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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公司机电设备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提高建安施工技术装备素质,保证施工机电的良 好技术状况,充分发挥其生产效能,保证设备安全生产,提高综合经济能力,特 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工程公司建立现代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运用科学的技 术、经济和行政手段,以及管理方法,进行综合管理,3相关文件、术语4职责4.1 工程公司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械设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企业机 械设备的方针、目标、规划、更新改造作出决策。工程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全公司 的机电设备管理。4.2 副总工程师负责全公司大型机械技术方案审查、安全技术指导工作。4.3 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设备部职责4.3.
2、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方针、政策、制度、规程、定额等,根据本单 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4.3.2 代表工程公司行使工程公司机电设备管理职能,负责机电设备日常管理工 作。4.3.3 编制中型及以上机电设备的购置计戈U,负责机电设备的选型、论证、购置、 验收、保管和分配。组织机电设备的技术试验及大型设备试运转。4.3.4 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查、平衡调度机电设备,组织并监督、检查 公司属公司(或项目部)机电设备的合理使用,安全生产和维护保养。4.3.5 编制除公司常规标准配置外的中型及以上机电设备大修计划,负责设备的 大修组织、执行和验收,负责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处置和报
3、废的技术鉴定。4.3.6 组织实施机电设备的租赁经营和经营承包,参与机电设备的经济核算。4.3.7 组织和参与中型及以上机电设备购置费、大修基金等有关机电设备的资金1.1.2 2质量良好:提供机电设备的质量应良好,技术状况应符合完好机电设备的 标准。1.1.3 3及时供应:提供机电设备时应在施工使用前到达工地现场,给施工单位留 有准备时间。5.17 机电设备的调度要求5.17.1 各机电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服从工程公司领导的统一调度。如有需要继续使 用,由公司属公司项目部领导向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方可留 用。5.17.2 调出单位应保持机械的完好状况,保持机械的完整齐备,不允许拆换
4、原机 零部件和附属装置。5.17.3 调出公司(或项目部)和调入公司的机管人员到公司物资管理中心办理领、 退的调度手续,办理完善后再进行交接实物。5.17.4 机电设备的调度时专用备件、随机工具和技术档案资料等要随机移交。5.18 库存机械设备的管理5.18.1 使用单位对长期不使用的机械设备经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后,以退库或封存, 并办理相应手续,退库或封存机械设备应附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凡退库、封 存、修竣和新购待分配的设备,能进库的应进入库房(棚)进行管理,要定期保 养、建章立制,凡待修、报废的机械设备也应加强管理,防止乱堆、乱放和丢失。5.19 退存要求5.19.1 机电设备使用单位不再
5、使用的设备,退存时必须保证技术状况良好,损坏 的部分应修复及缺件应补全,经公司物资管理中心检查认可后,方可办理退存手 续。5.19.2 公司属公司或项目部因施工任务情况变化或其他因素,短时间(闲置六个 月以上)内不使用的设备可以封存,但需办理封存手续,公司或项目部必须做好 保管和保养工作。封存期间仍考核有关各项指标,但不提取机械折旧和大修基金。 封存期间无条件服从工程公司的统一调度。封存的机械如需启用必须经公司机管 部门批准后,办理启封手续再使用。5.20 统计5.20.1 统计的任务:统计企业拥有的机电设备数量,能力及变动情况,反映企业的 装备程度;统计机电设备的使用情况,反映机电设备的利用
6、程度和效率;统计机 电设备的完好情况,反映机电设备的技术等级状况;统计机电设备的运转、消耗 情况,整理和收集使用中的数据,为编制维护计划、考核经济技术指标等提供依 据;统计维修情况和效果,为考核维修效果和维修完成情况提供依据。5.20.2 统计的内容:机电设备的统计应包括如下十个方面内容:机电设备的数量; 能力的装备程度;机电设备的完好程度和利用程度;机械效率;施工机械化程度; 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机械事故;设备维修;经济效益;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5.20.3 统计的要求:统计应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能够真实地反映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建立各种台帐和内部统计报表为综合管理
7、服 务;统计应经常进行调查研究,采用普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等形 式来弥补数字上的不足;统计应实事求是,为企业负责,根据国家统计法和统 计制度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准确及时完成统计任务。5.20.4 统计工作制度:公司属公司、项目部每月由统计人员对本单位所配置的机 电设备进行各项统计工作。每半年将统计报表进行汇总,在每年7月10日前和 次年1月10日前上报公司物资管理中心。5.21 机电设备管理的指标5.21.1 根据工程公司的主要考核指标有:完好率指标;利用率指标:效率指标; 技术装备率指标;装备生产率指标;机电设备固定资产利税率指标;维修费用率 指标;资金
8、利税率指标和机电设备平均技术等级。5.22 经济管理5.22.1 公司物资管理中心参与管理使用的资金有以下几项:机电设备购置费;预提或分摊的机电设备大修费和维修费;机电设备及有 关人员的保险费;企业设立的机电设备管理的奖励基金;机电设备违章使用和管 理混乱的罚款;机电设备事故损坏、丢失的赔款;认真做好机电设备的原值、净 值和折旧的台帐管理。5.22.2 建立机电设备折旧费和大修理费的予提或分摊的管理制度。建立机电设备 的使用、保养、经常性修理、大修、租赁费的定额及费用标准。5.22.3 由公司和项目部管理的设备,公司和项目部应建帐自提拆旧及大修费用。5.23 经营管理5.23.1 努力提高机电
9、设备的经营水平,实施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制。推行机电设 备的租赁制、经济核算制和经济责任制。5.23.2 公司物资管理中心是工程公司施工机械租赁机构。5.23.2.1 租赁形式:(a)承租单位只提出生产任务工作量,由物资管理中心配备操作人员,机 械的保养、修理、物资供应全由物资管理中心负责,承租单位只支付租赁费的“人 机租赁”方式。(b)机械的操作、保养、修理、物资供应全由负责承租单位,承租单位 支付资产占用费、预付大修费的“单机租赁”方式。5.24 正确使用机电设备的基本要求5.24.1 做到合理配置,正确使用,安全运行,讲究经济效益。严禁拼设备,违章 作业和超负荷作业。对大型设备要超负荷作业
10、时,必须经科学计算达到安全使用 要求,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方案,经公司物资管理中心工程师及以上 审核,公司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批后,在机电技术人员和公司安监人员的监管下方 能实施。5.24.2 建立完善的机电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的安全规程及岗位职责。5.24.3 执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落实专人、机长、班(组)长的责任 制。5.24.4 交接班制度和检查制度(包括日检、定检、巡检、专检等),逐台做好交 接班、检查、运转记录,并要认真填写,月末集中,汇集造表,逐级上报。5.24.5 公司要建立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规程规范的措施和方法。5.25 机电设备的试验和检验5.25.1 凡新购
11、、自制、改造、大修过的机电设备都应该按国家、部标准进行技术 试验,并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严禁投入使用。 进口机电设备应按商检规定进行试验和检验。5.25.2 主要及大型机电设备的试验和检验都应有正规记录资料,经参与者签证后 入档。5.25.3 大型和起重机械的试验和检验由公司安监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其他机电设备的试验和检验由机电管理部门组织。5.26 机电设备的维护5.26.1 根据“定期保养,强制执行”的原则,各级机电设备使用单位应编制月保养 计划,严格执行保养制度,规程和定额,严禁只用不养,以修代养的行为。5.26.2 为了保证保养工作的实施,各单位应根
12、据机电设备的拥有数量设立必要的 保养人员和保养班组。5.26.3 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认真检查,监督各级单位对保养计划的编制实施,不 能以施工生产忙而忽视挤掉保养。5.27 修理5.27.1 机电设备的修理分经常性修理和大修,经常性修理又分为小修和中修,修 理等级的划分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5.27.2 经常性修理由各公司(项目部)物资部门编制计划和组织实施,不能承担 修理的可送专业修理公司修理。按常规标准配置的中型及以上机电设备大修由各 公司(项目部)负责编制计划和组织实施。5.27.3 除按常规标准配置各公司(项目部)以外的中型及以上机电设备的大修由 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设备管理部门
13、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5.27.4 修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检修规程、标准和二级检验制度,加强修理工艺和技 术管理,确保修理质量和工期,对用户高度负责。5.27.5 机电设备修竣后,必须经设备管理部专业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使 用,修理质量不合格的不能出厂使用。5.28 机电设备的安全监察5.28.1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施工的机电设备安全使用,预防机电设备事故,保障人 身安全和机电设备安全,根据国家经贸委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公司的有关规定, 机电设备的安全使用实行监察制。5.28.2 主要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公司指定的专业队伍(应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公 司的安装认可书)承担,执行拆装作业时必须有安全
14、监察人员参加。5.28.3 起重机械重新安装后,应按照质量技术监督公司有关规程进行荷载试验, 并合格后才能使用。5.28.4 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才能上岗。由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公司规定的特殊工种,起重机械装拆的有关人员,检验人员还 必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书才能上岗。汽车司机除取得公安部门 核发的正式驾驶证外,还必须经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考核合格后,核发证书才准上 岗。5.29 机电设备的事故管理5.29.1 机电设备部门管理的范围:直接管理机电设备本身遭到非正常损坏的单纯 机电设备事故;参与管理由于机电设备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发电设备损坏、构 筑物破坏
15、、火灾、停电、停水、停气及其其他灾害;参与管理交通事故。5.29.2 关于机电设备涉及人身安全的,其伤害程度及事故等级的划分按国家电 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执行。5.29.3 事故处理:机电设备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保护事故现场,机电设备主管 领导及有关部门到事故现场了解、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损失情况。事故 的处理呈报应按国家电力建设施工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执行。机电设备 事故应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得马虎了事,草草收场。涉及人身伤害 事故按国家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执行。交通事故按交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5.30 电算化管理5.30.1 公司属各公司(项目部)应建立计算机系统信息
16、库,必须做到各种信息资料 全面、完整、准确、及时。5.30.2 建立机械管理系统信息库的要求:收集标准的信息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工 作制度;建立系统的机械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反馈和预测制度。5.31 机械设备的报废5.31.1 机电设备报废的基本条件:主要结构、主要机件损坏到不堪使用,虽经修 复(修复费用在原值的40%以上)机械能力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 生产的;机械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修理费用 高达原机价值的50%以上,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因意外灾害或突然事故,机 械受到严重损坏,恢复到原有精度不如更新经济的;机型淘汰,配件供应无来源 的;非标准机电设备
17、,因任务变更,本企业不使用,其他企业也不适用的;凡属国 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机型。5.31.2 报废手续:报废机械设备应由机械设备使用单位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填报 机械设备报废鉴定和报废设备审批表,经工程公司组织的机电设备技术鉴定小组 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经济分析、财务核定资产价值,公司领导审批签章;报废机 械设备根据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审批。5.31.3 报废机电设备的管理.:报废机电设备应按财务规定提足折旧;报废机电设 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理;符合报废条件的公司属机电设备,由使用单位填 写报废申请表,由公司物资管理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按有关规定办理 报废手续。5.32 机械设备的转让
18、处理5.32.1 设备转让处理的办法:机电设备的转让,应实行资产评估、按质论价,有 偿转让。机电设备的有偿转让的变价收入,纳入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资金内使用。 机电设备的有偿转让,应办理固定资产产权转移手续。5.32.2 报废机械设备处理规定(a)报废机电设备处理按XX公司废旧设备、物资处理办法执行。 (b)报废机械设备应提足折旧,已批准报废的机械设备不得出租外单位。(c)报废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物资管理中心按国家 规定统一进行清理处理,公司属各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否则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有关人员按违纪处理。(d)机上尚能利用的零件材料应尽量利用。(e)所有的变价收入均应入财务帐。
19、5.33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第一工程公司范围内。5.34 本规定由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负责解释。5.35 本规定自分布之日起实施,颁发前与本规定矛盾或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包括流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1.1.8 组织搞好基础管理工作,如建立台帐、档案、原始记录和各类统计资料的 分析、报表等。1.1.9 组织全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和优秀设备的评比检查,总结经验并组织推广。1.1.10 负责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和推广及进口机械的技术引进和消化。1.1.11 参与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1.1.12 协助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及机务人员的安全教育、上岗教育和技术教育工作。4.4 公司物资部职责4.4.
20、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电设备管理的规定、制度、规程和定额等。4.4.2 负责小型及以下的机电设备选型、购置、验收、技术试验、鉴定工作。4.4.3 负责本公司的机电设备的资产登记、建立实物帐卡,到公司物资管理中心 办理租赁、领用、调度、更新改造及报废及其他有关手续。4.4.4 编制本公司的机电设备使用计划,负责向物资管理中心租用机电设备。参 与新机电设备的技术试验和试运转工作。4.4.5 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查,负责本公司组织和检查机电 设备的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维护保养,和经常修理工作。4.4.6 实施小型机电设备的租赁经营和经济承包,参与机电设备的经济核算,使 机电设备发挥最
21、大效益。4.4.7 参与公司有关小型设备及以下机电设备资金的使用和管理。4.4.8 编制小型及以和常规标准配置机电设备大修计划,负责其设备大修组织、 执行和验收,负责小型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4.4.9 负责搞好本公司机电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4.4.10 责公司配件的采购、领用、发放和保管工作。4.4.11 责协调、协助上级搞好其他机管工作。4.5 公司直属项目部物资部职责4.5.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电设备管理的规定、制度、规程和定额等。4.5.2 负责小型及以下的机电设备选型、购置、验收、技术试验、鉴定工作。中 型设备及以上设备均向公司物资管理中心租用。4.5.3 负责本项目部的机电设备的资
22、产登记、建立实物帐卡,到公司物资管理中 心办理租赁、领用、调度、更新改造及报废及其他有关手续。4.5.4 编制项目部的机电设备使用计划,负责向物资管理中心租用机电设备。参 与新机电设备的技术试验和试运转工作。4.5.5 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查,负责项目部的组织和检查机 电设备的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维护保养,和经常修理工作。4.5.6 实施小型机电设备的租赁经营和经济承包,参与机电设备的经济核算,使 机电设备发挥最大效益。4.5.7 参与项目部有关小型设备及以下机电设备资金的使用和管理。4.5.8 编制小型机电设备大修计划,负责其设备大修组织、执行和验收,负责小 型机电设备的更新
23、改造。4.5.9 负责搞好项目部机电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4.5.10 责项目部配件的采购、领用、发放和保管工作。4.5.11 责协调、协助上级搞好其他机管工作。4.6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职责4.6.1 负责建立固定资产财务帐卡,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增减的变化。4.6.2 与机管人员配合掌握机械动态,做到帐、卡、物相符。4.6.3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验收、调拨、更新改造、报废等方面的财务制度,办理 入账、调拨、报废等财务手续,处理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问题。4.6.4 按期正确地计算和提取机械设备折旧和预提大修基金。4.6.5 定期分析固定资产、资金的运用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4.6.6 依照年度清查资产
24、的规定,与机管人员配合进行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清查估 价和评估等工作。4.6.7 组织和指导有关机械方面的核算工作。4.7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机关非生产性机电设备的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帐 每年12月30日前汇总到公司物资管理中心。5具体内容5.1 机电设备管理纲要5.1.1 机电设备管理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改造,使机电设备使用寿命长、技术状况好、消耗低、利用率和生产 效率高,以达到既能满足工程的需要,又能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 5.2设备管理体制原则5.2.1 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工程公司的实际情况,目前公司施工机电设备管理体制 由原二级管理,一级
25、核算,逐步采用二级管理、二级核算体制,采用集中与分散 相结合,专业化、工厂化生产与综合生产相结合,统一管理与自主管理相结合的 方式,实行租赁经营制。5.2.2 各级管理机构应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配备精干的管理、技术干部,其 中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占一半以上,以上适应机电设备管理现代化的需要。5.2.3 公司直属公司、项目部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定额编制如下(供参考)5.2.3.1 拥有设备原值300万元以下的公司或项目部配备2名机管人员,其中助 理工程师及以上至少1名;5.232 拥有设备原值300万元500万元的公司或项目部配备34名机管人员, 其中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至少2名;5.233 拥有设备原
26、值500万元800万元的公司或项目部配备45名机管人员, 其中工程师及以上至少1名,合计工程技术人员至少3人;5.234 拥有设备原值800万元以上的公司或项目部配备57名机管人员,其中 工程师及以上至少2名,合计专业技术人员至少4人;5.235 机电设备管理内容管理内容包括: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动力设备、检测调试和试验设 备、办公设备等五大类。5.3 机电设备的分级:5.3.1 单机原值在人民币3000元至3万元划分为微型设备;532单机原值在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划分为小型设备;5.3.3 单机原值在人民币10万元至50万元划分为中型设备;5.3.4 单机原值在人民币50万元至150万
27、元划分为大型设备;5.3.5 单机原值在人民币150万元以上划分为特大型设备;5.4 机电设备分级管理模式5.4.1 小型设备资产管理权归属公司直属公司和项目部管理。按常规标准配置给 公司的中型设备,由公司直属公司负责使用管理.,工程公司只提取资产占用费。 除常规配置标准外向公司物资管理中心租用。5.4.2 公司直属项目部管理的小型设备,项目完工后由公司物资管理中心折价回 收。项目部所需中型设备及以上设备均向公司物资管理中心租用。5.4.3 中型及以上资产管理权归属工程公司管理。公司物资管理中心向公司直属 项目部、公司出租中型及以上机电设备。5.4.4 公司属公司(或项目部)对微、小型及机电设
28、备管理参照本规定所制订的 有关条款和XX公司机电设备管理程序文件所规定的程序管理制定细则。5.5 组织管理5.5.1 组织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建立规章制度,收集完善的基础资料,落实基 层管理,订立岗位职责、评比、考核和制定有关定额。5.5.2 规章制度包括:目标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租赁经营管理制度,技术 管理制度,使用、保养和保管制度,维修和配件管理制度,技术业务培训和上岗 管理制度,经济管理制度等。5.5.3 落实基层管理。主要是制定各级管理组织的职责,将上级的有关规章制度 落实到厂队、班组、个人。5.5.4 岗位职责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上至行政领导、专业副总工程师、机 电管理干部、
29、机电技术干部,下至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机务人员。在各自岗 位上都有明确的责任范围。5.5.5 技术培训。5.5.6 制定优秀设备的评比、考核,以及有关奖惩办法。5.6 固定资产管理内容和构成原则5.6.1 设备资产管理内容:包括机电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验收(帐面验收)、分 类编号、建帐立卡、技术档案、调拨、更新、改造、处理、报废等管理,以及更 新改造资金的管理等。5.6.2 机电设备固定资产的构成原则: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机械设备构成固定资产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使 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3000元人民币;能独立发挥功能作用。凡满足上述条件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
30、设备、 器械均构成机械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机电设备)。5.7 机电设备的购置管理5.7.1 微小型机电设备,经公司经理批准由物资部门组织选型采购。小型机电设 备由公司直属公司(或项目部)物资部提出配置计划,报物资管理中心审核,报 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部。组织专业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按择优原则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和采购文件, 报公司直属公司(或项目部)经理审批后,由公司物资部实施采购。报公司物资 管理中心备案。微型机电设备由公司直属公司(或项目部)物资部提出配置计划, 报公司(或项目部)经理审批后,由公司物资部实施采购,报公司物资管理中心 备案。5.7.2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公司确须增加中型及以上
31、常规标准配置的设备,由公 司提出机械设备购置申请,均向工程公司物资管理中心申报,由工程公司根据全 公司的装备情况,决定是平衡调度还是购置。5.7.3 中型及以上的机电设备由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设备管理部提出计划,组织专 业人员对供应商从技术、经济上进行评审,按择优原则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和采 购文件,经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后,由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设备管理部实施采购。具 体办法按XX公司机电设备管理程序文件(机电设备购置程序)执行。5.8 机电设备的选型5.8.1 机电设备的选型原则是:适用、高效、经济、坚固耐用、安全可靠、维修 方便、机种配套、简化机型以适应流动性大和露天作业的施工特点。5.8.2 中型及
32、以上机电设备(包括引进国外的机电设备)的选型,应根据工程公 司的技术装备规划和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经公司物资管理中心研究确定后,报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选型。5.8.3 机电设备选型注意事项:无国家有关部门资质认证企业的产品严禁选型; 产品未经国家级有关部门鉴定、检验的产品严禁选型;无出产合格证的产品严禁 选型;无售后服务的产品不宜选型;无说明书、内容不完整或不全面的产品不宜 选型。5.9 机电设备招标采购5.9.1 中型及以上机电设备采购按XX公司物物资招标采购管理管理办法执 行。5.9.2 在中型及以上机电设备采购前必须对机电产品分供方(厂家)进行评定, 主要评价被
33、评定单位的资质、生产能力、交货期和质量、信誉、满足产品质量要 求的能力等项目,编制选定合格的机电产品分供方(厂家)的名录,报主管副总 经理审批。机管部门建立保存合格的机电产品分供方(厂家)的名录的质量记录, 必须选择合格机电产品分供方(厂家)实施采购。5.9.3 合同签订必须以洽商结果或来往函件为依据,合同条款内容必须完整,合 同必须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动因素,并列入防止和解决的方法。双方加盖规 定的合同章后生效。5.9.4 对特大型机械(包括引进国外的机械设备)的选型,应由工程公司总经理 或主管副总经理组织机电工程师与采购人员一道到机械产品的生产产地考察、调 研和技术经济论证,产品采购评审合
34、格后方可购置。5.10 设备验收的组织管理5.10.1 机电设备购进后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技术验收,技术验收经专业 技术人员签字后,由设备管理人员办理入库和报帐手续。进口设备应按国家商检 规定进行验收。5.10.2 国外进口机械验收。口岸检验由主管部门组织由购置单位参加的初检,主 要是清点数量和检查外观。现场检验必须请海关和商检部门的人员参加。国外进 口机械验收时,必须注意机械的质量,防止以劣充好,到货后应尽快安装使用, 使机械问题暴露在索赔期或保证期之内,不准对机械进行技术改造或拆卸难以恢 复精度的部位。5.10.3 对价值较高,技术和结构复杂的特大型机械的验收,应由工程公司机电副 总
35、工程师组织验收小组(包括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操作工和专业管理人员) 参加,进行验收工作。对大中型设备则由公司物资管理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和操作 工进行验收。5.11 机械的技术试验程序5.11.1 凡新购、自制、改装、改造、大修、项修和重新组装的中型及以上的机电 设备,在验收时,都必须遵照有关该机的技术试验规程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技 术试验,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试验前的检查。主要检查机械装配的完整性、可靠性、合理性、安全性、润滑性 和渗漏痕迹。无负荷和负荷试验。主要试验机械的工作性能,包括机械的起动性能、动力性能、 经济性能、操作性能、制动性能、负荷性能和工作装置的运用性能等。考核其是 否达到
36、正常使用、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条件。5.11.1.1 试验后复查。主要复查机械在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排除情况。5.11.1.2 填写技术试验记录表。5.12 设备帐卡管理5.12.1 机电设备验收后必须入固定资产帐购入机电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确认规格型号相符,技术性能达 到要求,质量良好,完整齐备,达到购置和设计提出的要求时,填写验收单后, 方可办理入帐手续。5.12.2 为了能随时掌握本单位机械设备的拥有量、原值、来源、能力、自然状况 等静态情况和增减、分布、技术状况变化等动态情况,各级机管部门必须做好机 电设备的帐卡管理。5.12.3 建立机电设备固定资产卡片5.12.3.1 建立设备
37、固定资产卡片应包括内容:机械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 号、制造厂、出产日期、出产编号、主要性能、外形尺寸、重量、附件、购置来 源、购入日期、调拨日期、功率、原值、净值、折旧率等,以及主副机(底盘、 发动机、工作装置)。还必须包括动态状况的调动记录.技术状况、修理记录、 改造记录、事故记录等。5.12.3.2 本卡片按产权建立,一机一卡,按机电设备分类保存。5.12.4 公司物资管理中心按公司直属公司、项目部、公司机关科室、院、校为单 位建立机电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各公司直属公司、项目部、公司机关科室、 院、校为单位到公司物资管理中心办理领用、调拨、退库、盘盈、盘亏、报废等 一系列管理方面的
38、手续。各公司以本公司所属部门、项目部分部、分公司为单位 建立本公司机电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台帐。5.12.5 机电设备固定资产帐卡管理的要求5.12.5.1 凡属于固定资产的机电设备都应从购买到位之日起,分类建立台帐和设 备档案,有条件的最好在微机上建立数据库。具体要求:(a)、机械设备购入或调入后应立即建帐立卡,各级机务部门都要建立机械 卡片和台帐,指定专人管理,及时认真填写。(b)机电设备固定资产卡片必须一机一一艮不得多机一一标。(c)、保持帐、卡、物相符并与财务的帐相符。如有不符,不得随意改帐,应查 明原因,并按规定办理丢失、盘盈、盘亏、调值等有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帐 卡有关数字,并注明
39、根据。5.13 机电设备的清查盘点5.13.1 每年年终都应全面清点、盘查一次,做到帐、物相符。5.13.2 工程公司、公司机关科室、院、校、公司直属公司、项目部、公司管理部 门、分公司、项目部每年年终都应对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工程结束也应 对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清查盘点。5.13.3 清查盘点工作必须做到及时、深入、全面、彻底,清查盘点要坚持查明实 物,做到帐、物、卡相符,发现问题要认真解决,发现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分清 责任。如发现盘盈、盘亏现象,要查明原因,报经产权单位的最高行政领导者批 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盘盈、盘亏手续。5.14 技术管理5.14.1 技术管理基本任务是:建立健
40、全机电设备的技术档案;制定和贯彻机电设 备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和贯彻机电设备的保养、修理制度;组织落实 保养、修理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制定机电设备技术鉴定、验收制度;制定机电 设备故障和事故技术处理的制度;制定技术专业干部和工人的培训考核制度;制 定各级技术人员的技术责任制度;制定其他有关机电设备技术管理的制度。5.14.2 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设备技术档案由资产管理权所属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建立主要机电设备的技 术档案,每台建立一套档案,技术档案要求充实、准确、完整。基础资料的收集和完善主要包括:制造厂提供的各种资料及技术文件;固 定资产管理的有关文件和审批资料;机械使用的原始记录资料;机械维护及更新 改造的有关资料及文件。5.15 更新与改造5.15.1 机电设备的更新是以新机械代替已报废的机电设备,是改善装备结构的重 要措施。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制订年度或工程周期机械更新计划,并组织进行 技术经济论证。经审批后,按购置新机电设备的程序和要求购置更新设备。5.15.2 对于需更新、改造的单机使用费10万元及以上的机电设备,必须首先提 出技术方案,经过技术、经济论证,报公司专业副总工程师审核,公司副总经理 批准后,实施更新改造任务。5.16 机电设备的供应要求:5.16.1 性能相符:提供机电设备性能、规格、型号符合施工单位的要求,特别是 性能应符合施工生产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