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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 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推进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学校 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 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 作出决定。(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 度及学校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 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 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
2、行决策,保证权力 正确行使。(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 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 策失误。(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 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参与决策。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学校重大决策事项、重要 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 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二)学校发展方向、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三)学校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
3、算等重大运营管。(四)学校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临时工待 遇、考核及奖惩、食堂门市部承包等涉及学校及职工切身利 益的重要事项。(五)学校党的建设、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 要问题。(六)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一)学校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二)学校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 等。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一)年度预算。(二)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购置及维修项目、扩建及装修等。(三)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第七条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一)学校年度预算内大
4、额度资金的调动和使用,超预 算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二)学校未列入预算(计划)的资金使用。(三)学校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四)大额资金指的是单笔支出超过一万元(含一万元) 的资金支出。第八条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应根据具体内 容、具体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主要方式有:党总支会、 校长会、办公会等。第九条党总支会由党总支书记主持,全体支部成员参 加,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中有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 教育方针政策以及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精 神和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 政建设等进行决策。第十条 校长会由校长长主持,全体校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的主要职责:
5、按照学校章程规定,对全局性的重大决策 事项行使决策权。第十一条 办公会由办公室主任召集,支部成员及行政 领导班子成员、级部主任参加。会议的主要职责:对学校日 常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程序行使讨论决策。研究贯彻 落实支部会、校长会的有关决议和决策部署。第十二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决策, 除遇重大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外,必须经领导班子以会议 形式集体决策,不得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碰头会或个别 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第十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党政领导班子成 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党委委员、行 政领导班子之间必须及时进行沟通和磋商,但不得作出决定 或影响
6、集体决策。第十四条对涉及面较广、风险性较大的决策事项,应 在局部范围内先行试点,可行后再正式决策实施。第十五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一)党政主要负责人经过协商,确定需要讨论决策的 议题。(二)重大事项议题明确后,分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 进行初步审核,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对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公示制度,扩大职 工参与,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三)研究行政事务决策前应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教职 工的意见和建议。(四)根据所要决策事项的内容,准备会议材料,确定 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第十六条重要人事任免决策程序:(一)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干部管理权 限和岗位需要
7、,在民主(或组织)推荐,组织考察等基础上, 作出拟任及公示后的任(聘)用干部决定。(二)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等按规定 程序执行。第十七条重大项目安排决策程序:(一)由学校处室、分管领导或具体负责人提出。(三)分管领导听取有关部门调研和可行性论证汇报, 并提出具体意见。(四)根据重大项目安排决策的内容,准备会议材料, 确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第十八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程序:(一)由学校职能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的年度计划或预算 外资金使用意向、额度。(二)由分管领导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提 出具体意见。(三)根据资金使用意向、额度,准备会议材料,确定 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
8、。(四)由党支部、校长办公联席会议进行集体决策。第十九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全体班子成员必 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集体决议,如有不同意 见,可以保留,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 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第二十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 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主要领导明 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第二十一条负责执行决策的处室应当制定决策实施方 案,确保落实决策的工作质量和进度,不得推诿。第二十二条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梳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三 重一大”决策流程,开展风险评估,确定相关控制措施,规 范记录文档,促进集体决策的全面受控和有效执行。第二十三条充分发挥党支部监督的作用。一是党政主 要负责人要经常沟通,相互提醒,做到既相互支持,又相互 制约;二是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民 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时,要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 况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四是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对违反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有责任予以劝阻。第二十四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 要按照党务、政务公开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校园网、 公开栏等各种方式予以公示,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