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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新 型 材 料 技 术 研 发 实 验 室 项 目建设单位(盖章): 浙 江 旸 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编制日期: 二 0 二 二 年 四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二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10三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6四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9五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35六 、结 论 37附图 :1. 建设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图3. 建设项目敏感点分布图4.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5. 建设项目四周照片6. 建设
2、项目“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7. 建设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件 :1. 备案通知书2. 不动产权证3. 营业执照4.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 建设单位承诺书6. 生态信用承诺书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浙江旸谷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材料技术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型材料技术研发实验室项目项目代码2011-330521-04-03-14576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八字桥村新亭坞8号(德清泰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地理坐标东经120052、北纬302814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研究和试验发展 (M73)建设项目行业类别98专业实验
3、室、研发(试验) 基地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0.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 (m)1000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浙江旸谷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材料技术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1其他符合性分析1.1.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4、根据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德 清县一般管控单元(ZH33052130001),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根据关于以改善环 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对相关原则的相符性进行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包括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生态红线。纳入的区域,禁止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从而有效保护我国珍稀、濒危并具代表性的动植物物种及生态系统,维护我国重 要生态系统的主导功能。禁止开发区红线范围可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 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区应
5、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 线的管控范围,明确其空间分布界线。其他类型的禁止开发区根据其生态保护的 重要性,通过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范围 。本项目选址于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八字桥村新亭坞8号(德清泰鑫金属制品有 限公司厂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等均符合国家 标准,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红线要求全面完成减排任务,有效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地表水质量现状:根据德清县2021年德清县环境质量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本项目所在地最终
6、纳污水体湘溪监测周期内监测断面水质可以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类标准,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空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德清县2021年德清县环境质量报告书中的监测 数据,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能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当地大气环境质量较好。2 浙江旸谷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材料技术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泰鑫金属自建污水站预处理达到城 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规定的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及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因此无废水排放总量。本项目总
7、量控制指标工业烟粉尘排入自然环境的量为0.001t/a。但其不属于工业项目,因此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综述,本项目基本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资源利用上线是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不应突破的最高限值。项目主要用能为清洁能源电,主要为生产设备用电,项目用水全部为自来水 主要为生活用水和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属于高能耗项目,项目系利用现有工业厂房进行建设,总体而言,项目符合所在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湖州市德清县一般管控单元(ZH3305213
8、0001),单元概况见表1-1.表1-1湖州市德清县一般管控单元概况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3052130001)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湖州市德清县一般管控单元行政区划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全城面积(平方公里)432.65管控单元分类一般管控单元“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要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 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 的二类工业项目;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 区、工业集聚点等)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 一 二产业融合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 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聚集
9、的 二类工业项目除外;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 工业集聚点等)外现有其他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 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土壤污染重点 行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推进工业园区(工 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 类,工业企业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或达标排放。加强农3 浙 江 旸 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新 型 材 料 技 术 研 发 实 验 室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村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使用 量,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 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10、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加快村镇供水管网改造,加强农业节水,提高水资源 使用效率。对照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其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本项目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是否 符合空间布 局约束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 建、改建要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 境风险。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 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禁止在工业功 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 一二产业融合的加工类项 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 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聚集
11、的二类工业项目 除外;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 点等)外现有其他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土壤污染重点 行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本项目位于德清县下渚 湖街道八字桥村新亭坞 8号(德清泰鑫金属制 品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类别为研究和试验发展(M73),不属于 工业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推进工业园区 (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 现雨污分类,工业企业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或达标 排放。加强农村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 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厂区内雨污分流,且本 项目不涉及废水排放,符合环境风
12、险防控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 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 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本项目所用地块不属于 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 转。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加快村镇供水管网改造,加强农业节水,提高水 资源使用效率。下渚湖街道已加快村镇 供水管网改造,并加强 农业节水,提高水资源 使用效率。符合由表1-2可知,本项目符合湖州市德清县一般管控单元中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和资源开发效率的管控要求。1.1.2 “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07月16日修正版),本项目“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如下。4 浙 江 旸 谷 科 技 有 限 公
13、 司 新 型 材 料 技 术 研 发 实 验 室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表1 -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管理条例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选址规划、生态 规划、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 度看,本项目在所选场地上实施是基本可行的。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 的可靠性本评价根据相关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废气、废水 及噪声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其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 估具有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工程性质较为简单,营运期各类污染物成分 均不复杂,对于这些污染物的治理技术目前已比较
14、成熟,因此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 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 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靠合理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 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 响,环境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 不 准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 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 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 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 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 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
15、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 定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 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 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 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 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 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 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 有限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对 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 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 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 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 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
16、生态 破坏。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 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 靠合理的。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 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 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无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情况。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 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 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项目在编制过程中数据真实,内容精简,条例有 序,未存在重大缺陷、遗漏。且本项目结论客观、 过程公开、评价公开,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对 各种
17、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5 浙 江 旸 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新 型 材 料 技 术 研 发 实 验 室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1.1.3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其相关管理要求如下:1、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2、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 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 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 排
18、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 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3、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 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 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 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
19、建、扩建畜 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 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4、太湖流域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现有 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的,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组织进行技术改造。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项目严格按照总 量控制原则,设置规范排污口;项目符合太湖流域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本 项目不涉及废水排放,不属于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因此,企业总体上是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
20、例要求的。6 浙江旸谷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材料技术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1.4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2月28日印发的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文: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
21、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研究和试验发展(M73),不属于禁止环境准入的项目,符合指导意见要求。1.1.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分析2022年1月19日浙江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了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与该指南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 施细则对照分析表序号具体要求项目实际情况结论第五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22、内投 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 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 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 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 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 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 项目。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 机构界定。本项目位于德清县下渚湖街道 八字桥村新亭坞8号(德清泰鑫 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不 属于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 范围内。符合要求第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 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 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 护区由省生态环
23、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 定。本项目位于德清县下渚湖街道 八字桥村新亭坞8号(德清泰鑫 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不 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岸线 和河段范围内。符合要求7 浙江旸谷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材料技术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七 条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 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 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 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位于德清县下渚湖街道 八字桥村新亭坞8号(德清泰鑫 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不 属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 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要求第九付J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本项目不涉及条例中禁止事项。
24、第十 条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 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 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 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 础设施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德清县下渚湖街道 八字桥村新亭坞8号(德清泰鑫 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不 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 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 保留区内。符合要求第十 一条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 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 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德清县下渚湖街道 八字桥村新亭坞8号(德清泰鑫 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不 属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 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
25、护 区、保留区内。第十 二条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 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不涉及在 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 扩大排污口。符合要求第十 三条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位于德清县下渚湖街道 八字桥村新亭坞8号(德清泰鑫 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不 属于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 一公里范围内。符合要求第十 五条禁止在合规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 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 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 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 行。本项目行业类别为金属家具制 造(C2130)和
26、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C3351),位于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八字桥村新亭 坞8号(德清泰鑫金属制品有限 公司厂区内),不属于在合规区 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 高污染项目。第十 六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行业类别为研究和试验发展(M73),不属于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 规划的项目第十 七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 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 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
27、向落后产能项目 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行业类别为研究和试验发展(M73),不属于法律法规 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 能项目。符合要求第十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本项目行业类别为研究和试验符合8 浙 江 旸 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新 型 材 料 技 术 研 发 实 验 室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发展(M73),不属于不符合国 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 能行业的项目要求八条 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行业类别为研究和试验第十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能耗高排放
28、 符合九条 项目。 排),不属于高能耗高 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的准入要求。9浙江肠谷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材料技术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 设 内 容2.1本项目工程分析2.1.1项目概况根据我国铝合金材料的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我国在一些关键铝合金材料方 面存在短板,以及在高性能铝合金开发、加工工艺与智能控制等原创技术方面存 在不足。现代铝合金材料正朝着高综合性能、低密度、大规格、高均匀性和材料/ 结构一体化方向发展。高性能铝合金薄板、中厚板、型材是交通运输、航空航天、 海洋船舶等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
29、设领域的关键基础材料,在消费电子、新能源、智能装备等领域也有着广泛的用途。结合市场需求,自然人翁士扬和郑秋娥等出资成立浙江旸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选址于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八字桥村新亭坞8号,系租用德清泰鑫金属制品有 限公司现有厂房内的部分场地(面积约1000m)设立一座新型铝合金材料研发实验室,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本 项 目 已 经 德 清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备 案 , 项 目 代 码 为 :2011-330521-04-03-1457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等,建设项目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照生态环保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30、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分类属于“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浙江旸谷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库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的 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计算,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1.2建设规模本项目系租用德清泰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的部分场地(面积约 1000m)设立一座新型铝合金材料研发实验室,主要用于研发新型的高性能铝合金材料。10 浙江旸谷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材料技术研发实验室项
31、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1.3主要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能源消耗表2-2 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总数量用途真空电弧炉1 台熔化、浇铸2压延成型机2台压延成型3锯床1 台锯切4冲床1 台冲加工5折弯机1 台折弯加工6车床1 台车加工7智能检测设备4套产品分析、外观及性能检测表2-3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和能源消耗序号名称年耗用量用途来源1铝锭15t金属原材料市场采购2镁锭0.1t金属原材料市场采购3光亮铜2t金属原材料市场采购4硅铝合金0.5t中间合金市场采购5晶粒细化剂(铝钛硼丝)20kg助剂市场采购6水750t职工生活用水、冷 却用水德清县水务有限 公司7电20万kwh供应各用电
32、设备国网德清供电公 司备注:铝钛硼丝:晶粒细化剂,适用于铝及铝合金的晶粒细化,降低合金偏析,提高合金力学性能。其主要成分为Al 含量93.2%、Ti含量5.4%、B 含量1.1%、Fe 含量0.2%、Si含量0.1%。2.1.4 主要建设内容表2-4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序号类别建设名称具体情况1主体工程实验室建筑面积为1000m,设有实验加工区和实验检测区。2依托工程供水系统依托现有供水管道供水。供电系统依托现有供电设施供电。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依托泰鑫金属自建污水站处理。11 浙江肠谷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材料技术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公用工程给水系统依托现有供水管道,由当地自来
33、水管网接入。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依托泰鑫金属自建污水站处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及周边林地浇灌,雨水通过管网排入 附近河道。供电系统依托现有供电设施,由当地电力公司电网供电。4环保工程废气处理熔炼烟尘:真空管道收集至一套高温布袋除尘装置,末 端连接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废水处理生活污水依托泰鑫金属自建污水站处理后用于厂区内 绿化及周边林地浇灌;新建冷却水循环系统,冷却水循 环利用。固废处置新建一座一般固废仓库,分类收集后妥善处置。噪声防治安装隔声门窗,定期设备养护等。2.1.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职工定员5人,年研发工作1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实验室内不设职工食堂和宿舍。2.1.
34、6周围环境状况本项目选址于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八字桥村新亭坞8号(德清泰鑫金属制品有 限公司厂区内),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20048、北纬302812,厂区周围环境状况见表2-5。表2-5 周围环境状况表方位具体状况东侧德清泰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南侧出租方厂界,厂界以西为山地西侧出租方厂界,厂界以西为山地北侧德清泰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见附图2,地理位置见附图1。2.1.7项目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出租方厂区内西侧一幢厂房中的南侧位置,实验室布局自西向东为加工区和检测区,出入口位于实验室南侧。具体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4。项目设备均置于实验室内部,实验室内规划符合工艺流向,便于
35、工艺的流畅12浙 江 旸 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新 型 材 料 技 术 研 发 实 验 室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衔接。各区域功能明确,物流顺畅,便于操作和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综上所述,本项目平面布置较为合理。2.1.8项目水平衡图消耗30 4 生活用水150损耗600 4 冷却用水 600纳入泰鑫金属自建污水站生活污水 120自来水 750图2-1本项目水平衡示意图t/a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2.1.9工艺流程铝锭、镁锭、硅铝合金、光亮铜、铝钛硼丝烟尘、固废烟尘传感加热压延成型机加工检测成品真空熔融检验、浇铸冷却水冷却水冷却水固废固废图2-2实验室工艺流程
36、及产污环节示意图13 浙江旸谷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材料技术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工艺简介:真空熔融:首先按设计比例装料并合炉,通过真空系统将炉体内抽到真空状态,在电磁感应过程中产生的涡电流使金属熔化,真空熔融温度一般控制在13001600,根据送料的不同进行实时调整。熔融过程需持续保持真空状态; 并保证有较高的真空度,有利于气体与有害杂质的充分排除(因此无需添加精炼剂和除渣剂等助剂),以保证成分的均匀性,实现合金均匀化。检验、浇铸:合金化结束后取炉中样送检进行全元素分析;真空熔炼室下 面设有真空自浇铸装置,用于浇铸样品,在炉内冷却后即可破真空取出锭模(真空熔铸不需要使用脱模剂),并根据检验
37、分析结果进行标示。传感加热:利用传感加热器将合金锭加热至400左右,以保证压延成型所需温度。感应加热原理:利用电磁感应的方法使被加热的材料的内部产生电流,依靠 这些涡流的能量达到加热目的。感应加热系统的基本组成包括感应线圈,交流电 源和工件。根据加热对象不同,可以把线圈制作成不同的形状。线圈和电源相连,电源为线圈提供交变电流,流过线圈的交变电流产生一个通过工件的交变磁场该磁场使工件产生涡流来加热压延成型:经辊道进入压延成型机,先通过挤压装置挤压成型,再通过配套的矫直装置进行矫直。机加工:待合金材料冷却后,通过各机加工设备进行一系列机加工处理。检测:最后采用硬度计、粗糙度测量仪、透气性测定仪等设
38、备对产品硬度、内部构造进行检验,检测结果记录完毕后,该实验产品最终作为固废处置。本项目只涉及产品物理检测,不涉及化学检验。2.1.10污染因素分析表2-6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污染类别编号污染源名称产生工序主要污染因子废气YG1熔炼烟尘熔化浇铸过程颗粒物废水YW1生活污水职工生活CODcr、NH-NYW2冷却水循环冷却热量14 浙江旸谷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材料技术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固废YS1生活固废职工生活生活垃圾YS2生产固废熔化过程炉渣烟粉尘治理收集的烟粉尘机加工、检测过程合金废料噪声YN1机械噪声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生态基本不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影响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环
39、 境 污 染 问 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15 浙江肠谷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材料技术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3.1.1环境空气(1)区域达标判断本项目位于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八字桥村新亭坞8号(德清泰鑫金属制品有限 公司厂区内),为了解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资料采用2020年德清县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监测数据,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1。表3-1德清县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 (g/m)标准值/(g/m)日均值超标 率 ( % )达标情况SO年平均质量浓度
40、4600达标NO年平均质量浓度23400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49700.5达标PM.5年平均质量浓度26351.6达标CO年平均质量浓度0.74(mg/m)0.7达标O年平均质量浓度931606.6达标根据监测结果,德清县2020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能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属于达标区。由于PM2s、O等污染物,在不同的天数内存在超标情况,超标的30天中,PM s为首要污染物的有6天,占20%;NO有0天,占0%;O有24天,占80%PMio有0天,占0%。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提出改善措施如下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构建
41、清洁低碳能源体系。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强化城市烟尘治理,减少生活废气排放。控制农村废气污染,加强矿山粉尘防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推进区域联防联控。3.1.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所在地附近水体为湘溪,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方16 浙 江 旸 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新 型 材 料 技 术 研 发 实 验 室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案(2015),水功能编号苕溪91,水功能区属于湘溪德清农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属于农业用水区,属于类水体,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中的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引用2020年度德清县环境质量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具体如下表所示:表3-2湘溪水质监测结果与评价单位:mg/L监测点位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悬浮物水质类别2020年2019年公门桥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