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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章 总 则2第二章 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2第三章 投资管理流程6第四章 投资禁止与限制11第五章 投资授权管理12第六章 关联交易12第七章 投资风险控制12第八章 附 则1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受托资金投资行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根据证券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投资管理的目标是为资产委托人争取最佳利益,最大限度地保证受托资产的安全和增值。第三条 投资管理的原则:(一) 遵守国家法律、
2、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等相关规定;(二) 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三) 把维护委托人利益作为公司投资的最高准则;(四) 公平地对待所有客户的资产及其他理财产品。(五) 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做到决策有效、责任明确;(六) 严格执行投资禁止与限制制度;第二章 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四条 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管理组织机构:(一) 投资决策委员会;(二) 风险控制委员会;(三) 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四) 专户理财部;(五) 研究部;(六) 交易部;(七) 运营管理部;(八) 督察长、监察稽核部;第一节 投资决策委员会第五条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门会议(简称“
3、专门会议”),是特定客户理财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第六条 专门会议由总经理、分管投资的高管、投资部总监、研究部总监、交易部总监、专户投资经理组成,分管投资的高管为委员会主席。督察长和业绩与风险评估小组组长列席会议。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要求,由投资委员会主席同意后列席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第七条 专门会议的主要职能:(一)制定、完善专户投资决策制度和流程;(二)审定各委托财产投资组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配置方案;(三)听取并审批公司核心股票池名单;(四)制定专户投资授权方案;(五)对超出授权的专户投资做出决定;(六)评估各委托财产投资组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业绩表
4、现和风险状况;(七)评估交易席位和交易对手,做出新增或者剔除的建议;(八)听取并研究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专户投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第二节 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八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防范和控制法律与业务风险的议事机构,对总经理负责。委员会下设业绩与风险评估小组,对投资的业绩与风险进行分析评价。第九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职责:(一)评估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内控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和适时性,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和方案;(二)评估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控制的状况,查找薄弱点,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三)审议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的风险评估与绩效分析报告,评价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的
5、风险收益状况,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四)审议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的重大关联方股票名单,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五)评估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授权方案,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六)审议业务合作伙伴(如席位券商、交易对手等)风险预测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七)其他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在专户投资管理过程中需关注的事项。第三节 投研联席会议第十条 投研联席会议是公司决定特定客户资产的投资对象备选库构成的非常设机构,由分管投资总监、投资部总监、研究部总监、交易部总监、专户投资经理及其助理和研究员构成。第十一条 专户投资经理及其助理、研究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成果,提议普通股票池、核心股票池、投资对象备选库的构成,
6、具体包括证券品种(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及其他法规允许投资的品种)的进出库、各类库的管理维护等。第四节 研究部第十二条 研究部是公司投资管理业务的研究支持部门;第十三条 研究部的主要职责是:(一)开展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及上市公司、固定收益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提交研究报告,提供投资决策依据;(二)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大类资产配置建议;为专户理财部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建议;(三)投资对象备选库的建立和维护管理;(四)外部研究报告以及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与信息技术部合作,建立、完善、管理并维护研究信息平台;(五)组织对券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对基金席位租用和交易量的分配出具意见;(六)完成投资决策委员
7、会下达或专户理财部委托的研究项目。第五节 专户理财部第十四条 专户理财部负责特定客户资产投资决策。第十五条 专户理财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根据专门会议的决议,在授权范围内制订具体投资组合方案;(二)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分析和风险评估,在授权范围内作出投资决定,并向交易部下达交易指令;对超出权限的投资提出书面建议,并根据投资授权权限报批;(三)对特定资产的业绩与风险状况进行自我分析检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投资检讨报告,回答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有关质询;(四)协助市场部门进行市场营销;(五)协助金融工程与产品部根据客户需求设计产品方案;(六)按照监管和资产管理合同要求完成特定客
8、户资产管理业务定期与不定期报告。第六节 交易部第十六条 公司实行集中交易管理制度,由交易部实施集中交易。第十七条 交易部的主要职责:(一) 对交易指令进行事前合规审核;(二) 按照规定进行交易分配; (三) 执行交易指令;(四) 对交易情况实时监控;(五) 反馈交易执行情况;(六) 保存交易记录;(七) 拟定债券交易对手库名单。第七节 运营管理部第十八条 运营管理部是公司从事基金和其他产品的会计、清算,其主要职能为:(一)办理各委托财产及资产管理计划交易的资金调拨、交易清算、基金会计核算、托管人协调等工作;(二)办理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参与、退出等业务的登记结算;(三)办理各委托财产及资产管理
9、计划的资金清算交收;(四)向公司相关部门反映清算中出现的问题;(五)负责编制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各项财务及投资组合定期报告;(六)执行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能。第八节 督察长、监察稽核部第十九条 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在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管理过程中的主要职责包括:(一) 就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二) 监督、检查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受托资产的运作、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的执行情况以及员工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揭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三) 对委托财产及资产管理计划的异常投资和交易以及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四) 发现公司在投资管理运
10、作存在重大风险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督察长应告知总经理和其他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并向董事会、中国证监会报告和其他相关机构报告及行使中国证监会赋予的其他报告和监督权。第三章 投资管理流程第一节 投资决策第二十条 投资决策流程示意图: 资产组合构建(基础风格确定个性化调整)资产管理合同证监会规定股票池售门公司研究平台A风格资产组合管理债券池基金池其他品种B风格C风格D风格个性化集中交易清算与核算客户定期投资管理报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频率)客户意见反馈信息互通反馈业绩分析与风险评估资产配置、重大事项决策汇报资产组合构建(基础风格确定个性化调整)(专户理财部)资产管理合同证监会规定股票池销部公司研究平台
11、A风格资产组合管理(专户理财部)债券池基金池其他品种B风格C风格D风格个性化集中交易清算与核算客户定期投资管理报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频率)客户意见反馈信息互通反馈业绩分析与风险评估资产配置、重大事项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第二十一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专门会议审定各专户投资经理的资产配置比例和投资策略,根据各专户投资经理提供的资产配置提案、投资绩效报告和数量分析师提供的风险评价和绩效评估报告等资料,在充分讨论宏观经济、股票和债券市场的基础上,制定未来1月各特定资产的资产配置方案,确定股票、债券和现金的配置比例,以及投资策略等重大投资事项。第二十二条 各专户投资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专门会议决议
12、确定各产品投资组合,并负责组织该投资方案的执行。第二十三条 投资方案执行完成后,需对执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一)由数量分析人员对专户资产每周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估,市场风险衡量指标主要有:事前跟踪误差(Ex-ante Tracking Error)、系统风险指标(Beta)、相对回报率(每月超额回报)、风险调整后的绩效指标(Sharpe Ratio,Alpha,Information Ratio)等;(二)各专户投资经理每月对市场变化、投资组合调整、风险监控、业绩评估情况等内容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下一阶段投资策略建议,并以资产配置提案的形式提交专门会议使用。第二节 投资研究第二十四条
13、公司应完善并严格实行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机制,加强研究对特定客户资产投资决策的支持,防止投资决策的随意性。第二十五条 公司建立规范、完善的研究管理平台。投资研究人员按其分工对行业和上市公司的相关资料进行综合研究分析,筛选目标公司并进行研究分析,根据需要进行上市公司实地调研。研究人员完成的所有研究报告均应通过研究管理平台发布,研究管理平台对所有的研究员、基金经理及其助理和专户投资经理及其助理开放。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产品特征分别为各专户资产设立独立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禁买库。 第二十七条 投资对象备选库是指经投研联席会议根据不同客户的投资风格要求和证券基本面情况等研究分析所构建的“证券池
14、”。该“证券池”是进行组合投资时的证券选择基础和依据。第二十八条 投资对象备选库的维护及其原则(一)在投资对象备选库的管理过程中,为保持各委托财产及资产管理计划所对应投资对象备选库的相对独立性,不同投资对象备选库的证券组合类型必须与其对应投资风格及资产管理合同要求相一致,投资对象备选库数量与特定客户资产数目相对应。原则上,应保持各备选库中证券数量的相对稳定性。(二)投研联席会议纪要是投资对象备选库管理和维护的依据,由指定负责维护人员据此对其修改、添加或者剔除相关证券,有关维护操作,应由操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独立复核。(三)投资对象备选库更新应当及时报交易部、运营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备案。第二十九
15、条 公司建立债券交易对手库交易对手库是由交易部根据银行间成员的交易量、信用程度、清算服务的速度及质量等综合评判提出的可作为交易对手的成员名单及授信额度。交易对手库及其变动由交易部拟定,并在提交监察稽核部审核后施行。基金进行银行间债券交易必须选择对手库中的对手。各交易对手的授信额度受“授信额度”制约。第三十条 上市公司调研或其他类似业务(如相关会议)流程:验证和考核事先进行案头工作、充分准备,提出调研要点和外出申请部门复核副总或总监审批不予核准补充准备备案登记执行出差计划汇报调研情况并完成调研报告第三节 投资执行第三十一条 各专户投资经理根据专门会议决议,选择具体投资对象形成投资组合计划。具体投
16、资对象的选择须符合以下标准:(一)投资对象所处的行业、板块等特征符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门会议批准的资产配置方案要求;(二)形成投资组合的证券须存在于该特定资产的投资对象备选库;(三)投资对象的数量、金额、配置比例或信用级别符合法律法规、资产管理合同、公司制度、资产配置方案等的要求;(四)投资对象在专门会议后基本面未出现与预期反向的变化;(五)专门会议规定的其他要求。第三十二条 投资决议的执行(一) 专户投资经理根据投资组合计划,向交易部下达交易指令;(二) 专户投资经理如果外出,应书面授权其助理或其他专户投资经理,如果被授权者因故不能下达交易指令,需由分管投资的高管指定专户理财部专人下达;
17、(三) 交易部复核交易指令无误后,分解交易指令并分配给交易员执行;(四) 交易员执行交易指令,不同投资组合同时买入或者卖出同一支股票的,执行交易指令时应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五) 当天交易结束后,交易员打印当日交易指令清单,交易员、专户投资经理和交易部总监分别签字后,经分管投资的高管审核后归档备查;(六) 当交易部总监在其授权范围内对交易指令有异议时,或交易员认为交易指令难以操作,通过交易部总监向专户投资经理提出异议时,专户投资经理认为仍然应该坚持原交易指令的,必须在交易部总监提交的异议报告上签署意见;否则专户投资经理应修改原交易指令,交易部执行新的交易指令;(七) 对于违反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
18、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资产管理合同和本规定的交易指令,交易部总监应停止执行并及时通知相关专户投资经理,如果专户投资经理有异议,则交易部总监应视情况报分管投资的高管、监察稽核部、督察长或风险控制委员会处理。(八) 交易指令一律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达,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书面指令和录音电话指令。书面指令必须经书面签名,录音电话指令事后须由专户投资经理书面确认,严禁口头指令。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根据主管机关确定的新股、增发新股、配股、国债发行方式,制定详细的认购操作流程。第三十四条 投资的跟踪与反馈(一)专户投资经理定期提交所管理特专户资产的投资操作回顾和总结;(二)专户投资经理根据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
19、修改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起草资产配置提案或重大投资项目提案,报专门会议讨论决定。第四节 投资核对与监督第三十五条 运营管理部通过与托管行和交易部有关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异常情况,须立刻通报交易部、监察稽核部、专户理财部,并按照公司相关风险报告程序上报。第三十六条 交易部负责对投资指令进行审核,对日常交易行为实时监控。第三十七条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投资决策和投资执行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设定的或者其他相关标准,对交易执行和管理投资组合进行独立的检查和测试,包括但不限于:(一)最佳执行;(二)公平分配和交易;(三)过度交易;(四)择时交易
20、;(五)管理投资组合的周转率。第四章 投资禁止与限制第三十八条 以下行为为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禁止行为:(一) 投资于资产管理合同中投资目标与投资范围规定以外的品种;(二) 违反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和资产管理合同关于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三) 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四) 利用所管理的其他资产为特定的资产委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利益输送;(五) 利用所管理的特定客户资产为该委托人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利益输送;(六) 将公司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委托财产从事证券投资;(七)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投资;
21、(八) 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九)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十) 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十一) 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第五章 投资授权管理第三十九条 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投资业务实行分级授权管理。第四十条 投资授权方案必须明确授权人、被授权人、收回授权的情况及被授权人超越授权时如何进行处理。第四十一条 投资授权的具体规定遵从各资产管理合同的条款,专门会议根据资产管理合同对各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经理授权。第四十二条 根据实际情况
22、,专门会议可对上述权限进行调整。 第六章 关联交易第四十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特定资产投资本公司控股股东、特定资产托管人控股股东或与本公司、特定资产托管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等关联关系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第四十四条 特定客户资产与公司管理的其他资产及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资产管理合同及公司有关关联交易规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第四十五条 特定客户资产进行关联交易,应从严控制风险,切实保护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七章 投资风险控制第四十六条 风险管理是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将投资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内,以保护委托人的权益。第四十七条 投资的市场风险主要存
23、在于资产配置、确定投资对象备选池及证券选择、执行投资指令等环节,具体表现如下:(一) 所投资证券的流动性差或现金留存不足导致的风险;(二) 宏观政策变动多导致的投资风险;(三) 经济周期运行影响整个市场或某些行业导致其证券价格波动;(四) 利率变动影响整个市场或某些行业及投资品种;(五) 市场或某些投资品种价格剧烈波动导致的投资风险;(六) 上市公司因为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第四十八条 投资的市场风险控制需对模拟组合(事前)进行风险评估、绩效与归因分析,从而确定可执行组合以及组合调整策略。第四十九条 投资的市场风险主要由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专户理财部、交易部和监察稽核部
24、进行预警和监控。第五十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业绩与风险评估小组定期对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的市场风险进行评估,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监测投资组合绩效指标和事前跟踪误差,运用归因分析,找到风险点,进行风险控制与管理,并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监测、评估并提供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分析报告。第五十一条 投资的道德和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公司组织结构不健全和不合理、内部管理存在漏洞和失误所带来的风险。第五十二条 投资的道德风险是指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员利用资金优势为个人、公司或其它相关方谋利的行为导致的特定客户资产损失,或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在投资活动中没有尽责而导致特定客户资产损失的风险。投资的信用风险存在于特定
25、客户资产投资流程的环节中,其具体表现形式有:(一) 研究人员的分析不具独立性;(二) 研究人员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三) 投资人员泄露商业机密;(四) 交易部人员对不同基金的不公平对待或不勤勉尽责;(五) 对基金估值的弄虚作假;(六) 投资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进行内幕交易。第五十三条 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与职业道德教育,明确投资管理人员行为准则:(一)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向公司股东、与公司有业务联系的机构、公司其他部门和员工传递与投资活动有关的未公开信息。(二)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上
26、市公司等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的礼金、旅游服务等各种形式的利益。投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对可能产生个人利益冲突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三)未经公司允许,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社会活动或会议,严禁投资管理人员利用参加会议之便牟取不当利益,损害特定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四)遵守公司对外宣传的有关规定,不得误导、欺诈资产委托人,不得对特定客户资产业绩进行不实的陈述。(五)受公司委托,以委托人名义行使权利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履行职责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第五十四条 公司通过岗位分离、作业流程、集中交易、信息通报、资料保全、信息保
27、密等措施来控制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的违规风险。(一)建立完善的考评制度及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使业务人员尽责工作,保证投资程序的严格执行;(二)在投资程序中严格实行岗位分离及上下环节的相互核查,相互制约,将一般事故风险的可能降至最低;(三)投资决策各级岗位实行业务角色隔离,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项目必须是自下而上的,而决策人员只能进行项目审批。这样可以避免专户投资决策人员层面上的道德风险。(四)坚持每日与托管行进行全面的估值核对,并保留核对资料。第五十五条 技术系统安排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涉及交易、研究、行情、资讯、风险评估、绩效归因分析等多项技术系统,公司应充分重视信息技术风险,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
28、务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技术保障:(一)各应用系统的服务器应采用国际上主流并在国内已经得到成熟应用的产品;(二)所有服务器的选型与配置应考虑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实时性以及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三)关键业务系统的服务器以及机房关键设备应采用双机冗余备份方式;(四)公司应建立灾备计划并定期演练以保证灾备系统随时处于可用状态;(五)公司应不断完善系统功能,保证系统软、硬件在符合工作基础上追求技术领先。第五十六条 保密和门禁制度(一) 在交易时间内,除公司领导、公司稽核人员外,非交易部成员禁止进入交易部,电脑人员和应急交易员经交易部总监同意后方可进入;(二) 在交易时间内,专户理财部以及交易部员工应上
29、交个人移动电话并由公司指定人员统一管理,专户理财部以及交易部员工根据工作需要使用电脑即时通讯工具的,由信息技术部按照公司信息系统安全有关要求进行相应监控;(三) 投资管理人员必须保守投资实施方案和投资指令的秘密,不得外传;(四) 公司有关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的所有机密文件或资料,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五)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公司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的机密,违者将受到从严处理。但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人向外公布的信息除外;(六) 遵循公司规定的其他保密制度。第五十七条 系统权限控制(一) 严格交易系统权限管理。涉及投资业务人员应填写权限申请表,经相关程序批准之后,由信息技术部进行设
30、置;(二) 经授权拥有密码进入公司电脑系统获取保密信息资料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严格管理权限密码,并按照规定定期更换密码。(三) 投资业务人员对交易系统权限有新需求时,必须按程序提交功能需求申请,经部门总监、分管投资的高管批准和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的批准程序后,由信息技术部实施。在交易系统新功能上线之前,须经相关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联合测试并签署上线报告后,系统方能正式使用。第五十八条 建立完善投资、研究及交易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特定资产投资对象备选库的建立及变更、主要投资决策等事项应当有充分的依据和完整的记录,并按照档案规定期限予以保存。第五十九条 监察稽核部定期、不定期对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各个关键控制环节进行检查,评价制度的有效性以及执行的效果性,形成改进建议,并出具专门稽核报告。第八章 附 则第六十条 本规定由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新要求及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作必要的调整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