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溪南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96752794 上传时间:2024-03-18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33.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霞浦县溪南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霞浦县溪南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霞浦县溪南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霞浦县溪南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2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霞浦县溪南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霞浦县溪南镇人民政府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移动电话、计算机 软硬件、照相机等设备和装备。4. 4.人力准备1 .完善灾害应急管理人员和灾情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 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2 .建立健全灾害管理人员队伍。组织镇安办、民政、卫 生、水利、农服中心、海洋与渔业站等各方面灾害管理专业 人员,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 业务咨询工作。3 .建立健全与公安、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4 .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 作用。4 . 5.宣传、培训和演练1 .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 法规和

2、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在避灾安置 场所制订规章制度,张挂上墙,采取多种形式,如放置减灾 救灾图表、书籍等,开展减灾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 灾减灾意识。2 .每年应组织一次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定期向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提供救灾工 作咨询。3 .每年组织1次自然灾害应急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5 .灾害预警(一)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 警当地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情况,进行分析评 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区域和人口数量做 出灾情预警。(二)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

3、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镇、 村两级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三)灾害信息共享,镇减灾救灾办及时汇总各类灾害 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6 .信息报送6.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 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 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 和灾区的需求。7.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1 .灾情初报:各村对于本村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 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 情,并在灾害发生后半小时内向镇政府报告初步情况,发生 重大自

4、然灾害可越级向县应急局直接报告灾情。2 .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安办执 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镇民政所每天8时30分之前将截止 到前一天本辖区24时的灾情向县应急局上报。特大灾情根 据需要随时报告。3 .灾情核报:灾情稳定后,镇安办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 定灾情,向县应急局报告。6. 3.灾情核定1 .部门会商核定上。镇安办协调农业、林业、水利、海 洋与渔业站、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2 .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 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6. 4.建立档案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和倒损房屋情况,要建立因 灾死亡人口

5、台帐、因灾倒房户台帐和冬春因灾生活 困难政府救济人口台帐,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 可靠依据。7.应急响应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灾害救助工作以 镇政府为主。灾害发生后,镇、村两级和相关部门根据灾情, 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 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抗灾救灾、 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 群众人民群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突发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 等因素,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I、n、in、IV四级。 7. 1.响应分级7. 1. 1. I级响应在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 程出现下列情况之

6、一的,启动I级响应:(1)死亡2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千户以上;(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 助人数10万人以上;(5)其他启动条件。7. 1. 2. II级响应在镇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 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II级响应:(1)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10 万人以下;(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或1500户以上、1万、可或3000户以下;(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 助人数

7、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5)其他启动条件。7. 1. 3. III级响应在镇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 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ni级响应:(1)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3万人以上、5万 人以下;(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00间或1000户以上、5000 间或1500户以下;(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 助人数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5)其他启动条件。7. 1. 4. IV级响应在镇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般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 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IV级响应:(1)死亡5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

8、1万人以上、3万 人以下;(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或500户以上、2000间或10或户以下;(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 助人数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5)其他启动条件。7. 2.启动程序7. 2.1. IV级以上响应镇减灾救灾办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减灾救灾委 提出启动响应的建议,由减灾救灾委决定启动应急响应,采 取有效应对措施,先期处置。经预判达IV级以上响应级别时, 镇减灾救灾委应立即上报县减灾救灾委,情况紧急时,可直 接上报市级减灾救灾委,同时报县减灾救灾委,上级减灾救 灾委启动相应预案后,镇减灾救灾委全力配合处置。7. 2. 2.不构成IV级响应当发

9、生灾情后,事发地村应第一时间启动本级应急预案, 立即响应有效处置,并向镇减灾救灾委告后,镇减灾救灾委 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应对处置。如果事 态进一步扩大,超出镇、村应对能力,应向县减灾救灾委报 告,提高响应级别。7. 3.响应措施1 .召开减灾委员会会议后,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 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2 . 1小时内,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3 .镇减灾委员会及时向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报告灾情。4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下拨救灾款物。5 .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 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

10、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 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 有衣、有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地得到医治,防止疫病流 行。6 .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 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 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7 .向社会发布接收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救灾捐赠 活动,公布接收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 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 用情况向社会公告。7. 4.响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W级以上响应,由镇减灾救灾 委提出建议,由县减灾救灾委决定终止应急响应。不构成IV 级响应的,由镇减灾救灾委决定

11、终止应急响应。8. 5.紧急转移灾害预警发生后,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家庭及妇女儿童的转移工作。8.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8. 1.过渡期生活救助灾害稳定后,对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 受灾群众实施过渡期生活救助,一般为3个月,视情可延长 至6个月。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县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 门、专家及受灾镇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并提 出过渡期生活救助方案和保障建议。镇社会事务办及时向县财政局、民政局申请自然灾害生 活补助资金,及时下拨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8. 2.冬春救助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镇政府为生活 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

12、助。镇社会事务办于每年9月上旬开始调查冬春受灾群众生 活困难情况,组织开展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状况评估,并将评 估结果和需求上报县民政局。镇社会事务办发放下拨的冬春补助资金,确保冬令救助 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9. 3.倒损农村住房恢复重建灾后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 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科学重建要求,按照省 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闽 政办(2016) 116号)等重建扶持政策和措施,由县政府负 责指导,县政府作为责任主体,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灾情稳定后,镇社会事务办及时统计灾情,建立因灾倒 塌和严重损坏房屋台账并及时上报。9.

13、保障措施9. 1.资金保障财政所根据常年灾情和财力状况编制自然灾害生活救 助资金年度预算,并在执行中根据灾情程度进行调整。如当 年预算不能满足自然灾害救助需求,应调整追加预算,用于 帮助解决受灾镇群众农房恢复重建和基本生活困难。过渡性救助资金、冬春救助、灾后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资 金和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原则上通过银行账户直接 拨付等社会化发放方式发放,确实需要采取现金形式发放, 应遵守有关政策规定。9. 2.物资保障完善救灾物资。制定自然灾害救助救灾物资储备规划, 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 对于不易储存的食品及其它物资,同县域内厂家或商家签订 供货协议,以确保灾害

14、期间根据需要随时购买并调运。镇政府将所储备的救灾物资报县减灾委备案,以备重大灾害应急时统一调拨使用。9.3. 通信和信息保障通信运营部门应加强县、村三级公用通信网络建设, 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合理组建应急灾害信息专用通信 网络。9. 4.人力资源保障加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灾害信息员培训制度, 健全覆盖、村二级灾害信息员队伍。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立专 职或兼职的灾害信息员。加强自然灾害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能力。、 村两级政府要以干部、民兵为主体建立灾害应急救援队伍, 建立健全与军队、武警、预备役、公安、消防、电力、卫生、 交通运输、通信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支持和引导社会力

15、量自愿参与救灾工作,倡导个人志愿 者通过相关组织机构有序参与救灾工作,政府部门可给予必 要的帮助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发展社会力 量减灾救灾人才队伍,组织开展救灾专业培训,建立救灾志 愿者服务记录制度。10. 5.社会动员保障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救灾捐赠,建立完善对口支援机制, 充分发挥基层的重要作用。当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时,减灾委根据受灾情况和需 救助情况,报请政府批准后向全发布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公告, 明确受灾情况、捐赠需求、捐赠方式等。1 .总则51.1 制定目的51.2 适用范围51.3 编制原则51.4 .风险评估52 .救灾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62 . 1.减灾救灾委员会职责

16、63 .2成员单位职责63.镇减灾救灾办组成及职责83. 1.联络协调组84. 2.抢险救灾组84.3. 安置及生活救济组84.4. 查灾核灾组84.5. 生产自救组94、应急准备95. 1.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96. 2.物资准备97. 3.救灾装备准备9做好救灾捐赠款物使用引导工作。救灾捐赠资金除用于 救灾应急期间的必要支出外,其余应主要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加强救灾捐赠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对捐赠者的查询, 按照“谁接收、谁反馈”的原则,政府部门和公益慈善组织 应当如实、详细地反馈捐赠款使用情况,接受捐赠者的监督。 9. 6.宣传和培训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 害

17、应急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 “国际减灾日” “全国科普日”“全 国消防日” “国际民防日”和“科技活动周”等防灾减灾宣 传活动,增强公民防灾减灾意识。政府要督促指导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根据灾害发生特点, 以社区、村居、学校、医院、企事业为单位,每年至少组织 1次防灾减灾演练,检验提高应急指挥、预案行动和综合响 应能力。10.附则10. 1.奖励与责任对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政府进 行表彰和奖励;对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 按有关规定报批烈士;对救灾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10. 2.预案的管理和更新镇减灾

18、救灾办负责管理本预案,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 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镇政府 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10. 3.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镇安办负责解释。11. 4.预案的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12. 附件11.1.溪南镇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主 任:林典(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主任: 朱星明(统战委员、副镇长)副主任:王庭康(人大主席)王逢兴(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李荣斌(宣传委员) 张施施(组织委员)陈岩(副镇长)叶超(副镇长)龚涛(副镇长)叶明(四级主任科员)陈慰霞(党群服务中心主任)朱方兴(溪南行政派出所所长)龚来雄(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邓郑银(镇

19、党政办负责人) 陈孝光(镇财政所所长)林明智(镇水利站站长) 林辉(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叶传清(镇卫计办负责人)王明清(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金靖宇(溪南自然资源所所长)曾海(镇安办负责人)陈镇(溪南供电所所长)谢理达(镇自来水厂厂长)陈孝煜(林业站站长)王致刚(网络服务)谢怡(县九中校长)李提忠(溪南中心小学校长)林金嫩(溪南电信分局负责人)江海峰(溪南卫生院院长)李雅迁(镇海洋与渔业站负责人)陈灵光(村建站、城建中队负责人)邱云辉(仙东工作站站长)蔡尚炎(南岸工作站站长)曹汉林(溪南工作站站长)王锦森(长兴工作站站长)11.2溪南镇自然灾害救助现场处置方案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

20、害紧急救助体系 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 高效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霞浦县自然灾 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 案。2基本定义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 救助工作。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核 事故应急等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需政府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 时,可根据需要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 作。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建立溪南镇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 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主任由镇长担任, 副组长由各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各行政村 书记(主任)、人武部、党政办、安办、民政 力、水利站、自然资源所、派出所、财政所、

21、 卫生、供电、教育等部门负责人组成。4应急队伍应急队伍由以下救援组组成:联络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安置及生活救济组查灾核灾组生产自救组1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小分队和专业抢险队 参与抗灾救灾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2党政办:负责组织各抢险救援队伍参与抗灾 救援工作,协调联络接待和其他重要工作事 宜。应急处置 5措施3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筹集、拨付和监督。 4镇安办:负责全镇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 依据水利、气象预报的雨情、水情综合分析研 究,及时掌握灾情和发展趋势,并按规定程序 向上一级报告灾情,协调民政所做好救灾款、 物的筹集和储备,加强使用和管理;及时制定 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开展救灾法律法规和业务 知

22、识方面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 救灾和减灾的能力意识。5自然资源所:负责灾区房屋规划,重建和组 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地质自然灾害防治规划, 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监测体系;6水利站:负责各水库、防洪堤设施的防灾监 控;7卫生院:负责做好灾民的医药卫生和防疫防 病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和药品及时到位,做好 灾区饮用水的检查和水源保护工作。8派出所:负责疏导救灾车辆,确保交通安全, 加强治安防范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工作。9供电所:负责灾区各用电线路的抢修维护。 10学校:负责协调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安排 好灾后学校教学工作,确保受灾学校及时复 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重建修复 工作。11

23、联络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镇安办配合,抽调人员集中办 公,负责全镇救灾情况的收集、上下联络、组 织协调、有关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工 作,编印救灾工作简报,搞好后勤服务等工作。 12抢险救灾组由人武部牵头,镇安办、水利站、供电等部门 组成,负责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 的抢修恢复工作,对自身无力抢修的,应第一 时间上报上级单位。13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由镇安办牵头,民政所、派出所、卫生院等,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 方案,负责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抢险物资 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等工 作,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 本生活。14查灾核灾组由镇安办牵头,

24、农服中心、等部门组成,负责 灾害的预警预报、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 况。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 工作。15生产自救组由农服中心牵头,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 抢种,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溪南镇党政办公室2022年12月7日印发1.5. 宣传、培训和演练105 .灾害预警116 .信息报送116.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116.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116. 3.灾情核定126. 4.建立档案127 .应急响应127. 1.响应分级138. 2.启动程序159. 3.响应措施1510. 4.响应结束1611. 5.紧急转移16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178. 1.过渡期生活救助17

25、9. 2.冬春救助1710. 3.倒损农村住房恢复重建179 .保障措施189. 1.资金保障189. 3.通信和信息保障189.4. 人力资源保障199.5. 社会动员保障199. 6.宣传和培训2010 .附则2010. 1.奖励与责任2011. 2.预案的管理和更新2012. 3.预案解释部门2113. 4.预案的生效时间2111 .附件2111 . 1.溪南镇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2212 .2溪南镇自然灾害救助现场处置方案25霞浦县溪南镇人民政府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 .总则1.1 制定目的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 规范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维护

26、灾区社会稳定, 根据霞浦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 定本预案。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核事故应急 等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政府紧 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时,可根据需要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 救助工作。1.3 编制原则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部门分工综合协调、 重点突出、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1.4 .风险评估溪南镇位于霞浦县西南方,属沿海丘陵平原,离县城46 公里,与宁德、福安两市隔海为界,全镇陆地面积103平方 公里,现有耕地面积23429亩,养殖面积37200

27、亩,海岸线 长76公里,海域面积16. 6万亩,进场均衡,居全县首位。 影响溪南镇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台风、干旱、洪水、强降雨、 地震灾害、高温热浪、滑坡、泥石流(包括山体崩塌、地面 沉陷、地裂缝等)、森林自然火害、病虫害和其他异常自然 现象造成的自然灾害。2 .救灾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建立溪南镇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 书记担任,常务副主任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副镇长 担任,成员由各行政村书记(主任)、人武部、党政办、安 办、民政办、水利站、自然资源所、派出所、财政所、卫生、 供电、教育等部门负责人组成。2. 1.减灾救灾委员会职责组织、协调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研究和分析全

28、 镇灾害动态情况;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现场指挥;检 查督促救灾、抗灾任务落实情况;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路 线及安置措施。向县政府和县减灾救灾委员会报告重大自然 灾害救助应急处置情况;及时解决救灾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 问题。2.2成员单位职责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小分队和专业抢险队参与抗灾救灾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党政办:负责组织各抢险救援队伍参与抗灾救灾工作协 调联络接待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筹集、拨付和监督。镇安办:负责全镇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依据水利、 气象预报的雨情、水情综合分析研究,及时掌握灾情和发展 趋势,并按规定程序向上一级报告灾情,协调民政办做好救 灾款、物的筹

29、集和储备,加强使用和管理;及时制定救灾款 物分配方案,开展救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宣传,提 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的能力意识。自然资源所:负责灾区房屋规划,重建和组织实施等工 作,负责地灾点检测、巡查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 建立监测体系;水利站:负责各水库、防洪堤设施的防灾监控;卫生院:负责做好灾民的医药卫生和防疫防病工作,确 保医务人员和药品及时到位,做好灾区饮用水的检查和水源 保护工作。派出所:负责疏导救灾车辆,确保交通安全,加强治安 防范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工作。供电所:负责灾区各用电线路的抢修维护。学校:负责协调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安排好灾后学校教学工作,确保受灾学校及

30、时复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 后校舍重建修复工作。3.镇减灾救灾办组成及职责镇减灾救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安办,为日 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性救灾救济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 应急管理领导兼任。镇减灾救灾委员会根据救灾工作需要设 立联络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安置及生活救济组、查灾核灾 组和生产自救组,分头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3. 1.联络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镇安办配合,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 全镇救灾情况的收集、上下联络、组织协调、有关材料及各 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工作,编印救灾工作简报,搞好后勤服 务等工作。3. 2.抢险救灾组由人武部牵头,镇安办、水利站、供电等部门组成,负 责

31、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对自 身无力抢修的,应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单位。3. 3.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由镇安办牵头,民政所、派出所、卫生院等,负责组织 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负责转移安置人员 生活保障、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灾人员生活救 助等工作,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3.4.查灾核灾组由镇安办牵头,农服中心、等部门组成,负责灾害的预 警预报、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灾情的查核、 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3.5.生产自救组由农服中心牵头,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组 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4、应急准备4. 1.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1 .本镇学校设置避灾安置场所;2 .镇卫生院做好应急药品储备及捐赠救灾药品和医疗器 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准备。4. 2.物资准备1 .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完善镇救灾物资存储点,储 备必备的救灾物资;2 .避灾安置场所根据可容纳人员数量储备一定数量的救 灾物资;3 .引导灾民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 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4 .在灾前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 灾时群众的食品和生活必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4. 3.救灾装备准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