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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集体合同范文十篇集体合同篇1甲方(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称)法人代表: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居住地址或单位全称)姓名或法人:联系电话:为加快现代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 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 泰安 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生态泰安建设的实 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 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 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一、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
2、木所有 权发包给乙方。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元,分年交清,每年交纳 元。于 每年的1月10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的承包费。奖励。第二十九条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职工,可视具体 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留企查看等行 政处分,情况严重的,可以开除。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先征求工会意见,并听取被处分职工 本人的申辩后,公司方能作出决定。开除职工时,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的会签。工会认为不合 理的,有权得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 征得工会同意。第三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
3、除本合同:(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2)制定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3)公司因生产经营管理不善而停产、转产、破产或面临破产边 缘,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4)因出现不可抗力,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当事人一 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须经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签订书 面协议,书面协议应当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后,由原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代表人签字。第三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 决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二条
4、为保证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 查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和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 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合同期满前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都有权提 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 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 无权变更本合同。第三十五条 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要占用生产、工 作时间活
5、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 给予支持。甲方(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 年 月日集体合同篇3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企业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 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共同努力办好企 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部集 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由企业行政(以下简称行政)与企业工会(以下简 称工会)签订,用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加强经 营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合作
6、,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促进企业的不断发 展。第三条:要合同订立生效之日起即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认真履 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行政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合法的利益和权利。行政 的重大事宜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工会 有义务支持行政抓好生产经营和管理,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和 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二章、劳动报酬第五条:行政应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和国家政策、法规,结合企业 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制定本企业工资、奖金等分配方案。方案应 征求工会意见,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工会应协助做好方案 的实施工作,配合行政不断完善分配制度。第六条:行政按时支付职工
7、的工资、奖金及各类补贴,不得刻意 或无故拖欠。第七条:行政按规定支付职工在工休假、法定假、婚丧假、哺乳 假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会应协助行政安排 好以上工作。第八条:行政应随着生产的发展不断增加职工收入。每年具体增 长比例由行政和工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情况、物价上涨指数等 多种因素综合后,协商确定。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依法不低于市人民政 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三章、工作时间第九条:行政按劳动法规定制定企业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 制度。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遵守以上制度,在工作时间内干满点、出 满勤。第四章、休息休假第十条:行政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时间、法定 休假日
8、安排职工工作时,按劳动法规定,应征求同级工会意见, 对确有必要的加班,工会应协助做好加班职工的工作。第五章、保险福利第十一条:行政按规定每年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的预算、 使用方案,事前应征求工会、职工代表的意见,经职代会审议决定后 执行。第十二条:行政应在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不断改 善职工住房、医疗保健、就餐、职工疗养、休养和文化娱乐等生活福 利条件(每年具体计划纳入企业的方针目标)。工会应配合、协助行政 做好有关工作。第十三条:行政根据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第十四条:行政按政府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独生子女、退休、养老 和其他方面投保的费用。第
9、十五条:工会应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的各项保险工作。第六章、劳动安全与卫生第十六条:行政应依照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政府 所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不断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条 件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第十七条:企业行政按规定标准定期给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 保健津贴,并分别做好夏季的防暑降温和冬季的防寒工作。第十八条:行政在新、改、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引进新设备、 新工艺时,应做到“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和采取配套措施,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工作。第十九条:工会应支持、协助行政加强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作。 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危
10、及职工安全的现象,有权依 法提出,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支持行政对“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进行 处理。第二十条:企业发生职工工伤事故,行政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急 救工作。工会有权和义务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二十一条:行政对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职工和女职工定期进行健 康检查,每两年对企业全体职工进行一次体检。同时每年组织部分职 工疗养。工会应协助行政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第七章、合同期限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 双方协商续订合同,新合同未生效前延续执行本合同。第八章、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第二十三条:本
1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均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 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将修改条款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并 上报市劳动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生效。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 更本合同。第九章、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四条:劳动用工1 .行政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招聘职工。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 均应征求工会、职工代表意见。2 .行政依法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 与本合同相悖。工会应指导职工明确和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3 .行政解除职工个人劳动合同要按照有关劳动法规,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规定执行,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按劳动 法所规定的调解.、仲裁、诉讼程序进行。
12、第十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第二十五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行政和工会以对等的原 则派出代表,组成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结果以书 面形式报告双方的签约代表,对执行合同中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第二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申请仲裁的时效改为从发生争 议起60天内)。第十一章、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第二十七条:任何一方有违反责任合同条款的行为,按有关法规 进行处理。第十二章、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八条:行政有关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方 案,应征求工会和职代会意见。工会有责任动员、组织职工
13、围绕企业 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为 行政各项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第二十九条:行政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按工会 法规定提取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应动员职工以主人翁的 姿态进行劳动,尊重和维护行政生产、经营、管理权威。第三十条:行政和工会双方要不断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增加企业 凝聚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不断发展。第三十一条:工会主席(或代表)参加行政定期召开的办公会,参加行政各方面重大事宜的研究,通报工会重要事宜,协商处理所遇到 的有关问题。第三十二条:教育与培训1 .行政制定职工教育规划,应征求工会意见,提交职代会讨论通 过后实施。2 .
14、行政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加强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 使用情况应向工会通报。3 .企业应建立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培训制度,做好职工的转岗、 待岗、重新上岗工作。4 .工会应协助行政做好职工教育、培训、转岗、上岗工作,配合 党政在职工中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 育,积极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文化、技术。第三十三条:纪律与奖惩1 .行政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经 职代会审议同意后实施。工会应支持行政按规定办事,并协助做好工 作。2 .行政对违规职工处理时,应征求工会意见,按有关程序办理。3 .工会应教育职工自觉遵守行政依法制定的各项
15、规章制度。第十三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悖时,按国家有 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按规定在7日内报市劳 动行政机关审查,同时上报双方主管部门备案,市劳动行政机关在收 到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合同即行生效。厂长:年月日集体合同篇4集体合同的作用(1)对于劳动者来说,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一种 合法而有效的手段。集体合同里规定了企业全体职工应该享受的一些 基本的权益或者福利,企业既然通过协商同意了职工的这些权益和福 利,就必须去执行,如果企业无法执行合同,就构成了违约行
16、为,企 业所有的劳动者都会抗议。对于单独的一个劳动者的抗议,企业或许 不放在心上,但是企业所有的劳动者都进行抗议,那么企业就要慎重 考虑了。(2)对于政府来说,集体合同制度以法律的形式认可了劳资双方 自主解决劳资纠纷的惯例,减轻了政府的压力,有助于保持劳资双方 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3)对于资方或用人单位而言,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减少劳动力 管理的成本。很多企业不愿意成立职工工会,认为工会代表职工的利 益,会和企业对抗。但实际上,工会的存在并不会对企业的利益构成 威胁。集体合同的意义第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个劳动者处于弱势而不足以同用人 单位相抗衡,因而难以争取到公平合理的劳动条件。由工
17、会代表全体 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就可以规定集体劳动条件,集体劳 动条件是本单位内的最低个人劳动条件。因此,集体合同能够纠正和 防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的过分不公平,使之比较公平合理,也使劳 资双方在实力取得基本的平衡。第二、许多在劳动合同中难以涉及的职工整体利益问题,可通过 集体合同进行约定,如企业工资水平的确定、劳动条件的改善、集体 福利的提高等。根据工资方面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工资分配 和工资支付制度时应当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这实际上就 是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第三、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企业经营状况和社会经济形 势等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那么可以通过集体合同调整和
18、保障劳动者 的利益。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应当征求 全体职工意见。因此,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这方面的内容,实际上 是将经济性裁员规范化,有利社会的稳定。第四、劳动关系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如果事无巨细均由劳动合 同规定,那么每份劳动合同都将成为一本具有相当篇幅的小册子,订 立一份劳动合同将成为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通过集体合同对劳动关 系的内容进行全面规定之后,劳动合同只需就单个劳动者的特殊情况 作出规定即可,这样就会大大简化劳动合同的内容,也会大大降低签二、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期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享
19、 有下列权利:(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或依法收回)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 木、林地资源。(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限定在 年内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督检 查。(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所承包经营林 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承包 费用。(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权,不得随意 变更或解除合同。(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 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
20、生产经营活动。(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订劳动合同的成本。由于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具有上述作用,集体合 同被认为是劳动合同的“母合同”。第五,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从整体上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 更好地保护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主 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企业主人翁意识,实现我国劳动法维 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立法宗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 优越性。第七,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稳定企业劳 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使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 职能发挥
21、得更直接、更生动、更有效,使工会的“维权”职能实现法 制化。 第八,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缓和和解决劳动争议和劳 动矛盾,有利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减少和处理,有利于职工和企业之间 的沟通和理解,有利于维护和发展企业生产经营的良好秩序,促进企 业的稳定和发展。第九,实行集体合同,有利于政府从救火队到裁决者的角色转变。 当前很多劳动纠纷,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比如矿难问题,社会把予 头都指向政府,认为政府没有尽到责任。但是平心而论,政府在这方 面是花了很多功夫,发了很多的文件,三令五申,却没有收到实效。 纠其原因,是因为我们的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而该管的事却没 有管。如果国家有健全的集体合同法律制
22、度,如果在用人单位实行集 体合同,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维护自身权力,政府居中裁 决,就不会发生这么多悲剧,政府的压力也将大大减速轻。集体合同篇5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 权益,促进社会、企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东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广东省工 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济状况、市场物价指数以及职工 工资情况,公司与职工代表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协议期限自年 月至年 月。第二条工资协议1、工资制度: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动态结构工资制和岗位 效益年薪制)等。2、工资标准:工资最低标准为 元/月
23、。3、工资分配形式(1)岗位工资制月收入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奖金、津贴、 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计件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组成。(2)承包单位的分配形式由承包者根据效益确定,但从业人员 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公司正职 元/月;副职 元/月;中层正职 元/月;中层副职 元/月;办事员1类元/月;办事员2类元/月。)4、工资目标公司上年工资总额万元,预计本年工资总额达到万元,比上年 增长%.推行工资总额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相挂钩。5、工资支付办法公司于每月 日前以形式足额支付全体员工的工资。6、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一条、劳部发1994489号 工资支付
24、暂行规定第H一条、国发199677号和广东省工资 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1)产假、晚始假、丧假、工伤假的准天数:a、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 胎增加15天;晚婚假10天;b、丧假(只适用于直系亲属)3天;c、工伤假:按劳动法规定实际休假(2)假期工资计算:产假、晚婚假、丧假、工伤假,按岗位工 资发放;7、实行全员(含非全日制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具体标准 按省市养老金缴纳控制线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权利和义务1、企业方的权利和义务(1)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 政策法规,有权制定公司薪酬方针及工资支付相关的办法与规章制度;(2)根据规
25、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评和奖惩;(3)科学合理制定或调整生产(工作)定额标准(必须是本岗位? %以上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4)根据考勤和工作考核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员工薪资,不得无 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员工薪资;(5)企业在发生经济效益严重滑坡时,在不减员的前提下,经 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降低员工薪资发放标准,并报劳动部门和上 级工会备案。但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了正常劳动和定额的情况 下,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员工方的权利和义务(1)员工代表有权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审议,充分反映 员工的意见和合理要求;(2)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或 工作任务
26、;(3)员工应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4)员工应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责任事故。第四条除本协议书以外,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 的其他事项,经双方代表达成协议,可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第五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 重大变化或企业停产、转产、兼并、破产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协议 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商定,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 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须在协议变更或解除后五日内将协议变更的文本 和变更(解除)说明材料报送县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第六条违约责任1、由于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由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27、如属双方共同责任,可依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 担应负的法律责任;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 担法律责任;3、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 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5、若出现违反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条款时, 经济责任不得转移或纳入(提高)定额。第七条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依照广东声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相关规 定执行。第八条由双方指派代表成立监督检查小组。企业方监督检查检 查小组成员为、,职工方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监督检查小组 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
28、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应认真和处理检查结果。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定、政策有抵 触的,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报 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生效。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区劳动部门和上级 工会各一份。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以上条款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工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集体合同篇6发布部门:发布日期:发文字号1: 发文字号2: 全文: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 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
29、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 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 稳定的原则。第二条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第三条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第四条公司实行 工资制度。第五条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 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第六条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 月发放一次。工资发
30、放约定日为每月一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 可以提前或顺延。第七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 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 工资报酬。第八条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 O第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 o第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一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 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 (减)%。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 o第十一条每年 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 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第十二条本
31、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 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第十三条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 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25%的经济 补偿金。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 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第十五条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 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 会各存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 年月日集体合同篇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级政府关于女职工劳动 保护的相
32、关政策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第二条企业在招聘职工、职工培训、晋级、晋升时,坚持男女职 工机会平等;第三条企业坚持男女职工同工同酬;第四条企业把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保护纳入职业安全健康管 理体系,同步实施;第五条企业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第二章女职工保护实施条款第六条女职工经期保护1、对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 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企业应暂时减少工作量或调整适合 工作。2、患有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在月经期 间,可以休息一天,算作劳动时间。第七条女职工孕期保护1、对怀孕的女职工,企业不得以怀孕为由,解
33、除劳动合同降低 职务,降低工资;2、企业不得延长怀孕女职工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 7个月)的女职工,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给予适当 工间休息,并相应减少工作量。3、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计算在工作时间内, 有定额的扣减相应的工作量。第八条女职工产期保护1、正常分娩的,给予产假90天(含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 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 16周以内(含)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 产的产假为42天。3、产假期满,企业应恢复女职工原岗位工作。5、违
34、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期间的经济待遇;第九条女职工哺乳期保护4 .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给予每个工作日1小时哺乳 时间。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哺 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2、对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的乳母,不得安排其上夜班、 加班加点及从事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十条企业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由于计划生育手术、生育或流产,经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 的医疗证明后,企业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以及报 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企业在收到拨付的生育津贴及相关保险费用后,及时按规定发给 职工。(对女职工超出生育保险拨付的
35、费用,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 统一的报销办法。)第十一条对不属于参加职工生育保险范围的女职工,其生育 期间费用由企业负担。1、不属于参保范围的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检 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 负担。2、产假期间,产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约定,且产假 工资不得低于本县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二条企业每年出资为女职工做一次妇科体检;并确定专人负 责,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检查档案。第十三条其他特殊保护。内部所承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1)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
36、环境的前提下,依 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 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 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 合同约定依法获得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 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4)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 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 等违法行为。(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1)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做到
37、依法经营,不改变林 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生 态环境不断改善。(2)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 同意,林权需要变更的,要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集体合同的意义什么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争议的处 理集体合同的期限1、三八妇女节,如在工作时间,女职工放假半天。如因单位原 因必须上班的,应给予适当补偿。2、企业为女职工提供更衣室、浴室和卫生间,并确保环境干净 卫生。第三章女职工保护与工会女职工组织第十四条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女职工权益的规章制度,听取工会 女职工委员会意见。
38、第十五条企业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结合女职工需求开展素质教 育流动课堂活动;第十六条企业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职代会女职工 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当,女职工代表参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 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的全过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工会劳动 法律监督检查委员会中有女职工代表。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集体合同篇8本集体合同由(以下简称“企业”)与(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
39、明 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第二条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 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 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 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 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 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第四条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 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 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
40、责人有权列席 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 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第五条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 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 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 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 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 行本企业工作制度。第七条 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 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
41、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 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 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小时。第八条 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 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第九条 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 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第十条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 给予职工相应待遇:1 .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 报酬;2 .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 的工资报酬;3 .
42、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 资报酬。第十一条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 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 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 工另发加班工资。第十二条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 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 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第十三条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 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第三章劳动保护第十四条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 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
43、安全卫生制度和标 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 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政府作出处理。第十五条 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 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第十六条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 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 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 费用。第十七条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 动保护情况。第十八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 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
44、议;当发 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 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十九条 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 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 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 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 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 用。第二十一条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 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 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第二十二条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 季
45、,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第二十三条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 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 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第二十四条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 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 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 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第四章劳动报酬第二十六条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 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
46、发 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 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第二十七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 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 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O第二十八条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 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 元。第二十九条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 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 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第五章保险与福利第三十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 纳和代扣
47、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 以监督。第三十一条 企业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 7. 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 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 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 情况报表。第三十二条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 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 为此所做的努力。第三十三条 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 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 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 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第三十五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 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第三十六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第三十七条企业根据保险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 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工会协助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