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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安全导则 HAD103/06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组织和安全运行管理国家核安全局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 页,共 39 页 -I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组织和安全运行管理(2006 年 6 月 5 日 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本导则自 2006 年 7 月 1 日 起实施本导则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本导则是指导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的方法和方案,但必须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方案至少具有与本导则相同的安全水平。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2 页,共 39 页 -I 目录1引言.11.1 概 述.11.2 范 围.12组织机构 .12.1
2、营 运 单 位 .12.2 组 织 计 划 .22.3 营 运 单 位 的 机 构.23职能和责任.43.1 营 运 单 位 的 职 责.43.2 核 动 力 厂 运 行 管 理 者 的 职 责.63.3 目 的 和 目 标.74与外部单位的接口.84.1 与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的 接 口.84.2 与 外 部 支 持 单 位 的 接 口 .94.3 与 公 众 的 接 口.105安全管理 .105.1 安 全 管 理 制 度.105.2 安 全 政 策 .115.3 安 全 有 关 活 动 的 进 行 .115.4 安 全 业 绩 的 监 测 和 审 查 .126核动力厂运
3、行管理大纲.136.1 概 述.136.2 人 员 配 备 .156.3 人 员 资 格 和 培 训.166.4 调 试.176.5 核 动 力 厂 运 行.176.6 维 修.196.7 在 役 检 查 .206.8 监 督.206.9 燃 料 管 理 .206.10 化 学.216.11 安 全 分 析 和 审 查.216.12 实 物 保 护 .226.13 辐 射 防 护 .236.14 工 业 安 全 .236.15 废 物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236.16 应 急 准 备 .236.17 防 火 安 全 .236.18 质 量 保 证 .246.19 人 因.246.20
4、 运 行 经 验 反 馈.246.21 核 动 力 厂 修 改.256.22 文 件 管 理 和 记 录.266.23 老 化 管 理 .266.24 退 役.267支持职能 .277.1 概 述.277.2 培 训 服 务 .28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3 页,共 39 页 -II 7.3 质 量 保 证 服 务.287.4 辐 射 防 护 服 务.297.5 维 修、监 督 和 在 役 检 查 服 务.308交流和联络.318.1 交流.318.2 联 络.32名词解释.34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4 页,共 39 页 -1 1引言1.1
5、概 述1.1.1本 导 则 是 对 核 动 力 厂 运 行 安 全 规 定 有 关 条 款 的 说 明 和 补 充。1.1.2核 动 力 技 术 不 同 于 传 统 的 用 矿 物 燃 料 和 水 力 产 生 动 力 的 技 术。核动 力 厂 管 理 和 常 规 动 力 厂 管 理 之 间 的 一 个 主 要 的 区 别 是 强 调 核 安 全、质 量 保证、放 射 性 废 物 和 辐 射 防 护 的 管 理 以 及 相 应 的 国 家 监 管 要 求。本 导 则 强 调 与上 述 安 全 有 关 的 有 效 管 理 的 重 要 问 题。1.1.3对 安 全 的 重 视 要 求 管 理 者 认
6、 识 到:涉 及 核 动 力 厂 计 划 的 人 员 应 了解 和 有 效 地 响 应 上 述 核 动 力 的 特 殊 安 全 要 求,并 不 断 探 索 增 强 安 全 的 途 径。这 将 有 助 于 保 证 实 施 安 全 政 策 以 实 现 核 动 力 厂 的 安 全 运 行,并 始 终 维 持 安 全裕 度。营 运 单 位 的 组 织 机 构、管 理 标 准 和 管 理 控 制 应 高 度 保 证 安 全 政 策 和 决策 得 以 实 施,安 全 不 断 地 得 到 加 强,安 全 文 化 得 到 支 持 和 促 进。1.2范 围1.2.1本 导 则 明 确 规 定 了 核 动 力 厂
7、 安 全 运 行 的 主 要 安 全 目 标 和 管 理 责任,以 及 营 运 单 位 的 职 责。1.2.2本 导 则 讨 论 了 在 下 述 方 面 要 考 虑 的 一 些 因 素:(a)建 立 满 足 这 些 主要 安 全 目 标 的 营 运 单 位;(b)制 定 保 证 执 行 安 全 任 务 的 管 理 大 纲;(c)建 立 旨在 满 足 上 述 要 求 的 服 务 和 设 施;(d)在 营 运 单 位 内 部 维 持 健 全 的 安 全 文 化。1.2.3本 导 则 主 要 论 述 与 核 动 力 厂 运 行 直 接 有 关 的 安 全 事 项。其 前 提 是假 设 选 址、设 计
8、、制 造 和 建 造 等 方 面 的 安 全 问 题 已 获 得 解 决。考 虑 到 以 后 的运 行,本 导 则 还 论 及 运 行 与 设 计、建 造、调 试 和 其 他 单 位 之 间 的 相 互 关 系,以 及 营 运 单 位 介 入 对 安 全 问 题 的 审 查。最 后,本 导 则 也 讨 论 了 营 运 单 位、国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和 公 众 之 间 的 关 系。2组织机构2.1营 运 单 位2.1.1作 为 许 可 证 持 有 者,营 运 单 位 必 须 对 核 动 力 厂 的 安 全 运 行 负 全 面责 任。营 运 单 位 可 以 把 核 动 力 厂 的 安
9、全 运 行 授 权 给 核 动 力 厂 运 行 管 理 者,但仍 必 须 保 持 对 安 全 负 有 首 要 的 责 任。在 此 情 况 下,营 运 单 位 必 须 给 核 动 力 厂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5 页,共 39 页 -2 管 理 者 提 供 必 要 的 资 源 和 支 持。核 动 力 厂 的 管 理 必 须 保 证 核 动 力 厂 安 全 运行,遵 守 法 律、法 规 要 求。(核 动 力 厂 运 行 安 全 规 定 2.1.1)2.1.2一 旦 营 运 单 位 直 接 管 理 一 座 核 动 力 厂,就 对 该 核 动 力 厂 的 管 理 负完 全 责
10、 任,并 对 在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所 批 准 的 活 动 有 充 分 的 责 任 和 权 力。由 于 这些 活 动 影 响 安 全,所 以 营 运 单 位 应 根 据 其 许 可 证 义 务 制 定 安 全 政 策,以 遵 守包 括 维 修 和 监 督 在 内 的 所 有 工 况 下 的 安 全 管 理 要 求 和 规 程,并 应 配 备 有 能 力的、称 职 的 与 经 过 充 分 培 训 的 人 员。2.2组 织 计 划2.2.1营 运 单 位 应 建 立 组 织 机 构 以 满 足 安 全 运 行 核 动 力 厂 总 的 要 求,建立 组 织 机 构 时 要 考 虑 所 涉 及
11、的 特 殊 情 况 或 条 件。2.2.2营 运 单 位 应 核 查 安 全 运 行 核 动 力 厂 所 需 的 各 种 职 能,并 应 决 定 在厂 区 内、在 厂 区 外(但 在 营 运 单 位 内)或 在 营 运 单 位 外 分 别 执 行 的 职 能。2.2.3应 考 虑 计 划 的 核 动 力 厂 的 复 杂 性 和 工 程 特 点,以 及 已 经 运 行 的、在 建 的 或 计 划 建 造 的 核 动 力 厂 和 其 他 工 厂 的 数 量 及 营 运 单 位 本 身 的 机 构 设置。2.2.4在 这 些 考 虑 和 所 有 适 用 的 监 管 要 求 与 国 家 工 业 实 践
12、 的 基 础 上,营运 单 位 应 对 其 管 理 下 的 核 动 力 厂 制 定 组 织 计 划,该 组 织 计 划 阐 明 总 政 策、职责 和 管 理 权 限、联 络 渠 道、运 行 核 动 力 厂 所 需 的 人 员 数 量 及 对 人 员 的 资 格 要求。营 运 单 位 应 考 虑 运 行 状 态 和 事 故 工 况。组 织 计 划 应 定 期 重 新 评 定,并 在必 要 时 更 新,以 反 映 安 全 运 行 的 改 善。2.2.5应 及 早 制 定 组 织 计 划,以 便 所 需 的 机 构(包 括 人 员 的 招 聘 和 培训)在 调 试 阶 段 按 要 求 运 作。这 应
13、 作 为 首 次 人 员 招 聘 和 培 训 大 纲 以 及 随 后 所有 这 类 大 纲 的 基 础。2.3营 运 单 位的 机构2.3.1在 核 动 力 厂 建 成 以 前,尽 管 营 运 单 位 可 能 已 有 常 规 动 力 厂 的 组 织机 构,但 安 全 的 重 要 性 以 及 达 到 安 全 所 承 担 的 义 务 要 求 该 组 织 机 构 不 是 只 在原 组 织 机 构 上 作 简 单 的 扩 充。为 适 应 核 动 力 计 划,在 确 定 营 运 单 位 组 织 机 构和 人 员 配 备 要 求 时,考 虑 的 因 素 应 包 括(但 不 限 于)下 述 方 面 的 需
14、要:(1)保 证 安 全 重 要 的 构 筑 物、系 统 和 部 件 与 设 计 要 求 保 持 一 致;(2)辐 射 防 护 和 有 关 医 疗 措 施;(3)保 证 在 所 有 运 行 状 态、设 计 基 准 事 故 和 假 想 严 重 事 故 期 间 为 冷 却燃 料 和 包 容 放 射 性 物 质 的 系 统 和 部 件 是 可 用 的;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6 页,共 39 页 -3(4)保 证 反 应 性 控 制 和 防 止 意 外 临 界;(5)为 保 证 安 全,对 设 计、建 造、运 行 和 修 改 进 行 透 彻 分 析 和 审 查;(6)应 急
15、 准 备 以 及 与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地 方 政 府 和 可 能 要 求 采 取行 动 的 其 他 单 位 协 调 应 急 计 划;(7)控 制 放 射 性 释 放,将 其 降 至 最 少,并 提 供 环 境 监 督;(8)控 制 出 入 核 动 力 厂 和 厂 区 的 某 些 区 域,以 保 证 辐 射 安 全 并 保 护 核动 力 厂 及 人 员,防 止 可 能 危 及 安 全 的 行 动;(9)根 据 质 量 保 证 要 求 处 理 影 响 安 全 重 要 物 项 活 动,包 括 验 证 这 些 活动 是 否 按 规 定 完 成;(10)强 调 人 员 培 训 和 再
16、 培 训 以 达 到 和 保 持 其 胜 任 工 作 的 合 适 水 准,并 反 复 培 育 其 安 全 意 识;(11)考 虑 会 影 响 人 员 能 力 的 所 有 组 织 机 构 因 素,以 便 能 够 安 全 和 满意 地 进 行 工 作 而 不 对 核 动 力 厂 人 员 施 加 不 必 要 的 体 力 上 和 心 理 上 的 压 力;(12)保 证 把 对 待 安 全 的 态 度 作 为 招 聘 人 员、评 价 人 员 业 绩 和 提 升 管理 职 务 的 选 择 标 准 之 一;(13)知 晓 和 理 解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的 要 求,制 定 满 足 这 些 要
17、 求 的方 案,并 及 时 地 予 以 实 施;(14)建 立 与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互 相 联 络 的 正 式 渠 道;(15)燃 料 管 理、化 学 控 制、在 役 检 查 和 核 动 力 厂 性 能 监 测 与 改 善 以及 专 用 物 项 的 改 进 和 采 购 等 活 动 所 涉 及 的 附 加 服 务 和 设 施;(16)系 统 地 审 查 和 反 馈 世 界 范 围 内 的 运 行 经 验,以 便 能 采 取 相 应 的措 施;(17)保 证 在 机 构 内 部 上 下 级 之 间 公 开 交 流 信 息。2.3.2组 织 机 构 应 保 证:提 供 包 括 应
18、 急 所 需 的 技 术 服 务 和 专 业 支 持。这 些 技 术 服 务 和 专 业 支 持由 组 织 机 构 内 或 外 提 供,其 程 度 取 决 于 管 理 政 策;参 加 审 查 安 全 相 关 活 动 的 人 员 不 受 成 本 和 进 度 的 约 束。2.3.3应 有 书 面 文 件 规 定 直 接 从 事 运 行 人 员 和 支 持 性 人 员 的 配 备。应 明确 规 定 各 级 职 责 权 限 以 处 理 对 核 动 力 厂 安 全 有 影 响 的 事 项。应 以 职 能 机 构图,包 括 人 力 安 排 及 关 键 岗 位 职 责 的 描 述,来 说 明 由 核 动 力
19、 厂 本 身 或 依 靠 核动 力 厂 外 部 机 构 完 成 支 持 性 职 能。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7 页,共 39 页 -4 2.3.4组 织 机 构 的 描 述 和 营 运 单 位 内 各 部 门 及 各 部 门 内 人 员 执 行 的 职 能(在 厂 区 内 或 厂 区 外)、职 责、授 权 和 联 络 的 描 述 不 应 含 糊,并 在 运 行 状 态或 事 故 工 况 下 都 不 应 留 有 随 意 发 挥 的 余 地。在 描 述 中 还 应 指 明 由 外 部 单 位 所执 行 的 职 能,以 及 相 关 的 联 络 渠 道 和 授 权 范 围。2
20、.3.5在 确 定 组 织 机 构 时 应 考 虑 从 厂 外 获 得 服 务 的 响 应 时 间(见 第7章),这 一 点 对 处 于 边 远 地 区 的 核 动 力 厂 尤 为 重 要。在 此 情 况 下,厂 内 组 织应 具 有 提 供 一 切 必 要 的 即 时 服 务 的 能 力。2.3.6应 采 用 岗 位 描 述 或 相 关 的 程 序 指 南 来 补 充 职 能 机 构 图。岗 位 描 述应 清 楚 地 规 定 在 营 运 单 位 内 部 以 及 厂 内、部 门 内 和 职 能 组 内 每 个 岗 位 或 岗 位类 别 的 权 限、责 任 和 能 力。2.3.7对 每 个 岗
21、位 的 责 任 和 必 须 具 备 的 能 力 的 描 述 应 作 为 确 定 对 单 个 人员 的 资 格 要 求 及 招 聘、培 训 和 再 培 训 的 先 决 条 件 的 基 础。2.3.8对 人 员 水 平、工 作 方 式 或 组 织 机 构 提 出 变 更 都 要 经 过 分 析 和 独 立审 查。在 实 施 过 程 中 和 实 施 以 后 都 应 监 督 这 些 变 更,以 保 证 其 不 损 害 安 全。2.3.9对 重 大 的 组 织 机 构 变 更,应 拟 定 实 施 计 划 和 详 细 研 究 其 对 安 全 的影 响,以 保 证 在 实 施 之 前 已 从 安 全 方 面
22、 对 组 织 机 构 的 任 何 变 更 作 了 适 当 考虑。对 这 类 变 更,也 可 能 要 求 进 行 独 立 的 内 部 审 查。对 安 全 可 能 有 重 大 影 响的 变 更 应 通 知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以 便 其 能 够 独 立 地 评 价 所 提 出 的 变 更,进 行 检 查,并 且 必 要 时(当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得 出 危 及 安 全 的 结 论 时)进行 干 预。对 组 织 机 构 变 更 的 更 进 一 步 的 指 导 可 参 见 核 安 全 导 则 核 动 力 厂 修改 。2.3.10各 营 运 单 位 应 对 相 互 间
23、有 效 地 交 流 经 验、服 务 和 设 施 作 出 专 门的 安 排。3职能和责任3.1营 运 单 位的 职责3.1.1在 建 立 营 运 单 位 的 组 织 机 构 时,应 考 虑 如 下 的 管 理 职 能:(1)决 策 职 能包 括 确 定 管 理 目 标,确 定 核 安 全 和 质 量 政 策,分 配 财 力、物 力 和 人 力 资源,批 准 管 理 大 纲 内 容,制 定 使 员 工 状 态 胜 任 其 工 作 的 制 度 以 及 根 据 实 现 管理 目 标 过 程 中 的 业 绩 对 上 述 各 项 制 定 必 要 的 修 改 计 划。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
24、整理-第 8 页,共 39 页 -5(2)运 行 职 能包 括 在 运 行 状 态 和 事 故 工 况 下 为 核 动 力 厂 运 行 作 出 管 理 决 定 和 采 取 行动。(3)支 持 职 能包 括 从 厂 内 外 组 织 获 得 为 执 行 运 行 职 能 所 需 要 的 技 术 和 管 理 服 务 及 设施。(4)审 查 职 能包 括 对 履 行 运 行 职 能 和 支 持 职 能 的 情 况 进 行 严 格 监 察,并 进 行 设 计 审查。监 察 的 目 的 在 于 验 证 是 否 符 合 核 动 力 厂 安 全 运 行 的 规 定 目 标,发 现 偏离、缺 陷 和 设 备 故
25、障,并 为 及 时 采 取 纠 正 措 施 及 进 行 改 进 提 供 信 息。审 查 职能 还 包 括 对 营 运 单 位 的 总 的 安 全 业 绩 进 行 审 查,以 便 评 价 安 全 管 理 的 有 效 性和 确 定 改 进 的 可 能 性。3.1.2营 运 单 位 管 理 者 应 负 有 如 下 主 要 的 责 任:(1)通 过 建 立 恰 当 的 组 织 机 构、在 组 织 机 构 内 部 分 配 责 任 和 授 予 权力,以 便 正 确 管 理 和 尽 量 减 少 接 口 问 题,从 而 保 证 所 属 核 动 力 厂 的安 全 运 行。(2)制 定 安 全 政 策 和 实 施
26、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大 纲(见 第6 章),并 验 证 其有 效 性;(3)根 据 国 家 的 法 规,制 定 和 实 施 使 员 工 胜 任 其 工 作 的 制 度,强 调 有健 康 的 身 体 和 良 好 的 精 神 状 况,不 酗 酒、不 吸 毒。(4)为 了 考 虑、了 解 和 保 证 遵 循 监 管 要 求,建 立 与 公 众 机 构 和 国 家 核安 全 监 管 部 门 的 联 络 渠 道。(5)建 立 与 核 动 力 厂 有 关 的 设 计 单 位、建 造 单 位、调 试 单 位 和 制 造 单位 及 与 其 他 核 动 力 厂 之 间 的 联 络 渠 道,以 保 证 核
27、动 力 厂 设 计 要 求、资 料 和 经 验 的 正 常 传 递。(6)给 核 动 力 厂 运 行 管 理 者 提 供 资 源、服 务 和 设 施;(7)为 联 络 及 公 共 关 系 提 供 足 够 信 息;(8)保 证 收 集、评 价、实 施 和 传 递 运 行 经 验;(9)保 证 决 策 过 程 对 优 先 顺 序 的 选 择 和 活 动 的 组 成 编 排 给 予 恰 当 的 考虑;所 有 这 些 责 任 都 应 用 文 件 加 以 明 确。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9 页,共 39 页 -6 3.1.3营 运 单 位 对 核 动 力 厂 的 安 全 负 全
28、 面 责 任,并 负 责 确 定 安 全 准 则 和保 证 核 动 力 厂 的 设 计、建 造 和 运 行 满 足 适 用 的 安 全 准 则。此 外,营 运 单 位 要负 责 制 定 程 序 并 作 出 安 排,以 保 证 在 所 有 的 工 况 下 安 全 管 理 核 动 力 厂,负 责建 立 和 保 持 称 职 进 取 的 员 工 队 伍,以 及 负 责 管 理 所 用 的 或 产 生 的 易 裂 变 材 料和 放 射 性 物 质。应 根 据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制 定 或 批 准 的 适 用 安 全 目 标 和 要求 履 行 这 些 责 任。3.1.4营 运 单 位 的
29、 管 理 应 保 证 具 有 完 善 的 组 织 机 构,明 确 规 定 职 责、权限 和 联 络 渠 道,并 制 定 让 所 有 有 关 人 员 都 理 解 和 遵 守 的 安 全 政 策。营 运 单 位可 以 把 核 动 力 厂 的 安 全 运 行 授 权 给 核 动 力 厂 运 行 管 理 者。但 是,在 各 组 织 机构 之 间 分 配 任 务 不 应 减 少 或 分 割 由 营 运 单 位 负 有 的 首 要 安 全 责 任。为 此,营运 单 位 对 分 配 的 任 务 保 留 监 督 责 任。3.1.5为 了 保 证 明 确 了 解 营 运 单 位 内 部 组 织 机 构 之 间
30、和 人 员 之 间 的 职 责和 关 系,应 规 定 详 细 的 工 作 细 则。特 别 是 对 安 全 有 直 接 或 间 接 影 响 的 所 有 活动 应 明 确 规 定 这 些 关 系。3.1.6营 运 单 位 应 对 核 动 力 厂 有 关 安 全 运 行 的 所 有 活 动 制 定 高 要 求 的 标准,并 且 应 把 这 些 标 准 有 效 地 传 达 到 整 个 营 运 单 位。所 有 的 管 理 层 应 促 进 和要 求 始 终 遵 守 这 些 高 的 标 准。营 运 单 位 的 管 理 应 培 育 一 种 能 促 进 在 核 动 力 厂安 全 运 行 中 达 到 高 标 准
31、的 工 作 氛 围。3.1.7营 运 单 位 应 负 责 提 供 安 全 运 行 必 需 的 所 有 设 备、人 员、培 训、规程 和 管 理 实 践,包 括 培 育 把 安 全 作 为 至 关 重 要 的 因 素 和 所 有 人 员 的 个 人 责 任感 的 氛 围。长 期 的 可 靠 性 不 应 损 害 短 期 的 安 全。3.1.8营 运 单 位 常 把 运 行 的 权 力 委 派 给 日 常 管 理 核 动 力 厂 的 厂 区 管 理者。因 此,营 运 单 位 应 有 责 任 监 督 核 动 力 厂 安 全 管 理 的 有 效 性,并 采 取 必 要的 措 施 来 保 证 使 安 全
32、得 到 不 断 的 改 进 或 至 少 保 持 在 设 计 所 规 定 的 水 平 上。3.1.9在 营 运 单 位 内 部,应 在 恰 当 的 管 理 层 次 上 规 定 授 予 的 权 限。3.2核 动 力 厂运 行管 理 者 的职 责3.2.1核 动 力 厂 经 理 的 职 责 包 括:实 施 营 运 单 位 的 安 全 政 策,建 立 和 维持 健 全 的 安 全 文 化,管 理 和 验 证 安 全 相 关 的 活 动。3.2.2营 运 单 位 在 厂 区 的 首 席 行 政 人 员 是 核 动 力 厂 经 理(有 时 称 为 核 动力 厂 厂 长)。核 动 力 厂 经 理 是 许 可
33、 证 持 有 者 在 厂 区 的 代 表,对 核 动 力 厂 的 安全 运 行 负 有 全 面 的 责 任。承 担 该 责 任 时,核 动 力 厂 经 理 也 可 负 责 全 面 协 调 由厂 区 人 员 或 厂 外 部 门 或 外 部 单 位 人 员 执 行 的 技 术 支 持 职 能(取 决 于 营 运 单 位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0 页,共 39 页 -7 的 组 织 机 构)。因 此 核 动 力 厂 经 理 对 运 行 人 员 的 资 格(包 括 恰 当 的 初 始 培 训和 再 培 训)负 责。3.2.3核 动 力 厂 经 理 负 责 保 证 遵 守 营
34、 运 单 位 和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的 相关 要 求,此 外,也 可 参 与 公 众 信 息 活 动 和 保 持 与 地 方 政 府 的 关 系。3.2.4如 果 核 动 力 厂 经 理 不 直 接 管 理 外 部 提 供 的 服 务,则 应 规 定 职 能 关系,以 分 清 双 方 的 责 任。通 常 的 实 践 是,核 动 力 厂 经 理 作 为 营 运 单 位 在 厂 区的 领 导 人 员 是 营 运 单 位 委 派 的 代 表,负 责 保 证 提 供 服 务 的 一 方 满 足 营 运 单 位的 目 标 和 法 规 要 求,包 括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35、制 定 的 要 求。3.2.5在 职 能 完 全 或 部 分 地 不 直 接 管 理 的 情 况 下,核 动 力 厂 经 理 仍 然 要以 文 件 的 方 式 负 责 促 进 与 这 些 职 能 相 关 的 核 动 力 厂 活 动 的 完 成。3.2.6为 了 提 高 人 员 能 力,每 个 单 位 的 高 层 经 理 应 了 解 和 支 持 提 高 参 与核 动 力 厂 活 动 的 所 有 人 员 的 管 理 和 技 术 技 能 的 要 求,以 使 其 达 到 完 成 所 指 派任 务 的 必 要 程 度。3.2.7经 理 应 在 核 动 力 厂 安 全 管 理 所 有 方 面 对 所 有
36、人 员 制 定 标 准 和 要求。此 外,经 理 自 身 显 然 应 符 合 这 些 标 准 并 帮 助 工 作 人 员 理 解 为 什 么 这 些 标准 是 合 适 的。3.2.8在 分 派 安 全 职 责 时,经 理 应 保 证 该 人 员 有 能 力 及 适 当 资 源 以 有 效地 履 行 这 些 安 全 职 责。还 应 保 证 工 作 人 员 了 解 和 接 受 了 其 安 全 职 责,工 作 人员 还 应 了 解 其 职 责 与 其 他 人 员 的 职 责 之 间 的 相 关 关 系。3.2.9基 层 经 理 应 负 责 在 其 管 理 下 的 所 有 操 作 的 安 全。因 此
37、组 织 机 构 需要 反 映 基 层 经 理 对 安 全 管 理 的 责 任。而 正 确 的 管 理 结 构 还 需 要 反 映 组 织 机 构的 特 殊 要 求。应 明 确 规 定 单 位 内 经 理 和 管 理 部 门 的 任 务、职 责 和 权 限、并 且应 互 相 协 调 一 致。3.3目 的 和 目标3.3.1营 运 单 位 对 核 动 力 厂 的 安 全 负 有 全 面 责 任,其 管 理 目 标 应 保 证:批 准 的 设 计 能 使 核 动 力 厂 安 全 运 行;核 动 力 厂 是 根 据 设 计 建 造 的;核 动 力 厂 按 规 定 的 技 术 规 范 进 行 试 验,以
38、 验 证 已 经 满 足 设 计 和 建 造 要求,并 且 核 动 力 厂 能 按 照 运 行 限 值 和 条 件、设 计 要 求 运 行;核 动 力 厂 由 足 够 数 量 经 过 处 理 异 常 情 况(包 括 应 急 情 况)培 训 的 合 格人 员 按 照 运 行 限 值 和 条 件、批 准 的 规 程 及 设 计 要 求 来 运 行 和 维 护;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1 页,共 39 页 -8 在 正 常 运 行 和 响 应 各 种 预 计 运 行 事 件、设 计 基 准 事 故 和 假 想 严 重 事 故时,及 时 获 得 适 当 的 设 施 和 服
39、务;针 对 各 层 次 的 要 求,对 参 加 单 位 的 安 排 是 恰 当 和 有 效 的;对 各 种 预 计 运 行 事 件 和 事 故 工 况 的 响 应 已 做 了 恰 当 的 安 排,并 已 采 取适 当 的 措 施 来 保 护 厂 区 人 员 和 公 众 的 健 康 与 安 全 和 保 护 环 境。3.3.2核 动 力 厂 运 行 管 理 者 应 确 定 目 的 和 目 标,以 支 持 和 补 充 已 确 定 的整 体 目 的。核 动 力 厂 的 目 的 和 目 标 应 与 营 运 单 位 管 理 的 期 望 相 一 致,并 应 包括 核 动 力 厂 关 键 业 绩 领 域 和
40、认 为 需 要 改 进 的 领 域。应 确 定 部 门 一 级 适 用 的 目的 和 目 标,以 支 持 核 动 力 厂 运 行 管 理 者 的 目 的。各 部 门 的 目 的 和 目 标 应 相 互协 调,以 保 证 其 一 致 和 相 互 支 持,并 反 映 管 理 的 优 先 顺 序。3.3.3可 行 时,所 有 管 理 级 别 的 目 的 和 目 标 应 是 可 量 化 的,并 表 述 为 能够 度 量 进 度 和 明 确 成 果。它 们 应 是 需 努 力 争 取 的、实 际 可 行 的 和 集 中 在 业 绩的 具 体 改 进 上 的,并 应 限 制 数 量,以 免 减 弱 关 键
41、 领 域 中 的 努 力。在 负 责 实 施的 组 织 机 构 内,应 传 达、了 解 和 支 持 这 些 事 项。3.3.4各 层 次 的 管 理 者 应 定 期 审 查 完 成 目 的 和 目 标 的 进 度。应 对 进 度 进行 正 规 审 查,审 查 结 果 应 定 期 通 知 营 运 单 位 的 有 关 人 员。3.3.5每 个 部 门 的 人 员 都 应 明 了 和 懂 得 本 部 门 的 业 绩 目 标 和 具 体 指 标,并 应 明 了 其 当 前 完 成 状 况。3.3.6工 作 人 员 应 负 责 实 现 分 派 给 他 们 的 目 的 和 目 标。4与外部单位的接口4.1
42、与 国 家 核安 全监 管 部 门的 接 口4.1.1独 立 于 营 运 单 位 的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的 责 任 是 监 督 核 动 力 厂 的运 行 安 全。为 实 现 安 全 运 行 的 共 同 目 标,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和 营 运 单 位 应相 互 理 解 和 尊 重,保 持 一 种 坦 诚、透 明 的 工 作 关 系。4.1.2营 运 单 位 应 根 据 法 规 和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提 交 或 准 备 好文 件 或 其 他 资 料。4.1.3营 运 单 位 应 给 予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所 有 必
43、要 的 协 助(包 括 进 入其 核 动 力 厂),包 括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认 为 需 要 进 行 的 专 门 分 析、试 验 和检 查。如 果 营 运 单 位 认 为 某 些 要 求 对 安 全 有 不 利 的 影 响,那 么 根 据 其 对 安 全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2 页,共 39 页 -9 的 责 任,就 应 将 其 意 见 告 知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以 作 为 进 一 步 讨 论 的 基础。营 运 单 位 应 执 行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的 强 制 性 措 施。4.1.4营 运 单 位 应 根 据
44、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制 定 的 准 则 编 制 和 实 施 向 国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报 告 安 全 重 要 事 件 和 异 常 事 件 的 程 序。在 分 析 运 行 经 验上,营 运 单 位 应 制 定 大 纲,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应 制 定 管 理 措 施,两 者 互补,以 保 证 吸 取 经 验 教 训 和 采 取 改 进 措 施。应 与 相 关 的 国 内 和 国 际 机 构 分 享这 样 的 经 验。4.2与 外 部 支持 单位 的 接 口4.2.1某 些 不 适 合 由 核 动 力 厂 人 员 完 成 的 专 门 的 或 临 时 性 的
45、 任 务,可 以由 承 包 商 人 员 执 行。当 用 承 包 商 人 员 时,应 明 确 规 定 其 职 责 和 权 限。承 包 商人 员 应 经 过 培 训,使 其 具 有 执 行 该 项 任 务 的 资 格,并 具 有 与 核 动 力 厂 人 员 执行 类 似 任 务 的 相 同 能 力。4.2.2对 进 行 与 安 全 相 关 的 构 筑 物、系 统 和 部 件 有 关 活 动 的 承 包 商 和 临时 人 员,营 运 单 位 应 保 证 他 们 具 有 完 成 所 分 配 任 务 的 资 格,在 承 包 商 人 员 独立 参 与 这 些 活 动 前,应 得 到 承 包 商 人 员 具
46、 有 所 需 资 格 的 文 件 保 证。4.2.3应 明 确 规 定 和 了 解 外 部 支 持 单 位(如 外 部 维 修 单 位,核 动 力 厂 供应 商、研 究 单 位 和 技 术 支 持 单 位)的 任 务 和 职 责。当 这 些 支 持 单 位 在 核 动 力厂 运 行 中 起 重 要 作 用 时,营 运 单 位 的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需 要 包 括 他 们 的 活 动,同时 作 为 许 可 证 持 有 者 的 营 运 单 位 要 保 证 对 安 全 的 全 面 管 理 及 全 面 责 任。4.2.4营 运 单 位 应 具 有 适 当 数 量 的 有 必 要 知 识、经 过
47、培 训 和 有 技 能 的 人员 以 监 督 和 评 价 承 包 商 人 员 的 工 作。应 明 确 规 定 对 承 包 商 或 其 他 临 时 支 持 人员 进 行 监 督 的 营 运 单 位 的 工 作 人 员。4.2.5虽 然 提 供 服 务 或 咨 询 的 营 运 单 位 外 部 的 人 员 对 其 服 务 或 咨 询 的 质量 在 个 人 或 专 业 上 负 责,但 是,除 非 经 过 专 门 批 准,他 们 对 核 动 力 厂 人 员 不应 有 直 接 的 权 力。在 考 虑 了 所 有 方 面 和 仔 细 研 究 专 家 提 供 的 意 见 后,核 动 力厂 的 经 理 人 员
48、最 终 应 负 责 作 出 决 定。4.2.6营 运 单 位 和 供 应 商 之 间 可 有 各 种 各 样 的 合 同 安 排,从 单 项 采 购 到总 承 包。对 采 购 来 说,营 运 单 位 面 临 着 大 量 的 任 务 并 需 要 相 应 的 资 源。在 运行 阶 段 以 前,应 指 派 有 知 识 和 有 技 能 的 人 员 来 履 行 这 些 职 责。对 总 承 包 合 同来 说,在 核 动 力 厂 建 造 和 试 验 中,供 应 商 起 着 更 大 的 作 用。但 是,由 于 营 运单 位 负 有 安 全 运 行 核 动 力 厂 的 职 责,它 仍 应 在 运 行 阶 段 前
49、 指 派 足 够 数 量 的 有知 识 和 有 技 能 的 人 员。需 要 与 供 应 商 紧 密 合 作 的 领 域 举 例 如 下: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3 页,共 39 页 -10 运 行 人 员 培 训;核 动 力 厂 调 试;维 修 和 在 役 检 查;运 行 期 间 的 技 术 支 持;正 常 和 应 急 运 行 规 程 的 编 制。4.3与 公 众 的接 口4.3.1营 运 单 位 在 政 策 声 明 中 应 向 社 会 公 开 宣 布 其 整 体 目 标 之 一 就 是 承诺 核 安 全 的 目 标 胜 过 生 产 的 需 要。4.3.2公 众 有
50、 权 了 解 核 动 力 厂 状 态 信 息 和 产 生 风 险 的 信 息。营 运 单 位 应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提 供 相 关 信 息。5安全管理5.1安 全 管 理制 度5.1.1“安 全 管 理”这 一 术 语 是 指 为 保 证 在 核 动 力 厂 整 个 寿 期 内(包 括退 役)维 持 在 可 接 受 安 全 水 平 而 要 求 采 取 的 措 施。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应 由 营 运 单位 所 做 的 需 要 促 进 健 全 的 安 全 文 化 并 实 现 和 维 持 良 好 的 安 全 业 绩 的 那 些 安 排组 成。认 识 到 营 运 单 位 活 动 的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