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关集体合同集合七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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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集体合同集合七篇集体合同篇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签定合同,协 调学校与劳动者群体及其组织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障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保险福利,建立良好稳定的劳动关系,共谋学 校的发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依据,协调学校与职工权利义务关系,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关系协商机制,保持和谐的劳动关 系,保障学校、工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2、本合同是双方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发展教育、提高 教育效益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不断提高学校的劳动标准和保险 福利,不断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和形象。3、本合同对学校和学校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学校与职工个人 签定的

2、劳动合同(含劳务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劳动合同(含劳 务合同)规定的劳动标准和保险福利低于本合同的,视为无效,并以 本合同确定的劳动标准和保险福利为准。4、学校制定或修改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 合本合同的规定,并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 的合作。(劳动行政部门签章)本合同覆盖单位 企业盖章:企业法人代表:年 月曰企业盖章:企业法人代表:年 月曰企业盖章:企业法人代表:年 月曰集体合同篇3本集体合同由(以下简称“企业”)与(以 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法以及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 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第二条 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 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 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 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 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 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第四条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 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

4、工 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 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 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第五条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 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 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 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 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 行本企业工作制度。第七条 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 超过8小时,

5、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 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 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 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小时。第八条 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第九条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第十条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 给予职工相应待遇:1 .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 报酬;2 .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6、,支付不低于工资200% 的工资报酬;3 .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 资报酬。第十一条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 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 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 工另发加班工资。第十二条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 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 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第十三条 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 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第三章劳动保护第十四条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

7、 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 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政府作出处理。第十五条 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 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第十六条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 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 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 费用。第十七条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 动保护情况。第十八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 程中发现

8、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 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 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十九条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 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 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 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 用。第二十一条 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 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 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第二十二条每年夏

9、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 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第二十三条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 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 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第二十四条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 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 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 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第四章劳动报酬第二十六条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 业工资制度,企业

10、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 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 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第二十七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 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 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第二十八条 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 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 元。第二十九条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 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 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第五章保险与福利第三十条 企业应按照

11、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 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 以监督。第三十一条 企业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 7. 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 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 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 情况报表。第三十二条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 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 为此所做的努力。第三十三条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 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

12、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 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 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第三十五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 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第三十六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第三十七条 企业根据保险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 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工会协助 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第六章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第三十八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 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第三十九条企业分别与

13、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 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 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第四十条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 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四十一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 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第四十二条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 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 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第四十三条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 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

14、伍素质。第七章劳动纪律和奖惩第四十四条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 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第四十五条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 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 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 奖励和物质奖励。第四十六条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 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 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第四十七条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 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

15、工,事先应经工会参 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 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 得工会同意。第四十八条 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 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 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第八章合作与联系第四十九条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 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第五十条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 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第五H一条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

16、通 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 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五十二条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 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 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第九章监督检查和仲裁第五十三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 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 合同每年检查 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第五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第十章

17、合同期限第五十五条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 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第五十六条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 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 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第五十七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 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第五十八条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 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章其他第五十九条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政府或有 关部门予

18、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十条 本合同解释权归签约双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 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第六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行政 部门登记备案一份。第六十二条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 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 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 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集体合同篇4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19、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河南省关于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的试行意见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劳动报酬(含工资协商)1、本合同的劳动报酬是指教职工按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后学 校应当支付的基本工资。2、学校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由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通过以工资集体协商按如下形式确定。a、工资基数根据本区、镇的工资发放水平和学校经济效益由签 约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上海市公布的最低工资额;b、基本工资额不含加班加点费、交通补贴、伙食补贴、高温补 帖、有毒有害工种的营养费补贴及相关的劳动福利待遇等;3、本合同期内,在学校经济效

20、益增长的条件下,职工的工资水 平在原工资基础上实行同步增长。4、工资发放时间:固定于每月 日发放。学校不得无故拖延工资 发放日;5、工资应当用人民币支付,不得用实物、欠条等形式代替;6、职工劳动报酬以计件形式计算基本工资的,应以劳动者在规 定的8小时劳动时间内最低能完成的劳动量所得到的报酬不低于日 平均基本工资。7、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学校应积极支持职工参加工会 活动,并照发工资。但职工在参加工会活动前应征得学校同意,不得 擅自离岗位。8、加班加点劳动报酬计算方法:A、平时延长工作时间按基本工资的150%计算报酬;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1、第二条工资协议的内容1 .企业基本工资制度;2 .工资标准;3 .企业根据各类人员不同岗位性质,工资分配的具体形式为4 .企业年工资总额达到 万元,年增长 肠;员工年平均工资达到 元,年增长%;5 .企业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于每月 日支付全体员工的工资。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可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6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支付办法为;7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 假、年休假、计划生育假、产假等假期间,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按照不低于其本人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工资;8 .员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办法为9 .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形式为;10 .

2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办法和标准为;11 .各项福利待遇为 O第三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可以制 订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企业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和 奖惩;根据对员工考核情况,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第四条员工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工会或协商代表应参与企业 规章制度的制订;员工应积极负责地按时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员工 完成任务后,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第五条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 议进行修改或变更:1 .国家法律、法规有重大变化,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2 .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工资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 时;3 .本地区或同行业员

23、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4 .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员工实际 收人较大。第六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 前终止协议:1 .企业破产或濒临破产;2 .协议双方发生重大对抗,致使企业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运行;3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第七条违约责任1 .由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条 款不能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 实际,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2 .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3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4.甲乙双方中

24、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 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 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 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前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后报当地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审查备案,协商双方于5日内将生效的工资协议以适当的形式 向本方全体员工公布。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 份,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各一份。以上所列条款已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员工首席代表(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集体合

25、同篇5为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的提高,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部集体合 同规定、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进 行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要求。为使集体协商工作能顺利进 行特发出如下要约:一、集体协商会议的时间、地点1、时间:建议定于日进行协商。2、地点:协商地点建议在。二、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1、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1)劳动合同签订时间;(2)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条件2、劳动报酬主要包括:(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 形式;(2)工资支付办

26、法;(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4)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5)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主要包括:(1)工时制度(2)特殊情况的用工时间(3)年休假办法4、劳动安全与卫生主要包括:(1)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2)三级安全教育;(3)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装安全警示标志;5、社会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1)五险一金的办理;(2)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6、职业技能培养主要包括:(1)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2)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7、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1)工会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2)企业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27、8、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的程序主要包括:(1)合同有效期(2)合同终止条件三、确定集体协商代表按照有关规定,建议双方各派名协商代表。职工方协商代表是:首席代表(为基层工会主席)姓名:职务: 其他代表为:企业方协商代表:首席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其他代表为:请于协商会议前5日将双方集体协商代表名单报我会。四、为便于协商的顺利开展,请企业方最迟于协商会议前5日 内提供上一年度以下资料:1、企业销售收入情况;2、企业利润情况;3、企业资产负债表;4、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5、其他有关资料。以上资料请在协商会议开始5日前,提供给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 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本方

28、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五、请收到本要约书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附: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资格认定书说明:如果首席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另附首席代表委托书; 如有外聘代表,应另附外聘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委托书。工会委员会(章)年月日集体合同篇6集体劳动合同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它是经全体职工或 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工会或者职工委托的代表与用人单位 为规范劳动关系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 容的协议。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 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29、集体合同是协调劳 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在我 国,集体合同主要是由代表劳动者的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或事业单 位签订。集体合同,在我国具有如下特征: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的团体组织一一企事业工会或 职工代表,另一方是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2、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条件、劳 动标准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目的是协调用人单位内部 劳动关系,确定劳动者的共同利益。3、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必须报送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能发生法律效力。4、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其效力及于企事

30、业单 位及其工会和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 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集体合同篇7一、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 力。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 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 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 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 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二、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集体合

31、同的时问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 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 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 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其效力终止。三、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 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总之,应对集体合同的效力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 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 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 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集体合同效力的问题,防止 陷入法

32、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 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B、双休日加班时间按基本工资的200%计算报酬;C、节假日加班时间按基本工资的300%计算报酬;D、加班加点的报酬每月结算一次,于发工资日一起发放。集体合同篇2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指镇、区、街道、村、行业), 由区域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及就及组织或区域内企业,就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所签订的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年 月日区域名称覆盖企业数覆盖职工数区域性集体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合作共事,共谋 企业发展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法、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平等协商制度, 根据利益兼顾、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工会是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尊重和支持业主 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依法支持业主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协助 业主教育职工自觉遵守劳动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 作)任务。第三条 本合同为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辖区企业,各企业在执 行劳动标准,劳动保险、工资福利以及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 同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 企业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工 作制,因业务合

34、同需要和生产急需确需加班加点的,应征求工会和员 工的意见后实施,并依法发给职工加班工资或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法 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在夏季高温、冬季严寒季节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企业应 采取措施,保证员工有良好的工作环境,或依据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减 少工作时间。对于有损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加班加点,工会有 权代表和支持职工拒绝执行。第三章职工福利第六条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用于员工福 利。第七条企业应根据效益情况逐步改善职工文体、劳保、生活福 利、医疗等待遇。第八条企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发放特殊工种的各类津贴、补贴 的福利待遇。第四章劳动保险及安全卫生第九条企业根据有

35、关法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劳动保 险费用、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 险缴纳保险费,享受保险待遇。第十条员工因公受伤、致残、死亡以及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企 业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第十一条企业职工出现因公造成职业病、负伤致残、死亡及女 职工孕期、产期等情况,凡符合法规规定条件的,企业应按规定给于 该职工相应的待遇。第十二条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建立健 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不断改善安全、卫生条件,认真做好特殊工种、 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积极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职工严 格遵守企业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五章工资专项协

36、议第十三条 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的特点,与工 会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第十四条双方根据政府公布的本年度工资指导线、上年度本企 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经协商合理确定职工 工资水平,企业保证职工收入随着企业效益增长而增长。职工提供了 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五条本企业按月发放职工工资,并于固定时间以货币形式 支付,不得拖欠职工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抵付职工工 资性收入。第十六条职工产假、晚婚晚育假、婚丧假、工伤职工停工等期 间,应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第十七条职工病假应发放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

37、费,并不得低于 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第十八条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占用工作时间的,应当视同提 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第十九条非因职工原因停工、停产、歇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 期的,甲乙双方可协商确定职工生活费标准,并不得低于劳动法律法 规规定的标准。第二十条企业应建立职工考勤制度,书面记录职工出勤情况, 并与职工核对签字。企业应将工资支付给职工本人,并同时提供工资 清单。第六章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企业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 特点,对在经、孕、产、哺“四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第二十二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企业不得与其解 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三条 女职工在怀

38、孕期、哺乳期内,企业不得安排其从事 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 延长劳动时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第二十四条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 排一定的休息时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女职工妊娠期间,在 医疗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第二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在哺乳期内(婴儿一周岁内)每天 给予哺乳时间一小时,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 时间增加一小时。第二十六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 者,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39、产假15 天。(2)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 一定时间的产假。(3)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 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第二十七条对于节育手术者休假,按当地计生部门关于实施 各种节育手术假期等规定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活津贴按照柳州市生育保险 办法由社保局统一支付。第二十九条公司应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按月发放女职工特 殊卫生用品。第三十条“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企业给予女职工休假半天。第三十一条企业定期对女职工举行妇女保健知识讲座。至少每 两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检查。第七章合同责

40、任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支持工会工作,工会应当帮助企业加强和 改进企业管理,监督企业落实集体合同所列条款。企业工会组织不健 全,集体合同履行不正常,不得参加评先评模。第三十三条工会与企业双方为加强合作和联系、保障集体合同 的履行、建立以下制度。(一)建立协商谈判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系(协商)会议, 就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二)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行政办公会议,应有本企业工会代表 列席,并听取工会代表的意见。(三)基层工会组织召开会议或组织活动,尽可能不占用生产 (工作)时间,确需占用的企业应予支持。第三十四条 企业依法提取和拨缴工会经费。第八章劳动争议

41、第三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属集体劳动争议,争 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行政方及上级工会可派员参加。第三十六条 职工个人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应自劳动争议发生 之日起30日内由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 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第三十七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应依法解决争议,不得激化矛盾。第九章合同的履行和监督检查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3年,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 本合同继续生效。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

42、发生特殊情况,双方都有权 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非法定事由或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 权变更本合同。第四十条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遇到下列情况可以解除,终止合同。(一)双方协商一致;(二)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出现,使合同无法履行;第四十一条 企业要支持配合工会及职工代表对集体合同的履行 进行监督检查。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自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登记之日起15日 内未提出异议,即行生效。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签约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市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上级工会各一份。区域企业:(附后)年 月 日工会方首席代表:年 月曰(签字盖章)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意见:年 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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