卫生组。由社会事务办牵头,农业农村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卫生院、卫生防疫站、 兽医站等部门(单位)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分队进入受灾区域,组建临时医院或 医疗救护所,抢救、治疗和运转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开展饮用水、食品等卫生监督、 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和除害防病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向灾区提供 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和消毒灭杀工作。责任人:文卫副 镇长、社会事务办主任。安全保卫组。由综治办牵头,人武部、工贸办、派出所、交警队、城管执法大队等部门 (单位)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 全
10、保卫工作,维护、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 金融、电力、通信、新闻等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必要时在灾区实施交通管制,严厉打击盗 窃、抢劫以及哄抢抗灾、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人:政法副镇长、派出所所长、综 治办主任。接受捐赠组。由民政办牵头,工贸办、财政审计办、慈善分会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 根据灾情需要,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提供的救灾援助奖金、物资的接受和安排工作。工贸 办协助做好涉外、涉台接收救灾捐赠工作。责任人:人武部部长、慈善工作负责人、民政助 理员。新闻宣传组。由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农业农村办、综治办、村镇建设办、民政办等部门 (科室)参加。主要
11、职责:负责宣传和报道灾害救助工作,经镇防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等有关信息,负责回答国内外有关灾情的询问;宣传报道 抢险救灾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灾情的宣传报道应严格按国家和区有关规定执行。责任人: 党委宣统委员、宣传干事。监督检查组。由镇党委组织(纪检)部门牵头,镇工贸办、财政审计办、民政办等部门(科 室)参加。主要职责:负责对镇机关及有关部门(单位)、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履行灾害 救助职责、工作效能和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的 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行政责任。责任人:镇党委纪检书记、党委组纪委员。 (3)发生灾情后
12、,第一时间向区防灾救灾委办公室上报,联系电话。6应急准备我镇避灾中心有洞桥中心学校(王家桥村)可容纳1500余人;避灾点有洞桥影剧院(沙 港村)可容纳500余人、宁锋小学(张家垫村)可容纳200余人、百梁小学(蕙江村)可容 纳200余人。卫生事业机构19家,其中卫生院1家,洞桥镇中心卫生院(文卫路58号); 卫生医疗点及村级保健所18家,卫生技术人员68人。6.1 物资准备。镇建立捐赠接收中心(设在洞桥影剧院),并作为救灾物资储备点和中 转站,及时协调、调用和储备必要的救灾专用物资。同时,将三江连锁超市选定为救灾物资 应急采购供应商,确保灾后迅速将抗灾救灾物资及时送到灾区。抗灾救灾物资的使用,
13、根据 灾情由镇统一调拨和安排。储备物资不足时,可就近向当地生活用品销售商采购,或报告区 民政局,统一从区或其他乡镇救灾物资储备库调拨。救灾物资储备点物资清单:避灾中心洞桥中心学校(洞桥镇王家桥村)草命30条、矿烛300支、毛毯30张等避灾点洞桥影剧院(洞桥镇沙港村)草点30条、矿烛300支、毛毯30 张等避灾点宁锋小学(洞桥镇张家垫村)草布100条、矿烛300支、毛毯30 张、被头120等避灾点百梁小学(洞桥镇蕙江村)草蔗30条、矿烛300支、毛毯30 张等6.2 救灾装备。以洞桥供电营业所和洞桥电信营业所为主,建立镇域可调用装备器材的企业 网络。配备专用抗灾救灾车辆和摄像、照像及通信器材,保
14、障应急抗灾救灾工作的需要。6.3 人力准备。镇灾害信息员为镇民政助理员,村灾害信息员为各村村主任;为有效处置各 种灾害事故,充分发挥各救援机构的作用,建立如下社会抢险救援联动机制:(1)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按照洞桥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实施抢险救援。(2)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由镇政府统一领导,根据灾害事故处置工作需要调动力量,组织协 调救援队伍、防灾救灾队伍和社会志愿者队伍的抗灾救灾工作;各职能科室必须坚决服从命 令,协同作战,保证任务的完成。6.4 宣传、培训和演练。结合全国5.12防灾救灾日宣传,每年在本镇范围内至少组织2次防 灾救灾的知识宣传工作。交通、电业、通信、消防、卫生等单位和人武部快速
15、建立专业技术 (民兵)应急救援分队,针对危险区域(地段)预想多种情况,组织开展紧急救援(助)演练,保证在灾害发生后能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7灾害预警镇防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开设预警预报值班室(设在镇广电站),建立预警预报网络,并根 据气象部门预报和上级业务部门指示,落实应急通信措施,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各行 政村(社区居委会)传递灾害预警信息。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重点区域(地段), 进行严密监控及时预报,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督促。8信息报送按照国家民政部下发的乡(镇、街道)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规程,及时准确的报告自然灾 害情况。(1)灾情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镇
16、民政办公室为灾情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2)灾情信息收集和报告的内容、途径、时限和程序。灾情信息报告要求以民政部最新下发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为依据进行填报。初报:发生上述突发性自然灾害,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 并在灾害发生后的1小时内上报镇民政办,镇民政办在接到灾情后半小时内汇总上报到区民 政局。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灾害发生后, 每24小时必须上报一次灾情,即使灾情没有变化也必须上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行政村 (社区居委会)每天8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上报镇民政办,镇民政办在每天 8时30分之前汇总上报到区民政局。核报:灾情稳定后,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应在1日内核定灾情,上报镇民政办,镇民 政办在1日内汇总上报到区民政局。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和倒损房屋情况,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要同时填报因灾 死亡人口台账和因灾倒房户台账,并会同突发性自然灾害快报上报镇政府,镇民政办 汇总上报到区民政局。9应急响应9.1基本要求启动本预案后镇按预案立即建立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和机关应急救助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