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资源类税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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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第八章资源类税法资源类税法目录目录概概述述1资资 源源 税税 法法2土地增值税法土地增值税法3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4耕地占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5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Company Logo(一)资源类税的概念 资源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资源包括劳动力、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 狭义的资源,是指土地、矿藏、水利、森林等天然存在的,现代人类正在开发利用的各种自然财富。 我国目前征收的资源税类是针对狭义的资源。 资源类税是对自然资源的开采(或开发)及其级差收益课征的一类税种的总称,包括资源税和以土地为对象的税。一、一、资源资源类类税的概念和作用税的概念和作用1.按税种设置方式分有一

2、般资源税和特别资源税; 2.按纳税人分有矿产资源类税和土地资源类税 ;3.按税基的表现形式分有从量税和从价税。(二)资源类税的分类二)资源类税的分类1.征税范围的有限性2.调节级差收益的普遍性3.征税方法的简便性4.收入的不均衡性 5.税负的转嫁性二、资源类税的特点二、资源类税的特点1)有利于合理调节资源级差 收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2)有利于保护国有资源,提 高资源的使用效率。3)有利于合理使用特殊土地 资源。三、资源类税的作用第二节第二节 资源税法资源税法概念:概念: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或者生产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课征的,为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

3、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属国家 所有,开采者因开采国有资源而得益,有责任向所有者支付税收。0 一、资源税的概念和作用一、资源税的概念和作用作用:作用:3.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将地方资源优势转化为经 济优势。1.有利于促进 国有资源合理 开采、节约使 用和有效配置。4.有利于发挥税收杠 杆调节作用,促进 资源行业持续健康 发展税收是调节经 济的重要杠杆。2.有利于合理 调节资源级差 收入,促使企业 公平竞争。二、资源税的特点1.具有特定的征收 范围;2.具有资源所有者 受益的特点;3.2016 年 7 月 1 日起 资源税全面施行从价 计征。Company Logo三、纳税义务人 资源税的纳税

4、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 品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 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其他单位和其他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人员。四、税目现行资源税税目包括六类: (1)原油 (2)天然气 (3)煤炭 (4)金属矿 (5)非金属矿 (6)海盐五、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定率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定率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1. 从价定率征收的适用范围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矿(含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海 盐实行从价计征。2. 从价定率

5、征收的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 (1+ 成本利润率)(1- 税率)公式中的成本是指应税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3 3.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根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售额综合减征率 = (减税项目销售额 减征幅度 6%)总销售额 实际征收率 =6%- 综合减征率应纳税额 = 总销售额 实际征收率 适用税率4 4. 煤炭从价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 = 应税煤炭销售额 适用税率5.5.稀土、钨、钼从价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 稀土、钨、钼实行从价定率计征,

6、其应税产品包括原矿和以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3)原矿销售额与精矿销售额的换算。 成本法计算公式:精矿销售额 = 原矿销售额 + 原矿加工为精矿的成本 (1+ 成本利润率)市场法计算公式:精矿销售额 = 原矿销售额 换算比换算比 = 同类精矿单位价格 (原矿单位价格 选矿比) 选矿比 = 加工精矿耗用原矿数量 精矿数量(1)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精矿销售额 适用税率(2)精矿销售额的计算公式精矿销售额 = 精矿销售数量 单位价格(4)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在销售环节计算缴纳资源税。(5)纳税人同时以自采未税原矿和外购已税原矿加工精矿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一律

7、视同以未税原矿加工精矿,计算缴纳资源税。五、税收优惠 资源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基本优惠和特案优惠。每一项优惠都有时限,在备案事项上也有特别规定。特案优惠是针对某一特殊事项制定的优惠,如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下面主要说明资源税的基本优惠政策:下面主要说明资源税的基本优惠政策:(1)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2) 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3)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4) 尾矿再利用免征资源税。(5) 对

8、地面抽采煤层气(即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煤层气是指赋存于煤层及其围岩中与煤炭资源伴生的非常规天然气。(6) 纳税人在新疆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本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7) 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的 40% 征收。(8) 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 40%。(9)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六、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纳税期限(三)纳税地点 第三节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法土地增值税法一、土地增值税概述一、土地增值税概述(一)土地增值税的含

9、义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二)特点:特点:(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三)土地增值税的作用1.增强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市场调控;2.有利于抑制炒买炒卖土地获取暴利的行为;3.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地方经济建设积累资金第三产业是我国今后需要重点发展的产业。Company Logo二、纳税义务人二、纳税义务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及其附着物并取 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

10、 织。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一)“权属国有”标准 (二)“权属变更”标准(三)“取得收入”标准 三、征税标准三、征税标准四、征收范围四、征收范围(一)基本征税范围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3.存量房地产的买卖。(二)特殊征税范围1.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2.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3.投资方或接受方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投资。4.投资联营后将投入的房地产再转让的。5.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三)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1. 房地产继承(无收入)2.房地产赠与(对象有限定, 无收入)3.房地产出租4.房地产抵押期内5.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6.房地产评估增值五、税

11、率五、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 的部分,税率为 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 的部分,税率 为 40%。(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 的部分,税率为 50%。(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 的部分,税率为 60%。 六、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六、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清算应纳税额 = (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 适用税率)或 应纳税额 = 增值额 适用税率 - 扣除项目金额 扣除系数增值额 = 应税收入 - 扣除项目(一)土地

12、增值税的清算受理(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相关问题的处理(三)清算审核的方法(四)清算时涉及企业所得税退税的处理八、税收优惠八、税收优惠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2.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转让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3.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4.因城市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5.个人转让房地产的情况。6.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的免征。7.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8.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关的投资联营,将房地产转让到被投资企业的免征

13、。9.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免征。26(三)纳税申报(三)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填写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纳税人应填写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二)纳税申报期限(二)纳税申报期限(一)纳税地点(一)纳税地点九、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九、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第四节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一)概念: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二)特点:(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2)征税对象是土地。(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

14、概念和特点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和特点二、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二、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二)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三、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三、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一)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使用每平方米土地税年应纳税额。(二)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每平方米)为计税依据。(三)应纳税

15、额的计算方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额来计算。四、税收优惠四、税收优惠五、征收管理五、征收管理(一)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项目(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 用税的项目(三)特殊减免规定(一)纳税期限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三)纳税地点第五节第五节 耕地占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一、耕地占用税的概念和特点一、耕地占用税的概念和特点(一)概念:概念: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二)特点:特点:(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16、;(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二、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二、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所称单位,包括各类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二)征税范围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从事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 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一)税率 耕地占用税采用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三)税额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 适用定额税率(四)税收优惠 1.免征耕地占用税 2.减征耕地占用税(二)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占用耕地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为计量单位。三、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三、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征收管理四、征收管理 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 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 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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