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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基础知识试题预测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招聘题库大纲 考点高频考题:1、单选题 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 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 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A :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B :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D :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 系对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
2、决。因此A项应选。而甲修房时搬 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相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 止。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自然可以解决。2、单选题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 ”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
3、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害人故 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 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故意或 重大过失。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3、单选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下列哪种原因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A :上级机关的决定B :不可抗力21、多选题张三向李四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张三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李四同意未办理登记手
4、续。张三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现代” 车质押给李四,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李四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张三处。一年后, 张三因亏损无力还债,李四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有效 B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无效C :抵押、质押均无效D:质押无效、抵押有效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不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押权的生效条件。依照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与债权合同 的生效不是一回事。物权法第187条规定,就房屋抵押而言,应当办理抵 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是只要双方当事人签订
5、了抵押合同,又没有 就合同的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抵押合同就生效了,抵押合同本身不需要进行 什么登记,不登记也不影响其生效。抵押合同作为债权行为(负担行为),其 生效后产生的效力包括了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为办理抵押权登记等行为,如果 抵押人拒不履行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义务,将导致抵押权不生效,但此举并不影 响抵押合同的生效一一事实上,抵押合同早已经生效了,此举的真正法律后果 是:将导致抵押权没有产生(生效)。换言之,抵押权登记是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要件,不办理登记的,不产生抵押 权。但抵押合同自订立时就生效,登记不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物权法同样也区分了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押权设定的效力,物权法第 212条规
6、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但质押合同自订立时生效。担保法解释第87条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不生效。所 以,选择ACo22、单选题债务人向债权人的代理人表示同意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一A :时效的中断B:时效的延长C:时效的中止D :改变法定时效期间的后果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 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23、判断题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参考答案:正确本题解释:参考答案:
7、正确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与其行为能力不符的民 事活动。24、多选题 小李8岁、小张6岁。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玩耍。由于山上碎石特 别多,两人就随手拾起向远处掷。农民老黄刚好在山下经过,被石头砸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请问,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小李、小张构成共向危险行为B :小张的监护人承担C :小李的监护人与小张的监护人共同承担D :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属于意外事件,应由老黄自己承担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o解析:共同危险行为又叫准共同侵权行为,所以A正确。侵权 行为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
8、当承担 连带责任。本题中,致伤的石头无法分辨是小李还是小张掷的,但双方都掷了 一些石头,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小李与小张都 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C为正确答案。25、单选题某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被物业公司划出停车位对外出租,其收益应该归所有。A:房地产开发商B :物业公司C :小区业主共有D :小区所在地居委会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解析】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 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 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 业主大会的决定
9、使用”,由该规定可知,收益应归小区业主所有。故正确答案 为Co26、判断题法律没有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参考答案:正确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正确27、单选题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l/3o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 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C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D :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 外:保存
10、行为和改良行为。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 意即可进行。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一半以上的 共有人同意即可。而现在甲乙已占2/3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B项说 法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共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 “应有部分”的说法。28、单选题 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 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A :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B :应属政府行政行为C :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
11、的纵向经济关系D :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所谓平等主体,是指在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彼此之间的法律地位平 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本案 中,A县政府与B银行之间是基于民事合同关系形成的社会关系,而A县政府 并不存在行使职权的情况,因此彼此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应由民法调整。故 本题答案为Do29、单选题方某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奔向童某3岁,并咬伤童某。当时童某父亲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方某应当负全部责任B :方某和童某父亲都要承担责任C :意外事件,方某不需要承
12、担责任D :童某父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应当负全部责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这属于一起典型的动物伤人的特殊 侵权案例。特殊侵权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即只要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 他人的人身损害,侵权人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至于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不 在考虑之列。根据该条之规定,侵权人的唯一免责事由只能是其能证明是因为 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故意造成损害后果的才予以免责,本案显然不符合免责条 件。故方某应负全责,而童某的父亲在本案中无须承担监护不力的后果。故正 确答案为Ao30、多选题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
13、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推定女儿先于王某和李某死壬B :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C :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D :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 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 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 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31、多选题明星丁某在赈灾晚会上公开承诺给灾区捐款80万元,但事后只捐了 30万元,对余款50万元的捐赠,下列说法“错误”的有oA : 丁某只是口头承诺,可以撤
14、销捐赠B :赠与是实践合同,因丁某尚未给付,可以撤销捐赠C :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这是救灾D :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他是公众人物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正确答案:ABD解析: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 立,无须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选项A、B错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 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 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 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本题中明星丁的赠 与是为救灾,不可以任意撤销。故选ABDo32、单选题 某电视演员因一
15、儿童电视剧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 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 :侵犯了制片者的发表权 B :侵犯了该演员的表演者权 C :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 D :侵犯了该演员的复制权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公民的肖像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照片、画像、录像、塑像 等具有物质载体的视感影像依法享有的不受侵犯的权利。这就是说,肖像权对身 体的部位并无具体指定,只要能够让人从视觉形象上感知此为具体的某个人即有 肖像权意义。C正确。本题是典型的侵犯肖像权的情形,A、B、D不符合题意。33、单选题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
16、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 应当承
17、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 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而本题中不 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过错,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 损害有过错。34、单选题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 行为应如何认定?A :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 :侵害了甲的名誉权C :侵害了甲的姓名权D :侵害了甲的身体权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
18、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 誉。”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 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 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 的行为。”本题中,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的行 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对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应认定为是侵害 甲名誉权的行为。该报社的行为与甲自残的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因此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身体权。因此,排除D项,
19、B项为正确答案。35、单选题 某甲共育有三儿一女,2010年甲在公证机关公证下立a遗嘱将其财产给予其小儿子所 有,后因小儿子关系恶化,甲又自书b遗嘱决定将财产给予二儿子所有。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 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 a遗嘱因经公证而雇另祖先,故应以a遗嘱为准B : b遗嘱为后立遗嘱,故应以b遗嘱为准C : a、b遗嘱均因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无效D : a、b遗嘱均因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效力待定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 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
20、,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 准。”本题中,a遗嘱是公正遗嘱,因此应当以a遗嘱为准。故正确答案为Ao36、单选题王某现年17岁,高二学生,平时创新能力极强,其研究创造的一个小发明获得专利,并且经济价值较高。专利权的申请、使用和由此所获取的收入的处理一概由王某的父亲予以安排,王某的父 亲从事的下列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责任的是A :将王某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但转让价格比帚器,介格略低B :将专利权转让部分所得以王某的名义购买房产一处C :将所购买的房产租与他人,收取租金D :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一万元以王某名义捐献给某贫困地区的希望小学
21、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王某虽然现年17岁,并且因为自己的发明创造而取得不菲 的收入,但并不是劳动成年人,所以仍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王某的父亲为其 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公监护 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D选项中王某的父亲 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1万元捐献给希望小学,虽然是以王某的名义,但不符 合”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条件,所以违背了监护职责,当选。而ABC选项中 王某的父亲的行为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依法履行监护权利的行为,应注 意的是A选项中转
22、让价格虽然比市场价格略低,但属于正常的价格波动,并没 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37、单选题作品被收集、出版、发行的9岁小画家是一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由民法通则第12条的规定可知,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o38、多选题甲将前女友乙的照片传到互联网上,并公开她的姓名、电话、单位名称等,且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乙发现后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但遭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oA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补充责任B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隐私权C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
23、的名誉权D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BCD本题解释:BCDo 解析甲未经允许将前女友乙的照片、姓名、电话等传到互联网上,侵犯 了乙的隐私权,因此B项正确。甲捏造事实对乙进行恶意诽谤,侵犯了乙的名 誉权,因此C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的规定,网络服务提 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 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了乙的删除要求,在 已经知道甲的行为涉嫌侵权的情况下仍不采取措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 A项错误,D项正确。39、多选题 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家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下列何种情况下,
24、甲可以将家具提存?A :乙无血相绝受领甲交付的家具B :乙搬离原住处未通知甲,甲寻访不到C :乙因车祸身亡,尚未确定继承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D :乙中风成植物人,尚未确定监护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o解析:依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公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 者将标的物提存。”另依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 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
25、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 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因此, A、B、C、D均正确。40、单选题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A :应由某修路队承担B :应由王某承担C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D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 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41、单选题某大学在学校内进行道路整修,施工中没有设置道
26、路整修警示标志,致过路学生受伤,对此,由 承担责任。A :该学校 B:受害人自己 C :该学校和受害人 D :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民法通则第125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 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案当中,应该由学校承担侵权责任。A为正确选 项。42、单选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 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 :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人B :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C :若甲出卖其住宅,乙
27、、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D :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 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 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BD正确。四人对住宅 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43、判断题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C :第三人侵权D:第三人违约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 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可见,我国法律认为,不
28、可抗力的发 生会导致当事人可以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4、单选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A :张三经李四(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李四B :甲乙根据合同法订立抵押合同C :甲年满10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D :甲与乙约定选择法院管辖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这道题出的有点问题,暂时锁定下,有些地方选的答案是C,在这里个人认为 是D5、单选题在我国,自然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A : 25 年B : 30 年C : 50 年D :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解析】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 条
29、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 参考答案:错误本题解释:参考答案:错误解析:凡是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应具备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资格, 即权利义务能力,简称权利能力,但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44、多选题胡某与同村赵女依法登记结婚,结婚前或结婚后双方没有就财产作出任何的约定。2002年1月,胡某因公致残,单位给了他医疗费、残疾人补助费等20万元人民币。不久,其配偶赵女提出离 婚。经查,双方居住的房屋是赵女婚前的房屋;婚后赵女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其母亲的遗产5万元;婚 后胡某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4万元。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依法应确定哪些财产属
30、于胡某或 赵女一方的个人财产?A : 20万元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 B : 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 C :房屋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D : 4万元的收益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o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 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20万元属于胡 某的个人财产”是正确的。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间一方依法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 是错误的。有关房屋是赵女婚前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 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且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明确规定
31、,婚姻法第 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所 以,房屋应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最后,有关4万元的收益,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一方以个人 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 产”。所以,4万元的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属于胡某个人财产。综 上,选项AC是正确的,选项BD是错误的。45、单选题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主张A :代位权B :撤销权C :解除权D :终止权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 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
32、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 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46、单选题 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 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B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C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D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
33、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 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张某11岁,属于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从题中的表述可知,张某从事的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 事活动,其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 护人,应当付款。ACD都不对。47、单选题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一请求不能得到支持?A :请求禁止甲公司将
34、“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 B :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 C :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D :请求已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 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 用。选项A、选项B、选项C的说法正确,不选。由于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该 外资企业不能享有商标权,因此如果有人已经使用其商标,不能要求该使用人 赔偿损失。除非该外资企业能够证明使用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
35、竞争。但题目没 有这样的交代,因此选项D当选。48、单选题在下列哪种情形中,甲构成不当得利?A :某城市修建地铁,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B :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价款为8000元,甲将6000元的带有瑕疵的标的物卖给乙C :甲在赌场参加赌博,乙输给甲5000元,并当场支付给甲D :甲到某超市购物,付款时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 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必 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
36、必须 有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 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本题A项中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没有利益相关方受损,不构成不 当得利;B、C两项也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D项甲由于由于收银员的疏 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商场的利益受到损 害,所以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综上,故正确答案为Do49、单选题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A :法人只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责任B :法人只承担一定数额上的责任C :法人只以其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D :法人只以其一定的财产承担责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法人
37、的有限责任制是法人以自己的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直接责任,其创立人和成员仅以自己投资的财产对法人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制 度。50、单选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后,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该汇票在到期前不慎遗失, 要使该汇票作废,乙可以oA:登报声明 B :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C :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D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5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 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公示催告。5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担保权的是A :抵押权B :质权C :留置权D :违约金参
38、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均属担保权的范畴,违约金是对违约 者进行处罚的一种方式,不具有担保的性质。D错误。52、单选题 某宾馆为了 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 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 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C : 8月9日D : 8月15日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 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8月7日买方占有,合同生
39、效的时间是8月9 号,所以,买方自8月9日取得所有权。53、单选题陈某与陆某是邻居。陈某家建房挖地基,导致陆某房屋墙面出现裂缝。陆某遂找陈某要求修缮,遭到陈某拒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陈某不可以挖地建房,因为挖地建房会损坏邻居陆某的房屋B :陆某家墙面出现裂缝,属于意外事件,陈某不需要承担责任C :陈某可以挖地建房,但对邻居陆某房屋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赔偿D :陈某在自家的地基上建房,造成陆某家的墙面出现裂缝,不需要承担责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此题较简单。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即可答对。本题实际上考 查的是物权法中的相邻关系问题。陈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的权力是法
40、定的,但是因此造成了相邻的陆某的直接损失,则应当给予赔偿。54、单选题在我国,目前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是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 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 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可见 目前我国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答案 选C。A项为本题最大的干扰项,我们通常所简称的民法,全称为中国人 民共和国
41、民法通则,而非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55、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oA :传达室的张大爷将李某寄给董事长张某的信送给董事长的行为B :公司董事长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约的行为C :李某将自己未成年儿子的压岁钱以儿子的名义存人银行的行为D :经销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卖出委托人委托出卖的钢材的行为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 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 制度。该法第64条第1款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C 项属于法定代理;A项张大爷的行为是耿务行为$项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
42、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行为是代表行为;D项是行纪行为,即指行纪人受委托 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 为。故本题应选Co56、单选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中,完全正确的一项是一A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3、。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 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 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 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 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答案是Bo57、单选题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可变更或撤销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案在未经过甲追认,即向对方表示承认合同的效力之前, 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属于效力待定。c正确
44、。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 有效也不是无效,是力处于不确定状态,A、B错误。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不包括效力待定的合同,D错 误。58、单选题中国摄影协会所属的法人类别是A :机关单位法人B :事业单位法人C :社会团体法人D:企业法人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 团体法人。中国摄影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因此,C选项为正确选项。59、单选题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 o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 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A :甲
45、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应由乙自负责任C :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D :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本题中,甲明知其牛的性子暴, 如果与乙的牛相遇会打架而未采取措施避免;而乙在明知二牛在桥上相遇会打架 的情况下也未采取避免措施。因此甲乙二人对于“二牛在桥上打架
46、,乙的牛跌 入桥下摔死”都有过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选项 C为正确答案。60、单选题 依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民事责任,正确的选项是_A :由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B :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C :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D :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 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61、单选题甲有一套商品房欲出售,经人介绍,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知道后找到甲,表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与丙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房屋应归乙,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B:房屋应归丙,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C :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为甲D:甲与丙订立的合同无效,甲与乙协商房屋的归属权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 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 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本题中