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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 染影响 类)项目名称:得理乐器(珠海)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得理乐器(珠海)有限公司编制日 期: 2022年2月中华人 民共和 国 生态 环 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9六、结论71附表72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73附图 2 项目四至图卫星74附图 3 项目四至图实景图及厂区现状图78附图 4 现有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79附图 5 改扩建后厂区平面布置图80附图 6 新建厂房首层平面布置图81附图 7 新建厂房
2、 6 层平面布置图82附图 8 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图83附图 9 项目土地利用规划图84附图 10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85附图 11 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86附图 12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图87附图 13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88附图 14 珠海市金湾区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图89附图 15 得理园区污水管网图90附图 16 得理园区雨水管网图91附图 17 项目公示截图9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得理乐器(珠海)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02-440404-04-01-59170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双林东路 2
3、号地理坐标(E 113 度 18 分 15.721 秒, N 23 度 05 分 44.02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423- 电子乐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40 、乐器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区 改建区 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占比(%)3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 否区 是: 新建厂房已完 基础及主体建设, 内部用地(用海) 面积(m2)
4、3475.2尚未装修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2016年9月18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出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红旗镇小林 片区及联港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珠府批2016114 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金湾联港工业园于2009年编制规划环评,并获原广东省环保局审批, 园区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 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粤环审2009278号) 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为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双林东路2号。联 港工业区是以电子、生物制药及机械为主要产业发展方向,配套以相 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
5、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布局合理、功能齐全、 环境较好的现代工业园。根据2009年规划环评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 报告书,联港工业园制定了如下产业准入条件:“ 1、园区重点引进一类工业, 严禁引进三类工业, 引进的主导产1业类型为电子、生物制药和机械。拟引进的产业需具有以下特点:高 附加值、高土地产出密度、高税收、高成长性、高关联效应、高技术 层次与含量、无不良环境影响的产业。2、引进项目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和 广东省工业产业调整实施方案的规定,鼓励类项目允许进入,限 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严禁进入。3、必须符合国家推广清洁生产技术要求和行业清洁生产要求。4、随着工业
6、化的不断进步, 准入条件可适当调整, 但是必须要以 无污染或轻污染、不得超过环境承载力、对环境影响小为企业准入的 前提条件。5、根据工业园定位清洁生产要求, 禁止以下产业进入: 造纸、制 革、电镀(含电镀工序)、印染、农药、炼油、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 化学工业、建材工业和其它污染严重的企业以及“三高”企业。”本改扩建项目行业类别为C2423- 电子乐器制造,生产过程中针对 营运过程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能达 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区 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园区准入条件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
7、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如下:表1-1 与全省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情况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 符合区域布局管控要求。优先保护生态空间,保育生态功 能。持续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按照“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调整优化产业集群 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城市功能定位与产业集群发展协 同匹配。积极推进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汽车制造、 智能家电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加快 培育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数 字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规模化、集约化发 展,全面提升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推动
8、工业项目 入园集聚发展,引导重大产业向沿海等环境容量充足 地区布局,新建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 入园集中管理。依法依规关停落后产能,全面实施产 业绿色化改造,培育壮大循环经济。环境质量不达标 区域,新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加快推进 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燃煤锅炉、工业 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积极促进用 热企业向园区集聚。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 展“公转铁、公转水”和多式联运,积极推进公路、 水路等交通运输燃料清洁化,逐步推广新能源物流车 辆,积极推动设立“绿色物流”片区。本改扩建项目属于电子乐器制造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等项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
9、好,生产设备均采用电能,不设锅炉符合2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积极发展先进核电、海上风电、 天然气发电等清洁能源,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与低碳 清洁能源比例,建立现代化能源体系。科学推进能源 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煤炭 使用量,力争在全国范围内提前实现碳排放达峰。依 法依规强化油品生产、流通、使用、贸易等全流程监 管,减少直至杜绝非法劣质油品在全省流通和使用。 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制度,把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 空间。落实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流域水 资源分配方案,保障主要河流基本生态流量。强化自 然岸线保护,优化岸线开发利用格局,
10、建立岸线分类 管控和长效管护机制,规范岸线开发秩序;除国家重 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 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 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 产出率。积极发展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 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本改扩建项 目 能源 主要 使用电能、自 来水,本评价 要求企业落 实 “ 节水节 电”措施、生 产过程产生 的废弃物进 行资源化利 用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重 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向重大发展平台、重点建 设项目、重点工业园区、战略性产业集群倾斜。加快 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
11、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聚 焦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超过重 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 标的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 量替代。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内,重点重金属排放 总量只减不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清洁生产逐步 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 造,火电及钢铁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到可核查、可 监管的超低排放标准,水泥、石化、化工及有色金属 冶炼等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深入推进石化化工、溶剂使用及挥发性有机液体储运 销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通过源头替代、过程控制和 末端治理实施反应活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恶臭
12、物 质的协同控制。严格落实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 要求。优化调整供排水格局,禁止在地表水、类 水域新建排污口,已建排污口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加大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完善污水集中处理 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建立健全配套管理政策和市场 化运行机制,确保园区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质增效,因地制宜治理农 村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强化 陆海统筹, 严控陆源污染物入海量。本改扩建项 目生产废水 经处理后回 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处 理达标后排 入市政污水 管网,进入平 沙水质 厂集 中处理,水污 染物总量纳 入平沙水质 净化厂 总量 指标中符合3环
13、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等 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环境 风险防控,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协同 防控,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重点加 强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全省环境风险源在线 监控预警系统,强化化工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工业 园区和尾矿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实 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 域,规范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再开发。全力避免因各 类安全事故(事件)引发的次生环境风险事故(事件)。本改扩建项 目环境风险 物质为油漆、 油墨 、 洗网 水 、 润滑 油 等,储存量不 超过临界量, 并由专用的 容器 及
14、 储存 场所储存,储 存场所做好 硬化、防漏防 渗处理,泄漏 风险性小,不 会对地表水、 地下水及土 壤造成污染 风险符合珠三角核心区管控要求如下:表1-2 与珠三角核心区管控要求符合性情况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 符合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筑牢珠三角绿色生态屏障,加强区 域生态绿核、珠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入海河口等生态保 护, 大力保护生物多样性。积极推动深圳前海、广州南 沙、珠海横琴等区域重大战略平台发展;引导电子信息、 汽车制造、先进材料等战略性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发 展,已有石化工业区控制规模, 实现绿色化、智能化、 集约化发展;加快发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 造、前沿新材料、区块链与量子信
15、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 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 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 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 燃料禁燃区全覆盖; 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 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 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 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 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除金、银等贵金属,地热、 矿泉水,以及建筑用石矿可适度开发外, 限制其他矿种 开采。本改扩建项 目不属于水 泥、平板玻 璃、化学制 浆、生皮制 革、钢
16、铁、原油加工项目;本改扩建项目不涉及锅炉;本改扩建项目使用符合国家VOCs含量限值标准的原辅料符合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 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 能耗达到国际 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率先探索建 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碳排放达峰。依法 依规科学合理优化调整储油库、加油站布局,加快充电 桩、加气站、加氢站以及综合性能源补给站建设,积极 推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化(或实现清洁燃料 替代)。大力推进绿色港口和公用码头建设,提升岸电 使用率;有序推动船舶、港作机械等“油改气”、“油 改电”,降低港口柴油使用比例。鼓励天然气企业对城本
17、改扩建项 目 能源主要 使用电能、自 来水,本评价 要求企业落 实 “ 节水节 电”措施符合4市燃气公司和大工业用户直供, 降低供气成本。推进工 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 业用水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 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 倍削减量替代。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 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 控制, 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现有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 的燃煤锅炉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治理,每小时35蒸吨以下 的燃煤锅
18、炉加快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实行水污染物排放 的行业标杆管理,严格执行茅洲河、淡水河、石马河、 汾江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污染物未 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 目实施减量替代。电镀专业园区、电镀企业严格执行广 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探索设立区域性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 质增效。率先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 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稳步推进“无废城市” 试点建设。加强珠江口、大亚湾、广海湾、镇海湾等重 点河口海湾陆源污染控制。本改扩建项 目挥发性有 机物按要
19、求 落实总量控 制及两倍减 量替代;水污 染物总量纳 入平沙水质 净化厂 总量 指标中;项目 无臭氧产生, 不涉及锅炉, 固体废物采 取源头减量 化、资源化利 用和无害化 处置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 局,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惠州大 亚湾石化区、广州石化、珠海高栏港、珠西新材料集聚 区等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 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落实环境风 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 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 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本改扩建项 目环境风险 物质为油漆、 油
20、墨 、洗网 水 、润滑油 等,储存量不 超过临界量, 并由专用的 容器及储存 场所储存,储 存场所做好 硬化、防漏防 渗处理,泄漏 风险性小,环 境风险可控符合表1-3 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环保红线根据广东省环境管控单位图,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 内,不在优先保护单元内, 不属于生态优先保护区、水环境 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单元,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详见附图13。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现状表明:项目所在地的大气、地表水质量现状良 好。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2类区, 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 锡及其化合物、臭气浓度及厨房油烟等,采5取有
21、效治理设施后,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造成区域大气环境功 能降低,符合大气功能区的要求; 本改扩建项目位于平沙水 质净化厂纳污范围, 纳污水体鸡啼门水道属类水体,生活 污水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尾水 排放不会降低地表水环境功能, 符合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要 求。 本项目位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采取相应隔声、减震、消 声等措施后,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环境的功能属性,符合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故本改扩建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改扩建项目生产所用资源主要为水资源及电能。由市政供应,不会突破当地的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2、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 :“建立“1+3+N ”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 1 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3 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 由表1- 1 、表1-2 可知,项目符合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及珠三角核心区管控要求,故本改扩建项目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二、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环境管控单 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全市共划定陆域环 境管控单元41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13个,主要涵盖
23、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 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 建立“1+10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 全市生态环境准入共性清单, “100”为各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准入 清单。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44040420007)。表1-4 与全市生态环境准入共性清单相符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 符合6区域布局管控要求:严格环境准入, 严控高耗 能、高排放项目。不得批准明令淘汰的能耗高、 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 件的建设项目及国家
24、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 艺、设备和产品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燃煤 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 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 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逐 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不得新建专 业电镀、化学制浆、纺织印染、制革、冶炼、 发酵等重污染项目。禁止在磨刀门水道两岸及 流域内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百米 范围内新建、扩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畜 禽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养殖业。本改扩建项目为电子 乐器制造业,不属于 以上禁止建设的项目符合能源资源利用要求: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 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
25、管理制度, 把水资源作 为刚性约束,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建立 合理的污水处理价格体系,对生产生活废水进 行深度处理,提高中水回用率,逐步建立污水 再生利用制度。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 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 提高工业用水效率。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 保障生态流量。本改扩建项目能源主 要使用电能、自来水, 本评价要求企业落实 “节水节电”措施, 工业废水处理后回用 不外排。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 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 辅材料替代。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 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 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本改扩建项目进
26、行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 替代,改扩建后均使 用 符 合 国 家 产 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 的原辅料;挥发性有机物按要求 落实总量控制及两倍 减量替代。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重金属、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弃物等监管体系 建设,强化相关行业存储、运输、使用、处置 等全过程环境风险监控。推动涉重金属排放企 业建立环境风险隐患自查制度,健全环境应急 体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高重金属污染事 故应急反应能力。本改扩建项目环境风 险物质为油漆、油墨、 洗网水、润滑油等, 储存量不超过临界 量,并由专用的容器 及储存场所储存, 储 存场所做好硬化、防 漏防渗处理, 泄漏风
27、险性小, 企业制定环 境应急体系和落实环 境风险防范措施, 环 境风险可控。符合表1-5 本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环境管控单元分类ZH440404 20007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重点管 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7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区域布局 管控1- 1.【产业/鼓励引导类】优先引进 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的先进装备制 造、电器、生物制药等企业。1-2.【产业/禁止类】现有染整、化 工项目不得扩建;不得引入造纸、 制革、专业电镀、印染、农药、炼 油、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 业、建材工业和其它污染严重的企 业。1-3.【产业/限制类】现有染整企业
28、 应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1-4.【其他/鼓励引导类】园区与小 林村、红灯村临近的区域应合理设 置控制开发区域(产业控制带), 该范围内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 服务业, 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 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产业。企业已入驻,为电子 乐器制造业,不属于 染整、化工、造纸、 制革、专业电镀、印 染、农药、炼油、大 中型机械制造工业、 化学工业、建材工业 等企业。符合能源资源 利用2- 1.【其他/综合类】园区内新引进 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 水平。2-2.【土地资源/限制类】入园项目 的容积率、投资额、项目产出和税 收需满足珠海市工业用地指南(2020 年本) 的要求。2-3.【
29、水资源/限制类】2025 年, 单 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广东省下 达的指标。2-4.【能源/鼓励引导类】新入园项 目鼓励采用天然气或电能。2-5.【能源/禁止类】禁止新建、扩 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 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 洁能源。企业已入驻,主要采 用电能符合污染物排 放管控3- 1.【其他/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 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 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3-2.【水/限制类】阳极氧化、电镀 等行业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 排 放 标 准 (DB44/1597-2015) 表 2“珠三角”排放限值。3-3.【大气/限制类】化工等行业
30、执 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4.【大气/限制类】督促企业开展 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 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 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 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 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 织排放环节排查。3-5.【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 监管的基础上, 新建项目原则上实 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 物两倍削减量替代。改扩建项目注塑废气 执行相应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建设 单位加强含VOCs物 料在储存、转移和输 送等环节管理, 减少 无组织废气排放;改 扩建项目原辅料符合 国家产品VOCs含量 限值标准要求;建设 单
31、位已按要求建设固 体废物贮存场所,并 配套防扬散、防流失、 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 染环境的措施。符合83-6.【大气/禁止类】严格落实国家 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要求, 除 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 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 原辅材料项目。3-7.【固废/综合类】产生固体废物 (含危险废物) 的企业须配套建设 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 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 贮存、转 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 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环境风险 防控4- 1.【风险/综合类】建立环境风险 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 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 施,加强环境应急
32、管理,定期开展 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 能力。4-2.【风险/综合类】生产、使用、 储存危险物质或涉及危险工艺系统 的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 施,并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 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 体。4-3.【土壤/综合类】纳入土壤污染 重点监管单位的须依法开展自行监 测、隐患排查。建设单位建立健全事 故应急体系、配套有 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 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三、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 本 项目不属于明文规定限
33、制类、淘汰类产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本) 的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四、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所在厂房不占用农田、水源保护区等用地。根据用地规划, 项目属“城镇村建设用地 ”,详见附图9。根据用地证明文件(见附件3),本改扩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五、与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相符性分析水性漆: 根据MSDS报告(详见附件8),项目水性漆主要成分为 二甲基乙醇胺(2%)、DB二乙二醇丁醚(5%)、二丙二醇丁醚(3%)、 聚丙稀酸酯乳液(70%)、碳黑(8%)、纯净水(12%),密度为1.3g/m
34、L。VOCs按二甲基乙醇胺、 DB二乙二醇丁醚、二丙二醇丁醚全部挥发计9算,则VOCs含量为10% ,130g/L。丝印油墨: 根据丝印油墨VOCs含量报告(详见附件8),其VOCs含量为22.7%。洗网水: 为溶剂型清洗剂, 根据洗网水VOCs含量报告(详见附件8),其VOCs含量为851g/L。表1-6 项目原辅料VOCs 含量对照表原辅料名 称VOCs含 量VOCs含量 限值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是否符合水性漆130g/L420g/L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表1 水性涂料中玩具涂料限值符合丝印油墨22.7%3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35、(VOCs)含量的限值(GB/T38507-2020)表1中网印油墨限值符合洗网水851g/L900g/L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 量限值(GB385082020)表1有机溶剂型清洗剂符合由上表可知,本改扩建项目采用的原辅材料均符合相应国家产品VOCs 含量限值标准。六、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表 1-6 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规定文件规定相符性分析判 定 结 果十三五”挥 发性有机物 污染防治工 作方案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 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 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 安装高效治理设施。项目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产品 VOCs 含
36、量限值标准;有机废气均采取有效的收集措施及治理设施处理,引至高空排放符 合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大气 201953 号)(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 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 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 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 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 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 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 从源 头减少 VOCs 产生。 本改扩建项目进行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 改扩建后, 现有项目油性漆均替换为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
37、 T 38597-2020)要求的水性漆符合10(二)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 制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 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提高 废气收集率。加强设备与管线 组件泄漏控制。本改扩建项目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环节均采取了有效的收集措施, 减少无组织排放, 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三)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 污设施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 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 效率。喷漆、烘干、丝印废气采用“水帘柜+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的组合工艺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 (粤环发20186 号)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 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
38、建设项目。重点行业新建涉及 VOCs 的项目原则上应进入园 区。全面推进石油炼制与石油 化工,医药、合成树脂、橡胶 和塑料制品、涂料/油墨/颜料制 造等化工行业 VOCs 减排、通 过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 治理等综合措施,确保实现达 标排放。本改扩建项目使用低挥发性涂料,喷漆车间负压密闭处理,有机废气采用“水帘柜+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的组合工艺”处理,引至 40m高空达标排放符 合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 )排放的意见 (粤环201218 号)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 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 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
39、 禁止新建 VOCs 污染企业,并逐步清理现有污染源。项目选址不位于禁止建 设区域符 合新建汽车制造、家具及其他工业涂装项目必须采取有效的VOCs 削减和控制措施,水性或低排放 VOCs 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不得低于 50%。本改扩建项目使用的油漆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 T38597-2020)要求,属于低挥发性涂料符 合提高环保水性涂料的使用比 例,对工艺单元排放的尾气进 行回收利用;未安装废气处理 设施的工厂必须安装后处理设 施收集涂装车间废气,集中进行污染处理。本改扩建项目使用低VOCs 含量涂料,有机废气采用“水帘柜+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的组合工艺”处理符
40、 合2017 年珠 江三角洲地 区臭氧污染 防治专项行 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粤环 函 2017 1373号)新建工业涂装项目低 VOCS 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 新建机动车制造 与维修涂装项目,其低 VOCS 含量涂料占总涂料使用量比 例不得低于 80%。本改扩建项目使用的油漆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要求,属于低挥发性涂料符合11广东省打 赢蓝天保卫 战实施方案 (2018-2020 )(粤府 2018128 号)推广应用低VOCS原辅材料:出 台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 限值,规范产品生产及销售 环节。在涂料、胶粘剂、油墨 等行业实
41、施原料替代工程。重 点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低反 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到 2020年,印刷、家具制造、工 业涂装重点工业企业的低毒、低(无)VOCS含量、高固份原 辅材料使用比例大幅提升。本改扩建项目进行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改扩建后, 现有项目油性漆均替换为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 T 38597-2020)要求的水性漆符合广东省2021 年大气、 水、土壤污染 防治工作方案实施 VOCS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 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无 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 建和生产使用高VOCS 含量原 辅材料。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 效的治理
42、技术,涉VOCS 重点行 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推 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 等离子治理设施,已建项目逐 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 等离子治理设施。指导采用一 次性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企 业, 明确活性炭装戴量和更换频 次,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项目实施 VOCS产品源 头替代工程,改扩建后 现有项目油性漆均替代 为符合国家产品VOCS 含量限值标准要求的水 性漆。改扩建后项目不 采用光氧化、光催化、 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符 合广东省生 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 材料源头替代, 严格落实国家 和地方产品VOCS 含量限值质 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 高VO
43、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 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本改扩建项目进行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 代,改扩建后, 现有项 目油性漆均替换为符合 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 值标准要求的水性漆。符合十、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本项目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见下表。表 1-6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一览表源项控制环节控制要求符合情况VOCs 物料储存物料储存1、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 储罐、储库、料仓中;2、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 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 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 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 保持 密闭;3 、VOCs 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4 、VOCs 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 3.6 条对项目涂料均为液 体,用罐体装盛。 所有原辅材料、 废容器罐均放置 于室内,取用前 为密闭,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