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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业绩奖实施办法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 规定,对取得突出业绩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科研人员进行 奖励,通过加大奖励力度,鼓励创新,鼓励广大教职工多出 高水平成果。教学科研业绩奖分为科研业绩、教学业绩两部 分。本办法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实施三年。一、科研业绩奖励部分1科研科研项项目目(以我校为主持单位) 学 科奖励标准奖 励 条 件8 万元/项总 额3A1 类: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包含“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 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 年基金5 万元/项总 额3A2 类:国家科技重点项目,包含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973”计划课题、“863”计划课题、国家支撑计划课题、国防科工 委重大项目、2011 计划牵头项目、“948”项目、“千人计划”“特支 计划”各类科研项目、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4 万元/项总 额3A3 类:国家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基金,国家级“青年千人计划”、 “青年拔尖人才”科研项目3 万元/项总 额3A4 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含青年项目),国家各部委 科技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2011 计划子项目,国 家级创新平台培育与共建项目,优秀博士基金项目2 万元/项总 额3B1 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霍英东教育基金 高校青年
3、教师基金项目(科研类),教育部博士点基金优先项目, 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各部委重点科技项目,部委创新平台 建设项目,福建省重大科技专项1 万元/项总 额2B2 类:福建省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福建省重大科技专项子课 题,省发改委科技攻关或产业化项目,省级各类创新平台建设项 目,科技部政府间国际合作项目,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博士 后基金项目,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省杰出青年 基金,2011 计划省级项目,省创新创业人才科研项目、省“特支 计划”科研项目 0.5 万元/项 总额2C1 类:省级(含省科技厅)各类重点项目,教育部留学人员基 金,2011 计划省级子项目 0.2 万元
4、/项 总额2C2 类:省级(含省科技厅)各类面上项目(F 类除外),教育厅重点 项目理工科到位经费总额 奖励 10%到 位经费提取 40%HX 类:横向科研项目(单项 3 万元为奖励起点) 到位经费提取部分可用于绩效奖励、人员聘用和业务活动文8 万元/项总额8A1 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招标项目5 万元/项总额8A2 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重点项目, 2011 计划牵头项目,“千人计划”“特支计划”各类科研项目4 万元/项总额8A3 类:国家级“青年千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研项目3 万元/项总额8A4 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各类重点项
5、目,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国家级软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级其他项目,2011 计划子项目,优秀博士基金项目2 万元/项总额8B1 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各类一般项目(含基地项目、后期资助、发展报告项目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霍英东教育基金高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科研类),教育部博士点基金优先项目,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列入计划的国家级子项目(以主管部门公函为准),部委创新平台建设项目1 万元/项总额5B2 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青年项目,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博士后基金项目,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国家其他部委级项目,中国社科院项目,省级各类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6、、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011 计划省级项目,省创新创业人才科研项目、省“特支计划”科研项目等0.5 万元/项总额5C1 类:列入计划的部委级子项目(以主管部门公函为准),国外政府研究机构的项目,省级重大、重点项目,2011 计划省级子项目,省高校领军人才科研项目0.2 万元/项总额5C2 类:省级一般项目,教育厅重点、重大项目,省级其他项目科到位经费总额奖励 10%到位经费提取40%HX 类:横向科研项目(单项 1 万元为奖励起点)到位经费提取部分可用于绩效奖励、人员聘用和业务活动1.0 万元/项A4 类以上项目按时结项鉴定合格者;或结项鉴定优秀者(含免鉴定)奖励 2 万元0.5 万元/
7、项B1 类项目,按时结项鉴定合格以上者项 目 鉴 定 评 审0.2 万元/项B2、C1、C2 类项目,按时结项鉴定完成者2 获奖获奖科研成果科研成果 学 科奖励标准奖 励 条 件特等奖 200 万元/项一等奖 100 万元/项二等奖 50 万元/项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特等奖 40 万元/项 一等奖 30 万元/项 二等奖 20 万元/项 三等奖 10 万元/项教育部高校科技成果奖,国家级专利奖、新产 品奖、标准贡献奖一等奖 10 万元/项 二等奖 5 万元/项 三等奖 2 万元/项其他部委级和省科学技术奖、专利奖、新产品 奖、标准贡献奖理工科一等奖 3 万元/项 二等奖
8、1.5 万元/项 三等奖 0.8 万元/项全国发明展览,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校青年教 师科研奖,全国性行业协会、一级学会评选的 单科成果奖 特等奖 100 万元/项 一等奖 50 万元/项 二等奖 30 万元/项 三等奖 20 万元/项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 30 万元/项 一等奖 20 万元/项 二等奖 10 万元/项 三等奖 6 万元/项教育部高校优秀社科成果奖一等奖 5 万元/项 二等奖 2 万元/项 三等奖 1 万元/项其他部委级和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五个一工程” 奖,中国出版政府奖;全国美展金、银、铜奖,优 秀奖 0.6 万元/项文科一等奖 3 万元/项 二等奖 1.5 万元/项
9、 三等奖 0.8 万元/项省百花文艺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校青年教 师科研奖,文艺作品获文化部或全国文联其他 奖项,全国性行业协会、一级学会评选的单科 成果奖、作品奖、竞赛奖等3理理论论成果成果 学 科奖励标准奖 励 条 件理20 万元/篇A1 刊:学术论文发表在 Nature、Science 刊物15 万元/篇A2 刊:学术论文发表在 Cell、PNAS 刊物10 万元/篇A3 刊:学术论文在 Nature 子刊、Science 子刊发表, 或 SCI 1区大类排名第一期刊收录6.0 万元/篇A4 刊:SCI 1 区大类前 20%期刊收录3.0 万元/篇A5 刊:SCI 1 区(大类,下同)
10、收录1.5 万元/篇A6 刊:SCI 2 区收录0.6 万元/篇A7 刊:SCI 3 区收录0.3 万元/篇A8 刊:SCIE 4 区;A 类自然科学权威刊物发表0.2 万元/篇B 刊:EI 收录;B 类自然科学权威刊物发表工科0.05 万元/篇C 刊:CPCI-S 收录,论文发表在 CSCD 收录的核心刊物(含福建师大学报)和中国高校科技论文在线2.0 万元/篇A1 刊:中国社会科学发表,SSCI、A&HCI 前 20%期刊收录,A 类社会科学权威刊物并居 CSSCI 各大类排名第一期刊发表,被新华文摘转载 5000 字以上1.5 万元/篇A2 刊:A 类社会科学权威刊物发表,SSCI、A&
11、HCI 期刊收录,被新华文摘转载 2000 字以上0.6 万元/篇B1 刊:B 类社会科学权威刊物并居 CSSCI 大类排名前 30%期刊发表0.3 万元/篇B2 刊:B 类社会科学权威刊物发表,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 2000 字以上文科0.05 万元/篇C 刊:CSSCI 收录的核心刊物(含福建师大学报)发表,被CPCI-SSH 收录,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0.1 万元/万字A 类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含古籍研究);译著(首译)、编著(含古籍点校)为奖励标准的 50%,译著(重译)、文献编著为奖励标准的 20%;由校内资助出版的为上述标准 30%学 术 著 作0.04 万
12、元/万字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含古籍研究);译著(首译)、编著(含古籍点校)为奖励标准的 50%,译著(重译)、文献编著为奖励标准的 20%;由校内资助出版的为上述标准 30%4研究咨研究咨询报询报告告(需提供采纳部门的有效文件证明)奖励级别奖励标准奖励条件A 级2.0 万元/篇国家领导批示采纳B 级1.5 万元/篇国家部委采纳,全国“两会”重点建议或提案,或入选国家基金成果要报C 级1.0 万元/篇省领导批示,省级采纳,或入选教育部社科成果要报、优秀咨询报告D 级0.5 万元/篇省人大重点建议,省政协重点提案,或评为建言奖一等奖以上E 级0.2 万元/篇厅局级采纳,入选省社科成果要报,或
13、评为建言奖5授授权专权专利成果等利成果等(职务发明)奖励级别奖励标准奖励条件A 级3 万元/项主持制定并颁布国家标准B 级2 万元/项主持制定并颁布全国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专利转让应用(转让费到位 20 万元以上)C 级1 万元/项发明专利;主持制定并颁布省级行业企业标准D 级0.3 万元/项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E 级0.1 万元/项外观设计专利6成果成果转让转让、技、技术术服服务务(四技)(四技)费费分配分配 课题组劳务费课题组科研经费单位成本与发展校统筹经费60%20%10%10%二、教学业绩奖励部分1教学工程与教学改革教学工程与教学改革项项目目(未列入学校管理业绩津贴)奖励条件奖
14、励标准国家级重大项目8 万元/项总额8国家级重点项目5 万元/项总额8国家级一般项目3 万元/项总额8霍英东教育基金高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教学类)2 万元/项总额8全国学会规划项目、有关部委级项目、省级教改重点项目1 万元/项总额5省级教改一般项目0.2 万元/项总额52教学教学论论文及教材文及教材奖励条件奖励标准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第 1 版;修订新版教材、翻译教材为 50%;由校内资助出版的为 30%0.1 万元/万字主编 A 类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修订新版教材、翻译教材为 50%;由校内资助出版的为 30%0.08 万元/万字主编其他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修订新版教材、翻译教材为 50%;由校内
15、资助出版的为 30%0.04 万元/万字教学研究论文均按文科学术论文奖励标准3各各级级教学教学奖奖类 别级 别奖励条件奖励标准 特等奖50 万元/项 一等奖30 万元/项国家级 二等奖15 万元/项 特等奖8 万元/项 一等奖5 万元/项省 级 二等奖2 万元/项 特等奖1.5 万元/项 一等奖0.8 万元/项教学成果奖校 级 二等奖0.5 万元/项 国家级/10 万元 省 级/4 万元教学名师奖 校 级/1 万元 一等奖3 万元/项 二等奖1.5 万元/项国家级 三等奖1.0 万元/项 特等奖1.0 万元 一等奖0.8 万元 二等奖0.6 万元省 级三等奖0.5 万元 一等奖0.5 万元霍英
16、东教育基金教学奖, 各级教学竞赛奖校 级二等奖0.3 万元 一等奖1 万元/项 二等奖0.5 万元/项优秀自制教具奖国家级 三等奖0.3 万元/项一等奖0.3 万元/项 二等奖0.2 万元/项省 级 三等奖0.1 万元/项 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校 级优秀奖0.6 万元 4指指导导学生学生课课外各外各类竞赛类竞赛和活和活动动类 别级 别奖励条件奖励标准特等奖20 万元/项一等奖10 万元/项二等奖6 万元/项国家级三等奖4 万元/项 特等奖3 万元/项一等奖2 万元/项二等奖1 万元/项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 级三等奖0.5 万元/项 一等奖(金)8 万元/项 二等奖(银)3 万元/项
17、国家级三等奖(铜)2 万元/项 一等奖1 万元/项 二等奖0.5 万元/项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省 级 三等奖0.3 万元/项 一等奖3 万元/项 二等奖1.5 万元/项国家级 三等奖0.7 万元/项一等奖0.5 万元/项二等奖0.3 万元/项政府举办的各类大赛省 级三等奖0.1 万元/项一等奖1.5 万元/项二等奖0.8 万元/项全国一级学会三等奖0.4 万元/项一等奖0.3 万元/项学会主办的各类大赛省级学会二等奖0.1 万元/项 有学生署名 成果0.5 万元/项国家级 通过验收0.3 万元/项有学生署名 成果0.2 万元/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按时结项鉴定)省 级 通过验收
18、0.1 万元/项 指导学生(在籍及毕业当年内)1 万元/项创业项目注册经营5指指导导研究生学位研究生学位论论文文获奖成果类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5 万元/篇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4 万元/篇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教育部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专业博士论文奖2 万元/篇1 万元/篇0.4 万元/篇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教育部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专业硕士论文奖1 万元/篇0.5 万元/篇0.2 万元/篇三、附 则 1.教学科研业绩奖,同类别同一项目、成果均就高享受, 不重复奖励;未设等级获奖成果均按二等奖计。原则上均按 年度结算,跨年度项目、成果奖励津贴的申报和变动应说明
19、理由,并以所在年度标准进行追补或补差。 2.各类奖励项目、成果和奖项均应以福建师范大学为第 一署名单位。为促进协同创新和社会服务,与外单位合作的 项目成果及奖项,按申请书或合同协议列名技术负责单位或 第二协作单位或核心协同单位,以及经批准外出访学进修期 间(含如期返校后一年内)以我校为第二署名单位,均可视同 第一署名单位;按属地原则管理而又备案纳入学校科研管理 的项目和成果,按同等标准奖励;专项注明的项目(课题)则 按规定标准奖励。此外,与外校合作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 国家部委以上科研优秀成果奖、国家级重大项目而列名前两 名,标注共同或并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前两名)在 SCI2 区以上或文科
20、 A1 类期刊发表的论文,均按奖励标准的 70% 计,依此为前三名次计 50%,前四名次计 30%,前五名次计 10%,其他名次不配套奖励;无排名的合作成果根据列名人 数和份额参照此办法酌定。3.集体项目与成果分配办法:实行第一责任人(含项目负 责人、主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负责制,按参与者实际贡 献由负责人主持分配;或按以下份额系数 K 值分配: K100(Z13Z22Z31Zn0.5),其中 Z 为责任人 及其排序,K 值即为 100 除以所有责任人权重总数之商,即 Z1 为 K3,Z2 为 K2,Z3 为 K1,其他责任人 Zn 为 K0.5。 4.所有项目到位经费文科不少于 1 万元
21、,理工科不少于 3 万元,否则不予配套奖励。到位经费少于套奖额度的,按套 奖额度的 50%予以奖励。国家级或部委级单列单科性基金项 目原则上视同同级别基金项目,如果单项经费低于该年度同 级别基金面上或一般项目经费平均额度 50%的,奖励标准下 调一级并执行本条款前述规定。科研项目按时结项时间以项 目申请书或协议书的计划时间为准,在此时限内项目鉴定材 料报送并一次性通过评审鉴定,视为项目按时结项。 5.被各收录系统收录的学术论文,均以情报部门提供的 证明为准,SCI 收录以我校图书馆“科学引文数据库”为准, SCI 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JCR 期刊分区 数据在线平台”为准,SSC
22、I 收录以我校图书馆“社会科学引文 数据库”为准,EI 收录以我校图书馆“美国工程索引数据库” 为准。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发表的论文和著作,被 SCI 或 SSCI、A&HCI、CSSCI 源期刊引用(他引)累计达到 50-99 次 追加奖励 1 万元,达到 100 次以上追加奖励 2 万元。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后在 B 类以上期刊发表的单篇论文超过 2 万个汉 字(其他文字按相应版面折算)以上者加计 1 篇,并追加奖励 50%。 6.教材认定以校本部本科以上且已选用的计划课程教材 为准。我校主编或与外单位合作由我校专家为第一主编的教 材或学术著作,按全书字数给予相应奖励
23、,并由主编分配;其他参与编写的我校作者均按执笔字数计奖励金额。 7.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每年评一次,评选比例占当年任 课教师的 5%。设立该奖项旨在鼓励教师致力于本科一线教 学,积极承担公共课、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含实验课),特别 是要优先推荐本科教学工作量多、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率 高的教师。具体评选办法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制定。 8.AB 类权威刊物(包括教学研究刊物)、A 类出版社目 录另文下发;文艺类作品和体育竞赛业绩折算细则另文下发。 教学研究刊物,各学科类可从 CSCD、CSSCI 核心期刊中推 选能代表本学科最高水平的 1 种期刊列为 B 类,可从中文核 心期刊中推选影响较大的 1
24、 种期刊视同 C 类核心期刊,由学 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在上述教学研究期刊发表的教学研 究论文,均由教务处组织认定。 9.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的获奖成果, 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参照认定。指导学生 创业项目注册经营的,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 工作部、校团委协同制定认定办法。 10.前述奖励项目未能列举而有相应级别的业绩,由本人 申请,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并签署建议,报送相应职能部 门审定。 11.教学科研业绩奖的发放,由学院、教务处、科技处、社 科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协作完成,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 项工作。每年 12 月底,教师将获奖的项目、成果向所在学院 申报,由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报送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审 核确认,经职能部门确认后,报财务处发放。 12.考虑到教学科研业绩奖涉及的项目和成果较多、单项 奖励额度有的较大,允许对奖励进行一次性分配、分月发放, 具体标准如下:业绩奖励金额发放次数(F 表示为金额,以元为单位)F10000一次性10000F50000不超过六个月F50000不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