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防尘防毒管理制度3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防尘防毒管理制度3篇.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公司防尘防毒管理制度3篇 1 目的与范围 1.1为了充分发挥防尘防毒设备设施效能,使设备设施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与工艺设备同步良好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内的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安全治理程序和要求。 1.3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2 总则 2.1 防尘、防毒设备设施是生产设备设施的组成局部,装备部要将其治理纳入正常的工艺装备治理之中,建立相应的设备设施记录和修理规划。 2.2 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必需进展调试验收合格前方能投入使用。 3 职责 3.1 供给部负责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选购、安装和修理,协同生设部办理设备设施的报废手续。 3.2 各车间是本单位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责任
2、部门,详细负责本单位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 4 设备设施的使用治理 4.1 设备设施使用必需严格按“三定一证(使用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作业指导书,凭设备操作证操作设备)”要求进展治理,遵守设备操作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并负责填写各种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4.2 设备设施操应具备“三好(管好、用好、修好设备设施)”、“四会(会操作、会检查、会保养、会排解设备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项纪律(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常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丧失;发觉故障马上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准时通知有关部门检查
3、)”的根本技能和设备治理意识,在开机前应仔细做好重点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 4.3 防尘、防毒设备设施不得无故停用或擅自撤除,凡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实行相应的防范措施。 5 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5.1 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负责,做到: a.班前仔细检查设备,按规定做好设备的点检工作和润滑工作; b.班中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c.班后做好设备清扫、润滑工作。 5.2 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应与工艺装备一并进展定期检修和保养。 a.设备设施的定保工作在每年的元旦、五一、高温停产、十一和春节期间进展。设备设施的定保以设备操为主,修理人员进展指导和协作,按设备设施定保标准进展。
4、b.设备设施修理人员按设备设施定检内容进展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并做好定检记录。 5.3 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故障治理 a.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应马上停机,关闭电源,防止故障扩大,通知装备部,按设备设施治理规定准时组织处理。必要时,组织有关单位进展抢修。 b.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必需准时实行防治措施,停顿或限量排放污染物,估计停机时间超过4小时的,必需将故障信息上报生设部。 c.设备设施故障排解后,设备操应对设备进展认可,并和修理人员填写防尘、防毒掌握设备设施停运、修理记录单。 6 设备设施的报废与更新治理 6.1 设备设施报废的条件:设备设施经更新改造后性能仍不能满意防尘、防毒防护设计
5、要求和保证处理后作业点排放达标的防治设备设施。 6.2 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程序: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防治设备,由装备部和生产办组织全面检查和初步技术鉴定后,填写职业病设备设施报废申请表,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治理方法办理相关手续。 6.3 防尘、防毒设备设施报废后应准时进展更新,其程序以下要求执行: a.规划的编制:生产办在调查分析的根底上,收集生产办和员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年度防尘、防毒设备设施更新投资规划,报规划部,经其审核后上报公司领导。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由规划部下达年度投资规划。 b.工程的实施:生设部会同车间提出初步方案及技术要求。 c.设备处组织召开具备资质的供给商大会,通报工程
6、技术要求和其他商务要求,待各供给商编制具体技术方案并上报生设部,生设部组织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技术方案和供给商。 d.装备部负责组织工程的实施。 e.工程完成后,由生设部和车间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验收。 6.4 设备设施的技术资料治理:各单位应配备人员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的治理、收集技术改造后的资料归档等工作,以满意设备使用和修理的需要。 7 考核 7.1 对于防尘、防毒设备设施进展有效的改造,从而削减职业危害发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企业有关奖惩规定赐予适当的表彰和嘉奖。 7.2 对因违反防尘、防毒设备设施治理制度、规程,违章作业、不遵守劳动纪律或者工作不负责者,按考核规定执行。 【第2篇】公司防
7、尘防毒治理制度(9) 公司防尘、防毒治理制度(九) 一、目的 为了削减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防尘与防毒工作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相关部门帮助。 三、内容 (一)防护与治理 1.要仔细做好防尘、防毒工作,实行综合措施,消退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安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集中,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实行有效防护措施,削减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展监测和体检。 3.要依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
8、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控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退尘毒危害。 4.凡治理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业岗位,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峻的作业,要限期整改,直至到达标准。 5.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实行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处理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便排放。 6.有粉尘或有毒的作业场所要准时清理,保持干净。 7.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总经理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撤除。 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需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集中。 (二
9、)组织与抢救 1.公司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组织训练合格的抢救队员。 2.生产车间和仓库成立兼职抢救组。 3.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汲取毒物的车间,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三)体检与职业病 1.新职员工入职后,应进展安康检查,要妥当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员工,应定期进展安康检查,并建立安康监护档案。 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展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准时调离。 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展积极治疗。 相关记录文件 消防设施安全检查表aq-bzh20 重点部位季节性安全检查表aq-bzh22 日常安全检查表aq-bzh23 职业卫生治理制度aq-bzh-12 职业卫生档案 【第3篇】生物公司防尘防毒治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安康,消退粉尘、生产性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对从业人员身体安康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安康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存在粉尘、生产性毒物的作业场所的治理。 3、职责 3.1、生产部是作业场所防尘、防毒治理的部门,负责编制防尘防毒规划,监视
11、粉尘、生产性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措施的落实。 3.2、安全部负责组织粉尘、生产性毒物的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3.3、生产部负责动态监测生产场所的粉尘、生产性毒物。 3.4、技术质量部负责建立工程防尘、防毒设施的设计与验收。 3.5、选购部负责防尘、防毒设备的选购、安装、调试及更换。 3.6、生产部负责发放防尘、防毒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7、财务部负责落实防尘、防毒所需经费。 3.8、安全部负责对接触尘毒的从业人员进展安全培训教育,维护检修防尘、防毒设备设施。 4、内容 4.1、公司现有的职业危害因素有:有毒物质、粉尘、噪声。 4.2、环安部应依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
12、治理的原则,仔细编制防尘防毒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退尘毒危害。 4.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应按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23)要求进展设计,严 格执行国家建立工程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含防尘、防毒设施)“三同时”制度。 4.4、防尘防毒的根本要求是限制有毒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集中;爱护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实行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削减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监测和体检。 4.4.1、产生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采纳密闭的设备或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料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不能实现全密闭或
13、隔离的,就加强通风并实行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随便排放。 4.4.2、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需有相应的安全卫生和防护设施,经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 4.4.3、在生产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内,不得设置住房或工棚。 4.4.4、在存在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 4.4.5、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不得停用、挪用或撤除。 4.4.6、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和急救器具专用柜、安全淋浴和洗眼喷泉,并有制止饮食、吸烟以及按操作要求等警
14、告标志。 4.4.7、全部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需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漏泄集中,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签。 4.4.8、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从业人员作业地点空气中粉尘及有毒物质的浓度应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23)的规定。 4.4.9、安全部每年组织一次生产场所的粉尘、生产性毒物检测和评价。 4.4.10、新入公司员工必需经过安康检查,不适于从事尘毒作业的,不得安排到粉尘或有毒有害岗位。 4.4.11、对接触尘毒的在册从业人员,应进展定期安康检查,建立安康监护档案。 4.4.11.1、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当粉尘中含游离有毒物在10%以上时,每两年至少检查一次;在10%以下时,每三年至少检查一次。 4.4.11.2、接触有毒物质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除一般内科工程外,还需要进展职业病的特别工程检验。 有特别状况时,应准时进展检查。对有职业禁忌和过敏症者,应准时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