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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工作方案一、宣传工作要求全力抓好粮食收购,是贯彻关于继续做好“六稳”“六 保”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护 种粮农民利益的具体行动。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政同责 要求,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将疫情防控常 态下的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二、宣传工作目标重点宣传国家、省市关于粮食收购的部署要求和相关政 策,组织引导多元主体开展市场化收购,规范收购行为,切 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三、宣传工作时间2022年X月一XX月四、宣传工作内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地方储藏订单粮食直接补 贴管理方法、“五要五不准”的收购守那么、粒稻质量标 准、关于
2、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八条措施及 实施方案等,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执行,公布收购库点。五、宣传工作形式创新工作理念,坚持集中政策宣传与经常性政策宣传相 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就我县2022 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以下方案。一、检查对象和时间(一)检查对象。我县区域内从事秋粮收购活动的各类收购主体,其中参 与收购的国有粮食企业及民营用粮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二)检查时间。2022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与秋粮收购工作同步进行,从 2022年XX月初开始,到2023年X月底结束。二、检查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对辖区内从事 秋粮收购的主体进行随机抽查,对重
3、点对象进行全覆盖检查。三、检查内容根据今年秋粮收购的形势特点,分析研判辖区秋粮收购 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抓好秋粮收购监督检查。(一)市场化收购情况。核查是否按照新修订实施的粮 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到规范备案;核查收购企业是否 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 折扣规那么、全国粮食和物资储藏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排查 是否存在拖欠售粮款、坑农害农等行为,在粮食收购中做到 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二)储藏粮轮换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储藏粮轮换收购 入库流程和业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收购入库质量 安全检验制度,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拖欠售粮款,以次充好, 以陈顶新,拒收合格粮等违
4、法违规行为。验收环节是否存在 入库验收走过场,虚假验收现象。重点检查是否对发现的质 量不达标、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以及粮食储存品质不宜存的 入库粮食按规定妥善处置,是否建立规范严格的数量、质量 管理档案。(三)民营用粮企业收购情况。通过发放宣传海报、解 读国家收购政策,催促收购企业认真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 例,引导售粮者增强防范意识,防止任何形式的“打白条”、 “高息”骗用售粮款等行为。(四)计量器具合规使用情况。检查地磅、容重器、水 份测定仪等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是否经过当地计量部门(国家 授权的检定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收购企业是否认期对 地磅等称重设备进行校验并制定防范地磅控制台被非法干 扰计
5、量的工作措施,有效杜绝弄虚作假等非法行为。(五)其他。密切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囤 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交 易的市场环境。四、工作要求(一)提高站位,压实各方责任。认真落实有关决策部 署,强化行政监管,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政策性粮食日常管理和依法监管有 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规范企业收购行为,夯实企业责任。 要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及粮食和物资储藏部门约属地监管责 任,加强粮食收购过程中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 确保国家政策和各项管理制度执行落实到位。(二)加大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气氛。要广泛宣传国家 粮食收购政策,引导收购企业主
6、动守法、试信经营。引导种 粮农民提高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畅通诉 求渠道,用好全国粮食和物资储藏监管热线。主动接受社会 监督。强化舆论宣传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相关检查 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对检查发现的情节严重、性 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持续营造良好气氛。(三)规范执法检查,强化问题整改。要落实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规范使用全国粮食行业“双随机”抽 查应用平台,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要采取定期检查和随 机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粮食收 购政策执行情况。将强化外部执法检查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结合起来,不断规范
7、粮食收购行为。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要 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四)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案件查办。要主动向当地政 府汇报检查情况,及时有效处理解决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 与纪检监察、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沟 通协调,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对12325热线 转办和本级接收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核 查处理。对检查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问题线索,应当 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开展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 部署和要求,为确保国家各项粮食收购政策,特别是最低收 购价政策执行到位,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8、和粮食生产积极性, 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现就开展全省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制 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检查对象辖区内从事秋粮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和转化 企业(以下统称粮食企业),具体包括:中央直属粮食企业、 本地粮食企业和跨区域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外地粮食企业。重点检查2022年全省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 到东北地区按不低于临时收储价格收购新玉米并限期运回 省内的玉米饲料加工企业和中央直属粮食企业、到东北地区 采购新产粳稻(粳米)的省内企业。二、检查内容(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粮食企业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粮食 收购者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粮
9、食收购者是否及时 支付了售粮款,有无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 项的行为;粮食收购者是否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是否向收 购地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了粮食收购数量等 有关情况,跨省收购粮食是否向收购地和粮食收购者所在地 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了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 情况。(-)2022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等有关规 定的落实情况。委托收储企业收购的中晚稻是否为2022年 生产的新粮,有无将早粒稻或非当年生产的中晚稻列入中晚 稻最低收购价范围的情况,是否存在搞“转圈粮”虚假收购 等行为;委托收储企业是否执行了粮食质价政策,有无将不 符合质量要求的中晚稻列入最低收购价范围的情
10、况;委托收 储库点是否有一定的规模和库容量,仓房条件是否符合粮 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良好信誉; 委托收储库点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适用时间是否符合预 案规定;委托收储库点是否按预案规定每五日将收购进度抄 报所在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收购进度是否真实。中晚 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其他规定的落实情况。三、检查时间专项检查的时间为2022年XX月X日至2022年X月XX 日。四、组织方式各县(市、区)粮食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 身实际进行具体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专项监督检查, 市直单位由粮食直属分部牵头组织检查。在开展检查过程中, 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
11、统一领导下,加强 与工商、物价等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 势,共同做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工作。五、工作要求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秋粮收购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科学安 排,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检查程序,坚持公 平、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 县(市、区)粮食部门应在2022年X月XX日之前,将专项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送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科。专项检查工作 开展期间如遇到重大问题或发现重大事项要及时逐级上报。 将对各地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巡查,上级部门也 将进行重点抽查。结合,结合本地特点多种形式开展
12、宣传,增强宣传工作实效。(一)开设“粮食收购”专栏。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上 宣传粮食收购相关政策,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推进“互联网 +粮食法制宣传”。(二)进行政策解读。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让社会民 众对收购政策有更清晰的认识。(三)通过媒介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通讯短 信、微信等媒介以及户外公告栏、户外LED屏幕、广告牌等 宣传粮食收购政策。(四)结合活动宣传。结合世界粮食日及爱粮节粮宣传 周等活动开展收购政策宣传进乡村、进田间。(五)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告农 民朋友一封信等材料宣传粮食收购政策。(六)张贴宣传告示。在粮食收购季节,各粮食收购站 (点)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购
13、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 订单直接补贴标准等信息,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 上柜。2022年度秋粮收购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今年的秋粮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开展,为了更好地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方法、粮食质量监 管实施方法等文件规定以及今年有关秋粮收购工作会议精 神,维护粮食收购秩序,规范粮食收购行为,依法保护农民 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种粮积极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全市秋粮收购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敞开收购粮食,对保护和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种粮 积极性以及夯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 用。一方面可通过大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提
14、升种 粮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采取市场巡查、举报 受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市级重点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 尤其是切实组织开展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的监督检查实 务,从严查处在收购期间的无证、照收购、收购打白条、克 斤扣两、压级压价、代扣款、不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 不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树立依法管 粮的各有关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确保全市秋粮收购顺利进 行,确保省市两级秋粮收购会议的精神得到落实,确保收购 的粮食储存安全。根据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 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在我市秋粮收购期 间组织开展秋粮收购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二、检查内容联席会
15、议各成员单位要要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安排,主 动开展或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秋粮收购检查实务行动,细 致做好秋粮收购期间的检查工作,从严打击在秋粮收购期间 或能发现的各类坑农行为,共同维护本地区秋粮收购市场秩 序。(一)粮食联动监管机制主要检查内容:1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是否持有营业执照,有无无证 收购、超范围经营等扰乱收购市场秩序的行为;有无销售不 符合粮食质量、卫生标准的粮食行为;2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是否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了 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收购单价和收购价格,是否坚 持了依质论价;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各托市收购点是否 落实了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否按执行了最低收购价的粮食价
16、格与作价方法的规定;3 .在用的计量器具是否通过质监部门检定合格,是否在 计量鉴定有效期内,有无克扣斤两现象;4 从事粮食加工、销售的收购单位,经营场所是否符合 卫生条件;粮食储存过程中有无与有毒、有害等污染物质混 存行为;5 .粮食收购者是否了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落实了按 质论价,是否向售粮者及时支付售粮款;有无代扣代缴行为;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二)粮食部门主要检查内容:1 .粮食收购者的收购资格情况和跨地区从事粮食收购 的备案情况。检查收购经营者的仓容规模、质量检验能力相 匹配的检验仪器配备、计量器具的配置、校验以及有无相适 应的检验人员等情况;2 .收购粮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
17、标准情况。检查收购现场 是否公示了粮食品种、质量标准和作价方法,落实交售“明 白粮”、“放心粮”的情况;检查收购凭证规范记载情况, 是否如实记载了售粮者姓名、粮食品种名称、质量等级与具 体质量指标、现场粮食质量检验人员签字和粮款支付记录情 况;检查政策性粮食的稳供保价功能落实情况,从事政策性 粮食收购的主体是否落实了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粮食质 量、粮食等级、粮食品种和作价的要求;当本地区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后,各有关委托收购 点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托市收购政策和执行2022年中晚稻 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自觉落实了惠农规定;3 .粮食售粮款项支付情况。检查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 在收购粮食时是否及
18、时、足额支付售粮款项工作,收购企业 是否存在为他人代扣力资费、劳务费等费用、代缴税或其他 任何费用等影响售粮农民的合法利益的情况;4 .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收购企业是否严格 执行了国家粮食统计制度、如实编制了粮食经营台帐和统计报表;5 .仓储设施情况。检查粮食储存仓间是否符合粮油储 藏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是否落实了确保储粮安全;6,粮油仓储单位备案情况。检查本辖区内粮食经营者是 否按照粮油仓储管理方法和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 法的要求如期落实了粮油仓储单位的备案工作,检查已备 案的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内容有无发生变化以及发生变化后 变更备案情况;检查粮油仓储单位自觉执行粮油仓储管理 方法
19、中明确的粮油出入库管理、粮油储存管理义务的履行 情况。三、检查时间粮食及其他各有关部门开展的职责内的秋粮收购检查 时间原那么上应当在XX月底前全面完成,确保本辖区内所有 从事秋粮收购的经营者80%以上的检查覆盖面。其中:由联 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安排在XX月XX日前 完成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落实第二期联合执法检查实务;最低 收购价预案启动后,随即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四、监督检查组织与方法(一)市和辖市(区)自查。市和各辖市(区)组织辖 区内秋粮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工商、质监、物价、卫生 部门分别部署各辖市(区)的工商、质监、物价、卫生在秋 粮收购期间的检查工作,安排适当的工作密度与检
20、查交叉, 表达不同的检查重点,全面落实检查职责。1 .全面自查。首先由各辖市(区)粮食部门按照今年关 于切实做好全市2022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 精神,做好对辖区内粮食收购经营户的全面检查工作,落实 依法检查、依法处分工作。2 .本辖区的联合执法。针对本辖区内重点、突出的问题, 由辖市(区)粮食部门会同辖市(区)工商、质监、物价、 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实务方案推进联合执法检查, 查处、取缔无证照收购粮食、肆意压级压价、不按规定兑付 农民售粮款、计量器具失准,有意克扣斤两、销售不符合国 家粮食质量卫生标准等行为。(二)市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在各辖市(区)组织开展 的收购市场监督检查
21、工作基础上,全市组织将联合检查组, 进行重点抽查或督查。联合抽查工作由市粮食部门牵头组织,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安排假设干名分管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 组,对随机选择的辖区、市各5户左右的被检查对象进行联 合执法检查。(三)适时启动最低收购价联合检查。当本地区最低收 购价执行预案启动后,粮食、价格、财政、发改等部门还要 将组织拉网式检查,检查各委托收购点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 托市收购政策和执行2022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的情况,从重打击不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行为。全市的秋粮收购联合执法检查时间,还将委托有资质有 粮食质量检查机构的质量抽样检验工作。五、严格处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
22、为,应及时向被检查对 象指出,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各有 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要依照法定程序依法 予以查处。对发现的重大粮食质量安全问题要按照关于进 一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办理。检查工作结束后,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将就检查情况、质量抽样检验结果、各类坑农案件的查 处情况作出专门通报。六、工作要求做好粮食收购检查工作,是各有关部门履行粮食流通 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方法的职责所在,也是各有关 部门服务三农的具体表达,更是保护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 有效手段。(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 识抓好秋粮收购工作对于确保国
23、家粮食调控政策落实,保护 种粮农民利益,稳定物价总水平的重大意义。要根据秋粮收 购的特点,合理安排,进一步完善秋粮监检工作方案,扎实 推进收购检查工作。(二)要利用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国家惠农政策和最低收 购价执行预案精神以及粮食质量卫生标准,为监检实务营造 气氛。要把深入开展监检实务与全心全意为监管对象服务有 机结合起来,要在监检实务中,指导经营者做好收购、储存 和粮食经营业务,全方位宣传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力所能及 地解答(决)经营者面临的涉粮等问题。要做好检查动态等 信息编制工作,及时发现粮食监检动态。(三)要认真受理粮食收购期间的举报事项。市粮食部 门已经落实了全市统一的举报受理 和专人负责机制,全 面受理粮食收购期间投诉举报的理与查处工作。举报受理将 按照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的要求开展并同步落实对举 报人保密要求。(四)各部门要强化沟通。工商、价格、质监、卫生、 粮食等部门之间、各部门与质检机构之间要进一步强化信息 沟通,加强工作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充分 发挥粮食流通监检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打击各类不法行为, 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要严格程序要求,监检环节使用 的法律文书要记载规范、认真,落实办案双人双证制度,严 禁有非法干预粮食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2022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