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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 SCFHgd-21-B02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 惠州惠东 110 千伏北城(城北)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编制日期: 2022 年 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内容 14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6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61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86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93七、结论 95专题 I: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96专题 II:线路跨越水源保护区专题评价 13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惠州惠东 110 千伏北城(城北)输变电工程项
2、目代码2110-441300-04-01-79775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拟建北城(城北) 变电站位于惠州市平山街道环城北路北侧三联村岭 背村东侧约 700m 山坡上, 站址西南侧距 G324 国道约 970m、站址东 南侧距六德村约 1.4km。线路途经惠东县平山街道、大岭街道。地理坐标110kV 北城站:中心坐标( 114 度 44 分 52.15 秒, 110kV 东澎至北城双回线路工程:起点( 114 度 42 分 24.92 秒, 23 终点( 114 度 44 分 52.15 秒, 22 110kV 平多线改进北城站线路工程:起点( 114 度 44 分 52.15
3、秒, 22 终点( 114 度 45 分 31.19 秒, 2222 度 59 分 54.21 秒);度 01 分 23.16 秒),度 59 分 54.21 秒);度 59 分 54.21 秒),度 58 分 35.93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61-输变电工程用地面积(m2)站址围墙内用地面积 : 3311m2 ;线路工程永久用地 面积: 3400m2 ,架空经路长 度: 12.4 km;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
4、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2022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专题1 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设置理由: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 中“附录 B 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格式和要求”,输变 电项目应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其评价等级、评价内容与格式 按照本标准有关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进行。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 因此设置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1 专题2 线路跨越水源保护区专题评价设置理由: 根据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及线性工程项目穿越 饮用水源保护区可行性审查办理程序的通知(粤环函
5、20151372 号) 中的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 优化审查程序, 提 高行政效能, 线性工程项目穿越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项目选址唯一性和环境可行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一并论证和审批。本项目 110kV 东澎至北城双回线路工程的部分线路穿越惠东县 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陆域范围内(西枝江北侧约 610m,西枝江南侧约 890m),因此设置跨越水源保护区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年)审批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 年)的批复(惠府函2018348
6、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 年)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于 2018 年 2 月 2 日取得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惠市环函2018142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建设与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惠州惠东110千伏北城(城北)变电站属于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 (2017-2035年)中规划远景新建变电站,选址位于惠东县平山街道, 本项目拟建的惠州惠东110千伏北城(城北)变电站符合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年)的要求。 2 2、
7、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结论相符性分析规划环评总结论: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年)的实施 是必要的, 规划包含建设项目在满足本次环评提出的各类环境敏感区 环境准入条件, 采取并落实相应的规划调整建议、规划环境影响减缓 对策和措施的前提下, 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年) 的实施从资源环境角度分析是可行的。本项目 110kV 东澎至北城双回送电线路工程的部分线路(共约 1520m)位于惠东县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陆域范围内,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结论相关内容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1-1 所示。表1-1 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结论相符性分析一览表规划环评结论(摘抄)项目建设情相符
8、性规划 布局 的环 境合 理性规划变电站用地大多数 是建设用地根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审批表(惠州惠东 110 千伏城 北输变电工程) (见附 19), 拟建站址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符合确保不在饮用水源一级 保护区内立塔、不在一级和 二级保护区内修建变电站 和电缆沟项目 110kV 东澎至北城双回 输电线路工程的部分线路(约 1500m)位于惠东县西枝江饮 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陆 域范围内, 不涉及一级水源保 护区和二级水源保护区符合饮用 水水 源保 护区 水环 境影 响减 缓措 施架空输电线路禁止在饮 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或准 保护区水域(河道内、水库 淹没区范围内)立塔项目架空线路仅在惠东县
9、西 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 护区陆域范围设 7 基塔基,不 在保护区水域立塔符合尽量避免在饮用水水源 二级保护区或准保护区内 设置取弃土场、牵张场、施 工便道等临时施工用地项目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准 保护区范围的架空线路施工, 保护区不设施工营地, 塔基土 方尽可能回填,不设取弃土 场、牵张场等符合因受自然客观条件限制 确实需要占用饮用水水源 二级保护区或准保护区(陆 域)土地时,在施工期 束 后应及时进行土地复垦或 植 恢复项目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准 保护区范围的架空线路的塔 基施工结束后, 采用撒播草籽 等绿化恢复符合禁止向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内堆放、排放、倾倒任何 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剩余
10、物料等污染物项目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准 保护区范围的架空线路塔基 施工不设施工营地, 施工过程 采用彩条布覆盖、编织袋拦挡 等措施, 防止施工固废进入饮 用水源保护区符合 3 3、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对照原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惠市环函2018142号),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1-2。表 1-2 项目建设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审查意见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在城(镇) 现有及规划建成区、人 口集中居住区, 输电线路宜采用电 缆敷设方式, 变电站应采用户内站 等环境友好型建设
11、方式。本项目为全户内 GIS 变电站, 本期 3 回 110kV 出线采用架空 出线,新建 110kV 线路部分利 用原有线行, 与人口集中居住 区有一定距离。符合塔基、变电站、输变线路的建设须 避让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 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风景 名胜区(核心景区)。项目拟建变电站及输电线路 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 源一级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符合塔基、变电站、电缆沟的用地不得 占用文物保护范围、基本农田等敏 感区。本项目变电站用地已调整为 供电设施建设用地, 架空线路 敷设尽量避开居民点、塔基设 立不涉及基本农田等敏感区。符合在推进规划所包含具体项目的建 设时,须严格按相关管理规
12、定的要 求,开展穿越(占用) 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严控区、风 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林 地、重要河道及桥梁(涵) 、文物 保护建设控制地带等敏感区的技 术论证及报批工作。本项目部分线路工程穿越惠 东县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 的准保护区陆域范围, 已开展 穿越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的项 目选址唯一性专项评价(见附 专题)。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 性质和工艺路线等应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 线和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
13、行对照分析。本项目北城变电站和线 路位于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中陆域管控单元的重点管控单元和一 般管控单元(见附图3),重点管控单元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 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 4 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 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 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根据广东省生态红线(征求意见版),惠 州110kV北城(城北)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不涉及生态红线(详见附图5)。
14、因此,本项目未进入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 标, 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根据现状监测, 项目所经区域的声 环境、电磁环境现状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同时, 本项目为输变电工 程, 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 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北城站生活废水 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厂区绿化, 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 成不良影响, 根据本次环境影响的预测结果, 营运期的声环境、电磁 环境影响均满足标准要求。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未突破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 花板”。本项目为输变
15、电工程,为电能输送项目,不消耗能源、水, 仅变电站的站址及架空线路塔基占用少量土地为永久用地, 对资源消耗极少。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 用上线, 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 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项目中的“电网改造及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负面清单建设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 所经区域不涉及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 不 涉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问题。根据现场监测与预测, 项目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5 2、与惠州市 “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三
16、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二) 3 类环 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 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 管控单元三类。 重点管控单元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 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 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拟建线路和站址属于惠东县城重点管控单元(ZH44132320004)、 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ZH44132320001)、惠东西枝江 中游一般管控单元(ZH44132330002),详见附图 4;重点管控单元 准入清单和一般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具体如下表 1-3 所示,通过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和一般
17、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中的 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管控要求。3、与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粤府2012120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粤府2012120 号),广东 省域范围主体功能区包括优化开发、重点开发、生态发展和禁止开发 四类区域。本项目拟建站址、线路工程均位于惠州市惠东县, 属于国家重点开发区域(见附图 6)。对于重点开发区域, 其功能定位是: 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增长的重 要增长极, 全省重要的人口和经济集聚区, 珠三角核心区产业重点转 移区, 全省重要的能源基地, 特色农业基地和海洋渔业基地。其发展 方向是: 在优化结构、提高
18、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推动 经济可持续发展; 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增强产业集聚能力, 积极承 接产业转移, 形成分工协作的现代产业体系; 加快推进城镇化, 壮大 城市综合实力, 改善人居环境, 促进人口加快集聚; 确保发展质量和 效益, 大力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统筹规划建设交通、能源、水利、通 信、环保、防灾等基础设施, 构建完善、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 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此外,项目所在惠东县在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粤府2012120 号)中被列入禁止开发区域的包括:坪天嶂自然保护区、惠东古 6 田省级自然保护区、南木桥自然保护区、御景峰国家森林公园、九
19、龙 峰森林公园、惠东港口海龟国际重要湿地、惠州香溪堡森林公园、惠 州南山森林公园等。项目拟建站址、线路工程均不在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粤府2012120 号)列入的禁止开发区域中。本项目拟建 110 千伏北城(城北) 输变电工程的拟供电范围为平 山街道中北部地区, 110kV 北城站的建成投产后不仅满足了当地负荷 快速增长的电力需求, 实现对负荷就近供电, 降低了线路损耗, 同时 也缓解了周边站点供电压力, 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 用。因此, 本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粤府2012120 号)的相关要求。4、与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惠府2014125 号相符性分析惠州市主体
20、功能区规划(惠府2014125 号)在广东省 主体功能区规划(粤府2012120 号)的基础上,对惠州市域以 镇(乡、街道) 为基本划分单元, 将县(区) 域空间进一步细分为调 整优化区、重点拓展区、农业与乡村发展区、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区以及禁止开发区域共五类功能区。根据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惠府2014125 号),本项 目拟建站址、线路工程均位于惠州市惠东县, 属于重点拓展区(见附 图 7)。重点拓展区是空间开发与扩展的主要地区,资源配置和区位 条件较好的镇(街道) ,已经具有一定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基础, 是未来工业化和城市的重点地区。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惠府2014125 号)将依法设立
21、 的国家级、省级和市(县) 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 重要水源地等共 66 个区域列入禁止开发区域。本项目拟建 110 千伏 北城(城北)输变电工程的拟供电范围为平山街道中北部地区。110kV 北城站的建成投产, 不仅满足了当地负荷快速增长的电力需求, 实现 对负荷就近供电, 降低了线路损耗, 同时也缓解了周边站点供电压力, 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因此, 本项目建设符合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惠府2014125 号)的相关要求。 7 表 1-3 本项目与惠州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一览表一、惠东县城重点管控单元(ZH44132320004)要素细类水环境城镇生
22、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重点管控、大气高排放重点管控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用地 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江河湖库重点管控岸线、江河湖库一般管控岸线。管控要求本项目特点相符性区域布局 管控1-1. 【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1-2. 【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 产项目, 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 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 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
23、料的项目。禁止在 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1-3. 【产业/限制类】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 1-4. 【水/禁止类】禁止在西枝江干流、主要支流两岸及大中型水库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百 米范围内新建、扩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已有的堆放场和处理场, 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污 措施,危及水体水质安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1-5. 【水/禁止类】畜禽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养殖业。1-6. 【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 机
24、物原辅材料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1-7. 【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 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1-8. 【土壤/限制类】重金属污染防控非重点区新建、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应严格落实重 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要求, 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强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 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1-9. 【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要求,留足河道和湖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本项目属于输变 电类市政工程, 属 于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
25、2019 年 本) 中的鼓励类 项目, 不涉及自然 保护区、森林公 园、重要湿地、生 态保护红线等敏 感区, 其施工及运 营期间的有限人 为活动不会对生 态环境造成明显 不良影响。不属于 产业、水、大气、 土壤限制类或禁 止类。相符能源资源 利用2-1. 【能源/鼓励引导类】鼓励降低煤炭消耗、能源消耗, 引导光伏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利用。 2-2. 【能源/综合类】根据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本项目不属于能 源限制或禁止类。不冲突 8 污染物排 放管控3-1. 【水/综合类】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深度。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 运营管理,减少水污染物排
26、放量。3-2.【水/综合类】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水, 防止污染水环境。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 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与处理 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 3-3. 【水/综合类】统筹规划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采用集中 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建设和完善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 实施农村厕所改造, 因地 制宜实施雨污分流, 将有条件的农村和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体系, 并做好 资金保障。3-4. 【水/综合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法对畜禽养殖废
27、弃物实施综合利用和无害化 处理。养殖专业户、畜禽散养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畜禽粪便、污水渗漏、溢流、散落。 3-5.【大气/限制类】重点行业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新建项目VOCs 实施倍量替代。3-6. 【土壤/禁止类】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 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本项目属于输变 电类市政工程, 营 运期不产生废气、 生产废水和固废 污染物, 不属于大 气限制类、土壤禁 止类。相符环境风险 防控4-1. 【水/综合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4-2.【水/综合类】加强
2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风险排查, 开展风险评估及水环境预警监测。 4-3. 【大气/综合类】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加强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生产、储存和使用有 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指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以及其他 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气体),需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本项目属输变电 工程, 营运期不产 生废气、生产废水 和固废污染物, 不 会对土壤和地下 水造成影响。不冲突二、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ZH44132320001)要素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特点相符性区域布局 管控1-1. 【产业/鼓励引导类】园区重点发展制鞋、电子信息、机械制造产业、
29、家具制造等产业。 1-2. 【产业/限制类】入园项目应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以及园区产业定位。1-3. 【产业/禁止类】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均禁止钝化、电镀、印刷线路板等重污染工序,制本项目属于输变 电类市政工程, 属 于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符合 9 鞋禁止鞣革等重污染工序。1-4. 【土壤/限制类】重金属污染防控非重点区新建、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应严格落实重 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要求, 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强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 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1-5. 【其他/综合类】严格按照产业规划分
30、区布局分区控制项目引进,大气污染型企业严禁放 在主导风向上风侧, 工业组团之间及其与规划居住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设置绿化缓冲带。 居住与企业之间作为生态空间应不少于 50 米的防护距离。园区二期范围东南部、中部及园 区扩园范围东南部为居住用地, 不得布置工业生产企业; 园区内村落尽量作为园区企业员工 的住宿区, 禁止商品房开发。工业产业发展区域, 不应设置学校(配套学校除外) 、医院(卫 生院、社康中心等小型配套设施除外)等需要特别保护的公共服务设施; 对于临近生产区或周 围居住区的工业用地, 只允许建设基本无污染的生产设施, 严格限制发展对环境空气、噪声 影响较大的工业企业。本) 中鼓励类
31、项 目, 不涉及自然保 护区、森林公园、 重要湿地、生态保 护红线等敏感区, 其施工及运营期 间的有限人为活 动不会对生态环 境造成明显不良 影响。能源资源 利用2-1. 【其他/综合类】有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本行业国内先进 水平。本项目属于输变 电类市政工程。相符污染物排 放管控3-1. 【水/综合类】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确保有余量接纳园区排放的废水;当地政 府需尽快落实黄竹沥流域的水污染物削减措施,改善黄竹沥环境质量。3-2. 【大气/限制类】强化 VOCs 的排放控制,新引进排放 VOCs 项目须实行倍量替代。3-3. 【固废/综合类】产生、利用或处置固
32、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入园企业在贮存、转移、 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 过程中, 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 染环境的措施。3-4. 【其他/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 要求。本项目属于输变 电类市政工程, 营 运期不产生废气、 废水和固废污染 物, 不属于其他限 制类。不冲突环境风险 防控4-1. 【风险/综合类】园区应建立企业、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园区及入园 企业环境应急设施整合共享, 建立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暂存等工程措施, 防止泄漏物、 消防废水等进入园区外环境。强化园区风险防控。4-2. 【风险/综
33、合类】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入园项目应配套有 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并根据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防止 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本项目属于输变 电工程, 营运期不 产生废气、生产废 水和固废污染物, 不会对土壤和地 下水造成影响。不冲突 10 三、惠东西枝江中游一般管控单元(ZH44132330002)要素细类生态保护红线、 一般生态空间、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质量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优 先保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江河湖库优先保护岸线、江河湖库一般管控岸线。管控要求本项目特点相符
34、性区域布局 管控1-1. 【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 生产项目, 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 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 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 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 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1-2. 【产业/限制类】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 1-3. 【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的指导意见中的准入要求, 红线内自然保
35、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 其他区域 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 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1-4. 【生态/限制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 态功能的前提下, 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 以及生态旅游、基础 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5. 【生态/鼓励引导类】鼓励种植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功能强、寿命长、抗性强、生长快 的乡土阔叶树种, 禁止种植不利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水质保护的外来速生用材树种纯林。 现有桉树等外来速生用材树种纯林,要逐步实施林分林相改
36、造,恢复为地带性常绿阔叶林。 1-6. 【水/禁止类】禁止在西枝江干流、主要支流两岸及大中型水库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 百米范围内新建、扩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已有的堆放场和处理场, 应当采取有效的防 污措施,危及水体水质安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1-7. 【水/禁止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惠东县西枝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九龙峰谭公河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多祝岭梅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 防治条例 “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流域特别规定”进行管理。 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 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
37、 建设项目须拆除或者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已本项目属于输变 电类市政工程, 属 于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 本) 中的鼓励类 项目, 不涉及自然 保护区、森林公 园、重要湿地、生 态保护红线等敏 感区, 其施工及运 营期间的有限人 为活动不会对生 态环境造成明显 不良影响。相符 11 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须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除与供水设 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 应当尽量避让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经组织论证确实无法避让的, 应当依法严格审批。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煤场、灰场、垃圾填埋场、废 物回收
38、(加工) 场、有毒有害物品仓库和堆栈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改建建设项目, 不得增加排污量。1-8. 【水/禁止类】畜禽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养殖业。1-9. 【土壤/限制类】重金属污染防控非重点区新建、 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应严格落实 重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要求, 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强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 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1-10. 【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 准要求,留足河道和湖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能源资源 利用2-1. 【能源/鼓励引导类】鼓励降低煤炭消耗、能源消耗,引导光
39、伏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利用。本项目属于输变 电类市政工程。不冲突污染物排 放管控3-1. 【水/综合类】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 水, 防止污染水环境。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 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与 处理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 不得稀释排 放。3-2. 【水/综合类】统筹规划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采用集 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建设和完善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 实施农村厕所改造, 因 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 将有条件的农村和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体系, 并做
40、好资金保障。3-3. 【水/综合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实施综合利用和无害 化处理。养殖专业户、畜禽散养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畜禽粪便、污水渗漏、溢流、散 落。3-4. 【大气/限制类】重点行业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新建项目 VOCs 实施倍量替代。3-5. 【大气/限制类】环境空气质量一类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已有及改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关排放标准的一级排放限值, 且改建时不得增加 污染物排放总量; 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1 年修订) 实施前已设采矿权、已本项目属于输变 电类市政工程, 营
41、 运期不产生废气、 废水和固废污染 物, 不属于大气限 制类。相符 12 核发采矿许可证且不在自然保护区等其它法定保护地的项目, 按已有项目处理, 执行一级排 放限值。3-6. 【土壤/禁止类】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 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环境风险 防控4-1. 【水/综合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4-2. 【水/综合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风险排查,开展风险评估及水环境预警监测。4-3. 【大气/综合类】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加强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生产、储存和使用 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有
42、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指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以及其 他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气体),需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本项目属输变电 工程, 营运期不产 生废气、生产废水 和固废污染物, 不 会对土壤和地下 水造成影响。不冲突 13 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1、地理位置1)变电站地理位置拟建北城(城北) 变电站位于惠州市平山街道环城北路北侧三联村岭背村东侧 约 700m 山坡上,站址西南侧距离 G324 国道约 970m、站址东南侧距离六德村约1.4km。站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44452.15,北纬 225954.21。2)输电线路地理位置项目新建线路工程主要包括: 东澎至北城
43、双回线路工程和平多线改进北城站线路工程,线路工程位于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和大岭街道,具体如下:1)110kV 东澎至北城双回线路工程: 线路自 220kV 东澎站(东经 1144223.61, 北纬 230126.46 )起,止于拟建 110kV 北城站(东经 1144452.15,北纬225954.21)。2)110kV 平多线改进北城站线路工程: 线路自拟建 110kV 北城(城北) 站(东 经 1144452.15,北纬 225954.21)起,止于原 110kV 平多线 N10(单回塔) 处(东经 1144531.19,北纬 225835.93)。3)110kV 东财乙线间隔(东澎侧)
44、调整:拆除 110kV 东财乙线单回架空线路长约 10.1km,利用已有杆塔架设单回架空线路长约 10.05km。项目站址、输电线路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组成及规模1、项目工程概况惠州惠东 110 千伏北城(城北) 输变电工程为新建项目, 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 公司惠州供电局负责建设和经营管理, 项目变电站和输电线路设计由惠州电力勘察 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本项目属于“五十五、核与辐射 161、输变电工程”中的“其他”,需编制环境影 响报告表, 为此建设单位委托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前期项目名称为 110kV 城北输变电工程,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根据广东电网 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部门文件关于下达 110 千伏前期项目 5 座变电站调度命 名的通知(惠供电调部201936 号)(见附件 3),在惠东县平山街道草塘村拟建的 110 千伏城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