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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建设单位:平南正邦大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北京华恒基业野生动植物专用标识技术服务中心2021 年 3 月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 述1、项目背景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农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 同时, 畜牧业是人类的动物性食品的主要来源, 一个工业国家的人均畜产品量也是反映国家发达程度和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全国生猪主产省(区) 之一,生猪产业已成为广西农业最大产 业, 自治区人民政府也提出要改造、提升广西生猪养殖水平, 努力加快生猪生产方式转 变,
2、继续深入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以规模化带动标准化,以标准化提升规模化,促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产业发展。自 2019 年以来,非洲猪瘟疫情对国内生猪养殖产生巨大影响,导致我国市场猪肉 供不应求, 为有效应对非洲猪瘟疫情, 落实生猪恢复生产和市场保供目标, 完善和强化 稳产保供的约束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使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确保全区各地 猪肉自给率稳定保持在 10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印发广 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桂政办发2019106 号) ,鼓励生猪生产。 本项目为生猪育肥项目,可加快
3、生猪养殖速度,尽可能为市场提供猪肉,缩短市场猪肉供不应求现象, 其建设是十分必要的。本项目已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登记, 已取得了关于平 南正邦大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备案证明, 项 目代码为:2020-450821-03-03-048840。该项目仅在厂区进行生猪育肥,不在厂区进行 猪仔保育;根据实际工艺调整,项目实际用地面积为 10.96hm2,投资 30000 万元, 建设一栋六层现代化、智能化商品育肥舍, 年存栏猪 4.2 万头,年出栏猪 8.4 万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4、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 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 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平南正邦大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委托我 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单位接受委托 后,及时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踏勘、调研, 收集了与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资料,并进行了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在此基础上, 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I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规定、相关环保政策与技术规范, 编制完成了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 项目总占地
5、 10.96hm2,计划建设一栋 6 层自繁自 养育肥舍,年存栏 4.2 万头,年出栏 8.4 万头,并配套建洗菜棚、生活宿舍、蓄水池、 发电机棚、中转料塔、烘消棚、洗消中心淋浴消毒及隔离宿舍厨房以及无害化烘消棚等配套设施。项目计划于 2021 年 2 月底开工建设, 2021 年 8 月完工,投资估算总金额为 30000万元。3、环境影响评价过程2020 年 9 月, 平南正邦大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 录的要求, 我单位自接受委托后, 在建设单位的配合下, 对项目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 了现场踏勘,
6、 收集了相关资料, 走访了相关部门, 委托监测单位开展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完成了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评价等级判定根据各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具体要求, 并结合拟建项目工程分析成果, 判 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B、声环境评价工 作等级为二级、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土壤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风险评价仅需进行简单分析。(2)相关规划符合性判定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令第 29 号), 本项目为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
7、属于目录中“第一类:鼓励类, 农林业项第 4 条规定: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是国家鼓励类项目;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 号)中提出的“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增强猪肉供应保证能力”等要求;II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 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中提出的“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等要求,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与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 ”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 ”规划第四章重大工程项
8、目: 一是重点对生猪 等畜禽规模养殖场实施清洁、高效、减排式高架网床栏舍建设或改造, 配套使用自动投 料、自动控温控湿、 “饮漏水分流 ”等设施设备, 不断提高养殖自动化水平; 二是配套 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完善“两分离, 三配套 ” (雨污 分离、固液分离, 配套建设沼气柜、厌氧罐、有机肥生产间),增加资源化,不断提高 畜禽粪污收集和处理的机械化水平; 建设有机粪肥加工间,鼓励使用有机粪肥。三是配套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本项目采用栏位养殖技术, 配套使用自动喂投系统等设施, 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粪 肥生产间,配套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因此, 项目
9、的建设符合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 ”规划要求。表 1-1 项目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对照表相关规 划名称条款条款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广西 壮族自 治区人 民政府 办公厅 关于印 发广西 现代生 态养殖 “十三 五 ”规 划的通知附件 “广 西现 代生 态养 殖“十 三五 ” 规划 ”第四章重大工程项目一、畜禽生态养殖建设工 程:加强广西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 一是重点对生猪 畜禽养殖场实施清洁、高效、减排式高架网床 栏舍建设或改造,配套使用自动投料、自动控 温控湿、 “饮漏水分流 ”等设施设备,不断提 高养殖自动化水平。二是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 相匹配的粪污
10、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完善“两 分离、三配套 ” (雨污分流、固液分离、配套 建设沼气池、储粪房、氧化塘),增加资源化 利用灌溉管道及沼液沼渣运输车辆,不断提高 畜禽粪污收集和处理的机械化水平;建设有机 粪肥加工厂,过来使用有机粪肥。三是配套建 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本项目生产中配套使用自 动投料、自动控温控湿等 设施设备,排水执行雨污 分流,本项目采用干清粪 工艺,制成有机肥外售。 项目猪舍产生的养殖废水 收集至格栅集污池,送至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 周边农用地灌溉。项目设 置无害化处理间,用于处 理项目病死猪。符合生态养殖模式微生物+高 架网床、微 生物+半漏 缝网床+机 械清粪、
11、微 生物+地平 式+干清粪配合应用微生物发酵饲 料、微生物发酵粪污;实施雨污分流;避免用水冲洗栏舍, 避免 污水外排造成环境污染;以草本植物保健为主, 禁 止使用抗生素类作为预防本项目养殖过程中采用符 合规定的禽畜兽药;场区 不设置饲料加工场地,饲 料全部外购;废水排放执 行雨污分流制, 采用雨污 水分流方式;项目养殖废 水采用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符合III保健药物, 治疗首选草本植 物;饲料中不添加非营养添 加;栏舍内禁止使用存残留、 影响产品质量及益生菌安 全的化学消毒药。用于农用地灌溉,猪粪采 用干清粪处理, 制成有机 肥外售。(一)禁养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核心
12、景区、自然保护区的 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 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周边500米范 围内的区域;全区县级以上政府依法划定的禁 养区域;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政策规定需特殊 保护的其他区域。原有位于上述区域内的畜禽 养殖场应限期搬迁和关闭。(二)限养区:限养区严格控制和削减畜禽饲 养总量,禁止新建、扩(改)规模化畜禽养殖 场,限养区内全面实行现代生态养殖,全部通 过生态养殖场认证。(三) 适养区: 指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符合生 态养殖要求的区域。适养区范围内的养殖 场实行现代生态养殖, 并通过生态养殖认 证。根据平南县畜禽业养殖 发展规划(2019-2028), 项目地块区域养
13、殖区周边 500m范围无禁养区规定 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 缓冲区、人口集中区域等, 符合畜牧业规定条件。符合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符合性分析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0 年第 7 号令)第五条:饲养、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的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详见表 1-2。由表 1-2 可知:项目养殖区周边 500m 范围内没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 口集中区域, 符合“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 要交通干线 500m 以上 ”限养区的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关于“动物饲养、养殖小区选址 ”的相关要求。与畜
14、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关于畜禽养殖场建设选址区域的规定,对项目选址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详见表 1-2。由表 1-2 可知, 项目选址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相关要求。 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43 号) 中关于IV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畜禽养殖场建设选址区域的规定,对项目选址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详见表 1-2。由表 1-2 可知, 项目选址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
15、43 号)的要求。表 1-2 项目选址与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法律法规规范名称条款条款具体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动物 防疫条 件审查 办法第二条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 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 市场 500m 以上;项目场地 500m 范围内无生活饮用 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 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符合距离种畜禽场 1000m 以上;距离 动物诊疗场所 200m 以上;动物饲 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 500m;项目场地 1000m 范围内无种畜禽 场;200m 范围内无动物诊所场所; 500m 范围内无动物饲养场(养殖 小区) .符合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 场所
16、3000m 以上。项目周围 3000m 范围内没有动物 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符合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 要交通干线 500m 以上。项目周围 500m 范围内没有城镇居 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 域,无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符合畜禽 养殖业 污染防 治技术 规范3.13.1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 殖场: 3.1.1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 核心区及缓冲区建设; 3.1.2 城市 和城镇居民区, 包括文教科研区、 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 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1.3 县级人 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本项目
17、选址位于乡村区域,项目用 地区域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 核心区及缓冲区, 不属于城市和城 镇居民区, 也不在县级人民政府依 法划定的禁养区域。项目选址不在 3.1 条款规定的“禁建区域 ”内, 与周边禁建区域边界距离远远大 于 500m。符合3.2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 选址应避开 3.1 规定的禁建区域, 在禁建区域建设的, 应在 3.1 规定 的禁建区域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 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 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500m。符合畜禽 规模养 殖污染 防治条 例第十一 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 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
18、景 名胜区;(二)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 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 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 止养殖区域。项目位于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周 围无保护文物、重点保护野生动植 物资源、古树名木、名胜古迹和自 然保护区等重点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场地边界最近敏感点为西南 侧 610m 的长官塘,经咨询贵港市 平南生态环境局, 项目场址不在饮 用水水保护区范围内。项目不在禁养区和限养区、水源保 护区, 风景名胜区, 以及自然保护 区,远离城镇居民区,不在法律、符合V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与平南县畜禽业养殖发展规划(2019-2028)的符合性具体划分如下:1)禁养区
19、范围:a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平南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区域、 14 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地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区域、 172 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区域。 禁养区详见表 1-3表 1-3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畜禽禁养区划表序号类型水源地名称禁养区范围1县城饮用水水 源地保护区一 级、二级保护区县城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河南水 厂饮用水水源地范围以平南县县 城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划定方案为准2乡镇集中式饮 用水水源地保 护区一级、二级 保护区安怀镇水源地、大安镇水源地、大新镇水源地、丹 竹镇水源地、同和镇水源地、武林镇水源地、大鹏 镇水源地、国安
20、乡水源地、马练乡机缝冲水源地、 马练乡茶地坪水源地、大洲镇沙灵水库、东华镇盘 古水库、官成镇官成水库、六陈镇六陈水库范围以平南县乡 镇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划分技术 报告为准3农村集中式饮 用水源地一级、 二级保护区镇隆镇富藏村中团屯水源地、峙冲村峙冲片水源地、 周塘村水源地、廖村水源地、马旦村水源地、平隆 村水源地、拥平村平田片水源地、拥平村水源地、 石岭村水源地、双寨双文塘屯水源地、古带村胡村 片水源地、社垌村佛子片水源地、古带片农村饮水 工程、社垌村水源地; 大洲镇粤发村大化屯水源地、 甘岭村康冲片水源地、马王村水源地、沙冲村水源 地;大新镇安福村长安屯水源地、安福村下黎屯水 源地、大
21、平村马山屯水源地、大黎村菱塘屯水源地、 古文村古文屯水源地、大有村大化片水源地、安福 村安福上片水源地、祝宜水源地、大黎村凤凰屯水 源地 . 国安乡国安村水源地、花洲村遥冲屯水源 地、盆都村水源地等 172 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范围以平南县农 村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划定方 案为准b.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本区域包括:平南县 16 个镇 2 个街道的城镇建成区域,包括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区域,详见下表。VI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1-4 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畜禽禁养区划表序号乡镇、街道社区禁养区范围1平南街道罗合、乌江、附城、西
22、山、江滨、城湖、仙芦、朝阳、大将、 瑞雁 9 个社区城镇建成区域, 包括城镇居民 区、文教科研 区、医疗区等区域。2平山镇平山社区3寺面镇寺面社区4六陈镇六陈社区5大新镇大新村委会6大安镇镇大、镇北、镇安、新华 4 个社区7武林镇武林社区8大坡镇大坡社区9大洲镇大洲社区10镇隆镇镇隆社区11上渡街道下渡社区12安怀镇安怀村委会13丹竹镇丹竹社区14官成镇官成社区15思旺镇思旺社区16大鹏镇大鹏社区17同和镇良田村、练山村18东华镇东平社区2)平南县畜禽适养区除畜禽禁养区以外的区域, 原则上可作为畜禽适养区。在畜禽适养区范围内从事畜 禽养殖的,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依法办
23、理环评手续, 其污染 防治措施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位于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不 涉及 平南县畜禽业养殖发展 规划(2019-2028)中的禁养区范围。项目与“三线一单 ”要求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符合所在区域现行生态环境约束性要求; 项 目所在区域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项目生产原料资源条件有保障, 满足资源利用上线 要求; 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 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见表 1-5。
24、VII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1-5 分析“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保 护红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桂政办发 2016152 号) ,在以下区域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重点生态功能 区,包括重要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各类陆域和海域重点生态功能区, 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 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 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 包括水土流失、 石漠化各类陆域敏感区和脆弱区, 海岸带自然岸线、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
25、海域敏感 区和脆弱区; 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 域,包括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极小种群生境等。本项目位于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中心地理坐标为 E1102623.80 ,N231555.65, 项目租地范围内用地现状主要为林地、旱地、水塘。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及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 亦 未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资源利 用上线项目运行过程中能源消耗主要为一定量的电能和新鲜水, 并占用一定土地资源, 本项 目的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26、 项目每年耗电 450 万 kWh,由当地电网提 供; 每年耗 214445.7t 新鲜水,用水来源为地下水。项目地处农村地区, 电能、用水和 土地等资源的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 同时项目粪污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 农用地灌溉,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质 量底线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 执行二级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监 测数据, 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空气质量好, 尚有容量进行 项目建设,同时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废气排放量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相应标准的要求。项目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对区域水环境影响很 小,因此
27、项目的建设不会对项目区域水环境功能以及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适用地下水环境质量为类。根据周边地下水体的监测数据可 知, 监测因子除总大肠菌群超标外, 其余监测因子均达标, 地下水环境的水质较好。项目 做好厂区分区防渗及事故应急措施,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范围内的水塘 pH 值、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粪大肠菌群、 可达到地表水环 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悬浮物可达到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五级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 标准。因后期该水塘不进行养鱼, 用于暂存处理后的废水,做氧化塘使用
28、, 故对地表水体 的影响不大。项目所在区域为 1 类声环境功能区,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 项目区域满足声环境质量 标准 1 类标准要求, 项目建成后噪声产生量小, 亦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 类标准 要求, 本项目建设运营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 因此项目建设声环境质量符 合要求。综上所述, 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措施后, 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符合环境 质量底线要求。负面清 单本项目选址位于农村地区, 所在地不属于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区等人口集中区 域项目用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 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 胜区;本项目选址不属于禁养区和限养区, 为适养
29、区。本项目建设已备案完成, 并取得了 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平南县农业农村局选址意见的回函, 均对项目选址无意见。符合 建设要求。项目从事生猪养殖,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相关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符合鼓励类中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故属于鼓励类, 且项目已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登记, 故不属于 负面清单项目。VIII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项目运营期会产生恶臭气体,恶臭气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及降低恶臭气体的措施也是本次评价重点关注的问题。(2)项目生产
30、过程中会产生养殖废水,本项目废水通过集污池收集后,进行固液 分离, 再进入厌氧罐处理, 在送至 AO 组合池处理、消毒,排至氧化塘暂存, 用于周边 农用地灌溉。因此污(废)水的收集、处理、利用的分析及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为本项目的重点。(3)运营期项目将产生大量的猪粪便等固体废物,因此固体废物的收集、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也是本次环评关注的问题。6、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可行, 经济合理。项目的建设不可避免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但经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 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
31、标排放, 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能满足相关环境标准的要 求。建设单位只要认真对待拟建项目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 加强环保护意识, 严格 执行“三同时 ”制度, 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 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IX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概 述 I1 总则 11.1 评价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评价因子41.4 相关环境功能区划61.5 评价标准71.6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121.7 主要保护目标191.8 评价程序222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232.1 项目概况232.2 项目基本组成及建设内容232.3 主要产品方案、
32、养殖规模252.4 主要原辅材料252.5 主要生产设备252.6 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262.7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272.8 公用辅助工程282.9 工程分析322.10 清洁生产58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23.1 自然环境概况623.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653.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673.4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703.5 声环境质量现状753.6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763.7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82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44.1 施工期844.2 运营期904.3 环境风险评价107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265.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265.2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33、1295.3 环境保护措施投资估算141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436.1 工程经济效益评价1436.2 社会效益1436.3 项目环保投资估算1446.4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447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1477.1 环境管理1477.2 环境监测计划1547.3 环保竣工验收154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588.1 工程概况1588.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论1588.3 污染物排放与主要环境影响结论1598.4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1638.5 环境保护措施结论1638.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668.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668.8 公众参与结论1668.9 评价总结论166平南县
34、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 总则1.1 评价目的(1) 通过对项目区域环境现状进行系统调查,了解项目区域各环境特点和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生态问题以及项目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等。(2) 通过项目分析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子及污染特征,进而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科学的预测。(3) 针对项目带来的环境污染及生态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将项目建设引起的环境影响减小到最低。(4) 提出项目环境管理和监理计划以及环境可行性的结论意见,为建设 单位实施工程环境保护与管理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决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供依据。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
35、法规1.2.1.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实施);(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修订);(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实施);(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修订);(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实施);(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 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 实施)(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 修订);(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
36、11.3.1 实施);(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实施);(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修订);(12)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631 号);1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4.24 修订);(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2016.5.16 修订,2016.7.1 施行);(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 实施);(16)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 号);(17)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37、,国务院令第 643 号;(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2);(19) 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 修订);(2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 1 月 1 日实施);(21)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2) 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 本);(23)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24)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4.2);(25)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9.10)。1.2.1.2 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
38、境保护条例(2016.9.1);(2)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划(2016);(3)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4)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2012);(5)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 2018 年度实施计划;(6)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办法,(1997.3.1);(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3 号);(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10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
39、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 号),国务院办公厅;2(10)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 号)(11) 平南县畜禽业养殖发展规划(2019-2028 年) ;(12) 平南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平南县人民政府, 2013 年 12 月);(13) 贵港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贵港市人民政府, 2016 年 9 月);(14) 平南县农村 1000 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平南县人民政府, 2020 年 10 月)。1.2.2 相关技术规范(1) 建设项目
4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技术评价导则HJ169-2018;(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9)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10)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
41、09);(11) 畜禽养殖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12)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1168-2006);(13)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14)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1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1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1.2.3 相关依据(1) 项目委托书;(2) 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选址意见;3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 环境现状监测报告;(4) 建
42、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3 评价因子1.3.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见表 1.3- 1。表 1.3-1 建设项目污染物特征一览表阶段种类来源影响特性程度特点范围施工期噪声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中度暂时性局部施工作业中度暂时性局部废气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中度暂时性局部施工机械作业中度暂时性局部废水施工生活污水轻度暂时性局部建筑机械设备、车辆冲洗轻度暂时性局部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轻度暂时性局部建筑垃圾轻度暂时性局部废弃土石方轻度暂时性局部生态施工作业中度暂时性局部运营期噪声猪叫声中度间断性局部风机、泵机等轻度间断性局部进出车辆轻度间断性局部恶臭猪舍恶臭中度连续性局部有机肥生产间、污水处理站恶臭中度连续性局部废水生活污水轻度间断性局部养殖废水轻度间断性局部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饲料包装袋轻度间断性局部养殖固废(粪便、病死猪、沼渣等)轻度间断性局部废脱硫剂轻度间断性局部医疗废物轻度间断性局部4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1.3-2 施工期对环境影响分析矩阵一览表要素影响因子不利影响有利影响长 期短 期不 可 逆可 逆局 部广 泛长 期短 期局 部广 泛环境质量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山体景观人文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