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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司法考试考试题库精选6节2022司法考试考试题库精选6节 第1节 根据材料回答 3237 问题:请回答下列问题:第 32 题 甲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效力如何?乙银行对该别墅是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正确答案:抵押合同有效。乙银行不享有对别墅的抵押权,因为未办理登记。 第 1 题 甲某和乙某是朋友,甲素知乙家境优越、出手阔绰,平时经常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某日,甲想从乙身上弄些钱,于是约乙一起喝酒,将乙灌得酩酊大醉失去知觉,随后,甲取出乙随身携带的钱包,果然发现内有现金人民币一万元,甲将一万元据为已有,将钱包丢弃,之后将乙送回家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B甲的行为构成盗窃
2、罪C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D甲的行为构成侵占罪正确答案:C 柴某因涉嫌贪污犯罪被某县检察院逮捕,某县法院以柴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柴某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改判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后经省高级法院再审,柴某被改判无罪,遂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县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B对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判决,应予赔偿C若此案依程序由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审理应依法不公开进行D若此案最终由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决定书应由法院赔偿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发,加盖法院赔偿委员会印章正确答案:C 根据以下内容,回答TSE问题。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
3、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下列第(1)-(3)题。(2022年试卷二第95-97题)TS在本案中,由监狱执行刑罚的罪犯是:A.王某B.朱某C.李某D.周某正确答案:AB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某区动植物检验局未按照法定标准收取许可费用,应当对其直接责任人以行政处分B医生李某死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医师资格C某省公安厅对某高校教师出国护照的审批不适用行政许可法D某企业通过贿赂手段取得的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被撤销后,在一年之内不得再
4、申请该项许可正确答案:AB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都必须向境内保险机构投保B都可以向外国银行筹措资金C都必须在国内市场购买原材料D都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账簿正确答案:AB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910条,分别规定了合营企业的外汇管理与保险,合营企业物资采购、产品销售与境外分支机构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69条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l719条是关于合作企业以及中外合作者借款、保险和合作企业的物资采购与产品销售的条款。外资企业法第l416条规定了会计账簿与核算、物资采购和保险的相关事项。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
5、的规定,凡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 )A受益人伪造单据B受益人不交付货物C受益人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D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串通提交假单据而没有真实的基础交易正确答案:ACD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 由于发明创造与作品之间存在着很多的差异,所以在权利取得和权利转让的制度方面二者存在着区别。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下列有关专利申请与转让的表述,错误的选项有哪些?( ) A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B.王某欲以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美国申请专利,王某应首先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保密审查 C玩具设
6、计师赵南向专利局申请一项实用新型,申请文件上寄出的邮戳日为6月1日,专利局收到文件的日期为6月6目,获得专利后,赵南的该项专利保护期至某年6月6日 D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正确答案:ACD根据专利法第10条规定,A、D项错误。 根据专利法第20条规定,B项正确。专利法第28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因此,C项错误。 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发现证据不足的,可以决定退回补充侦查B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
7、安机关补充侦查C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D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正确答案:BD2022司法考试考试题库精选6节 第2节 下列仲裁条款中,哪几项是因为“约定不明”而导致该条款无效( )A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结婚,并书面约定如果离婚则一律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B甲国A与乙国B双方订立合同,并于合同中约定,双方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纠纷皆由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国际商会仲裁院按该院仲裁程序解决C甲国公民A与中国公民B双方订立货物
8、买卖合同,并约定双方合同所产生的纠纷一律在中国北京通过仲裁程序解决D双方纠纷一律通过仲裁解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答案:CD仲裁条款约定不明我国法律对“约定不明”、当事人事后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认定为无效。A项该条款虽然无效,但其原因是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B项是有效仲裁条款;C项中仅约定仲裁地点在北京,而北京的仲裁机构不止一个,因此仲裁机构为“约定不明”;D项中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均未约定,因此也为“约定不明”。所以选CD项。 下列选项所述正确的是:( )A甲与乙商定到丙家抢劫,乙在门外望风,甲入丙家行抢。某日夜,甲进入丙家,恰巧丙家中无人,故开始乱翻,最终将丙
9、的5000元现金和一个笔记本电脑拿走。二人后分赃。甲构成抢劫罪的未遂,乙构成盗 窃罪的既遂B事先无通谋的两抢劫犯在抢劫过程中因单个人力量薄弱而互相配合抢劫构成共同犯罪C某乙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乙同时也向丙开了枪,但据查,乙、丙并无通谋D甲在境外购买了毒品,乙在境外购买了大量淫秽物品,都想将各自的上述物品运往境内。二人共同雇请一辆走私船将这些物品运往境内正确答案:B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A项以“犯罪共同说”为标准,二人在盗窃犯罪中成立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当中,一人既遂,全案既遂,故二人均构成盗窃罪的既遂;B项属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C项属于同时犯;D项中,甲、乙的行为分别构成走私毒品罪、走私
10、淫秽物品罪。 甲因乙拒不归还到期借款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向乙发出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B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不审查理由C乙在法定期间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的,甲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D乙在法定期间内向本院就该借款纠纷起诉的,支付令失效正确答案:BCD 下列关于一审普通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A对于原告的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行为只能按撤诉处理 B缺席判决只适用于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形 C本案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的,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应当延期审理 D原告在出庭的途中出车祸的,应当诉讼
11、中止正确答案:D被告提出的反诉也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也可以对原告适用缺席判决。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的区别在于程序的恢复是否具有可预见性。 下列选项中,应当数罪并罚的有:A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B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体力劳动,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C利用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制作、传播邪教组织的信息,同时造成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破坏,危害公共安全的D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同时构成破坏性采矿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正确答案:BCD56BCD 数罪并罚(刑法修正案(
12、八) ,刑法第133条之1第2款规定:“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A项不选。刑法第244条之1第2款规定:“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因此,B项选。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第15条规定:“利用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制作、传播邪教组织的信息,同时造成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数罪并罚”因此,C项选。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13、解释第8条第2款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或者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的犯罪和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或者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因此,D 项选。 以下属于行政机关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是?( ) A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B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 C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D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应当主动公开的正确答案:ABC参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 被告人吴某、张某经过共谋,先后在本县趁夜深人静耕牛无人看守之机,采用将杀鼠药(含氟
14、乙酰胺)灌进耕牛嘴里的方法,毒死他人的耕牛,然后以低价向耕牛的主人收购,再到菜市场出售有毒牛肉,从中牟利。被告人吴某、张某合伙或单独作案共57次,毒死耕牛57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35000余元。由于两被告人作案次数多,毒死耕牛数量大,致使有的村庄因耕牛全部被毒死而无法种田,严重破坏了农业集体生产。对吴某和张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正确答案:破坏生产经营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构成吴某和张某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吴某和张某毒杀耕牛的行为不构成投放有毒物质罪。吴某和张某虽然使用了投毒的方法残害耕牛,但他们是把毒药直接灌入牛嘴里将其毒死,每次投毒的目标是特定的,只能毒死
15、特定农民的特定耕牛,不会对其他不特定的耕牛造成危害,所以他们的投放有毒物质行为没有危害公共安全,不构成投放有毒物质罪。(2)被告人毒杀耕牛的行为虽然不构成投放有毒物质罪,但由于他们作案次数多,毒死耕牛数量大,致使有的村庄竟无一头耕牛能够幸免,给农民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他们这种毒杀耕牛的行为,既触犯了刑法第275条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又触犯了刑法第276条规定的破坏生产经营罪,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的想象竞合犯,应当按照其中的一个重罪即破坏生产经营罪从重处罚。(3)被告人将有毒的牛肉拿到市场上销售,违反了国家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他们这种行为是继毒
16、杀耕牛之后又单独实施的犯罪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携带枪支抢夺,在抢夺过程中,甲没有使用和显示其持有枪支。甲的行为适用持枪抢劫的规定B甲、乙二人,甲驾驶摩托车,乙坐在后座上。二人驾车靠近正在骑自行车的丙某,由乙伸手抢丙的手袋。丙发觉后,抓住手袋不放。甲于是加快速度,乙强行将丙拖跌在地,并拖行约20米远,然后抢走丙的手袋,并致使丙某身体多处擦伤。甲、乙二人的行为由抢夺转化为抢劫罪C甲是供电局维修工。某日,甲进入乙家维修电路时,发现只有乙一人在家,就掏出随身携带的电工刀,让乙交出3000元。甲的行为属于入户抢劫D甲持刀威逼乙交出财物。结果乙只有200元。甲就持
17、刀威逼乙回家取存折,到银行取出2万元。另有一存折当时无法取出。甲就将存折还给乙,并逼乙当场打下5万元的欠条,才放了乙。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正确答案:B抢劫罪、抢夺罪B项属于“飞车抢夺”,飞车抢夺的处理要区分三种情况处理:1)行为人一下子就抢走了财物,或者没有抢走财物就开车逃离,应认定为抢夺罪;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按抢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处理。2)行为人抢夺财物时被害人不撒手,行为人利用机动车行进的力量强行拖拽,致使被害人倒地死伤,应认为是抢夺过程中遇反抗而转化为直接以暴力作为取得财物的手段,认定为抢劫罪。B的情形即如此。3)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撞击或者强行逼倒被
18、害人以排除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行为人携带枪支,但没有使用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或者行为人并未实际持有枪支,但口头上表示有枪,不适用本规定。携带枪支抢夺的,转化为抢劫罪的,也不适用本规定。故A不正确。“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否要求行为人入户之前即有抢劫的故意,即是否要求行为人是为了抢劫而入户。应该持肯定意见。如果是合法入户或者基于其他非法目的而入户
19、,临时起意抢劫的,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转化型抢劫除外)。入户与在户不同。基于合法原因入户而突发抢劫故意的,虽然在客观危害上基本相同,但其所体现和反映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不同。故C不正确。D中甲的行为只构成抢劫罪。索要欠条是抢劫罪行为的一部分,不另成立敲诈勒索罪。但是如果甲不让乙当场打下欠条,而是让乙日后再交付财物,否则还要实施暴力,则另成立敲诈勒索罪。 宋代路一级设置的司法机关称:( )A提点刑狱司B提刑按察使司C肃政廉访司D提举常平司正确答案:A本题考查的是宋代地方司法机构的设置。宋代的地方司法机构中,各路设提点刑狱司,为中央在各路的司法派出机构。选项B提刑按察使司为明代省级专门司
20、法机关。选项C肃政廉访司为元代地方监察机关。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2022司法考试考试题库精选6节 第3节 根据我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哪些事项作出规定A.为执行法律需要的事项B.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C.关于人民法院组织的事项D.关于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事项正确答案:A,BA.为执行法律需要的事项B.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如果仲裁裁决后,甲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公司可向何地法院申请执行?( )A甲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B乙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C被申请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D仲裁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正确答案:AC执行规定第10条规定:“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
21、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前款案件的级别管辖,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 对下列哪些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A市政府征用某村土地,该村居民认为补偿数额过低申请复议B某企业对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率及税额不服申请复议C公安机关以张某非法种植罂粟为由对其处以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张某申请复议D沈某对建设部门违法拆除其房屋的赔偿决定不服申请复议正确答案:ACD 关于以下几种特殊侵权,表述正确的是:( )A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湖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经调查,该化工厂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因此无需承担贡任B
22、某公园组织元旦游园赏灯会,严格控制了入场人数并进行相应安检,在活动过程中两游人因言语不和大打出手,致使旁边游客的相机落入水中受损。因该损失是在公园内参加该活动时造成,根据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求,应由公园承担侵权责任C周某因天气炎热,从商场购买一制冷空调,初次使用时发生爆炸造成人身损害,因周某无法判断爆蚱原因,仅能凭购物小票向商场请求赔偿D某研究所在装运存有放射性物质的铅箱时,一只箱子从车上掉下来,昊明(8 岁)看见后即取出箱中的放射性物质玩耍,结果因过量吸收放射性物质而得病,昊明的治疗费应由某研究所承担正确答案:DD环境污染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5 条规定: “因污染环境造
23、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1 条第3 款规定: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环境污染责任为无过错责任,承担责任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免责条款也极为有限,本项中按标准排放污水造成损害的仍需承担责任,A 选项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 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B 选项中的情形尽管损
24、失是在公园内造成,但是由于第三人而非组织者的行为造成,此时损失应由第三人赔偿,若能证明公园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才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不能简单认定由公园承担全部责任,B 选项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3 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周某可以自行选择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侵权损害赔偿,这两者之间的最终责任分担,则根据缺陷原因认定。周某也可向销售者请求违约损害赔偿,C 选项认为只能向销售者主张赔偿的说法错误
25、。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9 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项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是某研究所,由此造成的损失也应当由其承担责任,D 选项正确。 我国司法注重保障人权,下列关于保障人权原则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B我国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对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予以具体规定和保护C我国刑法以惩罚犯罪为目的,因此对犯罪分子的人权应予以剥夺D我国的三大诉讼法均有保障人权的规定正确答案:C考点保障人权原则解析C项不对,我国刑法既依法惩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等的各种犯罪行为。保护广大公民的基本权利,又依法惩罚侵犯犯
26、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各种犯罪行为,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 甲为某市国有银行支行副行长,分管贷款审批工作。甲经朋友介绍与某乙相识后交往渐密。一个月后,乙找到甲提出想去缅甸走私毒品,但缺少资金,希望甲能帮助从其所在银行办理贷款。甲安排本行信贷员为丙办理贷款。取得贷款后,为便于资金的转移,乙再次找到甲帮忙,甲遂以在本行开户的、与缅甸有合法业务往来的某企业的名义,将资金汇往缅甸,乙以该笔资金购得大量毒品,售出后及时归还了贷款。本案中,甲的行为不可能成立的罪名是:( )A洗钱罪B走私毒品罪C违法发放贷款罪D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正确答案:ACD洗钱罪;走私毒品罪甲的行为不
27、构成该罪,洗钱罪的成立不仅存在犯罪对象的特殊性,还存在主观要件的特殊性。洗钱罪的对象只能是特定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而不是实施上述犯罪的资金本身;洗钱罪的行为人须出于为了掩饰、隐瞒特定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的目的。甲的行为因缺乏洗钱罪的对象及主观条件,故不能成立该罪。此外,CD项所列犯罪均以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为成立犯罪的要件,因而也不符合两罪构成要件的要求。甲明知乙从事毒品犯罪而为其帮助其取得贷款的行为显已成立走私毒品罪的共犯。下列哪些机构属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考试大论坛 A.房地产咨询机构 B.房地产经纪机构下列哪些机构属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A房地产咨询机构B房地产经纪机构C房地产职业
28、培训机构D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ABD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甲在离家不远的一偏僻处发现自己的女友正在遭受两男青年丙和丁的挑逗侮辱,便前去喝斥,但遭丙丁的殴打,甲被迫还手。在对打时,一便衣警察戊路过,见状即抓住甲的左肩,但未表明其警察身份。甲误认为戊是对方的帮凶,便掏出匕首朝戊右臂刺去,造成戊轻伤。甲见状逃跑。试问,甲的行为属于( )A甲对丙、丁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B甲对丙丁的行为是相互不法侵害,不属于正当防卫C甲对戊的行为是假想防卫D甲对戊的行为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正确答案:AC本题考查正当防
29、卫中的有关问题。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未造成重大伤害的行为。假想防卫是指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者进行防卫。本题中,甲为了女友乙的合法权益免遭损害而对丙、丁进行还击,属于正当防卫。因为便衣警察突然前去制止甲,又未表明警察身份,甲误认为是丙、丁的同伙而将其刺成轻伤,属于假想防卫,由于甲当时在情急下不可能预见戊是警察,所以其主观上不具有过失,而且也只造成了轻伤的结果,所以不负刑事责任。 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对于共有财产,
30、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C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D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0 分 :暂无正确答案:暂无2022司法考试考试题库精选6节 第4节 第 38 题 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实行数罪并罚?()A伪造货币又出售、运输伪造的货币的B为
31、走私而骗购外汇的,为骗购外汇而伪造有关公文的C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又使用假币数额较大的D甲乙等人为了冒充警察打劫银行,盗窃一辆警车在打劫中使用的正确答案:CD伪造货币并出售、运输的,直接以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即不适用数罪并罚;故A项不选。B项所列行为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故B项不选。C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故C项正确。D项构成抢劫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2、第12条。 2022年7月8日,陈某带着9岁的侄儿小陈到体育馆去学游泳。因陈某疏于照顾致使小陈溺水,送至医院后小陈一直处于深昏迷状态,至诉讼时仍在医院治疗,为抢救治疗共花去医疗费3817万元。2022年,小陈的父母以小陈及自己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体育馆、陈某,要求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判决,认为体育馆已配备了相应的救生器材,尽到救助义务,不承担责任。陈某疏于监管,造成小陈在深水区溺水,应承担一定的过失责任,由其赔偿原告10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原告又主动撤回上诉。此时,法院如果发现以下哪些情况则应当裁定准予撤回上诉( )A有证据证明
33、体育馆并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救生器材B本案中关于认定陈某责任的法律法规适用错误C原审法院合议庭的成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D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正确答案:D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上诉的撤回。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民诉法意见第191条规定,“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因此本题应选D。 李某曾因犯罪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现李某以其已经改悔、具备律师执业条件为由,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重新领取律师执业证的申请。司法行政机关对李某的申请应当如何答复?( )A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B经实习后审核,符合条件
34、再颁发律师执业证C可以颁发律师执业证D继续考查,暂不颁发律师执业证正确答案:A律师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据此,A为正确答案。 自考未申请毕业,明年大专毕业,今年能参加司法考试吗?这种情况是不可以考的 下列有关立法监督的说法,哪些不正确?( )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重庆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海规,但无权撤销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自治条例B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因此国务院有权撤销与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C广东省人大有权撤销深圳市制定
35、的违反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但无权撤销深圳市制定的违背授权目的的经济特区法规D青岛市(较大市)人大有权直接撤销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实施的违反法律规定的地方法规正确答案:ABD93答案:A、B、D 考点:立法监督讲解:我国立法法第88条第2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 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重庆是直辖市,有权批准自治条例。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既有权撤销重庆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也有权撤销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
36、自治条例。因此,A错误。作为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无权撤销由省级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因此,B错误。根据立法法第88条第4项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青岛市人大无权直接撤销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实施的违反法律规定的地方法规,可以由山东省人大对其撤销或改变;同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的深圳市地方性法规。深圳是经济特区,其制定经济特区法规的权力来源于全国人大的授权,根据立法法第89 条第5项的规定,“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广东省人大无权
37、撤销深圳市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因此,C正确,D错误。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根据法律规定,居委会应当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至9人组成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和部长、主任等领导人 C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内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D国务院总理的人选由全国人大主席团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正确答案:AB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在全国或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有权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总理的人选由国家主席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因此C、D错误。 我非法学专业,但是想参加司法考试,我想知道一般司法考试至
38、少要准备多久才可以,现在已经是大三了,专业压力也很大,想要合理的安排时间,所以很想了解要怎样系统的学习和复习才最有效,哪位可以解答谢谢了!一般要准备半年的时间是要全身心的投入的半年尤其是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根据每年的司法考试通过率比较非法学专业的学生通过率会比法学的通过率高 甲向乙借款3000元,将自己价值5000元的玉石质押给乙丙是一个雕刻家,将该玉石雕刻成玉如意,价值10万元甲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取得玉如意的所有权,但应当支付丙加工费B乙可以就玉如意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C丙应当支付甲补偿金,乙就该补偿金优先受偿D甲与丙成为玉如意的共有人,乙的质权及于整个玉如意正确
39、答案:C9C 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使之成为新物有关加工物所有权的归属通说是加工物的所有权原则上归原物的所有人,并给加工物以补偿但是,当加工增大的价值大于材料的价值时,加工物可以归加工人所有,但应当支付原物的所有人以补偿本题中,丙将价值5000元的玉石雕刻成玉如意,价值10万元丙加工增大的价值大于材料的价值,加工物玉如意归加工人丙所有,但丙应当支付原物的所有人甲以补偿因此,A项错误、B项错误、D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62条规定,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
40、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第96条规定:“本解释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条之规定,适用于动产质押”本题中,质押物玉石因加工使质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丙所有,质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因此,C项正确 王某和李某是同学。某日,王某找到李某说,近期国际上黄金价格大涨,如果能弄点黄金到国外,可以大赚一笔,但是王某说自己资金不足,要求从李某处借些资金
41、,等黄金弄到国外出手后立即还钱,并将获利和李某五五分成。李某觉得可行,就借给王某20万元人民币,王某购买了30万元的黄金,托运到国外,在过关时被我国海关人员查获。对李某的行为如何评价?( )A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B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C不构成犯罪D构成非法经营罪正确答案:B2022司法考试考试题库精选6节 第5节 甲冒用解放军某部指导员的名义,利用人民群众对子弟兵热爱的心理,实施诈骗活动,甲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B招摇撞骗罪C冒充军人招摇诈骗罪D危害国防利益罪正确答案:C冒充军人招摇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刑法第372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属法条竞合,应
42、当优先使用特殊法,即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关于保险委付,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 的?( )A保险委付发生于推定全损的情况下B保险委付发生于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选择以部分损失向保险人求偿的情况C被保险人委付,保险人必须接受D被保险人委付,保险人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正确答案:AD保险委付的基本特点选项A正确,保险委付发生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选项8不正确,保险委付发生于抬定全损的情况下,但被保险人不是选择以部分损失向保险人求偿,而是选择以“全部损失”向保险人求偿,此时才有必须将余下的保险标的委村问题。选项C不正确,对于委付,保险人不是必须接受。此项D正确,对于委付,保险人可以接受,也可不接受。 某股
43、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在设立过程中出现的下列情况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是:( )。A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500万元B全体发起人首期出资为人民币100万C发起人其余认缴出资均为以知识产权作价的金额D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正确答案:C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方式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77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第7
44、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第84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
45、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根据公司法第81条规定,本题中,只有C项是违反公司法祝定的 第 91 题 对下列事项行政复议机关可进行调解的有:()A行政赔偿纠纷B行政补偿纠纷C行政裁决D行政确认正确答案:AB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的规定,对下列事项,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
46、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故CD不是正确选项。 下面关于“天坛宪草”的说法,木正确的有:( )A采用三权分立的国家组织形式B继续肯定责任内阁制C国会可依法弹劾而且有权审判被弹劾之大总统D严格限制总统任期,规定任期四年,只能连选连任一次正确答案:D天坛宪草 “天坛宪草”又称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基本上没有背离临时约法的精神实质,仍然坚持三权分立内阁制,限制总统权力,但对总统任期并未有严格限定,故本题应选D。 投敌叛变罪与叛逃罪的区别在于:( )A叛逃罪可以是一种单纯的叛逃行为,不要求投奔敌人营垒,不要求实施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投敌叛变罪是一种投奔敌人营垒并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行为B叛逃罪要求在履行公务期间实施;投敌叛变罪没有这种要求C叛逃罪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掌握国家秘密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而投敌叛变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具备犯罪主体一般要件的中国公民D以上说法都正确正确答案:ABCD投敌叛变罪与叛逃罪的犯罪构成与特征参见刑法第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