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计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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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计分办法一、科研项目业绩(M1)(一)纵向科研项目业绩(M1-1)代码项目类别分值M1-1-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项目负责人或实际到账总经费1000万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6000M1-1-2国家社科基金(含教育、艺术、军事)重大招标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5000M1-1-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科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3000M1-1-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课题负责人或实际到账总经费300(含)1000万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2000M1-1-5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全国教科规划国家重点项目、全国艺术规划国家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含培育)、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延续资助项目)1500M1-1-6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青年)、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外译项目,全国教科规划年度项目(国家一般、国家青年),全国艺术规划年度项目(国家一般、国家青年);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子课题负责人或实际到账总经费100(含)300万,国家自然科

3、学基金面上基金、青年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联合基金一般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资助项目(建设项目)800M1-1-7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校外)子项目10万及以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实际到账总经费30(含)100万;教育部后期资助重大项目;省哲社规划重大招标项目;xx重点研发计划项目600M1-1-8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校外)子项目5(含)10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实际到账总经费30万以下;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天元基金、应急管理项目、理论物理专项)、海

4、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两年期资助项目);教育部科技计划重大项目、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含规划、青年、后期资助一般项目、各类专项任务及委托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项目(培育项目);全国教科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高校古委会规划重点项目;省哲社规划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国务院其他各部委项目(盖部委公章)30万及以上400M1-1-9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校外)子项目5万以下;全国教科规划教育部项目(青年、各研究专项);全国艺术科学规划文化部项目;教育部科技计划重点项目、人文社科基地重点招标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校外

5、)子项目5万及以上;高校古委会直接资助项目;国务院其他各部委项目(盖部委公章)10(含)30万、其他部委各司局项目30万及以上;省哲社规划项目(一般、青年、后期资助及其他专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项目、青年基金)、省级一般科技计划项目200M1-1-1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国际交流与合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校外)子项目5万以下;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规划重点项目;省社科联重点课题;国务院其他各部委项目(盖部委公章)10万以下、国务院其他部委各司局项目10(含)30万;金华市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100M1-1-11国务院其他部委各司局项目10万以下;省高校重大

6、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青年重点项目;高校古委会间接资助项目;厅局级一般项目(省社科联年度课题、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金华市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等);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xx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50M1-1-12省教科规划年度课题;市级社科联重点课题20M1-1-13市级社科联一般课题10说明:(1)纵向科研项目是指通过科学研究院组织申报或签订合同的国家和地方政府常设的财政科研项目。(2)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按立项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书认定等级,其中国家级项目主要包括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哲社规划办(包括各类专项中的国家级课题)下达的科研项目;省部级项目主要包括省级科技厅、省自然

7、科学基金委、省社科规划办下达的科研项目,以及除国家科技部以外的其他国家部委(盖部委公章)下达的部级科研项目;厅局级项目主要包括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地级市科技局等下达的科研项目,以及国家部委相关司局下达的科研项目。国家级重大项目子项目视为国家一般项目,省部级重大项目子项目视为省部级一般项目。本办法所称子项目是指立项部门发文公布或在项目申报书(或计划任务书)中明确设立的项目。(3)纳入计分的纵向科研项目需以我校为第一承担单位(除本类别第(9)条说明外),且只计分1次,并按研究周期平均分配年度业绩分。(4)外单位转入的在研项目按到账经费占立项经费比例记分,按剩余年限平均分配年度业绩分。(5)以我校为

8、第一承担单位多次获得下列纵向科研项目的按以下规则累进计分:项目代码累进计分规则M1-1-1M1-1-3每新增本层次1项科研项目的,在原有业绩分基础上上浮15%累计计分M1-1-4M1-1-5每新增本层次1项科研项目的,在原有业绩分基础上上浮10%累计计分M1-1-6M1-1-7每新增本层次1项科研项目的,在原有业绩分基础上上浮5%累计计分,最高上浮不超过30%(6)同题滚动资助的纵向科研项目,每滚动资助1次在原有业绩分基础上上浮20%计分,最高上浮不超过50%。(7)获得不同部门同题立项的项目,按就高原则计分。(8)立项但无经费进入学校账户的纵向科研项目按50%计分。(9)与外单位联合申请的国

9、家级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我校为非第一承担单位)的,或我校教师为项目负责人但由企业(或其他单位)牵头申报的,均按以下规则计分:到校经费占项目财政补助总经费比例30%的降一档计分,在1030%的降二档计分,10%的不计分。(10)项目被撤销,则在撤销当年度追扣全部业绩分。(二)横向科研项目业绩(M1-2)代码项目层次项目类别分值M1-2-1重大委托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类单项实际到款在100万元及以上或咨询服务、规划设计单项实际到款经费在60万元及以上项目8/万元M1-2-2重点委托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类单项实际到款在60(含)100万元或咨询服务、规划设计单项实际到款经费在30(含)60

10、万元及以上项目7/万元M1-2-3一般委托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类单项实际到款在20(含)60万元或咨询服务、规划设计单项实际到款经费在10(含)30万元及以上项目6/万元M1-2-4其他委托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类单项实际到款在20万元以下或咨询服务、规划设计单项实际到款经费在10万元以下项目5/万元说明:(1)横向科研项目是指以我校名义并通过科学研究院签订合同,按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项目。(2)各类校外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创新平台、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联合申报的省部级一般及以下纵向项目按实际到账经费参照横向项目分配分值。(3)咨询服务类横向项目不包括教育培训项目。(4)基础教育服务项目均

11、按5/万元计分,但不纳入奖励。(5)横向科研项目按当年度实际到款额的等级分配当年业绩分;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按整体项目等级一次性补足业绩分,并按1分/万元予以额外结题奖励。(6)横向科研项目的施工费、施工材料费及转出经费不计算业绩分。(7)进学校学科性公司横向科研项目按相应等次分值的60%计分。二、科研成果业绩(M2)(一)学术论文业绩(M2-1)类别代码分值类别代码分值顶级M2-1-1300二级M2-1-450权威M2-1-2200三级M2-1-520一级M2-1-3100四级M2-1-65说明:(1)期刊级别以论文发表时的xx师范大学期刊、著作定级标准为准。(2)论文署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12、的第一单位需为我校(本类别第(7)条说明除外;因刊物版式要求不予单位署名的论文,需由期刊社出具相关证明材料)。(3)我校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导师视同第一作者计分。(4)论文收录以法定机构公布为准,同一篇论文被多种检索系统同时收录、或发表后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重复转摘的,按就高原则计分,其中被SCI和SSCI同时收录的以SCI收录为准。(5)同一篇文章分上下篇发在同一刊物两期上的,按1篇计分。(6)在同一刊物中、英文版上发表同一篇论文的,按120%计分。(7)发表在SCIENCE、NATURE、CELL正刊上的学术论文,按以下计分:署名情况全职教师非

13、全职教师第一(通讯)作者且第一单位发表100006000第一(通讯)作者、第二单位发表30001800第二作者、第二单位发表20001200(8)论文选入ESI热点论文、高被引论文,在入选当年分别一次性补足到800分、500分;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论文计500分。(9)发表在期刊上的艺术作品按该期刊级别计分。(10)多篇论文或多幅艺术作品在同一期期刊或报纸上发表的按1篇论文计分。(11)同一年度在二级及以下同一期刊或报纸发表多篇论文的至多按2篇计。(二)学术著作业绩(M2-2)代码类 别分值M2-2-1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成果800M2-2-2A类200 M2-2-3B类100 M2

14、-2-4C类50 M2-2-5D类20 说明:著作应体现xx师范大学署名信息(因出版社版式要求不予体现单位署名信息的,需由出版社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未体现也无相关证明的只计科研业绩分但不纳入科研奖励。(三)知识产权业绩(M2-3)代码类 别分值M2-3-1授权美日欧发明专利300M2-3-2授权其他国家(地区)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100M2-3-3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外观设计专利20M2-3-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10说明:(1)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第一发明人为我校教职工的按全额计分;若知识产权与企业共有,我校为第二专利权人,第一发明人是我校教职工的按50%计分。(2)以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获

15、得的专利,导师视同第一发明人。(3)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每个发明人每年三类合计最多按5件计分。三、科研获奖业绩(M3)代码获奖类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M3-1国家自然科学奖5000020000M3-2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300008000M3-3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科学技术)50002000800M3-4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5000M3-5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20001000500M3-6省哲社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500800400M3-7厅局级科研成果奖(含省教科规划优秀成果奖、省

16、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奖)。804020说明:(1)获奖成果需以我校名义并通过科学研究院进行申报。(2)同一成果在本省获多种奖励时,按就高原则计分。(3)获具有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资格的社会力量奖视为省级奖,参照M3-5计分;获得经国家奖励办公室认可的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的奖项和由科学研究院组织申报的其他部委科研成果奖(盖部委公章)视为省级奖,参照M3-6计分。(4)中国专利奖金奖(含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优秀奖(含外观设计优秀奖)分别计1500分、500分,省级专利奖金奖、优秀奖分别计500分、200分。(5)获得省哲社优秀成果奖中的学术进步奖计50分(不纳入重要科研成果奖励)。(6)市级社会科学优秀

17、成果奖参照M3-7减半计分。(7)我校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第二完成单位按30%计分,第三完成单位及以后均按前一个完成单位分值的50%计分。四、社会服务业绩(M4)(一)成果转化业绩(M4-1)科研成果转化业绩按照成果转化的实际收益额(不含政府奖励部分),参照横向科研项目业绩(M1-2)计分标准计分。(二)标准编制业绩(M4-2)代码类别分值M4-2-1国家标准500M4-2-2行业标准200M4-2-3省级地方标准100M4-2-4市地级地方标准20M4-2-5企业标准5说明:我校为第一起草单位主持编写的按全额计分,我校参与编写的按30%计分。(三)决策咨询业绩(

18、M4-3)类别代码类 别分值A类M4-3-1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正国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1000M4-3-2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副国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中共中央、国务院采纳500B类M4-3-3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省部级现职党政正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300M4-3-4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省部级现职党政副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单位采纳;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全国教科规划办教育成果要报,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成果摘报等200C类M4-3-5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地厅级党政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及国家相关部委主办的咨询类内刊等50M4-3-6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地厅级党

19、政副职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地厅司局级单位采纳;省级单位政研室咨询或调研报告,省(军)级单位主办的咨询类内刊等30D类M4-3-7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县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县处级单位采纳;市级单位政研室咨询或调研报告,市(师)级单位主办的咨询类内刊等10M4-3-8其他被采纳的决策咨询类成果5说明:(1)报告(采纳证明、批示)应体现xx师范大学署名信息或由报送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2)我校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A类、B类咨询报告,第二完成单位按30%计分,第三完成单位及以后均按前一个完成单位分值的50%计分。(3)我校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C类、D类咨询报告不计分。(4)决策咨询成果内容涉及

20、相关人员前期研究成果的,由成果报送人根据参与的贡献分配。五、文艺创作业绩(M5)(一)作品参展与参演(M5-1)代码类 别分值M5-1-1入选五年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入围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金鹰奖200M5-1-2参加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音协、中国舞协、中国美协、中国书协举办的国家层面大型演出、艺术展(演),入围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全国性赛事,或上述作品在中央电视台播放100M5-1-3入选五年一届xx美展、四年一届xx书法展,入围xx音乐金钟奖决赛、xx舞蹈荷花奖决赛,主创电视作品在省级卫视播放,主创

21、电影作品在院线公映50M5-1-4参加xx文化厅、省文联、省音协、省舞协、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省级层面的演出、艺术展(演)或xx卫视播放20说明:(1)参展(演)作品、主创作品必须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2)组织展览单位、举办单位均须严格以正式文件和通知所列举的单位为准,相关单位与企业或社会力量等举办或联合举办的活动或通过租赁场地等市场化运作的活动均不在计分范围。(3)作品展览、参展和获奖均以展出证、入选证、获奖证书、入选作品集和正式出版的作品专集专辑或CD光盘或影像资料为准。(4)参演作品是指我校教师为主角的合作表演或独立表演,不包括个人参加大合唱、集体舞蹈、集体演奏、舞台剧等

22、各种群体性表演和演奏。(5)影视作品主创是指作品的导演、编剧、摄影。(6)电影作品院线公映是指作品至少在3个城市10家影院公开上映且上映时间至少一周。(7)纳入计分的参展、参演作品若出售或转让的,其出售或转让收益按照xx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执行。(二)创作获奖(M5-2)代码类别金奖(一等奖)银奖(二等奖)铜奖(三等奖)M5-2-1M5-1-1中涵盖的奖项及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20001000500M5-2-2M5-1-2中涵盖的奖项及全国儿童文学奖、骏马奖600300150M5-2-3M5-1-3中涵盖的奖项20012080说明:(1)仅限于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第

23、一创作者或表演者为我校教职工的成果。(2)同一创作成果多次入选(展览、展演)或多次获奖或同时入选且获奖,均按就高原则计分一次。(3)不分奖级或只设学术奖的按二等奖计;优秀奖、提名奖、入选奖等不纳入成果奖励。六、学术影响力业绩(M6)在境外召开的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中任职、报告(需有会议流程单原件)等:类别层次代码分值任职大会主席M6-1100分/次分会主席M6-250分/次报告大会报告M6-360分/次主题报告M6-430分/次七、学科、平台、团队建设业绩(M7)代码类 别立项年分值非立项年分值M7-1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高端

24、智库、国家重点创新团队等3000分300分/年M7-2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非智库论坛、教育部创新团队等2000分200分/年M7-3省一流学科A类、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级智库、省新型高校智库、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区域和国别研究培育基地、xx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省级重点创新团队1000分100分/年M7-4省一流学科B类、其他厅局级及以上共建基地500分50分/年说明:(1)仅限于

25、我校牵头的学科、平台、团队。(2)新增学科、平台、团队按立项年分值记分,之后按非立项年分值记分。(3)各学科、平台、团队按就高原则计分。(4)本部分为集体项目,业绩分计至所在的学院或独立设置研究机构;跨学院、机构的学科、平台、团队按各单位的参与贡献相互协商分配。(5)建设验收不合格的,则在验收当年追回全部业绩分。八、共同承担完成的各类科研成果业绩分分配科研业绩分由项目负责人(成果第一完成人)根据成员实际工作业绩提出分配比例,原则上参与人员个人分值不高于项目负责人(成果第一完成人)分值,其中成果完成人具有同等贡献的按等比例分配。分配比例可参照以下标准:合作人数负责人第一合作者第二合作者第三合作者

26、第四合作者270%30%/360%25%15%/450%25%15%10%/550%20%15%10%5%650%其余合作者平均分配九、科研综合业绩1教师个人科研业绩(MG)MG= M1+ M2+ M3+ M4+ M5+ M62学院、独立建制研究机构科研业绩(M)M= + M7十、教师的科研业绩分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统计,由所学院、独立设置研究机构负责统计、审核,由科学研究院组织复核。十一、本办法适用于教师岗位聘任、年度科研考核、聘期考核等教师科学研究工作实绩的综合评价。十二、本办法由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自x1月1日起实施,原xx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计分办法(试行)(xx10号)同时废止。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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