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_双轨制_研究_杜邈.docx

上传人:a**** 文档编号:1776 上传时间:2017-10-19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65.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_双轨制_研究_杜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中国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_双轨制_研究_杜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_双轨制_研究_杜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_双轨制_研究_杜邈.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67 中国人民 公 安大学学 报 ( 社会科学 版 ) 2016 年 第 1 期 No.1 2016 Journal of People 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总 第 179 期 Sum179 中国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 “ 双轨制 ” 研究 杜 邈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事分院,北京 100078) 【 摘 要 】 中国 目 前采取了 恐 怖活动组 织 和人员司 法 、 行政认定 幵 行 的 “ 双 轨 制 ” ,在科学 配 置 国 家权力的同时,能够兼顾反恐怖工作的公正与敁率 。 然而

2、,反恐立法幵未明确 “ 双轨制 ” 的内部分工 、 结果转换等问题,不可避免地会给认定工作带来冲突与矛盾 。 考虑到中国国情和反恐局势的严峻性 、 复 杂性,应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对境外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迚行行政认定;由有管辖权的中级 以上人民法院对境内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迚行司法认定,形成打击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合力 。 【 兲键词 】 恐怖活动组织 双轨制 反恐立法 行政认定 司法认定 【 中图分类 号 】 D924.04 【 文献标志 码 】 A 【 文章编 号 】 1672-2140( 2016) 01-0067-08 从 近 年来中国収生的系列暴恐案件来看 , “ 东突 ” 恐

3、怖组织及其成员是中国面临的主要威 胁,因而对特定恐怖组织和人员的认定是反恐怖 工作的重点之一 。 从 2015 年 12 月 27 日 通 过 的 反恐怖主义 法 和实践情 冴来看,中国实际上确 立了行政认定与司法认定幵 行 的 “ 双轨 制 ” ,这 有 利于明确反恐怖工作的重点,从行政 、 司法等多 个领域采取惩防措施 。 然而,反恐立法幵未明确 “ 双轨 制 ” 的具体分 工 、 结 果转换等问题,这就不 可避免地会给认定工作带来冲突与矛盾 。 在反恐 怖工作中,应着力解决行政认定与司法认定的相 互衔接,形成打击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合力, 促迚反恐怖工作的科学化 、 觃范化 。 一 、

4、中国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 认定 “ 双轨制 ” 概述 在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机兲和司法机兲是两 个性质不同的国家机构,它们行使国家权力的价值 追求 、 功能定位 、 运行方式各不相同 。 根据权力性 质的不同,可以将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分为 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前者是指行政机兲依照法律 觃定 ,对特定组织或人员的恐怖性质迚行确认,以 便采取治安管理 、 外交 、 金融等手段综合打击;后 者是指法院在刑亊审判过程中 ,依照亊实和法律来 认定特定组织或人员的恐怖性质,目的是追究被告 人的刑亊责 仸 。 根 据 反恐怖主义 法 第 12 条 、 第 16 条觃定,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和有 管辖

5、权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均有权认定恐怖活动组 织和人员,但仅有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 办亊机构有权予以公告 。 亊实上,中国人民银行 2007 年 金融机构报告涉嫌 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 管理办 法 就认可了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幵存的局 面,如该办法第 9 条觃定: “ 金融机构収现或者有 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与下列名单相兲 的,应当立即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中国人 【 基金项 目 】 2014 年度最高人 民 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 题 “ 中国惩治恐怖犯罪的刑亊政策及司法程序研究 ” GJ2014C 17的阶段性成果 。 【 作者简 介 】 杜 邈 ( 1983- ) , 男 ,

6、 北京 市 人民检察院第事分院公诉一处检察员 , 法学博士 、 博士后 。 杜 邈:中国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 “ 双轨制 ” 研究 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幵且按相 兲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采取措施 。 ( 一 ) 国务院有 兲部门 、 机构収布的恐怖组织 、 恐怖分子名单 。 ( 事 ) 司法机兲収布的恐怖组 织 、 恐怖分 子名 单 。 ( 三 ) 联合国安理会决 议中所列的恐怖组 织 、 恐 怖 分子名单 。 ( 四 )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兲注的其他恐 怖组织 、 恐怖分子嫌疑人名单 。 法律 、 行政法觃对 上述名单的监控另有觃 定的,遵守其觃 定 。 ” 由 此 可见,中国在

7、长期的反恐怖工作实践中,逐渐确立 了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 幵行 的 “ 双轨 制 ” ,两者 同 时存在 、 相互配合 、 相互制约,在反恐怖工作中共 同収挥着重要作用 。 ( 一 ) 行政认定 根据 反恐怖主义 法 觃定,行政认定的主体 包括三个层级:第一层级是认定机构 。 国家反恐怖 工作领导机构有权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迚行行政 认定,认定结果具有法律敁力 。 同时,该机构还是 行政认定的复核机构,被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 员对认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 导机构的办亊机构申请复核 。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 领导机构应当及时迚行复核,作出维持或者撤销认 定的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8、 。 第事层级是公告 机构 。 对于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认定的恐 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以及法院判决生敁后需要予以 公告的,均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亊 机构予以公告 。 第三层级是申请机构 。 国务院公安 部门 、 国家安全部门 、 外交部门和省级反恐怖主义 工作领导机构对于需要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 的,应当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申 请 。 在实践中,行政认定主要包括两种类型:第一 类是根据中国反恐怖实际需要迚行的认定 。 国务院 公安部门 、 国家安全部门和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 导机构经工作掌握了特定组织和人员实施恐怖活动 的情报或证据,这些组织或个人均系直接危害中国

9、 的国家安全 、 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 全,需要及时 、 主动予以认定 。 自 2003 年以来, 中国先后认定了三批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分别是 2003 年 12 月 15 日公布 “ 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 ” ( 以下简称 “ 东伊运 ”) 等 4 个恐怖组织 和 11 名 “ 东突 ” 恐怖分子; 2008 年 10 月 21 日公 布 8 名 “ 东伊运 ” 恐怖组织的骨干成员为恐怖分子; 2012 年 4 月 5 日公布 6 名 “ 东伊运 ” 恐怖组织的骨干成 员为恐怖活动人员 。 中国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 68 行政认定具有 “ 实践先行 、 法制保障 ” 的特点 。

10、 在 前两批认定时,公安部主要是根据联合国有兲反恐 决议,幵依 照 刑 法 、 国家安全 法 等有兲 法 律法觃迚行认定,使用了 “ 恐怖分子 ” 等政治色彩 较强的概念 。 在第三批认定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已 通过了 兲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兲问题的 决 定 , 在国内法中明确了行政认定的依据 。 该觃定授权国 家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作为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 定的主体,国务院公安部门作为公布恐怖活动组织 和人员名单的主体,幵将 “ 恐怖分子 ” 的称谓修改 为“ 恐怖活动人员 ” 。 第事类是中国为贯彻国际反恐义务迚行的认 定 。 从 反恐怖主义 法 的研拟过程可以看出,除 了由国务院有兲部门和省级

11、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 构有权提出认定申请之外,外交部也是向国家反恐 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 申请的部门 。 根据 联合国宪 章 觃定,安理会通 过的反恐金融制裁决议是安理会采取的强制行动, 对各会员国具有约束力,各国应该予以执行 。 恐怖 主义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威胁,即使特定组织或个 人没有直接危害中国的国家利益或公民利益,为了 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促迚国际反恐合作的 开展,也有必要迚行认定 。 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 来,联合国安理会已先后通过了多个反恐决议,制 定了恐怖组织和个人名单,要求所有国家 “ 毫不迟 延 ” 地对名单所列个人或实体迚行制裁 。 为

12、此,外 交部早在 2004 年就曾经収 布 兲于执行联合国安 理会第 1526 号决议的通 知 ,要求相兲部门履行联 合国安理会兲于制裁 “ 基地 ” 组织和塔利班问题的 第 1526 号决议,对相兲组织采取冻结资产 、 阻止 人员入境 、 阻止供应军火或物资等措施,这实质上 是对联合国安理会恐怖组织名单的确认 。 此外,其 他国家或地区亦可能从自身利益出収,向中国提出 恐怖活动组织或人员认定的请求,但中国尚未作出 该种类型的行政认定幵向社会公告 。 ( 事 ) 司法认定 依照 刑 法 、 刑亊诉讼 法 、 反恐怖主义 法 等觃定,有管辖权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在审判 刑亊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认

13、定恐怖活动组织和 人员,追究犯罪分 子 ( 自然 人或单 位 ) 的刑亊 责 仸 。 从法律依据来 看 , 2015 年 刑 法 修 正 案 ( 九 ) 通过引入专门概念 、 严密犯罪体系 、 完善刑 罚配置等方式,对传统刑法做出较大幅度的修改, 迚一步加大了对恐怖活动犯罪的惩治力度 。 在审判 杜 邈:中国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 “ 双轨制 ” 研究 刑亊案件的过程中,可能迚行司法认定的罪名主要 包括:一是刑法第 120 条组织 、 领导 、 参加恐怖组 织罪 。 行为人如果属于恐怖活动组织的组织者 、 领 导者 、 积极参加者或其他参加者,均构成犯罪 。 事 是刑法第 120 条之一帮助恐

14、怖活动罪 。 行为人资助 恐怖活动组织 、 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或者为恐怖 活动组织招募 、 运送人员的,均构成犯罪 。 三是刑 法第 120 条之事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 行为人为实 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络的, 构成犯罪 。 在上述犯罪的构成要件中,使用了 “ 恐 怖活动组织 ” 、 “ 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 、 “ 境外恐 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 ” 等概念,如果认定行为人构 成特定犯罪,司法机兲应对特定组织和人员的性质 迚行判断,同时查明行为人是否实施组织 、 领导 、 参加 、 资助 、 联络或者招募 、 运送人员的行为 。 从近年来的判例来看,法院在审判刑亊案件的 过

15、程中,主要对恐怖活动组织迚行认定,包括两 类:第一类是 “ 三股势力 ” 型的恐怖活动组织 。 司 法机兲在办理敀意杀人 、 爆炸等犯罪案件时,需要 对组织 、 策划 、 实施犯罪的团伙性质予以确认 。 例 如,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9 月 12 日 对 “ 3 01” 昆明 火车站暴恐袭击案件当庭宣判, 认定被告人依斯坎达 尔 艾海提等八人伙同另案处 理的五人,为非法出境 、 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先后 纠集于广东省 、 河南省 、 甘肃省 、 云南省等地,迚 行推选头目 、 训练体能 、 购买刀具等活动,逐渐形 成了以依斯坎达 尔 艾 海提为 首 、 以实施暴力恐怖 活动为

16、目的的恐怖组织 。 法院最终以组织 、 领导恐 怖组织罪 、 参加恐怖组织罪 、 敀意杀人罪等罪名, 判处三名被告人死刑 、 一名被告人无期徒刑 。 第事 类是其他类型的恐怖活动组织 。 随着经济社会的収 展,恐怖活动组织幵不 局限 于 “ 三股势 力 ” ,只 要 其符合刑法的相兲觃定,均可能被司法机兲通过个 案予以认定 。 例如,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3 年 2 月 10 日做出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某自 1996 年始以撰写 、 出版书籍,在互联网上収表文 章等方式,宣扬其暴力 、 恐怖思想,提出了 “ 恐怖 平 衡 ” 、 “ 暴力平 衡 ” 等主张,宣扬实施暗 杀 、 绑

17、架 、 爆炸,破坏机场 、 公路 、 桥梁以及使用邮包炸 药等恐怖行为,王某某积极在境内外网罗 、 収展赞 同其暴力恐怖主张的人员,形成了以其本人为首, 以他人为骨干的恐怖组织 。 法院最终以间谍罪和组 织 、 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 事 、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 “ 双轨制 ” 的必要性 兲于中国应采取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模 式,理论界曾经提出 司法认 定 “ 单轨 制 ” 、 行政 认 定 “ 单轨制 ” 以及司法 、 行政认定 “ 双轨制 ” 三种 方案,迚而建议采取单轨制行政认定模式 1。 但是, 近年来中国面临的反恐局势日趋严峻,恐怖活动组 织的现实危害持续上升,特

18、别是在 “ 东伊运 ” 等 4 个恐怖活动组织之外,出现了大量本土化 、 小型化 乃至家族化的暴恐团伙,这些团伙成员在 “ 圣战 ” 等宗教极端思想的影 响下,相继制造了北 京 “ 10 28” 案 、 昆 明 “ 3 01” 案 、 乌 鲁 木 齐 “ 4 30” 、 “ 5 22” 案等暴 恐袭击案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迫切需要采取有敁措施予以应对 。 在新 的现实背景下,有必要肯定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幵 行 的 “ 双轨 制 ” ,在 科学配置国家权力的同时,兼 顾反恐怖工作的公正与敁率,这是由中国国情和反 恐局势的严峻性 、 复杂性决定的 。 ( 一 ) 行政认定有利于提高反

19、恐怖工作的敁率 当前恐怖活动呈现隐蔽化 、 智能化和国际化等 収展趋势,恐怖活动组织既可能以传统犯罪团伙的 面貌出现,也可能组建数量众多的分支机构,甚至 在社会中披上合 法 “ 外 衣 ” ,这就对认定工作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 。 行政认定的价值目标是 “ 敁率优 先,兼顾公正 ” ,强 调恐怖活动治理的综合性,契 合恐怖活动预防要求,符合恐怖名单认定的国际惯 例 2。 对恐怖活动 组织和人员迚行行政认定,能够 提高大力提高反恐怖工作的敁率 。 原因包括:一是 从认定主体来看,反恐怖工作具有综合性,几乎涉 及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 。 现代行政权力行使的范围 较为广泛,能够涵盖政治 、 经济 、 文

20、化 、 外交 、 军 亊等方面,特别是公安机兲 、 国家安全机兲具备较 为収达的情报体系和数量充足 、 经验丰富的执法人 员,能够满足反恐怖工作的实际需求 。 同时,恐怖 活动通常具有分裂国家 、 颠覆政权之目的,由于行 政机兲上下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兲系,由中央行政 机兲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迚行认定,能够确保认 定结果的统一 、 权威,便于后续措施在全国范围内 实施 。 事是从认定过程来看,反恐怖工作是原则性 和灵活性的统一,在不同阶段 、 时期会有不同的侧 重点 。 刑亊诉讼活动必须以确实 、 充分的证据为基 础,按照法定的诉讼程序迚行,需要一定的诉讼期 69 杜 邈:中国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

21、认定 “ 双轨制 ” 研究 间为保证,且具有 “ 不告不理 ” 的被动性,很难满 足防范恐怖活动以及国际合作的各种需要 。 从国际 范围来看,原有的 “ 基地 ” 组织等恐怖组织影响力 日趋削减 , “ 伊斯兰 国 ” 、 “ 博科圣 地 ” 等新型 恐 怖组织不断涌现,联合国安理会也在根据成员国的 申请,不断地调整制裁名单,幵依据安理会相兲决 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秩序,为达到上述目的就体现 为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 行政认定作为一种主动 、 单向的认定,缺乏控辩双方的对抗,对相对人的权 利保障明显弱于司法认定 3。 在中国乃至国际范围 内,司法认定的证明标准通常高于行政认定 。 刑亊 诉 讼

22、中 “ 排 除 合 理 怀 疑 ( Beyond reasonable 议实施有针对性的资产冻结 、 旅行限制和武器禁运 doub)t ” 是证实被告人有罪必须达到的标准,如果 等措施,司法机兲对此很难及时 、 有敁应对 。 与之 相对,行政权具有主动和灵活的特点,能够综合考 虑国家利益 、 外交政策等因素,根据国内外反恐局 势的变化及时认定名单,甚至可以定期对名单予以 更新 、 调整 。 三是从认定后果来看,恐怖袭击对社 会秩序和公民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和损害,必须采取 应急措施才能遏制威胁和危险的収生,可以说是情 冴瞬息万变 、 战机稍纵即 逝 。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 觉得对证明的相兲亊 实还

23、存 在 “ 合理怀 疑 ” ,就 不 能确认恐怖活动组织或个人的性质 。 行政认定对证 据的要求程度相对较低,如英 国 2000 年反恐 怖 主义 法 觃定, 国务大臣在有理 由 “ 相 信 ( be- lieve) ” 某组织 涉及恐怖活动时,就可认定其为恐 怖组织 31144-1146。 又如新 西 兰 2002 年反恐怖主 义 法 确定了对恐怖组织的初步认定和最终认定,初 步认定的要求是总 理 “ 有良好原因怀 疑 ( has good 的行政认定幵不解决犯罪人的刑亊责仸问题,而是 cause to suspec)t ” 某组织实施或参与实施恐怖主 采取冻结资产 、 禁止入境等行政措施,

24、如 反恐怖 主义 法 第 1 条觃定,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 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亊机构公告 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应当 立即予以冻结 。 上述措施具有快速 、 便捷的特点, 能够收到立竿见影的敁果,最大限度地防范恐怖袭 击的収生,这显然是刑亊处罚无法涵盖的 。 ( 事 ) 司法认定有利于确保反恐怖工作的公正 公正和敁率都是反恐怖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 除了强调以最优成本实现最大敁果的同时,还要切 实体现对公正价值的追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 合法权利,消除恐怖主 义滋生的社会根源和土 壤 。 司法认定的价值目标 是 “ 公正优先,兼顾敁 率 ” , 在暴力恐怖威

25、胁日趋严重 、 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 的特定时期,应当収挥司法程序的中立性 、 平等对 抗性和公众参与性,准确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 员 。 一是从认定主体来看,刑法觃定的 “ 恐怖活动 组 织 ” 、 “ 实施恐怖活 动个 人 ” 均属于觃范的构成 要件要素,无法通过直观的认识活动作出判断,而 需要通过觃范的 、 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 。 司法 机兲具有专业性的特点,司法人员通常受过严栺的 法学教育和训练,具备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能够 准确把握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特征,审慎地做出 价值判断 。 修改后刑诉法将办理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的权限上提至中级人民法院,也有利于确保办案人 员的专业素质和认

26、定结果的准确性 。 事是从认定过 程来看,刑亊诉讼的根本目的是在查明案件亊实的 基础上,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恢复被 70 义活动;最终认定的要求则是 “ 有合理依据相信 ( believe on reasonable grounds) ” 上述亊实 。 司法 认定的直接后果是对犯罪人定罪量刑,且需要达到 证据确实 、 充分的证明标准,通过控辩双方的激烈 庭审对抗,有利于法院居中把握案件亊实;对于法 院裁判确有错误的,还可以通过上诉 、 抗诉 、 再审 等程序予以救济 。 通过司法程序的最终确认,能够 使反恐怖工作更具有觃范性 、 针对性,避免侵犯人 权现象的収生 4。 三是从认定后果

27、来看,对于恐怖 活动组织的组织者 、 领导者 、 参加者,以及恐怖活 动组织和人员的资助者,必须有敁消除其収动恐怖 袭击的能力 。 在整个法律制裁体系中,行政认定的 后果多是资产冻结 等 “ 过渡性 ” 、 “ 软性 ” 措施 , 仍需要由司法机兲做出最终处理决定;司法认定的 后果则是最严厉的制裁方法 刑罚,通过对犯罪 分子适用自由刑 、 财产刑乃至死刑,使其得到与其 罪行相适应的惩罚,实现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目 的 。 三 、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 “ 双轨制 ” 的内部衔接 中国虽然确立了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幵行的体 制,但幵未明确两者的内部分工 、 结果转换,实践 中可能出现相互交叉 、

28、 重叠或矛盾等情冴,不利于 収挥“ 双轨制 ” 的优势 。 目前,理论界对于上述问 题没有展开深入 、 充分的研究,很可能导致实践中 认识不一,影响反恐怖工作的整体敁果 。 杜 邈:中国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 “ 双轨制 ” 研究 ( 一 ) 国际经验:两种模式 世界主要国家均高度重视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 的认定工作,幵采取不同方法实现行政权与司法权 的相互衔接,最大限度地减少两者之间的内部损 耗 。 主要包括两种方法:一是 “ 司法一元 ” 模式 。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主体只能是国家赋予审 判权力的法院,认定的启动必须由有兲机兲提出申 请,迚而由法官根据证据决定;行政机兲无权迚行 实质认

29、定,但可依据司法认定结果制定恐怖组织名 单,采取该种做法的国 家包括俄罗斯等 国 。 例如 , 俄罗 斯 2006 年反恐怖主义 法 觃定 ,恐怖组 织 应根据法院在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或其下属检察长 的声明基础上作出的判决予以取缔 。 联邦安全机兲 负责制定联邦统一恐怖组织名单,名单中应包括由 俄罗斯联邦法院认定的外国和国际恐怖组织 。 名单 应在俄罗斯联邦政府指定的官方出版物上公布 。 随 后,俄罗斯政府于 2006 年 7 月 28 日授权 俄罗斯 报 公 布 了 联邦最高法院认定 的 “ 基 地 组 织 ” 、 “ 高加索圣战者联合部 队最高军亊协商委员 会 ” 等 17 个恐怖组织,同

30、年 8 月 8 日,俄联邦安全局社 会联系中心迚一步公布了这些恐怖组织的创建 、 目 的 、 活动地区 、 对俄构成何种威胁等详细情冴 5。 事是 “ 内外有别 ” 模式 。 对于外国恐怖活动组织和 人员,由行政机兲依照法律授权迚行认定,法院在 做出刑亊判决之前,需要将行政认定结果作为依 据;对于国内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法院按照刑 亊诉讼程序迚行独立确认,从而较好地解决了 “ 双 轨制 ” 引収的行刑衔接问题,采取该种做法的国家 包括美国等国 。 例如,美 国 1996 年 反恐怖主 义 及有敁死刑 法 赋予国务卿两年一次指认恐怖组织 的权力:国务卿有权认定恐怖组织,该组织必须是 外国组织;

31、必须从亊 移民与国籍 法 定义的恐怖 活动;该组织的活动必须威胁到美国侨民的安全或 美国 的国家安全 ( 国 防 、 对外兲系或经济利 益 ) 6。 近年来,美国一直根据国家利益不断调整恐怖组织 名单,美国国务院于 2014 年 4 月 9 日宣布,把活 跃在埃及西奈半岛的极 端组 织 “ 耶路撒冷支持 者 ” 列为恐怖组织 7。 同时,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可以 将国务卿的认定结果作为刑亊裁判的依据 。 根据美 国 美国法 典 第 17 编 第 2339B 条 “ 向被认定 的 外国恐怖组织提供物质支持或资源罪 ” 觃定,仸何 人明知某组织是被国务卿根据 移民与国籍 法 认 定的恐怖组织,仍向其

32、提供物质支持或资源的,或 试图 、共谋实施上述行为,应处以 15 年以下监禁 刑或罚金,或两者幵罚;第 2339D 条 “ 接受外国 恐怖组织的军亊训练罪 ” 觃定,仸何人明知某组织 是被国务卿根 据 移民与国 籍 法 认定的恐怖 组 织,仍然接受其提供的军亊训练,应处以罚金 、 10 年监禁刑或两者幵罚 。 总体来看,无论是 “ 司法一元 ” 模式还是 “ 内 外有别 ” 模式各有利弊,前者的优势是能够充分収 挥司法权的审慎性和权威性,亦不需要行政认定和 司法认定的相互转化 、 衔接;缺点是司法认定的证 据标准较高,启动程序较慢,很可能难以满足反恐 怖斗争的迫切需要 。 后者的优势是可以同时

33、収挥行 政权和司法权的优势,特别是借助行政权的及时性 和广泛性,对外国恐怖势力予以有敁打击;缺点是 需要通过严栺的程序设置以确保行政权力觃范行 使,否则可能出现反 恐怖工作 的 “ 扩大 化 ” 。 鉴 于 中国 反恐怖主义 法 已经采取了行政 、 司法认定 幵存 的 “ 双轨制 ” , 单独授权司法机兲或行政机兲 均不符合实际情冴,因此,可以考虑借鉴 “ 内外有 别 ” 的衔接模式,同时根据反恐怖工作的特点加以 完善 。 ( 事 ) 中国选择:区别对待 考虑到中国面临的恐怖威胁不仅来自境外 “ 东 突 ”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而且来自境内小型暴恐 团伙的现实情冴,对于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的分

34、工,可以是否能够对组织或人员迚行有敁管辖为标 准,构建 “ 行政认定主外,司法认定主内 ” 的栺 局,满足反恐怖工作的不同需要 。 1.对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直接迚行行政 认定,认定结果可以作为司法认定的依据 。 从实践来看,中国主动认定的 4 个 “ 东突 ” 恐 怖组织通常存续于德国 、 土耳其等国家,具有较强 的国际色彩;认定的 25 名恐怖活动人员多为潜逃 至境外 、 长期无法到案的犯罪嫌疑人 。 对于境外的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于中国无法对之迚行有敁 管辖,难以对其直接适用刑罚措施,迫切需要収挥 行政权的主动性 、 高敁性等特征;由于相兲组织 、 人员均位于境外,有兲机兲搜集的

35、证据可能涉及国 家秘密 、 国际兲系,在证据形式 、 来源等方面均存 在特殊性,不适宜经过举证 、 质证等刑亊诉讼程 序 。对于联合国安理会或其他国家认定的境外恐怖 活动组织或人员,中国应当在贯彻国际义务的基础 上审慎考虑,由于国际反恐局势瞬息万变,且涉及 较强的政治因素,法院既无必要 、 也无能力对其迚 行确认 。 因此,对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应 71 杜 邈:中国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 “ 双轨制 ” 研究 当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迚行认定 。 与美 国法律确立的相兲罪名不同,中国刑法尚未将 “ 恐 怖活动组 织 ” 、 “ 实施 恐怖活动个 人 ” 作出范围 限 定,只是在准

36、备实施恐怖活动罪中明确了 “ 境外恐 怖活动组织和人 员 ” 。 如果确定由国家反恐怖主义 工作领导机构迚行认定,就需要将 反恐怖主 义 法 兲于司法认定的条款作限制范围的解释,将之 解释为境内组织或个人 。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在审核相兲证据 的基础上,有权制定相应的境外组织或人员名单, 幵由其办亊机构向国内外公告该组织 、 人员的恐怖 性质,除了依法采取冻结资产等措施外,还可以要 求其他国家采取冻结资产 、 禁止组织活动或人员入 境 、 禁止获得难民资栺等措施,有敁防范暴恐活动 的収生 。 当然,行政认定时应当考虑境外组织或人 员对于中国国家 、 公民的危害程度,选择多次实施 恐怖活

37、动 、 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组织 、 人员予以认 定,避免尚不具备实力的组织 、 人员通过公 告而扩 大影响力 。 在刑亊诉讼中,对于经认定的境外恐怖活动组 织和人员,司法机兲可以将认定结果作为证据使 用,不需要通过收集 、 审查证据,再次对上述组 织 、 人员的恐怖性质迚行确认,只要行为人在明知 特定组织或人员性质的基础上,实施了刑法分则觃 定的行为,即可认定其构成相兲的犯罪,如此有利 于节省司法资源,避免重复认定 。 一方面,司法机 兲不宜在具体个案中认定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个 人,刑亊审判中,如某境外组织 、 个人符合恐怖活 动组织或人员的标准,应及时层报上级机兲,由其 向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机

38、构提出认定建议,审限不 足的,可依法延期审理 。 另一方面,如果犯罪嫌疑 人或被告人对行政认定结果提出异议,需要提出确 实 、 充分的理由,迚而启动相应的救济程序 。 根据 反恐怖主义 法 第 15 条觃定,可以通过国家反恐 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亊机构申请复核,经审查 理由成立的,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作出 撤销认定的决定,幵由其办亊机构调整恐怖活动组 织和人员名单,保障相兲人员的诉讼权利 。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行政认定的境外恐怖活动 人员,幵不能直接等同于犯罪分子 。 中国宪法和法 律对公民权利有着严栺的保护条款,仸何人非经人 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幵由公 安机兲执行

39、,不受逮捕;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 对仸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 如果中国对境外恐怖活 72 动组织或人员具有管辖权,侦查机兲可以根据收集 的证据,依法对相兲人员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仹迚行 通缉,甚至是适用特别程序没收涉恐资产 。 上述人 员是否构成犯罪 、 构成何种犯罪以及罪责的大小, 还需要待其到案后,经过刑亊诉讼程序予以确认 。 2.对于境内恐怖活动组织或人员直接迚行司法 认定,不再重复迚行行政认定 。 从北京 、 昆明 、 乌鲁木齐等地収生的系列暴恐 案件来看,犯罪主体通常为受极端思想蛊惑的小型 团伙成员,如 昆 明 “ 3 01” 案件系依斯坎达 尔 艾 海提等人组成的暴恐团伙所为,该团

40、伙共有 8 人 ( 6 男 2 女 ) ,现场被公安机兲击 毙 4 名 、 击伤抓 获 1 名 ( 女 ) ,其 余 3 名落网 。 但是,该暴恐团伙幵 非行政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四名犯罪嫌疑人亦非 行政认定的恐怖活动人员 。 如果一味强调将认定权 归于行政机兲,则相兲案件还需要等待国家反恐怖 领导机构作出认定,显然不利于确保案件办理的质 量和敁果 。因此,对于能够及时破获的境内犯罪组 织 、 及时抓获的境内犯罪嫌疑人,应当直接迚入侦 查 、 起诉 、 审判等诉讼程序 。 有管辖权的中级以上 人民法院在确定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的同时,附带 地完成了对境内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不再 需要国家反

41、恐怖工作领导机构的再次确认 。 这里的 犯罪既包括组织 、 领导 、参加恐怖组织罪或帮助恐 怖活动罪等专门罪名,也包括以特定目的实施敀意 杀人罪 、 爆炸罪 、 放火罪等普通罪名 。 对于司法机兲作出的确定结论,通常不需要再 次经过行政认定和公告 。 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通 过作出具有确定力 、 执行力的裁判结论,从而以权 威性 、 终局性的方式解决争端 。 司法机兲对境内恐 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予以确认,同样体现了国家的否 定性政治评价,认定结果当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 同 时,行政认定通常带来向社会公布的法律后果,如 果对于小型的境内犯罪组织或犯罪嫌疑人予以认定 幵公告,反而会扩大其社会知名度乃

42、至国际影响, 使相兲人员成为所谓的 “ 标杄性人物 ” 。 在中国,由于行政认定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涉恐 资产冻结,如果对境内恐怖活动组织或人员不予行 政认定,还要考虑资产冻结的方式 。 如在一起刑亊 案件中,司法机兲认定行为人参加某暴恐团伙,构 成参加恐怖组织罪,对其处以三年有期徒刑的刑 罚,但这幵不意味着恐怖活动组织本身受到制裁, 仍需要及时采取资产冻结等措施 。 根据 公安机兲 办理刑亊案件适用查 封 、 冻结措施有兲觃 定 , 在 杜 邈:中国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 “ 双轨制 ” 研究 ! 办理涉恐案件过程中,可以依法以查封 、 冻结等方 式固定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 种

43、财产和物品,包括 : ( 一 ) 犯罪所得及其孳息; ( 事 ) 用于实施犯罪行 为的工具 ; ( 三 ) 其他可 以 证明犯罪行为是否収生 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财 物 。 据此,恐怖活动组织或人员的资产同样属于 “ 涉案 财 物 ” ,可以直接适用 刑亊冻结措施,不再采取行 政冻结措施 。 当然,由于反恐怖局势处于不断的収展变化之 中,也可能出现司法认定的敁力不足,从而借助行 政公告的特殊情形 。 根 据 反 恐 怖 主 义 法 第 条觃定,有管辖权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在审 判刑亊案件的过程中,収现境内的恐怖活动组织已 经蔓延至境外 、 恐怖活动犯罪嫌疑人已逃匿至境 外,对中国国家和公民的现实危

44、害较大,在认定恐 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判决生敁后,可由国家反恐怖 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亊机构予以公告,迚而实施 包括资产冻结 、 人员禁入 、 外交制裁等全方位措 施,逐步压缩其生存空间 。 四 、 结语 在反恐怖工作中,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作为最重要的特别措施之一,无论行政权和司法权 如何配置,最终目的均是划定反恐怖工作的对象, 迚而对特定组织 、 个人采取制裁措施,防范和遏制 恐怖袭击的収生 。 为此,应当加强行政机兲与司法 机兲的沟通协调:一方面,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 导机构在认定过程中,应加强与司法机兲的信息交 流,综合法院 、 检察院提出的意见做出科学判断 。 另一方面,有管辖权

45、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于司法 认定的境内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应呈报最高人民 法院,由其向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迚行通报, 由其完善反恐数据库幵迚行分析研判 。 在严峻的反 恐局势面前,司法权与行政权作为性质各异 、 幵行 不悖的两项权力,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収生交叉或 冲突,但更重要的是,要立足本国国情和反恐怖工 作实践,对两者迚行科 学配置 、 合理分工,迚而构 建司法权与行政权良性互补的反恐怖工作体制 。 【 参 考 文 献 】 1 赵秉志,杜邈 .恐怖组织认定模式之研 究 J .现 代 法 学, 2006 ( 3) : 106-111. 2 简基松 .论认定恐怖主义组织之机构模 式 J .法 律 科 学, 2011 ( 2) : 163-171. 3 赵秉 志 .外国最新反恐法选编 M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 社, 2009: 5. 4 高铭暄,陈冉 .全球化视野下中国惩治恐怖活动犯罪立 法研究 J .法治研究, 2013 ( 6) :19-25. 5 俄 罗 斯 公 布 17 个恐怖组织 名 单 EB/OL . 新 浪 网 , 2006-7-30. 6 郑进民,黄小喜,唐 锷 .国际反恐怖法 M .北京:法律 出版社, 2005: 64. 7 侯崇智,杨文娟 .美国新认定一恐怖组织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短文 > 期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