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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江市江城区江明电镀厂改扩建电镀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阳江市江城区江明电镀厂环评单位:佛山市景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二二二年十一月阳江市江城区江明电镀厂改扩建电镀生产线项目目 录概述 31 、建设项目的特点 3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3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4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27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281 总则 291. 1 编制依据 291.2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321.3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461.4 评价等级 481.5 评价范围 571.6 评价重点 6 11.7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6 12 原有项目回顾性分
2、析 652.2 原有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772.3 物料平衡 832.4 原有项目污染源强及防治措施 912.5 原有项目污染源强汇总 1002.6 排放总量 1012.7 本项目排污口及贮存场所汇总 1022.8 原有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1022.9 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拟整改措施 103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053. 1 基本概况 1053.2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1053.3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1053.4 项目组成 1143.5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量 1153.6 主要生产设备 1193.7 生产定员与工作制度 1233.8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1233.9 物料平衡 1383.
3、 10 主要污染源强分析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51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714. 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714.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744.3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804.4 声环境质量现状 1874.5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189i目录4.6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1974.7 底泥环境质量现状 2074.8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2084.9 区域污染源调查 2 10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225. 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2225.2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2315.3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2405.4 声环境影响分析 3 165.5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3
4、 195.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3225.7 环境风险评价 3305.8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535.9 饮用水源保护区影响分析 353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3546. 1 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3546.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3666.3 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分析 3716.4 固体废污染治理措施分析 3726.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3756.6 土壤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3806.7 治理措施可行性结论 382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3837. 1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3837.2 项目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3847.3 小结 384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3858. 1 环境管
5、理制度 3858.2 污染物总量控制 3878.3 项目污染源排放管理 3898.4 环境监测计划 3918.5 规范排污口 3968.6 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 396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989. 1 项目概况 3989.2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3989.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3999.4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结论 4009.5 综合结论 4019.6 建议 401ii阳江市江城区江明电镀厂改扩建电镀生产线项目概述1 、建设项目的特点阳江市江城区江明电镀厂(原名为阳江市江城区江明五金加工厂,2013 年 2 月 21 日变更 企业名称为阳江市江城区江明电镀厂)位于阳江市江城区
6、埠场环保工业基地 A 区内 A6-3 工 业用地,总占地面积 5000 平方米,总建设面积 3000 平方米。于 2013 年 2 月委托深圳市环新 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阳江市江城区江明电镀厂年电镀五金件 1980 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2013 年 4 月取得原阳江市环境保护局江城分局关于阳江市江城区江明电镀厂年电 镀五金件 1980 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批复(江环建审【2013】7 号);2016 年 10 月取得原阳江市环境保护局江城分局关于阳江市江城区江明电镀厂年电镀五金件 1980 万件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意见(江环建验【2016】18 号),2020 年 12 月 2
7、6 日企业获得排污许可 证(编号为:91441702581446202200P)。根据环评批复及验收资料,现有项目设 2 条电镀生产线,年电镀五金件 1980 万件(年电镀面积 19.8 万 m2)。现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阳江市江城区江明电镀厂拟新增 1 条全自动电镀生产线、1 条退镀线,增加喷漆封釉工艺,年增产电镀五金件 2000 万件(年电镀面积 20 万 m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
8、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 33 ”中“67 金属表 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 浸塑和电泳除外;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 吨以下和用非溶剂型低 VOCs含量涂料的 除外)”类别,须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阳江市江城区江明电镀厂委托佛山市景美环 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委托后环评单位技术人员到现场勘察, 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等的有关要求,编写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本项目
9、环境影响评价所采用的工作程序,如下图所示。31 概述图 1-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 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要求。4阳江市江城区江明电镀厂改扩建电镀生产线项目2)与相关环保法规相符性分析(1)与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 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涉及电镀工艺,属于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
10、(环土壤201822号)中的重点行业,项目与上述文件相符性分析见下表。经分析,本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表 1- 1 项目与环土壤201822 号文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解落实减排指标和措施减排措施和工程包括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提升改造、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行特别排放限值等本项目清洁生产限定性指标均满足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符合依法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制革、 炼碎、电镀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无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 备符合严格环境 准入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 的原则,应在本省(区、市)行政区域
11、内有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环保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为基地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总量,不超过 污水处理厂的总量。符合开展重金属污染整治督促涉重金属企业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 术指南总则和分行业指南,开展自行监测, 包括对所属涉重金属尾矿库排污口和周边环 境进行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本项目建设单位拟配合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电镀定点基地进行废水、废气的自行检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数据符合(2)与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的相符性表 1- 2 项目与广东省重金属污染
12、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性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现有技术改造项目应通过实施“ 区域削减” ,实现增产减污本项目位于阳江市埠场镇电镀定点基地内,不属于重金属污染的重点 防控区内。符合强化涉重产业空间布局管控加快推动重污染企业退出,各地要对城市建成区内现有电镀、有色金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污染较重的企业进行排查并制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计划本项目为阳江市埠场镇电镀定点基 地内。符合全面提升清 洁生产水平到 2020 年,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总体 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能够达到国内
13、 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符合深化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整治推广使用间歇逆流清洗等电镀清洗水减量化技术;推广采用镀铬、镀镍、镀铜溶液净化回收技术,减少重金属末端排放本项目采用多级逆流清洗工艺,镀 镍有槽液回收装置符合(3)与水污染物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水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 17 号 )提出 “ ( 一 ) 狠抓工业污染 防 治。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 革 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五)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51 概述能。”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
14、案(粤府2015131 号)指出“ 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用水效率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运。到 2020 年,电力、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电镀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项目涉及的镀镍、酸铜、镀铬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的相关规定, 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废水依托园区内工业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然 后排放至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理系统中,大部分废水经园区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保证工 艺废水能达标排放;经分析本项目的清洁生产综合评价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水污染
15、防治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4)与大气污染物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第二条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 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第三条 加快企 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人大公告(第 20 号):第十六条“禁止新建、扩建列入名录的高污染工业项目。禁止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高污染工艺设备。淘汰的高污染工艺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第二十条“在集中供热
16、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生物质 等分散供热锅炉;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供热锅炉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第二十二条“禁止安装、使用非专用生物质锅炉。禁止安装、使用可以燃用煤及其制品的双燃料或者多燃料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应当以经过加工的木本植物或者草本植物为燃料,禁止掺杂添加燃烧后产生 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其他物质,并配备高效除尘设施,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安装自动监控或者监测设备。”本项目镀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的相关规定,不属于落后产能;且本项目在环保工业园内属于产业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产业集聚发展的产业园典型。本
17、项目选址不属于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使用专用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燃料为生6阳江市江城区江明电镀厂改扩建电镀生产线项目物质颗粒成型燃料,锅炉尾气使用碱液喷淋除尘。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5)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出:“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 ”“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本项目从事五金制
18、品的电镀加工,不属于上述禁止建设的项目,项目使用的水性漆符合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要求,故本项目的建设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要求是相符的。(6)阳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相符性分析阳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提出:“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项目使用的水性漆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要求,故本项目的建设与阳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要求是相符的。(7)与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 年)相符
19、性分析根据该计划要求:“优化产业布局。强化战略和规划环评刚性约束,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合 理确定发展布局、产业结构和规模,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 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西江、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岸线 1 公里敏感区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学制浆、印染、鞣革、重化工、电镀、有色、冶炼等重污染项目。”“ 继续稳步推进化学制浆、电镀、鞣革、印染、危险废物处置等重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 统一定点管理,于 2018 年底前依法关停污染严重、难以治理又拒不进入定点园区的重污染企 业。加强产业转移的规划引导,充分考虑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力等因素,统筹产业转移园的区域布
20、局,切实防范污染转移。”“ 继续优化调整取水排水格局,实现高、低用水功能之间的相对分离与协调和谐。根据我 省水资源分布及取水口规划情况划定主要供水通道,新规划的河流饮用水水源地原则上应设 在供水通道内。供水通道严禁新建排污口,依法关停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的排污口,其余现有排污口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汇入供水通道的支流水质应达到地71 概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要求。根据我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城市和产业布局划定主要排 水通道,排水通道汇水区内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水质达到功能目标要求。”“大力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各地级以上市每年依据国家和省相关工作要
21、求,结合水质改善 目标及产业发展情况,开展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并 于每年 1 月底前将上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实施情况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备案。 大力推进造纸、纺织印染、制革、电镀、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以及高水耗、高污染、低产出等 落后产能的淘汰,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提高淘汰标准、扩大淘汰产品和工艺范围,综合 运用价格、环保、土地、市场准入、安全生产等多种手段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未按方案 完成各年度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到 2020 年底,全省万元GDP 用水量降至 50 吨以下。”“加大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力度。各地级以上
22、市对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产业转移园等工业集聚区的环保基础设施进行排查,严格检 查各企业废水预处理、集聚区污水与垃圾集中处理、在线监测系统等设施是否达到要求,对 不符合要求的集聚区要列出清单并提出限期整改计划。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 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推行工业集聚区废污水输送明管化,杜绝渗漏、偷 排。2017 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 期未完成设施建设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不达标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由批准园区设立部门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本项
23、目选址于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电镀定点基地,该园区是阳江市江城区经环保审批的 定点电镀加工生产基地之一,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废水经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标后尾水排至漠阳江西支流水道。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电镀定点基地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生产工艺及使用设备均不属于淘汰类的落后产能。因此从选址、管理要求、产能、污 染治理等方面看,本项目的建设均符合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 年)的要求。(8)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其中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三)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
24、理。 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快中水回用及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选取重点用水企业开展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推进企业8阳江市江城区江明电镀厂改扩建电镀生产线项目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推进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鼓励各地开展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 ”试点示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二)加强工业污染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清洗采用二级或者三级逆流水洗;项目含铜废水、综合废水(不含生活污水)经项 目自建废水回用系统处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中,回用系统产出的浓水及其他未处理废水按废
25、 水种类排至项目设置的废水收集池相应池格,再排入由埠场基地铺设到厂区的各种废水管网 (综合废水由综合废水管网收集、含铜废水由含铜废水管网收集、含镍废水由含镍废水管网 收集、含铬废水由含铬废水管网收集),然后按分类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分别处理,经处 理后由专管引至漠阳江西支流埠场大桥底的排污口排放(外排废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DB44/1597-2015)表 2 新建项目(非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综上 所述,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
26、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的要求。(9)挥发性有机物(VOCs )政策相符性分析表 1-3 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 )排放规定序号文件规定项目实际符合判定1关于印发“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 2017121号)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 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 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加大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 合成氨等)、橡胶制品、涂
27、料、油墨、胶粘剂、染料、化学助剂(塑料助剂和橡胶助剂)、 日用化工等 化工行业 VOCs 治理力度。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 制药行业鼓励使用低(无)VOCs 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溶剂; 本项目 VOCs 需申请总量,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2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 料制品等行业 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 VOCs排 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 大含 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
28、力度。废水储存、曝 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本项目生产设备 设在密闭空间, 原料均储存在密 闭容器。生产过 程中产生有机废 气经喷淋塔+干 式过滤器+活性符合91 概述序号文件规定项目实际符合判定落实生态环境部 重点行业挥发 性有机物综合治 理方案的通知炭吸附处理后高 空排放3关于印发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 的通知(粤 环发20186 号)严格涉 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 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本项目 VOCs 需 申请总量符
29、合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 的通知(粤 府2018128 号)3.严控高污染高排放该行业产能。 重点清查钢 铁、有色、水泥、玻璃、陶瓷、化工、造纸、印染、 石材加工和其他涉 VOCs排放等行业能耗、环保达不到标准的企业、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4.实施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减量替代。 珠三角地区建设项目实施 VOCs排放两倍削减量替代,粤东西北地区实施等量替代,对 VOCs 指标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区域 VOCs 排放量。 本项目 VOCs 需 申请总量符合5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
30、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 号)新、改、扩建排放 VOCs 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当执 行总量替代制度,重点行业包括炼油与石化、化学 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 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 造板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纺织印染、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等 12 个行业。本项目 VOCs 需 申请总量符合6低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含量涂料 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 2020)表 1 水性涂料中 VOC 含量的要求:工业防护涂料-型 材-其他 250g/L项目水性漆VOC 含量为219g/L符合7挥发性有机无 组织排放控制标准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
31、求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 库、料仓中。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 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 加盖、封口,保持密闭。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液态 VOCs 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 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 器、罐车。工艺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含 VOCs 产品,其使 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 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 采取局部气体收集
32、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废气收集本项目生产设备 设在密闭空间, 原料均储存在密 闭容器。生产过 程中产生有机废 气经喷淋塔+干 式过滤器+活性 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10阳江市江城区江明电镀厂改扩建电镀生产线项目序号文件规定项目实际符合判定处理系统。(10)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阳府告20174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阳府告201741 号,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范围:(一)阳江市禁燃区范围包含市建成区及周边区域、阳东区城市建成区及周边范围,具 体范围是 G15 沈海高速公路以南,雅白联络线、那龙河以北,中洲大道以东,赤城五路以西。以上区域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类(严格)
33、的要求执行。(二)阳春市的禁燃区范围包含阳春市建成区,具体范围是北至五桥路和阳春大道北段, 南至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新吉园区和七星园区),西至火车站广场,东至阳春第一中学高中部和阳春大道。以上区域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类(严格)的要求执行。本项目位于阳江市江城区埠场环保工业基地 A 区内 A6-3 工业用地,不属于上述所列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范围,因此本项目可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3)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本次项目选址在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电镀定点基地,根据江城埠场环保城 A 区首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选址属于三类工业用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合法。111 概述项目位置图 1-2 土地利用规划
34、图12阳江市江城区江明电镀厂改扩建电镀生产线项目4)与区域环境功能的相适性分析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属于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及 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漠阳江支流(阳东白沙桥至阳东北津港河段)水道属于类水域, 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 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属于 3 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根据地表水环境、环境空气、土壤及声环境影响预测结 果看,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对区域环境污染的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当
35、地水、大气、土壤现有的环境功能及环境质量。5)与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电镀定点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地准入条件相符性本项目与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电镀定点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如下表:表 1- 4 本项目与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电镀定点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相符1企业准 入标准进入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电镀定点基地(包括新建及迁建项目)最低应满足二级清洁生产技术要求。项目清洁生产水 平为级(国内 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符合2产业布 局镀锌 20% 、镀铜-镍-铬 35% 、镀铜-镍-仿金(黑镍)35% 、其 他 10%项目涉及镀镍、 镀铬、镀铜符合3电镀加 工能力原环评
36、产品清洗取水量按 200L/m2 计,预测加工能力为镀锌 7083m2/d 、镀铜-镍-铬 12395m2/d 、镀铜-镍-仿金(黑镍)12395m2/d 、其他 3541m2/d ,合计 35415m2/d(其中镀铜总面 积 24790m2/d 、镀镍总面积 24790m2/d);若根据电镀行业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级基准值:单位产品清洗取水量 按 24L/m2 计时,预测加工能力可达到镀锌 59025m2/d 、镀铜- 镍-铬 103292m2/d 、镀铜-镍-仿金(黑镍)103292m2/d 、其他29508m2/d ,合计 295117m2/d(其中镀铜总面积 206583m2/d
37、、镀镍总面积 206583m2/d)。目前基地已引进企业加工能力为镀锌 24000m2/d 、镀铜-镍-铬45020m2/d 、镀铜-镍-仿金(黑镍)40000m2/d 、其他12000m2/d ,合计 121020m2/d(其中镀铜总面积 85020m2/d、镀镍总面积 85020m2/d); 尚剩余加工能力为镀锌35025m2/d 、镀铜-镍-铬 58272m2/d 、镀铜-镍-仿金(黑镍)63292m2/d 、其他 17508m2/d ,合计 179117m2/d(其中)镀铜 总面积 121563m2/d 、镀镍总面积 121563m2/d)。项目镀铜、镀 镍、镀铬面积均 为 1326.
38、7m2/d , 未超出基地加工能力符合4功能区 布局生产功能:工业用地充分利用旧江闸公路的交通优势,沿道 路布置工业,使生产和运输紧密结合在一起。配套服务功能: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靠近工业用地布局,分布 在电镀基地边缘,方便电镀基地职工使用。行政、商贸功能:行政用地和商贸用地主要布局在基地的主 入口处,方便电镀基地工作人员。项目设置于生产 功能区符合131 概述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相符5环境管 理要求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电镀定点基地必须按清洁生产、循环经 济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建设与管理,并创造 条件实现产业化经营。统一规划设置废水收集、输送管线, 配套先进、完善的电镀废水分类集中处理
39、设施和在线监测、 监控系统,电镀废水处理运行由有污染防治设施营运资质的 单位承担,高度重视“三废 ”的处理,实施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具体应做到:根据整个基地的污水处理能力以及各个企业的生产规模,合理分配生产废水排放限额指标,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企 业自觉实行清洁生产,想方设法提高生产用水的循环回用 率、减低废水产生和排放量;要求基地内生产废水总回用率达到 60%以上,每天新鲜水消耗量控制在 7870 吨(其中生活 污水 450 吨) 以内。采用清洁燃料,对锅炉大气污染物采取高效的脱硫、除尘措施,兼顾本基地与整个埠场镇环保工业城的总量控制关系,切实减低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无组织排放的车间各类废
40、气(酸雾等)必经充分收集、吸收、处理后达标排放,保障大气环境质量和员工身体健康。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中水回率达 到 60.92% ,使用 电源等清洁能源符合从入驻企业要求、入驻镀种要求、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利用指标、环境管理要求 等方面看,本项目均符合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电镀定点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电镀定点基地准入条件,见附件入园证明。6)与关于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电镀定点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粤环函【2006】169 号)相符性本项目与关于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电镀定点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粤环函【2006】169 号)相
41、符合分析如下表:表 1- 5 本项目与关于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电镀定点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粤环函【2006】169 号)相符性分析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相符1进入基地的电镀企业须采用低毒、无毒电 镀工艺和清洁生产技术,废水重复利用率 达到 60%以上,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率与水回用率,减少废水与污染物排放。企业采用低毒、无毒电镀工艺,清洁生产水平为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废水重复利用率为 60.92%符合2各类工艺废水须分类收集处理达到接纳标 准后纳入基地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其中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和电镀废液须 单独收集处理在车间排放口达标后,方可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
42、项目含铜废水、综合废水(不含生活污水) 经项目自建废水回用系统处理后直接回用于 生产中,回用系统产出的浓水及其他未处理 废水按废水种类排至项目设置的废水收集池 相应池格,再排入由埠场基地铺设到厂区的 各种废水管网(综合废水由综合废水管网收 集、含铜废水由含铜废水管网收集、含镍废 水由含镍废水管网收集、含铬废水由含铬废 水管网收集),然后按分类排入基地污水处理符合14阳江市江城区江明电镀厂改扩建电镀生产线项目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相符厂进行分别处理;项目排入的废水可以满足 基地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基地污水 处理厂对各类废水均有相应的预处理工艺,经预处理后的出水作为项目车间排放口3进入基地的
43、电镀企业须配套酸性废气、有 机废气及粉尘收集处理装置,排气筒高度 不低于 15 米,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同时, 应加强车间和生产管理,减少废气的无组 织排放。厨房油烟须配备高效除油烟装置净化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电镀过程在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锅炉尾气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 2019)表 2 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 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漆雾满足广东省地方 标准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