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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集体合同范文合集十篇集体合同篇1单位名称:经济类型:法定代表人:职工人数:甲方(单位方):协商首席代表:首席代表职务:协商代表人数:乙方(职工方):协商首席代表:首席代表职 务:协商代表人数: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和山东省 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一、劳动合同管理1、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 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
2、可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 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按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的,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时, 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集体合同篇3企业名称(盖章):经济类型:企业地址:邮政编码:职工人数:甲方企业首席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职工首席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集体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
3、系的和 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与工会 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是双方促进企业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 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条本单位行政应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 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 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与协调。第四条单位与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 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在平等协商中,双方均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不得以
4、任何形式打击报复 对方协商代表。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五条本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 立劳动关系,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录用备案、劳动合同鉴证和社会保障登记等手续。单位与职工在劳动 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工会 应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 的履行情况。第六条本单位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 限不得少于 年。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 日内与劳动者办妥续 订手续。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年,单位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 同的,
5、如果职工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与之 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合同中 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第八条本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不满6个月的,试用 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 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 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第三章劳动报酬第九条本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
6、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 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本 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 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人水平。第十条本单位于每月一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 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单位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单位在支 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第十一条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 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第十二条 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 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工会与 单位协商确定,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
7、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 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本单位提出增资要求,单位要予 以明确答复。第十三条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 低于 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四条本单位对计时制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 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每周休息 日,休息日安排在每周的0因生产需要对工种不能实施 以上标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 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第十五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 时工作制工种、
8、岗位的职工,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 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第十六条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后,可以延 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 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 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第十七条本单位对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实行带薪年休假 制度,具体规定由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由本 人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视为其已提供正常劳动。第五章保险与福利第十八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 险制度。工会协助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 保险、失业
9、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第十九条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 的制度予以落实。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或 由单位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第二十条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提取职工福 利费用,由工会协助单位合理安排使用,工会应当协助单位搞好职工 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第二十一条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交通、 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第二十二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 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 属抚
10、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二十三条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 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 动环境。第二十四条 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 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产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第二十五条 单位对岗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工会发现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 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 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第二十六
11、条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 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 下,工会应建议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单位应予以考虑。第二十七条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 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 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 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第二十八条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一年(季度) 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一年组织全面的体检。第二十九条单位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生 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工会
12、应支持单位对危及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三十条单位应与工会就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殊保护进行平等 协商,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一条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级别以上的粉 尘、有毒、高空、冷水、高温、低温等作业,以及从事第四级体力劳 动强度、矿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业。第三十二条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 行登记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必须向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 持证上岗。第三十三条 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
13、在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 一年、年满十八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超过半年,各进行一次体 检。第八章职业技能培训第三十四条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第三十五条 单位应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 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第三十六条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提取职 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会有权协 助并监督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合理安排使用,单位应按年度向工会 通报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第三十七条工会应组织或协助单位开展职工职业道德、科学、 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
14、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职 工队伍素质。每年要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文凭的职工, 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第九章奖惩第三十八 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与工会通过平等协商的方 式制订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所制 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 工公布后执行。第三十九条单位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 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第四十条单位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职 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给予警告
15、、记过、记大 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第四十一条给予职工处分的,必须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应经 单位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听取受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 后,制作处分决定书,由本人签收,记人本人档案。给予职工解除劳 动合同处分的,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当的,有权要 求重新研究处理,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 会。第四十二条给予职工经济处罚的,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本 人月工资的一。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 低工资标准。第十章则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一年月一日起至 年月一日止。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
16、或解除本合同:1 .单位因破产、兼并、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2 .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3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当地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 准,本合同据此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作相应的调整。第四十五条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据签订本合同的平等 协商程序进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四十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 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17、审核备 案后,单位与工会各留存一份。单位(盖章):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年 月 日工会(盖章):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年 月 日集体合同篇4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维护本单位劳动关系 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稳定。由企业代表(以下简 称甲方)与以公司工会为代表的公司全体员工(以下简称乙方),根 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 企业的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企业支持工会贯彻执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 设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小组设立劳动保护检查 员。第二条本单位参加全国总工会和国家安全生
18、产监督管理局开展 的“安康杯”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基层工会负责组织和实施。第三条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将劳 甲方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2、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 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3、甲方提出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工会有不同意见的,甲方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 知工会。职工因此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应依法给予支持和帮 助。4、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提前30日 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 案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
19、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并按有关规 定给予经济补偿。5、集体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 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集体协商代表不同意自动延 长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报酬1、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 度和支付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 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2、甲方应当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增 长情况、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情况,依据政 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年度职工工资增 长幅度。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单位经济
20、效益每增长%,职工平 动安全卫生工作纳入企业的主要议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第四条企业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 作场所,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第五条企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第六条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做好女职工 劳动保护。第七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 的教育,对新工人和调岗工人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第八条发生工伤死亡事故,本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和上报。第九条本单位成立由行政、工会代表组成的集体合同条款检查 小组,定期检查条款的履行情况。第十条 履行
21、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年。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总工 会各一份备案。甲方:XXXX公司乙方:XXXX工会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工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年 月曰集体合同篇5在公司及单位集体劳动是不可避免的,一般我们都有听说劳动合 同,但是却忽略了集体合同。在现实生活中,知道和了解集体合同, 有利于减少许多合同双方的纠纷,让合同双方有法可依。那么到底什 么是集体合同?下面就集体合同的定义及相关知识做出如下总结。集体合同也称为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联合工作合同,是企业 与工会签集体
22、合同的协商与签订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 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它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 而规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一般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全 体工人、职员,也有的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参加签订集体合 同的工会成员。资本主义国家的集体合同工人或职员的组织(一般是工会)与企 业主或企业主联合会签订的关于出卖劳动力的条件的协议书。在18 世纪末叶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英国雇佣劳动者团体与工厂雇主签 订的劳动协定,是资本主义国家集体合同的萌芽。它是工人为反对个 人雇佣契约苛刻的劳动条件而要求签订的。集体合同的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Collective contr
23、act)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 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 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 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 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 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 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 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 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1、集体
24、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集体协商是指 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 行为。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2、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 有关保密规定和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 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3、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 体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 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集体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 除集体合同的要求。一方提出变更或修订或解除集体合同时,另一方 应给予答复,并在七天内双方进行协商
25、.4、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由企业工会(未 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民主推举的代表或上级工会组织委派代表)代表职 工一方与用人单位指派的代表,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 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 职工讨论,经讨论通过,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在签字后10 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集体协商的内容、时 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和不涉及用人单 位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 情况或资料。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内,双方代 表可对集体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协商代表协
26、商一致或由于签订集 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可以变更 或解除集体合同基本特征集体合同首先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即是平等主体基于平等、 自愿协商而订立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除此以外,集 体合同还具有其自身特征:(1)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在集体合同中当 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当 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由多数人组成的团体。特别是职工方.必须由工 会或职工代表参加,集体合同才能成立。(2)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 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集体合同中,劳动标准是集体合同的
27、核 心内容,对个人劳动合同起制约作用:(3)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均衡.其基本上都是强 调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为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劳动设施和劳动条件。(4)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 审查、备案方为有效。(5)集体合同受到国家宏观调控计划的制约,就效力来说,集体 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 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6)集体合同是一项劳动法律制度(7)集体合同适用于各类不同所有制企业订立程序制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 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
28、集体 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 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 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 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 同的初步草案。审议集体合同审核工作流程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 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由企业经营者和 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 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 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xx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 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
29、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 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 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 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 席代表签字或盖章。登记备案集体台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 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 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 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
30、行修正。 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意 见.集体合同印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行政、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 切实履行。公布集体台同一经生效.企业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产生除要经过双方代表协商、职代会审议通过、首席 代表签字程序以外,部门依法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是集体合同生效 的必经程序。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在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 说明材料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 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日生效。报送单位应以适 当方式予以公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用人单位就异议事项 经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的,应按照报
31、送程序重新报送劳动保障部门 审查。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 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 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2 款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 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 约束力。可见,凡符合法律规定的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 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 签订的集
32、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 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 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 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个人与用人 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 体合同的规定。(2)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 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 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 其效力终止。(3)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集
33、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 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 的约束力。集体合同篇6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一一是根据劳动法、工会 法、教师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 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 动保护规定办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 定本合同。第一条单位女职工委员会在工会领导下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 权益,单位必须对其工作予以支持,并将女职工工作纳入教育年度考 核目标。第二条单位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工会委员会中 至少必须有一名女职工代表,单位一些重大决策、制度等的讨论制定 必须有女职工
34、代表参加。教代会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女职工代表。第三条单位女职工委员会必须在党委、工会的领导和行政的支 持下,围绕教育教学发展、提高女职工队伍素质,开展各种形式、丰 富多彩的素质教育和自我达标活动,组织女职工在教育教学发展中充 分发挥半边天作用。第四条单位在组织职工进修、外出考察学习、岗位培训时必须 安排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第五条广大女职工要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爱岗敬业,钻研 教材、力求创新、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单位规章制度,树立良好形象, 维护教育声誉。第六条单位依法保障女职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增强保健意识,不断提高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和身心健康水平。第七条单位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
35、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 对处于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对在产 期的女职工由女工委代表给予看望,以表关怀。第八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劳 动。单位要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九条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 证明,给予公假1至2天。第十条根据单位实际,可为女职工设立卫生室等保护设施,定 期为女职工发放卫生用品或补贴。第十一条女职工孕期保护(一)不得安排从事生产和使用危害生理机能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作业和超过卫生防护要求的放射性作业以及经常攀高、弯腰、抬举、 下蹲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劳动;不得在正常
36、劳动日以外延 长劳动时间;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 其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宜的工作。(二)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算作劳动时间, 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三)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安排从事夜班和劳 动,每天在劳动时间内给予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提前休产前假。第十二条女职工产期保护(一)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十 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二)单位积极宣传贯彻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鼓励女 职工晚婚晚育、少生优育。符合条例晚育规定
37、的女职工增加产假 90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月加发5元奖励费,至 子女满十四周岁止。(三)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给 予15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 假。(四)产假期满上班,给予1至2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劳动定额。 因身体原因不能劳动的,经医疗机构证明,按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三条女职工哺乳期保护(一)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二次哺乳 (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均工资增长%o3、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 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
38、实际情况提出方案,与乙方 进行协商,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 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4、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且在国家规定 医疗期内的,甲方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 济费。5、甲方安排职工加班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 计发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 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甲方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 又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应当在日内支付加班工资。6、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 的职工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7、甲方遵循诚
39、实信用的原则,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 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 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在国家 规定的节假日期间,依法安排职工休假。2、对部分岗位(工种)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 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 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 间,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女职工哺乳婴儿满1周岁后,如正值夏 季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哺乳期1至3个月;经医疗机 构诊断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哺
40、乳时间,但最多不超过三个月。(二)女职工在规定的哺乳期内,单位不安排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 忌从事的劳动;上班确有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六个月 的哺乳假。其工资照发。第十四条单位应积极参加,按时足额交纳生育保险费,按生育保 险办法的规定支付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费用。没参加生育保险单位的女 职工怀孕,在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其检查费、接生费、 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单位报销,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待遇不变。第十五条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证明不能胜 任现劳动的,单位应减轻其劳动量或暂时安排其他适宜的劳动。第十六条单位应切实做好女职工卫生保健工作。对女职工(含离 女职工)至少每两
41、年普查一次妇女病,条件允许应每年普查一次妇女 病。在劳动时间内进行检查的算作劳动时间。第十七条3月8日“三八”妇女节,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为 女职工放假半天。第十八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职工接送孩子上学的时 间。第十九条单位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要有女职工委员会的代表 参加,对本合同履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和监督,并将履行情况 与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同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第二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按劳动争议规定程序处理。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 律法规为准。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报县以上劳动部
42、门和上 级工会审批、备案后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依法履行。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单位名称(章)工会名称(章)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工会法人代表(签字):年 月日年 月日集体合同篇7甲方(工会或员工代表)乙方(企业)员工人数:人协商首席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协商代表人数:代表产生方式:联系电话:企业性质:协商首席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第一章总则姓名:协商代表人数:联系电话:职务: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合作共事,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
43、简称劳 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 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 工作。本合同由工会(员工代表)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第三条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 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 议。第四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二)相互尊重,平 等合作;(三)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四)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第五条 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第二章劳动合同第六条 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
44、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 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七条 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 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 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第八条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 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九条 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 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 准执行。第十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 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
45、定。第十一条 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 害或损失的,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二条本企业实行 工资制度。第十三条本企业实行 工资支付形式。第十四条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 低工资。第十五条 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 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 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 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发放日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实行周、日、小时 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第十六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 为基数。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
46、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50%、xx年度工 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经 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0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 法是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二H一条本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按下列条件、标准处理相 关事宜:(一)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一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保证员工每周休息 日;(二)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殊工种特殊情况的安排:第二十二条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严格 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二)与甲方或参与加班的员工协商;(三)乙方安排员工延
47、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甲方和员工应当给予支持。第二十三条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以及本集体合同约定的其他假期:第五章保险福利第二十四条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员工依法享有社会 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 行。第二十五条 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第二十六条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逐步发展并改善员工的文 娱设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第六章劳动安全与卫生第二十七条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 生责任制。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第二十九条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 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第三十条 企业对在 工种(岗位)的员工定期作专项体检。第三十一条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 生规程。第三十二条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会有 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第三十三条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 动安全的重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