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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JH21-01 区块海砂开采 环境影响报告书海砂出让单位: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环评单位:广州南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3 年 8 月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1 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第一章 概述 11.1 建设项目特点 1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4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5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81.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8第二章 总则 92.1 编制报告书的依据 92.2 评价区域所属环境功能区及执行标准 152.3 评价工作等级 302.4 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 312.5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342.6
2、环境保护目标 36第三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53.1 工程概况 453.2 海砂开采方案分析 633.3 工程分析 69第四章 区域自然环境概况 814.1 采砂所在区域海域自然环境概况 814.2 采砂所在区域海洋资源和海域开发利用与保护概况 98第五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125.1 水文动力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125.2 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395.3 海水水质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455.4 沉积物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665.5 海洋生物质量现状与评价 1685.6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735.7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10第六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
3、价 211I6.1 水文动力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2116.2 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416.3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456.4 波浪环境影响分析 2656.5 海洋沉积物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966.6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976.7 对环境敏感目标或关注点的影响分析与评价 3046.8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3166.9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17第七章 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 3197.1 风险评价等级 3197.2 风险事故识别 3227.3 溢油事故影响分析 3267.4 环境风险管理 427第八章 清洁生产与环保措施 4388.1 清洁生产分析 4388.2 环
4、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440第九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4509.1 社会效益分析 4509.2 经济效益分析 4519.3 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4529.4 环境经济损益综合分析与评价 453第十章 海砂开采量的控制 45410.1 开采方式的控制 45410.2 开采强度的分析 454第十一章 环境可行性及与规划相符性分析 45611.1 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 45611.2 区域和行业规划的符合性 46111.3 工程生态用海方案分析 47411.4 环境影响可接受性分析 476第十二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47712.1 环境管理 477II12.2 环境管理计划 4
5、7712.3 环境监理 47812.4 环境监测计划 480第十三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对策建议 48313.1 工程概况 48313.2 工程分析结论 48313.3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48413.4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48813.5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49013.6 清洁生产与环保措施结论 49013.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49113.8 环境监测计划的可行性结论 49113.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9113.10 环境保护对策建议 492III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1 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章 概述1.1 建设项目特点1.1.1 项目背景及概况我国是
6、拥有 200 多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的海洋大国,海洋中蕴藏着适合人类 社会多方面发展所需的各种资源。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 “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为建设海洋强国再一次吹响号角。坚持海 洋强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于全面贯彻国家“五大发展理念”,注重生态文明,突破海洋领域经济发展瓶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两横三纵” 的经济带逐步形成。其中,沿海经济 带包含了全国 40 多座城市,未来在“ 一带一路” 、 自由贸易建设和海洋经济发展 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不可避免 的需要消耗大
7、量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海砂作为一种重要的海洋矿产资源和建 筑材料,被广泛用于沿海地区各种类型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填海造地中,目前已成 为支撑沿海地区工程项目建设最重要的矿产资源之一。随着沿海城市工程项目如 春笋般增长,对海砂的需求量也急剧攀升。数据显示,全球海洋资源开发活动中, 海砂开采是海洋资源开采活动中仅次于石油天然气的第二大海洋矿产资源开采 活动。目前,我国领海海域范围内的海砂开采活动相对频繁,海砂开采存在成本 低、时间短、收益高等特点,不科学、不规范、不合法的超采、滥采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危害海洋生态环境,威胁海底设施安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为规范海洋矿产资源利用,加强海砂资源开采管理,国
8、家相关管理部门相继 出台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海砂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家海洋局关于全面实施 以市场化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以拍 卖挂牌等市场化方式出让海砂开采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海砂 开采的市场化进程;自然资源部关于实施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 招拍挂出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5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 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公平、公开、公正配置海域资源,加强海砂管理,规范海砂开采用海秩序,1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1 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 使海砂开采走上有法
9、可依的轨道。广东省经济发展迅速,其经济规模在各省份的对比中占据着绝对的前排位置。 具有较多沿海城市的特点致使广东省对海砂的需求量更大。为了缓解砂石供应短 缺、维持市场价格稳定、防止非法盗采以及不合规砂石流入市场造成工程隐患等 问题,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 年 5 月 6 日印发了广东省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 划(2020-2022 年),提出自 2020 年起,连续 3 年组织海砂资源市场化出让, 每年向市场投放约 10 片海域共 6000 万7000 万立方米的海砂资源;广东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2151 号),科学合理扩大资
10、源有效供给,积极推进节约集约循 环利用,严厉打击非法行为,构建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产业体系。根据广东省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要求,2021 年湛江 市拟完成 6 块海砂挂牌出让任务。2021 年湛江市海砂资源拟出让区位于徐闻县 新寮岛以东约 22km 、硇洲岛东南约 19km 处,共包括 6 块(图 1.1- 1),其区块 号分别为 JH21-01 、JH21-02 、JH21-03 、JH21-04 、JH21-05 、CB21-01 ,总面积 约 5.98km2 ,其中 JH21-01 约为 1.03km2 、JH21-02 约为 0.76
11、km2 、JH21-03 约 为 1.24 km2 、JH21-04 约为 0.57 km2 、JH21-05 约为 1.26 km2 、CB21-01 约为 1.12km2 。本报告书评价的是其中的 JH21-01 区块。根据广东省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2020 湛江海域计 划开采 5 个片区,其中 4 个片区(JH20-02 、JH20-03 、JH20-04 、JH20-05)位于 本次拟开采的 6 个区块东南侧,最近距离 680m。这 4 个区块已于 2021 年 5 月取得招拍挂, 目前已经启动开采任务,部分已到期结束开采。本次拟出让的 6 个采砂区块和 2
12、020 年已出让的 4 个采砂区块位置关系详见图 1.1- 1。2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1 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 1.1-1 拟出让区块分布图3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1 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 1.1.2 项目特点本项目拟申请海砂开采区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新寮岛以东约 22km ,硇 洲岛东南约 19km 处浅海海域。调查区海砂的矿物组成主要为石英,次要矿物为 长石,其中石英含量(石英占轻矿物的质量百分比)在88.59%94.34%之间,全 区加权后平均含泥量24.28%。根据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JH21-01区块海砂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广 州
13、海洋勘探开发总公司,2021年12月),计算得区块共探获回填用海砂原矿体积 137.58万m3,可采出资源量为102. 13万m3。采砂区年采回填用海砂原矿84.6万m3, 总共产出回填用海砂精矿56. 1万m3/年,开采年限约1.21年,准备期两个月,服务年限为1年5个月。项目开采范围用海面积为 103.2446 公顷,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 一级类) 中的固体矿产开采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其它方式(一级类)中海砂等矿产开采(二级类)。1.1.3 环境特点本项目为海砂开采项目,海洋是一个独特的环境系统,既有较大的环境容量, 又易因海洋工程和人类活动而遭受损害,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是防止和控制海
14、洋工 程对海洋环境的损害和保护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及维护海洋生态平衡的重要科学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本项目位于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所在海域的海洋功能区为湛江-珠海近海 农渔业区,距离项目最近的海洋保护区为硇洲岛东海洋保护区,最近距离为 11.37km 。项目不占用海洋生态红线区,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生态红线及相关规划。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在进行海砂开采活动中,产生的悬浮泥沙及由采砂导致的海床地貌变化等将 会对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海洋生物的正常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
15、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一切可能对海4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1 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 洋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海洋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受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广州南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海洋环境 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研究了海砂 出让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收集了工程区附近海域环境质量资料,在结合现场踏 勘的基础上,识别了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区,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并委托监测单位对项 目区域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广东省湛江市
16、徐闻东部海域 JH21-01 区块海砂开采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评价是基于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1 区块海砂资源储量核 实报告(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1 年 12 月)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JH21-01 矿区海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2023 年 5 月)编制完成的,该资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已经得到海砂出让单位的正式确认,同时也是截止本环评编制完成时的最新版本。本评价在海砂开采所在海域自然社会环境和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环境质量 现状的调查基础上,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和海砂开采工程的特点及开采工艺,分析 工程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因素,通过数值模拟及
17、类比分析等多种方法,评价海砂开 采对海洋环境的可能影响,探求对海域环境影响较小且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开 采方案,反馈施工设计,以完善该工程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环境管理部门实施该海域的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本环评是基于以上背景和前提下编制完成的。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3.1 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判定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2012 年),本项目采砂 区所在的海洋功能区为湛江-珠海近海农渔业区。海砂开采属于矿产资源利用, 在合理开发并采取一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所在海洋功能区湛江-珠海 近海农渔业区的影响较小,对周边海洋功能区
18、影响很小,总体而言其影响可控可 接受。项目选址和海砂开采符合湛江-珠海近海农渔业区的海域管理要求,本项目海砂开采符合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2012 年)。5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1 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印发 的通知(粤府办199968 号)和关于调整湛江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有关问题的复函(2007),近 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向岸海域宽度,基本沿 10 米等深线(对于大陆架陡峭段为 5 米等深线)作规整后确定,本项目整体水深 12.7 14.3m ,不属于近岸海域范围, 距离最近的近岸海域功能区为留用备择区。采砂单位在采砂时要严格按审批的范 围进行
19、作业,应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体系,合理制订采砂计划,尽量 减少对湛江-珠海近海农渔业区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在渔业部门的指导下,积 极采取有效的生态补偿措施,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采砂单位落实上述措施 后,采砂作业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拟申请采砂区对所在海域的海洋主导 功能发挥有影响,其影响是可控可接受的,对项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影响不大。本项目海砂开采符合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为海砂开采项目,项目在科学勘探、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基础上确定 开发利用方案,也将控制开采强度,确保项目的实施不会对海域资源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本项目海砂开采符合广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20、本项目未穿越或占用广东省“三区三线”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与评价范围内 的海洋生态红线区(硇洲南人工鱼礁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的最近距离为 10.54km。 本项目采砂作业不涉及围填海,周边无洄游通道,采砂作业不涉及水下爆破施工 工艺,施工期间船舶含油污水交由经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备案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 位接收,采砂船舶和运输船舶必须配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将船舶工作人员 在船舶上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后按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 的要求排放入海,不能满足处理达标要求的船舶生活污水须收集后上岸交有处理 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得随意排海。项目采砂作业会造成海域一定量的悬浮物增量, 这
21、种悬浮物来自海域本底沉积物,根据数模结果,大于 10mg/L 的悬浮物增量不 会扩散周边红线区,而且产生的悬浮物增量在施工结束后很快就会沉积,对周边 生态红线区的海域生态系统影响较小;根据数模结果,本项目海砂开采对水文动 力的影响很小,不会造成生态红线区的沙滩蚀退;项目距离白海豚和印太江豚经 常活动的区域较远,施工期船舶噪声对中华白海豚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海砂开采是符合海洋生态红线区的管控要求的。6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1 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 1.3.2 区域和行业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判定本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项目所在地建设用砂的社会供需矛盾,促 进了地方经济建设
22、,加快了城市的建设步伐,有利于项目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的进 一步繁荣发展。本项目海砂开采满足海域“三线”和海域“三区” 的管控要求,符合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适当合理的开采海砂,也是集约利用海洋资源的体现;适当合理的开采海砂, 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项目所在地区大型工程建设用砂的社会供需矛盾,为广东海 洋经济发展提供资源支持。本项目海砂开采符合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科学、合理、合法的海砂开采项目的开展有利于湛江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建 设和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布局,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湛江大型工程建设用砂的 社会供需矛盾,因此,本项目海砂开采符合
23、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 通知(2021 年 6 月 29 日),本项目位于海域管控单元中的一般管控单元,项 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湛江-珠海近海农渔业区。(1)项目海砂开采符合 其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及环境风险防控等,与湛江 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相符。(2)本项目进行海砂开采 虽然会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在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对 周边环境影响很小,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海砂开采 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
24、要求。(3)本项目不占用大陆自然岸线保有,与大陆自然 岸线的距离均较远,不会改变大陆自然岸线的自然属性和生态功能,对大陆自然 岸线保有无影响。本项目不在海岛自然岸线保有范围之内,与海岛自然岸线的距 离均较远,不会改变海岛自然岸线的自然属性和生态功能,对海岛自然岸线保有 无影响。本项目进行海砂开采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本项目为海砂开采 项目,不属于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或淘 汰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中的禁止限制类。本项目属 于湛江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海域)中的一般管控单元,符合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7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
25、1-01 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海砂开采作业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有:(1)采砂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底质扰动对底栖生物生境的破坏、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噪声和固废对环境的影响。(2)采砂施工后形成采砂坑、采砂坑边坡坍塌导致海床地形地貌改变对水动力条件的影响;潮流场、波浪场改变对附近海域冲淤环境的影响。(3)海砂开采中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船舶碰撞而发生的溢油事故,溢油事故会对海洋水质和海洋生物等造成影响。1.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 “三线一单 ”管控要求,符合海 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26、海洋功能区划、生态红线以及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等等相关规划。综合考虑采砂项目对项目海域水动力环境、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悬浮泥沙 扩散影响、采砂施工工艺及采砂效率、市场需求及经济效益分析,经本报告的环 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报告针对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提出了相应的环 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风险防范对策措施。本评价认为:在采砂单位切实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报告书提出的开采范围、方式、时间和强度 作业,并注意监测附近海底地形地貌变化和航道安全,避免超界、超量、超强度开采,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对策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海砂开
27、采是可行的。8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1 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二章 总则2.1 编制报告书的依据2.1.1 国家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 年 11 月 5 日实施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年 10 月 1 日实施,2016 年 7 月修订);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修订);7.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 年 12 月 30 日修订);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修订);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 年 1 月);12.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 年 3 月 19日修订);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14. 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 号),国务院
29、办公厅,2016 年 4 月 28 日;15. 中国海洋渔业水域图(第一批)(农业部 2002 年公告第 189 号);16.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 年 3 月 19 日修正);17.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交通运输部,交海发2018 168 号)1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53 号令,2017 年 7 月 16日修正);9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1 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 19.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环发201386 号,环保部与农业部,2013 年 8 月);20.
30、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涉渔工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 年 6 月);21. 关于加强水上污染应急工作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2010 年 7 月30 日);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7 年第 15 号,2017 年 5 月 23 日);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 年 11 月 28 日);24.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25.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26
31、.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7.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 号);28. 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办2013 103 号);2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0.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 12 月 30 日修订);31. 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32.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 号,2022 年 10月 14
32、日);33.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通知 (国发20149 号);34.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 年 2 月 1 日施行);10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1 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 35. 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环规生态20222 号文,2022 年 12 月 27 日);36.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农业部,2013 年 8 月 5 日);37.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2022年 3 月 12 日)。38. 湛江市自然资
33、源局关于加强海砂开采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湛自然资(地矿)202181 号;39.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规范(2023 年 1 月 12 日);40.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修订)(部令第 16 号修订);41.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国环规生态20222 号)。2.1.2 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 年第三次修订;2. 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07 年;3. 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次,2019 年 9 月 25 日修
34、正;4.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1.1. 1;5.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19.3. 1;6.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18.11.29修正;7. 广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18.11.29 修正;8. 关于调整湛江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有关问题的复函(2007);9.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海砂开采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湛自然资(地矿)202181 号;10.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规范(2023 年 1 月 12 日)。11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1 区块
35、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广东省实施办法,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18.11.29 修正;12.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20 年 3 月 31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1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2020.12.29;14. 关于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1 年本)的通知(粤环办202127 号);15. 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2006 年 1 月。2.1.3 相关规划和区划1. 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542 号,2015 年
36、 8 月 22 日; 2. 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国函2012 182 号, 2012. 11;3. 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199968 号,1999.7.27;4. 广东省海岛保护规划(2011 2020 年)(粤海渔2011 163 号,2011年);5. 广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 年 12 月);6.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的批复(粤府函2017275号,2017 年 9 月 29 日);7. 关于印发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粤府2017
37、120 号);8. 广东省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20 年 5 月 6 日;9.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人民政府,2021 年 4 月 6 日;10. 湛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湛江市人民政府,2021年 6 月 29 日。12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1 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2021 年 8 月 7 日。12. 广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广东省生态环境
38、厅,2022年 4 月 27 日。13.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海砂开采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湛自然资(地矿)202181 号 ;14. 湛江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2 年 9 月 5 日);15. 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2021 年)。2.1.4 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5.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
39、/T 19485-2014);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7. 海砂开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10. 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国家海洋局,2002 年);11. 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农业部,2008 年 3 月);12. 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4-2007);13. 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14.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1997);15.
40、 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16. 海洋生物质量(GB 18421-2001);17. 海洋生物质量监测技术规程(HY/T 078-2005);18. 水上溢油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JT/T1143-2017);13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1 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 19.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20.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JTS/T105-2021)21. 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范(试行)。2.1.5 其他相关依据1.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JH21-04 区块海砂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
41、021 年 12 月);2.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4 矿区海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2023 年 5 月);3.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4 矿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2023 年 3 月);4. 委托书;5. 海砂出让单位提供的本项目相关技术资料。14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1 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 2.2 评价区域所属环境功能区及执行标准本项目位于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不涉及地表水、地下水和陆域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评价区域所属功能区划如表 2.2- 1 所示。表 2.2- 1 本项
42、目评价区域所属功能区划一览表序 号项目功能区划划分依据执行标准1海洋环境占用湛江-珠海近海农渔 业区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2012 年)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物质量均为一类标准2近岸海域不在功能区划范围内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不在功能区划范围内关于调整湛江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有关问题的复函,粤 办函2007344 号。/3声环境3 类声环境功能区湛江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20 年修订)没有对项目所在海域声环境进行功能区划分,参照当地环境生态主管部门已 批的建设项目,项目所在海域声环境功能区为 3 类。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
43、4环境空气二类区湛江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没有对项目所在海域环境空气进行功能区划分,参照当地环境生态主管部门已批的建设 项目,项目所在海域环境空气功能区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 年修改单5生态环境不涉及近岸海域各分级 控制区湛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不占用划定的广东省海 洋生态红线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 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15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 JH21-01 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 2.2.1 海洋环境2.2.1.1 海洋功能区划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2012年),本项目采砂区 所在的海洋功能区为湛江-珠海近海农渔业区,周边海域的功能区有:雷州湾农 渔业区、硇洲岛东海洋保护区、硇洲岛南海洋保护区、新寮岛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后海岛北海洋保护区、北莉口海洋保护区和东里海洋保护区等。各功能区的分布详见图2.2.1- 1和表2.2.1-2 ,各功能区具体情况详见表2.2.1-3。表 2.2.1-1 项目所在海域海洋功能区表序号功能区名称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