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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舟山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促进舟山市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依据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一、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全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切实发挥了民政工作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新社会治理保障民生、回应群众关切扶危济困、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的基础性作用,为建设“四个舟山”作出了积极贡献。1.精准救助网络织牢织密。构建“1+8+X”大救助体系,推进分层
2、分类救助制度改革,精准识别低保、低边对象17007人。率先建立近亲属享受低保“两种备案”制度,全省首创“政府+慈善+保险”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新模式。实施城乡低保标准并位运行,省内率先实现救助对象、标准、程序、系统、平台“五统一”,低保标准提高至810元/月。推动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低保边缘户与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两线合一”。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人群达到100%。加大妇女儿童发展保障,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社会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全市共有养老机构86家,机构床位10635张,护理型床位占比51%,机构床位人均数居全省
3、首位。全力打造20分钟养老服务圈,建成照料中心262家、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9家。积极探索“智慧应用”,全市智慧养老终端和服务社区覆盖率逾90%。民办机构政策扶持力度位居全省前茅,公建民营率达到50%。建成全省首个规模化失智照料中心。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年均直接受益老人近6万人次。加快助餐服务体系建设,老年食堂(配送餐中心)有效覆盖率超过70%。3.基层治理活力有效激发。制定全省首个市级层面“村改居”工作指导意见。高质量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率先在全省建立城市社区“幸福社区”建设标准,打造形成119个示范点,覆盖率达82%。建立市、县(区)两级社会
4、组织综合党委,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社会组织数量达到4836家,每万人社会组织拥有数全省第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志愿服务更加规范有序,持证社会工作者1155人,占总人口比例约1。4.基本社会服务全面提升。全国首创偏远海岛“幸福驿家”建设品牌。“最多跑一次”改革加速推进,9个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全覆盖,群众身后“一件事”作为殡葬领域唯一项目列入省“观星台”优秀应用。稳妥有序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完成千岛街道增设。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和地名文化建设,创新标准地名使用验收改革,深化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5、安排资金6131.3万元,实施后扶项目193个。全国海葬基地落户舟山,全省首个市级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发布,节地生态安葬点覆盖率达61.3%,率先实现县级殡仪服务中心全覆盖。推进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创新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专栏1 “十三五”时期舟山市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序号指 标2015年2020年目标值2020年完成情况1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张)406565.2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率(%)4251512福利彩票年销售量(亿元)2.9821.553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程度(%)1001001004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个)7.99.5125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率
6、()0.4116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88.19595(二)发展形势“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我省奋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是加快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与此同时,我市民政事业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社会救助体系尚处于分散型、物质型救助阶段,在资金、资源、平台、队伍协调整合及精准保障能力上还不足;医养结合深度融合动力不足、养老护理人才短缺、老年“数字鸿沟”问题凸显;基层社会治理整体推进、层级联动等方面创新力度还不够大;社会组织在规范管理、联动发
7、展、有效监管等方面还需深化;民政法治化、数字化与“可知可感幸福舟山”定位的大民政建设目标还有差距。“十四五”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胸怀“两个百年”“两个大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数字治理”新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持续推进改革创新,高水平打造民生幸福新高地,奋力展现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风采。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新发展理念,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扣建设可知可感幸福舟山目标导向,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高
8、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以“八大工程”为主抓手,率先构建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率先助力特殊群体走向共同富裕,率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率先建成数字民政服务体系,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四个舟山”,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提供动力和活力。(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民政工作的根本遵循,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严的主基调,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以人为本。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民政服务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9、稳步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让人民在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坚持统筹谋划。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实现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相统一。强化各业务领域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统筹,形成整体性治理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坚持依法治理。推动民政领域地方立法,加强民政领域依法监管,突出民政执法机构与执法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民政执法规范化创新,全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制度执行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数字赋能。坚持“整体智治、高效协同”,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数字化改革,加快数字技术与社会救助、养老
10、服务、基层治理、婚姻登记等深度融合、高效联动,促进民政管理服务科学化、精准化、协同化、高效化。(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与市域治理现代化先行区定位协调,与创新舟山、开放舟山、品质舟山、幸福舟山建设匹配,与数字化改革接轨的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格局,确保民政事业发展在全省进位提升。民生保障更加精准。新时代“1+8+X”社会救助体系成熟定型,智慧救助全面升级。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兜底保障机制,助力困难群体共同富裕,实现规范、精准、高效、智慧、温暖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14000元/年。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水平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更加优质。养老服务事业和养老服务产业
11、协同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智慧养老服务深化拓展,养老服务行业培训认证机制不断规范,每万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5人,养老区域协作取得成效,“幸福驿家”等品牌全面打响。基层治理更加精细。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性组织规范提升,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取得进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建设接续推进,“幸福社区”100%覆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综合监管全面加强,慈善公益社会组织占比达到30%。慈善公益、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融合发展水平有效提升,持证社会工作者达到1600人。社会服务更加惠民。生态殡葬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厚养薄葬理念普遍形成。区划地名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地名
12、管理服务更加规范。探索推进“婚姻登记+文化+旅游”融合,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国家3A级(含)以上标准达到100%。移民后扶精品项目扎实推进。民政智治更加成熟。统筹实施民政数字化改革,迭代升级身后“一件事”、“瀛洲易养”5G+长者监护等系统,示范推进“智慧门牌”、“智慧社区”、救助惠民联办等试点,构建完善“设施智能、服务便捷、治理精细”民政数字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数字化率、资源数字化率和服务智能化率。专栏2 “十四五”时期舟山市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序号主要指标2020年实际值2022年目标值2025年目标值指标属性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年)97201100014000预期性2救
13、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1050100预期性3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率(%)30100100约束性4智慧社区建设试点的县(区)数(个)011预期性5每万人拥有登记社会组织数(个)121313预期性6每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人)101215预期性7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162025预期性8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15558约束性9康养联合体数(个)41015预期性10节地生态安葬率(%)586070预期性11数字门牌建设试点的县(区)数(个)011预期性到2035年,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更加成熟定型,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更加完善,具有舟山特色的
14、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民政服务更加高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实现民政领域治理现代化。三、主要任务(一)提升民生保障水平1.加强社会救助制度衔接。深化“1+8+X”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快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科学划分社会救助类型和层级,打造梯度救助机制,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扶贫、养老、医疗等政策制度的结合,提升救助整体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的兜底保障长效机制,加快推动社会救助从收入型单维救助向综合指标型多维救助、从按户籍人口救助向按常住人口救助、从物质类救助向“物质+服务”类救助、从分散型救助向联合型
15、救助转变。完善社会救助尽职免责机制、澄清保护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2.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加强城镇困难职工、失业、无业人员和渔农村低收入渔农户的社会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刚性支出抵减范围在学费、医疗费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其他项目。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消费支出的50%确定,且达到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倍以上。显著提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围绕探访照料、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等内容拓展服务项目,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3.强化重点群体帮扶救助。建立完善以困难家庭重
16、度残疾人、重病患者,高龄、空巢、独居、孤寡老年人,困境、孤残儿童等为重点的定期探访慰问制度,到2022年,全面建立社区探访制度,重点对象月探访率达到100%。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简化急难性临时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程序,提高救助效率。健全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提升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能力,强化救助管理工作保障,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权益。到2022年,按照三级救助站建设标准实现县级救助管理机构改造升级。4.推进社会救助普惠化。放宽低边家庭人均入认定标准,延长未成年人特困救助对象年龄界限。推动生活救助向外来人口拓展覆盖。对新就业大学生、稳定
17、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降低准入门槛。实施助力共同富裕“七大行动”。激励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等参与社会救助。5.拓展智慧救助场景应用。深化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实现“一件事”联办、动态化关怀。创新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合作治理机制,构建救助服务联合体,为困难群众开展一体化服务。运用数据挖掘,梳理家境调查、探访关爱等多途径采集的数据,智慧链接相应的救助项目,实现救助方式多样化、专业化和个性化。(二)构建养老服务体系1.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包括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1
18、00%实行集中供养,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2022年达到90%,2025年达到95%。老年人不分户籍享受养老服务设施,探索常住老年人口同等享受户籍老年人福利政策。推进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改革,加大认知障碍照护供给,到2025年,每万老年人口配有20张认知障碍床位。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和特殊困难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监管结果与星级评定、补贴、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行业退出等挂钩的协同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实施失信联合惩戒。2.夯实养老服务基础。抓好舟山市居家
19、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组织实施。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到2021年,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到2022年,完成全市敬老院提升改造。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推广偏远地区“幸福驿家”服务模式。推进养老机构、公共交通、环境设施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设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探索家庭照护床位,发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社会福利中心和敬老院公建民营,公建民营最长合同期不超过10年。深入推进养老区域协作。鼓励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3.促进医养康养融合。推动更多医疗康复资源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新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卫生医疗机构融合布局
20、,探索卫生医疗机构定期驻点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医养护工作。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家庭、城乡社区和养老机构。在五星级养老机构配置康复师或者康复治疗师。培育和引进康养服务企业。整合康养服务资源,建设康养联合体。在康养联合体建立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应急救护培训师工作室等,推动1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普遍建有康复室。探索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合理分担的医养、康养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服务。4.加快人才培养和结构优化。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打造专业化为主导、社会化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提高护理员
21、、高级技师比例。建立和完善养老护理员教育培训、技能认定和信用管理制度,到2025年,持证养老护理员持救护员证比例达到60%以上。结合职业技能水平制定相应的薪酬体系,完善护理员各项奖励政策,有效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促进社会工作更好地运用于养老服务领域,鼓励持证社会工作者开展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老年人专业服务。每60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与社区老年人比例,2022年达到1:500,2025年达到1:450。5.深化拓展数字养老。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提高数字服务决策、服务监管、服务供需对接能力,加强养老服务信息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
22、完善养老服务支付系统,实现养老服务数字化新飞跃。支持家庭安装智能监控设备等智慧终端。加强智慧技术无障碍建设,降低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的难度,保留线下服务途径,便利老年人获取养老服务和老年福利。推进养老机构开业“一件事”“一床一人一码”家庭养老床位、智慧养老社区、幸福养老指数发布等服务应用场景,实现信息共享、供需对接和综合监管。到2022年,每个县(区)建设1家以上智慧养老院,实现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视频全部接入。为居家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智能设备,通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动态监控,改善失能失智老人护理和照料质量。专栏3 养老服务行动计划1.建设一批养老服务设施。完成舟山新城长峙岛禾仁颐
23、养院、定海区城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推进岱山县社会福利院迁建项目建设,谋划建设新城北部区域中高端养老综合体。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制定出台住宅小区养老设施配建实施办法。推进老旧小区和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到2021年,全市完成困难老人家庭改造750户以上。建立完善集中配送餐点,完善助餐配送餐长效运行机制。2.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实施为期三年的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按照浙江省敬老院改造提升的部署要求,制定县域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把握好改造标准,合理利用资源,严格控制新建项目。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康复护理、
24、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等双向绿色通道,共同打造“预防、康养、医疗、康复”高度融合的养老健康服务平台。3.开展失能失智老人照顾专项工作。建立全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在岱山县开展以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为主要内容的长护险试点工作,探索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对家庭照护者进行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4.养老人才培育行动。实施舟山市(20202022)三年养老行业人才培育总体规划及行动,注重养老护理师资队伍建设,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提升班和护理员技能大比武,促进养老队伍素质提升。完善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和职业技能奖励机制。5.按“五有”标准,培育15个以上不同
25、层级、不同模式的康养联合体,为失能失智和失能高风险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康复训练和生活照护等服务。建设1个康复辅具消洗场所。6.建设“幸福驿家”多元化基层服务平台。结合试点经验,深化海岛服务驿站“幸福驿家”平台打造,开展扩面工作,提炼经验做法,进一步扩大影响。7.深化“守护夕阳”偏远海岛养老服务,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电子监管。8.到2025年,建设一个老年用品展示平台;争取建有1个养老机构、1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5个社区照料中心作为国际交流平台。(三)发展儿童福利事业1.构建高质量儿童福利促进体系。深化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健全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养育标准与经济社
26、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推进孤儿和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集中化供养。支持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残疾儿童开展替代照料、养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实施“添翼计划”和“明天计划”。加强对孤困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救助,推动特殊儿童关爱工作项目化、品牌化。选优配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儿童福利人才队伍建设。2.依法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乡镇
27、(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支持村(社区)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夯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监测预防“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儿童之家建设,打通儿童关爱服务“最后一公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培育、孵化专业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依据民政部收养评估办法(试行),建立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机制,明确评估形式、内容、流程、时限等,完善收养登记程序,规范收养行为标准,保障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专栏4 儿童福利事业行动计划1.建立一个机制。建立健全市、县(区)未成年保护工作委员会,发挥统筹、协调、督促和指
28、导作用,进一步夯实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2.建设一批设施。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礼堂、学校等设施,统筹推进400个“儿童之家”建设。其中示范型70个,基础型330个;建立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实施市、县(区)儿童福利中心(儿保中心)提升改造工程。3.配齐一支队伍。组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为主的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开展特殊儿童探访关爱。4.打造一个特项目。深入推进“守护海娃”特色儿童公益品牌建设,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四)推动社区治理创新1.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形成人人有责、
29、人人负责、人人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健全完善“一肩挑”后的村(社区)治理机制。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设,落实村(社区)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化渠道。依法厘清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健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促进社区治理“三社联动”,提升自治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水平。2.提升社区服务工作效能。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质量,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广智能感知技术等智慧化手段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应用,加快打造“精密智治”新模式。打造未来社区“居民会客厅”。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实
30、验,各县(区)至少建成一个以上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努力争创国家级实验区。深化“幸福社区”建设工作,到2022年,城市社区“幸福社区”创建覆盖率达到100%。3.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舟山市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拓宽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晋升、选拔通道。形成专职社区工作者由县(区)民政部门会同组织、人力社保等部门统一招聘调配,乡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社区统筹使用的机制。加强市级城乡社区工作者领军人才培育,选拔优秀社区治理专业人才,逐步提高社区工作专业化水平。严格执行涉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和准入制度,加强村社基层减负增效监测。(五)引导参与力量协同1.培育和促进社会组
31、织规范发展。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引导和监管,出台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办法,构建和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明确属地、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管理中职责分工,实现社会组织“齐抓共管”,保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夯实社会组织发展基础,全面建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会组织活动平台,到2022年,实现各级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全覆盖和乡镇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化社会组织“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一张网”实现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备案、专项管理等事项“网上办、码上办、掌上办”,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
32、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年检和等级评估作用,推进舟山品牌社会组织创建。2.构建和强化社会力量参与体系。优化社会组织发展政策环境。巩固和扩大公益创投范围,完善项目申报评估审批机制,在保持民政公益创投基础上,逐步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探索社区基金会运作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推动政府、社会和市场多方力量复合联动。促进“三社联动”机制创新。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搭建更多志愿服务平台,健全志愿服务体系。3.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出台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社会工作者及社会工作机构的服务范围
33、、工作职责、权利义务以及促进措施。编制舟山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标准,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发挥成效,到2022年,全市乡镇(街道)实现全覆盖。大力推广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切实提高考试通过率。通过选送进修、短期培训、交流合作等方式,提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提升社工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进一步打造社会工作优质品牌,扩大社会工作影响力。以基层社会治理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帮扶具有舟山地域特色的社工组织和社工项目,凸显社会工作在社区建设、禁毒戒毒、青少年事务、养老救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4.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出台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构建
34、组织化、多元化、专业化、智慧化、规范化的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为目标,深化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慈善的第三次分配作用。持续深化慈善基地建设,突出党建引领,整合社会资源,切实发挥慈善基地作为活动交流平台、项目对接平台、综合服务平台的作用,让爱心人士、慈善组织、慈善项目和求助对象有效对接。加大培育力度,充分利用慈善基地的孵化功能,发展壮大慈善组织,提升慈善队伍专业度。发挥慈善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搭建基层慈善平台,大力发展慈善超市、爱心驿站等社区服务类公益组织,推动慈善组织和基层组织相融合。规范发展网络慈善平台,积极发展慈善信托,促进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推进“互
35、联网+慈善”,实现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5.推进福彩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秉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传播舟山福彩公益文化,高质量推进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工作,加快渠道、营销和管理创新,增强发展动力。全面规范管理行为,增强福利彩票风险防范能力。积极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从业能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把各级、各环节的规范管理抓实抓深抓细。专栏5 协同社会力量参与行动计划1.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双覆盖”,推进社会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统筹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2.强化年检、年审、等级评估,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
36、会组织,建立社会组织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清理未按法律、法规、政策、章程开展活动的组织,提升社会组织质量。3.为各级社会组织参加公益活动、培训教育、综合党建、社会治理提供活动场所。在全市乡镇(街道)建立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通过此类组织,加强对辖区内社会组织的引导、服务,为民间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提供政策指引和资金支持。4.出台促进社会组织参与市域治理现代化相关实施办法,为社会组织在市域治理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政策支持。5.打造“海上枫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金名片。6.出台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意见,深化社工人才“金字塔”培养项目,开展社工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将高层次社工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
37、进范围。开展市本级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轮训工作,到2025年,力争全市各类社会工作者达到3000人,建立1个市级社会工作人才孵化基地,4个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实训基地。7.实施社会工作人才“甬舟一体化”工程,推动甬舟社工机构、社工人才结对帮扶。8.继续开展“海”字特色社工评选项目,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资金补助的形式,大力培育发展具有潜力和特色的社工项目。加大社工岗位开发的力度,分类推进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到2025年,力争每个城市社区至少配备2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每个农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六)改善社会服务质量1.强化区划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健全行政区划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实施行政
38、区划调整,构建适应新型城镇化要求的行政区划结构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从群众利益出发,规范地名管理服务,完善地名审批、审查程序。开展“定普”界线联检,深化平安边界共建工作。加强地名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地名地址数据互联互通,夯实“智慧地名”基础,推动地名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推进地名文化建设和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讲好地名故事。2.积极推进婚姻家庭服务。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建成1个以上5A级婚姻登记机关场地。继续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优化婚姻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提升婚姻登记数据的精准度。推进婚姻登记
39、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推进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以普陀区创建省级婚俗改革试点为基础,逐步推进全市婚俗改革。持续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集体颁证活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融合海岛文化和旅游资源,加强具有地方特色的婚姻文化品牌建设。3.加强水库移民项目帮扶。加强移民项目精准扶持计划管理,强化移民工作与政府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等紧密衔接。全面提升移民项目绩效,进一步提高经济落后区域的村民收入,鼓励移民创业致富,有效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使移民群众共享脱贫攻坚改革的胜利成果。到202
40、5年,新增“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135个左右。专栏6 社会服务行动计划1.提升一批婚登服务设施。推进市本级、岱山县、嵊泗县婚姻登记机关3A级、定海区4A级和普陀区5A级婚姻登记场地建设,加快衢山、六横等6个乡镇婚姻登记点升级改造。2.推进“爱在东海、幸福起航”幸福平台建设。立足海岛文化和旅游资源,联合相关部门打造“婚姻登记+旅游+文化”深度融合的幸福平台,加强具有地方特色的婚姻文化建设,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创设室内室外颁证场所,建立地方领导、社会名人等特邀颁证师制度,打响“爱在东海、幸福起航”品牌。3.创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创投、经费补贴、政策扶持等方式,创新“互联网+
41、婚姻服务”模式,不断扩大婚姻家庭辅导的覆盖面,延伸辅导内容。(七)优化殡葬管理服务1.深化殡葬事业综合改革。全域推行绿色惠民科技殡葬,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水平。加快殡葬设施设备建设,补齐殡仪服务的短板。巩固提升遗体火化率,深化殡葬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加大公益性公墓服务供给和保障力度,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探索建设节地生态殡葬科技人文纪念园,完成从传统的殡仪服务,向现代殡葬、生命教育、纪念传承等多板块全要素的生命服务链拓展,推动殡葬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安葬,到2025年,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70%。坚持殡葬服务均等化方向,探索殡葬全流
42、程免费服务路径。提高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标准,扩大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范围。开展殡葬领域规范化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殡葬礼俗人员和殡葬服务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实施文明治丧要求。完善殡葬管理长效机制,探索开发应用智治殡葬监管系统,建立生态安葬监管网络。健全殡葬设施项目联合审批、殡葬设施用地管理和联合执法等机制,切实提高殡葬项目审批、管理和执法水平。2.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探索打造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殡仪馆。充分依托“线上+线下”形式,加强临终关怀、守灵和殡仪服务的对接。更加注重民众对殡葬服务的精神和价值层面需求,挖掘现代殡葬业人文纪念、公益慈善、生命教育等功能。强化生命文化、移风易俗宣传教育,传承优
43、秀殡葬文化,大力推行文明节俭治丧、绿色低碳祭扫,引导树立殡葬领域绿色文明新风尚。专栏7 殡葬管理服务行动计划1.优化殡葬服务设施布局。贯彻实施舟山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年),全面提升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殡葬工作管理机制,规范殡葬行业服务行为。2.建设一批殡葬设施。推进市殡仪馆集中办丧守灵服务用房扩建项目、岱山县殡仪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以及新城、六横殡仪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建成一批乡镇(街道)骨灰纪念堂等节地生态安葬点。3.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方式。鼓励倡导树葬、花葬和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各县(区)在 2022 年底前建成1处以上节地生态安葬陵园。4.建立和完善殡葬服务智慧平台建
44、设,全面推行“现场祭扫预约、网上绿色祭扫”,让“数字文明祭扫”成为新常态。5.建设海葬祭奠场所,修缮海葬纪念,提高“彼岸莲花”海葬品牌全国知名度和影响力。(八)打造民政智治服务1.提高数字民政建设水平。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民政管理与服务,推动民政工作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加强民政公共数据开放共享,迭代升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健全民政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确保公共数据安全,推进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推动民政信息化共建共用。加大民政信息化建设统筹力度,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实时动态四级组织架构,持续深化民政信息系统整合。利用省市
45、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体系,加快推动民政数据共享交换,打造全面网络化、高度信息化、服务一体化的数字民政。2.提升民政数字服务水平。聚焦民政重点业务领域,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全面掌握和精准分析民政服务对象需求数据,对民政服务治理对象精准画像、动态预警、主动服务,实现上下层级数据互联互通与集成应用。深化“互联网+民政”建设,提升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推进民政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能化。积极主动运用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思维改进民政服务模式、拓展民政服务功能,实现民生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掌上民政”。3.探索美好数字生活图景。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
46、下社区服务机构,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生活服务和社区治理及公共服务。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共享舟山数字生活。探索以“城市大脑+未来社区”为核心业务场景,围绕解决百姓生活中的突出问题,用数字化撬动改革,赋能民生服务和社区治理,不断拓展满足人民群众高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把舟山建设成为有温度有品质的智慧家园。专栏8 数字民政工作行动计划1.推进“智慧民政”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民政数据交换与共享中心建设,加快救助、养老、殡葬、慈善、社工、地名等民政数据归集和应用,促进民政业务数字化转型升级。2.推广运用救助综合信息平台。推进社会救助协同
47、办理,健全经济状况精准核对、救助需求精准发布、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救助绩效精准评估“四精准”机制。3.迭代升级民政“码上办”。精准分析民政服务对象需求数据,迭代升级民政12个条线的“码上办”服务,以数字赋能构建“数据采集+需求分析+决策实施+评估修正”的民政工作闭环系统,对民政服务治理对象精准画像、动态预警、主动服务。四、实施保障(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改革全过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民政实践,进一步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党建品
48、牌打造,不断激发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清廉民政”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持续抓好法治学习,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聚焦民政法规制度的薄弱点,加快推进民政领域地方立法,及时将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转化为地方法规。持续推进民政领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推进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加快推进“互联网+民政执法监管”,推动线上处罚、掌上执法,探索构建数字执法体系。(三)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加强思想淬炼和政治历练,使广大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实践本领适应新时代要求。加大民政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力度,按照民政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