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试题预测《民法》(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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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素质试题预测民法(2023年最新版)随着各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陆续展开,小编特地为大家准备了最新事业单位考试必考题库中各考点常考高 频试题,并按照考点分类编写,方便大家根据各地招考简章公布的考试大纲及 自己的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强化复习。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您定能够金 榜题名,实现您的梦想。1、单选题某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上物业管理处马主任现场解答业主的提问,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0A :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顶楼业主不得私自封闭屋顶天台B :经物业管理处同意,业主可在自家临街外墙设置广告牌C :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开发商无权出售架空层内的车库D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业主可将自家住宅改

2、为商店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A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3 条规定,屋顶天台属于该楼全体业主共有,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应当由业主共 同决定,所以顶楼业主无权私自封闭屋顶天台。B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第3条的规定,建筑物的外墙属于业主共有,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应 当由业主共同决定。C选项错误:架空层是建筑用词,指建筑物中只有结构支撑,没有四周围护的 建筑空间。架空层属于建筑区划的一部分。根据物权法第74条第2款的规 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

3、过出 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开发商有权对这部分车位进行处理,无需经 业主委员会同意。D选项错误: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 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 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故正确答案为Ao2、单选题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情况可授予专利权?A :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B :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C :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D : 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侵犯专利权:(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

4、许诺销售或者销售 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 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 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 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 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 担赔偿责任。19、单选题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

5、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B :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C :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D :陈某无须补偿刘某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 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 要求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 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 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 物损失100元都

6、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故选Co20、单选题 甲的一头牛走失,乙牵回关入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 压死。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各得款500元和100元。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 正确的?A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一头同样的牛B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00元C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600元D :甲有权要求乙按该牛的市价赔偿1000元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根据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可以确认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 理。同时由于管理人对于牛的死亡并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不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故根据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支付必要费

7、用。因 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Bo21、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纠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B :二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成员为单数C :起诉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D :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 度。”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8、,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 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五十七条规 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 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 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A、B、D的说法均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C项不符合,故正确答案为Co22、多选题 乙是A工厂负责生产的副厂长。A工厂决定由乙牵头开发一项该工厂急需的新技术。乙为 此成立了项目攻坚小组,由A工厂的技术骨干甲担当该小组的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技术开发。后来,由 于A工厂的技术设施不够完

9、备,乙又经过多方联系,找到B工厂合作开发该项新技术。甲带领几个辅助人 员到B厂去研发。开发完成以后,甲被调往A厂的人事部门任人事主管。A厂就该项新技术单独向国家专 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专利权,并且发明人署名为乙。因此,引起纠纷。后查证,AB两厂当初签订了合作 开发协议,但并没有约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B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和B工厂C:发明人应该是甲D:发明人应该是乙参考答案:BC本题解释:【答案】BC。解析: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 人的单位。两个人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 的以外,申请专

10、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但是,发明人、设计人 还有表明他是该项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即发明人、设计人享 有署名权。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了创造性贡献 从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本题当中,因为甲主要是为执行单位的任务做出的发 明创造,应认定为耿务发明创造。同时,该发明创造应该是两个工厂合作产生 的结果,所以,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专利申请权应该属于两个工厂共有。本 案中的甲是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而乙只是负责 联络和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所以,能够享有署名权的是发明人甲而不是乙。 因此,B、C项正确。23、单选题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

11、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oA :诚实信用原则 B :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C :民事活动公平原则 D :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解析】根据题干中的关键字眼“完全的意志的自由”和“自主”,可看出这 体现的是民事活动自愿原则。答案选Bo本题相关知识点:诚实信用原则,本意是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在缔约时,诚实并不 欺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并自觉履行。民法规定该原则,使法院在审理具体案 件中,能主动干预民事活动,调整当事人利益摩擦,使民事法律关系符合正义 的要求。民事活动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

12、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 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身份平等是特权的对立物,是指不论 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法律资格亦即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4、单选题下列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oA :某男擅自按市价出售双方共有住房,其妻要求追回 B :某女起诉请求离婚,要求分割其丈夫的工伤补助金 c :按父母遗嘱某女继承全部家产,其兄要求平分家产D :某夫妻已育有一个健康男孩,现申请收养一名孤儿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解析】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 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

13、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 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A项错误。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 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由于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只涉及夫妻共同 财产,工伤补助金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要求分配,所以B选项错误。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所以 C选项中应依照合法遗嘱进行继承,不支持平分家产的要求,C选项错误。根据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 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收养法第

14、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 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 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D项正确。25、多选题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 A:甲有追认权 B:丙有催告权 C:丙有撤销权 D:构成表见代理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BCo解析:依据合同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受托人超越代理 权与他人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具有追认权,一经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就有效。因 此,A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48条第

15、2款的规定,对于相对人丙来说,其 既可以行使催告权,要求被代理人甲追认乙与丙签订的合同,又可以在被代理 人甲追认乙的无权代理行为以前行使撤销权,使这个无权代理的效力待定合同 确定的不发生效力。因此,B、C项正确。依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表见 代理要求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本题中,相对人丙未问乙的代 理权限,便与之订立合同,表明丙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不属于有理由相 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因此,乙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故D项错误。所 以,本题答案为A、B、Co26、多选题 张三向李四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 张三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

16、经李四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张三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现代” 车质押给李四,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李四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张三处。一年后, 张三因亏损无力还债,李四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有效B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无效C :抵押、质押均无效D:质押无效、抵押有效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不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押权的生效条件。依照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与债权合同 的生效不是一回事。物权法第187条规定,就房屋抵押而言,应当办理抵 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

17、是只耍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又没有 就合同的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抵押合同就生效了,抵押合同本身不需要进行 什么登记,不登记也不影响其生效。抵押合同作为债权行为(负担行为),其 生效后产生的效力包括了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为办理抵押权登记等行为,如果 抵押人拒不履行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义务,将导致抵押权不生效,但此举并不影 响抵押合同的生效一一事实上,抵押合同早已经生效了,此举的真正法律后果 是:将导致抵押权没有产生(生效)。换言之,抵押权登记是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要件,不办理登记的,不产生抵押 权。但抵押合同自订立时就生效,登记不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物权法同样也区分了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押权设定的效力,

18、物权法第 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但质押合同自订立时生效。担保法解释第87条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不生效。所 以,选择ACo27、单选题 在我国,自然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A : 25 年B : 30 年C : 50 年D :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解析】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 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 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

19、、著 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 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 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 的,本法不再保护。”故本题选Do28、多选题林某受某电影制片厂之邀,将自己的一篇小说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改编完成后,导演李某又请林某为其主题歌谱曲。1999年9月,电影拍完后,未获审查通过,此时林某已出国无法联系。无 奈,a电影制片厂只好先后请王某、张某修改原剧本,其中张某仅在王某修改稿基础上略作改动,但拍出 的电影仍未获得审查通过。林某归国后,重新修改了剧本,导演李某遂以该修改

20、稿为基础,参照王某、张 某的修改稿,完成了拍摄工作,并获得审查通过。该片上映前,林某为一电视剧谱曲,林某将为该电影的 谱写的主题曲稍加改动又给了电视剧制作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电影剧本为合作作品,应由林某、王某、张某共同享有著作权| B :电影剧本不是合作作品,著作权只能归林某一人C :林某将已经发表的电影作品中自己谱写的主题曲许可他人使用,未征得制片人同意,侵犯了制片人的 著作权D :林某将已发表的电影作品中自己谱写的主题曲许可他人使用,是合法地行使自己的独立著作权,不构 成侵权参考答案:BD本题解释:【答案】BD。解析:王某、张某没有参加创作,不享有著作权;对于改编,没 有独创性的成果

21、,不享有改编的著作权。对于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 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29、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有A :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B :甲赠与乙图书馆一百本书C:甲因踢球打碎乙家的玻璃D :甲鱼塘之鱼跳人乙鱼塘参考答案:ACD本题解释:ACD解析合同法律关系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 的权利义务关系。B项为赠与,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A项为事实行为;C项为 侵权行为,D项为不当得利,均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CDo30、单选题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_A :法人只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责任B :法人只承担一定数额上的责任C :法人

22、只以其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D :法人只以其一定的财产承担责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法人的有限责任制是法人以自己的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 直接责任,其创立人和成员仅以自己投资的财产对法人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制 度。31、多选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B :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C: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D :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o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

23、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 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第144条规定出卖 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 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B项缺少限定条件。根据第141条第1 款规定:“出卖人应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标的物需 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 受人承担。”可知C项错在风险应是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转移。根据第148条 规定: “

24、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 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 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可知D项错误。32、判断题 在民法中,把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精神正 常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参考答案: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 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人。”本题说法正确。33、单选题

25、 陈某与陆某是邻居。陈某家建房挖地基,导致陆某房屋墙面出现裂缝。陆某遂找陈某要求 修缮,遭到陈某拒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陈某不可以挖地建房,因为挖地建房会损坏邻居陆橐的谆屋B :陆某家墙面出现裂缝,属于意外事件,陈某不需要承担责任C :陈某可以挖地建房,但对邻居陆某房屋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赔偿D :陈某在自家的地基上建房,造成陆某家的墙面出现裂缝,不需要承担责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此题较简单。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即可答对。本题实际上考 查的是物权法中的相邻关系问题。陈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的权力是法 定的,但是因此造成了相邻的陆某的直接损失,则应当给予赔偿。34

26、、单选题 在下列哪种情形中,甲构成不当得利?A :某城市修建地铁,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B :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价款为8000元,甲将6000元的带有瑕疵的标的物卖给乙C :甲在赌场参加赌博,乙输给甲5000元,并当场支付给甲D :甲到某超市购物,付款时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 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必 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 有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

27、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 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本题A项中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没有利益相关方受损,不构成不 当得利;B、C两项也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D项甲由于由于收银员的疏 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商场的利益受到损 害,所以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综上,故正确答案为Do35、单选题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A :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B :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C

28、: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D :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B解析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 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 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配 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 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本题中应当先将甲、乙的共有财产18000元 分出一半给乙,然后剩余的9000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甲之妻乙得 3000元,甲之父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故本题应

29、选B。36、单选题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A :丽:担违约责任B :乙承担违约责任c :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D :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合同法第65条规 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 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丙履行的行为不 符合合同的约定,应由合同当事人乙承担违约责任。37、多选题 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 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

30、”的文字说明。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 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B: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C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D :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答案】ABD。解析:本题中,杂志社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了张某的肖像,所以侵 害了张某的肖像权,A的说法正确;另外,张某是未婚女子,却被配以“母女 情深”的文字说明,且受到熟人对她的纷纷议论,其名誉权也受到了侵害,B 的说法正确。至于隐私权,因为杂志社的行为并未对张某的隐私进行侵害,C 的说法错误;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

31、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 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D的 说法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是ABDo38、单选题中将自行车没有上锁就放在楼道内;邻居乙知道是甲的自行车,为防丢失,代为上锁。此案中乙的行为构成oA :无因管理 B :不当得利 C :共同侵权 D :违法行为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这是一个直接考查法律条文的题目。专利法第5条规 定:“对违反

32、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 权。本题选项A即属此种情形。依据该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对下列各项, 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 断和治疗方法。选项B即属此种情形。(4)动物和植物品种。选项C即属此种 情形。(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依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对动物和 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故选项D中丁发明了 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应当授予专利权。3、单选题甲在某网站上传播其自拍的生活照,乙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 :乙

33、公司侵犯了甲的发表权B :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复制权C:乙公司侵犯了甲的肖像权D:丙书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自拍的生活照属于美术艺术作品,著作权人对创作出的作品 享有各项权利。甲已经在网站上传播了自己的照片属于行使发表权。发表权是 一次性权利,一经行使即告消失。甲已经行使完毕此项权利,故乙公司没有侵 犯甲的发表权。A应选。因为乙公司已经出版发行因此复制是必须的过程,因 此同时也侵犯了复制权。因为以甲为题材拍摄,所以也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丙 未经合法授权亦构成侵权。4、单选题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按照合同和其他合法方法取得财产的,其财产所有权什么时候开始转移?A :从

34、合同逐订时B :从双方当事人认可时C :从财产交付时D:从一方交钱时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造成损失,从而主动 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 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 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 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本案中乙为了防止甲的自行车被盗,代为上 锁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39、单选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 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35、。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A :自行恢复B :不得自行恢复C :经乙同意后恢复D :经甲同意后恢复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与别人再 婚,他们的婚姻关系应当恢复;如原配偶已与他人结婚,则保护后一个婚姻。 即原有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40、单选题 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 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C :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D :判决乙、丙

36、分担违约责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 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 承担违约责任。故应当由乙承担责任。41、多选题明星丁某在赈灾晚会上公开承诺给灾区捐款80万元,但事后只捐了 30万元,对余款50万元的捐赠,下列说法“错误”的有oA : 丁某只是口头承诺,可以撤销捐赠B :赠与是实践合同,因丁某尚未给付,可以撤销捐赠C :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这是救灾D :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他是公众人物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正确答案:ABD解析: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

37、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 立,无须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选项A、B错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 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 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 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本题中明星丁的赠 与是为救灾,不可以任意撤销。故选ABDo42、单选题 乙遭车祸昏迷在路上,甲途经发现后雇计程车将乙送往医院,并帮其支付医药费,在救助 过程中,甲的名牌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同时乙的贵重手表遗落在事故地点,甲因疏忽而未能 发现。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 :甲应赔偿乙手表遗失的损失B :乙应偿付甲雇

38、用计程车的费用C:乙应偿付甲帮其支付的医药费D:乙应赔偿甲衣服不能使用的损失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本题中甲救助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一经成立, 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本题中甲雇用计程车所支出的费用和帮 乙支付的医药费均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而甲的衣服因 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则属于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依 法均应由受益人乙偿付。另依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 当履行管理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本题 中乙手表的遗失是甲在其有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为对其进行救助造成的,甲对 此并无故意

39、或重大过失,所以不应负赔偿责任。因此,B、C、D正确,不选。43、单选题 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 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 :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 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 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外,依据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

40、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 优先购买权。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 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 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故 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44、单选题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 :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B

41、: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C :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D :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 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 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而对于使用费法律既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故 王某可以不支付。A正确。45、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oA :传达室的张大爷将李某寄给董事长张某的信接给誓事长的行为B:公司董事长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约的行为C :李某将自己未成年儿子的压岁钱以儿子的名义存人银行的行为D :经

42、销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卖出委托人委托出卖的钢材的行为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C解析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 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 制度。该法第64条第1款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C 项属于法定代理;A项张大爷的行为是职务行为$项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行为是代表行为;D项是行纪行为,即指行纪人受委托 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 为。故本题应选Co46、单选题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

43、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 5万元,但未约定 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A:归王某所有B :归李某所有C :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D :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 “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 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特定人 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的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 当的报酬。”故著作权归李某所有。B正确。47、单选题下列关于肖像权的表

44、述中不正确的是A:法人也有肖像权B :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 :使用公民的肖像,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规定进行D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 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 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 然人相对称的。因此,A是错误的。本题考察的是法人和自然人的概念。 这一题考查了民法中关于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的内容,这一部分也是民法基本 理论中较为重要的一块,考试的

45、复习是也应多加留心。48、单选题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A : 4年B : 3年C : 2年D : 1年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除以上情形之外,一般 的诉讼时效均为2年。另外,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 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故选Co49、单选题

46、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 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B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C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D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 受到损失的事实。债务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

47、付给某甲1万元,构成不当得利。甲作为债 务人应返还原物1万元和原物1万元所生的1个月的利息。故可排除选项A、 B、Do50、单选题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一A:必须选择定金B:必须选择违约金C :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D :必须同时选择两者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合同法第H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 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硬性记忆,定金 和违约金只能选其一。答案C项。51、单选题孙某委托吴某为代理人购买一批货物,吴某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是A :吴某生重病,停止了购买货物事宜,并通知了孙某B :及时将购买货物过程中的情况报告给孙某C :经孙某同意,另行委托林某,办理购买事宜D :与陆某恶意串通,以明显的不合理的高价格购入货物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中规定代理人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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