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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广东威顿新材料科技研发生产销售 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广东威顿新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二三年十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东威顿新材料科技研发生产销售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2-441800-04-01-265630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内地理坐标东经:112 度 58 分 46.002 秒,北纬:23 度 30 分 27.973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C2926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九、造
2、纸和纸制品业 2238 纸制品制造 223* 有涂布、浸渍、 印刷、粘胶工艺的;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53 塑 料制品业 292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0000环保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面积(m2)28515.27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 、规划名称:广州(清远)产业
3、转移工业园 A 区总体规划(2014-2020)、 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 A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广州(清远)产业转 移工业园 A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2 、审批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3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的批复(清府函2014268 号)、清远市人民 政府关于同意 的 批复 (清府函202024 号) 1 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A区产业规划环境影 响报告书2 、审查机关:清远市生态环境局;3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的函(清环函202214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
4、性分析1 、与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 A 区产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准入条件 相符性分析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 A 区规划定位为广东省产业转移和合作的示范区。 规划指出,2021-2030 年重点打造新材料、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家具 3 个主导产 业;同时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食品饮料 3 个战略支撑性产业;关注和培育以现代物流、金融、商务会展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辅助产业。表1-1 项目与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内容规划内容项目情况相符性区域准入区域布局管控准入产业政策准入条件引入产业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新引入企业 不得包括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
5、、清远市企业投资负 面清单(第一批)(清发改(2014)11 号) 、清远市生态 发展区产业发展指引(试行)(清环(2020)132 号)等国 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规定的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工艺 设备、产品。根据园区主导产业定位,新材料、汽车 及关键零部件、家具产业不得引入工艺设备、落后产 品类型。引入产业应符合环保的相关要求园区所在区域水环境较敏感,根据相关环境政策、 环评规划要求,不得引入染整、漂洗、鞣革、电镀、制 浆造纸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以及向河流排放第一类污 染物的项目,凡违反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 和清洁生产要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建 设项目,一律不得入园。从严控制涉重金
6、属和高污染 高能耗项目建设。严格控制钢铁、化工、制浆造纸、 印染、鞣革、发酵酿造、电镀(含配套电镀)及生态发展 区内的有色金属冶炼等排放重金属及高污染高能耗项 目。禁止新建向河流排放含汞、砷、镉、铬、铅等重 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涉 VOCs排放的企业管控要求。涉 VOC 排放现有企业要达到关于开展涉挥发性 有机物企业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21 79 号)附件一中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 分级规则(试行)中的 B 级管控企业要求;新引进企 业至少要达到关于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管 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2179 号)附件一中广 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
7、OCs)企业分级规则(试行)中 B 级管控企业要求。项目生产纸制及塑 料包装产品制造,产 品主要用于化妆品、 药品、食品包装,属 于园区主导与战略 支撑性产业的配套 项目,不属于园区限制类与禁止类行业,与园区准入行业要求不冲突。项目生产过程中涉 VOCs 排放,项目在 建设、生产过程中按 照相应的管理要求, 采用低 VOCs含量 原料,采用有效的收集及末端处理措施,可达到 B 级管控企业要求。符合能源资源利用准入条件符合国家关于推广清洁生产技术的规定对于机械制造行业按机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 标体系(试行)的要求建设和运营,应至少达到国内清 洁生产先进水平。其它新建项目废水产生量等指标要 达到国
8、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新建项目其他指标和改、项目生产设备使用 能源均为电能,项目 建设按照相应清洁 生水平要求进行建 设,项目外排废水仅符合 2 园(区) 主 导支性业入件(、 撑行准条清) 单污染 物排 放管 控准 入条 件环境 风险 管控 准入 条件扩建项目要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符合入园企业清洁燃料使用要求对入园企业其燃料类型需严格使用清洁能源,主 要是电、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或法律法规政 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清洁燃料。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 目录中第类燃料作为燃料类别,主要包括:A 、煤 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 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B 、石油焦、油页
9、岩、 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C 、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 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生活污水,冷却水循 环使用不外排,冲 版、洗版废水经处理 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水帘柜用水循环使 用,定期委托相应资 质单位处理,项目整 体用水量较小,建成 后可满足相应的清 洁生产水平要求。符 合 符 合 符 合推进陶瓷(不含特种陶瓷)、水泥、平板玻璃、钢铁 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提标减排工作。化工、建筑装饰装 修、家具制造、船舶制造、印刷、制鞋、皮革和塑胶 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优 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和低排放环 保工艺,并按行业规范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采取有效
10、措 施减少废气排放。园区企业涉及涂装项目的有机废气污染防治需符 合“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广 东 省挥 发性 有机物( VOCs) 整 治 与减排 工作 方案 (2018-2020 年)(粤环发2018) 6 号) 、广东省生态 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粤环2021)10 号)、广 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粤府 2018)128 号) 、清远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2019-2020 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关于落实大气污 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 201430 号)等
11、的相关要求,VOCs 排放总量不得突破 园区排放总量要求。项目属于纸制及塑料包装产品制造,产品主要用于化妆品、药品、食品包装,项目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有效的收集和处理措施。项目大气总量控制指标为:总VOCs:0.735t/a,满足园区总量指标盈 余总量指标。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制度,重点施行污染天气预警预 报;规划区建立企业、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 系,加强园区及入园企业环境应急设施整合共享,建 立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暂存等工程措施, 防止泄 漏物、消防废水等进入园区外环境。乐排河、沙步溪两岸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 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应
12、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 施,并根据环境风险管控相关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 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 水直排污染乐排河和沙步溪。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工业企业落实工矿用地土 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实施项目环评、设计建 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水污 染防治,防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 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 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 的措施。项目在危废暂存间 设置围堰,并在厂区 内设置事故应急池 及雨水截断阀。当遇 到事故发生时,事故 废水可进入事故应 急池储存
13、拦截。项目 不属于土壤环境污 染重点监管工业企 业,项目不涉及土壤 与地下水污染。项目 设置一般固体废物 与危险废物暂存间, 建设过程中按照相 应的要求进行建设, 符合防扬散、防流 失、防渗漏等相应要求。新材料行业:禁止专业电镀和废水排放量较大的线 路板(带电镀工序)、蚀刻等进入。严格控制含表面 处理的生产工序,禁止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表面处理 工序。新入园企业至少应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水平。限 制使用含三致物质的溶剂、油漆。禁止引进工艺设备、 落后产品类型。涉 VOC 排放的企业现有企业要达到 B 级管控企业要求,新引进企业至少要达到 B 级管控企 业要求。根据规划园区产业 功能分布图(见附 图)
14、,项目选址区域 位于园区内新材料 专业园区内,项目生 产纸制及塑料包装 产品,产品主要用于 化妆品、药品、食品 包装,属于园区主导 3 规划区禁止引进行业清单与战略支撑性产业的配套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电 镀、蚀刻等生产过 程,不涉及排放重金 属污染物的表面处 理工序,企业按照相 应的清洁生产要求 进行建设可达到清 洁生产二级水平,原 料不涉及含三致物 质的溶剂、油漆,不 涉及工艺设备、落后 产品类型,项目按照 B 级以上管控要求 进行建设,建成后可达到 B 级以上 VOC 排放管控要求。符合禁止新建陶瓷(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专业电镀、 化工及危化品储存、铅酸蓄电池、鞣革、印染、造纸、 废弃
15、电器电子产品等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废轮胎、废电(线)路板、废五金(进 口)、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加工利用、废覆铜板等 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人造革项目;禁止增加铅污染物排放 的项目。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 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 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 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 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直接向乐排河排放污染物的项 目(不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除外)。禁止引进燃高污染燃料项目。涉及表面涂装的,禁止引进不符合“十三五 ”挥发 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广东省挥发性有机 物
16、(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粤 环发20186 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 五 ”规划(粤环202110 号)以及重点行业挥 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 相关要求的项目。禁止引入属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 发改能源2021368 号)中定义的“两高 ”行业。项目生产纸制及塑 料包装产品制造,产 品主要用于化妆品、 药品、食品包装,属 于园区主导与战略 支撑性产业的配套 项目,不属于规划中 规定的禁止引进行 业,项目使用的油 墨、水性漆、UV 漆 等不属于高发性有 机物原辅材料、项目 不直接向乐排河排 放废水,企业建设按 照
17、相应要求进行建 设符合相应的要求, 项目不属于“两高 ”项目。园区禁止准入的产业如下:属于工商投资领域制止 重复建设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严 重污染政策的淘汰工业与设备名录、淘汰落后生 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等范围的建设项目严禁进 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外 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关于印发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粤 环20147 号)等目录中淘汰类、落后类项目禁止 入园;禁止引入塑料热分解、化学分解及焚烧热能利 用等企业;禁止引入生产工艺落后、单位产品水耗能 耗大、污染物排放量大等企业,禁止排放含汞、镉、 铬、铅等第一类重金属废水
18、的企业进入;禁止引进电 镀工艺和含氰沉锌工艺;汽车零配件产业禁止引进刻项目生产纸制及塑 料包装产品制造,产 品主要用于化妆品、 药品、食品包装,经 查不属于工商投资 领域制止重复建设 目录、禁止外商 投资产业目录、严 重污染政策的淘汰 工业与设备名录、 淘汰落后生产能 力、工艺和产品目 录等范围的项目, 4 蚀、表面电镀处理等的生产工序;禁止化学合成药(原 料药)企业进入。也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外 商投资产业指导目 录(2017 年修订)、 关于印发广东省 主体功能区规划的 配套环保政策的通 知(粤环2014 7 号)等目录中淘汰 类、落后类项目,项 目不属于塑料热分
19、 解、化学分解及焚烧 热能利用企业,不属 于生产工艺落后、单 位产品水耗能耗大、 污染物排放量大的 企业,项目不涉及产 生含第一类重金属 的废水;不涉及电 镀、含氰沉锌工艺; 不属于汽车零配件 行业,不属于化学合 成药企业,因此项目 不属于园区禁止准入行业。综上所述,项目基本符合园区的规划准入条件。项目现仍处理规划建设阶段,其建设要求与 VOCs排放 B 级企业的管控要求相符,项目涉及包装印刷业与塑料制品业两种产业类型,其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1-2 项目与VOCs排放B级企业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指标类型指标 子项B 级项目情况相符性包装印刷业源头控制原辅 材料1 、油墨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
20、化合 物(VOCs) 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要求;2 、胶粘剂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要求;3 、清洗剂符合清 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要求;4、涂料中的 VOCs 含 量符合国家已发布的涂料产品中有害物 质限量标准限值要求。如国家新制(修) 订涉涂料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所使用的涂 料 VOCs 含量也应满足相关规定。项目所使用油墨、胶粘 剂、清洗剂等均满足相 应要求,均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原料。符合工艺过程及无组织排放管控工艺过程及无组织排放管控1 、调配过程:设置专门的调配间进行调 墨、调胶等,废气排至 V
21、OCs 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2 、供墨过程:采用局部气体 收集措施,废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 理系统,且满足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m/s 的要求;3 、印刷过程:采用局部气体收 集措施,废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 系统,且满足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m/s 的项目所使用油墨、胶粘 剂均无需进行调配,印 刷、粘盒等工序均采用 密闭式集气罩进行收集,满足相应的收集要 求,油墨、胶粘剂等VOCs 物料密闭存储, 并存放于室内;产生的。符合 5 要求;4 、复合过程:烘箱密闭,干式复 合机上胶部位局 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 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且满足 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22、 m/s 的要求;5 、存 储过程:油墨、稀释剂、润版液、胶粘剂、 涂料、光油、清洗剂等 VOCs 物料密闭 存储,存放于无阳光直射的场所。废油墨、废清洗剂、废活性炭等含 VOCs 的 废物分类放置于贴有标识的容器内,加盖 密封,存放于无阳光直射的场所。废活性炭等含 VOCs 的 废物分类放置于贴有标 识的容器内,加盖密封,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项目印刷机、覆膜机、 粘盒机采用围蔽式集气 罩进行收集,收集后配 套相应的处理设施进行 处理,且控制风速不低 于 0.3m/。末端治理和企业排放末端治理和企业排放1 、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第
23、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若国 家和我省出台并实施适用于包装印刷业 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则应满足相应排 放标准要求;若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3 kg/h 时,建设 VOCs 处理设施且处理效率80%;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NMHC 的小 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 6 mg/m3 、任意一次 浓度值不超过 20 mg/m3。项目有机废气排气筒 可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 要求达标排放,项目有 机废气经收集后配套相 应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进行处理,处理效率 80% ,通过加强有组织 收集,以及车间加强通 风等措施,确保项目无 组织排放满足厂区内无 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符合监测监控
24、水平监测监控水平1 、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监测位置、指标 和频次符合排污许可证和排污单位自行 监测技术指南要求;2 、纳入重点管理排 污单位名录的企业,按国务院关于印发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要求安装自动监控 设施。项目建成后,按相应的 排污许可证和排污单位 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 进行有组织和无组织排 放监测,若后期项目纳 入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名 录,则需按要求安装相应的自动监控设施。符合项目现处理环评办理阶日常管理环保档案管理环保档案齐全:1 、环评批复文件;2 、排 污许可证及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频次的 执行报告;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4、 废气治理设施运行
25、管理规程。段,尚未进行建设,项 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管 理,并完善相应环保手 续,确保满足相应管理符合水要求。平VOC s 台 账管 理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 10662019)要求建立 VOCs 管理台账,并规范记录和保存。项目现处理环评办理阶段,尚未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建立VOCs 管理台账,并规范记录和保存。符合注:a :此处所称低 VOCs含量产品,是指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 量的限值(GB 38507-2020)、清洗剂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
26、和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 品技术 要求(GB/T38597-2020)要求的低 VOCs 含量油墨、清洗剂、胶粘剂和涂料。若 企业生产工艺中使用的涂料产品暂未出台相应的低 VOCs含量限值标准,则使用的涂料的 VOCs 含量的限值应符合相应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塑料制品业源头控制原辅材料1、涂料中的 VOCs 含量符合国家已发布 的涂料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限值要 求,如: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24613-2009)、工业防护涂料中 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如 国家新制(修)订涉涂料产品中有害物质 限量标准,所使用的涂料 VOCs 含量也 应满足相关
27、规定;2 、油墨符合油墨中项目所使用 UV 油漆、 水性漆、油墨均符合相 应的标准要求,均属于 低挥发性有机原料、符合 6 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 值(GB 38507-2020)要求;3 、胶粘剂 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要求;4 、清洗剂符合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要求。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工艺过程及无组织排放管工艺过程及无组织排放管1 、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 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 时加盖、封口,保持密闭;2、液态 VOCs 物料投加
28、,采用人工投料方式,采取局部 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且满足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m/s 的要 求;3 、粉状、粒状 VOCs 物料投加,采 用人工投料,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 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且满足控制风 速不低于 0.3 m/s 的要求;4、涉 VOCs 工 序(包括但不限于:塑炼/塑化/熔化、挤 出、注塑、吹膜、压制、压延、发泡、涂 饰、涂覆、印刷、胶粘、烘干、清洗)采 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排至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且满足控制风速不低于 0.3m/s 的要求。项目所使用各塑料颗 粒,装袋放至于室内, UV 油漆、水性漆、油墨 等密闭罐装放至于原料 仓里,项
29、目生产过程中 产生有机废气的各节点 采用相应的收集措施,满足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m/s 的要求。末端治理和企业排放末端治理和企业排放1 、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不高于广东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时段排放限值,合成革和人造革制造 企业排放浓度不高于合成革与人造革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排 放限值,若国家和我省出台并实施适用于 塑料制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则有 机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不高于相应限值。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NMHC 初始排放速率3 kg/h 时,建设 VOCs 处理设施且处理效率80%;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NMHC 的
30、小 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 6 mg/m3、任意一次 浓度值不超过 20 mg/m3。项目有机废气排气筒 可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 要求达标排放,项目有 机废气经收集后配套相 应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进行处理,处理效率 80% ,通过加强有组织 收集,以及车间加强通 风等措施,确保项目无 组织排放满足厂区内无 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监测监控水平监测监控水平1 、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监测位置、指标 和频次符合排污许可证和排污单位自行 监测技术指南要求;2 、纳入重点管理排 污单位名录的企业,按国务院关于印发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 施。项目建成后,按
31、相应的 排污许可证和排污单位 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 进行有组织和无组织排 放监测,若后期项目纳 入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名 录,则需按要求安装相应的自动监控设施。日常管理水平环保档案管理环保档案齐全:1 、环评批复文件;2 、排 污许可证及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频次的 执行报告;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4、 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项目现处理环评办理阶 段,尚未进行建设,项 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管 理,并完善相应环保手 续,确保满足相应管理要求。VOC s 台 账管 理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 胶与塑料制品工业(HJ 1122-2020)要 求建立 VOCs 管理台账,并规范记录和 保存。项
32、目现处理环评办理阶段,尚未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建立VOCs 管理台账,并规范记录和保存。 7 注:a :此处所称低 VOCs 含量产品,是指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 量的限值(GB 38507-2020)、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和低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要求的低 VOCs 含量油墨、清洗剂、胶粘剂和涂料。若企业生产工艺中使用的涂料产品暂 未出台相应的低 VOCs 含量限值标准,则使用的涂料的 VOCs 含量的限值应符合相应产品的
33、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2 、与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的函(清环函2022146 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州 (清远) 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已委托编制了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 园 A 区产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2年06月27日获得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的审查意见(清环函2022146号)。园区产业定位为在原有重点打造新材料、 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的基础上新增家具行业作为主导产业,同时发展电子信息、生 物医药、食品饮料3个战略支撑性产业,关注和培育以现代物流、金融、商务会 展 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辅助产业。产业定位增加了家具行业,
34、由原来的“231 ”产业 体系变为“331 ”产业结构。本项目主要从事纸制及塑料包装产品制造,产品主要 用于化妆品、药品、食品包装,属于园区主导与战略支撑性产业的配套项目,不 属于园区限制类与禁止类行业,与园区准入行业要求不冲突。因此本项目符合清 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的函(清环函2022146 号)的相关要求。3 、与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园 A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清府函202024 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内(中心坐标: 北纬23 30 27.973 东经112 58 46.002 )。根据广州(清远)产业转移 园 A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35、,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主要从事 纸制及塑料包装产品制造,产品主要用于化妆品、药品、食品包装,为工业生产项目,符合用地要求。4 、与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园 A 区产业规划的相符性分析该规划指出 2021-2030年重点打造精细化工和新材料、汽车及关键零部件、 家具3个主导产业;同时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食品饮料3个战略支撑性产业;关注和培育以现代物流、金融、商务会展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辅助产业。本项目主要从事纸制及塑料包装产品制造,产品主要用于化妆品、药品、食 品包装,属于园区主导与战略支撑性产业的配套项目,不属于园区限制类与禁止 类行业,与园区准入行业要求不冲突。符合广州(清远)
36、产业转移工业园 A 区产业规划的相关要求。 8 其他符合性 分析1 、与“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 1-3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内容相符性分析生态保护 红线本项目位于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内,项目用地 属于工业用地。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重点管控单 元(见附图) ,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 田保护区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区域,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 底线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等环境质量能够满足
37、 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 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 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消耗能源为水、电资源,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项 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污染治理等方面 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 ”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 项目的水、电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 1 号修改单修订)中的 C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及 C2926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行业
38、及产品均不 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里的鼓励类、限制 类及淘汰类,即属于允许类,同时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中“禁止准入类 ”和“许可准入类 ”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 产业政策,可依法平等进入。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2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 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 1-4 本项目与“三线一
39、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内容管控内容相符性分析省级以 上工业 园区重 点管控 单元依法开展园区规划环评,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开 展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发布环境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实 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 查,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周边 1 公里范围内涉 及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 敏感区域的园区,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开发强度,优先 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和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空间。 纳污水体水质超标的园区,应实施污水深度处理,新建、 改建、本项目应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造 纸、电镀、印染、鞣革等专业园区或基
40、地应不断提升工艺 水平,提高水回用率,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石化园 区加快绿色智能升级改造,强化环保投入和管理,构建高 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本项目位于清远 市清城区石角镇 广州(清远)产业转 移工业园内,园区 已依法开展园区 规划环评,本项目 建设与园区规划不冲突。水环境 质量超 标类重 点管控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展江河、湖泊、水库、湿 地保护与修复,提升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严格控制耗水 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本项 目实施重点水污染物减量替代。以城镇生活污染为主的单本项目主要生产 纸制及塑料包装 产品,不属于耗水 量大、污染物排放 9 单元大气
41、环 境受体 敏感类 重点管 控单元北部生态发展区元,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重点完善污水 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动提 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和浓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 治污效能。以农业污染为主的单元,大力推进畜禽养殖生 态化转型及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种植业“肥药双控 ”, 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强化水产养殖 尾水治理。强度高的行业。本 项目生活污水经 三级化粪池和隔 油隔渣池预处理 后进入园区污水 处理厂处理。与本条管控内容不冲突。项目主要生产纸 制及塑料包装产 品,项目原辅材料 不涉及高挥发性 有机物。项目所在 区域不属于大气 环境受体敏感类 重点管控单元,因 此与本条管控内 容不冲突。项目位于清远市 清城区石角镇广 州(清远)产业转移 工业园重点管控 单元,生产不涉及 重金属及有毒有 害污染物排放,与本管控内容不冲突。项目主要生产纸 制及塑料包装产 品,主要能源为电 能,与本管控内容不冲突。项目不涉及重金 属污染物的排放, 不属于养殖项目,行业类别不属于 钢铁、陶瓷、水泥 等重点行业,不涉及矿山,与本管控 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