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阳县同力供热有限公司灰渣场变更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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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寿阳县同力供热有限公司灰渣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二 O 一八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概述 11.1 项目的背景及特点 1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2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3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41.5 “三线一单”分析 51.6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5第二章 总则 72.1 编制依据 72.2 评价因子 92.3 评价标准 102.4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32.5 环境功能区划 162.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7第三章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183.1 建设项目概况 183.2 工程建设内容 193.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23.4 公用工程 22

2、3.5 原辅材料及用量 233.6 工程分析 243.7 污染源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29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7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74.2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374.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74.4 区域污染源调查 37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95.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95.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3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576.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576.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60I6.3 环保投资估算 69第七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717.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717.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717.3 环境影响

3、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74第八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758.1 环境管理 758.2 环境监测 778.3 环境监理 788.4 环境保护 79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829.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829.2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829.3 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829.4 环境影响分析 829.5 公众参与 849.6 环境保护措施 849.7 环境损益分析 86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869.9 总结论 86II第一章 概述1.1 项目的背景及特点寿阳县同力供热有限公司位于晋中市寿阳县工业园区内,项目主要建设有 3 58MW+1168MW 循环流化床锅炉,主要负责晋中市寿阳县县城内及

4、县城主城区、 新城区的供热。2009 年 3 月 3 日,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以晋环函2009200 号文对寿 阳县县城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2016 年 12 月 22 日, 晋中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下发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市环函2016339 号);2015 年 3 月 16 日, 寿阳县环境保护局以寿环函20154 号文对寿阳县西部主 城区及新城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进行了批复, 2016 年 12 月 29 日,寿阳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下发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寿环函2016100 号)。根据寿阳县县城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山西省环境保护

5、 局文件(晋环函2009200 号),寿阳县同力供热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锅炉灰 渣优先送往寿阳县双磊新型节能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综合利用途 径受阻时送热源厂的备用渣场进行填埋处理。该备用灰渣场位于热源厂东北 5.4km 的荒沟内,该沟长约 300m,宽约 100m,深约 30m,占地约 3.0h ,总容积为 90万 m,服务年限约 30 年。在实际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灰渣、脱硫渣均全部综合利用,故项目未建设 备用灰渣场。现由于当地企业大多数已实行了采暖季错峰生产等环保措施,同力热 源厂产生的灰渣、脱硫渣无法全部进行综合利用。由于该灰渣场占地手续办理受阻, 导致备用灰渣场不能

6、启用,现需建设一新的备用灰渣场来保证寿阳县同力供热有限 公司正常生产时所产生的灰渣、除尘灰、脱硫渣能够得到全部合理处置。因此实施本次灰渣场变更项目。在此基础上,寿阳县同力供热有限公司决定投资 185 万元在寿阳县朝阳镇大南河村周边沟壑实施灰渣场变更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 14400 ,所占沟道大致呈西南-东北走向,东北低、西南高, 最低点位于沟口处标高约 1106m,最高点沟头处标高 1126m,沟道总长度约 405m,沟道平均宽度约 32m,平均深度约 20m,整个沟道汇水面积 0.12k 。项目占地类型1为灌木林地及旱地,地貌类型为丘陵。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滑坡、崩塌、泥石流等 不良地质灾害。

7、本项目所占用林地不属于一类林地,不属于国家公益林或保护林,未涉及国家级或省级保护物种,主要为零星的常见物种。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针对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本次环评工作进行中, 首先在做好工程分析及环 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部分结合项目工程和运营特点进行了较充分的分析及论述,并就影响分析结果提出切实可行及具体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见图 1-1。图 1-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根据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十条“粉煤灰堆场(库) 选址、设计、建设 及运行管理应当符合

8、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相关要求”。根据粉煤灰化学成分分析资料及淋溶检测结果(见表 3-6、表 3-7),本项目拟入 场粉煤灰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类工业固体废物。对其的储存、处置按照类工业固体废物的要求进行。本项目场址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对比情况见表 1-1。表 1-1 类场场址选择要求一览表序 号场址名称规范要求场址1地理位置-晋中市寿阳县朝阳镇大南 河村西约 0.66km 处的荒沟内,地理坐标:东经 113.09708北纬 37.86606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

9、风向下风侧。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本项目位于村庄侧风向。应选在防渗性能好的地基上。天然基础层地表距 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小于 1.5m。项目区位于寿阳盆地内。为 第四系地层所覆盖, 松散岩 层厚度在 1070m 之间, 由 盆地中心向东西两侧逐渐 变浅, 下伏地层主要是二叠 系砂页岩层。地基防渗性能 较好, 天然基础层地表距地下水位 1.5m 以上。2规划符合性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不在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范围内, 不违背相关规划 要求。3场址敏感性应避开下列区域: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 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不在上述敏感区。应避开地下水主要补给区和饮用水源含水

10、层。不在上述敏感区。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其他需要特别 保护的区域内。不在上述区域。4防洪条件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 地及洪泛区。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贫乏,距离最近的地表水为场址北侧约 1.8km 处的赵庄河,不在上述区域。3经过了解,本项目灰渣场前期未做过岩土工程勘探;灰渣场周围的煤矿为填埋 场北侧 3km 处的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经建设单位核实,该沟不在井田范围、无不良地质情况,项目实施不压占资源。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11、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 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文,本项目应进 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应编制环境 影响报告书。寿阳县同力供热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正式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环评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环评公司环评部组织持证参评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收集有 关资料,全面对拟建工程所在区域的自然物理(质)环境、自然生物(态)环境等 进行了全面调查,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 进行了环境影响

12、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的筛选。环评公司在完成各评价专题工作后,编制完成了寿阳县同力供热有限公司灰渣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本)。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未开工建设。晋中市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在晋中市主持召开了阳县同 力供热有限公司灰渣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会后,评价单位根 据技术审查意见及会议纪要,对报告书进行了补充修改,现将报批本提交建设单位报请审批。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属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重点为项目施工过程使区域的利用格局及 土地使用现状的改变,而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由于本项目施工期相对较短,而项 目对周围环境会造成

13、长期较大的影响,因此, 本次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 期环境空气影响、施工噪声、生态影响以及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噪声影响及生态影响。1、通过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搞清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环境质量现4状。2、本次评价将从项目环境影响、敏感目标保护、周边制约因素、城市规划等全方位分析,明确建设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3、根据项目特点及污染特征, 除了水、气、声等传统环境问题外, 评价要更加 关注粉煤灰综合治理建设产生的生态问题,分析粉煤灰淋溶对地下水产生的环境影 响,制定避免污染、防治污染的针对性对策、措施,以求把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4、通过水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等的影响分析, 从

14、环保角度明确本项目环境 可行性,明确本项目场地治理后产生的环境正效应,为管理部门审批、项目设计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5、综合区域发展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 通过环境空气、水体、声学环境、生 态环境等的影响分析及预测,从环保角度明确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为决策部门、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1.5 “三线一单”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要求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 建立“三挂钩”机制, “三管齐下”切实维护群众 的环境权益。 “三线一单” ,即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为灰渣场建

15、设项目,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版)鼓励类项目,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该项目未列入本地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位于晋中市寿阳县朝阳镇大南河村西约 0.66km 处的荒沟 内,现状植被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及灌草丛,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及草地,本项目覆土绿化后,马道和场地平台种植植物,边坡种植灌草,将增加绿地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等敏感目标,不违背寿阳县生态功能区划和寿阳县生态经济区划。1.6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修订版) 中的鼓

16、励类: “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15 三废综合利用5及治理工程; 20、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山西省产业政策的要求,不违背寿阳县城市总体发展 规划及城市环境规划的要求,在采取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够做到 达标排放并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选址可行,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寿阳县同力供热有限公司灰渣场变更项目是可行的。6第二章 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任务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018.4。2.1.2 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

17、15 年 1 月 1 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 8 月 28 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2016 年 11 月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997 年 1 月 1 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 1 月 1 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 月 1 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 年 11 月 7 日(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 年 10 月 29 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1 年 3 月 1 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

18、 年 3 月 2 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 10 月 1 日;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8 年 12 月;14、“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2015 年 6 月 4 日;15 、 国务院国发199631 号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6 年; 16、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2002 年 11 月 26 日,国发200038 号;17、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计划, 2011 年 12 月;18

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年 4 月 28 日(修订);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订);20、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 35 号, 2015 年 9 月 1 日;2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722、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 号);23、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 2017 年 3 月 1 日;24、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07 年 3 月 30 日;25 、 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71 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1

20、997 年 1 月;26 、“ 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环发2002193 号,山西省环境保护局;27、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9)59 号印发山西省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28、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 2010 年 11 月 26 日;29、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的通知,晋环发201525 号;30、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 年本)的通知,晋环发201564 号, 2015 年 5 月 15 日;31、粉煤灰

21、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13 年 1 月 5 日;32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 年 2 月 17 日;33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10 号, 2017 年 8 月 18 日;3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 号, 2014 年 3 月 25 日;35 、关于在燃煤热源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 (发改环资20153191 号)。2.1.3 技术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22、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8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8、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9 、粉煤灰与煤矸石混合生态填充技术规范(DB14/T1217-2016),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2.1.4 参考依据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与方

23、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晋中市寿阳县当地自然社会有关资料;3、开发建设环境管理(侯正伟,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4、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2.2 评价因子2.2.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本次工程的施工和运行将会对周围自然环境、 社会环境和人群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只是在不同的时段影响程度和性质不尽相同。根据不同时段环境影响分析结果,结合工程分析,给出本项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矩阵,见表 2-1。表 2-1 环境影响识别矩阵项目工程因素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矿产资源农田植物自然植被土壤水土流失野生动物施 工 期地表清理-1-1-2-1-1地面挖掘-1-1-1-1物料运输-1-1建

24、筑施工-1-1机械作业-1-1防护工程+1+1运 营 期废渣堆存-1-2取土场-1-1-1-2-2机械运行-1-1运输车辆-1-2封场绿化+2+1+1+2+1+1+1项目运营-1-1注: + :正效应; - :负效应; L:长期影响; S:短期影响; :可逆影响; :不可逆影响; 3 、2 、1:影响程度由大到小。92.2.2 评价因子的筛选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及本项目排污特点,对评价因子进行筛选。2.2.2.1 筛选方法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灰渣场填埋过程废气、噪声和渗滤液对环境的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要素是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水环境。2.2.2.2 筛选结果表 2

25、-2 本项目环境评价因子项目现状评价因子预测因子大气环境SO2 、NO2 、TSP 、PM10 、PM2.5TSP地下水环 境pH、总硬度、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 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 砷、铁、锰、汞、铅、氟、镉、总大肠菌 群、菌落总数、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六价铬氟化物固体废物粉煤灰声环境等效连续 A 声级(Lep)等效连续 A 声级(Lep)生态环境影响植被、水土流失、环境空气2.3 评价标准2.3.1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见表 2-3。表 2-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

26、级标准浓度限值浓度单位SO2年平均24 小时平均1 小时平均60150500g/m3TSP年平均24 小时平均200300PM10年平均24 小时平均70150PM2.5年平均24 小时平均3575NO2年平均24 小时平均1 小时平均4080200102、水环境(1)地表水:根据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 2014)的规定,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为赵庄河,属黄河流域汾河水系白马河“蔡庄水库-与潇河汇合”段,水环境功能为工业用水保护。属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中类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类标准, 见表 2-4。表 2-

27、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 单位: mg/L序号污染物名称标准值单位序号污染物名称标准值单位1pH69无量纲9总磷0.3mg/L2挥发酚0.01mg/L10总氮1.53氰化物0.211硫化物0.54氟化物1.512铬(六价)0.055石油类0.513锌2.06CODcr3014铁0.37BOD5615锰0.18氨氮1.5(2)地下水: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项目所在区域地 下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 农业用水的地下水,执行类标准,见表 2-5。表 2-5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 单位: mg/L项目PH

28、NH3-NNO3-NNO2-N挥发酚氰化物总砷铁锰镉标准6.58.50.5201.00.0020.050.010.30.10.005项目铅汞Cr6+氯化物总硬度氟化物溶解性 总固体硫酸盐总大肠菌群 (MPNb/100mL)标准0.050.0010.052504501.010002503.03、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本项目所在区域属农村地区,执行111 类标准,见表 2-6。表 2-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A)类别昼间 dB(A)夜间 dB(A)1 类55454、土壤环境: 本项目厂址所在区域周边主要有农田等, 属于土壤类区, 执行土壤

29、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 2-7。表 2-7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单位: mg/kg项目pHCdAsHgCrPbCuZnNi标准值7.51.025(旱地)1.0250(旱地)350100(农田)300606.5-7.50.630(旱地)0.5200(旱地)300100(农田)250505cmol(+)/kg 的土壤,若5cmol(+)/kg,其标准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2.3.2 污染物排放标准1、环境空气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粉煤灰填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

30、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 2-8。表 2-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二级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120(mg/m3)15m3.5kg/h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2、声环境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见表 2-9。表 2-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夜间7055运营期: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执行 1 类标准。表 2-1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 dB(A)类 别昼 间

31、夜 间说 明15545厂界3、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122.4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2.4.1 评价等级的确定2.4.1.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本项目不设置锅炉,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运营过程中粉煤灰填埋区作业扬尘。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的评价等级确定依据,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判定依据见表 2-11。表 2-11 评价工作等级判定(技术导则)环境因素评价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 D10%5km二级其它三级Pmax10%或 D10%污染

32、源距厂界最近距离项目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 TSP,选择估算模式对项目大气评价工作进行分级计算,计算结果见表 2-12。表 2-12 本项目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的评价等级表面源名称面源长度面源宽度海拔高度面源初始 排放高度年排放 小时数排放工况评价因子源强mmmmh粉尘 g/s填埋区300321106202640连续0.080根据上述评价级别判断,结合当地环境状况、 行业污染特点及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2.4.1.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为场址北侧约 1.8km 处的赵庄河;项目无生产、生活废水排放,因此,本次评价仅进行地表水影响分析。2.

33、4.1.3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152 工 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粉煤灰属二类工业固体废物, 因此本项目属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项目。13表 2-13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 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 水源)准保护区; 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 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 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 水源) 准保护区以外的

34、补给径流区; 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 其 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 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注: 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 环境敏感区。表 2-14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I 类II 类III 类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根据公式法确定下游迁移距离:L=aKIT/ne其中, a=2 、K=0.5m/d(粉土质砂)、 I=0.5 、T=5000d 、ne=0.7。经计算,

35、 L=1750m。则下游迁移距离为 1750m。项目所在地不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本项目距最近的水源地为项目区北侧的寿阳县黄门街水源地,该水源地为寿阳 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本项目距离寿阳县黄门街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的直线距离为 3.9km。本项目距最近的分散式饮用水源地洞上村(侧向)水井约 0.8km,西垴村(下游)水井约 1.3km,因此,项目评价区范围内有分散式的饮用水源地。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地不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 径流区及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环境敏感区内,项目评价区范围内 有分散式的饮用水源地,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

36、。因此,确定此次地下水评价定为二级。14表 2-15 分级判定指标表划分依据项目情况分级情况项目类别本项目为报告书,项目属 152 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类项目地下水敏感程度项目评价区范围内有分散式的饮用水源地较敏感表 2-16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依据表工程类型项目类型环境敏感程度评级等级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 置(二类固废)类项目较敏感二级2.4.1.4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本项目所在功能区为 1 类区,项目建成后噪声级增高量小于 3dB,项目运行期间受影响的人口较少,因此确定本次评价的声环境影响评价定为二级评价。2.4.1.5 生态环境影响评

37、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1.44hm2 ,占地为荒沟,土地利用类型为灌木林地及旱地,项目不在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评价。表 2-17 生态评价等级项目工程占地范围(km2)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评价等级指标1.44hm2 ,小于 2km2一般区域三级2.4.1.6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等级本项目的下游沟口修建混凝土挡灰坝,其设计、施工均交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挡灰坝断面的各项评估指标达到设计规范的要求后出现险情的风险度较低。粉煤灰物理化学性质稳定,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下游无村庄,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村庄为项目北侧

38、 0.04km 处的吴家垴村,且位于沟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划分依据和原则,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应划分为二级。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 2-18。表 2-18 评价工作级别类别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危险物质易燃易爆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一一一一2.4.2 评价范围152.4.2.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大气评价范围的内 径或边长一般不应小于 5km,本项目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相应二级小时 标准值的 10%,故本项目的评价范

39、围确定为以灰渣场为中心,边长 5km 的正方形区域。2.4.2.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拟建场地位于晋中市寿阳县朝阳镇,根据本地区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埋藏和 径流方向,以及工程特点,结合区域村庄布置,将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确定为: 厂址向上游 1.0km 为界,下游扩展 3.0km 为界,西侧扩展 1.0km 为界,东侧扩展1.0km 为界,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价范围面积 8km2。2.4.2.3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场界外及运输道路两侧 200m 范围内。2.4.2.4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综合考虑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影响,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粉煤灰填埋场地及外扩

40、 500m 范围内。2.5 环境功能区划(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根据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 有关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类规定: “ 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 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结合本区域的具体情况, 本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应划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 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 2014) 的规定,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为赵庄河, 属黄河流域汾河水系白马河“蔡庄水库-与潇河汇合”段,水环境功能为工业用水保护。属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中类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类标准。(3)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地下水的分类要求: “ 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16工业用水”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 III 类标准。(4)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有关声环境功能区分类,本项目区域声环境为 1 类声环境功能区。2.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区内基本为广大农村地区,无文物保护、 旅游资源等特殊环境敏感因素, 结合工程特点,确定本评价主要保护目标为该地区的环境空气、声环境、村庄居民及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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